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注《四书》,元、明、清三代悬为功令,家诵户习,逾七百载。清儒刻意攻朱,训诂考据,凡朱《注》有失误处,几乎尽加纠剔。然亦有朱《注》已得在前,清儒存心立异,转失在后者。若论义理阐发,则清儒断不足以望朱子之项背。乃朱《注》亦有违失孔孟原旨者。并所违失,尽在大处。此因程 朱与孔 孟,时异代易,思想体系,本有歧异;朱子以宋儒宗师解释先秦 孔 孟旧义,虽尽力弥缝,而罅隙终不能合。余曾有《程朱与孔孟》一文[1],粗发其绪。此文则专举朱子《论语》注为例。然亦仅拈其大纲节所在,不能详备,读者谅之。
程 朱与孔 孟思想最大相异处,乃为其关于“天”与“性”之阐释。
一
《阳货篇》: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朱《注》:
此所谓性,兼气质而言者也。气质之性,固有美恶之不同矣,然以其初而言,则皆不甚相远也。但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始相远耳。
程子曰:“此言气质之性,非言性之本也。若言其本,则性即是理,理与不善,《孟子》之言性善是也。何相近之有哉?”
今按:《论语》仅言“性相近”,《孟子》始言“性善”,后儒仍多异说。宋儒始专一尊奉孟子“性善”之论,又感有说不通处,乃分别为“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以为说。朱子尝言:“气质之说,起于张、程,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前此未曾说到。故张、程之说立,则诸子之说泯矣。”所谓“诸子”,殆指荀子以下凡与孟子性善说持异者。然则气质之说,亦仅于孟、荀间作调停而已。明儒自罗整菴以下,已于此气质、义理之辨,迭有非难。王船山重于张、程两家间细加分别。其为《读四书大全》,在《孟子》一编中阐发孟子性善义,于程 朱甚多纠弹。余已为文条贯介绍。如此条引程子“何相近之有哉”一语,见程子意实与孔子原义相背。朱《注》云“此言气质之性”,然朱子亦非不知气质之说起于张、程,在孔 孟时实未有此分辨。今朱《注》云云,岂孔子仅知有气质之性,不知有义理之性乎?然朱《注》亦有斟酌,故日“气质之性固有美恶之不同”,此处下“美恶”字,不下“善恶”字。性本相近,自有“习”而始分善恶。细玩朱《注》,仍不觉与《论语》原义大相违。圈下引程子语,而违异始显。朱子一遵二程学统,遇与孔 孟相异处,则力求弥缝;
其迹彰著,即此条而可见。
二
又《阳货篇》:
子曰:“唯上知与下愚不移。”
朱《注》:
此承上章而言。人之气质,相近之中,又有美恶一定,而非习之所能移者。
程子曰:“人性本善,有不可移者,何也?语其性,则皆善也。语其才,则有下愚之不移。所谓下愚有二焉,自暴、自弃也。人苟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虽昏愚之至,皆可渐磨而进也。惟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谓下愚也。然其质,非必昏且愚也,往往强戾而才力有过人者,商辛是也。圣人以其自绝于善,谓之下愚。然考其归则诚愚也。”
或曰:“此与上章当合为一,‘子曰’二字盖衍文耳。”
今按:此处引程子语,乃以《孟子》说《论语》,而显与《论语》原旨相违。《论语》明云“上智与下愚不移”,程子单说下愚不移,已不合。又据孟子“自暴自弃”说之。自暴自弃既非下愚,亦非不移;故程子曰“其质非昏且愚”,又曰“虽昏愚之至,皆可渐磨而进”。然则程子语岂非针对《论语》原文而特加以驳正乎?惟朱《注》则与《论语》原旨不相违。
又按:《朱子语类》出于《四书集注》成书之后。读《集注》又参读《语类》,可见朱子意见自有依违迁移之处。《语类》讨论此章者凡八条,兹试节录分说如下:
性相近以气质言,性善以理言。
性相近,唤做近,便是两个物事。这便是说气质之性。若是降衷底,便是没那相近了,个个都只一般。
此两条论“性相近”一遵程说。又曰:
人性本善,虽至恶之人,一日而能从善,则为一日之善人;夫岂有终不可移之理?当从伊川之说。
此一条论“不可移”亦遵程说。然又曰:
先生问木之:“前日所说气质之性,理会得未?”对曰:“虽知其说,终是胸中未见得通透。兼《集注》‘上智下愚’章先生与程子说未理会得合处。”曰:“便是。莫要只管求其合。且看圣人所说之意。圣人所言各有地头。孔子说相近至不移,便定是不移了。人之气质,实是有如此者,如何必说道变得。所以谓之下愚。而其所以至此下愚者是怎生?这便是气质之性。孔子说得都浑成,伊川那一段,却只说到七分,不说到底。孟子却只说得性善。其所言地头各自不同。正如今吃茶相似,有吃得尽底,有吃得多底、少底;必要去牵合,便成穿凿去。”
此一条明说程子说不能与《论语》原文定相牵合,并谓孔子“说得都浑成”,伊川“只说到七分”,显与前引三条不同。又一条云:
问:“《集注》谓气质相近之中,又有一定而不可易者;复举程子无不可移之说;似不合。”曰:“且看孔子说底。如今却自有不移底人,如尧 舜之不可为桀 纣,桀 纣之不可使为尧 舜。夫子说底只如此。伊川却又推其说。须知其异而不害其为同。”
此一条与前一条相同,显与前引三条异意。朱子注文与其圈外所引程子语即颇多歧异未尽合者。当时朱子门人即多从此上发问,而朱子云,“须知其异而不害其为同”,是即有意作弥缝也。
三
《学而篇》: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朱《注》:
