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康德名词的解释和学说的大旨

贺麟Ctrl+D 收藏本站

引言

我们知道中国哲学史上有几大柱石,如孔、孟、老、庄、程、朱、陆、王等;而同样的西洋哲学史上亦有其大柱石,亦有其孔、孟、老、庄、程、朱、陆、王。这些哲学史上的柱石便叫做古典的哲学家(classical philosophers)。所谓“古典的”哲学家,大概是指他们的著作不怕时间的淘汰,打破地域的阻隔,是比较有普遍性,不拘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翻开他们的著作来读,都可以有“深获我心的”感觉的。还有一层,“古典的”(classical)三字,有时又称为“典型的”,意谓这些典型哲学家或他们的著作,与古典或古董有类似的性质。古典每每源远而流长,而古董的特色就是流传的时间愈久地域愈远,而价值有时反愈高。譬如魏碑不如汉碑,唐碑不如魏碑,明版书籍不如宋版。——这是说流传的时间愈久而价值愈高。又如佛学在印度本地并无何势力,而流到中土便大放光明;而中国的很多古玩字画,到了外国人手里,反愈显得有价值。——这是说流传的地域愈远而价值愈高。我上面这些例子也许失之呆板而并不十分确切,但至少可以表明,中国的古典哲学家,也许在西洋比在中国更流行更受欢迎,是可能的事;同时西洋的古典哲学家也许在中国比在西洋更流行更受欢迎,亦是可能的事。譬如,我们试放纵我们的幻想,假使我们中国人皆如吴稚晖所说,把所有的线装书尽行掷入厕所里,则我相信,英国的伦敦博物馆里,美国的国会图书馆里,仍然会有人在那里诵读中国书籍的。假如西洋果如斯宾格勒《西土沉沦》书中所预言,竟归沉沦,那么,我相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的精神火炬也会仍在东方燃烧的。这就足见得古典哲学家的真价值和不朽的所在。更足以见得研究哲学从研究典型哲学家着手,介绍西洋哲学从介绍西洋典型哲学家着手,是极可推许的途径,是极值得努力的工作。三十年前,王静安先生四读康德而不得其解,竟至改变兴趣;梁任公先生作西儒学案,虽算是走上正轨,惜甚简浅而未继续深造。设以二先生之魄力,而于当时即专志作西洋古典哲学之翻译与介绍,则现在中国哲学界当必大为改观了。

现在据个人所知,中国各大学哲学系似已渐渐注意于西洋名哲的研究了。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斯宾诺莎、休谟、康德、黑格尔,北平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校都曾开过专门研究的课程,这总可算是一好现象。出版界对于西洋名哲的翻译与介绍的著作,我们可以预言,一定是会日益加多的。不过讲到翻译介绍西洋大哲的名著,则对于译名一事,却不可轻易放过。在别的地方我都很赞成经验派的荀子“名无固宜,约定成俗谓之宜”的主张。譬如,我觉得“北京”一名,既已约定俗成,实无改成“北平”的必要。但在哲学的领域里,正是厉行“正名”主义的地方,最好对于译名的不苟,是采取严复“一名之立,旬月踟蹰”的态度。尤其是中国现时之介绍西洋哲学,几可以说是草创时期,除了袭取日本名词外,几乎无“定约”无“成俗”可言,所以对于译名更非苦心审慎斟酌不可了。对于此点,我曾发表过意见如下:……要想中国此后哲学思想的独立,要想把西洋哲学中国化,郑重订正译名实为首务之急。译名,第一,要有文字学基础。所谓有文字学基础,就是一方面须上溯西文原字在希腊文中或拉丁文中之原意,而一方面须寻得在中国文字学上(如《说文》《尔雅》等)有来历之适当名词以翻译西字。第二,要有哲学史的基础,就是须细察某一名词,在哲学史上历来哲学家对于该名词之用法,或某一哲学家于其所有各书内对于该名词之用法;同时又须在中国哲学史上如周秦诸子、宋明儒或佛经中寻适当之名词以翻译西名。第三,不得已时方可自铸新名以译西名,但须极审慎,且须详细说明其理由,诠释其意义。第四,对于日本名词,须取严格批评态度,不可随便采纳。这倒并不是在学术上来讲狭义的爱国反日,实因日本翻译家大都缺乏我上面所说的中国文字学与中国哲学史的工夫,其译名往往生硬笨拙,搬到中文里来,遂使中国旧哲学与西洋的哲学中无有连续贯通性,令人感到西洋哲学与中国哲学好象完全是两回事,无可融会之点似的。当然,中国翻译家采用日本名词已甚多且流行已久,不易拔除,且亦有一些很好的日本名词无须拔除。但我们要使西洋哲学中国化,要谋中国新哲学之建立,不能不采取严格批评态度,徐图从东洋名词里解放出来。兹篇所欲提出商榷的一些康德译名,大半是我在八九年前初读康德时所拟定。经过几年来复读康德,或与友人谈论康德,或持与他人关于康德的译名相比较,愈使我自信我这些译名多少合于我上述的四个原则,有它们成立的理由,也许可以供治康德哲学的人的参考,并且增进对于康德哲学的理解。

