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雪莉·杰克逊Ctrl+D 收藏本站

醉了

他醉得差不多了,好在他对这间屋子够熟悉,一个人走到厨房还可以,明着是去拿冰块,实际上是让自己清醒一点;他跟这家人的交情还没好到可以随便醉倒在客厅沙发上的程度。稍微离开一下派对倒是没什么不妥,聚在钢琴边上的一群人正唱着《星尘传奇》,宴会的女主人正起劲地在跟一个戴着薄镜片眼镜、垮着嘴的年轻人说话;餐厅那边有四五个人坐在椅子上谈论着什么大事,他谨慎地穿过了餐厅,厨房门一碰就开,他傍着餐桌坐下,白色的珐琅材质在手底下清清冷冷的。他靠在绿色的装饰图案上,抬起头发现桌子对面有个年轻女孩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他。

“哈啰,”他说,“你是,他们的女儿?”

“我叫艾琳,”她说,“是的。”

他觉得她的样子有点怪,是穿着吧,现在的女孩子,他带着醉意想着;她的头发绑成辫子垂在脸蛋两旁,看上去年轻又有精神,只是穿得不对,毛衣紫色,头发黑色。“你看起来很清醒啊。”他马上就发现对年轻女孩说错话了。

“我在喝咖啡,”她说,“给你倒一杯吧?”

他几乎放声大笑,她居然自以为很懂怎么跟醉汉打交道呢。“谢谢,”他说,“我确实需要。”他努力让两只眼睛聚焦。咖啡很烫,她把咖啡杯搁在他前面,说:“我看你大概要喝黑的。”他把脸凑近咖啡,让热气进到眼睛里,希望借此让脑袋清醒一下。

“好像是个不错的派对,”她的口气没半点向往,“大家玩得挺开心的。”

“确实不错。”他开始喝咖啡,超烫,他很想让她知道她真的帮了他一个大忙。他的头不昏了,他露出笑容。“好多了,”他说,“真要谢谢你。”

“那个房间一定太暖和了。”她带着慰问的口气。

这下他真的放声大笑了,她蹙起眉头,不过还好,在她继续往下说的时候,他看得出她已原谅他了,“楼上太热,我想下来在这里坐一会儿。”

“你在睡觉?”他问,“我们把你吵醒了?”

“我在做功课,”她说。

他再看她一眼,似乎看到她后方的背景有一堆作业簿,旧教科书和课桌之间的欢笑声。“你是高中生?”

“高三。”她似乎在等他接话,顿了一下又说,“我因为肺炎休学了一年。”

他发现很难找话题来说(跟她谈男孩子吗?谈篮球吗?),所以他假装在听前面屋子里传过来的喧闹声。“很不错的一个派对。”他含糊地又说一次。

“我看你挺喜欢派对的。”她说。

他一怔,坐在那里呆呆地盯着空咖啡杯。他想他确实挺喜欢派对的;她的语气带着淡淡的诧异,仿佛接下来他应该大声宣告勇士们即将在竞技场上跟野兽大战,或是宣称某位女士即将在花园中独舞华尔兹。我的年纪几乎大你两倍,小姑娘,他想着,不过我也做过功课,那个时间离现在也不算太久。“打篮球吗?”他问。

“不打。”她说。

他忽然很生气,他气她先占了这个厨房,气她住在这个屋子里,害得他必须继续不断地跟她说话。“你在做什么功课?”他问。

“我在写一篇关于世界未来的论文,”她说着微微一笑,“挺蠢的,是吗?我觉得挺蠢的。”

“他们在前面谈的就是这个话题。这也是我溜出来的一个原因。”他看得出她根本不相信这是他溜出来的原因,他立刻又说:“你对世界未来怎么看?”

“我看不出有什么未来可言,”她说,“至少现在还算过得去。”

“能活在当下就好。”他觉得自己好像还是在派对当中。

“其实,”她说,“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远见。”

他对她注视了一会儿。她心不在焉地盯着自己的马鞍鞋尖,视线追随着那只前后轻缓移动的脚。“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会有这些想法真令人吃惊。”在我那个时代——他想要嘲弄一番——女孩们想到的只是鸡尾酒和搂搂抱抱之类的事。

“我十七岁。”她抬起头再对他微微一笑,“差别很大。”她说。

“在我那个时代,”他特别强调地说,“女孩子想的只有喝鸡尾酒和跟人亲热这档事。”

“问题一部分就出在这里,”她认真地回答他,“如果当初在你们年轻的时候,大家心中真真实实的有害怕的意识,我们今天就不会这么糟了。”

他声音变了,想不变都不行(当初我年轻的时候!),他有意无意地离她远一些,仿佛是要表现出一个长者在某种程度上对一个孩子的包容。“我想当时的我们也有害怕的意识。我想现在所有的十六——十七岁——的孩子也都认为他们有害怕的意识。这是一种过程,一个必经的阶段,就像疯男生那样。”

“我一直在推想将来会怎样。”她说得非常柔软,非常清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逼退了。“我想教堂应该先处理,其次是帝国大厦。再来就是河边的大公寓房子,带着里面住的人一起慢慢地滑进河水里。还有学校,就在上拉丁文的课堂上,大家正读着恺撒大帝的时候。”她把视线定在他的脸上,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每次我们开始上恺撒大帝的一个新章节的时候,我都在想这会不会就是永远没办法上完的一个章节了。也许我们这一堂拉丁文课就是最后一批读恺撒的人了。”