本,犹根也。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为仁,犹曰行仁。言君子凡事专用力于根本,根本既立,则其道自生。若上文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也。程子曰:“孝弟,顺德也,故不好犯上,岂复有逆理乱常之事?德有本,本立则其道充大。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或问:“孝弟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谓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之本则不可。盖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四者而已,曷尝有孝弟来?然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今按:此条引程子,又显与《论语》原义相违。《论语》以孝弟为“仁之本”,而程子必以孝弟为“行仁之本”。所以然者,仍以程子说“性”字与孔 孟不同,牵连及此,乃亦不得同也。《孟子·尽心篇》:
“人之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是孟子以孝弟为人之良知良能,扩而充之,乃有仁义;则孟子实亦以孝弟为仁义之本也。《孝经》云:
夫孝,德之本也。
语亦同义。斯知孝弟之为本,乃先秦儒共同义。或人问程子,谓“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当谓由孝弟可以生出仁,乃合《论语》此条原旨;而程子非之,必谓“性中曷尝有孝弟”。此语实大堪注意。即孟子言性,亦只就其发见于人心者而指之为性耳。人心有善端,故谓之“性善”,此犹谓善者是“性”也。今程子则谓“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此说乃沿袭汉儒以下以五行说性,指仁、义、礼、智、信为五常,谓性中有此五者;与孟子“四端”之说大不同。孟子只谓恻隐之心扩而充之可以为仁,故人心之有恻隐乃仁道之发端;而汉儒以下,乃说成由于性中有仁,发出端倪来而有恻隐之心。乃是先有了“仁”之性,始有人心之“恻隐”。故程子谓“仁是性,孝弟是用”。此处“性”字即所谓“性体”。然“体”“用”之别,先秦所未有,其说始自晚汉;此后佛家承用之,宋儒又承用之。故程子谓孝只是用,只是一种行为,或可说是一种德,却不能说是人之“性”。因性属“本体”,德与行则只是本体所发现之“作用”。此乃晚汉以下之新观念,在孔 孟时未尝有,则宜乎其立说之相违矣。又按:朱《注》:“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以此六字诂“仁”,其意亦全本程子。孟子曰:“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此说仁是爱人之事,礼乃敬人之事。义与智亦属事。但就宋儒言,性中不能有事,只能有理。故宋儒既主“性即理”,又说“性中只有仁义礼智”,遂必说成“仁者爱之理”矣。
朱子又谓“仁者心之德”。此因仁既属性,不能如孟子径说“仁者,人心”,故必曰“心之德”。人心本具之德属“性”,不属“心”。然《论》《孟》书中所有“仁”字,若一一以朱子此六字说之,必多扞格。正因双方思想体系不同,故甚难弥缝合一。
至“本立道生”之说,朱《注》谓:“君子凡事专用力于根本,根本既立,则其道自生。若上文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也。”此一节与《论语》原旨无大相违。惟所引程子说,谓“德有本,本立则其道充大。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此却故意避去一“生”字,而转依孟子改用“充大”字。盖因“仁”既是“性体”中所固有,则不待行孝弟而始生。朱子依《论语》原文作注,不能避此“生”字;然既谓仁为“爱之理”,理则先在,亦不待行孝弟而始生。又“道”字与“理”字含义不同,故可曰“仁道自此生”,却不能说“仁理自此生”。《论》《孟》多用“道”字,少用“理”字,至程 朱始专一以“理”字说之,又必弥缝难合矣。则朱子此注,其依违于孔、孟、二程之间而弥缝求合之情,亦可见。
《语类》有关此章之讨论凡七十三条。兹再摘录数条分说之如下:
陆伯振云:“象山以有子之说为未然。仁乃孝弟之本也。有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起头说得重却得。‘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却说得轻了。”先生曰:“上两句泛说,下两句却说行仁当自孝弟始。所以程子云:‘谓孝弟为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之本则不可。’”
又曰: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此两句泛说凡事是如此,与上下不相干。下文却言“孝弟也者”,方是应上文也。故《集注》著个大凡也。
今按:此两条显是勉强曲解,与《集注》原文又不同。朱子此处谓“本立而道生”两句乃泛说,与上下文不相干,“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两句方是应上文;岂有如此文理乎?
《语类》又曰:
爱亲、爱兄是行仁之本,仁便是本了,上面更无本。如水之流,必过第一池,然后过第二池、第三池,未有不先过第一池而能及第二、第三池者。仁便是水之原,而孝弟便是第一池。
又曰:
仁如水之源,孝弟是水流底第一坎,仁民是第二坎,爱物则三坎也。
又曰:
问:“‘孝弟为仁之本’,便是‘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之意?”曰:“然。”
《集注》原文云“本”是“根本”,与下文“本立而道生”之“生”字相联,已得《论语》原旨。《语类》改作“终始先后”解,与注文不同。水流之喻,又是取之《孟子》“如火始然,如泉始达”之义,仍是不得已而曲解。
《语类》又曰:
“仁者爱之理”,是将仁来分作四段看。仁便是爱之理,义便是宜之理,礼便是恭敬之理,智便是分别是非之理。理不可见,因其爱与宜,恭敬与是非,而知有仁、义、礼、智之理在其中,乃所谓“心之德”。