康德哲学重要名词的翻译与解释

《纯理论衡》(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行理论衡》(Kritik der praktischen Vernunft)

《品鉴论衡》(Kritik der Urteilskraft)

说明:关于康德三大名著的书名,最好要能够表示出下列方式:

真—知—知—科学——《纯理论衡》的题材

善—意—行—道德——《行理论衡》的题材

美—情—审美—艺术——《品鉴论衡》的题材

使人可以从三大名著的书名里即可见得康德哲学的规模。《纯理论衡》实即《纯知理论衡》之略。《行理论衡》实即“纯行理论衡”之省略。盖康德常以“纯知理”与“纯行理”相提并论。康德所著的《道德形而上学》有下面一段:“道德的形而上学,真正讲来,除了对‘纯行理’(purepracticalreason)的批评的考察外,实在没有别的基础;一如除了我已经出版的对于‘纯知性’(purespeculativereason)的批评的考察外,无法建立形而上学的基础。”

至于第三论衡的书名直译应作《判断力论衡》并不含有审美之意,今意译作《品鉴论衡》而暗示对于美的欣赏作批评的研究之意,则以康德本有以“美的欣赏论衡”作为书名之意也。按康德于一七八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与Schulze教授信谓:“下星期内即将《理性论衡》付印,继此即将进行从事于《欣赏论衡》的基础之探讨矣(alsbald zur Grundlage der Kritik des Geschmacks gehen)。”又一七八八年一月六日出版家Hartknoch与康德信中亦有“敬候《美的欣赏论衡》(Kritik des schnen Geschmacks)之好音”之语。至康德后来何以不命名为《美的欣赏论衡》(Kritik des Geschmacks=Critique of Taste)而改称为《判断力论衡》,此处姑不具论。但吾人因《判断力论衡》意思不甚显豁,乃本康德原意译为《品鉴论衡》自甚得当,且“品鉴”二字固含有审美的判断之意。

“行理论衡”之“行”字即行为之行,德行之行。“行理论衡”则含有对于纯道德的理性,或纯德行的原理作批评的研究之意。西文中practical一字与moral一字几乎同义可互用,一如中文中之“行”字与“德行”字有时可以同义互用。至于中文“实践”二字乃英文putintopractice之意,似未能表示与“知”相对之“行”或“德行”的意思。

普通的批评叫做批评,系统的严重的批评便叫做“论衡”,康德的书名故以称为“论衡”为最适宜。余意“批判”二字在康德不可用,盖批评与怀疑相近,与下最后判断之独断相反。康德只可说是批而不判,或批而不断的批评主义或批导主义者。

批导哲学(critical philosophy)

批导方法(critical method)

批导主义、批评(criticism)

说明:康德比较少用kritisch一字,大都喜用transcendental一字以代之。康德的哲学亦称为批导哲学,康德的哲学方法或态度亦称为批导方法或批导态度,康德所谓criticism乃“加以批评的研究以领导到正的或负的结果”之意(acriticalinvestigationleadingtopositiveaswellasnegativeresults),故应译作批导,而不可泛泛译作批评,亦不可译作有独断意味的批判。盖就康德哲学与后康德派哲学比较言,则康德哲学为批导哲学,只是批评研究知识的能力、限度、前提、性质,为“未来的形而上学的导言”(康德书名)奠立基础,以作先导,而自己不建立形而上学的系统;反之,后康德学派如黑格尔的哲学则为玄思哲学(speculativephilosophy),大胆的循着康德的途径以建立玄学的系统。就康德哲学与前康德哲学比较言,则经验派之休谟为怀疑主义(scepticism),认形而上学先天知识为不可能;理性派之莱布尼兹为独断主义(dogmatism),不批评研究知识的能力和限度,率直凭理性去建立形而上学系统以证明上帝的存在,灵魂的不灭,意志的自由,而康德的哲学则为持中的批导主义(criticism)。他最喜用Kritik一字,英译本大都有时译Kritik为critique(“论衡”,如书名),有时译Kritik为criticism(“批评”,如dasZeitalterderKritik英译作theageofcriticism,在中文只可译为批评的时代,不可译作批导主义时代)。

据我所知国人治康德治学者大都早已以“批导”二字代替“批判”。“批导”一语出自《庄子·养生主篇》:“依乎天理,批大卻,导大窾”。

先天(a priori)

先天的或先天学的(transcendental)

先天知识(Erkenntnis apriori)

先天知识或先天学知识(transcendentale Erkenntnis)

先天摄觉(transcendentale apperception)

先天哲学(transcendentale philosophie)

