三卷,清惠周惕著。此书对毛公《诗传》、郑玄《毛诗笺》、朱熹《诗集传》都不专主,多以己意考证。大旨谓《大雅》、《小雅》的区分是根据音,而不是以政来区分;“正雅”、“变雅”美刺陈错,不必分《六月》以上为正,《六月》以下为变,《文王》以下为正,《民劳》以下为变。又疑《周南》、《召南》二十六篇全为房中之乐,不必定指某人。提出《周南》、《召南》之分,郑玄笺误以为文王;天子、诸侯都得有颂诗,故《鲁颂》不为僭越。这些说法都有理有据。但亦偶有未安之说,如以“颂”兼美刺,与“诵”相通之类。今存《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