“这可是好消息,”他轻快地说,“我向来讨厌恺撒。”

“我想你们年轻的时候人人都讨厌恺撒。”她酷酷地说。

他顿了一会儿才说:“我觉得你脑子里装满这类病态的东西好像有点蠢。不如去买本电影杂志来看看吧。”

“到时候电影杂志我要多少有多少,”她锲而不舍地说,“因为地铁爆了,那些小书报摊全被压垮了。到时候所有的糖果巧克力棒随便你拿,还有杂志、口红、小店里卖的假花,大店里卖的高档服饰也全部躺在大街上,统统随便你拿,包括皮草大衣。”

“我希望酒吧的门全部大开,”他说,他的心里已经开始对她很不耐烦,“我只要走进去,不客气的抱走一箱子白兰地,那就什么烦恼都免了。”

“所有的办公大楼都只剩下一堆碎石子,”她说,她那对刻意瞪大的眼睛仍旧盯着他。“只要你能够精确地知道那一刻会在哪时候降临。”

“我明白,”他说,“我就会跟着其他人一起完蛋。我明白。”

“过后一切的事物都会变得不同,”她说,“到时候世界上现有的一切全部都没有了。我们就会有新的规则,新的生活方式。也许会有一条法律规定人不得住在房子里,于是谁也避不开谁,谁也躲不开谁了,明白吧。”

“也许会有一条法律规定十七岁的女生全部都得待在学校里学习做人的道理。”他站了起来。

“那时候再也不会有学校了,”她淡定地说,“谁也不想要学什么了。免得又回到我们现在这副样子。”

“呵,”他哈哈一笑,“你说得很有趣。可惜那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也看不见了。”他停下来,他的肩膀已经顶在通往餐厅的旋转门上。他很想赶紧说几句属于大人的、比较尖酸刻薄的话,却又怕她看出实际上他把她的话全都听进去了,因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们真的都不会谈到这些。“你如果对拉丁文有什么问题,”他最终说,“我很乐意助你一臂之力。”

她吱吱咯咯地笑起来,他吓了一大跳。“每天晚上我还是做功课的。”她说。

回到客厅,宾客们欢乐地在他身旁移动,钢琴边上的人群正唱着《牧场是我家》,派对的女主人起劲地在跟一个穿着蓝色西装、高大优雅的男士交谈。他找到了女孩的父亲,说:“我刚刚跟令爱聊得很愉快。”

男主人的眼睛飞快地朝屋子里一扫,“艾琳?她在哪里?”

“在厨房。她在读拉丁文。”

“Gallia est omnia divisa in partes tres,高卢一分为三[1],”男主人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

“非常特别的一个女孩。”

男主人无奈地摇摇头,“现在这些孩子……”他说。

魔鬼情人[2]

她睡得不好;从一点半,杰米离开,她拖拖拉拉地上了床,到七点,最后她决定起来泡咖啡为止,她睡得断断续续,不时惊醒睁开眼睛盯着昏暗处,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再溜回兴奋又激动的梦境里。她喝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咖啡——他们本来就打算在路上吃早餐——这会儿除非她想早点梳妆打扮,其实根本无事可做。她洗了咖啡杯,铺了床,仔细挑选待会儿要穿的衣服,没来由地担心窗外是不是好天气。她坐下看书,又觉得不如给她姐姐写封信,于是她开始用那手漂亮的字体写着:“最亲爱的安妮,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结婚了。听起来是不是怪可笑的?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等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你之后,你会觉得更加的离奇……”

她坐在那里,握着笔,犹豫着下一句该怎么写,她读着写好的那几行,把信撕了。她走到窗口,外面毫无争议地是一个好天气。她忽然觉得不该穿那件蓝色丝绸洋装,太朴素了,几乎有些老气,她应该穿一些娇柔的、女性化的衣裳。她焦躁地翻着衣橱,对着去年夏天穿过的一件印花洋装犹豫了一会儿:好像稍嫌年轻了,而且还有一个皱褶式的领口,现在穿印花洋装似乎过早,可还是……

她把两件洋装并排挂在橱门上,打开小置物柜上方密闭的玻璃门,那是她的小厨房。她在咖啡壶底下点着炉火,再走到窗口,阳光普照。咖啡壶响了,她转回来把咖啡倒进一只干净的杯子里。再不赶快吃一些“实在的东西”我会头痛,她想着。又是咖啡又是香烟,根本不是正式的早餐。结婚的大日子头痛,她去浴室的镜橱里拿了一盒阿司匹林,把药盒塞进蓝色的包包里。如果要穿那件印花洋装,她应该换褐色的包包,可是她唯一的褐色包包太破旧了。她无所适从地站在那里,对着蓝色包包和印花洋装,看过来又看过去,她放下包包,端着咖啡走到窗户边坐下,一面喝咖啡,一面朝着这个只有一间房的公寓仔细地看了一圈。今天晚上他们预计要回到这里,所有的一切必须正确无误。她忽然一惊,想起忘了换上干净的床单。洗好的衣物刚送回来,她从衣橱顶的架子上取下干净的被单和枕套,她的动作很快,也不去多想为什么要换床单。床是简单的沙发床,加了罩子看起来就像一张长沙发,所以谁也看不出她换过了干净的床单。她把原来的旧床单和枕套带进浴室,塞进洗衣篮里,顺手连浴巾也一并塞进去,再把干净的浴巾挂上架子。等她忙完,咖啡冷掉了,她照喝不误。

