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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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幼不习小楷书,而故事殿廷考试,尤以字体为重。道光三十年,余中进士,保和殿复试,获在第一,人皆疑焉。后知其由湘乡相公,湘乡得余卷,极赏其文,言于杜文正,必欲置第一。群公聚观,皆曰:“文则佳矣!然仓卒中安能办此?殆录旧文耳。”

湘乡曰:“不然。其诗亦相称,岂诗亦旧诗乎?”

议遂定,由是得入翰林。追念微名所自,每饭不敢忘也。时诗题为“淡烟疏雨落花天”,余首句云“花落春仍在”,湘乡深赏之,曰:“此与‘将飞更作回风舞,已落犹成半面妆’相似,他日所至,未可量也。”

然余竟沦弃终身,负吾师期望,良可愧矣。湘乡出入将相,手定东南,勋业之盛,一时无两。尤善相士,其所识拔者,名臣名将,指不胜屈。独余无状,累吾师知人之明。同治四年,余在金陵,寓书于公,述及前句,且曰:“由今思之,蓬山乍到,风引仍回,洵符花落之谶矣。”

然比来杜门撰述,已及八十卷。虽名山坛坫,万不敢望,而穷愁笔墨,倘有一字流传,或亦可言春在乎。此则无赖之语,聊以解嘲,因颜所居曰“春在堂”。他日见吾师,当请为书此三字也。

肃毅伯李少荃制府,于乡榜为同年,于翰林为前辈,然未尝一面也。同治元年,公奉命抚江苏,驻上海。有商华伯太守者,亦甲辰同年也。公见之,问曰:“浙江同年有孙琴西、俞荫甫二人,颇识之否?”

以相识对。问所在,无以应也。适章采南修撰视学闽中,取道上海,亦甲辰同年也。华伯问,知余在天津,以告公。公喜曰:“若致书,先为吾道意。”

余闻而感之,然不知公何以知余也。同治四年,余始识公于金陵。请其故,公曰:“湘乡告余也。庚戌会试后,余问湘乡今科得人否,举君名以告,因识之不敢忘。去年余充江南乡试监临官,见湘乡公于金陵,犹能诵君复试时诗也。”

樾叹曰:“以樾之不肖,犹未见弃于师友如此,可感亦可愧矣!”

公又谓余曰:“丁未前庚戌一科耳,然丁未翰林,入任卿贰、出任封疆者数人矣。庚戌何落寞如此,岂所谓榜运乎?”

余曰:“榜则何运之有?存乎人耳。丁未有老前辈一人,榜运安得而不佳?庚戌有学生一人,榜运安得而佳?”

公大笑。未几,公延余主讲苏州紫阳书院,适琴西主讲杭州之紫阳,余因以书报公曰:“庚戌有两紫阳焉。老前辈闻之,得无诧榜运之阔乎?”

余与孙琴西衣言,三为同年:道光十七年丁酉科,君得拔贡,余中副榜;廿四年甲辰科同举于乡;三十年庚戌科同成进士。相得甚欢,而论诗不合。故余尝赠以诗曰:“廿载名场同得失,两家诗派异原流。”

然君刻《逊学斋诗》十卷,止余一序。余于咸丰九年刻《日损益斋诗》十卷,亦止君一序也。同治四年,两人分主苏、杭紫阳书院,又赠以诗曰:“廿年得失共名场,今日东南两紫阳。”

一时以为佳话,其诗均存集中。

同治四年,余至杭州。时刘笏堂汝趚摄杭州守,奇士也。署中童仆止四人,内室无婢媪,其夫人至躬洗厕焉。

自述其家世寒微,父幼时,负炭鬻之市,顾善治生,积资累巨万。然尽散之宗族,不名一钱,止存薄田数亩,供鬻而已。五日一食肉,肉不得逾八两。性嗜琴,虽逆旅之中,未尝一日不与琴俱也。母七岁来归,每日以米少许,杂苋菜煮鬻食之。刘君既贵,为慈苋图纪其事。湘乡相公曰:“子不可有母而无父。”

乃因父嗜琴,易之为琴苋图。图中琴一张,苋一筐,无他物。求诗于余,余为作长歌一章。适琉球国贡使东子祥国兴过杭州,乃琴西旧为琉球官学教习时弟子也,以琉球纸诒琴西,余因亦得之,为篆书“琴苋图”三字赠焉。君少时即能饮酒,父戒之曰:“非至五十岁不得饮。”