仁、义、礼、智就《论》《孟》看,皆指行事,而宋儒必转言其指“理”。然朱子注《论语》云:“义者,事之宜”,“礼者,天理之节文”,智字则不特为加注,尚不见有大害。若《语类》此条,则显见牵强。果此四字皆指理,试问何来有不仁、不义、无礼、不智之称?不义只是失行事之宜,岂能谓失宜之理?不智只是遇事不能分别是非,岂能谓不合分别是非之理乎?此因程 朱认仁义礼智是“性”,又谓“性即理”,乃不得不造此曲释。
《语类》又曰:
或问:“仁者心之德,爱之理。”曰:“爱之理便是心之德。公且就气上看,如春、夏、秋、冬,须看他四时界限,又却看春如何包得三时。四时之气,温凉寒热;凉与寒既不能生物,夏气又热,亦非生物之时;惟春气温厚,乃见天地生物之心。到夏是生气之长,秋是生气之敛,冬是生气之藏。若春无生物之意,后面三时都无了。此仁所以包得义、礼、智也。明道所以言义、礼、智皆仁也。”
郑玄以“相人偶”训仁。今若谓仁是人群相处之道,则义、礼、智亦莫非人群相处之道。本此而言仁包四德,犹之可也。此处以仁、义、礼、智分属春、夏、秋、冬四时,《语类》又一条又将仁、义、礼、智分属东、西、南、北四方,青、红、白、黑四色;故知程 朱言性多有承袭汉儒阴阳五行家言,宜其与孟子言性有违隔。
《语类》又曰:
举程子说云:“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何尝有孝弟来?”说得甚险。自未知者观之,其说亦异矣。
朱子虽尊承二程,然于二程立说,亦非一一墨守。《语类》中对二程说,多有是正或非难语,汇集之当逾数百条以上。朱子注《论语》,遇二程语与《论语》原旨不合者,多依违两可,或曲意调停;独于本章,朱子纵谓二程“说得甚险”,又谓“自未知者观之,其说亦异矣”,然仍一意坚守,绝无游移之意。缘此论“性”一节,乃程 朱思想大体系所关,稍有转侧,牵动甚大,故不容含糊。
四
《八佾篇》: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朱《注》:
天即理也,其尊无对,非奥灶之可比也。逆理则获罪于天矣,岂媚于奥灶所能祷而免乎?言但当顺理,非特不当媚灶,亦不可媚于奥也。
今按:此注“天即理也”四字,清儒大肆诟病。若仅谓“天尊无对,逆理则获罪于天矣,故但当顺理”云云,此亦无何不可。今必谓“天即理”,则当云获罪于天即是逆理,或逆理即是获罪于天;然朱子亦似心知其不安,乃改下一“则”字,曰“逆理则获罪于天矣”,则仍见“天”之不即是“理”。《论语》他节“天”字,朱子亦不一一以“理”字作注。又如《孟子》“天之降才尔殊”,岂能云“理之降才尔殊”乎?《中庸》“天命之谓性”,又岂能云“理命之谓性”乎?然此处朱子终下此一注曰“天即理也”。此非朱子之轻率处,而实是朱子之郑重处。此等乃程 朱、孔 孟思想绝大歧异所在,孰是孰非,非训诂考据之所能定也。
孔 孟言“天”,庄周已改易为“自然”字,老子已改易为“道”字,《易》家、阴阳家又改易为“气”字、“阴阳”字、“五行”字,魏 王弼又改易为“无”字。此等转变,就思想史言,不得谓其非有一种重大之进展。惟在万事万物之上既抹去了一“天”,则于万事万物之中,不得不推寻出一“理”。故自王弼下至郭象,即好言“理”字。佛家亦莫能自外,如竺道生亦常言此“理”字。下至宋儒,周濂溪言“无极太极”,言“阴阳五行”,此皆孔 孟当时所不言,皆起孔 孟之后,晚周 先汉始盛言之。若求从此重回到孔 孟,于是濂溪有“立人极”之说。此亦一种不得已也。横渠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此亦犹之濂溪,求于“无极太极”之外立此“人极”。二程始言“性即理”。则人与万物同属此自然界,同此气质,同有一分之理,又何以自异?因此不得不于“气质之性”之外再添上一“义理之性”,亦犹濂溪于“无极太极”外,仍须添出一“人极”也。惟“人极”终不能超于“无极太极”之外,而程子言“性即理”,亦以此“理”字兼包天、人;则朱子“天即理”之说,亦是顺理成章,有非如此说之而不可之势。于是遂发展出其理气论,理在气之中,又必认其当在气之先。故“天即理也”一语,实自孔 孟以下,在思想史上经历了无数曲折波澜,而始成立此一语者。此乃一包涵总括语,经千锤百炼而来。清儒轻肆讥弹,亦仅见其为短识浅见而已。然程 朱与孔 孟在思想大体系上之歧趋,则正由此而显。
程 朱言“性即理”“天即理”,着重此一“理”字,万物不在理外,于是又言“格物穷理”;其本意则为“立人极”,而必取径于格物。然所格者,乃物之气质乎?抑物之义理乎?又岂在气质之外,别有一番义理存在乎?抑且格物有不胜格之势,而人极之立则不可待。无怪象山视朱子为“支离”矣。象山不喜濂溪言“无极”,又不喜朱子之从事于“格物”,乃主回到孟子,而主张“心即理”。然言“心即理”,终嫌单薄。阳明承之,又说到:“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如此则良知易简,岂不仍支离流漫到天地万物那一边去?船山承王学之穷,又主回归于横渠。盖横渠《正蒙》独于“气”之上重提一“神”字,“穷神知化”即是“尽性知命”,似较程 朱格物穷理,陆 王反求之心,更为于孔 孟原初本意相近。然“神”字终嫌虚,“理”字较近实,故朱子舍横渠而取二程,亦有其抉择。此等处极复杂,本文只在指示程 朱与孔 孟相异处,不在评定其是非得失。
《语类》讨论此章凡六条,可见当时人对“天即理也”之注文已不觉惊奇,故亦引不起讨论。兹仅引其一则,乃是六条中仅讨论及于“天即理”之说者:
问:“获罪于天,《集注》曰:‘天即理也’,此指获罪于苍苍之天耶?抑得罪于此理也?”曰:“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天非有此道理,不能为天。故苍苍者即此道理之天,故曰其体即谓之天,其主宰即谓之帝。如父子有亲,君臣有义,虽是理如此,亦须是上面有个道理教如此始得。但非如道家说真有个三清大帝著衣服如此坐耳。”
此条指“苍苍者”为天,又曰“其体即谓之天”,是天亦只指“气”言,亦是形而下者;惟“理”始是一切之所以然,始是形而上。一切理虽若平铺散放,上面则若有一个理教一切理如此,此即“天即理也”之“理”,亦即程子之所谓“天理”。程子尝曰:“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可见此二字,乃程学特见精神处。至云“其主宰即谓之帝”,其实作为天地间一切主宰者仍此理,非谓真有一上帝存在。朱子意如此。可谓乃程学嫡传所在。
