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安排在以前的育儿房里睡,”碧说道,“希望你不要介意。西蒙的房间是他过去跟——跟你一起住的那间。”哦,老天爷,怎么就忘了他就是帕特里克啊,碧暗自思忖道,难道我就这么不长记性吗?“如果要你住客房,又有些让你见外了呢!”
博莱特说自己很乐意在以前的育儿房里睡。
“那你是现在就上去,还是先喝杯水?”
“我先上去。”博莱特边说边朝楼梯走去。
他心里知道,她翘首以盼的就是这一刻;等着看他是否知道房子的布局。所以他转身走过她,径直上楼去了。先是上了第一个楼梯口,接着穿过狭长的走廊,往北厢挪步,育儿房就在西面。他开了四扇门中的第三扇,走进了从前诺拉·阿什比安排给孩子们的住处。西面的窗户能够俯瞰牧场,另一扇北面的窗户则能望见绵延的山峦。这间房是整幢屋子最安静的地方,远离马厩的嘶响以及马路的喧嚣。他站在窗前,远眺着蔚蓝柔美的天空,思绪已经随着飞扬的尘土,飘到了西部的崇山峻岭之外,而且还意识到碧翠斯·阿什比就站在他的身后。
他觉得还需要做些什么来占得先机。
“西蒙哪儿去了?”他转身问道。
“他呀,还不是像简那样,”她回答道,“午餐总是迟到。不过马上也该回来了。”
事情进展至此,还算一帆风顺。可他到底还是看得出,碧让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弄得有些措手不及,像是被他抽了一鞭子似的。西蒙没有来迎接他;西蒙没有在拉特切兹迎接他;这个西蒙,想必是块难啃的骨头。
还没等他继续发问,碧冷不防地夺回了主动权。
“你可以随意使用这间房的卫生间,只是用热水的时候得留个心眼,听见了吗?烧水的燃油有点儿问题。好了,洗洗手就下来吃饭吧,佩克夫妇捎来了些自家酿的雪利酒。”
“他们不过来吃午饭吗?”
“不来,他们要晚上才过来一起用晚餐。午饭咱们家自己吃。”
她看着他转向第四道门,原来他清楚育儿房的卫生间位置,这才欣慰地走了出来。他心里自然也明白其中缘由:都因为他对这幢房子的布局成竹在胸。可是这顺风顺水反倒让他心生愧疚,坐立难安。在他看来,糊弄桑达尔先生——以及坐在对面、恨不得用眼光在他身上凿出个洞的那个从爱尔兰来的王室法律顾问,是一回事;还是一回饶有趣味的事儿。可要蒙骗碧翠丝·阿什比完全就是另一码事儿了。
他心不在焉地洗了洗手,手里搓着肥皂,眼睛却盯着楼下的草地不放——那是一片他魂牵梦萦能够纵马驰骋的草原;甚至不惜为此出卖自己的灵魂。眼下,他当然可以牵一匹马上坡去,再静悄悄地骑行,远离人情世故,作别这场红尘游戏;如此想来,他又觉得,这么做是值得的了。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看到有个穿紧身花衣的金发女孩正在摆弄窗台上的一盆花。
“哈喽,”金发女孩说道,“欢迎回家。”
“谢谢你。”博莱特回答道。他是不是认识她?当然不是啦!
“你跟你弟弟长得非常像,不是吗?”
“我想是的。”他从“行李”中取出牙刷,放在梳妆台上;这算是一个“占山为主”的动作。
“你当然不认识我是谁啦。我叫拉娜·亚当斯,也是村里的人。工匠亚当斯是我的父亲。我之所以来这里帮忙是因为我的男朋友就在马厩工作。”
原来她是个帮工。他看了看她,不由得为她的男友捏了把汗。
“你看起来年纪比你弟弟大多了,不是吗?我想是因为你在外吃了不少苦头吧?毕竟你得为自己操劳奔波,不像你那个弟弟,娇生惯养。请原谅我的措辞,可他的确算得上是娇生惯养了。要我说,这就是为什么你一回来,他却摆出这副德行的原因。我管这叫不懂事。看看你的样子,活脱脱就是个阿什比家的人,连我都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说你不是。听我的,别怕他,给他点颜色瞧瞧。要有人动真格的了,他反倒受不了哩!一向都是人们哄着他。这次别让他把你给埋汰下去咯!”
