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工业组织(续前)。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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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原始的手工业者与消费者直接交易;现在,博学的职业通常也是如此。

以上我们已经考虑了主要是关于工业或其他雇用许多手工劳动者的企业之经营管理工作。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较为仔细地考虑商人所履行的各种职能;以及这些职能在一个大企业的领导人之间,和在有关的生产和销售部门中进行协作的各种企业之间怎样分配的问题。我们还要附带研究下一问题:至少在工业方面,虽然差不多每个企业——只要经营得好——规模愈大就会愈为兴隆;虽然我们因此表面上可以预料,大企业会把它的小竞争者从许多工业部门中完全排挤出去,这是什么缘故?

这里所说的“营业”,是作广义的解释,凡是满足别人的欲望,以其从那些受到益处的人那里,得到直接或间接报酬的一切事情都包括在内。因此,它与各人为了自己而满足他的欲望的事情大大不同,也与出自友谊和家庭情感的善意帮助大大不同。

原始的手工业者,自己管理他的全部营业;但是,因为他的顾客都是他的近邻,只有少数是例外,他只需要很少的资本,生产的计划是由风俗为他安排的,除了他的家属之外,他不必管理劳动者,所以,对这些工作,并不要花很大的心思。他不能享受持续的繁荣;战争和饥荒不断地对他和他的邻人施加压力,妨碍他的工作,并使他的邻人对他的商品的需要也停止了。但是,他偏认为好运和坏运——像晴天和雨天一样——是他力所不及的:他的十指虽不停地工作,但他的脑子却很少疲劳。

即在近代英国,我们有时也看到乡村中的技术工人,还是墨守原始的方法,制造东西卖给邻人,是为了他自己的缘故;他自己管理他的营业和担当一切风险。但是,这种情况是很少了。博学的职业提供了墨守旧式经营方法的最显著的例子;因为,一个医生或律师通常自己管理他的营业、进行一切工作。这种办法不是没有缺点的:有些具有头等本领的自由职业者,因为没有招徕生意所需的特殊才能,而使得许多宝贵的活动变为无用,或者只获得很小的效果;如果他们的工作能由某种中间人为他们安排的话,则他们会得到较好的报酬,过较为幸福的生活,而且对于世界也会作出较大的贡献。但是,大体上,现在那样的情况恐怕是最好的了:需要最高级和最精细的才能的那些服务,只有在对个人具有完全信心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它们的全部价值,在这种服务的供给上,人们的心理对于中间人的参与,是不信任的,而在这种心理之中,是有正当理由的。

然而,英国的律师,如不充当雇主或企业家,也担任最高级和最费心思的法律事务的顾问。其次,许多最好的青年教师,不是直接向消费者出卖他们的服务,而是卖给一个大学或学校的管理机构,或是卖给安排购买他们的服务的校长:

雇主供给教师以出卖他的劳动的市场;而对购买者——他自己也许不是很好的判断者——则给以关于所供给的教课工作质量的某种保证。

其次,各种艺术家,不论如何著名,往往觉得雇用别人为他应付顾客,对他是有利的;同时,声誉较低的艺术家,有时则依靠商业资本家为生,他们自己并不是艺术家,但知道怎样最有利地出卖艺术作品。

第二节 但是,在大多数营业中,都有企业家这个特殊阶级参与其事。

但是,在近世的大部分营业中,能够如此地指导生产以致一定程度的努力能最有效地用来满足人类欲望的任务,不得不分裂开来,而转入专门的雇主手中,或用较为普通的名词来说,转入商人们的手中。他们“冒着”或“担当”营业的风险;他们收集了工作所需要的资本和劳动;他们安排或“计划”营业的一般打算,并监督它的细小事情。从一种观点来看,我们可将商人看作是一个高度熟练的产业阶级,而从另一种观点来看,则可看作是介于手工劳动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

有某些种类的商人,担当很大的风险,对于他所经营的商品之生产者和消费者,具有很大的影响,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劳动的直接雇主。这些商人的极端典型,就是证券交易所和商品市场的商人,他们每天买卖的数额很大,但他们既无工厂也无仓库,顶多只有一个写字间和几个职员而已。然而,像这种投机者的活动的结果之好坏,是很复杂的;现在我们可注意那些最注重经营管理、而最不注重巧妙的投机方式的企业形态。因此,让我们以较为普通的企业形态作为例证,并注意担当风险与商人的其余工作之关系。

