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需求和供给的暂时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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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欲望和劳作之间的均衡。在偶然的物物交换中一般不存在真正的均衡。

一个人用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一种需要时,就可以发现欲望和劳作之间的均衡的简单例证。当一个小孩采摘黑莓以供自己食用的时候,采摘工作本身也许暂时觉得有趣,时间稍长,吃的快乐除补偿采摘工作的辛苦外,而绰绰有余。但是当他大吃了一顿以后,就不愿多吃了。对采摘工作开始产生厌倦,它也许是一种单调的而不是疲劳的感觉。最后当他的玩兴和对采摘工作的厌恶与吃的欲望相抵销时,就达到了均衡。而他从采摘黑莓所能得到的满足达到了最高限度。因为,直到那时,每次采摘使他得到的满足多,而失去的满足少,那时以后,任何一次采摘都使他得到的满足少,而失去的满足多。

在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偶然交换,例如在两个林中居民以枪交换小船的时候,所谓真正的供求均衡是极其罕见的。因为双方也许都有满足不足的情况,头一个人如果不能用别的方法得到船的时候,除枪外他也许愿意用某种东西交换小船;

而第二个人在必要的时候也许用船以外的其他东西来交换枪。

在物物交换制下出现真正的均衡,的确是可能的;虽然物物交换在历史上比买和卖早些,但在某些方面是更加复杂的;而在较高文明阶段的市场上,可以看到真正均衡价值最简单的事例。

我们可以把那类曾经引起许多讨论的交易撇开不谈,因为它们实际上并不重要。它们和名画、古钱与无法“分级”的其他东西有关。其中各种东西的售价将取决于欣赏它的富人是否在场,如不在场,它也许被那些指靠它牟利的商人买去。

同一张画在前后售卖时的价格差异虽然很大,但如果没有职业买主的稳定影响,也许还要大得多。

第二节 在当地的谷物市场上一般可以建立真正的(虽然是暂时的)均衡。

那末,让我们来讨论现代生活中的日常交易并以某镇的谷物市场为例。为简单起见,让我们假定,市场上所有的谷物都是相同质量的。各个农户或别的卖主以任何价格所销售的数量,是由他需要现款和他对与自己有关的市场的目前情况和未来情况的估计所支配的。有些价格没有一个卖主会接受,而另外一些价格没有一个卖主会拒绝。此外,还有一些介于两者中间的价格,按这些价格许多卖主或所有的卖主都愿出售较多或较少的数量。人人力图摸透市场情况,并以此来支配自己的行动。让我们假定,实际上谷物所有者愿以三十五先令的低价出售的谷物只有六百夸脱。但是三十六先令会使谷物所有者多卖一百夸脱,三十七先令会使他们再多卖三百夸脱。我们再假定,三十七先令这一价格诱引买主只买六百夸脱,按三十六先令可以多买一百夸脱,按三十五先令还可以多买二百夸脱。这些事实可用表说明如下:

价格卖主愿意卖的数量买主愿意买的数量三十七先令一千夸脱六百夸脱三十六先令七百夸脱七百夸脱三十五先令六百夸脱九百夸脱当然,在那些实际上情愿接受三十六先令而不愿一无所售就离开市场的人们中间,有些人并不会立即表示是乐于接受那个价格的。同样,买主们也将有所防备,假装不十分热中的模样。因此,价格就像一个毽子,随着一方或另一方在“讨价还价”上得势而摆来摆去。但是除非他们势力悬殊,例如,除非一方对对方的力量估计不足,或不幸而估计不中的话,则价格多半与三十六先令相去不远;几乎可以肯定,收市时价格大致接近三十六先令。因为如果某卖主认为买主们实际上将能以三十六先令买到他们按该价格所愿买的全部谷物,则他将不愿放弃比该价格相当高的任何机会。

买主方面也将作同样的估计;不论什么时候价格如大大超过三十六先令,则他们将认为在该价格下供给将比需求大得多。因此,甚至那些宁愿支付该价格而不愿空手回家的买主也有所等待;而由于等待,他们促进价格的下降。另一方面,如价格远在三十六先令之下,则甚至那些宁愿接受该价格而不愿一无所售就离开市场的卖主,也将认为在该价格下需求将超过供给。所以,他们将有所等待,而由于等待,他们促进价格的上涨。

