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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真的很为摩利的智慧惊叹。“他,还有他那些该死的瑞士阿尔卑斯山雪顶下的照片。”我想。

随后一切突然像是爵士乐一般,全都发生在疯狂的一两秒之间:我抬头仰望,看到贾菲用六米一跃的步子冲下山顶,跑着,跳着,用脚跟极妙地移动着地,反弹跳起一米半左右,然后继续跑,唱出又一声疯狂的约德尔小调,一路冲回世界边沿。在那闪现的身形里,我意识到你不可能摔下山,你这个蠢货。于是,我唱着自己的约德尔小调,突然起身,随他一起冲下山,跃着一模一样的大步,同样极妙地跑和跳。在大约五分钟的时间里,我估摸着贾菲和我(穿着球鞋,直接把我的脚跟踏进沙土、石块、卵石,我不再在乎了,急切地想走下去,离开那片地方)大步跳跃着、喊叫着,就像山羊,或者我得说,像一千年以前中国的狂人,足以让在湖边冥想的摩利头发直竖。他说他往上望去,看到我们飞了下来,简直没法相信。实际上,带着最宽阔的跳跃和最响亮的喜悦呼喊,我直接飞到了湖边,把我穿着球鞋的脚跟插入泥土,直接坐下来,开心。贾菲已脱掉他的鞋子,倒出沙子和碎石。那很棒。我也脱掉我的球鞋,倒出几粒火山岩砂,说:“啊,贾菲,你最终给我上了最重要的一课,你不可能摔下山。”

“而那就是他们说‘当你爬上山巅,继续爬’的本意。”

“你那该死的约德尔凯旋曲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美的东西。我多想有个录音机把它录下来。”

“那种东西不是给山下人听的。”贾菲生硬、严肃地说。

“天啊,你说得对,那些在坐垫上久坐的流浪汉听到破山人胜利的呼喊,他们不配。但是当我抬头,看见你奔下来时,我突然明白了一切。”

“啊,史密斯今天有了点儿顿悟。”摩利说。

“你在这里都做了什么?”

“主要是睡觉。”

“好吧该死的,我没有爬到山顶。现在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因为我知道怎样下山了,我知道怎样上山也不会摔下来。但现在为时已晚。”

“好嘛,我们明年夏天再来爬,雷。你知道这是你的第一次登山吗?你把老手摩利甩在后面老远了。”

“当然,”摩利说,“贾菲,你觉不觉得我们应该为史密斯今天的作为赠予他‘老虎’的头衔。”

“当然了。”贾菲说。而我真心感到自豪,我是头老虎。

“哦,该死的,下一回我们来这儿时我会做一头狮子。”

“走吧伙计们,我们从这片石滩走回营地还有很远很远的路,我们得走下那条卵石峡谷,然后走下山路,哇哦,我怀疑我们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前能不能赶到。”

“基本上没问题。”摩利指着挂在逐渐变成粉色的深蓝天空上的银月说,“那会给我们照路。”

“我们走吧。”我们都起身行路。现在,当我经过那块吓到我的岩壁架,只是觉得那是个好玩的笑话。我一路蹦跳着,舞动着。我真的学到了:人不会从山上摔下来。我不知道你是否会从山上摔下来,但我知道你不会的。这就是让我深深触动的事情。

这是一种喜悦,尽管走下峡谷,在开阔的天空下什么都看不见。最终,五点钟时,天空开始泛灰,我在另两个伙计一百米外独自行走,只自顾自唱歌、思考,沿着一条鹿屎组成的路走过石堆,没有一丝想着或看着前路的意思,也没有一丝忧虑,只是眼看地面,跟着一个个鹿屎球,享受生命。有一刻,我看到疯狂的贾菲嬉戏地爬过一个大雪堆,然后直接滑到地上,大概踩着靴子滑了一百米,最后几米是用背滑的,还开心地大喊。不仅如此,他又把裤子脱下来,系在脖子上。他自己说这套裤子的把戏仅仅是为了舒服,还真是的,除此以外,这里也没有人会看到他,尽管我琢磨着他哪怕是带着姑娘爬山也不会有什么不一样。我能听到摩利在这个宏大空寂的山谷里和贾菲聊天:哪怕有石头挡着,你也能听到他的声音。我是如此认真地循着鹿肠小道,致使最终只剩我一个人沿着山脊走。我走下河底,完全看不到他俩,尽管我可以听到他们。不过,我完全信任那头小而美的千禧之鹿的直觉,那也足够正确:刚到天黑时,这条古老的山路直接把我带到那条熟悉的浅溪边沿(那就是鹿们过去五千年停下喝水的地方),那里有贾菲的篝火在艳丽的橙色大石旁散发着光晕。月亮在天上,又高又亮。“嗯,那月亮会救我们一命,兄弟们,我们前面还有十三公里下山的路要走。”