她看钟,发现已经过了九点,她开始加快速度。洗完澡,用了一条干净的浴巾,她把这条浴巾放进洗衣篮,再换上一条干净的。她对穿着很讲究,她的内衣都很干净,而且大部分是新的。她把前一天穿过的衣物,包括睡袍在内,通通放进洗衣篮里。准备装扮的时候,她站在橱门前面犹豫了。蓝色的洋装很得体,很清新,合身又好看,只是她跟杰米在一起穿过好几次了,婚礼这天再穿它简直毫无新鲜感。印花的洋装非常漂亮,对杰米来说也很有新鲜感,只是这个季节穿它似乎太早了。最后她想,这是我结婚的日子,我高兴怎么穿就怎么穿,她从衣架取下了那件印花洋装。洋装一套上身,感觉新鲜又明亮,对着镜子,她才注意到颈圈上的皱褶把脖子包得太紧,超宽的裙摆更无疑是为小女孩而设计,专门给一个走起路来扭腰摆臀,又跳又转的女孩穿的。她照着镜子嫌恶地想,就好像我是为了他才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他会以为因为他要娶我,我才拼命地想让自己显得更年轻。她一把扯下印花洋装,扯得太急,腋下一条缝线绷了开来。穿上旧的蓝色洋装,她觉得舒服又自在,只是毫无兴奋感。这跟你穿什么没太大关系,她坚定地告诉自己。转个身她又沮丧地对着衣橱,看看是否还有别的替换。没一件适合她跟杰米结婚穿的,连稍微合适一点的都没有,一时间她真想冲到附近小店去买一件衣服。这时她发现已经接近十点,她只剩下梳头化妆的时间了。头发很简单,只要挽到后面,在脖子上打个发髻,但是化妆可是一项精致的平衡艺术,要有点假又不能太假才行。她不想掩饰自己蜡黄的皮肤,或是眼睛周围的细纹,给人感觉好像只是为了今天的婚礼,然而想到杰米带了一个憔悴苍老的人进礼堂结婚的样子又令她无法忍受。终究你已经三十四岁了,她对着浴室的镜子无情地告诉自己。三十四岁,这是身份证上说的。

十点过两分。她对自己的服装不满意,对自己的脸不满意,对自己的小公寓不满意。她把咖啡再加热,坐到窗口的椅子上。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她想,她也没有意愿在最后一分钟做任何改善。

心情慢慢地平复了,她试着想杰米的样子,她竟然看不清他的脸,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了。对于一个自己深爱的人,出现这种情形也是常有的事,她想着,于是她让自己的心思溜过今天和明天,溜进更远的未来,溜进他们规划了整整一个星期、有着金色乡间小屋的未来,到那个时候,杰米的写作有了名气,她也不用再去上班。“我以前是个很棒的厨子,”她曾经向杰米保证过,“只要花点时间练习一下,我就会做出好吃的天使蛋糕。还有炸鸡,”她说,她知道这些话多多少少都留在了杰米的心坎里。“还有蛋黄酱。”

十点半。她站起来毫不犹豫地走到电话机前。她拨了号码,等待,那个刺耳的女声播报着:“……现在时间十点二十九分。”她迷迷糊糊地把时间调回一分钟,她想起昨天晚上自己说话的声音,就在门口:“那就十点。我会准备好的。这一切真的是真的吗?”

杰米的笑声一路延伸到走廊。

十一点,她把印花洋装上的裂缝缝好了,将针线盒仔细地放进橱里。穿上印花洋装,她再坐回窗口喝第二杯咖啡。我大可以从从容容地修补衣服,她想;不过现在太晚了,他随时都可能到,她不敢再做任何的修整,担心一发不可收拾。屋子里没半点吃的东西,唯一的存粮,是她为了他俩开始共同生活而精心准备着的:一包没有开封的培根、十二个盒装的鸡蛋、没开封的面包和没开封的奶油,这些都是为了明天的早餐而准备的。她想冲下楼到杂货店买些吃的,就在门上留了张字条。最后还是决定再等会儿。

十一点半,她饿到发晕,全身无力,她非下楼不可。如果杰米有电话她早就打给他了。现在,她只能拉开书桌,写了张字条:“杰米,我下楼去杂货店。五分钟回来。”钢笔墨水渗到指头上,她进浴室清洗,用了一条刚换上的新毛巾。她把字条贴在门上,再看了一遍屋子,确定一切都没问题,关上门,没上锁,怕万一他刚好进来。

进了药妆店,她发现没一样东西想吃的,除了再一杯咖啡,咖啡也只喝了一半,因为她突然觉得杰米可能已经在楼上等得不耐烦了。

楼上一切如旧,安静无声,跟她离开的时候一个样,她的字条原封不动地贴在门上,屋子里因为抽了太多烟有些霉味。她打开窗户,坐下来,后来才发觉自己睡着了,现在时间十二点四十分。