说明:上面这些译名的主要点,即在于将康德的原文apriori及transcendental两术语,统译成“先天”二字,而中国一般谈康德哲学的人,对于这两个术语的译名却又最纷歧不过了。但除译transcendental为“超越的”这些人,由于不明白transcendent和transcendental二字在康德哲学中的重要区别,陷于错误外,最普通的大都采纳日本人的译名译transcendental为先验,译apriori为先天。但究竟“先验”与“先天”二名词,在中文的字义上有何区别,谁也说不清楚。最奇怪的就是划分“先天”“先验”的区别的人,日本翻译康德的名家天野贞祐,在他所译的《纯粹理性批判》(岩波文库本)里,有时译transcendentalDeduktion为先验的演绎,有时又译为先天的演绎。这种混淆不清,就更令人莫明其妙了。我的意思以为我们既无法在中文里去寻出两个意义不同的名词来翻译transcendental和apriori两个名词,即如日译本之勉强创造“先验”和“先天”两个不同的名词以翻译之,结果亦难免混淆互用。因此我便觉得简单化用一个名词“先天”以译西文transcendental和apriori两个不同的字的办法,值得我们尝试了。

我尝试的结果,觉得不惟并无困难,并且可以增加了解康德的方便,譬如康德的《纯理论衡》上有这样一句话:

I call all knowledge transcendental which is occupied not so much with objects, as with a priori concepts of objects. A system of such concepts might be called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A.p.12)

这段的大意可以译成这样:

凡是不涉及对象本身,而只是关于此对象先天概念的知识,我便称为先天知识。关于这种(先天)概念的系统便可称为先天哲学。

照这样看来,关于先天概念的知识便称为先天知识或先天学知识,关于先天概念的系统便称为先天哲学,犹如说关于社会状况的知识便称为社会知识,关于社会状况的系统知识便称为社会学,意思甚明显。

康德曾经有这样一句话:

Not every kind of knowledge a priori should be called transcendental.(A56)

从这句话看来,有两层意思:第一,a priori knowledge与transcendental knowledge有分别,不可混为一谈。第二,a priori knowledge涵义似较transcendental knowledge为广,前者可以包括后者,但又不能谓每一种a priori knowledge都是transcendental knowledge,但如果我们将上面这句话译作这样:“不是每一种先天知识皆应叫做先天学知识。”则一切困难立即解除。a priori knowledge与transcendental knowledge的区别,不是先天知识与先验知识的区别(因为先天与先验二名词的根本意义并无区别),而是先天知识与先天学知识的区别,犹如社会知识(social knowledge)与社会学知识(sociological knowledge)的区别。但虽不是每种“先天知识”皆可叫做“先天学知识”,却须知“先天学知识”仍是一种“先天知识”。斯密士《康德纯理论衡注释》(页七四)有一段解释transcendental和a priori很重要的文字,兹写在下面:

Transcendental knowledge is knowledge not of objects, but of the nature and conditions of our a priori cognition of them. In other words, a priori knowledge must not be asserted, simply because it is a priori to be transcendental, this title applies only to such knowledge as constitutes a theory or science of the a priori. Transcendental knowledge and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must therefore be taken as coinciding, and as coincident, they signify the science of the possibility, nature, and limits of a priori knowledge. The term similarly applies to the subdivisions of the critique. The Aesthetic is transcendental in that it establishes the a priori character of the forms of sensilility, the Analytic in that it determines the a priori principle of understanding…, the Dialectic in that it defines and limits the a priori Ideas of Reason…

斯密士这段话显然是根据上面所引的康德两句话A12及A56而来,兹试译其大意如下:

先天学的知识不是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关于吾人对于对象之先天认识的性质与条件的知识。换言之,先天知识,必不可只因其为先天知识,即可谓为先天学知识。“先天学”这个名目只适用于构成先天的学说或科学而言。故先天学的知识与先天哲学必须认为是同一之物——同是表示先天知识之可能性质和限度的科学。这个名词同样通用于纯理论衡的各部门。先天观物学所以(直译应作“观物学”之所以是先天学的,即因其目的在于……)树立感性形式之先天性质,先天分析论所以决定知性之先天原则,先天矛盾论在于规定并限制理性的先天理念。

总之,在康德的意思,凡有必然性(necessity)、普遍性(universality)、内发性(spontaneity)而非纯得自经验的外铄之知识(如数学的知识和一部分物理学的知识)均可称为先天知识(knowlelge a priori),但不得即谓为先天学知识(transcendental knowledge),必定要研究数学何以可能,自然科学何以可能或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所得的知识,质言之,就是他的先天哲学中(先天观物学,先天逻辑学)所昭示我们的知识,方得称为“先天学知识”。康德的目的既在把哲学建筑在与数学有同样坚实的基础上,故关于先天哲学的知识亦应是与数学一样有必然性、普遍性、内发性的先天知识。故先天知识虽不尽是先天学知识,而先天学知识必是先天知识中之一种,则无可置疑。再用普通一点的话来讲,康德不仅与中国的孟子相同,认为仁义礼智非外铄我,乃出于先天原则,而且认为科学知识、哲学知识,亦非外铄我,亦出于先天原则。至于发挥何以科学知识非外铄我的道理,阐明科学知识先天原则的性质的学问,便是他所谓先天哲学。关于先天哲学的知识,便是先天学知识。