博莱特只是静悄悄地取出自己的行李,于是她没再开口;就当她又要打开话匣子的时候,门口却传来了埃莉诺冷冰冰的声音:
“你还缺什么东西?”
金发女孩赶忙说道:“我刚才正在欢迎帕特里克先生回家呢!”话音刚落,她满脸堆笑地瞧了瞧博莱特,扭着屁股走出了房间。
博莱特不知道埃莉诺究竟听到了多少。
“这房间还蛮漂亮的,”埃莉诺说道,“只是早晨的阳光照不进来。床是从克莱尔庄园搬过来的。碧姑姑把原来那张小床给卖了,然后在克莱尔家甩卖家具的时候,买了这张大的。还不错,对吧?它原本是亚历克·莱丁厄姆[1]房间里的床。除了这张床,这房里倒还没怎么变化。”
“是啊,我注意到了,还是这张旧墙纸。”
“嗯,还是《鲁滨孙漂流记》和其他小说里的场景。小时候我特别喜欢觉醒的赫里沃德[2],他身上真有股让人着迷的魔法。”她指了指墙纸上赫里沃德的位置。墙纸上还有许许多多其他虚构的英雄人物,都是从前诺拉精选出来的,以便能让孩子们兴致盎然地进入梦乡。
“隔壁房间那张写了童谣的壁纸还在吗?”
“当然在啦。过来瞧瞧吧!”
他跟着她进到隔壁房间,可在她讲述壁纸上的故事时,他的心里却在掂量着金发女孩说西蒙的那些话,同时一想到今晚要在亚历克睡过的床上过夜,顿觉讽刺好笑,也就顾不得听了。
这么说,西蒙是不愿意相信他就是帕特里克的咯。“连我都觉得没有任何理由说你不是。”这句话有可能只是在说,尽管西蒙看到了所有的证据,可就是不愿意接受他咯?
为什么呢?
他跟着埃莉诺下了楼,脑子里仍是大惑不解。
埃莉诺领着他到了一间充溢着阳光的大客厅,碧已经在倒雪利酒了,而露丝则坐在钢琴前,摸索着想弹首曲子呢。
“你想不想听我弹首曲子?”露丝索性问道。
“不想,”埃莉诺抢着回答,“他不会想听的。”接着她又对碧说:“我们刚看了看旧的墙纸。我差不多都忘了那时候自己有多喜欢赫里沃德了。还好我搬了出来,要不然只怕是要一辈子跟他纠缠不清了。”
“我就从没喜欢过那些小孩子家家的玩意儿。”露丝说道。
“那是因为你从来都不看书,所以你什么都不懂。”埃莉诺反驳道。
“自打两姊妹不再需要奶妈以后,我们就把那房间空了出来,”碧说道,“因为它离其他房间实在是太远了。”
“早晨喊这两姊妹起床真让人走得够呛,”埃莉诺说道,“露丝又得让你叫上好几遍,所以我们把她俩移到了比较近的房间。”
“睡觉养颜嘛!”露丝抗议道。
“你养颜在哪儿啦?”埃莉诺打趣地反问。
“就算没养颜,可简总不如我细嫩吧,简,你说对不对?”她往简投去一个恳求的目光,后者刚刚匆匆忙忙地洗了个澡,双鬓还搭着湿漉漉的头发,慢悄悄地走到房里。
可简的眼睛却看着碧。
“西蒙回来了。”她小声地说道;然后走过去站在碧身旁,好像要让她安心一样。
屋子里刹那间鸦雀无声。大家都像石化了一般,只有露丝在动,只见她站起身来,似乎等着有什么事情发生。
碧又开始动了起来,继续往酒杯里斟酒。“好极了,”她回答,“我们可以准备开饭了。”
博莱特因为胸有成竹,觉得碧表现得再漂亮不过了,很想为她起立鼓掌。
“西蒙在哪儿呢?”埃莉诺故作镇静地问道。
“他正下楼呢。”简一边说,一边回过头来看了看碧。
门开了,西蒙·阿什比走了进来。
他顿了一下,目光投射在博莱特身上,这才关了身后的门。“你还真来了。”他说道。
话说得波澜不惊,没有明显的情绪流露。
他缓缓地向床边的博莱特踱过步来,直到同他面对面才站定。他那双灰色的眼睛清澈明亮得出奇,虹膜周围颜色要更黯淡些,目光中一丝感情也没有,就连苍白的面庞也缄口不言。博莱特暗想,此人身体紧绷,似乎用手指一碰他,就会发出琴弦的声音一样。
可就在一瞬间,绷紧的“琴弦”却突然松了下来。
他先是站着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博莱特的脸庞,然后自己整个脸也跟着松弛了下来。
“他们没告诉过你吗?”他有些吞吞吐吐地说道,“我准备誓死不认你这个帕特里克呢。可现在亲眼看到了你,我要收回刚才说过的那些话了。你的确是帕特里克,千真万确!”他说完又伸出了自己的手,“欢迎回家!”