忽然,她害怕起来。毫无预警地醒来,醒在这一个随时待命的房间里,这里的每样东西从十点钟开始就一直干干净净,没人碰过,她害怕了,她觉得有一股莫名的急迫感。她离开座位几乎用冲的从房间奔进浴室,往脸上泼冷水,用干净的毛巾擦干;这次她把毛巾随便往架子上一放,不再更换,以后有的是时间。没戴帽子,身上仍旧穿着印花洋装,只在外头罩了件大衣,手里拿着那只不相称的,放了阿司匹林的蓝包包,她锁上公寓的房门,这次不留字条了,冲下楼,在街角招了辆出租车,她把杰米的住址给了司机。

其实一点也不远,如果不是全身虚脱,她走走就到了。坐上出租车,她忽然惊觉这样大剌剌坐着车去找杰米,一副登门问罪的样子实在太鲁莽。所以,她叫司机在邻近杰米家的一个转角停下来,付过车费,等到出租车开走,她才慢慢地走过去。之前她从来没到过这里;建筑老得赏心悦目,大门信箱上并没有杰米的名字,门铃上也没有。她核对住址,没错。最后她按了标着“管理员”字样的门铃。过一两分钟蜂鸣器响了,她推开门走进暗黑的前厅,正犹豫着,尽头一扇门开了,有个人说:“什么事?”

就在这同一时间她才发觉自己根本不知道该问什么,她慢慢移向等在亮光里的那个身影。等到很接近的时候,“什么事?”那个身影又说了一遍,她看见那是一个穿着衬衫的男人,除此之外,他们两个谁也看不清谁。

她鼓起勇气说:“我想找这栋楼里的一位住户,大门外找不到名字。”

“你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男人问,她知道她非回答不可了。

“杰姆士·哈瑞斯,”她说,“哈瑞斯。”

男人静默了一会儿,说:“哈瑞斯。”他转过身,向着里面亮着灯光的房间说:“玛琪,过来一下。”

“怎么了?”里面一个声音说,等了好长一会儿,长到即使动作再慢的人也能从安乐椅上起来了,一个女人走到了门口,跟男人站在一起,朝暗黑的前厅张望。“有位女士,”男人说,“女士要找一个姓哈瑞斯的人,住这里的。这栋楼里有这人吗?”

“没有,”女人说。她的口气带些消遣的味道,“这里没有什么姓哈瑞斯的男人。”

“对不起,”男人说。他准备关门。“你找错地方了,女士,”他说,忽然又压低声音补上一句,“不然就是找错人了。”他和女人同时哈哈大笑。

眼看着门就要关上,只剩她一个人站在黑暗的前厅,她冲着只剩下一线的门缝说:“可是他的确住在这里,我知道的。”

“听着,”女人稍微再把门缝拉开一些,“这种事常会有的。”

“请你们再想想,别弄错了,”她说,她的口气十分庄重,口气里累积了三十四年的尊严和傲气,“恐怕你们不是很了解。”

“他长什么样子?”女人不耐烦地说,那门仍旧不肯开大。

“他很高,很好看。他经常穿一套蓝西装。他是个作家。”

“没有,”女人说,停一会儿又说:“他是不是住在三楼?”

“我不太清楚。”

“三楼是有这么一个人,”女人边想边说,“他确实经常穿一套蓝西装,在三楼住过一阵子。劳埃斯特他们家北上探亲的时候把公寓租给他住过。”

“可能就是吧,虽然……”

“这个人经常穿一套蓝西装,不过我倒不记得他有多高,”女人说。“他在这里住了大概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以前是——”

“你去问劳埃斯特,”女人说,“他们今天早上刚回来,住在3B。”

门关上了,彻底地关上。厅堂非常暗,楼梯更暗。

上到二楼,从顶上的天窗透进一点微光。公寓各户的大门排成一排,这一楼共有四户,静静悄悄,无声无息。2C门口摆着一瓶牛奶。

上到三楼,她停了一会儿。3B的门里有音乐声,也听得见说话声。她鼓起勇气敲门,再敲。门开了,音乐声迎面冲上来,是下午播送交响乐的时间。“你好,”她礼貌地对站在门口的女人说。“劳埃斯特太太?”

“对。”女人穿着家居服,脸上带着隔夜的妆。

“可不可以打扰你一两分钟?”

“可以。”劳埃斯特太太纹丝不动地说。

“是关于哈瑞斯先生。”

“什么哈瑞斯先生?”劳埃斯特太太直截了当地说。

“杰姆士·哈瑞斯先生。之前向你们租房子的那位先生。”

“喔,天哪,”劳埃斯特太太说。她总算睁开了眼睛。“他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想跟他联络。”

“喔,天哪,”劳埃斯特太太又重复一遍。这次她把门开大了些,说:“进来吧。”接着,“洛夫!”