所以严格分辨起来,a priori与transcendental二字的区别,实是“先天的”与“先天学的”区别,犹如“社会的”(social)与“社会学的”(sociological)的区别,我已详细说明于上。但《纯理论衡》全书中对于transcendental一字的用法,在中文须译作“先天学的”以示有别于“先天的”的地方,并不甚多,此外所有的transcendental一字,几全可译作“先天”或“先天的”而不致混淆有误。譬如,“此原始的先天的条件不是别的,即是我所谓先天摄觉”(That original transcendental condition is nothing else but what I call transcendental apperception, A.p.106)一句话中,前后两个transcendental一字,虽可说是先天哲学中的术语,但只可译作“先天的”而不译作“先天学的条件”或“先天学的摄觉”,而且此处两个transcendental字的含义,均系“有普遍性、必然性、内发性的”之意,与a priori之含义实相同。至于从“这个纯粹的原始的不变的意识,我便称为先天摄觉”(This pure original and unchangeable consciousness I shall call transcendental apperception, A.p.107)一语中,更足以见得先天摄觉是具有普遍性(纯粹的)、必然性(不变的)和内发性(原始的)的摄觉。此外康德互用a priori及transcendental二字以表示同一意义的地方,更是不胜枚举。例如使知识可能的先决条件,康德有时叫做condition a priori,但有时又叫做transendental condition。又如先天逻辑中的十二范畴,他有时称为concepts a priori of understanding,有时又称为transcendental concepts of understanding。再如,上帝、自由、不朽等先天理念,康德虽大都称为transcendental ideas,但有时又称为ideas a priori of pure reason。由此足见康德本人既然将两名词当作同义互用,我们翻译康德时何不直捷了当只用一个最恰当的、有哲学史意义的中文名词去翻译它,以免强生分别呢?若能彻底分别开也好,但强生分别之后,结果仍不免于混淆互用,那就未免劳而无功了。

我们试进而再看a priori和transcendental两字在西洋文字学上及哲学史上的意义。按a priori系拉丁字,原为“在先”之意。“在先”亦有逻辑的在先与时间的在先之别。哲学中,a priori大都是指逻辑的在先而言。在知识论中,所谓“在先”或“先天”系指就理论言在经验之先之意。所谓逻辑的或理论的在先亦有二义:一为普遍义,如全体在部分之先,类(genus)在种(species)之先。一为原因义,即原因必在果之先。但所谓原因亦非指时间上在前之实物,而系指解释一物之理或原理。准此而言,则逻辑上在经验之先者,第一,即是普遍者,而经验为特殊。第二,即是解释或构成经验之必然的理或原理。故由“理论的在先”而引申为普遍性与必然性的意思。又凡理论上在先之物,必非经验的产物,乃出于理智的自动或内发(spontaneity of intelligence)为构成经验之先决条件,故具有内发性。因此“在先”或“先天”实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内发性三特点。又所谓理论上在经验之先,在某种意义上,实即“超经验”之意。再换言之,凡是超经验的,凡是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内发性的东西,必是共相而非殊相,必是形而上而非形而下。康德的先天哲学就是要指出吾人的经验和知识之所以形成的先天的或超经验的形而上的基础。

至于transcendental一字则本系中古经院哲学的名词,原意为“超越”。形容词transcendente, transcendentala皆同为“超越的”意思,名词transcendentia与transcendentalia皆同为“超越物”的意思。中古神学家有所谓六大超越物,为“存在”、“物”、“任一”、“一”、“善”、“真”等。其所以称为超越物者,即以其最概括、最普遍,超越范畴、超越名言而为最高范畴之意。故普遍性、超越性实transcendental与transcendent二字共有之含义。且超越性中即包括有普遍性在内。譬如,全体超越部分,是则全体较部分为普遍,类超越种,则类便较种为普遍。我揣想康德之把此二字应用来讲知识论,实同时赋与两字以“超经验”的意思,一如拉丁文的“在先”,在康德哲学中含有“在经验之先”之意,所以中古经院哲学名词“超越”,在康德哲学中即含有“超经验”之意。但虽则两字同含有“超经验”的意思,康德亦曾大加区别transcendent乃“超绝经验”之意,即离经验独立而绝对不可知。而transcendental乃“超越经验”而同时内蕴于经验之中,为构成经验或知识可能之先决条件。换句话说,transcendent乃超越一切经验,故可译为“超绝”,而transcendental乃仅是超越任何经验,而并不超绝一切经验,故可译为“先天”,实与“在经验之先”的先天(a piori)名异实同。若果再用Watson和Stirling的说法,则超绝(the transcendent)乃超越(一切)经验的范围(transcends the scope of experience)之意,而先天(the transcendentia)乃超越(任何特殊)感官的内容之意(transcends the sense content of experience)。(参看斯密士《纯理论衡注释》页七五。括号内字乃我所擅加,以求意思显豁。最奇怪的就是斯密士不赞成Stirling及Watson之说,而自己陷于谬误,因此斯密士也与许多别的康德注家一样,只知transcendent与transcendental不同,而不知其不同者何在,更不知其不同中之同。只知康德采取经院哲学名词,而加以新的用法,而不能说出其承袭旧意义者何在,其加入新的意义何在)