五
《公冶长篇》: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朱《注》:
文章,德之见乎外者,威仪、文辞皆是也。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言夫子之文章,日见乎外,固学者所共闻;至于性与天道,则夫子罕言之,而学者有不得闻者。盖圣门教不躐等,子贡至是始得闻之而叹其美也。
程子曰:“此子贡闻夫子之至论而叹美之言也。”
性与天道,孔子罕言之,其门人不得闻。而程 朱则常言之。日与其门人所讨论者,主要即在此。故此章子贡明称“不可得而闻”,而程子必谓其乃“闻而叹美之”,朱子又阐释程子之言,谓“教不躐等,子贡至是乃始闻之”,皆非《论语》原义。又按:“性”与“天道”,子贡明明分作两项说,而朱子之注则合为一事,谓“其实一理也”。既谓“性即理”,又谓“天即理”,则此二者宜无大分别。此皆显与《论语》原义不合。
《语类》讨论此章者凡十二条,兹再择引分说如下:
性与天道,性是就人物上说,天道是阴阳五行。
今按:此证程 朱沿袭晚周以及汉儒以阴阳五行说天,孔子当时则绝未有此。综观《论语》各章言“天”字可见。
问:“孔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而孟子教人乃开口便说性善,是如何?”曰:“孟子亦只是大概说性善,至于性之所善处也少得说。须是如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处,方是说性与天道尔。”
孟子道性善,已与孔子言性略有不同。《易系传》尤晚出。先秦儒家思想,自有此三阶段之演变。程 朱立说,多据《易系传》,而谓《易系传》乃孔子语;又不认孟子与孔子在思想进展上亦可有异同,而必混合通说之,认为只是一理;所以程 朱与孔 孟终有未合处。
问:“《集注》说性以人之所受而言,天道以理之自然而言。不知性与天道亦只是说五常人所固有者,何故不可得闻?莫只是圣人怕人躐等否?”曰:“这般道理,自是未消得理会。且就它威仪、文辞处学去,这处熟,性、天道自可晓。”又问:“子贡既得闻之后,叹其不可得闻,何也?”曰:“子贡亦用功至此,方始得闻。若未行得浅近者,便知得他高深作甚么?教圣人只管说这般话,亦无意思。天地造化阴阳五行之运,若只管说,要如何?圣人于《易》,方略说到这处。‘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只看这处,便见得圣人罕曾说及此。又举‘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这处却是圣人常说底。后来孟子方说那话较多。”
此条两问皆有意思。朱子所答,似未足解问者所疑。《论语》本章,文义明白,随文说之,义本自见,而程 朱必羼以己说,故终亦难于自圆其说。
问:“子贡是因文章中悟性、天道,抑后来闻孔子说邪?”曰:“是后来闻孔子说。”曰:“文章亦性、天道之流行发见处。”曰:“固亦是发见处,然他当初只是理会文章,后来是闻孔子说性、天道。今不可硬做是因文章得。”
问:“旧时说性与天道便在这文章里,文章处即是天道。”曰:“此学禅者之说。若如此,孟子也不用说性善,《易》中也不须说‘阴阳不测之谓神’。这道理也著知,子贡当初未知得,到这里方始得闻耳。”
问:“谢氏性、天道之说,先生何故不取?”曰:“程先生不曾恁地说。程先生说得实,他说得虚。”问:“先生不取谢氏说者,莫是为他说只理会文章,则性、天道在其间否?”曰:“也是性、天道只在文章中。然圣人教人也不恁地,子贡当时不曾恁地说。”
以上三条,牵涉到另一问题去。关于“性与天道”之解释,乃程 朱思想与孔 孟歧趋大纲宗所在,已可由上引《论语》诸章朱《注》而见其大概。《语类》此三问所牵连者,乃“性与天道”即在“文章”中见,形上、形下一以贯之,在日常人生中即是妙道流行。此等说法,朱子认为乃学禅者之说。然朱子在此方面,态度颇为游移,故又说:“也是性、天道只在文章中。”又谓:“且就它威仪、文辞处学去,这处熟,性、天道自可晓。”但又谓:“程先生不曾恁地说。”惟谢显道乃程门高第弟子,其末梢流入禅去,亦由二程平常教人本是有禅味。程氏于《论语》此章虽未如此说,然在说他章时,确有类此说法。
此上乃专就其论“性与天道”者言。此下专就其讨论日常人生者言。即此两端,可见孔 孟、程 朱歧趋所在。
六
《先进篇》: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朱《注》:
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故夫子叹息而深许之。而门人记其本末独加详焉,盖亦有以识此矣。
程子曰:“古之学者,优柔厌饫,有先后之序。如子路、冉有、公西赤言志如此,夫子许之亦以此,自是实事。后之学者好高,如人游心千里之外,然自身却只在此。”
又曰:“孔子与点,盖与圣人之志同,便是尧 舜气象也。诚异三子者之撰,特行有不掩焉耳,此所谓狂也。子路等所见者小,子路只为不达‘为国以礼’道理,是以哂之。若达,却便是这气象也。”
又曰:“三子皆欲得国而治之,故夫子不取。曾点狂者也,未必能为圣人之事,而能知夫子之志,故曰‘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言乐而得其所也。孔子之志,在于‘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使万物莫不遂其性;曾点知之,故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又曰:“曾点、漆雕开已见大意。”
今按:《论语》本文“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凡十字,朱《注》化了一百三十七字,凭空发挥一篇大理论。从来注书无此体例。可见朱子当时心中极重视此一番道理,又因从来未经人阐发到,故不觉详尽落笔也。