屋子里,整间公寓仍旧充满了乐声,沙发上,椅子上,地板上,摊着还没整理完的手提箱。角落餐桌上散着吃剩的餐点,年轻男人坐在那里,有那么一会儿感觉上很像杰米,他站起身走过来。

“什么事?”他说。

“劳埃斯特先生,”她说。乐声太大,谈话有些困难。“楼下管理员告诉我说,杰姆士·哈瑞斯先生曾经在这里住过。”

“没错,”他说,“如果他是叫这个名字的话。”

“你们不是把公寓租给他住吗?”她吃惊地说。

“我对他一无所知,”劳埃斯特先生说,“他是桃蒂的一个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劳埃斯特太太说,“根本不是我的朋友。”她走到餐桌旁,把花生酱抹在一片面包上。她咬了一大口,挥着那片抹了花生酱的面包对她先生含混地说,“不是我的朋友。”

“是你在上次那个什么聚会上把他带回来的,”劳埃斯特先生说。他把收音机旁一张椅子上的手提箱拨开,一屁股坐下来,再从地板上捡起一本杂志。“我跟他从头到尾没说过十句话。”

“是你说租给他没关系的,”劳埃斯特太太说完又咬了一大口面包,“你从头到尾也没反对过啊。”

“对你那些朋友我从来都不说什么。”劳埃斯特先生说。

“如果他真是我的朋友,那你的话可多了,绝对,”劳埃斯特太太没好气地说。她再咬一口面包,说,“相信我,他的话可多了。”

“我听够啦,”劳埃斯特先生越过那本杂志说,“够啦。”

“看到没。”劳埃斯特太太拿抹了花生酱的面包指着她丈夫,“就这副样子,一天到晚就这副样子。”

一片静默,只剩下劳埃斯特先生身旁的收音机里继续狂吼的音乐声,她开口说话了,她怀疑乐声这么大,究竟能不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他走了吗?”

“谁?”劳埃斯特太太从花生酱的罐子上抬起头来。

“杰姆士·哈瑞斯先生。”

“他?应该是今天早上走了吧,在我们回来之前。没留下任何东西。”

“走了?”

“所有的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我早告诉过你了,”她对劳埃斯特先生说,“我早告诉过你说他会把一切都照管得很好的。我就说嘛。”

“算你走运。”劳埃斯特先生说。

“每样东西都在原来的位置上,”劳埃斯特太太说。她挥着手里的花生酱和面包,“跟我们走的时候一模一样,没动过。”她说。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完全不知道,”劳埃斯特太太开心地说,“不过,就像我说的,他把所有的东西都照顾得好好的。怎么?”她忽然发问,“你在找他?”

“非常重要的事。”

“很抱歉他不在这儿。”劳埃斯特太太说。见访客转身要走,她礼貌性地上前一步。

“说不定管理员见过他。”劳埃斯特先生对着那本杂志说。

门在她身后关上,走廊又一片黑暗,只是收音机的音量变弱了。当她快要走到最后一阶楼梯的时候,劳埃斯特太太冲着楼梯井嚷着:“我要是见到他,会跟他说你在找他。”

我该怎么办呢?她想着,现在她又回到街上。回家是不可能了,少了杰米,不知道他在哪里。她站在人行道上站得实在太久,引得对面窗口的一个女人转身叫屋里的某个人过来看看究竟。最后,凭着一股冲动,她走进公寓大楼隔壁的简餐店,店的位置跟她住的公寓位在同一边。有个矮小的男人靠着柜台,在看报。她走进店里,他抬起头,走到柜台前招呼她。

隔着放冷盘肉和起司的玻璃柜,她胆怯地说:“我想要找住在隔壁公寓里的一位先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

“你怎么不问那里的人呢?”男人眯着眼睛打量她。

一定是我没有买任何东西的缘故,她心里想着,嘴里说:“不好意思。我问过他们了,可是他们都不知道。他们说他好像今天早上离开了。”

“我不知道你要我做什么,”他说着,稍微退回到看报的位置,“我在这里不是专门监视隔壁那些进进出出的人。”

她立刻说:“我只是以为你或许会注意到罢了。他应该有经过这里,差不多快十点的时候。他很高,经常穿一套蓝色西装。”

“穿蓝色西装经过这里的人每天有多少,你知道吗,女士?”男人问她。“你以为我整天没事干——”

“对不起,”她说。走出店门的时候,她听见他说:“搞什么东西。”

她走到转角,心想,他一定是走这条路,去我家就得走这条路,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她试着想象,杰米会在哪里过马路呢?他属于哪一类人呢——他会不会直接从他的公寓前面走过去,随意从人行道穿过去,在这个转角?

转角有个书报摊,说不定他们见过他。她赶紧走上前,等一个男的买完报纸,一个女的问完路。等到书报摊的男人看向她,她才说:“不知道你在今天早上十点左右有没有看到一个很高的、穿蓝西装的年轻人走过这里?”男人只是看着她,瞪大了眼睛微微张着嘴,她想,他八成以为这是开玩笑,要不就是在耍什么花招。她急切地说:“是很重要的事,请你相信我。我不是在开玩笑。”

“我说,这位女士,”男人开口了,她急着说:“他是个作家。他很可能在这里买过什么杂志。”

“你找他干吗?”男人问。他看着她,含着笑,她发觉又来了一个男的等在她后面,摊商的笑脸所面对的对象也包含这个男的在内。“算了,”她说,可是摊商却说:“你听着,也许他有经过这里。”他的笑里有“我知道怎么回事”的意思,他两眼越过她的肩膀,望着她身后的那个男人。她猛然惊觉自己身着这套太过年轻的印花洋装,立刻把大衣外套拉拢起来。摊商说话了,似乎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现在我也搞不太清楚了,不过,好像吧,今天早上或许是有那么一个很像你那位朋友的先生走过。”

“十点左右?”

