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禮察》、《經解》、《度制》三篇注之,以當序例。
《大戴記·禮察篇》: 《小戴·經解篇》、《史記·禮書》同有。 「孔子曰:『君子之道, 初爲禽獸、野人,進之以君子。 譬猶防與! 孔子撥亂反正,立禮爲防。 夫禮之塞, 野人以下無禮。 亂之所從生也。 春秋以前爲亂世。 猶防之塞, 如今欲廢禮,用夷變夏之學説。 水之所從來也。 洪水狂瀾,將更見于中土。 故以舊防爲無用而壞之者, 中土素來無此學説,近十年内溺于歐美,乃有非聖廢禮之讏言,故凡習禮專家,亦以禮經從此無用,可廢。 必有水敗; 防以御水,去防自招水禍。 以舊禮 中國已服習二千餘年,故稱舊。 爲無所用而去之者, 一切改用所謂新法。 必有亂患。』 外國禍亂,譯書諱言之,或更崇獎亂人,惟小説中時有流露,亦同吾國春秋以前。 故婚姻之禮廢, 狂吠之言,乃欲公妻。 則夫婦之道苦, 非别男女,則無真夫婦;無真夫婦,即無真父子。 而淫辟之罪多矣。 禽獸之行,首在男女。聖人爲禮,最重夫婦,故經以居首。〇男女,夫婦之倫。 鄉飲酒之禮廢, 此《論語》鄉人飲酒禮,後代通行之鄉飲酒禮,不指《儀禮》中鄉飲酒禮言。 則長幼之序失, 《儀禮》爲卿相饗禮,尊卑以爵,惟鄉人飲酒乃尚齒。 而争鬬之獄繁矣。 强權時代,專言優勝劣敗,與貴壯賤老。〇長幼之倫。 聘射 《經解》作「覲」。 之禮廢,則諸侯之行惡, 無君黨,專主獨立平權。 而盈溢之敗起矣。 中國未有聘覲之先,列强紛争。《春秋》立一王法以統之,所以弭兵息亂。今日欲謀共和統一,非此不行。若競言平權獨立,則禍亂彌甚。中國之往事,即世界之將來。《論語》曰:「告諸往而知來者。」若謀世界統一,非《禮經》何以勝之!〇君臣之倫。 喪祭之禮廢, 海外所無,今學者欲從之。 則臣子之恩薄, 家庭革命之説。 而倍死 不祭享。 忘生 不同居,不同財,不責以收養,父子如同路人,此外人通例。 之徒衆矣。 皆以天爲父。《禮經》曰:「野人曰:父母何算焉?」此之謂也。〇父子之倫。 凡人之知,能見已然, 過去。 不能見將然。 未來。惟聖人見微知著,能知未來。 禮者禁將然之前, 如《坊記》所記各條是也。 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 外國以刑禁亂,不尚倫理,經驗未備,是非未明,且多獎亂之舉動。 是故法之用易見, 中人以下,能知能行。 而禮之所爲生難知也。 中人以上,宜乎用夷變夏者之多。 若夫慶賞以勸善, 合于《禮經》者爲善。 刑罰以懲惡, 反經而行,同于野人、禽獸者爲惡。 先王 法古、託古。 執此之正,堅如金石,行此之信,順如四時,處此之功,無私如天地 法天地四時,爲經説大綱,所謂道外人所説,皆形而下者。 爾,豈顧不用哉! 立防以後,有不率教而逾防者,《坊記》所謂「以此坊民,猶有」云云是也,則以刑罰處之,所謂刑以弼教。 然如曰『禮云禮云』, 猶言「禮乎禮乎」,重禮之詞。 貴絶惡於未萌, 有備無患。 而起敬於微眇, 轉移無形。 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 先王之治天下,户户而賞之,不能徧也,人人而刑之,又不可勝誅也。是故因人之情而爲之節,又以喪祭之禮作其孝,以射鄉之禮作其讓,以朝覲聘享之禮作其恭,天下卉然知天子之意,曰:禮於死者尚不忘也,况生者乎!禮於他人之長尚如此其敬也,况君父乎!是故示之以恭,則不臣者愧;示之以讓,則不弟者恥;示之以孝,則不子者悔。其不可化也,然後從而刑之。禮行於上,則四海之内鮮刑民矣。故曰:「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 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 刑罰。 必也,使無訟乎!』 禮防。 此之謂也。」又《禮記·經解》云:「發號出令而民説謂之和,上下相親謂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謂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義與信、和與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無其器,則不成。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圜也。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繩墨誠陳,不可欺以曲直;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君子審禮,不可誣以姦詐。是故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敬讓之道也。故以奉宗廟則敬,以入朝廷則貴賤有位,以處室家則父子親、兄弟和,以處鄉里則長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之謂也。故朝覲之禮,所以明君臣之義也;聘問之禮,所以使諸侯相尊敬也;喪祭之禮,所以明臣子之恩也;鄉飲酒之禮,所以明長幼之序也;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别也。夫禮,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故以舊坊爲無所用而壞之者,必有水敗;以舊禮爲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争鬬之獄繁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衆矣。聘覲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諸侯之行惡,而倍畔侵陵之敗起矣。故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釐,繆以千里。』此之謂也。」
《春秋繁露·度制》:「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故有所積重,則有所空虚矣。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爲盜,驕則爲暴,此衆人之情也。聖者則於衆人之情,見亂之所從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以此爲度而調均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棄其度制,而各從其欲,欲無所窮,而俗得自恣,其勢無極。大人病不足於上,而小民羸瘠於下,則富者愈貪利而不肯爲義,貧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難治也。」 所言皆海外現狀。
「孔子曰:『君子不盡利以遺民。』《詩》云:『彼有遺秉,此有不斂穧,伊寡婦之利。』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以此坊民,民猶忘義而争利,以亡其身。天不重與,有角不得有 注 上齒;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數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故明聖者象天所爲爲制度,使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與民争利業,乃天理也。」
「凡百亂之源,皆出嫌疑纖微,以漸寖稍長至於大。聖人章其疑者,别其微者,絶其纖者,不得嫌,以蚤防之。聖人之道,衆堤防之類也,謂之度制,謂之禮節。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鄉黨有序,則民有所讓而不敢争,所以一之也。《書》曰:『轝服有庸,誰敢弗讓,敢不敬應?』此之謂也。」
「凡衣裳之生也,爲蓋形暖身也。然而染五采、飾文章者,非以爲益肌膚血氣之情也,將以貴貴尊賢,而明别上下之倫,使教亟行,使化易成,爲治爲之也。若去其度制,使人人從其欲,快其意,以逐無窮,是大亂人倫而靡斯財用也,失文采所遂生之意矣。上下之倫不别,其勢不能相治,故苦亂也;嗜欲之物無限,其數不能相足,故苦貧也。今欲以亂爲治,以貧爲富,非反之度制不可。古者天子衣文,諸侯不以燕,大夫衣綧 注 ,士不以燕,庶人衣縵,此其大略也。」 海外無差等之别,游學者宗之,不知此義者也。
「質者,天所爲也;文者,地所爲也;人所爲謂之禮。禮者,因人情而爲之節文也,以救其亂。夫堤者,水之防也;禮者,人之防也。刑防其末,禮防其本。」 《藝文類聚》三十八引董子書。
注 有:原脱,據《春秋繁露·度制》補。
注 綧:原作「緣」,據《春秋繁露·度制篇》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