自是不内勺饮矣。余与同席者二次,未尝见其一举杯也。语余曰:“吾挂名仕籍,亦父命也。父尝行市中,遇冠盖者避不及,前驱者鞭瞂及之,微伤于额,归而愠焉,呼吾而诏之曰:‘汝过三十岁必出仕。’故不得已而从军,积功得官,慰吾父地下也。”

君虽以军功显,然恂恂儒雅。论为政,必以教民为先;议兴乡课,欲行之一州八县。见余所著《群经平议》,曰:“是不可不刻也。盍写副本畀我?”

及余临行,君赠以写书之费。徐问之,则假之钱肆者也。其夫人亦贤妇,虽居太守署,然守家法,五日市肉八两如故。君以其病,谋少益之,夫人不可,曰:“家法不可由吾坏,若少益之,上何以对舅姑,下何以对子妇哉?”

君又欲佣一人代之执爨,又不可,曰:“君继母在家,莫为之役,奈何以婢媪役于我?”

镇洋方毓辰,著《毛诗句解析疑》十四卷,每句采先儒旧说,微有折中,虽不能自成一家之学,然其用力勤矣。同治四年,余至上海,于同年应敏斋观察署中见其书。时方君已死,其子孙不能守,谋并其姓名而鬻之。问其直,曰:“洋钱一百二十。”

余谓敏斋曰:“卖者不孝,买者不仁。此事君胡与焉?将来倘有余力,为刻其书,而以其版付彼子孙,使食其利,此则仁者之用心矣。”

敏斋深然之。余即还苏州,未知其终,姑记于此。他日或竟有买此书者,易姓名而刻之,得此,犹可证其真伪也。

宝山蒋敦复,字超存,号剑人,著《啸古堂诗集》。方江浙陷贼时,著《愤言》一篇,《议战》、《议守》二篇,《万言书》一篇,亦留心天下事者。又著《兵鉴》一书,刺取诸史中言兵事者,分为四门:曰兵律,曰兵谋,曰兵机,曰兵戒。惜其书未成。其已成书者,惟《英志》八卷,纪英吉利国事甚详。英吉利自宋英宗治平元年以来,分为五朝,始有岁月可纪。第一朝曰诺曼的,其二曰北蓝大日奈,其三曰都铎尔,其四曰斯底亚尔的,其五曰伯仑瑞格。今其女主亚勒山的那维多利亚,乃伯仑瑞格朝第六主也。其传国之法,传子亦传女,传兄弟亦传兄弟之子,若女,传女子之子,亦传女子之女。真殊俗哉。

苏州新设紫阳书院,在梵门桥,旧为吴氏屋。道光十七年,余过苏州,适太恭人族弟松田老人主于吴氏,余因得识吴氏昆弟,饭于其听事之西偏。至道光二十年,其屋归于邵氏。咸丰十年,贼陷苏州,据其屋为伪库。官军收复后,遂改为书院。同治四年,当事者延余主讲,乃移居焉。回忆饭此时,止二十九年耳,而屋已再易主,而皆不能有。余以当时一饭之客,反得为此屋暂作主人。梦幻泡影,大率类此。世之人辄思为子孙百世之计,何为者也?松田老人年已七十,尚寓吴中,时来书院,与余谈旧事甚悉。留此老眼,以阅兴亡,造物者其有意乎?

《论语征》甲乙至壬癸十卷,日本物茂卿撰。其书每叶二十行,每行二十字,每卷首末两页版心,皆有“滕元启谨书”五字。同治五年,戴子高于杭州书肆得之,以示余。其大旨好与宋儒窺牾,然亦有谓朱注是处,议论通达,多可采者。惟谓上《论》成于琴张,下《论》成于原宪,故二子独称名。此则近于臆说,然亦见会意之巧矣。今录数事于左:千乘之国。万乘、千乘、百乘,古言也。谓天子为万乘,诸侯为千乘,大夫为百乘,语其富也。如千金之子,孰能计其囊之藏适千而言之乎?