第三节 在建筑业和其他一些行业中,营业的主要风险,有时与经营管理的细节工作无关。企业家不是雇主。

建筑业会很适合我们的目的,一部分因为它在某些方面仍是墨守原始的经营方法。在中世纪后期,私人不靠营造师自己建造房屋,已是极其普通的事了;这种习惯即使在现在还没有完全消灭。自己造房的人,必须分别雇用一切工人,他必须注意他们,核对他们的工资要求;他必须向许多方面购买材料,而且他必须租用高价的机械,否则只能省去不用。他所付的工资,恐怕比现行的工资为高;但在这里,他有所损失别人则有所得。然而,在同工人讲价上,在以其不完全的知识来考察和指导工人的工作上,他所花的时间有很大的浪费;其次,在了解他所要的各种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上,以及到哪里去买最为上算等等问题上,他所花的时间,也有很大的浪费。这种浪费可由以下的分工来避免:监督细节工作的任务由专门的建筑业者来担任,设计的任务由专门的建筑师来担任。

当房屋不是由要住进去的人出资建造,而是作为建筑的投机事业来建造的时候,分工往往更为精细。如果大规模这样做的话,例如,开辟一个新的郊区,可能获得的利益是如此之大,以致对强有力的资本家提供了有吸引力的机会,这些资本家具有很高的一般经营能力,但恐怕没有很多关于建筑业的专门知识。他们依靠自己的判断作出关于各种房屋将来的供求关系会是怎样的决定,但对于细节工作,他们则委托别人管理。他们雇用了建筑师和测量员,根据他们的一般指示进行设计;然后与专门的建筑业者订立合同,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但他们自己担当营业的主要风险,并掌握营业的一般方针。

第四节 续前。

如所周知,在大工厂时代刚开始之前,在羊毛业中盛行下述的责任划分:采购和销售上的较有投机性的工作和较大的风险,由企业家担当,而企业家本身并不是劳动的雇主;同时,管理上的细节工作和履行一定的合同之较小的风险,则由小包工者担当。在纺织业的某些部门中——尤其是在对于未来的预测有很大困难的那些部门中——仍然广泛地实行这个办法。曼彻斯特的批发商人,专心研究时式的变动,原料的销路,贸易、金融市场和政治的一般情况,以及其他会影响将临的季节中各种货品的价格之种种原因;如果需要的话,他们雇用了熟练的设计师来实行他们的计划之后(正像前例中建筑业的投机者雇用建筑师那样);他们就与世界各地的制造商订立制造货物的合同,而对于这些货物,他们决定冒投资的风险。

尤其是在服装业中,我们看到所谓“家庭工业”的复兴,这种工业很久以前盛行于纺织业:这是一种大企业家把工作分给单独操作的人,或有几个家属帮助的人,或者也许雇用两三个助手的人,到小屋和很小的工场中去做的制度。在英国差不多各郡的偏远的乡村中,大企业家的代理人往来其间,把各种货物——尤其是像衬衫、衣领和手套这些衣着——的半制成的材料,分给乡村里的人,并取回制成品。然而,在世界各大首都和其他大城市中,尤其是在古老的城市,那里有很多体质和德性颇差的不熟练和无组织的劳动者,这种制度却最为发达,而在服装业——单在伦敦一地这个行业就雇用了二十万人——和廉价的家具业中,尤譬如此。在工厂和家庭工业之间有不断的竞争,时而前者得势,时而后者得势;

例如,现在由蒸汽力运输的缝纫机的使用日见增多,加强了制靴业工厂的地位;同时,工厂和工场在成衣业中的地位也更为巩固。另一方面,制袜业则因手织机近来的改良而引回到家庭工业;煤气、煤油及电力发动机所引起的动力分配的新方法,对于其他许多行业发生同样的影响,也是可能的。

或者会发生趋于折衷办法的运动,类似设斐尔德的利器业所普遍实行的那些办法。例如,许多制造利器的企业,把碾磨和其他部分的工作,以计件的价格分给工人去做,这些工人向与他们订立合同的工厂或其他的人,租用他们所需的动力:他们有时也雇用别人来帮助他们操作,有时则单独操作。

再如,外国商人往往自己没有船只,但专心研究贸易的趋势,自己承担贸易的主要风险;同时,他使运输工作由别人替他来做,虽然这些人要有较好的经营能力,但不必有像他那样的预测贸易之细微变动的能力,虽然作为船只的购买者,他们的确具有他们自己的重大和困难的营业风险。又如,书籍出版的较大的风险,是由出版商——也许与作者一道——来承担的;而印刷业者是劳动的雇主,供给这种营业所需的高价的活字和机械。在金属业和家具、服装等行业的许多部门中,也都采用略为类似的办法。

