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论述了基督教的爱为研究对象,对基督教的“爱的隐秘生活以及它在它的果实之上的可辨性”、我们的“去爱我们所见到的人们”的义务、爱是律法之圆满、爱是良心的事情、我们的“去驻留在相互所亏欠的爱之债务中”的义务等。本书写作体现了作者作为基督教神学信仰者对基督教的批判。也体现了基督教学者对基督教的反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