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我走进厨房以后,我已经忘记哪个酒杯是哪个人的了。我把三只杯子都刷了一遍,擦干,又开始调酒。这时斯潘格勒走了进来,站在我的肩膀后面。
“别犯疑。”我说,“今天晚上我没想往酒里放氰化钾。”
“你别跟我们老头儿硬顶。”他在我脖子后头低声说,“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掌握了不少你认为他还不知道的材料。”
“谢谢你的关照。”我说。
“喂,我倒想多了解一下那个卡塞蒂案件。”他说,“挺有意思的。一定是我进局子前的事了。”
“很久以前了。”我说,“根本没有这么回事,我在开玩笑。”我把调好的酒放在托盘上,拿回房间,分别放到他们两人面前。我把自己的一杯拿到棋桌后边我坐的椅子前头。
“又在演戏。”我说,“你的助手溜进厨房,背着你忠告我说,我跟你打交道得多加小心,因为你知道不少我以为你还不知道的事。他演得很好。他的那张脸又诚实又坦白,一说话就脸红。”
斯潘格勒在椅子上坐下,只沾了一点儿椅子边,脸唰地一下又红了。布里兹若无其事地看着我,脸上毫无表情。
“关于菲利普斯你到底发现了哪些情况?”我问。
“发现了一点儿。”布里兹说,“是的,乔治·安森·菲利普斯活得挺窝囊。他认为自己是个侦探,但是看来他找不到什么人同意他的看法。我跟文图拉的警察局长谈到过他。那个局长说乔治人不坏,就是太善良了点儿。即使再有脑子,也当不了警察。他只是按照别人告诉他的去做的话,他会干得很好。比如说,别人告诉他先迈哪只脚啦,迈几步啦,朝哪个方向走啦,等等。他自己不会发挥。我想你懂得我说的意思。他当警察,是当会抓偷鸡小贼那种警察,还得那个偷鸡小贼逃跑的时候摔个跟头,脑袋碰到柱子上晕过去。不然的话,事情就复杂了,他得先回警察局去向上级请示。简短地说吧,过了一段时间,他把警察局长弄烦了,警察局长就让他开路了。”
布里兹又喝了几口,用他那像个大铲子似的大拇指挠了挠下巴。
“离开警察局以后,乔治在西米镇一家百货商店替一个叫萨特克利夫的人干事。这是一家可以赊购商品的店铺,每位顾客都有一个小账本。乔治把这些账本弄得一塌糊涂。有时候他忘记记账,有时候又把东家欠的货款记到西家的账上。最后萨特克利夫觉得或许乔治另找一件工作更合适,于是乔治就到洛杉矶来了。他弄了一笔钱,不算太多。他就用这笔钱办了一个营业执照,租了一间办公室。我到那里去看过。屋子只能放一张办公桌,这还是同另外一个自称卖圣诞卡的人合租的。这人的名字叫马尔什。乔治要是有主顾来,马尔什就到外边去散一会儿步,把地方让给他。马尔什说他不知道乔治在哪儿睡觉,也没见过有人来聘他办事。但是乔治在报上登过广告,也许这个广告为他招徕过主顾。我猜想乔治是有过一个主顾,因为一个多星期以前,马尔什在办公桌上看见乔治留下一张条子,说他要到别的什么地方去几天。这是马尔什最后听到关于乔治的消息。咱们现在已经知道,乔治是到庭院街来了,用安森的化名租了一套公寓,结果把命送到这儿了。关于乔治我就知道这么多。这人实在太可怜了。”
布里兹没有什么表情地抬头看了看我,又一次把酒杯举到嘴边上。
“他那份广告是怎么写的?”
布里兹放下酒杯,从皮夹里拿出一张薄纸,放在矮桌上。我走过去,拿起纸读了一遍。纸上写的是:
“为什么要烦恼?为什么要怀疑、忧虑?为什么被猜忌弄得六神不安?找一个头脑冷静、行动谨慎、严守机密的侦探咨询一下吧。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电话:格伦韦尔五九二一。”
我把纸片放在玻璃桌上。
“广告写得不坏,所有商业栏的人事小广告都这样措辞。”布里兹说,“登这种广告的人似乎都不想做大买卖。”
斯潘格勒说:“这是广告部的小姐替他拟的稿子。她说她一边写一边想笑,但是乔治认为措辞非常妙。《纪事报》的广告部设在好莱坞大街。”
“你进行调查真是神速。”我说。
“我们调查取证一般都没有困难。”布里兹说,“只有在你这儿是个例外。”
“关于亨奇有什么材料?”