我们吃了点儿东西,喝了很多茶,收拾好我们所有的东西。在我的生命中,从没有比那些沿着鹿径下山的孤独时光更快乐的了。我们背上包再次出发前,我最后回望了那条路。那里现在很暗,我希望能看到几只小鹿,但视野里什么也没有。我对那条路上的一切表示感谢。那就像你小时候花了一整天在树林和田野里乱走,然后在黄昏回家的路上,你一路只盯着地面,拖着脚步,心里想着事情,吹着口哨;就像两百年前的那些印第安小男孩跟在他们大步行走的父亲后面,从俄罗斯河[俄罗斯河(Russia River),流经北加利福尼亚的一条河流。]走向沙仕达山[沙仕达山(Shasta),坐落于加州北部。];就像那些阿拉伯小男孩跟随他们的父亲,他们父亲的道路;就像那个自说自唱乐颠颠的小个子隐士,鼻子四处嗅探;就像一个小女孩用雪橇拉着她弟弟回家,他们都在唱着想象出的小调,对着地面做鬼脸,自由自在,直到他们回到厨房,再次直起脸面对这个严肃的世界。“可还有什么事情能比循着一条鹿肠小道让你找到水源更严肃的呢?”我想。我们爬上峭壁,走过那段八公里长的巨石峡谷,在此刻明亮的月光下,很容易从一块大石跳到另一块。此刻,每一块石头都是雪白的,上面铺着深黑色的影子。月光下,一切都是那么干净清白美丽。有时你能看到山涧银色的闪光。远方是那些草地公园里的松树和池塘。

这一刻,我的双脚没法继续走动了。我喊了贾菲,对他表示歉意。我再也跳不起来了。不只是脚底,我的脚两边也起了很多水疱,那里从昨天到今天一直都没任何防护。于是,贾菲和我换了鞋,让我穿他的靴子。

穿上这双又大又轻的防护靴,我知道我可以继续走了。能在一块块石头间跳动而不会感到薄薄鞋帮带来的疼痛,真是一种很棒的全新感受。对贾菲来说,突然能让双脚变轻也是一种释放,他很享受。我们速度加倍,穿过峡谷,但每一步都让我们弯下腰来。现在,我们真的很累了。背着沉重的背包,很难控制大腿肌肉——而那是下山时必须要做到的,有时候下山比上山更难。路上全是那些要跨越的大石头,有时我们在沙里走了一会儿,路就会被石头挡住,我们不得不爬上大石,跳向另一块,而当大石不见了,我们又得跳回沙里。有时我们会被困在无法穿过的灌木丛里,不得不绕过它们,或撞过去开路,而有时我的大背包会被灌木缠住,只能站在那里,在无法言喻的月光中咒骂。我们三人都没有说话。我也很生气,因为贾菲和摩利不肯停下休息,他们说在这个点停下来会很危险。

“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月亮还亮着。我们哪怕睡一觉都行。”

“不,我们今晚必须赶回那辆车上。”

“好吧,让我停一分钟。我的腿受不了了。”

“好吧,就一分钟。”

但他们根本不会休息足够长的时间来等我。在我看来,他们有点儿歇斯底里。我甚至开始咒骂他们,有一刻甚至把贾菲骂得不成人形:“你这样把自己弄死算什么意思?你觉得这样好玩吗?简直胡扯!”(你那些想法算个屁,我自己心里加了一句。)一点儿疲惫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月光岩石、灌木丛、大卵石、“鸭”群,还有那条两边竖着墙的骇人峡谷,没完没了,像是永恒。最终,我们看起来像是走出来了,但并没有,还没完全出来。我的双腿尖叫着要停下来,而我在咒骂着猛扯树枝,让自己扑倒在地上休息一分钟。

“加油,雷,每件事都会到头的。”实际上,我意识到自己一点儿胆量都没有,这一点我很早前就意识到了。但我有喜悦,当我们走到那片高山草地,我贴着肚皮直挺挺趴下喝水,平和地在一片沉寂中自我享受,而他俩说着话,担心没法及时赶完剩下的路。