古来注家,布算求合,可谓不解事子云矣。学则不固。谓不固守一师之说。传曰:博学无方,孔子无常师。为政以德。为政,秉政也。以德,为用有德之人。秉政而用有德之人,不劳而治,故有北辰之喻。五十而知天命。五十,命为大夫,五十而爵不至,有以知天命也。知天之命我,以传先王之道于后也。举直错诸枉。盖以积材之道为喻。积材之道,以直者置于枉者之上,则枉者为直者压而自直矣。故曰能使枉者直。

子奚不为政。我死子为政,谓秉柄于其国也。畴昔之羊子为政,谓秉柄于其事也。此章孔子为大夫时事。圣人施为,不与常人同。于其官政,不必屑屑然有所更张,然其意岂或人所能知?故引书答之。季氏旅于泰山。古注以为讥僭。然观其引林放,则孔子之讥,在奢不在僭。必季氏为鲁侯旅,而其行礼徒务美观故尔。后儒每言及季氏,辄谓之僭,岂不泥乎?舤自既灌而往者。《易》曰:“观,盥而不荐。”

王弼引此章。《祭统》曰:“献之属,莫重于。”

灌、盥、裸通用。孔子于,欲观其大者,而不欲观其小者,重本也。但《易》观盥,凡祭皆然。

为大祭,故特言之。

无适也,无莫也。《无量寿经》《华严经》皆有“无所适莫”之文。《华严经》慧苑《音义》引《汉书》注曰:“适,主也。”

《尔雅》曰:“莫,定也。”

谓普于一切,无偏主亲,无偏定疏。澄观《疏》曰:“无主定于亲疏。”

《无量寿经》慧远《义疏》曰:“无适适之亲,无莫莫之疏。”

瞡兴《连义述文赞》曰:“适,亲也;莫,疏也。”

乃知适莫为亲疏,古来相传之说。宰予昼寝。昼处于寝也。《檀弓》曰:“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

孰谓微生高直。高,盖孔子乡人,以直见称,孔子亦爱之。故反言以戏之,亲之至也。意者,孔子家乞醯,曰“或”者,佯为不知,皆戏言。若他人乞之,则是琐事,孔子何与闻其琐事乎?

三年学,不至于谷。谷,禄也。不曰禄而曰谷,谓禄之薄者,盖廪俸也。学三年,而其所学未成可禄之才,是志大而学博者也,故曰不易得也。达巷党人。达巷,姓;党人,名。食不语,寝不言。语者,诲言也,如乐语合语之说。古者饮食之礼,如养老有乞言合语是也。然当食不语,食讫乃语,所以尊道。故君子平日亦依其礼,当食不诲言也。寝者,内寝也。言者,言政事也,如高宗三年不言是也。内寝不言政事,所以敬天职。期月而已可也。先王之政,有月令焉。未期,则设施犹有未周。齐人归女乐。据《孟子》:“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

无归女乐事。疑归女乐与不致燔,本非一时之事。史公合二事以系于定公十四年,非也。庄周书亦言孔子再逐于鲁。君子恶居下流。谓纣之为逋逃薮也。众恶人归纣,而纣受之,其所自为恶虽不甚,而众恶人所为恶,皆纣之恶也。故曰:天下之恶皆归焉。

华亭尹冰叔軻德,以其祖母黄纺织图索题。图中题者甚众,有张春水七古一章,署云:“吴江张澹未定草,璞卿女史陆惠书。”

钤一小印,云:“文章知己,患难夫妻。张春水、陆璞卿合印。”

亦词场佳话也。

同年勒少仲观察,以史忠正祠墓图索题。图中有陈君诗,自注云:“史阁部复摄政睿亲王书,乃乐平王纲字乾维者代笔,见南昌彭士望《耻躬堂集》。”

余惟忠正此书,海内盛传,然莫知其为王君笔也,故特表而出之。

余生平谬以文字受海内名公巨卿之知,虽云过当,然或者尚有以致之也。乃童稚之年,盲无知识,而一二老辈,殷殷期许,殊不可解。迄今老大无成,有负其意,为之汗颜。每拟仿随园老人作感知己诗,因循未果,偶记二事于此:一为处士黄公,公忘其名,但记其行五耳。余七岁时,先君子为求婚平泉舅氏第四女,舅氏已许之,妗氏犹豫。黄公乃妗氏之弟也,偶省其姊,知此事,诧曰:“此佳婿也!今失此婿,他日虽列万炬以求之,岂可得邪?”