这样,承担采购和销售的主要风险的人,有许多方法可以避免为他们工作的那些人的住宿和监督的麻烦。这些方法都有它们的优点;如果工人具有坚强的性格,像设斐尔德的工人那样,则其结果大体上不是不满意的。但不幸的是,流入这种工作的那些人,往往是工人中最弱的,而且智谋和自制力都是最差的。这种制度之所以为企业家所采用,是因为它具有伸缩性,而这种伸缩性实在是使他能——如果他愿意这样做的话——对为他工作的那些人施加不适宜的压力之一种手段。

因为,一个工厂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一班坚持工作的工人,但把工作分给工人到家里去做的资本家,在他的名单上保留许多人是有利的;他就可对其中每个人偶尔给以一点工作,挑拨他们互相竞争;他这样做是很容易的,因为他们并不互相认识,也不能采取一致的行动。

第五节 理想的工业家所需的才能。

当讨论营业的利润时,在人们心目中利润总是与劳动的雇主有关的:“雇主”往往被当作是与实际上获得营业利润者同义的一个名词。但是,我们刚才说过的那些例子,足以说明以下的道理:劳动的监督不过是管理工作的一方面,而且往往不是最重要的方面;担当营业全部风险的雇主,实在是为社会履行两种完全不同的职务,而且要有双重的能力。

让我们回到已经说过的那一类原因(见本篇第十一章第

四和第五节),制造商生产货物,不是为了应付特殊的定货,

而是为了一般市场。第一,以他作为商人和生产组织者的作用而论,他必须具有他自己行业中的物的透彻的知识。他必须具有预测生产和消费的广泛变动的能力,以及具有知道哪里有供给一种新商品以满足实际欲望的机会、或是哪里有改进旧商品的生产计划的机会之能力。他必须能谨慎地判断,大胆地承担风险;他当然必须具有了解他的行业中所用的原料和机械。

但是,第二,以他作为雇主的作用而论,他必须是一个人的天生的领导者。他必须具有首先适当地选择他的助手、然后充分信任他们的能力;而且必须具有使他们关心营业和信任他的能力,以发挥他们内在的进取心和创造力;同时,他自己对一切事务实行总的掌握,并保持营业主要计划的井井有条和前后一致。

成为一个理想的雇主所需的能力,是如此之大和如此之多,以致很少人能在很大程度上兼有这些能力。然而,这些能力的相对重要性,是随着工业的性质和营业的大小而不同的;一个雇主在某些才能方面擅长,另一个雇主则在别的才能方面优越;而很少有两个雇主的成功,是由于完全相同的一套长处。有些人的成就全靠他的高尚品质,而有些人的兴隆,则是由于除了机警和意志坚强之外,没有什么令人钦佩的才能。

以上所述是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一般性质,接下来我们必须研究一下:各种阶级的人有什么机会来发展经营能力;以及他们获得机会之后,他们又有什么机会来支配发挥经营能力所需的资本。这样,我们就可稍为接近本章开头所说的问题,并且可以研究一个企业在接连几代中发展的过程了。这一研究可以方便地与企业经营的各种形态结合起来。以上我们所考虑的,差不多完全是全部责任和经营集于单独一个人手中的那种组织形式。但是,这种形式正为其他各种组织形式所压倒,在这些形式中,最高的权力是分散于几个合伙人的手中,或者甚至分散于大多数的股东手中。私人企业与股份公司,合作社和公共企业在企业经营中所占的地位,正在不断增大;这件事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它们对具有优秀的经营能力、但没有承袭任何巨大的经营机会的那些人,提供了具有吸引力的机会。

第六节 商人之子开头就有很多利益,以致人们也许期望商人会形成一个世袭的阶级;这种结果之所以没有发生的理由。

已经在营业上有成就的人的儿子,开头就具有很大超出别人的利益,这是显而易见的。他从青年时代起就有获得知识和发展才能的特殊便利,而这种知识和才能都是他父亲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上所需要的:他安心地而且差不多是不知不觉地获悉他父亲的行业以及与之有买卖关系的行业中的人物和情况;他日渐知道他父亲所思索的各种问题和忧虑的相对重要性与真正的意义:他获得了关于这个行业的制造方法和机械的专门知识。他所学到的东西,有些只适用于他父亲的行业;但大部分对于与这个行业稍有联系的行业,都是有用的;同时,由于与任何一个行业掌握大计方针的人的接触,所养成的判断力和智谋、进取心和谨慎、毅力和谦虚等一般才能,对于使他适合经营差不多其他任何行业,都会大有用处。

