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女、孙、伯叔父、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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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藻,所以成妇顺也。

  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训其男,检其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志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教哉。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斋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然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凡人,不学则不知礼义。不知礼义,则善恶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识也。于是乎有身为暴乱而不自知其非也,祸辱将及而不知其危也。然则为人,皆不可以不学,岂男女之有异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读《孝经》、《论语》及《诗》、《礼》,略通大义。其女功,则不过桑麻织绩、制衣裳、为酒食而已。至于刺绣华巧,管弦歌诗,皆非女子所宜习也。古之贤女无不好学,左图右史,以自儆戒。

  汉和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志在典籍,不问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习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务学,宁当举博士耶?”后重违母言,昼修妇业,暮诵经典,家人号曰“诸生”。其余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学显当时,名垂后来者多矣。

  汉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还葬。法,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母镜奁中,皆莫之知。遂与家室奉丧归,至海关。海关候吏搜索,得珠十枚于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奈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继母去置奁中,乃曰:“初坐之。”吏曰:“其状如何?”初对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镜奁中,夫人不知也。”吏将初劾之。继母意以为实,然怜之。因谓吏曰:“愿且待,幸无劾儿。儿诚不知也。儿珠,妾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弃,且置镜奁中。迫奉丧,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强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丧者尽哭哀恸,傍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劾,不能就一字。关候垂泣,终日不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生之,不忍加文。母子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乃知男独取之。

  宋会稽寒人陈氏,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无所知。父笃癃疾,母不安其室。遇岁饥,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乡里称为义门,多欲娶为妇。长女自伤茕独,誓不肯行。祖父母寻相继卒,三女自营殡葬,为庵舍居墓侧。

  又诸暨东洿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亲戚相弃,乡里不容。女移父母,远住纻舍,昼采樵,夜纺绩,以供养。父母俱卒,亲营殡葬,负土成坟。乡里多欲娶之,女以无兄弟,誓守坟墓不嫁。

  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为防狄卒,戍泾州。元和中,吐蕃寇边,父兄战死,无子,母先亡。和子年十七,闻父兄殁于边,披发徒跣缞裳,独往泾州,行丐,取父兄之丧归徐营葬,植松柏,剪发坏形,庐于墓所。节度使王智兴以状奏之,诏旌表门闾。此数女者,皆以单茕事其父母,生则能养,死则能葬,亦女子之英秀也。

  唐奉天窦氏二女,虽生长草野,幼有志操。永泰中,群盗数千人剽掠其村落。二女皆有容色,长者年十九,幼者年十六,匿岩穴间。盗曳出之,骑逼以前。临壑谷,深数百尺,其姊先曰:“吾宁就死,义不受辱!”即投崖下而死。盗方惊骇,其妹从之自投,折足败面,血流被体。盗乃舍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嘉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永蠲其家丁役。二女遇乱,守节不渝,视死如归,又难能也。

  汉文帝时,有人上书,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女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属,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缇萦一言而善,天下蒙其泽,后世赖其福,所及远哉。

  后魏孝女王舜者,赵邹人也。父子春与从兄长忻不协。齐亡之际,长忻与其妻同谋,杀子春。舜时年七岁。又二妹,粲年五岁,璠年二岁,并孤苦,寄食亲戚。舜抚育二妹,恩义甚笃。而舜阴有复仇之心,长忻殊不备。姊妹俱长,亲戚欲嫁,辄拒不从。乃密谓二妹曰:“我无兄弟,致使父仇不复,吾辈虽女子,何用生为?我欲共汝报复,何如?”二妹皆垂涕曰:“唯姊所命。”夜中,姊妹各持刀逾墙入,手杀长忻夫妇,以告父墓。因诣县请罪,姊妹争为谋首,州县不能决。文帝闻而嘉叹,原罪。《礼》:“父母之仇,不与共戴天。”舜以幼女,蕴志发愤,卒袖白刃以揕仇人之胸,岂可以壮男子反不如哉!

  《书》曰:“辟不辟,忝厥祖。”《诗》云:“无忘尔祖,聿修厥德。”然则为人而怠于德,是忘其祖也,岂不重哉!

