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骑着他新买的马出门了,回来的时候很是威风。
“它乖得像只羔羊,”他说,“我双手反剪起来也能骑;至于跳跃,它能一步跳过五根木条高的篱笆门。”
伯莎有点生气,气他害她担惊受怕,也气自己操了闲心。
“还好今天它没给我丢脸。菲利普·德克老爵爷也在,他向布兰德顿打听我是谁。‘你告诉他,’他说,‘我很少见谁骑马骑这么好。’你真该瞧瞧布兰德顿,他一脸不乐意,后悔当初三十五英镑就把马让给我。莫尔森先生走到我跟前说:‘我就知道这匹马要不了多久就会到你手里,你是我们这儿唯一能驾驭它的人——不过要是没把你的脖子给摔断,就算你走运。’”
他万分得意地复述着别人对他的一句句夸奖。
“今天这一趟跑下来真是痛快……你怎么样,亲爱的,身体舒服吗?噢,忘了跟你说,你知道罗杰斯吧,那个猎人,嗯,他跟我说:‘你那可是匹好马,先生,但要驾驭它得本事大。’‘我知道不好对付,’我说,‘但我自认为比大多数马还是要聪明一些的。’他们都以为我撑不了一天就会栽跟头,但我就是骑得稳稳当当,证明我一点也不怕。”
随后,他详细讲了事情的经过——他跟德国历史学家一样,热衷于讲究细节。有些人喜欢为鸡毛蒜皮的事操不完心,还自以为这是做事从不马虎的表现,爱德华便是这种人。伯莎本来就头疼,丈夫还要惹她厌烦。她觉得自己这么担心他的安危,实在太傻了。
一个月又一个月慢慢过去,格洛弗小姐开始操碎了心。牧师的这位妹妹把分娩视为神秘又令人心颤之事;然而,为显端庄稳重,文雅之人应对此缄口不提。她以忸怩得出奇的方式对待这位怀孕的朋友,伯莎但凡直白地说起生孩子的事,格洛弗小姐的脸就红得跟朵牡丹花似的。格洛弗小姐身为教区牧师家的小姐,这辈子最大的痛苦就是得管接生包的事——这是一种救济制度,给贫困人家的新生儿提供衣物,给产妇提供法兰绒衬裙。她每次向受她救济之人询问必要信息时,都羞得面红耳赤,觉得这种事情完全应该讳莫如深。她询问的时候总是转移目光,那模样激起了极大的公愤。
“哟,”一个实诚的太太说,“我宁可不要她的接生包,也不想忍受她那副模样。哎呀,她把你当成——嗯,当成你是没结婚就生孩子一样。”
“对,”另一个说,“我就说嘛,我恨不得从兜里掏出结婚本给她瞅瞅。生孩子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要是我生一个害臊一回,那要生十六个还怎么了得。”
不过,一桩差事越是不讨人喜欢,格洛弗小姐越是起劲。她觉得应该多去看看伯莎,勇敢地忍受这位少妇一个劲地讲那个令其不适的话题。她发挥大无畏精神,甚至要为即将出生的孩子织短袜,尽管这么做让她的心突突直跳,难受得很。看到哥哥的针线活,她惊讶之余,双颊像两团火一样发烫。
“我说,亲爱的伯莎,”有一天,她让自己镇静下来,挺直腰板,就像她禁欲苦行的时候一直做的那样,说,“嗯,亲爱的伯莎,我想跟你认真谈一谈。”
伯莎笑了。“可别呀,范妮,你知道,那样你会多么不自在。”
“必须这么做,”这位好心人严肃地回答,“我知道你会以为我很可笑,但我有这个责任。”
“我绝不会这么想。”伯莎说,被她这位朋友的谦逊所打动。
“嗯,你说了好多关于——关于即将发生的事。”格洛弗小姐脸红了,“但我不确定你是不是真的做好了准备。”
“啊,这就是你要说的?”伯莎叫道,“两个礼拜后保姆就来了,拉姆齐大夫说是个很可靠的女人。”
“我不是说物质上的准备,”格洛弗小姐说,“我是说别的。你确定自己为迎接那——那个,做好了心理准备?”
“你想要我做什么?”
“不是我想要你做什么,是你应该做什么。轮不到我说什么,而是你到底有没有想过精神上的那方面。”
伯莎叹了一口气,听起来很是撩人。“我想过我要生个儿子,我跟爱迪的儿子,我非常感恩。”
“要不要我偶尔给你念念《圣经》?”
“天哪,你说得好像我快死了一样。”
“谁也说不好,亲爱的伯莎,”格洛弗小姐沉重地回答,“我想,你应该做好准备……‘活着就是走向死亡’——将来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好。”
伯莎有些焦虑地看着她。最近,她一直在强迫自己高兴起来,并发现有必要遏制反复浮现心头的不祥预感。牧师的这位妹妹从没意识到,她总是想尽办法让伯莎彻彻底底不开心。
“我把我的《圣经》带来了,”她说,“我给你念一个章节好吗?”