而且,成功的商人之子,除了在天性和教育上似乎不喜欢和不适合经营企业的人之外,在开头就具有差不多比其他任何人为多的物质资本:他们如果继承父业的话,他们就具有稳固的营业关系的有利地位。

所以,初看起来商人们似乎会成为一种世袭的阶级,会把管理上的主要位置分给他的儿子们去担任,建立世袭的王朝,而接连许多代统治某些商业部门。但是,实际情况却大不相同。因为,当一个人建成了一个大企业时,他的子孙虽有很大的利益,但往往不能发展同样成功地经营这个企业所需的高级才能和特殊的意志及气质。他自己也许是由具有坚强和诚恳的性格之父母所抚养长大的;并为父母的个人影响和幼年时与困难的斗争所教育。但是,他的儿子们——至少在他富有后所生的儿子们和在任何情况下他的孙子们——恐怕大多是由家内仆人们照顾的,这些仆人却没有像他的父母那样的坚强性格,而他自己是为他的父母的影响所教育的。他的最大的志向也许是营业上的成功,而他的子孙对于社会或学术的名望,至少会是同样渴望的。

诚然,一切事情也许一时都很顺利。他的儿子们有了稳固的营业关系和——甚至也许更为重要——许多对营业极其关心的胜任的下属。只要勤勉和谨慎,并利用企业的传统,他们就可长久地维持。但是,经过整整一代之后,旧的传统已不再是可靠的指南,维系老职员的纽带也已消灭,这时,这个企业的瓦解差不多是不能避免的,除非有新人在企业中参加合伙,同时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也实际上交给新人担任。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他的子孙是以一条捷径来达到这种结果。他们宁愿自己不努力而得到丰富的收入,而不要以不断的辛苦和操劳才能得到的两倍的收入;他们把企业卖给私人或股份公司;或者他们变成企业的隐名合伙人;就是,分担企业的风险和利润,但不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的资本的实际支配权,主要是落于新人之手了。

第七节 私人合伙组织。

恢复一个企业的力量之最老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它的最能干的雇工中提拔若干人参加合伙的办法。大工厂或大商店的专制的老板和经理,因为年事日增,觉得必须把责任越来越多地托付给他的主要下属;这一部分因为要做的工作日益繁重,一部分因为他自己的精力较前衰弱。他仍然掌握最高的管理权,但许多事情却不得不依靠他的下属之精力和正直;因此,如果他的儿子们还未长大,或是因为别的理由,还不能为他分担责任,则他就决定从他的可靠助手中提拔一人参加合伙:这样,他就减轻了他自己的工作,同时他可放心,他自己一生的事业也由那些人——这些人的习惯是他所养成的,他对他们也许具有父亲般的情感——所继续下去了。但是,现在有——曾经也常有——条件较为相等的私人合伙组织,两个或更多的具有大约相同的财产和能力的人,把他们的资财合在一起以举办困难的大事业。在这种情况下,经营管理工作往往有明确的划分:例如,在工业中,一个合伙人有时差不多专门担任采购原料和销售成品的工作,而另一个合伙人负责工厂的管理;在一个商店中,一个合伙人管理批发部门,而另一个合伙人管理零售部门。使用这些和其他一些办法,私人合伙组织就能适应许多不同的问题:它是非常有力和非常有伸缩性的;它在过去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而现在它也富有生命力。

第八节 股份公司组织。国营事业。

但是,从中世纪之末到现在,在某几种行业中,已有公开的股份公司代替私人企业的变动,前者的股票能在公开市场上卖给任何人,而后者的股譬如未得一切有关的人的许可,是不能转让的。这种变化的结果,是使得许多没有特殊营业知识的人,把他们的资本交给他们所雇用的人去运用:企业管理上各部分工作之新的划分就因此发生了。

股份公司所遭到的风险之最终承担者是股东;但是,股东通常并不积极参加企业的擘划经营和支配它的一般方针;