议遂决。是时,余一童子耳,读书鲁钝,不异常儿,不知公何所见而云然也。一为孙公,公名家球,字竹孙。娶于戴氏,乃先君子中表妹。而吾兄壬甫,又公之婿也。故余少时即读书公家。一日,公与余共饭,誉之不啻口出。时公有兄子在旁,和之曰:“两俞难兄难弟,他日显达,可操券也。”

公正色曰:“尔勿草草,若小俞者,岂独簪缨中人邪?乃当代之传人也。”

余时方治举子业,为八股文字,惧不中绳墨,了不知可传者为何物也。公卒于道光二十四年。余初举于乡,往问公疾,疾已笃矣。执余手曰:“吾死后,子为我作小传,或铭诔,但得见名字于集中,九泉无恨矣。”

今《宾萌外集》中有《竹孙孙公诔》一篇,然文体卑弱,未足报公地下也。

上海曹海林学博,出示宋敕书一,其文曰:“敕朝奉大夫新除司封郎官曹纬。”

敕文凡七十八字,皆行书,笔势飞动。末书:“奉敕如右,牒到奉行,□年四月八日下。”

惜年字以上皆阙,不知其年号云何也。又有图像二,绯衣秉笏,仪容甚伟。又有“文武登庸曹氏流芳家宝”行书十字,大可五寸许,末署“晦翁”,晦字亦剥蚀,然尚可辨识,惟纬不知何人。曹氏以宋武惠王为远祖,武惠七子:璨、繩、玮、糱、窻、秌、琮,字皆从玉。而此敕书,是纬非玮,字迹分明。且玮亦未始为司封郎官,则不得即以为武惠子也。《宋史》又有曹辅,南剑州人。辅之子曰绅,岂纬与绅,兄弟行欤?又有曹彦约,都昌人,尝从朱文公讲学,此有“晦翁”题字,岂即彦约之先人欤?是皆不可知,因漫书数语于其后而归之。

湘乡相公有《圣哲画像记》,其略曰:“书籍之浩浩若江海,然非一人之腹所能饮尽也,要在慎择而已。余既自度而不逮,乃择古今圣哲三十三人,命儿子纪泽图其遗像,都为一卷,藏之家塾。后嗣有志读书,取足于此,不必广心博骛。而斯文之传,莫大于是矣。”

其图文王、周公、孔子、孟子为一图,左氏、庄子、司马子长、班孟坚为一图,诸葛孔明、陆敬舆、范希文、司马君实为一图,周茂叔、程伯淳、程正叔、张子厚、朱元晦为一图,韩退之、柳子厚、欧阳永叔、曾子固为一图,李太白、杜子美、苏子瞻、黄鲁直为一图,许叔重、郑康成、杜君卿、马贵与为一图,顾亭林、秦味经、姚姬传、王怀祖为一图。而总论其后曰:“学问之道有三,曰义理,曰词章,曰考据。如文、周、孔、孟之道,左、庄、马、班之才,诚不可以一方体论矣。至如葛、陆、范、马,在圣门则以德行而兼政事者也;周、程、张、朱,在圣门则德行之科也:皆义理也;韩、柳、欧、曾,李、杜、苏、黄,在圣门则言语之科也,所谓词章也;许、郑、杜、马,顾、秦、姚、王,在圣门则文学之科也;顾、秦于杜、马为近,姚、王于许、郑为近:皆考据也。此三十三子者,师其一人,读其一书,终身用之,有不能尽。”

末复括以歌曰:“文、周、孔、孟,班、马、左、庄,葛、陆、范、马,周、程、朱、张,韩、柳、欧、曾,李、杜、苏、黄,许、郑、杜、马,顾、秦、姚、王。”

同治六年,余至金陵,湘乡公留宿节署,因得见之,而记于此。

金陵之游,以玄武湖观荷花为最。是日,余将行矣,湘乡公饯之于妙相庵,先与幕府诸君登太平门楼,观沅浦中丞由地道攻克金陵故迹。遂出城,至玄武湖,湖方十余里,遍种荷花。各乘小舟,穿花中而过,红衣翠盖,亭亭可爱。公所坐舟与余辈大小无异,而有司供张者,以使相之尊,不可露坐,施小帷帐蔽之,然止能绕花而行,不能直入万花深处矣。余笑曰:“山人之乐,过于宰相,即此可见也。”

沅浦中丞由地道攻克金陵处,名龙脖子。时缺口已修补,有湘乡公纪事碑,亦甚简略,末有铭曰:“穷天下力,复此金汤。苦哉将士,来者无忘。”