又引程子语四条之多,此亦特殊。程子谓“曾点便是尧 舜气象”,此与言“性中曷尝有孝弟来”,皆是极大胆、极创辟语,既是从来未经人道过,道来也实足骇人听闻。惟自朱子以后,二程被世推尊已久,故遂习焉而不察耳。
今问曾点何以便是尧 舜气象?朱《注》以十六字为之说明,曰:“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更无欠阙。”又另增一番话补足之,曰:“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今试问《论语》原文十字,何以真见有此等境界与气象乎?岂不因朱子补入此一段注,读者并正文与注文连续读之,遂亦觉其如此。其实乃朱子意,非《论语》意也。从来皆知朱子《大学·格物补传》,把他自己一番“格物穷理”之大见解装进《大学》,遂使读者疑若古人真有此意。惟《大学·格物补传》,朱子明说是增补进去,非大学本文;而《论语》本章此段之注,则更易使人受其催眠,彷佛若孔子当时喟然一叹实是真有此意想与义蕴。故其影响入人之深,实不下于《格物》一传。如明儒多知辨“格物”,而亦多喜言“与点”之叹,即可知矣。
黄东发《日钞》曾论及此章孔子之叹,云:
夫子以行道救世为心,而时不我与,方与二三子相讲明于寂寞之滨,而忽闻曾点浴沂之言,若有独契其浮海居夷之志,曲肱饮水之乐,故不觉喟然而叹;盖其意之所感者深矣。
黄氏乃朱门后学,此条却较近《论语》本章原义,比之朱《注》,遥为稳惬。孔子心在行道救世,《论语》随处可证。此一行道救世之心,亦可即以朱子所谓“人欲尽处,天理流行”之心说之。惟其志既在行道救世,而道终不获行,世终不得救,则何得谓其“随处充满,无少欠阙”乎?当知正为此心天理流行,故道不行,世不救,终觉是一大欠阙。故曰:“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又曰:“天下有道,丘不与易。”又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又有“欲居九夷”之想,有“吾已矣夫”之叹。孟子尝曰:“天下有饥者,犹己饥之,天下有溺者,犹己溺之。”天下多饥溺,岂遂“胸次悠然,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乎?虽曰“禹、稷、颜回,易地则皆然”,然颜子之箪食瓢饮,居陋巷而乐者,亦以求道为乐耳;不如朱子所谓“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也。明道尝谓:与弟伊川,“再见茂叔后,吟风弄月,有‘吾与点也’之意。”此自是二程自己学脉,不得谓孔子在当时亦复如是。
明道又言:“泰山为高矣,然泰山顶上已不属泰山。虽尧 舜事业,亦只是如太虚中一点浮云过目。”惟其如此,故曰“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然“事业”乃古人所共重,“气象”乃程 朱所独尊。朱子尝言:“程先生所言实,上蔡所言则虚。”今试问气象是实,事业是虚乎?抑事业为实,气象为虚乎?
《论语》称叹尧 舜语亦屡见。《泰伯篇》:
子曰:“尧之为君也,巍巍乎!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荡荡乎!民与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
惟其有“成功”,有“文章”,故得成尧 舜之大。惟天亦然,“四时行,百物生”,皆以事业与成功而成天之大也。天亦岂徒以气象为大乎?
《雍也篇》: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 舜其犹病诸!”
是尧 舜君临天下,尚不能“济众博施”;如何浴沂风雩,遂可“使万物各遂其性”?此等皆大可商榷。
《语类》讨论此章者共五十条。盖“与点”一叹,乃宋儒当时一重大题目,故争相讨论及此。然细玩《语类》各条,似朱子意态已与注《论语》有不同。兹再略引分说如下:
曾点言志,当时夫子只是见他说几句索性话,令人快意,所以与之。其实细密工夫却多欠阙,便似庄 列。如季武子死,倚其门而歌,打曾参仆地,皆有些狂怪。
此一条说曾点“狂怪”,显与《论语注》大不同。又曰:
他大纲如庄子。明道亦称庄子,云:“有大底意思。”又云:“庄生形容道体,尽有好处。”邵康节晚年意思正如此,把造物世事都做则剧看。曾点见得大意,然里面工夫却疏略。明道亦云:“庄子无礼无本。”
此条亦以曾点比庄周,又言明道亦有欣赏庄周语,而引其“无礼无本”之说。所指皆甚平实,远非注《论语》时以曾点拟尧 舜之意态。又曰:
只怕曾点有庄 老意思。他也未到得便做庄 老,只怕其流入于庄 老。他却是工夫欠细密。因举明道说康节云:“尧夫豪杰之士,根本不贴贴地。”又曰:“今人却怕做庄 老,却不怕做管 商,可笑!”
此条仍以曾点与庄 老、邵雍并提,最多只是“豪杰之士,不贴贴地”,那里便见是“尧 舜气象”?其实明道有时也还是不贴贴地,仍有豪杰气。即如云“尧 舜事业如一点浮云过目”,“曾点乃尧 舜气象”之类,皆是。至云“今人却怕做庄 老,不怕做管 商”为可笑,此乃朱子有意作回护语,谓做庄周总比做管 商为佳耳。
问:“曾点浴沂气象,与颜子乐底意思近否?”曰:“颜子底较恬静,无许多事。曾点是自恁说,却也好。若不已,便成释 老去。所以孟子谓之狂。颜子是孔子称他乐,他不曾自说道我乐。大凡人自说乐时,便已不是乐了。”
此条平实有分寸。曾点浴沂尚不能比“颜子乐底意思”,何能遽是“尧 舜气象”?朱子注《论语》时说曾点心无欠阙,此处却云:自说乐时未便是乐。朱子屡说曾点工夫疏略,此处却说:幸而他只是说,若真做,便成释 老去。此皆见其意态之变。又曰:
事亦岂可废!若都不就事上学,只要便如曾点样快活,将来却恐狂了人去也。学者要须常有三子之事业,又有曾点襟怀,方始不偏。
此条亦不斥三子“规规于事为之末”矣。又曰:
某尝说曾晳不可学,他是偶然见得如此,夫子也是一时被他说得恁地也快活人,故与之。今人若要学他,便会狂妄了。夫子说:“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这便是狂简,如庄 列之徒皆是。他自说得恁地好,若是不裁,只管听他恁地,今日也浴沂咏归,明日也浴沂咏归,却做个甚么合杀!