总之,从这番分析字义的结果,我们发现a priori乃“先经验”或在经验之先之意,亦即有“超经验”意。而transcendental乃“超经验”或超越任何特殊经验或感官内容之意,亦即有“先经验”意。两个字原来含义既同,故可同用“先天”二字以译之。(说到这里,我又想起现在留学德国研究哲学的熊伟先生,前曾在《大公报·世界思潮》周刊里发表《先验与超验》一文,主张译a priori为“先验”,译transcendental为“超验”,与我这里分析字义的结果,如合符节。不过他严格划分“先验”与“超验”的区别,而不知两名词实根本同义。且他拒绝用在中国及西洋哲学史上具深厚意义、占重大地位的“先天”一名词,尤非我所赞同。)从此又可见得“先经验”或“超经验”乃“先天”之本义。而普遍性、必然性、内发性乃从“超经验”(注意:非超绝经验)引申而来,盖凡超经验的必系有普遍性、必然性、内发性之共相或理则。至于transcendental一字之有时具有“先天学”义,以示有别于单纯的“先天”(a priori),更是后起引申之义而是康德的特殊用法。

以上是从正面以表示a priori与transcendental二字同义,故同应译为先天。兹试更探究此二字反面的意思:apriori之反面为a posteriori(后天)。而后天即系“经验的”之意(参看《纯理论衡》,A.p.1),今试细读康德原书,则知transcendental一字的反面乃亦是empirical(经验的)一字。譬如A.p.97认“经验的特性”(empirical character)为“先天的特性”(transcendental character)的反面。A.p.107指出经验的摄觉为先天的摄觉的反面。A.p.591持经验的途径(empirical path)以与先天的途径(transcendental path)对立,而A.p.660又持经验的根据(empirical ground)以与先天的根据(transcendental ground)对立。诸如此类,均处处足以表示transcendental的反面与a priori的反面,完全相同。愈足以反证此两字原来同义——其正面,同具有“超经验”之意,其反面同具有“经验的”之意。因此用一个相同的中文名词以翻译之,不会有误。

或者有人以为“先天”二字来译康德的名词,无论别的方面如何适当,总免不了两层困难:一是“先天”二字含有降生以前或生来如此之意,如普通常有“先天不足,后天亏损”之语,“先天知识”不免令人误会成生来即有或天赋的知识。二是容易令人把康德的哲学与邵康节的先天八卦方位图及道士《易》附会。其实康德的批导哲学与邵康节的“先天之学”全不相似。我可以答道:第一,凡是稍有中国哲学史常识的人,便应知“先天”二字是出于《易经》上“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之语,纯全是哲学上有普遍性、永久性、必然性的法则、道理或共相言,譬如读王维《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诗序》中“大道之行,先天布化”一语的人,当不难知道其意系谓宇宙的运行遵循一必然的、普遍的、内在的法则或道,而不会误会成“天赋布化”。又如北京故宫与北海间的牌坊上有一付“先天明镜,太极仙林”富有哲学意味的八字对联,明眼人当可见得“先天明镜”是指纯理的、共相的灵明境界而言,不会联想到生理的先天。所以我们应用中国哲学史上通用的名词以翻译康德哲学中主要的名词,决不会,亦不应引起误会。第二,邵康节从数、从宇宙论上去讲普遍必然的先天法则,而康德则从逻辑上、从知识论上去讲普遍必然的先天法则。邵康节从数的玄学的立脚点以建立宇宙之大经大法或先天原则,康德则批评的研究知识构成的大经大法或先天原则,异同所在,自甚明白,何得附会?大体讲来,“先天”一词有下列几种不同的用法:

1.为生物学的先天,注重遗传,先得的本能等。

2.为文学上的先天,注重天才的创造,灵感的启示,回反自然。美国爱默生(Emerson)等所代表的新英格兰先天主义(New England Transcendentalism)即倡导此说。

3.为道德上的先天,注重良知、良心,认道德意识人所固有,非由外铄。以孟子为代表。

4.为形而上学的先天,注重支配宇宙之整个的永恒的范型或大经大法。

5.为逻辑的或知识论的先天,是即康德之所创导发挥者。

由此足见“先天”二字含义甚富,用法甚多,亦各有所当,是在学者各自明辨而慎用之可也。大概讲来,在中国先天之学始于《周易》,道德的先天说、形而上学的先天说,均不乏有力的代表。在西洋则先天之说基于数学,而始于Pythagoras。柏拉图集其大成,熔道德的先天(见Meno对话)、艺术的先天(见Symposium及Phaedrus二对话)、形而上学的先天(见Timaeus对话)及知识论的先天(见Thaetetus及Parmenides等对话)为一炉。至于康德则远承柏拉图之绪,特别注重知识论上的先天,而成其先天哲学的系统,但他的《行理论衡》注重良心和纯义务观念,以意志之先天的自立普遍法度自己遵守为准则,故亦兼重道德的先天说。而他的《品鉴论衡》分上下二篇,上篇论审美判断,奠定审美之纯理基础,寻求审美之先天官能;下篇论目的批判,从先天学观点以指出自然万物之内在目的,亦足以见得他于艺术的先天说与玄学的先天说亦复兼顾无遗。至于黑格尔则直认知识的或思想的先天法则,即是宇宙的先天法则,便合逻辑的先天与形而上的先天为一体了。近来西洋哲学上有一种趋势(这个趋势已渐影响到中国),就是要使知识论与形而上学分家,更进一步再使逻辑与知识论分家,而专谈数理的逻辑的“先天”(a priori),换言之,离开康德所谓“先天哲学”而单从事于命题之分析。从某种意义看来,这也许是一种进步,但是与柏拉图、康德以来之“先天学”的正大路子,所隔就很远了。