而完全不参加管理上的细节工作。如果企业一旦脱离了它的创办人的手之后,它的管理权主要是入于董事们的手中;如果是一个很大的公司,董事也许只占有很小的股份,而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关于管理工作的专门知识。通常并不要他们在公司中全天办公;但他们被认为是以广博的一般知识和正确的判断,来解决公司方针上的较大问题;同时,他们要确信公司的“经理”克尽厥职。经理从其助手们担任大部分擘划经营的工作和全部管理工作:但不需要他们拿出资本;而且他们被认为是根据他们的热心和能力从低级升到高级地位的。因为在联合王国中,股份公司组织在国内所经营的各种企业中占到很大部分,它对于具有经营管理的天才、而没有继承任何物质资本或营业关系的人,提供了很大的机会。

第九节 续前。

股份公司有很大的伸缩性,如果它所从事的业务提供广大的活动范围,它就能无限制地扩充;而且差不多在一切方面它都占着优势。但是由于承担主要风险的股东,对于企业缺乏充分了解,股份公司有一个很大的弱点。的确,大的私人企业的首脑,承担营业的主要风险,他把企业的许多细节工作委托别人去做;但是,因为他具有对他的下属是否忠实地和谨慎地为他的利益服务,作出直接判断的权力,他的地位是稳固的。如果他所委托为他经营货物的采购和销售的人,从与他们交易的人那里收受佣金,他就能发觉和处罚这种欺诈行为。如果他们徇私和提拔他们无能的亲友,或者他们自己敷衍塞责,甚至他们没有表现出使他们最初被提升的那种非凡的能力,他就能发觉错误之所在,并加以纠正。

但是,在上述这些事情上,股份公司的大多数股东——

除了少数的例外情况外——差不多是无能为力的;虽然有少数大股东,往往竭力要知道工作的情况;因而就能对企业的一般经营管理加以有效和明智的控制。大股份公司的领导人员因受到他们工作上所遇到的很大的引诱而去做欺诈之事,是很少的,这有力地证明商业事务上的诚实和公正的精神在近代有惊人发展。如果他们蓄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去营私舞弊,类似早期文明的商业史中的情况,则他们误用对他们的信任,就会达到很大规模,以致阻碍这种民主的全业组织形式的发展。我们很有理由希望:商业道德的进步将继续下去,将来——也像过去一样——商业秘密的减少和各种事情的不断公开,都有助于这种进步;因此,共同的和民主的企业组织形式,恐怕就能在以前它们所失败的许多方面稳妥地推广,并可大大超过它们对于没有荫庇的人在创业方面已经作出的巨大贡献。

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国营事业,恐怕也是同样情况:它们也可有远大的前途,但是,直到现在,承担最终风险的纳税人,一般还未能对它们加以有效的控制,也还未能得到办事能力像私人企业中那样具有精力和进取心的官吏。

然而,大股份公司和国营事业的管理上的问题,都包含许多复杂的争论问题在内,在这里我们还不能加以研究。这些问题是紧急的,因为很大的企业近来已迅速增加,虽然也许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迅速。这种变化主要是因为没有大资本就不能经营的工业和矿业、运输业和银行业的程序与方法之进步;以及因为市场的范围和作用,与处理大量货物的技术上的便利之增大而造成的。民主的因素在国营事业中起初差不多是很有生气的:但经验表明,经营技术和企业组织上之创造性的思想和试验,在国营事业中是极其罕见的,在私人企业中也不很普遍,而私人企业因为年代久了和规模大了,就会陷入官僚的方法中去。因此,可使小企业努力发挥创造性的工业活动范围之缩小,就有引起新的危害之虞。

最大规模的生产,主要是见于美国,在那里,巨大企业之带有垄断色彩的,通常称为“托辣斯”。这些托辣斯之中,有些是从一个企业发展起来的。但是,大多数的托辣斯是由许多独立的企业之合并所发展起来的;走向这种合并的第一步,通常是一种颇为松弛的营业联合,或用一个德文名词来说,就是“卡特尔”。

第十节 合作社。利润分配。

合作制度目的在于避免上述两种企业管理方法的弊端。

在许多人仍然寄以厚望、但实际上很少实现的理想形式之合作社中,承担营业风险的一部分或全体股东,本身也是企业所雇用的。凡是被雇用的人,不论是否拿出企业的物质资本,都可分到利润,在社员大会中也有某些选举权,社员大会制定营业方针的纲领,并且任命职员去实行这个方针。因此,他们是他们自己的经理和工头的雇主与主人;他们具有相当好的方法来判断擘划经营上的高级工作是否忠诚地和有效地执行,而且他们最有可能查出管理上细节工作的松懈和不称职。