两人身后寂静无声的气氛荡然无存,大家争先恐后地前来致意,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这其中,有相互贺喜的声音,有觥筹交错的声音,也有欢声和笑语。就连刚刚因为没有人听她弹琴的露丝,也一甩失望之情,苦口婆心地说尽了好话,才勉强又多分了些雪利酒——平常两姊妹喝酒是只限于“浅尝辄止”的。
而博莱特则一边喝酒,一边庆幸着艰难时刻终于结束。可他心里还在犯嘀咕:西蒙怎么就软下来了呢?
西蒙当初是怎么想的?他在担心些什么?
既然他一口咬定博莱特不是帕特里克,这难道只是一种让自己免于失望而做的违心防备吗?他有没有对自己说:“我先坚持认为帕特里克已死,这样的话,如果回来的不是真的帕特里克,我也就无须失望懊丧了?”还是方才一见面,西蒙就打心底认可了这个人就是帕特里克,接着油然而生出一种无可复加的解脱感了呢?
看着又不像。
博莱特看着这个谈笑风生的西蒙,一时间成了丈二和尚。就在几分钟之前,西蒙的态度似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终于愿意接受现实,看上去也蜕变成了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了。活脱脱就像是刹那间完全释然的表现——如同正准备从容应付最糟糕的情况时,忽然就不明不白地得了救一样。不差毫分。
那他又为何会有这样一种获救感呢?
无奈,他带着这份小小的疑惑上了餐桌。此刻,他不得不把这个问题抛诸脑后,专心回答阿什比家七嘴八舌的疑问。
“你过关啦!”他心中的声音窃喜道,“你过关啦!你都上了阿什比家的餐桌啦!瞧他们一个个都高兴死啦!”
好吧,也许并不是所有人都高兴。简心里向着西蒙,在大家伙聊得热火朝天时,她却坐在一边,宛如一隅绿洲,沉默不语。可以想见,西蒙本人也谈不上真的高兴。而碧则是完全心无芥蒂,容光焕发地说说笑笑。埃莉诺起初只是礼貌地交谈几句,到后来也愈发上了兴头。
“科曼奇族[3]用的马辔还挺复杂的,对吧?”
