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钱德勒Ctrl+D 收藏本站

卡萨旅馆坐落在悬崖边上,环绕着大约七英亩大小的草地和花园,草地一边是遮阳篷,中心是个平台,透过玻璃墙能看到旅馆内的桌椅,棚架搭好的走廊穿过草地中间直达入口处。一边是酒吧,另一边是咖啡厅,两边尽头各有一个黑色车棚,隐在六英尺高的灌木丛中。车棚中有很多车,许多人嫌麻烦,不愿使用地下车库,明知湿润盐分高的海边空气对车不好,也把车停在这里。

我把车停在靠近车库入口的坡道旁边,海浪的声音就在耳边,甚至能感受到溅出的水星,闻到大海的气息,尝到海水的味道。我们下了车,走到车库入口处。坡道旁边有一条狭窄的上升通道。一块指示牌悬在入口中间:下坡请挂低速挡。请先鸣喇叭。女孩拉住了我的胳膊。

“我要从大厅进去。我太累了,爬不动楼梯了。”

“好啊,没有哪条法律禁止你这么做。哪个房间?”

“十二层二十四号。如果我们被逮到怎么办?”

“逮到什么?”

“别装蒜。把他放……放在阳台的墙上或者什么地方。”

“我会被放在一个蚂蚁丘上处以火刑。至于你嘛,就不知道了。这要取决于他们掌握了多少罪证。”

“马上要吃早餐了,你怎么能形容得这么恶心。”

她转身快步走开。我沿着坡道下去。这个坡道和别的坡道一样弯弯曲曲,接着我看到一座玻璃亭,里面悬挂着一顶吊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我凝神细听,看是否有什么人弄车的动静,或是洗车的声音,脚步声,口哨声或者任何轻微的响声,来判断值夜班的人在哪儿,在干什么。在地下车库,你能听见十分细微的声音,但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我继续下行,几乎到了和办公室天花板平行的位置。这时我蹲下来,可以看到通往电梯间的台阶。有一扇门,上面标注着:通往电梯。门上有块玻璃,能看到电梯间的灯亮着,但看不到其他东西。

我上了三层台阶,然后就停下一动不动。值夜班的人正在盯着我看。他坐在一辆派卡轿车的后座里,灯光映在他的脸上,因为他戴着眼镜,从镜片反射出来的光十分刺眼。他舒服地靠在车子的角落里。我站在那儿,等着他过来。而他却一动不动,头枕着椅背,嘴巴大张着。我必须得弄明白他为什么不动。他可能只是假装睡着直到我走远,然后冲去给服务台打电话。

不过我马上就意识到这个想法太蠢了。他应该是傍晚才接的班,不可能知道所有客人的长相。何况停车场旁边的狭窄坡道本来就是供人行走的。已经差不多凌晨四点钟了,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天就亮了,想混进旅馆的人不会挑这个时间。

我直接向那辆车走去,凑近往里看去。车门紧关,窗户紧闭。这个人还是一动不动。我抓住把手试图悄悄打开车门。他还是不动。这个人看起来肤色很浅,仿佛睡着了,但我都快打开车门了,还是听不见他的鼾声。车门打开,一股气味扑面而来——一股混着蜂蜜的浓浓烟味——那是一支卷得很好的大麻。这家伙已经不省人事了,他正处于安静的极乐世界,那儿岁月静好,弥漫着各种色彩和音乐。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即使没被警察抓住或者扔到外面寒冷的空气中,他也什么工作都做不了了。

我又关上车门,穿过电梯门,径直穿过那扇镶着玻璃的门,进入一间狭小的空荡荡的电梯间。里面是水泥地面,有两扇方方正正的电梯门,近旁一扇厚重的门微微敞开,里面是防火梯。我拉开门,开始慢慢向上爬。从地下室上到十二层楼要爬很多阶梯。我一边爬一边数防火逃生门,因为门上面没有数字标示。

这些门沉重、坚实、灰白色,就像脚下这些水泥阶梯。等到我终于拉开通往十二楼走廊的门时,已经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我一路东张西望,走到1224房门前,转动了一下门把手。门反锁着,但几乎同时它就打开了,好像她一直就在门后等着。我从她身边闪身进去,就瘫在了一把椅子上,好让自己喘口气。这个房间宽敞通风,有落地玻璃窗,窗外就是阳台。这张床似乎刚刚有人睡过,也可能故意摆放得像有人睡过。衣服七零八落地搭在椅子上,化妆用品随便扔在梳妆台上、行李箱上。这房间一晚大概要二十美金,单人间。

她插上门闩,“没遇到麻烦吧?”