此条明明说:如曾点之辈,应加以裁正,否则将成无合杀。则朱子之意显然可见矣。又曰:
程子论“三子言志,自是实事”一段,甚好。及论“夫子与点”一段,意却少异。所以《集注》两载之。
此条大可注意。谓程子“论三子言志自是实事一段甚好”,则言外见程子论“夫子与点”一段,在朱子意若有憾矣。其实程子论三子言志,谓:“古之学者有先后之序,三子言志如此,夫子许之亦以此,自是实事。后之学者好高,如人游心千里之外,却自身只在此。”此乃谓三子言志地位尽低,然总还是实事,故夫子亦许之,不如后代学者志高而不实。朱子注《论语》时,依程意,谓:“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如此下语,确与所引程子四节语意相洽。程子此四节话,一论三子,一论曾点,前后语意并无相异。只因朱子后来自己意见逐渐变了,故又改换口气,作此分析。读者于此等处当细辨。
问:再看“浴沂”章程子云云。先生曰:“此一段惟上蔡见得分晓。盖三子只就事上见得此道理,曾点是去自己心性上见得那本源头道理。使曾点做三子事,未必做得。然曾点见处,虽尧 舜事业亦不过以此为之而已。程子所说意思固好,但所录不尽其意。看得来上面须别有说话在先,必说曾点已见此道理了,然后能如此,则体用具备。若如今恁地说,则有用无体,便觉偏了。”
此一条,朱子正面阐释程子意思。然谓“如今恁地说,则有用无体,便觉偏了”,则朱子对程子这几段话,仍觉不甚妥惬。又曰“程子此一段话,惟上蔡见得分晓”,则朱子解释二程语,依然要走上上蔡路子。此亦大可注意。又曰:
上蔡说“鸢飞鱼跃”,因云:“知‘勿忘,勿助长’,则知此;知此,则知夫子与点之意。”看来此一段好,当入在《集注》中“舞雩”后。
此条当与上引一条合看。前引《公冶长篇》“子贡文章性与天道”一节,朱子本不赞成上蔡之说;实则上蔡谓“性与天道即在文章里”,正犹此处谓性与天道即在鸢飞鱼跃上见。此即伊川所谓“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也。朱子所以有取于上蔡此一节话者,殆为其讲到“勿忘,勿助长”,见有下工夫处;所以不取于上蔡“性天文章”一节话者,殆为其不见有下工夫处,故谓“程先生说得实,他说得虚”。朱子此处又谓“程子语若如今恁地说,则有用无体”者,是亦嫌程子语落虚了。可见朱子此等处虽大体仍遵二程,遇为二程语作解释,亦不得不借径于上蔡之说。然朱子究是平实,故在此等处总见其颇费斟酌调护之苦心。后代传说,朱子于易箦前曾悔《集注》“吾与点也”一节未能改定,恐遗误后学。虽无确证,然细读《语类》关于此章之许多讨论,似朱子确亦有此悔。而本章《集注》之有失《论语》原旨,则更可见。明儒仍袭宋儒遗风,张皇“与点”一章,则朱《注》少此一改,其影响亦不可谓不巨矣。
七
《公冶长篇》:
子使漆雕开仕。对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说。
朱《注》:
斯,指此理而言。信,谓真知其如此,而无毫发之疑也。开自言未能如此,未可以治人,故夫子说其笃志。
程子曰:“漆雕开已见大意,故夫子说之。”
又曰:“古人见道分明,故其言如此。”
谢氏曰:“开之学无可考。然圣人使之仕,必其材可以仕矣。至于心术之微,则一毫不自得,不害其为未信。此圣人所不能知,而开自知之。其材可以仕,而其器不安于小成,他日所就,其可量乎?夫子所以说之也。”
此条“斯”字显指仕言,谓己于仕事胜任否未能自信也。而朱子以“理”字释之,谓其“未能真知此理而无毫发之疑”,则试问此理又何理乎?
又朱子此章注引程子语,又引谢子语;朱《注》谓“无毫发之疑”,即采上蔡“心术之微,一毫不自得,不害为未信”语来。此章注语当与“吾与点也”注合看。程子谓“曾点、漆雕开已见大意”,《语类》朱子谓“三子只就事上见得此道理,曾点是去自己心性上见得那本源头道理”;亦犹此章引上蔡从心术微处阐述漆雕开已见大意也。细玩本章所引上蔡语,似主要尚不在见此理,而更要在信得及此心之所见。此显是禅味深厚,孔门当时决不有此等意态。
《语类》讨论本章,亦得三十条,兹再节钞分说如下:
上蔡言漆雕开不安于小成,是他先见大意了,方肯不安于小成。若不见大意者,只安于小成耳。
上蔡之意,出仕治民仅是小成,在心术微处用工夫,始可直入圣域也。程子谓子路、冉有、公西赤三子,“皆欲得国而治之,故夫子不取”,此即上蔡所谓“安于小成”者也。漆雕开其材可以仕而不仕,故谓其“已见大意”。上蔡此等处,直是二程真旨嫡传。朱子本章注仅云:“开自言未能如此,未可以治人,故夫子说其笃志。”不谓“其材可以仕而不仕”,下语谨慎,意态亦平易;较之程、谢,显有距离。
问:“漆雕开与曾点孰优劣?”曰:“旧看皆云曾点高,今看来,却是开著实,点颇动荡。”
此又见朱子平实处。“旧看皆云曾点高”,盖自程门相传看法如此。
朱子稍后始对曾点常加疑问纠正之辞,而于漆雕开则较多称许。
问:“恐漆雕开见处,未到曾点?”曰:“曾点见虽高,漆雕开却确实,观他‘吾斯之未能信’之语可见。”
程子曰:“点与圣人之志同,便是尧 舜气象。”当时程门意见,似乎认为曾点已见到此理,而又无不自信处,故许为高于漆雕开。朱子却因漆雕开之不自信而称其“确实”。此朱子学脉从二程转手处,尚论者当深细体会。
问:“曾点、漆雕开已见大意。”曰:“漆雕开想是灰头土面,朴实去做工夫,不求人知底人。虽见大意,也学未到。若曾晳,则只是见得,却不曾下工夫。”
朱子意颇不许曾点,就此引诸条皆可见。《语类》讨论“与点”章亦有较量此两人处,今再补录一则于下:
若是曾晳,则须是更去行处做工夫始得。若不去做工夫,则便入于释 老去也。观季武子死,曾点倚其门而歌。他虽未是好人,然人死而歌,是甚道理?此便有些庄 老意思。程子曰:“曾点、漆雕开已见大意。”看得来漆雕开为人却有规矩,不肯只恁地休,故曰:“吾斯之未能信。”
朱子不喜曾点语,在《语类》中随处可见;只为程门相传推尊此人,故终还称其有见。至于漆雕开,程子虽以“已见大意”许之,然终不如许与曾点之高;而朱子乃处处倒转此两人之地位。此皆自《集注》已成之后而始有此转变。
八
《先进篇》:
子曰:“从我于陈 蔡者,皆不及门也。”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朱《注》:
弟子因孔子之言,记此十人,而并目其所长,分为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于此可见。程子曰:“四科乃从夫子于陈 蔡者尔。门人之贤者,固不止此。曾子传道而不与焉,故知十哲,世俗论也。”
本章朱子注文极平实。引程子语谓“十哲世俗之论”,又是“不贴贴地见豪杰气”。若论相从于陈 蔡时,游、夏尚年幼,决不相及。若论“曾子传道”,则从古皆谓孔子传道于七十子,惟自禅宗 达摩至慧能,始有衣钵,一线单传;孔子宁有信物独付曾参乎?程子谓“门人之贤固不止此”,其心中除“曾子传道”之外,尚有“曾点、漆雕开已见大意”;如子路、冉有所见者小,而转列之十哲,故目之为“俗论”也。
九
《子张篇》:
子游曰:“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子夏闻之,曰:“噫!言游过矣。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孰后倦焉?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君子之道,焉可诬也?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朱《注》:
言君子之道,非以其末为先而传之,非以其本为后而倦教。但学者所至,自有浅深,如草木之有大小,其类固有别矣。若不量其浅深,不问其生熟,而概以高且远者强而语之,则是诬之而已。君子之道,岂可如此?若夫始终本末,一以贯之,则惟圣人为然,岂可责之门人小子乎?