“十点左右,”摊商赞同。“高高的,穿蓝西装。很平常啊。”

“他往哪个方向?”她急切地问,“住宅区?”

“住宅区,”摊商点点头,“他往住宅区走。没错。你需要什么,先生?”

她退后,手拢着大衣。站在她后面的男人侧过头看她一眼,再跟那个摊商对视。她正在迟疑要不要给摊商一点小费,这时两个男人开始大笑,她头也不回地冲过了马路。

住宅区,她想,好吧,她开始往这条大路上走,边走边想:他大可不必走这条大路,往住宅区,他只要走过六个街口,转个弯就到我住的那条街了。走了大约一个街口,她经过一间花店,橱窗里摆着婚礼的花饰,她想着,今天毕竟是我结婚的大日子,或许他会买些花给我吧,于是她走了进去。店主从里面迎上来,满面笑容,不等他开口,也不给时间思考她是不是来买花,她就说:“非常重要的事,我必须跟今天早上可能在这里买过花的一位先生联络,非常非常重要。”

她停下来喘气。店主说:“是的,不知道买的是些什么花?”

“我不知道,”她吃了一惊。“他从来没有——”她停住,接着说,“他是一位个子很高的年轻人,穿蓝色西装。大约十点钟的时候。”

“我明白,”店主说,“呃,这,我恐怕……”

“这非常重要,”她说,“当时他可能很赶,”她补上一句,希望有所帮助。

“好,”店主说。他笑得很亲切,一整排的小牙齿全部展现出来。“给一位女士,”他说。他走到柜台打开一本大本子,“送去的地点是?”他问。

“啊,”她说,“我想他不会叫人送去。你知道,他是要来——反正就是,由他自己带走的。”

“这位女士,”店主说——很明显地,他被惹火了,他的笑容变得很勉强,继续说:“不瞒你说,我一定要有一些东西才能够推测……”

“请你无论如何再回想一下,”她在恳求。“他很高,穿一套蓝西装,就在今天早上十点钟左右。”

店主闭起眼睛,一根指头按在嘴上,用心地想,然后摇摇头。“没办法,”他说。

“谢谢你。”她失望地说,开始往门口走,这时候店主忽然用尖锐兴奋的语气说:“等等!等一下,这位女士。”她转身,店主又想了一会儿,说:“是不是菊花?”他带着疑问的眼神看着她。

“喔,不是,”她说,声音有些发抖,停了半晌才继续。“不适合这样一个场合,绝对不适合。”

店主抿起嘴唇,冷冷地别开视线。“我哪会知道那是什么场合,”他说,“不过我几乎可以肯定,你问起的那位男士今天早上来过,而且买了一打的菊花,直接取货。”

“你确定?”她问。

“很确定,”店主加强语气,“绝对就是这个人。”他笑得灿烂,她也笑了笑说:“好,非常感谢。”

他陪她走向门口。“需要漂亮的胸花吗?”他们穿过店面的时候,他说,“红玫瑰?栀子花?”

“谢谢你的帮忙。”她在门口说。

“戴上花的女士都特别的漂亮,”他低下头对她说,“要不,兰花?”

“不必了,谢谢你。”她说。“希望你找到你那位年轻的男人。”他说,同时还附带一声很下流的怪声。

她走在街上想,每个人都觉得这身打扮很怪;她下意识地把大衣外套拉得更紧,那身印花洋装露出来的只剩下裙摆磨蹭的声音。

转角有个警察,她想,怎么不去问警察呢——人失踪了就该去找警察。接着又想,我怎么那么笨啊。她脑子里立刻出现一个画面,她站在警局里,说:“是的,今天我们要结婚,可是他没来。”那些警员,大约三四个人站在那里听她说,看着她,看着她的印花洋装,看着她的大浓妆,彼此看来看去地笑着。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她没办法说:“没错,看起来很蠢,对不对?我梳妆打扮,在这里找寻那个答应来娶我的年轻男人,可是你们知道什么呢?我并不是你们现在看到的这副样子。我有才华,我风趣幽默,我是一位淑女,我有尊严,我有爱,我有女人味,而且我有清楚的人生观,我可以让一个男人心满意足,幸福快乐。我绝对不是,绝对不只是你们现在看到我的这副样子。”

找警察这招显然行不通,如果杰米听到她竟然叫警察追查他的行踪,他会怎么想,那就更别提了。“不行,不行。”她大声说着加快了脚步,有个人经过,停下来回头看了她一眼。

到下一个转角——离她住的那条街还有三个路口——是个擦鞋摊,一个老头坐在一把椅子上几乎睡着了。她停在他前面,等着,过一会儿他张开眼,笑眯眯地看着她。

“是这样的,”她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很抱歉打扰到你,我在找一个年轻人,今天早上十点左右曾经走过这里,你有没有看见他?”接着她又把他的样貌形容了一遍,“很高,穿蓝色西装,带着一束花的?”