现在我要略为说明我之所以不惮烦劳,费五六千字来解释“先天”一译名,实因为此名词在中国和西洋哲学史上均占有很重大的地位,含有很丰富的意义,而且我认为“先天”二字在康德本人的哲学里也居于主要的地位,至少比“批判”或“批导”的地位高得多(具有先经验意思的“先天”〔a priori〕差不多在康德书中,每页均可发现一二次,而且有超经验意识意思的“先天”〔transcendental〕在《纯理论衡》的内容目次表里便见了差不多三十次)。所以我认为称康德哲学为先天哲学似远比称之为批导哲学较能道出康德哲学的本质。尤其紧要的,就是我认为德国哲学,在由康德到黑格尔这个灿烂时期中,最根本最主要的哲学概念只有两个。一为康德所谓“先天”,一为黑格尔所谓“太极”(das Absolute)。所以康德的哲学叫做“先天唯心论”,黑格尔的哲学叫做“绝对唯心论”(绝对即太极之别名),实非偶然。同时我又认为中国哲学史自周、程、张、邵到朱熹这个伟大的时期中,最根本、最主要的哲学概念也只有两个。一为周子的“太极”,一为邵子的“先天”,而朱子寓先天概念于太极之中,实集其大成。所以我们若是用“先天”二字以讲康德,用“太极”二字以讲黑格尔,我们不但可以以中释西,以西释中,互相比较而增了解,而且于使西洋哲学中国化以收融汇贯通之效,亦不无小补。我前此既于拙译《黑格尔学述》的序言里费了五六千字解释何以应译黑格尔的das Absolute为“太极”的理由,所以我现在不能不借此机会略说明我所以主张用“先天”二字翻译康德的a priori和transcendental的原因。

先天之义既明,兹更进而分别解释与先天连缀之名词如下:

先天唯心论(der transcendentale Idealismus)

说明:邵康节有“先天之学心学也”之语,而“心者理也”,故心学即是理学。而唯心论骨子里即是理性主义。康德的先天哲学亦是一种“心学”或“唯心论”,而他的“先天唯心论”骨子里亦是理性主义。故决不可称康德哲学为“先天观念论”。

先天观物学或先天直观学(die transcendental Asthetik)

说明:按Asthetik本义为“观”为“见”,后方引申为美学义。康德此处乃用原义,故决不可译为“先天审美学”。今拟译为“观物学”,邵康节著有《观物内篇》、《观物外篇》。亦可译为“直观学”,因注释康德者多称此篇所论为直观学(Anschauungslehre),康德的直观有两种,一为感觉的直观(sensuous intuition),一为理智的直观(intellectual intuition),此篇所论则仅限于感觉的直观。而邵氏的观物,乃注重以理观物,约相当于康德所谓理智的直观。今借用理智的直观之“观物学”以译感觉的直观之“观物学”,想不致混淆有误。余意sthetik一字应译为“观物学”,而以“直观学”译Anschauungslehre。日人译为“先验感性论”,其缺点有二:一、感性论不能表示原文“观”字义。二、在康德书中,先天观物学与先天逻辑学并列,若译前者为感性论则应译后者为知性论,方可并列。

先天理则学或先天逻辑(die transcendentale Logik)

说明:首先提出译logic为“理则学”的人为孙中山先生,理由详见《孙文学说》第三章。我认为孙说甚是。研究语言的形式、规范、法则的学问可称为文法学或“文则学”。今研究思想或推理的形式,规范、法则的学问,故可称为“理则学”。譬如,我们常说某人说话不合逻辑,意思即是说某人说话不合理则——不合思想的规范,推理的法则。特别是康德的先天逻辑目的在研究思想的大经大法,知识可能的律令规则,故更可称为理则学。采音译作“逻辑”尚勉强可通,惟跟着日本人译作“论理学”实在毫无道理。

先天推演(transcendental deduction)

说明:deduction一字,在康德此处的用法,乃指范畴的推演,与三段论法的演绎或几何方法的演绎虽不无关系,但均有不同处。兹拟译为推演。“演”即“文王拘而演周易”之“演”。“推”字含有推理、推算、推步等“推”字之义。换言之,“推”字多少含有“悬知”或“预测”义。康德先天理则学里特别有一节讨论“感念的预测”(anticiptions of perception),可资参证。故“推演”二字最为恰当。

先天分析论(die transcendentale Analytik)

先天矛盾论(die transcendentale Dialektik)

说明:从康德先天理则学的纲目看来,便可知先天理则学内容分两大部门:一为先天分析论,一为先天矛盾论,前者属于知性范围,可称“知性的逻辑”(Verstandeslogik);后者属于理性的范围,可称“理性的逻辑”(Vernunftlogik)。此二名词皆出于黑格尔。至于先天观物学乃讨论感官知识构成的条件。感官知识尚无理则性(logicality),故不属于逻辑的范围。

