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资财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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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拥有的资财仅够维持他数日或数周的生活,那么他就很少会想到用这笔资财取得任何收入。他将尽可能节约地消费它,并希望在用完它之前,能依靠自身的劳动取得某种东西来取代它。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收入完全来自他的劳动。这是每个国家大部分劳动穷人的生活状况。

如果他拥有的资财足够维持他数月或数年的生活,那么他自然希望其中的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将只保留一小部分用作直接消费,维持他的生活直到这种收入开始带来。于是,他的全部资财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他希望能为他取得这种收入的,称为资本。另一部分是为他提供直接消费的,由三部分组成:一,原为这一目的而保留的那部分资财;二,逐渐得来的收入,不论来源如何;三,用以上两项之一在前几年购得但至今尚未完全消费的东西,如存积的被服、家具等。这三种东西的一种、两种或全部,构成人们普通积存的资财以供自己直接消费。

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可以采用资本为使用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第一,资本可用来生产、制造或购买货物,然后将其出售以获取利润。这样使用的资本,在货物保留在手或处于同一状态时,不能给使用者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商人的货物在未卖出并换得货币之前,不能给他提供收入或利润;货币在未重新换成货物以前,也不能给他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商人的资本不断以一种形态用出而以另一种形态收进;而且只有通过这种流通或连续交换,才能为他提供利润。因此,这样的资本可称为流动资本。

第二,资本可用来改良土地、购买机器和生产工具或不改变主人或不再进一步流通而可提供利润的东西。这样的资本可称为固定资本。

不同行业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是大不相同的。

例如,商人的资本全是流动资本。他无须使用机器或生产工具,除非把他的商店或货仓也看作生产工具。

每个工匠师傅或制造业者的资本,一部分须以生产工具的形式固定。这部分在有些人那里很小,而在另一些人那里很大。裁缝师傅除了一包针外,不需要其他的生产工具。鞋匠师傅的生产工具更值钱些,虽然资本不多。与鞋匠相比,织匠的生产工具就贵得多了。但是,这类工匠的资本,绝大部分是流动资本,以工人工资或原料价格的形式,会通过商品的价格带着利润偿还他。

其他制品就需要更多的固定资本了。例如,一个大铁工厂,要设置熔铁炉、锻冶厂、截铁厂,非有大笔费用不可。在煤矿和其他矿山,排水和其他用途所需机器的费用更高。

就农场主而言,用于购买农具的那部分资本就是固定资本,而用于维持工人与支付工资的那部分资本则是流动资本。他通过保留前者和放弃后者而获取利润。他的耕畜就像他的耕种用具一样是固定资本;耕畜的维持费就像雇工的维持费一样是流动资本。农场主通过保有耕畜,放弃它们的维持费而获取利润。购入并养肥以便出售而非以劳动为目的的牲畜,其价格和饲养费都是流动资本。农场主靠出卖这些牲畜以取得利润。在饲养牲畜的国家,购入一群羊或一群牛的目的并非代耕或贩卖,而是为了得到它们的毛、奶或羔羊或牛犊,买入的羊或牛就是固定资本。利润是通过付出它取得的,这种流动资本随它自己的利润以及牲畜的全部价格(毛、奶和幼畜的价格)的利润一同回到他的手中。种子的全部价值也可称为固定资本。种子虽往返于土地与谷仓之间,但未更换主人,所以不能适当地称为流动资本。农场主获取的利润,不是靠出售种子,而是靠种子增殖。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总资财,即是其全部居民或成员的总资财,所以,自然分作这三个部分,各有各的功能或作用。第一部分是留作用于目前消费的,其特性是不提供收入或利润。它由食物、衣服、家具等组成,是已经由消费者购买,但尚未完全消费掉的资财。一个国家在任何时候的全部住宅也是第一部分资财的一种。投在房屋上的资财,如该屋是由其所有者自住,那么,从那时起,即失去资本的作用,也不再给它的所有人提供任何收入。住宅不能对居住者的收入作出贡献;虽然住宅像衣服和家具一样无疑对居住者很有用,但只构成其支出的一部分,而不构成其收入的一部分。将房屋出租可以获得租金,但房屋本身不能生产任何东西,所以承租人仍须从劳动、资本或土地上所得的收入来支付租金。因此,尽管房屋能为它的主人提供收入,因而起到了资本的作用,但不能给公众提供收入,不能起到资本的作用,它丝毫不能增加全体人民的收入。衣服和家具有时也能提供收入,从而对某些个人起到资本的作用。在化装舞会流行的国家,就有人以出租化装衣服一晚为业。家具商人常常按月或按年出租家具;殡仪馆往往按日或按星期出租殡仪用具。还有许多人出租设备齐全的房屋收取租金,不仅因为使用房屋,而且因为使用家具。但是,由此得来的收入,最后总是从其他收入来源去取得。在个人或社会的所有各种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中,用于房屋的资财是消费的最慢的。衣服可以穿几年,家具可使用五十年或一百年,但建筑坚固,保护完好的房屋却可使用几百年。不过,尽管它们的总消费时期较长,但它们仍然实际上是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像衣服和家具一样。

在社会总资财的三个部分中,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资本。其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或更换主人,就能提供收入或利润。它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是一切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能便利和简化劳动。

第二是一切有利润可图的建筑物,如商店、货栈、工场、农屋、农舍连同它们的所有必要建筑物;畜舍、谷仓等,不仅给出租房屋的主人提供收入,而且是占有它并为它支付租金的人获取收入的手段。这些建筑物和住宅大不相同。它们可以看作一种生产工具。