她还没说完,老头就开始点头。“我看见过他,”他说,“是你的朋友?”

“是。”她无意识地笑了笑。

老头眨眨眼说:“我记得当时我在想,你八成要去看你的妞儿啦,小伙子。他们全是一个样,都是去找妞儿的。”他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他往哪个方向走的?顺着大路笔直走吗?”

“对,”老头说,“擦了鞋,带着花,穿得整整齐齐,一副急匆匆的样子。你准是有个妞儿啦,我当时就这么想的。”

“谢谢你。”她一面说,一面在口袋里摸索零钱。

“他一定很想跟她见面,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老头说。

“谢谢你。”她再说一遍,那只手空空地离开了口袋。

终于,她首度可以肯定他确实在等着她,她急急忙忙往前走,印花洋装的裙摆在大衣底下晃着,走过三条街,转进她住的街口。她从街角看不见自己的窗户,看不见杰米望着窗外,等着她,接近公寓大楼的时候她几乎用跑的。开楼下大门的时候,钥匙在她手里抖个不停,她朝药妆店里瞥了一眼,想起今天早上曾经在店里慌张地喝着咖啡的样子,几乎哈哈大笑起来。一走到自己的门口,她再也忍不住,“杰米,我来了,我担心死了。”房门还没打开她就脱口而出。

她的小公寓房间等着她,沉默、荒凉,午后的阴影顺着窗子拉得好长。猛然间,她只看到那只空的咖啡杯,心想,他果然在这里等她,接着发现空杯是她自己的,是她今天早上留在那儿的。她找遍了整个房间,包括衣橱,包括浴室。

“我绝对没有看见他,”药妆店的店员说,“我知道,因为我会注意到那些花。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进来过。”

擦鞋摊的老头醒过来又看见她站在面前。“哈啰,又来啦。”他笑着说。

“你确定吗?”她问,“他是不是走这条路?”

“我看着他走过去的,”老头的语气跟着硬起来,“我心想,年轻小伙子去找小妞了,我眼看着他走进那栋屋子。”

“什么屋子?”她不置可否地说。

“就在那儿,”老头说,他倾过身体指着。“就在第二个路口。手上拿着花,脚上穿着擦亮的鞋,去看他的小妞啦。就这么走进了她的屋子。”

“哪一栋?”她说。

“就在第二条街中间一半的地方,”老头怀疑地看她一眼,说,“你究竟想要干吗?”

她几乎用跑的,连一声“谢谢”都没停下来说。她飞快地走到下一条街,从那些屋子外面一户户地看一户户地找,看杰米会不会正巧在看窗外,注意听哪间屋里会不会有他的笑声。

有个女人坐在一栋屋子前面,就着手臂的长度,一来一回地推着一辆婴儿车,很单调的动作。小车里的婴儿睡着了,身体随着婴儿车一来一回地动着。

现在,她的问话越来越顺畅了。“对不起,今天早上十点左右,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年轻人走进这里的一栋屋子?”

有个十二岁大的男孩停了下来用心听着,很认真的轮流看着她们两个,偶尔瞥一眼小车里的婴儿。

“我说,”那女人厌烦地说,“这孩子十点钟洗的澡。我有没有看见什么陌生的男人走过?你说呢?”

“一大束花吗?”男孩拽了拽她的大衣问她。“很大一束花?我看见过他,太太。”

她低下头,男孩大剌剌地对她咧着嘴笑。“他走进哪栋屋子?”她疲累地说。

“你是不是要跟他离婚?”男孩盯着问。

“这样问人家很不礼貌喔。”推着婴儿车的女人说。

“你听我的没错,”男孩说,“我看见他了。他走进去那里。”他指着隔壁的一栋房子。“我跟着他,”男孩说,“他给我两毛五。”男孩装出低沉的吼声:“‘小鬼,今天可是我的大日子啊。’他说。他给了我两毛五。”

她给他一张一块钱的纸钞。“在哪里?”她说。

“顶楼,”男孩说,“他给我两毛五之后我就不跟了。直上顶楼。”他拿着那一块钱钞票退回到人行道上,隔得远远的,伸手逮不到的距离。“你是不是要跟他离婚?”他再问一次。

“他拿着花吗?”

“对啊。”男孩说。他开始尖着声音喊:“你是不是要跟他离婚,太太?你抓住他的小辫子了?”他歪着身体边跑边吼,“她抓住那家伙的小辫子了!”推婴儿车的女人哈哈大笑。

那栋公寓房子的大门没有上锁,外面的走廊没有门铃,也没有住户的姓名。楼梯很窄很脏,顶楼有两扇门。前面一扇应该就是了,门外的地板上有一张皱皱的包装花纸和一条纸彩带,就像一条线索,就像档案追踪游戏的最后一条线索。

她敲门,似乎听见里面有人声,她忽然心生恐惧,要是杰米在里面,要是他来应门,我该说什么呢?刹那间人声好像停止了。她再敲,一片静默,只有些微的笑声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过来。很可能他在窗口就已经看见我了,她想,这是面向大街的前栋公寓,刚刚那小男孩又叫得那么大声。她等着,再敲,但是静默无声。