“没有,那只是个口塞罢了。把绳子套在马嘴上,有点类似于马嚼子。当你牵马的时候最适合用这种马辔了,这样马儿才会听话地跟着你,不必生拉硬拽。”
露丝没再计较博莱特对她外表的忽略,转而缠着他大献殷勤;她也是唯一一个叫他“帕特里克”的人。
随着午餐的进展,这个称谓变得愈发刺耳起来:其他人都在有意无意地避免叫这个名字,但是露丝却不依不饶地喊着“帕特里克”这、“帕特里克”那,借此博得他的注意力。可帕特里克私心里希望他唯一的“追随者”是简而不是露丝。如果他能有一个妹妹,他也希望是个像简一样的妹妹。可简恰恰躲闪着他注视的目光,这让他有些不悦。当然,他也有些心虚,没法儿平心静气地对视她的双眼,正像他不敢直视她身后那些肖像画里人的眼睛一样。餐厅里挂满了肖像画,简背后是威廉·阿什比七世的画像,此人身着韦斯托弗式戎装,据说曾经抗击过拿破仑一世的入侵。曾几何时,博莱特坐在皇家植物园的宝塔底下,研究过这些画像,而每当他抬起头与威廉·阿什比七世的目光相遇,他就止不住冒出一个荒诞不羁的念头——好像威廉早就猜出他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了。
然而在这次跟阿什比家人如履薄冰的首度见面里,有一件事情倒帮了他的大忙。正如洛丁在绿人餐馆叮嘱的一样,除了开头那一部分之外,他大可讲述自己的真实故事,那毕竟都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而且,由于一家人都心照不宣地避免任何涉及开头那一段故事的话语,所以他承接话锋时也显得格外踏实,既不需要敷衍搪塞,也不需要刻意修饰。
同时,他也不需要把心思放在“餐桌礼仪”上;亚历克·洛丁对此也感到万分庆幸。由于没有雇过一个一流而十分严谨的奶妈,整一大家子接受的餐桌礼仪训练也不比一流的孤儿院严格到哪里。“我的老天,”洛丁曾说,“要是有一天我花钱把酒吧里的人都请了个遍,最后还剩下了几个子儿的话,我一定会寄给你的。用来表达我对你的感激,感激什么呢?就冲你不是在什么附庸风雅的郊区里长大的。忸怩作态可是种一辈子都改不掉的毛病,我的孩子。无论帕特里克·阿什比做了什么事,永远都别指望他会在喝醉后竖起小拇指来。”
因此,博莱特完全没有必要把以前的习惯一脚踢开。事实上,他的这种泥古不化让露丝稍显失望——她总是期待着能有什么新奇事儿呢!
“你都不用刀叉吃东西的!”她一边看着诧异的博莱特,一边补充说,“可美国电影里都是那么演的:先是用刀切好食物,然后换个手拿起叉子叉起来吃。”
“我还不嚼口香糖呢。”他说。
“真不晓得他们的饮食习惯是如何演变的呢。”碧说道。
“恐怕是因为早期的时候,刀子还不普及吧。”埃莉诺说。
“可在那么个具有开拓精神的社会里,刀子实在是太有用了,怎么会得不到普及呢?”西蒙插话道,“很有可能他们长期都是吃捣碎的食物,所以当他们看到一块一块的东西,第一反应就是要先捣碎而后快吧。”
博莱特一边听着大家伙七嘴八舌议论纷纷,一边私心想,这一大家子人到底是刻板到死的英国人。我才刚刚“起死回生”,他们却在一本正经地大谈特谈美国的餐桌礼仪,真让人哭笑不得!若是同样的事情换在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家庭,大家一定会鼓掌相庆,道喜都道不过来。可眼下,美国人所热衷的“忆苦思甜”话题却让他们避而不谈。他不禁想起了在懒Y牧场的伙伴皮特、汉克还有莱福迪,他们说英国人傲慢骄纵,看来一点儿也没错。
但是碧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恐怕都能让莱福迪印象深刻。
“你抽烟吗?”碧一边给问,一边倒咖啡,说完把烟盒推到了他的面前。可博莱特因为有自己喜欢抽的牌子,索性掏出自己的烟盒递给了她。
“我早就戒了,”碧回绝道,“省钱。”
博莱特转而递给了埃莉诺。
埃莉诺用手指沾了下里头的香烟,然后低下头仔细地去看烟盒里边儿刻着的字。
“博莱特·法拉,”她问道,“这是谁的名字啊?”
“我。”博莱特回答道。
“你?喔,对啊;法拉,我想起来了。可为什么要叫法拉?”
“我也答不上来。”
“就因为他们是这么叫你的?也把你叫成博莱特,对吧?”
“是的。”
“那又为什么要叫博莱特呢?”
“我不知道,我猜是因为我像个顽童吧!”
“博莱特!”露丝欢快地叫喊道,“你不介意我就叫你博莱特吧?”
“不介意。大家一直都是这么叫我的。”
这时门开了,拉娜进来说有一个年轻人过来找碧翠丝·阿什比女士,她先领他去了书房。
“咳,真扫兴,”碧嘀咕道,“你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吗?”