“啊,别担心了,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你们太勉强自己了。喝点儿水,躺下,在这儿躺五分钟,哪怕十分钟,一切都会自然解决的。”现在,我是一名哲学家。实际上,贾菲同意了我的说法。我们平和地休息起来。那一阵长时间的休息,让我确信我这一身骨头赶到山下湖边没问题。下山是很美妙的一件事。月光倾泻在浓密的绿叶上,让贾菲和摩利的背后生出花斑。他们在我身前聊天。我们背着背包,曲里拐弯地沿着这条有规则地蜿蜒着的宜人山路向下,不断地向下,步伐中带着种好听的韵律,很享受地吆喝着“嗬、嗬”。咆哮的山涧在月光下可是个美人儿。那些闪现着月光的飞驰的水流,那些雪白的泡沫,那些像沥青般漆黑的树木,真是阴影和月光交错的小精灵的天堂。空气越来越暖和宜人,实际上我觉得自己都开始闻到人味了。我们能闻到湖水美好又邋遢的波浪味、花香,以及山下更柔软的尘土气味。山上的一切闻起来都像冰、雪和无情的尖石,而这里却能闻到一片晒过太阳的木头、月光里暖和的尘土、湖泥、花朵、草——所有大地生长出来的美好事物。下行的山路很有趣,可在某一刻我比任何时候都疲惫,比在那无尽的卵石峡谷中时还要疲惫,但现在你可以看到下面的湖滨旅店了,可以看到一盏甜美的廊灯,所以那疲惫也就无关紧要了。摩利和贾菲连珠炮般地聊着什么悲观的东西。我们继续走着,一直到上车。实际上,突然间,仿佛置身于一个开心的梦里,带着从无尽的噩梦中醒来的诧异感,所有的路都走完了。我们大步横穿过马路,前方有房子,有几辆车停在树下,摩利的车正在其中。

“我从这空气的感觉里可以发现,”我们把包扔在地上,摩利靠在车上说,“昨晚根本就没有结冰,我白白走回来排干了曲轴箱。”

“好吧,也可能有过冰冻。”

摩利去旅店小卖部拿了机油,他们告诉他昨晚根本没有结冰,而且还是今年最暖的一夜。

“搞了那么大的麻烦,全都白费。”我说。不过我们不在乎。我们都饿坏了。我说:“我们去桥港,找一家那种车厢式午餐店,吃点儿汉堡和土豆,喝点儿热咖啡。”月光中,我们从湖边的土路上开过,在摩利造访过的旅馆停下还了毯子,然后继续开进小镇,把车停在公路边上。可怜的贾菲,此时我才发现他的阿喀琉斯之踵。这个小个子硬汉什么也没怕过,可以连续几周独自在山中行走,还能冲下山坡,现在却会害怕走进饭店,就因为里面的人打扮得都太整齐了。摩利和我笑着说:“那有什么区别?我们进去吃就得了。”但贾菲觉得我选的这个地方过于小资情调,坚持要去公路对面一家更有工人味的馆子。我们进了那一家,一个没精打采的地方,服务员都懒洋洋的,任我们在那里坐了五分钟也没有拿上菜单。我生气了,说:“我们去另一家饭店。贾菲,你怕什么,有什么区别?你可能懂得所有的山,但我知道该在哪儿吃饭。”实际上我们对彼此都有些恼火,我觉得挺糟的。我们进了另一家店,两家里更好的那家,一侧有一个酒吧,有很多猎人在鸡尾酒廊昏暗的灯光下喝酒,饭店本身有一张长柜台和很多张桌子,很多衣着光鲜的家庭在吃着精心挑选的饭菜。菜单很长也很好:山鳟鱼和其他所有的东西。贾菲,我感觉,也害怕为了一顿大餐花超过一毛钱。我走到吧台,买了一瓶波特酒,拿回我们柜台边的脚凳旁。(贾菲:“你确定可以这样吗?”)我和他开了一阵玩笑。他感觉好些了。“那就是你身上的毛病,贾菲,你就是个害怕接触社会的无政府主义者。又能有什么区别呢?比较是可憎的。”

“好吧,史密斯,在我看来这地方全是一群有钱的老臭屁,价格也太高了,我得承认,我对所有这些美国的财富感到害怕,我是一个老比丘,跟这些高水准的生活方式完全扯不上关系。该死的,我一辈子都是个穷鬼,我习惯不来这些东西。”

“行啊,你的弱点很值得钦佩。我来买单。”我们吃了一顿丰盛到疯的大餐,有烤土豆猪排、沙拉、热面包、蓝莓馅儿饼和其他东西。我们饿了,那样子很搞笑,也很真诚。晚饭后,我们去了一家酒水店。我买了一瓶麝香葡萄酒。那个老店主和他一身肥肉的伙计看了看我们,说:“你们几个小伙子都去哪儿了?”

“去爬了马特洪峰,就在那里。”我骄傲地说。他们只能张大了嘴,盯着我们。但我感觉很棒,买了一根雪茄点上,说:“三千六百多米,我们从那里下来,带着这么好的胃口,这么好的感觉,现在这瓶红酒正可以让我们尽情享用了。”老头又张大了嘴。我们全都晒得黝黑,一身尘土,看起来像是野人。他们什么也没说。他们觉得我们是一群疯子。

我们钻进车里,开回旧金山。一路喝酒,大笑,讲长长的故事。摩利在那段夜路中把车开得很优雅,载着我们穿过伯克利灰色黎明的街道,我和贾菲在座位上睡死过去了。某一刻,我醒来,像小孩一样被告知到家了。于是,我步履蹒跚地下车,穿过草坪,走进小屋,打开我的毯子蜷缩进去,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很美的一场睡眠,全然无梦。第二天醒来时,脚上曲张的静脉全都消失了。我把血栓全锻炼没了。我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