“洗耳恭听。”伯莎说,浑身打了个哆嗦。
“你有没有哪个章节特别喜欢?”格洛弗小姐问,一边从总是随身带着的小黑包里取出书来。
伯莎回答说没什么偏好。格洛弗小姐提议随机翻一面,从第一眼看到的那一行读起。
“查尔斯不大赞同这样做,”她说,“他认为这样有点迷信。可我就是喜欢这么做,早期的新教徒也总是这么做。”
格洛弗小姐闭上眼,翻开书本,睁开眼,念了起来:“法勒斯的儿子是希斯仑、哈母勒。谢拉的儿子是心利、以探、希幔、甲各、大拉,共五人。”格洛弗小姐清了清嗓子。“以探的儿子是亚撒利雅。希斯仑所生的儿子是耶拉篾、兰、基路拜。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作犹大人的首领。[见《圣经·旧约·历代志上》第二章第五至十节。]”她随机翻到的是《历代志》开头的家谱表。这一章特别长,写的全是名字,生僻又拗口。格洛弗小姐却一字不落地念完了。她模仿哥哥的腔调,用严肃的语气和有点尖的嗓音,朗读了让人眼花缭乱的一长串名单。伯莎惊愕地看着她。
“这一章念完了,”她终于说,“要我再念一章吗?”
“是的,我很乐意,可我觉得你翻到的这一部分不是很中肯。”
“亲爱的,我不是想责备你,这不是我的职责所在,但《圣经》的每一个字都是中肯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伯莎完全失去了胆量,常常感到莫名的惊恐。突然之间,没来由的,她的心直往下沉,她发狂似的问自己怎么才能熬过去。她以为自己要死了,还寻思着要是死了会怎么样。没了她,爱德华怎么办?想到他悲痛的样子,她流泪了;但她怀疑他不会伤心欲绝,他不是一个会大悲或大喜的人,于是她的双唇因自怜而颤抖起来。他不会哭,顶多会闷闷不乐几天,接着就会跟从前一样逍遥自在。她想象他欣然接受他那些朋友的吊唁。半年后,他就会差不多把她忘光,留下的都是些不会特别令人高兴的回忆。他会再婚;爱德华不喜欢独居,下一次他无疑会选个不同类型的女人,一个离他标准没那么远的女人。爱德华丝毫不看重外表;伯莎设想,这位接替者跟汉考克小姐一样其貌不扬,或是跟格洛弗小姐一样土气。讽刺的是,她知道,论与他性格上合得来,这两位都比她强,更符合他对伴侣的构想。
伯莎猜想,爱德华愿意用她的美貌来换一些实实在在的优点,比如懂裁缝。她的品味,她的艺术造诣和才艺,对他而言没有一点用,而她冲动的激情完全是缺点。“行为漂亮才叫漂亮。”他说过。他是个实在又简单的男人,他想讨个简单又实惠的老婆。
她想知道,她的死会不会真的让他非常难过。伯莎的遗嘱把她拥有的一切给了他,他会和第二个妻子一起享用。她顿时嫉妒得发疯。
“不,我不要死,”她低声喊道,“我不要!”