可见,三十六先令这一价格堪称真正的均衡价格。因为如果开始时就选定了这个价格,并且始终保持不变,则它恰使供求相等(亦即买主们以该价格所愿买的数量恰等于卖主们以该价格所愿卖的数量);因为各个掌握市场情况的交易者也希望有那样的价格。如果他所见到的价格与三十六先令相去很远,则他预期不久将有所变动,由于这种预期,他促进该价格的迅速实现。

对我们的论证来说,买主与卖主都必须完全掌握市场情况确实是不必要的。买主中有许多人也许对卖主们的出售意向作了过低的估计,从而,暂时价格保持在可以找到买主的最高水平上;因此,在价格没有降到三十七先令以下,就可以出售五百夸脱。但后来价格势必下降,结果很可能再出售二百夸脱,并以三十六先令左右的价格收市。因为在出售七百夸脱之后,除了按高于三十六先令的价格,没有一个卖主急于想多卖一些,除了按低于三十六先令的价格,也没有一个买主急于想多买一些。同样,如果卖主对买主出高价的意向作了过低的估计,他们中间的有些卖主也许按他们所愿索取的最低价格开始出售,而不愿使他们的谷物留在自己手中,在这种场合下,按三十五先令的价格就会销售很多的谷物;但市场也许将以三十六先令的价格和七百夸脱的销售总额而告结束。

第三节 在谷物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对货币需要的强度通常没有显著的变化。但在劳动市场上确实有这种变化。参阅附录六。

上面的例证暗含着一个符合大多数市场实际情况的假设,但是这个假设应当加以明辩,以便使它不致潜入那些不应有的场合。我们曾暗中假定,买主们购买第七百夸脱谷物所愿付的货币额和卖主们出售第七百夸脱谷物所愿收取的货币额,是不受以前按较高或较低的价格成交这一问题的影响的。我们考虑到买主们对谷物的需要(它对他们的边际效用)随着购买量的增加而减少,但我们未曾考虑在他们不愿出手货币(它的边际效用)方面有任何显著的变化;我们曾假定不论以前支付的款额是多是少,货币的边际效用实际上是不变的。

就我们实际上所涉及的大多数市场交易来说,这个假设是站得住脚的。当一个人为了自己消费而购买某种东西的时候,他用在那种东西上的钱只占他总资金的一个很小的部分,而当他为了经商而购买的时候,他还要再卖它,因此,他的潜在资金并没有减少。无论在哪个场合下,在他出手货币的意向方面是没有显著的变化的。这对有些人来说也许并不适用。但肯定有一些拥有大量货币的人在场,他们的影响对市场起着稳定作用。

在商品市场上,这些例外很少,也不重要;但在劳动市场上,它们却屡见不鲜,而且也是重要的。如果一个工人有枵腹之虞,则他对货币的需要(货币对他的边际效用)是很大的。如果开头他在议价方面处于劣势,并以低工资受雇于人,则他对货币的需要仍然是很大的,他也许继续按低工资出卖他的劳动。这种可能之所以越大,是由于在劳动市场上议价方面的优势往往处于买主方面,而不处于卖主方面,但在商品市场上买方和卖方多半都有分沾这种优势的机会。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另一个区别是由于各劳动卖主只有可出售的一个劳动单位这一事实。这是许多事实中的两件事实,我们在讨论过程中用它们将会大体说明工人阶级对经济学家特别是对雇主阶级把劳动看作是商品而把劳动市场看作是一般商品市场的那种做法的本能的反抗。其实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区别,虽从理论的观点来看并不是根本的,但是十分显著的,而在实践中也往往是很重要的。

因此,当我们计及边际效用既取决于商品量又取决于货币量的时候,交易理论就变得更加复杂了。这种考虑的实际重要性并不是很大的。但在附录六中我们曾把物物交换和在每次交换中一方总以一般购买力形式出现的交易加以对比。

在物物交换中,某人所交换之商品量必须密切适应他个人的需要。如果他的存量太多,他也许没有适当的用途。如果他的存量太少,他也许很难找到满足其所需而用其所余的那样一个人。但是不论什么人,只要他拥有一般的购买力,一旦遇到有多余东西的人,就能获得他所需要的那种东西:他无须找到一个“一身而二任焉”的人,他可以供其所需,而取其所有。因此,各个人特别是经商的人,能存得起大量的货币,从而,能大量购买,而不会用尽他的存款,或使它的边际价值有很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