可见当时力战之艰。同游者有赵惠甫,曾躬在行间,于雨花台望见之,云:“是日为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黎明微雨,旋霁。日中又雨,大声忽发,砖石俱飞,倏忽之间而烟气弥漫,不见天日。及烟散,则见城中龙广山上万蚁蠕蠕,盖皆人也。时我军已由缺口入城矣。俄而旌旗尽开,四面齐下,而贼所据伪府,同时火起矣。未入城时,上有黑云,大数亩许,历久不变。及我兵长驱而入,黑云亦与之俱,是殆有神助乎!”

余有诗纪之,皆据赵语。

江艮庭先生,生平不作楷书,虽草草涉笔,非篆即隶也。一日书片纸,付奴子至药肆购药物,字皆小篆,市人不识。更以隶书往,亦不识。先生愠曰:“隶书本以便徒隶,若辈并徒隶不如邪!”

余生平亦有先生之风,寻常书札,率以隶体书之。湘乡公述此事戏余,因录之以自嘲焉。

湘乡公喜谐谑,因余锐意著述,戏之曰:“李少荃拼命做官,俞简甫拼命著书,吾皆不为也。”

余闻而自愧,亦以自喜。然少荃伯相,功业烂然,为中兴之冠。余穷愁著书,酱瓿上物耳。且自中州罢归,已逾十稔,而所著书,止一百余卷。乃与中兴名臣同一拼命,岂命果有贵贱乎?今列所著书目于此:窼书二种:《群经平议》三十五卷,《诸子平议》三十五卷;《第一楼丛书》九种:《易贯》五卷,《玩易篇》一卷,《论语小言》一卷,《春秋名字解诂补义》一卷,《古书疑义举例》七卷,《儿窽录》四卷,《读书余录》二卷,《诂经精舍自课文》二卷,《湖楼笔谈》七卷;集二种:《宾萌集》五卷,《宾萌外集》四卷;《春在堂书》六种:《杂文》二卷,《诗编》六卷,《词录》二卷,《尺牍》及《随笔》未定卷数,《楹联录存》一卷;外书二种:《袖中书》一卷,《诂经精舍内外篇》未定卷数。嗟乎!文士名心,书生习气,缄石知谬,享帚自珍。聊记其大略,亦见穷命之不值一钱也。

余壬子散馆后,未引见。戏书一诗粘斋壁云:“天风吹我下蓬瀛,敢与群仙证旧盟。好向玉堂称过客,重烦丹笔注微名。升沉有数人难挽,造化无心事总平。却笑随园老居士,落花诗句太关情。”

跋其后云:“散馆改官,口占一律。”

同年慎延青毓林见之而笑。及引见后,蒙恩授编修。延青过余斋,喟然长叹。余问何叹,延青曰:“吾叹此一首好诗,将来编集时,竟无从安顿也。”

相与大笑。然余不久即免官。回首玉堂,真同过客,“天风吹我下蓬瀛”,斯言验矣。延青今已下世,不及与之追理前说。怀旧凄怆,为之腹痛。

同治七年,余主讲西湖诂经精舍。精舍有楼三楹,余每日凭栏俯瞰,湖光山色,皆在几席间,甚乐也。每思造一小舟,舣之堤下,兴之所至,纵其所如。暮景晨曦,随时领略,庶几不负湖居。乃阅《西湖志》,有明人闻启祥《西湖打船启》一篇,适与愚意合。启祥,字平将,万历间举南雍,与计吏入京师,至国门,忽意不自得,径返。后屡以荐被征,悉辞不赴,见《钱唐县志》。又《灵隐寺志》,称其绝意仕进,筑阿西山,言语妙天下。即此启,足见一斑也。今录其略云:“欲领西湖之胜,无过山居,而予尤不能忘情于舟。山居,饮食寝处,常住不移,而舟则活。山居看山,背面横斜,一定不易,而舟则幻。昔冯开之先生既筑室孤山,又买一舟佐之,白头老宿,时时萧然读书其中。三十年来,风流顿尽,罕有继者。予及二三兄弟,素怀此志。而书生无暇,兼亦无资。陆放翁云‘一事尚须烦布策,几时能具钓鱼船’,正谓是也。严子印持,向有纠会打船之议,事未果行。今予踉跄北归,造物予我以闲,亟思一舟为避事息躬之所,而瓶钵罄然,不能不重理前说。愿期同志十人,各输十千,共成一舟,请自隗始,其余次第成就。十年以还,便可人主一舟。舟不必大,如少陵云‘野航怡受两三人’,略加开拓,可容五六,不啻大矣。亦不必华,如白傅云‘细蓬青蔑织鱼鳞’,略参眉公所谓‘朱栏碧幄,明棂短帆’,不啻华矣。尤不必高。西湖妙在里湖,正如美人寝帏,神仙别馆,窈窕深窾,殆不可名。今船必著楼,遂令断桥以北、六桥以西,封以丸泥,恍同函谷,此何理也?放翁又云‘船设低篷学钓徒’,却又太低。但使俯仰笑谈,冠缨不碍,则亦不啻高矣。杨肥翁尝有打船说,制度详明,可垂金石。今舟成之日,广列科条,除其苛法,约以三章,此诚伊人之典型,舟居之律令矣。”