然而有一天,爱德华外出打猎的时候,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了。那么他要是死了怎么办?她无法忍受这个想法,可越是害怕,越是陷进去。脑海里的画面浮现在眼前,异常清晰,挥之不去。她坐在钢琴边,突然听见前门有匹马停下脚步——爱德华提早回来了,可门铃响了,爱德华为什么要按门铃?外头有几个人在小声说话,亚瑟·布兰德顿走了进来。在她的脑海中,每一处细节她都看得清清楚楚。他穿着打猎服!出事了,伯莎知道出了什么事,但她还是能意识到自己惊恐而惶惑,脑中闪过一种又一种可能性。他很不自然,有话要说,却又不敢说。她大惊失色地看着他,突然一阵眩晕,都快站不稳了。
伯莎心跳得厉害。她告诉自己,这样胡思乱想,真是荒谬。可尽管如此,脑中的情景继续逼真地浮现,她仿佛身临一场自己主演的可怕的戏剧。
爱德华死了——最终有人把事实告诉她时,她会怎么做?她会昏倒或大叫。
“出了意外,”布兰德顿说,“你丈夫伤得很重。”
伯莎用双手蒙住眼睛,悲痛欲绝。
“你别难过。”他继续说,想要把那件事说出来。
接着,她脑中快速跳过中间的细节,发现自己在丈夫身旁。他死了,躺在地上——她想象他的模样,她非常清楚他死后是什么模样。有时候他睡得很沉、很安静,她紧张得将耳朵贴在他的胸口听心跳。眼下,他死了。她突然感到绝望透顶。伯莎再一次想要摆脱幻觉,甚至到钢琴旁弹了几个音。但是胡思乱想的魔力太强,她无法抗拒,继续幻想着。既然他已经死了,就再也不能阻止她的激情了,此刻他再也无法抵抗,她饱含深情地亲吻他,抚摸他的头发,轻抚他的脸(他生前讨厌她这么做),吻他的唇和合上的双眼。
想象出来的痛苦如此强烈,害得伯莎突然大哭起来。她守在遗体旁,不肯与他分开——伯莎把头埋进靠垫,这样她的幻想就不会受到打扰,她已经不再试图去摆脱。啊,她深爱他,她一直爱着他,不能没有他。她知道自己很快就会跟着去了,她本来是很怕死的。啊,现在死了倒好!她亲吻他的双手,如今他不能拒绝她了。她微微颤抖着扒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呆滞、呆板、木然。她紧紧抱着他,怜爱又伤心地抽噎着。她不会让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碰他。他曾是她生命的全部,为他料理后事是一种慰藉。她不知道自己的爱竟如此伟大。
她给尸体脱衣并清洗,一条胳膊一条腿地清洗,用湿布擦拭,再用毛巾轻轻擦干。触碰到他冰冷的肉体,使她享受地打颤——想起他用坚实的臂膀把她搂在怀里亲吻她的情景。她给他裹上白色的裹尸布,周身放满鲜花。他们把他放进棺材,她的心跳都静止了:她离不开他。她整日整夜守在他身边,始终盯着他那张平静而安详的脸。拉姆齐大夫和格洛弗小姐来了,劝她别守了,可她不肯。她自始至终只想为他而活,这个时候当心自己的身子还有什么用?
棺材合上了,她看到殡仪员打手势——这是最后一次看丈夫的脸,看她心爱的人。她的心里像堵了一块石头,她痛苦地捶着胸口。
这时,一幅幅画面匆匆涌入她的脑海:驱车前往教堂墓地,举行丧葬仪式,撒满鲜花的棺材,最后是墓边。他们想让她留在家里。不让遗孀参加葬礼这种愚蠢又讨厌的习俗,她才不在乎!难道他们要埋葬的,不是她的丈夫,不是她唯一的生命之光?他们不会明白她的恐惧,她的万念俱灰。在这昏暗的冬日,伯莎在莱伊府的客厅里,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棺材放入墓中,听见泥土啪嗒啪嗒掉在上头。
她往后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她会尽量活下去,身边放满爱德华的遗物,这样就能永远记着他。那种寂寞是要命的。莱伊府变得空荡荡。眼前是一天又一天乏味的日子,没有尽头。四季更迭,却没有任何改变,她的头顶总是压着乌云。树木总是光秃秃的,满目荒凉。她想象不出旅行能带来什么慰藉——她的生命都成了空白,那些名画、教堂和意大利蔚蓝的天空,这个时候对她而言还算得了什么?她乐意做的,唯有流泪。
之后,伯莎魂不守舍,想着要自杀,日子熬不下去了。失去所有的生命力,躺在空虚的坟墓里,也比不断啮噬她心脏的阵阵剧痛来得好。了断很容易,来点吗啡就能了结烦恼;绝望会让她生出胆量,她只需忍受针头的那一下刺痛。但幻象变得模糊,她得费劲才能留住幻象:她的思绪逐渐变得混乱,跳回到之前的事情,想起了墓边的场景,又想起清洗遗体时的感官享受。
这一幕幕如此逼真,以至于爱德华进来的时候,把她吓了一跳。不过,这将她从可怕的噩梦中唤醒了,让她感到难以言喻的轻松。他上前吻她的时候,她一把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脖子,狂热地把他往胸口贴,此时她的眼泪还没有干。
“噢,谢天谢地!”她叫了起来。
“嘿,这是怎么了?”
“我不知道自己最近怎么回事……心里老是难受,爱迪,我刚才以为你死了!”
“你还哭了!”
“太可怕了,那种想法甩也甩不掉……噢,我也该死了才对。”
伯莎还没怎么意识到,丈夫好端端活着,活生生就在她身边。
“我要是死了,你会难过吗?”她问。
“可你不会出那种事。”他乐呵呵地说。
“有时候我好害怕,我怕我熬不过这一关。”
他笑话她,那欢快的语气特别令人感到安慰。她让他坐到她身边,抓住他结实的双手;在她看来,这双手是他强大的男子气概的可见标志。她轻抚他的手,亲吻他的手心。方才的悲痛令她心力交瘁,她四肢发抖,眼里闪着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