最后,他们使得某些次要的管理工作不再需要,而这些工作在其他企业中是必要的;因为他们自己的金钱上的利益,和他们对自己的营业成就的骄傲,使他们每个人对他自己或他的同事工作不力都感到厌恶。

但不幸的是,这种制度有它本身的很大困难。因为,以人类本性的现状而论,被雇用者本身往往不是他们自己的工头和经理的最好的主人;斥责所引起的妨忌和愤怒,易于发生像复杂的大机器的轴承中与油混合的沙的作用。企业管理中最困难的工作,通常是表面上最看不出来的工作;用手操作的人,易于低估擘划经营的最高级的工作中所包含的工作强度,而且因为这种工作的报酬与其他地方所能得到的差不多一样高,他们也容易感到怨恨。事实上,合作社的经理很少具有,生存竞争所挑选出来的人、与私人企业的自由和没有拘束的责任所训练出来的最能干的人所具有的那种机警、创造性和多才多艺。一部分因为这些理由,合作制度很少得以全部实行;而它的部分应用,除了用于工人所消费的商品之零售方面外,当未获得显著的成功。但是,在最近几年中,真诚的生产联合——即“合股经营”——的成功,已经显示出较有希望的迹象。

诚然,具有浓厚的个人主义性格、和思想完全集中在自己的事情的那些工人,达到物质成功的最快和最适宜的途径,恐怕常是作为独立的小“企业家”来创办企业,或是在私人企业或股份公司中力求上进。但是,有些工人的性格中社会因素较强,不愿离开他们的老伙伴,而要作为领导者同他们一同工作,对于这种工人,合作制度具有特殊的能力。合作制度的理想,在某些方面也许比它的实践更为高尚;但无疑地,它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道德的动机。真正的合作社员,兼有敏锐的经营才能和充满热烈信心的精神;有些合作社为智力上和道德上都具有天才的人经营得非常好——这些人为了他们内在的对合作社的信心,十分公正地尽心竭力工作,他们的报酬比他们自己经营,或在私人企业中担任经理所能得到的为低,但他们始终感到满足。这种类型的人,在合作社的职员中比在其他职业中较为常见;虽然即在合作社的职员中,这种人也不是十分常见的,但我们可以希望,真正的合作社原理的更好的了解之传播,以及普通教育的提高,会使大多数的合作社员日益适合于解决企业管理上的复杂问题。

同时,合作原理的许多部分的应用,正在各种条件下尝试,每种应用都表现在企业管理的新气象。例如,在利润分配的办法下,私人企业保持经营管理上的自由权,但付给被雇用的人之工资,全部按照市场标准,不论是计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此外,还同意分给他们企业所能获得的在规定的最低数以上的任何利润之一部分;因此,企业就可希望从以下这些方面得到物质的和精神的酬报:摩擦的减少,被雇用的人格外愿意多做比较对企业也许大为有利的种种小事情,并且最后吸引具有中等以上的能力和勤劳的工人到企业来工作。

另外一种部分合作的办法,就是奥耳德姆的某些纺织厂所实行的办法。这些工厂实际是股份公司;而在股东之中,有许多是具有这个行业的专门知识的工人,虽然他们往往不愿为他们自己有股份的工厂所雇用。还有一种部分合作的办法,是消费合作社的本部通过它的代理者——批发合作社——创办生产事业的办法。在苏格兰的批发合作社中,工人们以工人的身分参与工厂的管理和利润分配,但英国的批发合作社,却不是这样。

到以后的阶段中,我们要较为详细地研究各种不同的合作和半合作的经营形式,并研究在批发和零售、农业、工业、商业等各种营业上它们的成功和失败之原因。但是,我们现在不必进一步研究了。上面所说的已足以表明:世界不过刚刚开始着手于合作运动的高级工作,因此我们有理由可以期望,合作运动之许多不同的形式,在将来比在过去会获得更大的成功,并对工人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锻炼自己、得到别人的推重和信任和逐步提高到可发挥他们的经营能力之地位,会提供极好的机会。

第十一节 工人地位提高的机会。工人因缺乏资本所受到的妨碍没有初看起来那样大;因为贷出资本正迅速增加。但是,经营管理的日益复杂是对他不利的。

在说到工人升到可充分发挥他的经营能力的地位之困难时,主要的着重点通常是放在他缺乏资本方面;但这一点常不是他的主要困难。例如,分配合作社积累了大量资本,而它觉得这项资本难以得到很大的利率;它很愿意把这资本借给任何一类能处理困难的经营管理的问题的人。如果合作者第一具有高级经营能力和正直,第二具有在他的同事中对于这些品质享有很大声誉的“个人资本”,则他在创办大企业所需的足够的物质资本上,就不会有困难:真正的困难倒是在于使他周围的许多人,相信他具有这些难能可贵的品质。如果一个人力图从平常的来源中得到创办企业所需的资本之贷款,情况也是差不多的。