篇中所称冯开之先生,名梦祯,万历丁丑进士,官南京国子监祭酒。移病去官,筑庵孤山之麓,名其堂曰“快雪”。见钱牧斋所撰墓志。旧《钱唐县志》称其晚年制桂舟,贮书画,遨游西湖,竟月不返。其风趣可想也。

厉樊榭《湖船录》云:“黄贞父仪部,用巨竹为,浮湖中。编篷屋其上,朱阑周遭,设青幕障之,行则揭焉,支以小戟。其下用文木,賙平若砥,布于上。中可容六七胡床,位置几席觞豆,旁及彝鼎、洗、茶铛、棋局之属。两黄头剌之而行。吴江周本音名之曰‘浮梅槛’。此事极新奇可喜,黄以前未有闻,后亦无继者。果此制可行,岂不视造船更省乎?”

稽《仁和县志》,黄汝亨字贞父,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进贤知县,迁南京工部主事,升礼部郎。寻迁江西提学佥事,进布政参议,谢病不复出,结庐南屏小蓬莱,题曰“寓林”。有《寓林文集》三十卷,诗六卷。盖其人亦风雅君子也。贞父有《浮梅槛记》一篇,今录其略云:“客夏游黄山白岳,见竹筏行溪林间,好事者载酒从之,甚适。因思吾家西湖上,湖水清且广,雅宜此具。归而与吴德聚谋制之,朱栏青幕,竟与烟水云霞通为一席,泠泠如也。按《地理志》云:‘有梅湖者,昔人以梅为筏,沉于此湖,有时浮出,至春则开花,流满湖面。’友人周本音至,遂欣然题之曰‘浮梅槛’。予时与韵人禅衲,徜徉六桥,观者如堵,俱叹西湖千载以来未有,当时苏、白风流,意想不及。此人情喜新之谈。夫我辈寥廓,湛妙之观,岂必此具,乃与梅湖仙人争奇哉。”

以上并仪部自记之文。同时王在晋作《浮梅槛赋》,汤临川亦有《浮梅槛诗》,足见其倾倒一时矣。其子妇顾若璞,有《同夫子坐浮梅槛诗》。

吴江吕本南茂才多保,以其先世文穆公墨迹求题,因得展视,行书八字,大可二寸许,云“飞翠鸣玉,出入禁门”。又有小字两行,多漫漶不可辨。适徐诚庵大令本立来,与之审视。徐云:“纸有破碎处,装潢拙工,误颠倒之耳。”

因为移正,居然可识,其文云:“齐仆射玄迟有让表云,宋世子老师吕蒙正书。”

然语仍不可解,或尚有阙文也。卷中有道光十年裔孙晋昭跋,云:“崇祯甲戌,五世伯祖非庵公,讳一经,督学中州。五世祖声王公随至洛阳,有某氏手卷,题首八字,系文穆公书,遂以金易之,珍藏于家。”

云云。至此八字,未详所出。潘安仁《西征赋》云:“飞翠,拖鸣玉,以出入禁门者众矣。”

齐仆射让表或袭用其语,然仆射亦未知何人。题跋诸公,都不置一词。余漫题数语而归之,因识于此,当更核也。

吕本南茂才,又以王右军《平安帖》墨迹见示。其文曰:“适得足下书,深有感切。遂冀平安,不暂面。王羲之顿首。”

