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与“占有欲”(二)

王统照Ctrl+D 收藏本站

人类自有“自己之发现”后,人我的分别遂生,而利害之冲突日甚,亦即“私”与“占有欲”的起始。

哲理的研究与教育的设施,虽千变万化,除纯粹知识之获得外,其对象不过在如何感化,教导人类使由褊狭的利己想进于求公众的安宁与幸福。由小我之卑劣的占有欲,提高至善良行为与光明誉望的博取。道德价值由此而立,而利他心与推己及人的不自私精神其起点全由“我”起。“自我”为“私”之始;然无“自我”何有利他?

所谓不朽之盛业,不朽之名望,引人奋起,动人歆感,何尝不是“占有欲”的崇高发展。有人主张:最进化之社会是最有膨胀之欲望的个体聚合而成之社会,欲望所生,全由“私”起,但看其范围的广狭与目的的高尚卑下,而判断其合否,不能以词害意,对“私”之一字谈虎色变也。

现代世界诸种纷扰矛盾的现象,有多数原因在,而狭隘的“占有欲”与褊狭的“私”的发展是造成各国家种族间悲恨的总因。目标不正,热情过狭、偏激、愤恚、妒忌、专有、……不但不改正过去时“私”的观念与“占有欲”的卑劣行为,反而积非胜是,愈走愈趋于绝途!

正如欧战后到处听见的呼声,世界如不重加一次改造,人间苦痛继长增高,将无宁日。不过在未来的重造世界中,并非根本消灭了“私”与“占有欲”,必须另觅途径,使此二者向光明、正当,公共处发展而已。

随笔纪感自非专论,理解不备亦觉辞拙。然而这确是值得精切研究的问题,无论在战时或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