程子曰:“君子教人有序,先传以小者、近者,而后教以大者、远者。非先传以近小,而后不教以远大也。”
又曰:“洒扫应对,便是形而上者,理无大小故也。故君子只在谨独。”
又曰:“圣人之道,更无精粗,从洒扫应对与精义入神,贯通只一理。虽洒扫应对,只看所以然如何。”
又曰:“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为两段事。洒扫应对是其然,必有所以然。”
又曰:“自洒扫应对上便可到圣人事。”
朱子引程子语后又自加按语云:
愚按:程子第一条,说此章文意最为详尽。其后四条,皆以明精粗本末,其分虽殊,而理则一。学者当循序而渐进,不可厌末而求本。盖与第一条之意实相表里,非谓末即是本,但学其末而本便在此也。
今按:本章朱子注文极为平实明尽。下引程子语凡五则,朱子又为加按语,谓所引第一条“说此章文意最为详尽”,是也。至此下四条,显与《论语》原旨不合。既曰“圣人之道更无精粗”,又曰“物有本末,而不可分本末为两段事”,又曰:“自洒扫应对上便可到圣人事。”凡此,与子游、子夏原意皆有违异。朱子按语谓其“实相表里”,此自朱子语尔。程子语之本真涵义似不如此。但细玩程子原文可见。此又朱子著意弥缝之一迹也。
《语类》讨论本章者共凡二十条,兹再节录分说如下:
问:“洒扫应对”章程子曰四条。曰:“此最难看。少年只管不理会得‘理与大小’是如何,此句与上条‘教人有序’都相反了。多问之前辈,亦只似谢氏说得高妙,更无捉摸处。因在同安时,一日,差入山中检视,夜间忽思量得不如此。其曰理无小大,无乎不在,本末精粗,皆要从头做去,不可拣择;此所以为教人有序也。非是谓‘洒扫应对’便是‘精义入神’,更不用做其他事也。”
今按:朱子此番解释,诚是周匝圆到,无奈程子语意实非如此。抑且朱子在他处亦曾依照程子意说之,如《述而篇》“吾无隐乎尔”章,《语类》有三条,兹摘录其二如下:
夫子尝言“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而言性与天道则不可得而闻。想是不曾得闻者疑其有隐。不知夫子之坐作语默,无不是这个道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圣人虽教人洒扫应对,这道理也在里面。
如此条所说,乃颇与程子语意相当。谢上蔡本说“性与天道即在这文章里”,而朱子说“性与天道”章不之取;今说“无隐乎尔”章,仍落到上蔡圈里。此等处,朱子尽只依违。一面觉得程门此等话有理,一面又恐其有流弊,故有时这样说,有时那样说,总不使偏锋话。此皆朱子之极费斟酌调停处。又曰:
问:“伊川言:‘圣人教人常俯就,若是掠下一著教人,是圣人有隐乎尔。’何也?”曰:“道有大小精粗,大者、精者固道也,小者、粗者亦道也。观《中庸》言‘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此言道之大处。‘优优大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是言道之小处。圣人教人,就其小者、近者教人,便是俯就。然所谓大者、精者,亦只在此,初无二致。要在学者下学上达自见得耳,在我初无所隐也。”
程子言“圣人之道更无精粗”,又曰“理无大小”,朱子则缓其辞曰“道有大小精粗”。凡二程语露豪杰气,若有不贴贴地处,朱子都把其棱角来磨了。然说本章大义,仍采二程说,则明白可见。而于“洒扫应对”章,则说得更圆到些。
问:“伊川云:‘洒扫应对便是形而上者,理无大小故也。故君子只在谨独。’又曰:‘圣人之道,更无精粗,从洒扫应对与精义入神,贯通只一理。虽洒扫应对,只看所以然如何。’”曰:“某向来费无限思量,理会此段不得。如伊川门人都说差了。且是不敢把他底做不是,只管就他底解说,解来解去,只见与子夏之说相反,常以为疑。子夏正说有本有末,如何诸公都说成末即是本?后在同安,出往外邑定验公事,路上只管思量,方思量得透。当时说与同官某人,某人亦正思量此话起,颇同所疑。今看伊川许多说话时,复又说错了。所谓‘洒扫应对与精义入神,贯通只一理,虽洒扫应对,只看所以然如何’,此言洒扫应对与精义入神是一样道理,洒扫应对必有所以然,精义入神亦必有所以然;其曰‘通贯只一理’,言二者之理只一般,非谓洒扫应对便是精义入神;固是精义入神有形而上之理,即洒扫应对亦有形而上之理。”问:“《集注》云:‘始终本末一以贯之,惟圣人为然’,此解得已分明,但圣人事是甚么样子?”曰:“如云‘下学而上达’,当其下学时,便上达天理是也。”
今按:朱子对此番道理,确曾大费过思量。伊川云:“从洒扫应对与精义入神,贯通只一理。”则“洒扫应对”便是形而上者。此即“显微无间,体用一源”之义。而此一理,从上蔡说,则只在心术微处可见。故曾点之浴沂咏归,此番心情便即是尧 舜心情。尧 舜事业,只从此心情中流出。故说曾点浴沂咏归“便是尧 舜气象”。若把此一番理论再推申,再凝敛,便开象山“先立乎其大者”“心即理”之主张。只为伊川说话较明道多了些、密了些,此下遂有朱子“格物穷理,以求其一旦豁然贯通”之说。然朱子说来说去,仍不能全否定了象山之立论。细玩此条,朱子 同安路上是一悟,如上引《语类》一条,即是同安路上所悟,明白认定说“非谓洒扫应对便是精义入神,更不用做其他事”;但此条则在同安路上悟后,到得看伊川许多说话时,又觉得自己以前说错了,便又说“洒扫应对亦有形而上之理”,“下学时便上达天理”。此见朱子心中仍是依违游移,尽求斟酌调停,总是弥缝难合也。
