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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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导读

本卷原注题解说:“主,君也。术,道也。君之宰国统御臣下,五帝三王以来,无不用道而兴,故曰‘主术’也。”“主”是君主,“术”是治国之道,本卷全面地论述了君主的治国之道,其原则是无为而治,“人主之术,处无为之事,而行不言之教。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当中指出在上位者“至诚、至精”,不必扰民,只须挑选贤臣,让臣下发挥才能,以及调节各部门的力量,公正严明地施行法律,将工作系统化,简约工作,从而令国家升平康泰。

此卷所述与现代人管治国家或企业有很多相通的部分,读者不妨学习本卷的管理原则和应用方法。

人主之术[1],处无为之事[2],而行不言之教[3]。清静而不动,一度而不摇[4],因循而任下[5],责成而不劳。是故心知规而师傅谕导,口能言而行人称辞[6],足能行而相者先导[7],耳能听而执正进谏。是故虑无失策,谋无过事,言为文章,行为仪表于天下[8]。进退应时,动静循理,不为丑美好憎,不为赏罚喜怒,名各自名,类各自类,事犹自然,莫出于己。

1 术:解作“道”,用行动或方法达到道的自然秩序。

2 处:实行应用。

3 不言之教:不用言语,潜移默化地教育他人。

4 一度:集中在唯一的自然法度之内。

5 因循:循着事物的法规,不加干预。

6 行人:官职名称,负责安排诸侯觐见天子,或代表天子出使聘问诸侯。

7 相者:赞礼人,辅助礼仪的官员。

8 仪表:礼仪的规范法则。

译文

君主管治天下的方法,应实行无为之治,不以言语说教。君主清心宁静而不妄动,集中于自然法度而不摇摆,循着事物的法规任用下属,监督他们而不会令自己疲劳。故此领袖心里知道规范,仍然会接受老师的劝谕辅导,能言善辩却会接受官员建议的辞令,双脚可以行走却接受赞礼人引导,耳朵能听却让执行政务的人提出谏言。因此,君主考虑问题时不会做出错误的决策,筹谋事情时不会犯错,言语成为优雅的文章,行为成为社会礼仪的法则。进退都适合时宜,活动和安静都依循道理,不会因为丑陋、美丽而产生喜恶之情,不会因为受到赏罚而快乐发怒,各人自得其名分名声,同类的人各自聚集,让事情顺其自然地演变,这些都不是君主个人造成的。

赏析与点评

高层领导不应管理太过细微的事情,也不应经常干扰下属,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只要是出于“自然”、“公义”,便应放手,赞赏下属已经足够。

夫目妄视则淫,耳妄听则惑,口妄言则乱。夫三关者,不可不慎守也。若欲规之[1],乃是离之;若欲饰之,乃是贼之[2]。

1 规:用规矩约束。

2 贼:败坏。

译文

眼睛乱看就会淫邪,耳朵乱听就会被迷惑,嘴巴乱说话就会造成混乱。目、耳、口这三个关口,不可以不谨慎守卫。如果想设定规矩约束它们,就会使它们分离;如果想装饰它们,就会使它们败坏失误。

末世之政则不然,上好取而无量,下贪狼而无让,民贫苦而忿争,事力劳而无功,智诈萌兴,盗贼滋彰,上下相怨,号令不行。执政有司,不务反道矫拂其本,而事修其末,削薄其德,曾累其刑,而欲以为治,无以异于执弹而来鸟,捭棁而狎犬也[1],乱乃逾甚。夫水浊则鱼噞[2],政苛则民乱。

1 捭(bǎi):挥动,拿起。棁(tuō):木杖,木棍。

2 噞(yǎn):鱼浮出水面呼吸。

译文

近世的政治则不同,上层官员贪索无度,下层官员贪心得如狼虎般不退让,人民因贫穷受苦而互相仇恨争夺,做事辛劳却没有成果,巧智诈伪兴起,盗贼滋长蔓延,社会上下互相怨怼,政府的号令不能施行。执政和司法机构的官员不返回正道,反而违反治国的根本,从事微末的工作,削弱了政府的仁德,不断增加刑法,想以此来治国,这就好像手执弹弓却想雀鸟飞来,挥动木棍却想逗狗玩耍,这只会令混乱的情况加剧。水污浊时,鱼便会浮出水面呼吸,政策苛刻,人民就会作乱。

是以上多故则下多诈,上多事则下多态[1],上烦扰则下不定,上多求则下交争。不直之于本,而事之于末,譬犹扬堁而弭尘[2],抱薪以救火也[3]。故圣人事省而易治,求寡而易澹,不施而仁,不言而信,不求而得,不为而成。