“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他同那个姑娘一直在喝酒取乐。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再打打架,听听收音机,偶然到外头去吃点儿东西,当他们想起来的时候。我猜想他们这样寻欢作乐已经持续了好几天,最后被咱们给打断了。这也好,那个女的两只眼睛已经被打肿了,再下一轮说不定脖子就会被掐断。世界上像亨奇这样的人到处都是——还有那个女的。”
“在亨奇屋子里发现的那支枪呢?他说那不是他的。”我问。
“菲利普斯是被人用这支枪打死的。子弹还没找到,但是我们找到弹壳了,压在他身子底下。我又发射了几颗子弹,鉴定了弹道痕迹和撞针在弹壳上留下的印迹,一切都吻合。”
“你是不是认为这支枪是别人栽赃放在亨奇枕头底下的?”
“当然了。亨奇干吗要打死菲利普斯?他根本不认识他。”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布里兹说着把双手一摊。“是这么回事。有的事你知道是因为它是黑字写在白纸上。也有些事你知道必然如此,是因为它们合情合理,不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就拿这件事说吧,谁也不会在杀人的时候把收音机的喇叭开得山响,把人们的注意力引过来,而且把凶器一直放在自己枕头底下。那个女的一整天都跟亨奇在一块。亨奇要是杀了人,她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她要是猜到点儿什么,准保全都抖搂出来。亨奇在她眼里不算什么,只不过跟她一起鬼混。所以,咱们就不用在亨奇身上多费心机啦。那个杀手听到收音机喧闹的声音,知道这声音能够掩盖住他的枪声。但虽然如此,他还是先把菲利普斯打晕,拉进浴室,关上门之后才开的枪。这个人并没喝醉,他干得很细致,很内行。杀人以后,他走出去,关好浴室的门,收音机这时也停了。亨奇和那个女的出去吃饭。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你怎么知道收音机停了呢?”
“别人告诉我的。”布里兹平静地说,“也是住在那幢楼里的人。那些人认为收音机关上以后他们就出去了。楼里并不是安静无声。杀手走出菲利普斯的房间,亨奇的门正开着呢。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想到进亨奇的屋子。”
“公寓楼的住户不会把门敞着不关,特别是住在这个地区的公寓楼里。”
“一喝醉酒就什么都不顾了。不再小心谨慎,不能集中精神思考。一个时候脑子就想一件事。门开着没有关,也许是开着条缝,反正是没关紧。于是杀手溜进去把枪放到他的床头。这时他发现床上还有一支枪,于是就把那支枪取走,叫亨奇背上黑锅。”
“你应该调查一下亨奇的枪。”
“亨奇自己的那支?我们会调查的。可是亨奇说他不记得枪的号码了,要是我们能找到的话,就能查清楚了。我看不容易找到。我们自然要仔细调查已经发现的这支。但你也知道,这并不简单。你已经下了不少工夫,以为很快就会弄清楚,但一下子线索断了。一条死胡同。你能否想到你那方面有任何线索对解决当前这个案子能起些作用的?”
“今天我累了。”我说,“脑子已经木了。”
“刚才你的脑子还很好使呢。”布里兹说,“你给我们说的卡塞蒂那个案子。”
我没有说什么。我又装了一袋烟,可是我的烟斗已经发烫,烟丝点不着了。我把烟斗放在桌子边上,让它凉着。
“说老实话,”布里兹慢条斯理地说,“我真不知道拿你怎么办。我看得出来,你并没有故意隐瞒一桩杀人案。可是另一方面,我也看得很清楚,你绝对不会只知道你告诉我们的那么多。”
我还是没有说什么。
布里兹探着身子,把他的雪茄烟烟蒂在烟灰缸里来回捻动,直到把余烬彻底熄灭。他把杯子里的酒喝完,戴上帽子,站起身来。
“你还准备装多久的哑巴?”他问。
“我不知道。”
“我来帮你决定吧。我可以给你个最后期限,明天中午。从现在算起还有十二个多小时。在那以前我还拿不到验尸报告。在此期间,你随时可以找我的助手来谈,把自己择清楚。”
“期限过了呢?”
“期限过了,我就去向凶杀组组长汇报,告诉他我在调查一件谋杀案,一个叫菲利普·马洛的私人侦探隐瞒了我需要知道的情报,我几乎可以肯定他在隐瞒。我猜想他会一分钟也不拖延就把你弄进局子,在你的裤子上烧几个洞。”
我说:“真够厉害的。你没有搜查一下菲利普斯办公桌的抽屉吗?”
“当然搜了,这个年轻人很有条理。办公桌里只有一个类似日记的本子。那里面也没记什么有意义的事,什么他去海滨啊,带着个姑娘去看电影,女的热情不高啊,等等。要么就是记他怎样去办公室里坐着,没有顾客登门。有一次他对洗衣房大发脾气,写了一整页。一般一件事只写三四行。倒有一个特点值得一提,他总是用印刷体记事。”
“印刷体?”