Analytik一字之应译为“分析”,中日相同,无有异议,可无需解释。至于Dialektik之应译为矛盾,则为我个人的见解,而与一般人异趋。兹分四层简单说明:(一)日译Dialektik为辩证之不可通。盖辩者不证,证者不辩。譬如,芝诺与苏格拉底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以辩难别人,驳倒对方,只是消极地击破别人的论据,而不积极地用几何学方法或实验方法以证明己说。又如斯宾诺莎用几何方法以证明他的学说,论者谓用几何方法严格依序证明,建立己说,即可避免与旁人辩论驳难。(参看Wolfson《斯宾诺莎哲学》第二章。)且“辩证”二字最初见于中国典籍者,为朱熹著《楚辞辩证》一书之书名。此处“辩证”二字乃辨别原书字句之错误,证明何种版本的读法较正确之意。故“辩证”乃考证校勘之别名。由此看来,辩证法的原义应是汉学家的考证方法,而与哲学家的思辨方法恰好相反。足见日译之毫无是处。(二)细玩味Dialektik一字在康德本书的用法,适为“矛盾”义。康德于《纯理论衡》第一版序言的第一句,则指出理性本身有陷于自身矛盾的命运,而预示先天矛盾论即所以解除此种内在的矛盾。所谓理性的先天矛盾,即是一方面,理性要问一些必不可忽视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实基源于理性的本性;他方面理性又无法解答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超出人类理性能力的限度。所以康德后来便解释“矛盾逻辑”为“幻觉的逻辑”(LogikdesScheins,按Schein一字有幻觉、幻象、似是而非之意,英译作illusion)。所谓矛盾逻辑即分析出,或揭穿并解除理性的矛盾的理则学,而所谓幻觉的逻辑,亦系揭穿并解除基于理性自身的矛盾,超越理性的权限、能力而引起的错误与幻想的理则学。故康德先天矛盾论有两方面:消极方面限制理性的权限使勿超越使用,致陷于“似是而非的幻觉”(illusion);积极方面解除理性的矛盾,求得最高的综合,以达到“似非而是的真理”(paradoxordialecticaltruth)。康德先天矛盾论所注重的在消极方面居多,而黑格尔承康德而发挥的乃在积极方面者多。(三)在西洋哲学史上,康德前康德后的哲学家,特别黑格尔对于Dialektik一字的用法,皆多为“矛盾”义,此点我在《黑格尔学述》的序言里有长篇的说明。兹不赘述,请更参看下面论纯理矛盾条。(四)康德的transcendentaldialectik乃系指理性的先天矛盾,即必然的、普遍的、内发的或内在的矛盾而言,不可依斯密士的说法译作或释作“超越的矛盾”。斯密士认为此处乃讨论理性的超越使用而致矛盾,故应作“超越矛盾论”(thetranscendentdialectic)而不可作“先天矛盾论”,实在是大错特错。盖因斯氏不知理性的超越使用乃由于理性的先天的内在的矛盾,而非理性之矛盾起于理性超越的使用。第二,不明了继康德的先天矛盾论而加以发挥光大的黑格尔的“矛盾思辨逻辑”乃亦是以分析指破、调解破除人类意识的先天矛盾——即普遍的、必然的、内发的或内在的自相矛盾为职务。因此我觉得斯密士《纯理论衡注释》一书,虽小节多有可供参考处,而大处往往解错。其所以致错之由,即因他不能看出康德到黑格尔哲学间发展的关键,仅加以枝节的注释。纯理的矛盾(die Antinomiederreinen Vernunft)说明:研究康德思想发展过程的人,当可知道纯理矛盾的问题占据康德思想最早(在《纯理论衡》出版十余年前,即在一七七〇年以前,此问题即萦扰康德心中),启发康德最多(先天观物学的思想皆自此启发而出),且是“先天矛盾论”中最主要最先写成的部分,其余部分皆其补充与陪衬。据此事实,可以见得:第一,先天矛盾论所研究的主要问题,即是纯理矛盾,愈足以反证译dialectic为“矛盾”之切当。第二,足见意识的理性的矛盾问题不唯在黑格尔哲学中占中心地位,而在康德思想中亦占主要地位。但我们虽同用矛盾二字以译Antinomie及Dialektik两个不同的字,而两字间本身却自有区别。理性的矛盾,是指理性矛盾的事实,指出于理性的对立的、相反的、冲突的理论双方不同的陈述而言。而先天矛盾则是研究揭穿解除此理性上矛盾的理论的逻辑学而言。简言之,Antinomie乃指矛盾的事实与理论而言,而dialektik则系指研究此矛盾的事实与理论的逻辑或方法而言,日本人译理性的矛盾为“二律背反”,不唯笨拙而且不通。盖既成“定律”必不会背反,既然二说互相背反,必尚未成定律。且就康德所对比排列的关于同一问题的正反矛盾的理论,亦没有一条理论可称为“律”(Gesetz)。中国人谈康德者,亦大都袭用“二律背反”一词,唯冯友兰先生对于此名词的翻译,不期与我暗合。他于所著《人生哲学》第七五页,提及康德的anti no my of reason时便译作“理性的矛盾”,足证所见相同。又徐炳昶先生于其所译法人A.Weber著《西洋哲学史》书中,亦译作理性矛盾,足见此一名词已渐成通名。

