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录

得一录

余治撰,《得一录》是一部总汇慈善章程的善书, 在晚清民初具有非常广泛的影响。余治,江苏无锡县人,字翼廷,号莲村、晦斋,别号寄云山人。过世后,其门人私谥其孝惠先生。早年入学应科举试,27岁时补金匮县学。后五应乡试不售,中年后,遂绝意仕进,“专以挽回风俗,救正人心为汲汲”。仆于江浙之地,游走于官绅与乡民之间,一意行善,广施善举。“奔走劝募,如拯溺救焚,不遗余力。”成为当时江南最具声名的善人之一,“大江南北无贤愚疏戚目之曰`余善人'”。余治在行善的过程中,将平日自己施行或所见著有成效、足资仿办的善举章程,汇编成集,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编成《得一录》一书。然在刊刻过程中,“剞劂过半,旋罹劫火”,半途而废。同治六年(1867年),余治前往上海,欲再谋付梓,并重为补辑,后在友人吴宗瑛、粤商蔡桂培等人的帮助下,终竟心愿,于同治八年,刻成全书,凡十六卷。《得一录》之名,取自《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之句,其意乃是得一善事则拳拳然奉持之而不失善道,编者的寓意应是希望人人都能奉持善道,珍惜每一个从事善举的机会。该书收录的主要是各类善堂善会的章程,同时也包括一些乡规族约、家训格言、官府有关善举的文书以及教化论说。虽然余治一直对教化深为在意,但该书与一般的主要以宣传教化为宗旨的善书明显不同,其重心主要不在教化,而在求有实效。“是编所集,事事可以仿行,溥为实惠,固非空言无补可同日而语者。”(《跋》)即希望通过提供具体“切于时病,平实易行”(《许其光序》,的章程,让世人仿效而收实效。堪称晚清新型的“善举章程类善书”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