的确,差不多在一切营业之中,顺利创办企业所需的资本数额,是不断地增大;但是,自己不要使用资本的人所拥有的资本数额,却有快得多的增大,这些人如此急于要贷出资本,所以他们愿意接受日渐下降的利率。这种资本的大部分入于银行家之手,而银行家很快地就把它借给他们认为经营能力和信用都很可靠的人。在许多营业之中,能从供给必需的原料和商品的人那里得到赊欠,固不必说了,就是直接借款的机会,现在也是如此之多,以致对于一度克服获得善于运用资本之声誉的最初困难的人而言,创办企业所需的资本额之适度的增大,并不是很大的障碍。

但是,对于工人的地位提高之虽没有那样明显、也许较为重大的障碍,就是企业经营的日益复杂。企业的首脑现在必须考虑许多从前他从未感到麻烦的事情;而这类困难正是工厂的训练所最没有准备的困难。要克服这种困难,必须迅速改良工人的教育,不但改良学校中的教育,而且更重要的是,用报纸、合作社和工会的工作,以及其他方法来改良以后生活中的教育。

英国全部人口的大约四分之三,都是依靠工资为生的阶级;至少当他们丰衣足食,居住情况和所受的教育也很好的时候,他们具有成为经营能力源泉的神经强健。如果没有误入歧途的话,他们都是——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企业领导地位的竞争者。普通工人如有能力,一般就可变为工头,由工头就可升为经理,并可与他的雇主合伙经营。或者,积蓄了一点钱之后,他会开设一家在工人区域内仍能维持的小店,店中的货品主要是靠赊欠购进的,白天让他的妻子来照管,晚上由他自己来管理。用这些或其他方法,他会增加他的资本,直到他能开设一家小的工场或工厂。一旦有了良好的开端之后,银行就会渴望给他慷慨的信用贷款。他必须要有时间才能这样做,因为要到中年之后他才会创办企业,他必须活得很长久而且很强壮,但是,如果他有了这个,而又有“耐心、天才和好运气”,则在他死去之前,他一定可以得到很大的资本。在工厂中用手操作的人,比会计员和其他许多在社会传统上看作是地位较高的人,具有升到领导地位的较好机会。但在商店中却不是这样;商店中所做的手工工作,一般没有训练的性质,而事务工作的经验对于使人准备经营商业,比经营工业较为适合。

因此,大体上有一种自下向上的广泛变动。从工人的地位一跃而为雇主的人,也许没有以前那样多了;但是,地位提高到足以使子弟能有达到最高地位的良好机会的人,却比以前多了。完全的地位提高在一代之中完成的,往往很少;而在两代中完成的较多;但地位提高运动的整个规模之大,恐怕是前所未有的。而且,对整个社会而言,地位提高分为两代完成,也许较好。在上一世纪之初,工人升到雇主的地位,人数很多,但适合于领导地位的人却很少:他们往往很粗暴专横;他们丧失了自制力,既不是真正高尚,也不是真正幸福;他们的子弟往往是骄傲、挥霍和放纵,把他们的财富滥用于低级和粗俗的娱乐,具有从前贵族的最坏的缺点,而没有他们的那些美德。工头和监工仍然要服从、又要发号施令,他们的地位正在提高,而且看到他的子弟会升到更高的地位,在某些方面使人对他比对小雇主更为艳羡。他的成功虽没有那样显著,但他的工作往往是较为高级,且对世界较为重要,同时,他的性格较为温和与文雅,而且像以前一样地坚强。他的子弟们有很好的训练;如果他们获得财富,他们就会加以相当好的利用。

然而,必须承认:在许多工业部门中巨大的企业——尤其是股份公司——的迅速扩充,会使对儿子们抱有希望的能干和节俭的工人,为妻子谋求事务工作。在事务工作中,他们就有失去用手做的建设性工作所固有的体力和性格上的力量的危险,而变为较低的中等阶级中平凡的人。但是,如果他们能够保持这种力量,使它不受损害,他们就会变成世界上的领袖人物,虽然一般并不是在他们父亲的行业中,因而就得不到特别适当的传统和才能的益处。