“值夜班的吸大麻,不省人事,像猫咪一样绝对无害。”我从椅子上起身,想去阳台。

“等一下,”她突然尖声说,我回头看她。“没用的,”她说,“没有人能做得到。”

我站在那儿不动。

“我还是报警吧,”她说,“管它什么后果。”

“这是个明智的想法,”我说,“但为什么不早点这么想呢?”

“你最好快走,”她说,“没必要让你卷进来。”

我一言不发,看着她的眼睛。她双眼几乎睁不开,看起来像延迟休克,又像是太困,我不清楚。

“我吞了两片安眠药,”她说,看来看穿了我的心思,“今天晚上我不想再惹任何麻烦了。请从这儿出去吧。我醒后会叫房间服务生,等他来了再想办法让他走到阳台,然后就能发现——管他发现什么,而我就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她咬字越来越含糊,摇摇晃晃,使劲揉着太阳穴。“钱的事我很抱歉,你得还给我,对吧?”

我走到她身边,“因为如果我不这么做,你会把我供出去?”

“我不得不这么做,”她睡意蒙眬地说,“不然我怎么办?他们一定会套我话。我——我太累了根本招架不住。”

我抓住她的胳膊摇晃她,她的脑袋晃来荡去,“你确定只吃了两片吗?”

她努力睁开眼睛,“是的,我从来没有多吃过。”

“那你听着,我现在出去看看他。然后我就回朗齐奥。我先拿着你的钱和枪,可能他们查不到我这儿,但是——醒醒!听我说!”她的脑袋再次晃向一边,她努力站直,瞪大眼睛,但看起来眼神呆滞、畏缩。“听着,如果他们查不到你,当然就查不到我。我受雇于一个律师,而你才是我的目标。支票和枪原来是谁的还会是谁的,你编的故事对于警察来说一文不值,只会让你自己越描越黑。明白吗?”

“明,明白,”她说,“但是我不……不怕。”

“这不是你的真实想法,你吃了药说胡话呢。”

她朝前跌去,我抓住她把她扶到床上。她几乎跌到床上。我替她脱下鞋子,拿一块毯子给她裹上。她马上沉睡过去,发出浓重的鼻息声。我进了浴室,摸了半天,终于在架子上找到一瓶安眠药,里面几乎是满的。瓶子上写着处方号码和日期,这是一个月前巴尔的摩的一家药店开的方子。我把里面的黄色胶囊倒在掌心里数了数,有四十七颗,几乎满瓶。服安眠药自杀的人会把一整瓶药都吞下去——掉落的除外,总会有一些掉落下来。我把药倒回瓶中,把药瓶放到我兜里。

我回来再次看着她。房间里很冷,我打开暖气,开到适温。最后我终于能有时间打开落地窗,走到阳台上。阳台冰窖一般,大约十二乘十四英尺见方,前面有堵三十英寸高的墙,一排低矮铁栏杆伸出去,要从那儿跨出去很容易,但是要说从那地方失足掉下去,可就太牵强了。

阳台上有两把白铁庭院长椅,上面盖着几个软垫,这是两把一模一样的扶手椅。与左邻相隔的那道墙向前延伸,通往她提到的那条路。看起来即使是修烟囱的人如果没有梯子也爬不上来,另一边是盛开的玫瑰丛,沿着台阶蜿蜒而上,那地方以前一定是梯田。

躺椅上根本没有什么尸体,地板上也没有,整个阳台根本没有什么人。我仔细检查地面有没有血迹——没有,连血渍都没有。我再检查安全墙,没有血迹,也没有被什么东西拖过的痕迹。我靠墙站好,扶着铁栏杆,尽力把身体向外探出,沿着墙看到地面,下面紧挨墙壁的是一丛灌木,再远一些是一块狭窄的草坪,更远一点是石板铺砌的小道,然后又是一个草坪带,之后是密密的篱笆,上面攀附着浓密的灌木。我估算了一下从这儿到院子尽头的距离,在我处的这个高度要估算距离真不容易,不过我还是估算出大约至少三十五英尺。篱笆之外,海水泛着白沫,这些泡沫覆盖着礁石,使之半隐半露。

