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把杰拉尔德给迷住了。”一两天后,莱伊小姐对伯莎说,“他私下里告诉我,他认为你是‘绝色佳人’。”
“这孩子嘴真甜。”伯莎笑着说。
这个少年直言不讳的爱慕只会更讨她欢心。他那双碧眼盯着她看,就让她觉得愉悦,凭着女人特有的直觉,就算是背对着他,她也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他的目光追随着她,停留在她的头发和漂亮的双手上;她穿低胸连衣裙时,他两眼放光地盯着她的脖子和胸脯;她感觉到他的目光沿着她的胳膊游走,环绕她的周身。那是一双最温柔的笑眼,深邃的宝石绿中却又透着一些神秘。伯莎特意摆出各种姿势,好让杰拉尔德看到她最美的一面。他看她手的时候,她总不能害羞似的把手往回缩。大多数英国男人看女人只看脸;他们不大会想到,女人的手有最纤美的轮廓,千般优雅,万般娇柔,指如削葱根,玉甲似玫瑰;他们从不去探寻那双手流露出的万种风情。
“难道你不知道,这样盯着人家看很不礼貌吗?”伯莎突然转过身,笑着说。
“请你原谅,我不知道你也在看我。”
“我没看,但我还是察觉到了。”
她朝他嫣然一笑,只见一团火光突然跃入他的眼眸。一个已婚女子迷住了一个花心少年,总会感到满足。这说明,她的魅力不证自明,而且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完全没有风险。她告诉自己,对男孩子而言,爱上一个比他年长许多的货真价实的美妇人,没什么比这更能锻炼他的了。这能教他如何规规矩矩,不惹是生非。换作某些黄头发、涂脂粉的可怕的女投机分子,我们听说过有多少乳臭未干的年轻人落入她们的爪牙,因而断送了前程!以她的年纪,足以当他的母亲,所以这位名副其实的美艳少妇认为,跟这个可怜的孩子调调情也无妨,他似乎也很喜欢。她可以让他跑跑腿,迷得他神魂颠倒,使他心旌摇曳,直到他那颗年轻的花心把他救出来,让他转而疯狂迷恋上一个酒吧女招待。当然,到了那时,她就骂他是个不知好歹、庸俗下流的无赖,后悔自己看错了他,并告诉他再也别来找她。
当然,这只适用于有男人爱的女人;而剩下的女人呢,众所周知,她们极为严谨地看待这个问题,宁死也不会随意玩弄别人的感情。
杰拉尔德天生有种魅力,一见人就自来熟,而表姐又是讨人喜欢的那种亲戚(尤其是漂亮的表姐),很容易合得来。这种亲戚关系不那么亲,不必长期相处到令人厌烦,却又足够亲密,可以互相人身攻击,这可是交谈中最有意思的一部分。
不到一个礼拜,杰拉尔德就习惯整天和伯莎泡在一起,而伯莎发现伦敦社交季比她料想的更有意思。她回想起之前仅有的两次伦敦之行,顿时感到厌恶。一次是蜜月,另一次是头一回和丈夫分开——很奇怪,这两次经历回想起来似乎同样令人生厌。她几乎已经不再想爱德华了,为此她欣喜若狂,犹如一个摆脱了枷锁的囚徒。唯一的烦心事就是他多次表示想见她。他就不能像她不再烦他那样,还她清净吗?他没完没了地问她何时回莱伊府,她只好编各种借口让他别来伦敦。一想到再次见他,她就反感。
杰拉尔德来接她的时候,她就不去想这些烦心事了。有时候,他带她去巴特西公园骑自行车兜风;有时候,去某个博物馆参观一个小时。各个理事机构特意为了谈情说爱这一个目的而大方出手,建了不知多少度假胜地;谁要是注意到这一点,就再也不会奇怪英国民族为何人丁兴旺了。大英博物馆里凉爽、安静,而且宽敞,无害的雕塑不会搬弄是非,还可以作为谈资,打破交谈时的冷场——大热天的,还有什么地方能比这儿更吸引人呢?