问:“程子云:‘故君子只在谨独’,何也?”曰:“事有大小,理却无大小,合当理会处,便用与他理会,故君子只在谨独。不问大事小事,精粗巨细,尽用照管,尽用理会。不可说个是粗底事,不理会,只理会那精底。既是合用做底事,便用做去。又不可说洒扫应对便是精义入神。洒扫应对只是粗底,精义入神自是精底。然道理都一般,须是从粗底、小底理会起,方渐而至于精者、大者。所以明道曰:‘君子教人有序,先传以近者、小者,而后教以大者、远者。非先传以近小,而后不教以远大也。’”或云:“洒扫应对非道之全体,只是道中之一节。”曰:“合起来便是道之全体,非大底是全体,小底不是全体也。”问:“伊川言:‘凡物有本末,不可分作两段。’”曰:“须是就事上理会道理,非事何以识理?洒扫应对,末也;精义入神,本也。不可说这个是末,不足理会,只理会那本,这便不得。又不可说这末便是本,但学其末,则本便在此也。”
此条仍是同安路上所悟语。此乃朱子“格物穷理”精神。朱子谓:“非事何以识理?”故不喜上蔡、象山专就心上说。
问:“子游知有本而欲弃其末,子夏则以本末有先后之序,程子则合本末以为一而言之。详味先生之说,则所谓洒扫应对固便是精义入神事,只知于洒扫应对上做工夫,而不复深究精义入神底事,则亦不能通贯而至于浑融也。惟是下学之既至而上达益加审焉,则本末透彻而无遗矣。”曰:“这是说洒扫应对也是这道理,若要精义入神,须是从这里面会将去。如公说,则似理会了洒扫应对了,又须是去理会精义入神;却不得程子说,又便是子夏之说。”
此条问得极清晰扼要。朱子只说“格物”虽有不同,“穷理”则只是一贯,从此上再把程子说与子夏说分疏,便见程子说更高过了子夏说。其实则仍是同安路上所悟,只弥缝更密,说来更圆到。又曰:
先传后倦,明道说最好。伊川与上蔡说,须先理会得子夏意方看得。
此条最见调停甚苦,而亦最见分寸。谓“伊川与上蔡说,须先理会子夏意方看得”,下语极斟酌有力。其实二程当时,极多突出语、过高语,学者必先理会得《论》《孟》真意,方可看得。又如读《论语注》,亦须先理会得朱《注》,然后其圈外所引二程语及其他诸家语方可看得。如此分别而看,逐一理会,有离有合,有出有入,可见义理之无穷。若误谓朱子语即是程子语,又误谓程 朱语即是《论》《孟》原旨,即是孔 孟语,则至少已违失朱子“格物穷理”之教矣。
问:“程子曰:‘洒扫应对,与佛家默然处合’,何也?”曰:“默然处只是都无作用。非是取其说,但借彼明此。洒扫应对,即无声无臭之理也。”
二程当时,有许多突出语、过高语,有许多“不贴贴地见豪杰气”语,多半借用佛氏 禅宗。纵谓“非是取其说”,然“借彼明此”,已为儒、释作沟通桥梁。故曰“弥近理而大乱真”。究已引进了许多释氏之“近理”处,但又要力辨其“乱真”处。欲究程 朱与孔 孟异同,此等处最当著眼。
又曰:
一日夜坐,闻子规声,先生曰:“旧为同安簿时,下乡宿僧寺中,衾薄不能寐。是时正思量‘子夏之门人小子’章,闻子规声甚切。今才闻子规啼,便记得是时。”
又附注另一录云:
思量此章,理会不得,横解竖解,更解不行,又被杜鹃叫不住声。
《语类》记此条者又自附一注云:
当时亦不能问。续检寻《集注》此章,乃是程子诸说多是明精粗本末,分虽殊而理则一,似若无本末,无小大。独明道说“君子教人有序”等句分晓,乃是有本末小大。在学者则须由下学乃能上达,惟圣人合下始终皆备耳。此是一大统会,当时必大有所省。所恨愚暗,不足以发师诲耳。
今按:细玩此条,朱子当时同安路上一悟,实是思量甚苦后乃得之。即今读此条,当时情况,犹可依稀想像。后人仅读《论语》朱《注》,以为循朱《注》即可明得《论语》本旨,若不检寻《语类》,又焉知此中有如许曲折,如许苦心乎?
记此条者谓此是“一大统会”,诚然诚然。本篇偶拈“吾与点也”章至此,皆在此一统会中。《论语》他章与此“一大统会”相关涉处尚多,本篇仅发其例于此,不复详引。
以上仅就《论语》朱《注》,择取其有关“性与天道”之认识,及有关日常人生之体会者,就此两大纲,各举数条,粗加陈说,而程朱、孔 孟思想歧异处,亦已约略可见。若欲再作深究,此当更端别撰,非本文所能尽也。
(一九六四年二月《清华学报》新四卷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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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者按:此篇收入《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