第十二节 一个能干的商人迅速增加他所掌握的资本;

而对于无能的人,营业愈大,他通常损失资本就愈快。这两种力量会使资本适应善于运用资本所需的才能。运用资本的经营才能,在像英国这样的国家中,具有相当明确的供给价格。

当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不论采取什么办法,一旦居于一个独立企业的领导地位时,如有相当好的运气,不久就可证明他具有善于运用资本的才能,因此使他能有办法借入他所需要的差不多任何数额的款项。他如获得厚利,就可增加他自己的资本,而自己资本的这个增加部分,是以后借款的物质保证;他自己赚钱的事实,往往会使贷款者对于坚持贷款的全部担保不像从前那样小心了。当然,运气在经营中很有关系:一个很能干的人也许觉得事情的发展对他不利;他亏本的事实会减少他的借款能力。如果他是一部分依靠借入的资本来经营的话,这甚至会使贷款者拒绝继续贷款,这样,如果他只使用自己的资本,不过是一时的不幸就会使他垮台:

如要竭力恢复,他就会过一种充满忧虑甚至不幸之盛衰无常的生活。但是,他在患难中也能像在成功中那样表现出他的能力:人类本性是乐观的;人们极愿把资本借给那些曾经度过商业上的灾难而未丧失营业声誉的人,这是人所共知的。因此,虽然盛衰无常,能干的商人一般觉得,他所掌握的资本毕竟是与他的才能成正比例地增长。

同时,我们已经知道,能力薄弱而掌握大资本的人,很快地损失资本;他也许是一个能够和会要很好地经营一个小企业的人,这企业在他离开时比他初去时资本较为雄厚;但是,如果他没有处理重大问题的才能,则企业愈大,他搞糟企业就愈快。因为,大企业的交易,在考虑了平常的风险之后,只剩下很小一部分利润,而大企业通常只有依靠这种交易才能维持。从迅速成交的很大营业额中所得的微薄利润,对于能干的商人却可产生丰富的收入:有些营业的性质能使巨大资本有活动的余地,在这些营业中,竞争通常将营业的利润率压得很低。一个乡村中的商人,能比他的较为能干的竞争者从他的营业中少赚5%的利润,但仍能维持,不会破产。

但是,在获得利润很快、而纯然是例行工作的大工厂或大商店中,营业的全部利润,往往是如此之少,以致一个人如比他的竞争者即使少赚一点,在每次营业上就有很大损失;而那些经营困难和不是依靠例行工作的大企业,对于真正有经营才能的人,可提供很大的营业利润,但只有普通能力的人,要想经营这种企业,绝不会获得利润的。

这两种力量——一种是使能干的商人所掌握的资本增加的力量,另一种是使能力较差的商人手中的资本损失的力量——产生以下的结果:在商人们的才能之大小与他们所经营的企业之大小之间的一致性,比初看起来所认为可能的密切得多了。一个有天生的经营才能的人,在私人企业和股份公司中能够步步高升的许多途径,我们已经说过了,如把上述结果与这许多途径加在一起来考虑,我们就可得出如下的结论:在像英国这样的国家里,凡是进行大规模工作的地方,它所需要的才能和资本必然很快就会出现的。

而且,正像工业技术和能力日益越来越多地有赖于判断、敏捷、智谋、细心和毅力等广泛的才能一样——这些才能不是某一行业所特有的,而是对一切行业多少是有用的——经营才能也是如此。事实上,经营才能比低级的工业技术和能力,包括更多的这些非专门的才能:经营才能的等级愈高,它的应用就愈多种多样。

于是,因为运用资本的经营才能从这种才能过多的行业,向为它提供良好机会的行业作横的移动非常容易;而它作直的移动也非常容易,就是较为能干的人在他自己的行业中升到较好的地位,所以,即在我们的研究的这个初期阶段中,我们也有充分理由相信:在近代英国,运用资本的经营才能之供给,通常能适应对它的需求;因而就有相当明确的供给价格。

最后,我们可认为这种运用资本的经营才能之供给价格,是由三个因素构成的。第一是资本之供给价格;第二是经营才能和精力之供给价格;第三是把适当的经营才能与必需的资本结合在一起的那种组织之供给价格。我们对这三个因素中的第一个因素之价格已称为利息;对单独第二个因素之价格可称为纯经营收入,而对第二和第三个因素合在一起的价格可称为总经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