公园也特别适合那些转而热衷于柏拉图式爱情的人。海德公园这个地方适合出现在田园诗中;在诗歌的情境中,乡村青年科里登[科里登和菲利斯是田园诗中的情人名字。]穿着漆皮靴,戴着高顶黑色大礼帽,乡村少女菲利斯身穿尽显其风姿的精致连衣裙。悉心照料的草坪、人工湖,以及整洁的小径仿造出乡间风味,对于不想太较真的人来说非常有趣。在一个个夏日的早晨,杰拉尔德和伯莎在这儿消磨了许多时光。她喜欢听他闲扯,喜欢出神地看着他的碧眼。他真是个迷人的男孩子,也似乎非常依恋她!再说,他在伦敦只待一个月,她确定他会离开,让他稍稍爱一下也无妨。
“你很快就要走了,你难过吗?”她问。
“离开你我会很难受。”
“你说这话真是客气。”
她一点一点从他嘴里打探出他那不光彩的往事。伯莎满肚子好奇,很想知道详情,她巧妙地把话一句句套了出来,使他供认自己的罪孽,这样她就可以假装生气。想到他是个如此堕落的青年,她竟异乎寻常地感到兴奋,而这部分是出于倾佩;她看着他,觉得又有趣又稀奇。他和一本正经的爱德华太不一样了。他漂亮的眼眸里闪着孩子般的天真,而他却早已品尝过七情六欲。伯莎有些嫉妒,嫉妒性别赋予男人的机会,嫉妒锐气带给男人的力量,让他们大胆地把握人生,做到人生得意而尽欢。
“我应该拒绝再跟你说话,”她说,“我真该替你害臊。”
“但你没有这么做。所以说你顶呱呱。”
她怎么能对一个爱慕她的男孩生气呢?吸引她的正是他的任性妄为。这个男人从来都是毫不犹豫为女人赴汤蹈火,讨伯莎欢心的就是对女人的这种殷勤。
一天晚上,莱伊小姐外出赴宴,杰拉尔德请伯莎去跟他共进晚餐,然后再去歌剧院。伯莎考虑到花销,一开始婉拒,但他如此殷切,她也的确很想去,最后便答应了。
“可怜的孩子,他很快就要走了,我不妨顺着他点。”
杰拉尔德来的时候兴高采烈,看起来比平常还要稚气。
“我真的不敢跟你出门,”伯莎说,“人家会以为你是我儿子。‘哎呀,谁想得到她有四十岁了!’”
“胡说!”他打量她那身漂亮的礼服。伯莎和所有迷人的女人一样,打扮起来总是极为考究。“啊,你真是绝色佳人!”
“好孩子,我都能当你母亲了。”
两人驾车离开,来到一家餐厅,是孩子气的杰拉尔德选的,因为这家被公认为伦敦最贵的餐厅。这里熙熙攘攘,有许多满身珠光宝气的女人,忙碌的侍者奔来奔去,电灯发出刺眼的光——这一切让伯莎觉得很有意思。她凝视着面前这个英俊的少年,眼里满是赞许。他大手大脚,坚持要点最贵的,她劝了也没用。到了歌剧院,她发现他订了包厢。
“噢,你个败家子,”她叫道,“你肯定把钱花光了。”
“哈,我有五百镑,”他笑着回答,“我必须挥霍一把。”
“可你到底为什么要订包厢?”
“我记得你不喜欢坐别的位子。”
“可你答应了订便宜的位子。”
“而且我想和你独处。”
他天生会拍马屁,没有几个女人能经受住他的甜言蜜语,抵抗住他那双绿眼睛和迷人的笑容。
“他肯定很喜欢我。”两人驾车回家的路上,伯莎心想。她挽着他的胳膊,以表感谢和欣赏。
“你真贴心,总是对我这么好。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好孩子。”
“对你再好,我都乐意。”
他愿意用那五百镑花剩下的钱换得一吻。她心知肚明,也暗自窃喜,但没有推波助澜。这一次,他害羞了。两人在门口极其拘谨地握手道别。
“你能陪我去,我太感激了。”
他看上去对她感激不尽。他花了这么多钱,叫她良心不安,却也叫她更喜欢他了。
杰拉尔德在伦敦的一个月快到头了。令伯莎惊讶的是,她心里老惦着他。她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喜欢他。
“他不走就好了,”她说,又忙不迭补充一句,“但他自然是走了更好!”
