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及时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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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郡守陈鹏年劝导百姓道:“男女婚嫁,聘礼和婚礼各自按照自己的能力,嫁妆也能符合家庭条件,便可以及时成亲,早日了却成家的愿望。但吴地的丑陋习俗,女家讲财礼,男家问嫁妆,于是就有不肖的媒人,从中煽风蒙惑,造成一时的轻信。日后或是因为无力聘娶,或是因为无钱陪嫁,彼此讲论财礼,不能成亲,以至于配偶失去佳期,中途发生意外,难以计算。至于迎亲,更多铺张浪费,如亵渎供奉的五圣尊神,起名:‘恭筵’,一动就花费大量钱财。还有非分使用一些执事,以为热闹,其中轿围、花灯、仪从等排场,爱好攀比争相浮夸,更难一一列举。所有这些铺张的事项,总是属于无益之举。从此以后必须及时嫁娶,一切遵照古礼,不许勒索聘礼,不许责备嫁妆,至于往来的灯轿仪从等,选出万难节省的,量力而为。其余一切虚浮的费用,全部革除。一旦婚嫁简易就不致于佳期拖延贻误子弟了。”

古礼: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越王勾践让国民二十而娶,十七而嫁。男女同为一类,为何女子的婚期更早于男子呢,正因为女子立身,以节操为重。节操一旦失去,人人轻贱鄙弃,无法挽回。故此把嫁期提前,是为了赶紧遂顺了她的情欲,而使她不亏节操。我见近来的贫家的女子,父母对她们漠不关心,有年过二十不嫁的,有年过三十不嫁的。在芳淑年华,空闺寂寞,难道不私下里向暗中哭泣,及时婚配,才不致出现闺门丑行,成为父母的耻辱。即使是贤德女子,就竟然强迫她变成铁石心肠,不尼不俗,禁锢半生,真是岂有此理啊~况且当今名门的女子,到了婚龄不出嫁,有成幽愁忧思之病而夭折的,有被浮薄子弟勾引,父母逼迫她自尽的。一到此时,后悔莫及。作为父母,千万不要置之度外呀~ 

有人问朱文公道:“《摽梅诗》固然出于正人之手,只是女子如此急迫地要求出嫁,却是为何,”答道:“这也是人之常情,读诗的人在这里了解男女的想法了。”以前见到东莱丽泽诗,有唐代女子说兄嫂不让她出嫁的诗,也是认为粗鄙可恶。后来细想,也是人之常情。作为父母,能在此处了解到女子的心情,就一定要让她婚姻及时了。 

朱在庵说:“人们对于婢女,不肯留意怜惜体贴,略有姿色,就去奸污。等情爱衰退时,再次转卖,增加身价,流落远方,让她与父母互相隔离。甚至于死在嫉妒妇人手中,沉沦到淫娼之家。独不考虑婢女也是别人家的女儿,只不过是比我贫困罢了。设身处地反过来一想,必然浑身流汗。一定要考虑到她的始终结局,完成她的志向节操,年到十六就应婚配,这不但是忧虑她婚嫁失时,真正是为了提前清理闺阁。” 

娶妻能够生子,而私合也未尝不怀孕。私合而生的,固然不能认他为儿子,但难道不是我的亲生骨肉吗,既为亲骨肉,就确实是我的儿子,只不过是出身不正罢了。我看绝后的人,大多犯下渔猎女色,溺杀婴儿的罪孽。既然杀之在前,自不能拥有在后,理当如此。又或是私通别家妇女,明知是我的儿子却不可相认。死亡之时,继子痛哭,亲子旁观,都是自己断绝后代啊。私合的事情,大多在年少未婚时发生,所以婚期不可迟缓哪。

陆次公说:“富贵的人,老年丧偶,仍娶处女为继室。计算她的年龄,不只可以作他女儿,而且可以作他孙女。此人死后,将怎么样安置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