拉瑞·米切尔大约比我高半英尺,但比我轻十五英磅。这个人天生不是那种能拖着自己重达一百七十五英磅的身躯,跨过那些栏杆,然后再走到海边自杀的人。显然这个女孩不可能明白这一点。

我穿过落地窗回到屋内,走到床边,她还在沉睡,打着鼾。我用手背碰碰她的脸颊,脸蛋微微润湿。她微微动了一下,嘴里咕哝了一阵,接着一声叹息后,又把头埋进了枕头。没有鼾声大作,没有深度昏迷,更没有不省人事,因此当然也没有过量服药。

她说的是真的,尽管只有他妈的这一件事——她确实没服药过量。

我在梳妆台最顶层的抽屉里找到了她的包,里面有一个拉链皮夹,我把旅行支票放进去,继续在里面寻找有没有什么线索。皮夹中有一叠捆好的钞票,一张到圣塔菲的列车时刻表。原来放支票的夹子,现在塞着火车票和卧车包厢的订票单据。

她从华盛顿特区到加州圣地亚哥就是乘坐的十九号车厢,在E号卧铺。没有信件,无法确认她的身份,不过就算有也应该锁在行李箱中。包里主要是女人用品:唇膏、粉盒、零钱包、一些银饰和一串钥匙,挂在装饰着小铜虎的钥匙圈上。里面还有一包打开的烟,但是似乎并没有抽过。除了这些,还有一盒火柴,上面只有一道划痕。三条没有绣姓氏的手帕,一包指甲砂锉,一把指甲刀,一些修眉的物件。一个小皮包里放着一把梳子,一小瓶指甲油。有一本小型通讯簿,我急忙打开——空的,根本没用。包里还有一副太阳镜,装在镶着金边的眼镜盒中,盒上也没有姓名;一支自来水笔,一支金色铅笔,再没有别的了。我把包放回原处,走到桌边,找到旅馆的笔和信封。

我用旅馆的笔写道:“亲爱的贝蒂:很抱歉,我没死成,明天再跟你解释,拉瑞。”

我把字条放进信封,在上面写上“贝蒂·梅菲尔德收”,然后把信封放在地上,做成从门缝里塞进来的样子。

我打开门,走出去,关好门回到防火梯。但是我禁不住喊出“去他妈的,接着按了电梯。电梯并没有上来,我又按了一下,然后一直按,最后它终于上来了,一个睡眼蒙眬的墨西哥年轻人打开电梯门,对着我打了个呵欠,然后抱歉地笑了一下。我报以微笑,没再说什么。

一楼正对电梯的服务台旁空无一人。这个墨西哥小子坐回椅子,我还没走出几步,他就又睡着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在睡觉,除了可怜的马洛。他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甚至还不收费。

我回到朗齐奥·德斯坎萨德旅馆,这儿所有人也都在睡觉,我困得要死,但是还得收拾行李箱——把贝蒂的枪放在底层——在一个信封里放了十二块钱,等出去时把它连同我房间的钥匙丢进服务台的邮箱内。

我驱车回到圣地亚哥,把租来的车还掉,在车站拐角找个地方吃了早餐。七点十五分,我赶上一辆直达洛杉矶的两节柴油火车,一路狂奔,十点整到站。

我乘出租车回到家,刮了胡子,洗了澡,吃了第二顿早餐,然后浏览当天的报纸。差不多十一点钟,我给乌姆纳先生——那个律师的办公室打了电话。

他亲自接的电话,可能弗米利耶小姐还没有起来。

“我是马洛。我在家中,方便拜访您吗?”

“你找到她了吗?”

“是的,您给华盛顿打电话了吗?”

“她人在哪儿?”

“我想当面谈。您给华盛顿打电话了吗?”

“我希望先听你的消息,我今天很忙。”他的声音听起来火气很大,一点也不动听。

“我半小时后到。”我迅速挂了电话,再给我那部奥斯车所在的地方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