就在这时,那个男孩出现了。
“下礼拜的今天,你就在海上了,杰拉尔德,”她说,“到时候,你就会为自己犯下的所有罪孽感到愧疚。”
“不会!”他回答,以他最喜欢的姿势坐在伯莎脚边。
“不会什么?”
“我不会愧疚,”他微笑着回答,“我也不会走。”
“你什么意思?”
“我改了计划。我要投奔的那个人说我可以这个月初动身,也可以两周后再去。”
“可是为什么?”这是个愚蠢的问题,因为她知道答案。
“本来没什么值得我留下来。现在有了,这就是为什么。”
伯莎看了看他,发觉他发亮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她的神情严肃了起来。
“你没生气吧?”他换了种语气问,“我以为你不会介意。我不想离开你。”
他如此真诚地看着她,眼泪都涌出来了,伯莎不禁深受感动。
“你能留下,我很高兴,亲爱的。我不想让你这么快就走。我们相处得很好。”
她用手指抚摸他的鬈发,滑过他的耳朵,却把他吓得一激灵。
“别这样。”他说着推开她的手。
“为什么?”她笑着叫道,“你是怕我吗?”
她又用手轻抚他的耳朵。
“哎呀,你不知道这样让我多难受。”
他一下站了起来。伯莎惊愕地发现,他脸色苍白,浑身颤抖。
“你一碰我,我就感觉我要疯了。”
突然,她在他眼睛里看到了炽热的欲火,是爱让他颤抖。伯莎轻喊了一声,一种奇怪的感觉袭上心头。接着,男孩说也没说一声,突然抓住她的手,在她面前跪了下来,一遍又一遍亲吻着她的手。他呼出的热气让伯莎也颤抖起来,这一通狂吻深深烙印在她的肉体里。她一下子把手缩了回来。
“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他低声说。
她深深地被打动,一时接不上话来,只站在那儿望着他。
“你准是疯了,杰拉尔德。”她佯装在笑。
“伯莎!”
两人站得很近,他眼看就要伸出双臂搂住她。有那么一刻,她疯狂地想由着他为所欲为,任由他亲吻她的唇,如同他亲吻她的手那样;她也想吻他的嘴、他的鬈发,和他那女孩般柔滑的脸颊。但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噢,太荒唐了!别犯傻了,杰拉尔德。”
他说不出话。他看着她,那双绿眼睛里闪烁着欲望的火花。
“我爱你。”
“好孩子,你想让我步你母亲那女仆的后尘吗?”
“哎呀!”他叹息了一声,脸也红了。
“我很高兴你要留下来。这样你就能见到爱德华了,他要到伦敦来。你从没见过我丈夫,对吗?”
他的嘴唇抽搐了一下,似乎竭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接着,他一把倒在椅子上,双手掩面。他看起来这么小,这么年轻,却爱着她。伯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眼里涌出泪水。她觉得自己好残忍,于是把手搭在他肩上。
“杰拉尔德!”他没有抬头。“杰拉尔德,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很抱歉,我刚才说了那些话。”
她弯下身子,把他的手从他脸上拉开。
“你生我的气了吗?”他几乎是哭着问她的。
“没有,”她温柔地回答,“可你不能做傻事,宝贝。要知道,我都可以当你母亲了。”
他似乎并没有得到抚慰,这让她仍然觉得自己很可恶。她用双手捧起他的脸蛋,吻了吻他的唇。于是,他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被她一吻,眼里晶莹的泪珠便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