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康大入席,痛痛快快地吃完第一道菜后,大古吉便同他讲起他和皮克罗肖王之间的战争是如何引起的,并大加赞赏约翰隐修士如何成功地保卫修道院。他称赞约翰修士功勋卓著,应比罗马的救世主和高卢的征服者——卡米卢、西庇阿、庞培、恺撒和地米斯托克利更应受到嘉奖。高康大听了立即派人请他过来,以便商讨对策。总管奉命去接约翰修士,修士手持棠木十字架,骑上大古吉的骡子,兴高采烈地赴宴来了。
约翰修士刚一进门时,众人全都拥上去,又是拥抱,又是握手,欢呼声,赞叹声,此起彼伏,赞不绝口:
“嗨,约翰修士,我的朋友!”
“约翰修士,我们的老朋友,对着圣人发誓!”
“欢迎,欢迎老朋友!”
“噢,你这家伙,我要抱紧你,让你气喘不过!”
约翰修士也同他们侃侃而谈,谁也没有像他这样谦恭有礼,这样温文尔雅。
“好啦,好啦,”高康大说着,“到这儿来吧,把凳子挪到这儿,坐在我身边。”
“没问题,”约翰修士说着,“你要我过来,我就来。伙计!倒酒,倒酒,喝酒利肝润喉啊。”
“脱下你的斗篷,”吉姆纳斯特说道,“把那修士的道袍脱了吧。”
“啊,天主在上,我亲爱的兄弟,”修士说道,“教规里有一整章规定,会衣不能脱。”
“算了吧,”吉姆纳斯特说,“让那一章规定见鬼去吧!那道袍只会压坏你的肩膀,脱下吧。”
“我的兄弟,”修士说,“还是不脱为好,我一穿上这道袍,浑身舒畅,喝酒也更豪爽。如果脱了它,仆从们就会撕它做裤袜带,我在古莱城堡就吃过这样的亏。再说,一脱我会茶饭不香。但穿上这身道袍入席,天主在上,我会开怀畅饮。为您干杯,为您的马干杯,愿天主保佑你们安然无恙!我已经吃过了,不过再吃一顿,也不会少吃那一丁点儿,我的胃口大得很,就像博洛涅修道院的大酒桶。我的胃肠张着大口,就像律师的钱袋;我什么鱼都吃,只要煮好就行。我爱啃鹌鹑的翅膀,也爱修女的大腿。留着那硬邦邦的家伙不用就死去,岂不太愚蠢了,我们修道院的院长可喜欢吃白肉。”
“他还没有狐狸那么疯狂,”吉姆纳斯特说,“狐狸见到鸡就抓,但从来吃不着白肉。”
“为什么呢?”修士问道。
“因没有厨子替它们做,”吉姆纳斯特回答,“如果没煮热,那肉是红色的,不会变成白色。肉是红色的,就是生肉,只有蟹和虾,一煮就红了。”
“圣人在上!”修士说,“照你这么说,我们修道院就有一个人脑袋瓜没有被煮熟,因为他的眼睛红得像红木碗!这兔子腿吃了可治痛风。我们无所不谈,为什么姑娘的大腿总是柔滑清凉?”
“这个问题吗,”高康大说,“不论是亚里士多德,还是亚历山大·阿弗洛狄修斯,甚至连普鲁塔克都没有提过。”
“依我之见,使其冰凉的原因有三,”修士说道,“其一,那里有清泉汩汩流出;其二,那是个遮阴纳凉的地方,既隐天又避日;其三,那里不时有微风吹拂,通风很好,有女士的衬衣来风,还有男士裤裆鼓风。真痛快!伙计,来点喝的!(咕噜、咕噜、咕噜)天主真英明,让我们享有美酒,我在天主的面前发誓;如果我活在耶稣基督的那个年代,就不会让犹太人这么轻易地把他从橄榄山上带走。那些圣徒先生们,吃完晚餐竟变成胆小鬼了,在师傅最需要他们的时候竟然抛弃了他,我非砍断他们的大腿不可,若不是这样,就让我见鬼去吧!我对那些需要拔刀相助却逃之夭夭的人恨之入骨!噢,要是我能当上八十年、一百年法兰西国王就好了!天主作证,在巴威亚战役中,他们全都当逃兵,法兰西输了!我非割下那些狗崽子的耳朵和尾巴不可。愿他们发高烧,身体腐烂发臭!为什么他们不坚持到底为国王出生入死呢?难道英勇献身不比蝇营狗苟更高尚,更光荣吗?哎,今年我们连小鹅也吃不上了。兄弟,让我吃块猪肉。见鬼!我们没有新酒了;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64,我发誓,我口渴得很。这倒不是我喝过最差的酒。你们在巴黎喝什么呢?我在巴黎呆了六个月,都是敞开大门,欢迎大家光临喝酒,如果说谎,就让魔鬼把我带走吧。你们认识圣德尼·克洛德修士吗?他怎么会戒酒呢!肯定是被苍蝇或其他蚊虫吓过,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埋头读书!在修道院里,我们是不读书的,因为担心腮腺炎。我们已故的院长总是说,饱读诗书的修士,看起来很吓人。今年兔子可多了,到处乱跑,可我却到处找不到雄鹰或母鹰。德·拉贝隆尼埃尔老爷答应送给我一只鹰,但后来他写信告诉我这只鹰气短死了。鹌鹑今年成灾,把我们的玉米吃光。张网捕鸟没什么意思,你的屁股会坐不住的。我喜欢到处跑跑抓鸟,确实我翻篱笆和灌木丛时道袍被钩住了,掉了一些毛边。后来我搞到一只很好的猎兔狗,保证没有一只兔子能溜掉!这是一个马屁精送给德·莫勒维叶老爷的,被我劫住了。这难道有错吗?”
“天主在上,约翰修士,”吉姆纳斯特说,“不,不,看在魔鬼的份上,没错。”
“好吧,”修士说,“那我们就为所有的魔鬼干一杯吧,愿他们永垂不朽!圣人在上!那个瘸腿的老爷要那只猎兔狗干什么?天主德行!他真正喜欢的是给他带来一两只肥牛!”
“什么?”包诺克拉特问道,“约翰修士,你也会骂人吗?”
“没有,”修士说,“我只是给语言加点装饰罢了,这是西塞罗的修辞手法,你可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