“他说自己是个记者,”拉娜回答,“可在我看来,他又不像个记者。穿戴整齐、干净,还文质彬彬的。”拉娜对记者的印象跟博莱特对中产阶级的认识一样,都脱胎于电影。
“哎呀,不行!”碧说道,“不见记者!还没到时候呢!”
“他说是《韦斯托弗时报》的记者。”
“他讲了到这儿来的原因吗?”
“当然是为这个帕特里克先生而来的啦!”拉娜边说边用大拇指冲帕特里克的方向比画了一下。
“天哪,”西蒙抱怨说,“接风酒才吃了一半。我就知道他们迟早是要嗅过来的!”
碧把剩下的咖啡一饮而尽,说道:“走吧,博莱特!”说完伸出手把他从座位上拉了起来,“我们最好一起过去把事情给了结了。你也来,西蒙。”她领着博莱特出了餐厅,一路与他说说笑笑,并且一直牵着他的手。碧紧握的手中透出的那份温馨友好在博莱特的感情世界里荡起了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波澜。他还是第一次受到这种亲人般的礼遇。可他眼下要忙于应付记者,也无闲情回味此中感受了。
书房位于房子的后厢,里头光线很暗。房间里有碧的书桌、账本和参考书。有个身材矮小、年纪轻轻的男人正翻看着有关马儿的书,他穿着一套笔挺的蓝色西服,神情若有所思。看到他们进来,他放下书,操着一口浓烈的格拉斯哥口音说:“是阿什比女士对吗?我的名字是麦卡伦,在《韦斯托弗时报》工作。很抱歉我不请自来,但我以为您早就用过午餐了呢。”
“哦,我们吃得晚,被一些个事情给耽搁了。”碧说道。
“嗯,原来如此,”麦卡伦体谅着说道,“准是件特别的事儿。我本不该冒昧地打搅您,可‘快人一步发布最新消息’是我的座右铭,而恰巧此刻您就是这个‘最新消息’。”
“你说的是我侄子回家这件事儿吧?”
“没错。”
“你怎么这么快就知道这消息了,麦卡伦先生?”
“是有个线人在克莱尔一家酒吧里打听到的。”
“多可怕的一个词儿啊。”碧说道。
“酒吧?”麦卡伦不解地问道。
“不,线人。”
“哎呀,好吧,姑且说是我的一个助手吧,也许这么说会让您好受些,”麦卡伦附和道,“那么请问,哪一位才是刚刚回家的浪子呢?”
碧向他引见了博莱特和西蒙。西蒙的脸上又恢复了些冰冷僵硬的感觉;可见过大场面的博莱特反倒显得轻松自在。他一边游刃有余地回答着麦卡伦的问题,一边寻思他会不会想要拍张照。如果真是如此,他必须想方设法谢绝。
可碧帮他解决了这个麻烦。她很坚定地强调不能拍照,也绝对不允许拍照。他想怎么问问题都行,可就是不准拍照。
麦卡伦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了这个条件。“没有了照片,失散的孪生兄弟再度重逢的故事可是会大打折扣的。”他咕哝着说道。
“你不会把标题定为‘失散的孪生兄弟’吧?”碧焦虑地问道。
“不,他会用‘亡者归来’做标题。”西蒙终于开了口。他这冷冰冰、慢吞吞的一席话给整个房间都罩上了一层阴影。
麦卡伦先生淡蓝色的眼眸先是转向了西蒙,在他身上细细打量了一番,接着又回到碧这儿来。“我原先想的是‘克莱尔庄园的稀罕事’,”他说道,“可担心《韦斯托弗时报》不会采纳。毕竟这是一家十分保守的报社。不过我倒觉得《号角报》兴许会愿意刊载。”
“《号角报》!”碧惊讶地说道,“那可是家伦敦的报纸啊!可——可我不希望他们刊登这则消息。这完完全全只是个地方新闻——啊不,压根儿只是件家务事而已。”
“可《新月报》也登过这样的家务事啊!”麦卡伦说道。
“什么事呢?”