  晋李密,犍为人,父早亡,母何氏改醮。

  密时年数岁,感恋弥至,烝烝之性,遂以成疾。祖母刘氏躬自抚养。

  密奉事以孝谨闻,刘氏有疾则泣,侧息,未尝解衣。饮膳汤药,必先尝后进。仕蜀为郎,蜀平,泰始诏征为太子洗马。密以祖母年高,无人奉养,遂不应命。上疏曰:“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私情区区,不敢弃远。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氏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养刘氏之日短也。乌鸟私情,乞愿终养。”武帝矜而许之。

  齐彭城郡丞刘,有至性,祖母病疽经年,手持膏药,溃指为烂。

  后魏张元,芮城人,世以纯至为乡里所推。元年六岁,其祖以其夏中热甚,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祖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亵。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祖异而舍之。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元恒忧泣,昼夜读佛经礼拜,以祈福佑。每言“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愿祖目见明,元求代暗。”夜梦见一老翁,以金鎞疗其祖目,元于梦中喜跃,遂即惊觉,乃遍告家人。三日,祖目果明。其后,祖卧疾再周,元恒随祖所食多少,衣冠不解,旦夕扶侍。及祖没,号踊,绝而复苏。复丧其父,水浆不入口三日。乡里咸叹异之。县博士杨辄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此皆为孙能养者也。

  唐仆射李公,有居第在长安修行里,其密邻即故日南杨相也。丞相早岁与之有旧,及登庸,权倾天下。相君选妓数辈,以宰府不可外馆,栋宇无便事者,独书阁东邻乃李公冗舍也,意欲吞之。垂涎少俟,且迟迟于发言。忽一日,谨致一函,以为必遂。及复札,大失所望。又逾月,召李公之吏得言者,欲以厚价购之。或曰:水竹别墅交质。李公复不许。又逾月,乃授公之子弟官,冀其稍动初意,竟亡回命。有王处士者,知书善棋,加之敏辩,李公寅夕与之同处,丞相密召,以诚告之,托其讽谕。王生忭奉其旨,勇于展效。然以李公褊直,伺良便者久之。一日,公遘病,生独侍前,公谓曰:“筋衰骨虚,风气因得乘间而入,所谓空穴来风,枳枸来巢也。”生对曰:“然,向聆西院,枭集树杪,某心忧之,果致微恙。空院之来妖禽,犹枳枸来巢矣。且知赍器换缗,未如鬻之,以赡医药。”李公卞急,揣知其意,怒发上植,厉声曰:“男子寒死,馁死,鵩窥而死,亦其命也。先人之敝庐,不忍为权贵优笑之地。”挥手而别。自是,王生及门,不复接矣。

  平庐节度使杨损,初为殿中侍御史,家新昌里,与路岩第接。岩方为相,欲易其厩以广第。损宗族仕者十余人议曰:“家世盛衰,系权者喜怒,不可拒也。”损曰:“今尺寸土,皆先人旧物,非吾等所有,安可奉权臣邪!穷达,命也。”卒不与。岩不悦,使损按狱黔中。年余还。彼室宅,尚以家世旧物,不忍弃失,况诸侯之于社稷,大夫之于宗庙乎?为人孙者,可不念哉!

  《礼》:“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圣人缘情制礼,非引而进之也。

  汉弟五伦性至公。或问伦曰:“公有私乎?”对曰:“吾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病,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伯鱼贤者,岂肯厚其兄子不如其子哉?直以数往视之,故心安;终夕不视,故心不安耳。而伯鱼更以此语人,益所以见其公也。

  宗正刘平,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杀。其后贼复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难。仲遗腹女始一岁,平抱仲女而弃其子。母欲还取,平不听,曰:“力不能两活,仲不可以绝类。”遂去而不顾。

  侍中淳于恭兄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儿渐而改过。

  侍中薛包,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晋右仆射邓攸,永嘉末,石勒过泗水,攸以牛马负妻子而逃。又遇贼,掠其牛马。步走,担其儿及其弟子绥。度不能两个都救活,乃谓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绝,止应自弃我儿耳。幸而得存,我后当有子。”妻泣而从之。乃弃其子而去,卒以无嗣。时人义而哀之,为之语曰:“天道无知,使邓伯道无儿。”弟子绥服攸丧三年。

  太尉郄鉴,少值永嘉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鉴名德,传共饭之。时兄子迈、外甥周翼并小,常携之就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贤,欲共相济耳!恐不能兼有所存。”鉴于是独往,食讫,以饭着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迈位至护军,翼为剡县令。鉴之薨也,翼追抚育之恩,解职而归,席苫心丧三年。世有杀其孤规财利者,独何心哉!

  宋义兴人许昭先,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许人,昭先家最贫薄,专独申诉,无日在家。饷馈肇之,莫非珍新。资产既尽,卖宅以充之。肇之诸子倦怠,惟昭先无有懈息,如是七载。尚书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释。

  唐柳泌叙其父天平节度使仲郢行事云,事季父太保如事元公,非甚疾,见太保未尝不束带。任大京兆盐铁使,通衢遇太保,必下马端笏,候太保马过方登车。每暮束带迎太保马首,候起居。太保屡以为言,终不以官达稍改。太保常言于公卿同云:“元公之子,事某如事严父。”

  古之贤者,事诸父如父,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