1 多态:很多做作的姿态。

2 堁(kè):尘土,灰尘。弭(mǐ):消除,清理。

3 薪:柴草,可燃烧的木料。

译文

因此在上位者诡计多端,下属也会诡诈;在上位者常做事炫耀,下属也会很多巧饰姿态;在上位者烦扰多变,下属便会不得安宁;在上位者贪心多求,下属就会互相争斗。不让他们植根于根本上,反而在末节上做事,好像扬起灰尘来清理飞尘,抱着柴草去救火。故此圣人做事简省而容易管治,要求少而容易知足,不须特别施恩却自然显出仁爱,不用刻意说话而具备诚信,不强求而有收获,不做什么而有所成就。

赏析与点评

此段说明了为政不须制造太多烦扰的事情,因为“事省而易治”。

故曰:乐听其音则知其俗[1],见其俗则知其化[2]。孔子学鼓琴于师襄,而谕文王之志[3],见微以知明矣。

1 乐:音乐,礼乐教化。

2 化:文化教育。

3 谕:比喻,由此而知道或明白。

译文

故此说:关于礼乐教化,听到当地的音乐声韵,可以知道当地的风俗;看到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知道当地的教育情况,明白礼乐的感化作用。孔子向师襄学习琴艺,由此明白周文王的志愿,通过细微的事物和音乐语言,可以推知更广阔明朗的意旨。

赏析与点评

所谓“言为心声”,只要细听人言,便可以知道人的思想。为政者必须多听民歌,了解人民的要求,及早疏导民怨,这样便能令社会更和谐。

今夫权衡规矩,一定而不易,不为秦、楚变节[1],不为胡、越改容[2],常一而不邪,方行而不流,一日刑之,万世传之,而以无为为之。故国有亡主,而世无废道;人有困穷,而理无不通。由此观之,无为者,道之宗[3]。故得道之宗,应物无穷;任人之才,难以至治。

1 变节:气节丧失了,向敌人投降。

2 改容:改变礼仪的妆容,包括衣服和面部化妆。

3 宗:宗旨目的,根本。

译文

现今人们使用的权衡规矩,一旦定立了标准就不会更改,不能因为秦、楚两国强大而变更节操投降,不能因为胡、越两地的艳丽妆饰而改变外貌仪容。保持不变恒常的标准就不会偏邪,只做耿直的行为就不会流于俗世,一日将它作为标准,便万代承传下去,以无为的原则做事。故此国家有灭亡的君主,而世上没有废弃大道;人会有困难贫穷,但是道理没有行不通的时候。由此看来,无为不做作,是道的根本。因此得到道的根本,便能应对事物无穷变化;单凭人的才智,是难以达到治理天下的理想的。

无罪者而死亡,行直而被刑,则修身者不劝善[1],而为邪者轻犯上矣。故为惠者生奸,而为暴者生乱。奸乱之俗,亡国之风。是故明主之治,国有诛者而主无怒焉,朝有赏者而君无与焉。诛者不怨君,罪之所当也;赏者不德上,功之所致也。

1 不劝善:不推行道德,劝人行善。

译文

无罪的人死亡,行为正直的人受刑罚,于是修身的人就不会劝人行善,而行为奸邪的人便敢于犯上作乱了。故此胡乱给予恩惠会助长奸邪,乱行暴政便会导致动乱。奸邪混乱的习俗,就是亡国的歪风。因此,在英明的君主的治理下,国内有被诛罚的犯人,但君主没有发怒,朝廷有官员被论功行赏,但不是出自君主。被诛罚的人不埋怨君主,因为他们犯罪后是理应受到惩罚的;受奖赏的人没有感谢君主,因为他立下功劳是应该得到赏赐的。

赏析与点评

君主清明而简朴,赏罚分明,不妄杀无辜,所以“诛者不怨君”,罪犯自觉应该受罚,这样可警示其他想犯法作恶的人。

清静无为,则天与之时;廉俭守节,则地生之财;处愚称德,则圣人为之谋。是故下者万物归之,虚者天下遗之。夫人主之听治也,清明而不暗,虚心而弱志。是故群臣辐凑并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尽其能。于是乃始陈其礼,建以为基。

译文

君主保持清静无为,上天便会给予时机;君主廉洁俭约守节,大地便会生出财富;君主安守愚拙,做事合乎道德,圣贤的人自然会为他出谋献策。故此低下谦让的人,万物都会归附他,虚松宽大的人,天下都会归他所有。君主听到人民的声音而治国,清明而不昏庸,怀着谦虚的心,减少个人的欲望。因此所有大臣都像辐条汇聚到车毂般凑近在君主身边,与君主一起努力前进,无论是愚智贤良和不肖,没有不竭尽所能的。这时才可开始陈述和准备当中的礼制,建构治理天下的基础。