“克里平凶杀案[4]。说穿了,阿什比女士,哪家报纸不是一件件家务事堆砌而成的呢?”
“可是这件事除了我们一家子人之外,哪还会有人关心!八年前我侄子——失踪时,《韦斯托弗时报》仅仅只是——只是粗略地报道了一下而已。”
“嗯,这我知道。我查过资料。当时只是在报纸第三版最底下刊登过一小段。”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这次我侄子回来反倒比他失踪更让人感兴趣呢。”
“这就类似于‘狗咬人’和‘人咬狗’之间的差别了。每天都有人死,可是能够起死回生再重归故里的人,数量是少之又少,对吧,阿什比女士?虽说现代科学发展神速,但是死而复生却仍旧是轰动性的新闻。这也是《号角报》感兴趣的原因。”
“可他们又是怎么打听到的?”
“什么打听!”麦卡伦故作吃惊地说,“阿什比女士,难道你就看不出这都是我辛辛苦苦发掘出来的第一手新闻吗?”
“你是说你要把这故事卖给《号角报》?”
“当然啦!”
“麦卡伦先生,请你务必不要这么做。你也千万不能这么做。”
“这么跟您说吧,阿什比女士,”麦卡伦先生耐心地说道,“我已经同意不拍照片了,我也尊重我们彼此达成的协议——我是不会偷偷摸摸地在村子四周潜伏、趁这位年轻的先生不注意的时候偷拍他的。我不会干这档子事情的——但请您不要让我放弃这个难得的第一手新闻。毕竟,这可比什么《伦敦日报》上的独家新闻靠谱多了。”可看到碧仍旧苦口婆心地请求,他又犹豫了,旋即补充道,“就算我不把故事卖给他们,他们的助理编辑也会从《韦斯托弗时报》上把消息剪辑下来,然后贴在自家报纸的头条新闻上。这样,你们讨不着任何好处,我也失去了个牟利的好机会。”
“哦,天哪,”碧叹息道,心里明白他说的都在理,“我想,这大概是说,从伦敦会有一大批记者蜂拥过来啦?”
“嘿,不会的。只有《号角报》的人。如果是《号角报》的独家新闻,别的报社就不会来叨扰您了。还有,不管他们派谁来,您都甭担心。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从牛津大学的贝列尔学院毕业的,个个训练有素。”
说够了英国的报社,麦卡伦环视四周找了自己的帽子,准备起身告辞。
“十分感谢你们,特别是您,阿什比先生。感谢大家告诉我这么多珍贵的信息。但愿我没有占用你们太多时间。请允许我向你们表达我衷心的祝贺——恭喜大家久别重逢,”——话说至此,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迅速地看了看西蒙——“感谢大家的好意。”
“你家离这儿很远吧,麦卡伦先生?”碧一边客套地提问,一边送他到了前门。
“家?”
“你苏格兰老家。”
“哦,我明白了。您怎么知道我是苏格兰人的?嘿,肯定是因为我的名字吧。是啊,格拉斯哥[5]离这儿可远啦,不过也就是从这儿到伦敦那么远。假如我要去一家英格兰的报社工作,那就得了解些……了解些……”
“本地人吗?”碧提示道。
“当地风俗,我刚是想说这个的。”麦卡伦煞有介事地说道。
“你没开车?”碧看着门前空空如也的弯路问道。
“我把车停在车道下边儿了。我是从来不会冒昧地把车停在陌生人家门口的。”
话音刚落,这个小个子又出乎意料而又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然后戴上帽子走远了。
* * *
[1] 亚历克·莱丁厄姆:亚历克·洛丁的家名。
[2] 觉醒的赫里沃德(1035—1072),十一世纪时抗击诺曼征服的地方首领。事迹多见于文学作品与民间故事之中。
[3] 传闻是美洲印第安人部落中最好的骑手。他们居住在落矶山脉东部的大平原上,总的来说是个尚武好战的民族。
[4] 在近100年的时间里,“哈维·克里平”这个名字成为最可怕的杀人犯的代名词。他被指控毒死并肢解他的英国妻子而被处以绞刑。
[5] 苏格兰最大城市,英国第三大城市。位于中苏格兰西部的克莱德河(R. Clyde)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