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决定一则故事里讲些什么挺难的,而我似乎总是想证实一些,逗号,和我的性生活有关的事。忘了这回事吧。只不过有时候我寂寞得厉害,要有个女人做做伴赶走寂寞。
于是我整整一天在圣日耳曼区寻找最理想的酒吧,还真找到了。La Gentilhommière在圣安德烈艺术街上,是一位宪兵指给我看的——温柔女郎酒吧——对着喷了一头金色发胶的软软的金发和小小的美妙身躯,你能变得有多温柔?“哦,我希望我帅一点。”我说,不过,她们都向我保证,我够帅。“行吧,那么我是邋遢的老酒鬼。”“你爱说啥就说啥。”
我深深地看到了她的眼睛里面去——我给了她的蓝眼双击柔情弹,她中弹了。
一个从阿尔及尔或是突尼斯来的阿拉伯少女走了进来。她有着柔和的小鹰钩鼻。我脑袋要崩溃了,因为我同时和一干人交换着成百上千的法式寒暄调侃,有塞纳加尔的黑人王子、布列塔尼的超现实主义诗人、衣着完美无缺的花花公子、好色的妇科医生(打布列塔尼来的),还有名叫佐巴的天使般的希腊裔酒吧侍应,名叫让·塔沙的店主从容淡定地站在收银机旁,看起来有点儿颓废(虽然事实上他是个安静的有家有口的男人,碰巧长得像我在马萨诸塞州洛厄尔的老友鲁迪·洛瓦。鲁迪十四岁时就因为他的诸多情史有些名气,他同样也有讨女人喜欢的相貌的那种怡人味道)。更不用说还有另一个酒吧侍应丹尼尔·马拉特拉,怪怪的高个子犹太人或是阿拉伯人,无论是哪个,总归是个闪米特人,他们的名字听起来像格拉纳达墙前的号角,而且你从未见过更温柔的酒吧侍应。
酒吧里有个四十岁的可爱的红发西班牙amoureuse[1]真的喜欢上我了,更糟糕的是,她把我当了回事,居然还定了私下约会的日子:我喝醉了忘了这事。喇叭里传来磁带播放的无休无止的美国现代爵士乐。为了弥补忘记与瓦拉丽诺(那个红发西班牙美女)约会的过失,我在码头花十美金从一个年轻的荷兰天才(荷兰天才的荷兰语名字是Beere,意为“桥墩”)那儿给她买了块挂毯。她宣布为了这块挂毯她要重新布置房间,不过她没邀请我去。我想同她做的事不应当在这本圣书里出现,不过可以写作“爱”。
我疯着去了红灯区。上百万个带着匕首的巴黎混混正晃来晃去。我进了一个门厅,看到三位夜女郎。我挂出一副英式的坏笑,宣布“Sh’prend la belle brunette(我挑漂亮的黑牡丹)”——黑牡丹揉揉眼睛、喉咙、耳朵还有胸口,说:“我可再不吃那一口了。”我跺着脚走掉了,取出上面画着十字的瑞士军刀,因为我怀疑我被法国恶棍流氓盯上了。我割了自己的手指,鲜血滴了一路。我回到旅馆的房间,大厅也滴了一地的血。这时瑞士女人问我什么时候离开。我说:“一旦在图书馆查证了我的家族我就走。”(心里又嘀咕了一句:“勒布里·德·凯鲁亚克家族和他们的信条‘献爱、受难、劳作’,你懂什么,你这个又蠢又脏的布尔乔亚老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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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语,多情女子,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