赏析与点评

廉洁节俭,自然能积累财富,即使君主愚拙,但如他有道德,仍会获得圣者襄助。宏观地听取不同人的看法,“无愚智贤不肖,莫不尽其能”,对事不对人地考虑智者或愚者的意见,才会获得最好的解决办法。

主道员者,运转而无端,化育如神,虚无因循,常后而不先也;臣道员者[1],运转而无方,论是而处当,为事先倡,守职分明,以立成功也。是故君臣异道则治[2],同道则乱[3]。各得其宜,处其当,则上下有以相使也。

1 臣道员者:王念孙认为应为“臣道方者”,以方圆对比,较合文意,此处用方正的解释。

2 异道则治:君主决策,臣子执行,互相配合,虽然异道,治国的目标却是一致。

3 同道则乱:指臣子只会躲在君主背后做附和的应声虫。

译文

君主的治国策略是活泼圆通的,便能周而复始运转不停,看不见开端,化育万民有如神灵;虚无宽大,依循法则,时常保持在后面而不争着先行。臣子的辅佐策略是方正有规范的,运转的时候没有硬直的方矩,说话正确,处事妥当,做事争先,坚守分明的职责不会推搪,以此来建立功业。故此君主无为而圆,臣子的策略有为而方,二者不同的处事方式互相配合,天下便会太平;君臣使用相同的策略则会形成混乱。各人得到适宜的工作方法,处在恰当的位置,这样上下便能互相配合使用了。

赏析与点评

每个岗位必须“守职分明”才可以互相配合,此段提出“君臣异道则治”,认为君臣有不同的处事方式,便可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

所任者得其人[1],则国家治,上下和,群臣亲,百姓附。所任非其人,则国家危,上下乖,群臣怨,百姓乱。故一举而不当,终身伤。得失之道,权要在主。是故绳正于上,木直于下,非有事焉,所缘以修者然也。故人主诚正,则直士任事[2],而奸人伏匿矣;人主不正,则邪人得志,忠者隐蔽矣。

1 得其人:得到合适的人选。

2 直士:正直而忠勇的人士。

译文

君主得到合适的人选,国家便可大治,上下和睦,大臣们彼此亲近,老百姓归附。如果用人不合适,国家便会危险,上下乖心背离,大臣们怨声载道,老百姓乱七八糟。故此一个举动不适当,便终身受害。国政得与失之间的道理,关键的因素在于君主的权衡。所以绳墨在上面拉正,下面的木料便取得直,不需要工匠费劲,只要按着拉直的墨线就有所成。因此君主如果诚信正直,正直忠勇之士便会任职做事,而奸邪小人就会伏匿了;如果君主不正直,奸邪小人便会得志,忠诚的人就会隐退了。

赏析与点评

君主以至现代的企业主席的最重要工作,就是寻找合适的将帅宰相或总经理,以便治理大小事务。“故人主诚正,则直士任事,而奸人伏匿矣”,在上位者只要纯洁、有诚信、正直,奸邪小人便不敢破坏或窃取利益。

法者,天下之度量,而人主之准绳也。县法者[1],法不法也[2];设赏者,赏当赏也。法定之后,中程者赏[3],缺绳者诛[4]。尊贵者不轻其罚,而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必无罪,是故公道通而私道塞矣。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其立君也,所以剬有司[5],使无专行也。法籍礼仪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

1 县法:颁布法律。县,同“悬”,挂上。

2 法:按照法律方式去处理。不法:不法之徒,罪犯分子。

3 中程:符合法律的奖赏制度。

4 缺绳:触犯法规。

5 剬(zhì):同“制”,约束。

译文

法制,是天下的度量衡,而且是君主的规矩准绳。国家颁行法律条文,是为了按照规条方法惩罚不法分子;设立奖赏制度,是为了奖赏有功勋的人。法制定立之后,符合奖赏制度的人就要加以奖励,触犯法规的人就要治罪惩罚。尊贵的人不会因其身份而获减轻刑罚,而卑贱的人也不会因其身份而加重刑责;犯法的人虽然以往贤能,但同样会受到刑罚,守法的人虽然没有才能,也不会无端加罪,故此社会的公义道理通行,而徇私的歪路就被堵塞了。古代设置司法官员,是为了约束民众,防止他们恣意妄为;设立君主制度,是为了约束官员,防止他们专权横行;制定宗法礼仪制度,是用来约束君主,使他不能擅自独断胡行。

赏析与点评

古代的君主受到“礼仪”约束,必须规行矩步,以身为榜样,教化民众。

法者,非天堕,非地生,发于人间而反以自正。是故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所立于下者不废于上,所禁于民者不行于身。所谓亡国,非无君也,无法也;变法者,非无法也,有法者而不用,与无法等。是故人主之立法,先自为检式仪表[1],故令行于天下。