墨色暗淡,纸质亦多损坏。有内府宝玩印,又有张九龄、欧阳修名印,余两印不甚可辨。其前有明敕云:“顷四明所进王羲之《平安帖》,笔墨飞动,古劲圆朗,真迹无疑。敕卿等重加审定,装潢成卷,诸跋不必删去可也。宣德四年夏六月武英殿敕。”

其后有魏征跋、贺知章跋、薛绍彭跋、东坡居士苏轼跋、黄庭坚跋、放翁陆游跋、赵孟竀跋,班惟志七言绝句一首,又有米芾、顾瑛、许衢、张羽、李和、吴宽、朱泽民、高启诸人名印。余不能辨其真伪,亦不敢率题一语。留数日而归之,姑记所见如此。

余课士诂经精舍,以司马温公隶书家人卦赋命题,限“涑水崖碑半绿苔”为韵。诸生押涑字,皆入屋韵,独朱君镜清押尤韵。余按大徐本《说文》:“涑,遆也。河东有涑水。速侯切。”

小徐本:“涑,遆也。一曰河东涑水。相玉反。”

是此字二徐异读。然《左传》:“伐我涑川”,《释文》:“涑,徐息录反。又音速。《字林》同。”

则涑水之涑,当读入声,固魏晋以来旧读矣。又考《玉篇》:“涑,先侯切,濯生练也。又先候切,与漱同。又先卜切。”

是漱字有平去入三音:读平声者,即涑遆之本义;读去声者,为盥漱之借字;读入声者,顾野王不说其义,而以《左传释文》证之,则为涑水字无疑矣。朱君故押尤韵,未免好异之见也。

余又尝以张景阳“有蔞兴南岑”句为题,诸生或以蔞字作平声。余谓题出《文选》,义本《毛诗》。陆德明《毛诗音义》云:“有蔞,本又作,于检反,云兴貌。”

李善注《文选》曰:“蔞与同,音奄。”

则此字不当读平声也。及还苏寓,偶以语徐诚庵大令本立。次日,以一纸见示云:“蔞字,《韵府群玉》入覃韵,无仄声。《韵府拾遗》入俭韵。今坊本或收入平声,或平上兼收。以此按《集韵》覃谈盐沾严咸衔七韵,俱无蔞字。上声五十琰蔞字注:‘衣检切。《说文》云雨貌,或作竁。’考《字典》蔞字注:‘《唐韵》《集韵》《韵会》衣检切,《正韵》于检切,并音奄。’是由《唐韵》以至韩道昭改并《集韵》,蔞字俱读上声,无入平韵者。虽未知《平水韵》书何如,然黄公绍《韵会》,一遵刘氏意,《平水》亦与《韵会》同,惟阴氏时中反之。检今韵十三覃蔞字注:‘乌含切,没也。’蔞之训没,不知何本,疑淹字之假借。《集韵》去声五十五艳淹字云:‘于赡切,没也。’可悟训没之由,乃既以淹为蔞。又误于赡为乌含,遂以艳韵而收入覃韵,真歧中之歧矣。”

徐君为余三十六年前同补博士弟子员之老友,精于音律,以一字而遍检群籍,求其本音,亦可谓留心小学者矣。闻其著《词律拾遗》,颇足为万红友功臣,未知能卒业否。其所撰《荔园词》二卷,余已为序而行之。

白太傅诗云:“犹有夸张年少处,笑呼张丈与殷兄。”

然则古人所称兄者,必其年长于己者也。王补帆同年,小于余者两岁,每谓余宜弟之而勿兄,然寻常书问,习贯为常。率尔落笔,辄误以弟自称,因戏于弟上加竂作竃,注其旁曰:“周人称兄曰竃。”

钱子密吏部与余约如补帆,余亦尝误自称弟。子密报云:“何不用周人称兄之例?”