第三是土地的改良。在清理、排水、圈围、施肥等最适于耕种的状态方面所做的有利可图的资财支出。经过改良的农场好像有用的机器,可以便利和简化劳动,使等量的流动资本能提供更多的收入。改良的农场和这些机器同样有利并更为持久,往往不需要其他修理。只要最好地使用农场主的资本去耕种。

第四是社会所有居民或成员学到的有用才能。学习这种才能需要接受教育,进行研究或做学徒,所花费用不少。这样花去的资本,好像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的身上。这些才能是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也是他所在的社会财产的一部分。工人熟练程度的提高同样可以看作便利和简化劳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尽管要花费一定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并带来利润。

社会总资产自然分成的三部分中的第三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是流动资本。其特性是,只有通过流通或更换主人,才能提供收入。它也由以下四项组成:

第一是货币。只有通过货币,其他三项才能流通并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

第二是屠夫、畜牧人、农场主、谷物商、酿酒人等手中持有的食物。他们出售这种食物以获取利润。

第三是生产者、制造者、布商、绸缎商、木材商、木匠和细木匠、砖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家具或房屋等材料。不论这些材料是否是纯粹的天然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只要未曾制成衣服、家具或房屋,仍然掌握在上述那些人手中。

第四和最后是已经制成但仍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未曾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例如锻冶店、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里经常看到的制成品。这样,流动资本包含商人手里掌握的食物、原料和各种制成品以及它们流通并将它们分配给最后使用或消费它们的人手中所需的货币。

在这四项中,食物、原料和制成品——通常在一年内,或在一年左右,会从流动资本变成固定资本或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

固定资本都是由流动资本变成的,而且需要由流动资本来不断支持。全部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最初都出自流动资本。流动资本提供建造机器的原料,提供维持建造机器的工人的费用。机器制成以后,又常需有流动资本来修理。

不通过流动资本,任何固定资本都不能提供任何收入。制造所用的材料以及工人维持生存所需的食物均出自流动资本。没有流动资本,即使最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也不能生产任何东西。无论土地如何改良,如果没有流动资本去维持耕作和收获的工人,是不能提供任何收入的。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唯一目的和目标就是维持并增加用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人民的衣食住读依赖这种资财。人民的富裕或贫穷取决于这两种资本所能提供的用作直接消费的资财是丰饶还是不足。

为了补充社会上固定资本和供直接消费的资财,需要不断从流动资本中抽出十分庞大的一部分,所以流动资本需要不断补充。没有这种补充,流动资本就不复存在。这种补充有三个主要来源:土地的产物、矿山的产品以及渔业产品。这三个资源不断提供食物和原料补充,其中一部分随后被加工制成成品,另一部分补充从流动资本不断抽出的食物、原料和制成品。还需从矿山采取所需要的维持和补充用来作为货币的金属。因为,货币虽在普通的经营过程中不像其他三项那样必须从流通中抽出,以便置于社会总资本的其他两个部分中,但也像其他东西一样,必然难免被磨损,有时遗失和运往国外,须不断加以补充,虽然数量很小。

土地、矿山和渔业都需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来经营;其产品不仅能够偿还投入的资本,而且还能偿还社会一切其他资本,并带来利润。于是,农场主每年给制造业者补充他在前一年消费的食物和使用的原料,制造业者向农场主补充他在同一时期内使用和消耗的制成品。这是每年在两类人中进行的真实交易,尽管不是用制成品和天然产物进行的直接交易,因为很少有这样的交易发生;农场主向他出售自己生产的谷物、牲畜、亚麻和羊毛,并从他那里购买自己需要的衣服、家具以及生产工具。购买谷物、牲畜、亚麻、羊毛的人,不见得就是卖衣服、家具、工具的人。所以,农场主用自己的天然产物换取货币,然后用货币去随意购买他所需要的制成品。经营渔业和矿业的资本甚至可以用土地补充(至少是部分的)。从水里捕鱼是土地的产品;从地里采矿是地面上的产物。

在自然丰富程度相等时,土地、矿山和渔场的产量就会和经营它们的资本数量与资金用法是否恰当成比例。在资本数量相等且使用方法同样适当时,它们的产量就和自然丰富程度成比例。

在每个比较安定的国家,任何有常识的人都将竭力使用他自己能支配的资财以获取目前的享乐或未来的利润。如果用来获取目前的享乐,那就是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如果用来追求未来利润,那它就必须保留它或放弃它。保留的是固定资本,放弃的是流动资本。在较安全的地方,一个人如果不把他所能支配的一切资财——不管是自有的还是向他人借的——用于这些用途之一,那他一定是发疯了。

然而,在那些不幸的国家,由于人们常畏惧有权有势者的暴虐,他们往往把自己的大部分资财藏匿起来,以便在遇到他们认为经常会遭受的灾难威胁时,随时把它带到安全地方。据说,在土耳其和印度,我相信在亚洲其他各国,这都是普通的做法。在封建暴虐时代,我们的祖先似乎也是这样做的。在那时,发掘的宝物被视为欧洲最大君主不可忽视的一项收入。凡埋藏地下且无从证明属于谁的物品,一律视为国王所有,而不是发现者或土地所有者的,除非所有者的特许状中有明文规定。在当时,金银矿的地位也完全相同,除非特许状中有明文规定,否则土地的让与权中从不包含金银矿。但铅、铜、锡、煤等除外,因为它们被认为是不重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