1 检式仪表:榜样。

译文

法制,不是上天掉下来的,也不是地上生出来的,而是产生于人间,并且反过来用以修正人们的方法。故此自己有过错就不要非议他人同样的过错,自己没有善德行为就不必苛求他人有善德行为,因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群众决议所立的法规,上层当政者不能随意废止;禁止人民的法律,君主不能以身犯法。所谓国家灭亡,不是指没有君主,而是指没有人依从法制。想变更法制的人,并非没有法制,而是不使用现有的法制,这样等同于没有法制。因此君主立法,首先要自己检察自己,做到守法执法的榜样,这样才能使法令推行于国家。

赏析与点评

立法的原意,虽然是为社会大众而订立的,但上层的当政者必须以身守法,这样才能令行天下。

食者[1],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2]。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植桑麻[3],肥墝高下[4],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

1 食:粮食,人民温饱的基本生存要求。

2 蕃:通“繁”,茂盛。

3 田畴:田地。

4 肥:肥沃的泥土。墝(qiāo):同“硗”,贫瘠的土壤。

译文

粮食,是人民的根本;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国家,是君主的根本。故此君主要上应天时,下尽地利,中间善用人力资源,各种生物便能顺利成长,五谷茂盛,欣欣向荣。君主应教导人民饲养六畜,按天时种树,致力于修整田地,滋养和培植桑麻,依照土地的肥沃贫瘠和高低环境,各自因应情况种植合宜的草木。丘陵险阻而且不生五谷的地方,可以种树木竹林。

赏析与点评

国君的智慧,在于运用地利的环境条件,为老百姓创造丰衣足食的快乐家园。

凡人之论,心欲小而志欲大,智欲员而行欲方[1],能欲多而事欲鲜。所以心欲小者,虑患未生,备祸未发,戒过慎微,不敢纵其欲也。

1 智欲员:智谋要达到圆通,圆融而细致。行欲方:行为要方正,执行工作时要守法规。

译文

一般人的理论想法,心中的思虑要细致,志气要庞大,智谋要灵活圆通,而行为要方正,才能要广泛,做事要少。所谓心思细密,是指会在祸患未出现时有所思虑,在灾祸发生前有所预备,并且告诫自己切勿有过错,谨慎于微小的工作,不敢放纵自己的欲望。

故心小者禁于微也,志大者无不怀也[1],智员者无不知也,行方者有不为也,能多者无不治也,事鲜者约所持也。

1 怀:包容。

译文

故此心思细密的人可以在微小的地方早加禁止,志气远大的人,胸襟无所不容,智慧圆融的人什么事物都知道,处事有规矩的人不会做越轨的事,才能众多的人没有治理不好的事,办事简单的人能掌握事物的精要之处。

赏析与点评

志向远大的人虽然不一定能够达到理想的目标,但在过程之中,他有开阔的胸襟气度,做事待人非常宽大。因此当老师或家长的,要从小培养孩子立下大志,开阔他们的眼界和愿景。

夫圣人之于善也,无小而不举;其于过也,无微而不改。

译文

圣人对于善德的行为,无论多微小都会亲身实行;对于过错,无论多微小都会彻底改正。

赏析与点评

如要辨别一个人是否有圣贤的德行质素,可观察那人各方面的微小之处,例如他对善恶是否执着,是否不会做一些微小的恶行。

国之所以存者,仁义是也;人之所以生者,行善是也。国无义,虽大必亡;人无善志,虽勇必伤。治国上使不得与焉。孝于父母,弟于兄嫂[1],信于朋友,不得上令而可得为也。释己之所得为,而责于其所不得制[2],悖矣!士处卑隐,欲上达,必先反诸己。

1 弟:即“悌”,顺从尊敬兄长和比自己年纪大的同辈。

2 责:要求。

译文

国家存在的原因,在于有仁义;人能够生存的原因,在于人有善德。国家没有公义,即使国土再大也必会灭亡;人们没有善心,即使再勇猛都必会受伤。管治国家不用以上的策略,很容易走向灭亡。孝敬父母,顺从尊敬兄嫂,对朋友有诚信,即使得不到君主的命令也能做到这些行为。自己放弃能够做的善良行为,反而要求自己去做一些不能控制的外间事情上,这实在违反了常理。读书人地位卑微时,想向上求官,必须首先从自身的修养做起。

赏析与点评

此段指出当人没有善心,即使勇猛也必会受伤。“人之所以生者,行善是也”,人应修心养性,经常反思恶行,加以调整,释放舒缓那些扭曲恶毒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