亦尺牍中一故事也。

余著《群经平议》,解《尚书》“巽朕位”,巽是纂之假字。及读薛尚功《钟鼎款识》有宰辟夫敦三,其文并云“用馔乃祖考事”,盖假馔为纂也,可证成余说。又著《诸子平议》,解《晏子春秋》“赖君之赐,得以寿三族”,寿是保之假字。而薛书载叔液鼎、鲁正叔竄,并云“永寿用之”,即永保用之也,亦可证成余说。古彝器铭词之可宝贵如此。

长洲褚稼轩《坚瓠集》,有移棋相间法。以黑白各三子,三移,而黑白相间。自三子至十子皆然,多一子则多一移耳。余试之,良然。而内子季兰复推广之,自十一子以至二十子。余恐其久而忘也,因笔之于此。

三子:左一、二,左四、五,左一、二。

四子:左二、三,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五子:左二、三,右四、五,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六子:左二、三,右六、七,左四、五,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七子:左二、三,右五、六,左五、六,右六、七,左七、八,右二、三,左一、二。

八子:左二、三,右八、九,左五、六,右五、六,左六、七,右七、八,右二、三,左一、二。

九子:左二、三,右七、八,左六、七,右四、五,左九、十,右八、九,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子:左二、三,右十、十一,左五、六,右六、七,左八、九,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一子:左二、三,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左九、十,右十、十一,左十一、十二,右六、七,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二子:左二、三,右十二、十三,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九、十,左十、十一,右十一、十二,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三子:左二、三,右十一、十二,左六、七,右七、八,左十、十一,右四、五,左十三、十四,右八、九,左九、十,右十二、十三,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四子:左二、三,右十四、十五,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十一,左十二、十三,右十三、十四,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七,右二、三,左一、二。

十五子:左二、三,右十三、十四,左六、右九、十,左十二、十三,右五、六,左九、十,右十四、十五,左十五、十六,右十、十一,左十一、十二,右六、七,左五、六,左二、三,右一、二。

十六子:左二、三,右十六、十七,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二、十三,左十三、十四,右九、十,左十四、十五,右十五、十六,左十、十一,右十一、十二,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七子:左二、三,右十五、十六,左六、七,右十一、十二,左十四、十五,右五、六,左十、十一,右八、九,左十七、十八,右十六、十七,左十三、十四,右十二、十三,左九、十,右六、七,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八子:左二、三,右十八、十九,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四、十五,左十五、十六,右十、十一,左十二、十三,右十七、十八,左十六、十七,右十三、十四,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十九子:左二、三,右十七、十八,左六、七,右十三、十四,左十六、十七,右五、六,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十三、十四,右十八、十九,左十九、二十,右十四、十五,左十五、十六,右十、十一,左九、十,右六、七,左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二十子:左二、三,右二十、廿一,左五、六,右六、七,左九、十,右十六、十七,左十七、十八,右十、十一,左十三、十四,右十三、十四,左十八、十九,右十九、二十,左十四、十五,右十五、十六,左十、十一,右九、十,左六、七,右五、六,右二、三,左一二。

凡自左移之右,则曰左,从左起数;自右移之左,则曰右,从右起数。

灵隐冷泉亭,旧县一联云:“泉自几时冷起,峰从何处飞来。”

乱后失去,寺僧属吴平斋观察补书之。戊辰九月,余与内子往游,小坐亭上,因读此联。内子谓问语甚俊,请作答语。余即云:“泉自有时冷起,峰从无处飞来。”

内子云:“不如竟道‘泉自冷时冷起,峰从飞处飞来’。”

相与大笑。越数日,次女绣孙来湖楼,余语及之,并命亦作答语。女思久之,笑曰:“泉自禹时冷起,峰从项处飞来。”

余惊问项字何指,女曰:“不是项羽将此山拔起,安得飞来?”

余大笑,方啜茗,不禁襟袖之淋漓也。

李筱泉中丞以笔见赠,来书云:“长头羊毫笔,昔姚伯昂先生最善用之。弟苦不能用,管城子叹失所久矣。公精篆隶,必能任意挥洒,为此子一吐其气也。”

语意甚隽永。余复书云:“承惠,笔极佳。然佳毫入拙手,仍未得所。公之位置此子,似小失之矣。”

余前客新安时,其地当水潦大至,山中往往出蛟,曾作《伐蛟行》一篇,有云“霹雳一声裂山出”,又云“驱驾雷霆欲出山”,想当然语,非纪实也。己巳之夏,在西湖讲舍,适天竺山中出一蛟,其夕甚雨而无雷。后晤何子永舍人,言凡出蛟之日,皆无雷。甚愧前诗体物之未精。已而勒少仲同年,言前年其家乡桃花岭大出蛟,凡数十处。其出也,无不有雷。又似子永之言不确。事不目睹,耳闻而臆断有无,不免为东坡所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