“是的,用钢笔、墨水模仿印刷铅字。不是那种又大又粗的字体,用来掩盖自己真实笔迹的。他的字写得很小、很秀气,看起来他习惯用这种笔体写字,能够写得很快。”
“他给我名片的时候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可不是这种字体。”我说。
布里兹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啊,也许可以这样解释。日记簿上没写名字,他用印刷体记事可能只是自己在做游戏。”
“像佩皮斯 [1] 的速记法?”我说。
“什么?”
“一个人用自己发明的速记法写日记,很久以前了。”
布里兹看了一眼斯潘格勒。后者已经站起来,正仰着脖子把杯子里最后两口酒往喉咙里灌。
“咱们该走了。”布里兹说,“这个家伙又来劲了,准备再编一件卡塞蒂案件呢。”
斯潘格勒把酒杯放下,两个人开始往门口走。布里兹的一只手已经握住门柄,又拖着一只脚,侧过身来看着我。
“你认识不认识高个子金发女郎?”
“我得想想,”我说,“希望我能认识几个。多高?”
“就知道挺高,不知道究竟多高。这么说吧,她要是同一个高个儿男人站在一起,也显得高。有一个叫巴勒莫的家伙是庭院街那幢公寓楼的房主。我们到他开的殡仪馆去找他谈过。殡仪馆也是他开的,他说他在三点半钟左右看见过一个黄头发高个子女人从公寓楼里走出来。管房的帕斯摩尔说公寓楼的住户里没有这个高个儿女人。据房主说,这个女人长得挺帅。我觉得他不是胡说,因为这人眼力不错,他还描述过你。他没有看见这个女的走进楼去,只看到她从里边出来,穿着便装裤,运动员上衣,系着头巾。这人的头发是淡黄色的,从头巾里露出来很多。”
“不记得见过这样的人。”我说,“可是我倒刚刚想起一件事来,我把菲利普斯的汽车牌照记在一个信封后边了。也许从他的汽车号牌可以查到他过去住在哪儿。我给你拿。”
他们站在那儿等了我一会儿。我到卧室里从我上衣口袋里把那个信封取来,交给布里兹。布里兹看了看,放在他的钱夹里。
“你就记起来这么一件事,啊?”
“就这一件事。”
“好吧,好吧。”他说,“很好。”
这两个人从过道向电梯间走去,一边走一边摇头。
我关上门,拿起我的几乎还没有沾唇的第二杯酒。酒已经走了味儿了。我把它拿到厨房又从瓶子里加上一点儿。我在厨房里站了一会儿,手里拿着杯子看着窗户外头,尤加利树在暗蓝的天空下摇动着,看来又刮起风来了。树梢抽打着北边的窗户,整个建筑物发出砰砰的声音,听来是两根白瓷绝缘管中间的粗电线正拼命撞击山墙。
我尝了一口酒,我很后悔又白白加上了新威士忌。我把酒倒在洗碗池里,又另外拿了个杯子,喝了几口冰水。
我已经有十二个小时被系牢在一件我自己也没弄清楚的疑案上。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继续叫自己蒙在鼓里,还是把我的委托人捅出去,叫警察找她和她的家里人进行调查?这倒好,找马洛办案,事没办好,倒招来一屋子警察。为什么要烦恼?为什么要怀疑、忧虑?为什么被猜忌弄得六神不安?找一个斜眼、拐子脚、大大咧咧、悠悠忽忽的侦探咨询一下吧!菲利普·马洛在等着你呢。找到他你就把城里最精明的警察都招到家里来啦。快给马洛打个电话,马洛随叫随到。
我这样自我嘲笑一通什么用处也没有。我走回起居间,重新点上烟斗。我吸了一口,觉得自己仍然像吸了一嘴烧焦的橡皮,我把烟斗放下,站在屋子中央,一下一下扯着下嘴唇让它弹着我的牙齿。
电话铃响起来,我拿起话筒,对着它吼了一声。
“是马洛吗?”
这是一声低沉、嘶哑的呼叫,我好像过去听见过这样的声音。
“好吧。”我说,“有话就快说吧!你要找我什么麻烦?”
“也许你的脑子不笨。”那个嘶哑的声音说,“也许你不想失去一个赚钱的机会。”
“赚多少钱?”
“大概五百块吧。”
“太好了。”我说,“怎样为你效劳?”
“见面谈谈吧。”
“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跟谁谈?”
“艾德瓦利俱乐部。莫尔尼。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你是谁?”
电话里传出一个哑嗓的咯咯笑声。“在进门的地方就说找埃迪·普鲁好了。”
那边的电话咔嗒一声挂上了。
我把汽车从车库里倒出来,向卡浑加山口开去的时候,已经将近午夜十一点半钟了。
注释
[1] 佩皮斯(Pepys,1633-1703),英国文学家,以用速记写的十年《日记》(1660-1669)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