感性(Sinnlichkeit,sensibility)

知性(Verstand,understanding)

理性(Vernunft,reason)

感念(Wahrnehmung,percept)

概念(Begriff, concept)

理念(Idee, idea)说明:感性是接受表象,构成感念的能力。percept普通采日译作“知觉”,不妥当。盖percept或perception既出于“感性”,故宜译为感念,指由感性得来的观念。既非知性的产物,故不可译作“知觉”。譬如康德有“感念而无概念则盲,概念而无感念则空”之名句,若试以“知觉”代替感念,不惟语气不好,且既已有了知觉,如何会盲呢?德文的Der Verstand,英文的understanding一字,日人译作“悟性”者为多。按悟性在中文每与了悟、省悟、醒悟、回忆、觉悟等连缀成词,乃英文recollect, awaken之意,只能表示由认识的主体主动地去把握、去理解、去求知的意思,故以译为“知性”为较妥。知性乃把握对象,构成概念的能力,而悟性也许含有直觉意味,不一定是构成概念的能力。“理性”一名词最通行无异议。Idea乃理性的产物,故应译作理念。理念乃真理或共相之自觉。黑格尔有“理念乃真理之在思想中”(Die Idee ist das Wahre in Gedanken)之语,最足以表示此旨。

表象(die Vorstellung)

现象(Erscheinungen,phenomena)

对象(der Gegenstand)

客体(der Object)

物如(das Ding an sich, the thing in itself)

说明:“现象”,“对象”的译名,已公认无问题。das Ding an sich译作“物如”最典雅恰当,但从众译作“物自身”或“物自体”,亦无不可。至德文Vorstellung一字,则宜采日译作“表象”而不可译作“观念”。“观念”(idea)一词在康德、黑格尔哲学中均无地位,惟英国的经验派人所谓ideas以及德国叔本华的die Vorstellungen可以译作“观念”,因叔本华受洛克、贝克莱影响甚深故。“‘表象’只是表示‘对象’的‘现象’而不是‘物如’,但也不是‘幻象’。”——从这句话里可以知道“表象”在康德哲学中的意义了。

范畴(die Kategorie)

形式(die Form)

说明:“范畴”已是公认的康德名词。按此译名源于《书经》上的《洪范》九畴,本是道德方面、人事方面的名词,今借来应用于知识论上。Form一词则最难得适当译名,仍以译为“形式”较好。范畴、形式连缀在一起,可成姊妹名词,虽各有其特殊意义,但有时亦可互用。譬如,知性的十二范畴,有时亦可称为“知性的形式”(forms of understanding),又如时空本是感性观物的形式,但也有人称时间空间为哲学上的范畴。又如柏拉图在《帕米里底斯》一对话里,上篇讨论“形式”的问题,下篇便讨论“范畴”的问题,足见这两名词互相关联,常常相提并论。

假设(Hypothesis)

公设(Postulate)

公则(Axiom)

通则(Maxim)

说明:这四个名词不纯是康德哲学特有的名词,在别家哲学里或别种科学里,均可常常碰见,但除“假设”二字比较通行外,其余均少一致的译名。“公设”与“假设”不同,假设乃是起于经验的假定,而“公设”乃有普遍性、有必然性,基于知识上的主体或道德的当事者纯理的要求、逻辑的分析而起有必然性的公设,故称为“公设”。“公则”乃公共的自明的法则,“公则”似较日译“公理”好,可避免与“强权公理”的“公理”混淆。且“则”与“理”亦有别,“则”是简明而可列举的定律,“理”则指系统而有条理的原理。Maxim一字,有时译为“箴言”或“格言”,但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以译为“通则”似较切当。通则即是设身处地人人皆应遵循,通行于四海而皆准,百世而不惑的道德律令或法则。通则是道德上的公则,公则是知识上的通则。

结语

以上这一套择要的康德译名可以认作了解康德的一种小小尝试。这些译名有一特点,就是它们是成套的,是一套比较整齐,彼此间互相关联照应的专门哲学名词。中国哲学界要想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召开一个统一术语的会议,一时尚不可能,而且无必需。我提出这些译名纯系供参考商榷的性质,并没有强人从己的意思。就中也有一些名词是采纳他人或因仍日译的,并非完全出自个人杜撰。译名的正确与否,与对康德哲学本身的透彻了解与否相关。也许因为对于康德哲学各人的了解不同,因而译名不同。也许因为对于康德哲学的了解有了错误,因而译名陷于错误。总之,此文希望对于康德哲学有兴趣的人予以批评和指正。据说翻译康德著作成日文的天野贞祐氏对于康德有二十多年的研究,又据说日本人对于康德的考证研究颇著劳绩,且新康德派哲学在日本的盛行,更超过在德国本国。而他们对于康德的译名,竟有这许多不能令我们满意,足以表示他们对于康德尚有隔膜的地方,这足见翻译康德的困难,又足见寻求正确康德译名更非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