最后她走到同层楼的另外那扇门前,敲了一下。门顺着她的手势晃了开来,她看见空荡荡的一间阁楼,墙上钉着光秃秃的木条,地板也没有上漆。她走进去,四下看了一圈:屋子里到处都是塑料袋、旧报纸,还有一只破烂的皮箱。有个声音,她猛地发现那是老鼠的声音。忽然她就看到了它,离她非常近,靠着墙壁,邪恶的面孔上一脸的警戒,明亮的眼睛死盯着她。她慌张地逃出来,关上门印花裙摆被勾住了,扯破了。

她知道有个人就在另外那间公寓里,因为她确定她听见了低低的说话声,还有时不时出现的笑声。她回来过许多次,第一个星期她每天都来。早上,在她上班的路上;晚上,在她一个人去吃饭的路上,只是无论她敲了多少次,敲得多用力,从来没有人出来应门。

就像妈妈做的

大卫·透纳,做每件事都很轻巧利落。他从公交车站匆匆地走上他住的那条街。到了转角的杂货店他犹豫着,明明好像要买什么东西。奶油,他终于想起来。今天早上,走去公交站的时候,他就一直叮咛自己要记得买奶油,晚上回家,经过杂货店,千万别忘了买奶油。他走进杂货店,一面排队等候,一面查看货架上的罐头。罐装的猪肉香肠又进货了,还有咸的牛肉丁。一大盘面包卷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时排在他前面的女人走开了,店员转过来招呼他。

“奶油多少钱?”大卫慎重地问。

“八十九。”店员随意地答。

“八十九?”大卫眉头一皱。

“就这个价钱,”店员说。他的视线越过大卫落到下一位顾客身上。

“请给我四分之一磅,”大卫说,“还有六个面包卷。”

拎着包裹回家的路上,他想着,下次我再也不要来这里采买了。好歹他也算是他们的熟客,最起码的礼貌总该有吧。

信箱里有一封妈妈的来信。他把信往面包卷的袋子上一塞,就往三楼走。玛西亚的公寓没有半点灯光,这是这层楼唯一的另外一户住家。大卫转到自己的门口,开了锁,进门先把灯拍亮。今晚,就像每一个他回家的夜晚,公寓里温暖,友善,美好。小小的玄关,整洁的小餐桌,四把轻便的椅子,一碗金盏花靠墙摆着,浅绿色的墙壁是大卫自己粉刷的。再远一些,是小厨房,更远一些,是大卫看书睡觉的大房间,这里的天花板一直令他很头痛,有个角落,灰泥整片整片地往下落,想不出任何补救的办法。大卫总是安慰自己,都怪自己要选择这栋高级住宅所以才会掉漆,反过来说,以他这一点点钱想要在别的地方弄到这么一间有玄关、有大房间、有小厨房的屋子,简直连门都没有。

他把袋子搁在餐桌上,把奶油放进冰箱,面包卷放进面包盒里。他把空袋子折好,收进小厨房的抽屉。然后把大衣外套挂到壁橱里,再走进他自认为是客厅的那个大房间,开亮了台灯。这间房在他的心目中是可爱又迷人的。他向来偏好黄色和褐色,书桌、书架和茶几,全部由他亲自上漆,连墙壁都由他自己动手,甚至为了找寻心目中黄褐色花呢料的窗帘,不惜跑遍整个市区。这个房间令他太满意了:深褐色的地毯搭配暗色的帘子,家具几乎清一色的黄,沙发罩和灯罩都是橘色。窗槛上的一排盆栽给房间点缀了需要的绿色。现在大卫正在为小茶几找一样合适的摆饰,他心里中意的是一只半透明的浅口绿碗,再放上更多的金盏花,只是眼前,在买了那套银器之后,他实在负担不起了。

他只要走进这间房,就觉得这是他有史以来最最舒服的一个家。今晚,像往常一样,他让自己的视线慢慢地扫过整个房间,从沙发到窗帘到书架,脑子里幻想着那只绿碗就摆在小茶几上,他叹口气,转向书桌。他从笔筒中抽出一支笔,从文件格中取出一张整齐的便条纸,开始仔细地写着:“亲爱的玛西亚,别忘了今晚前来吃晚餐。六点整恭候大驾。”他在纸条上签了一个大写的“D”,再从书桌的笔盘上拿起玛西亚公寓的钥匙。他有玛西亚公寓的钥匙,因为每次洗衣工来,或是修理冰箱、电话和窗子的人来的时候,她永远不在家,总得有人让这些人进来,房东不愿意为了那支万能钥匙爬上三楼。玛西亚从来没提过要大卫家的钥匙,大卫也从来没主动给过她;他喜欢只有一支钥匙进得了自己的家门,这支钥匙安全可靠地待在自己的口袋里,这让他有一种很愉悦的感觉,微小的实在感,是唯一进入他温馨小窝的方法。

他让大门敞着,走过暗暗的走廊到达另一间公寓,用钥匙打开门,开亮灯。他不大喜欢走进这间公寓房;这里跟他那里的格局其实完全一样:玄关、小厨房、客厅,这里常常让他想起第一天走进自己那间公寓的感觉,当时一想到有那么多的家务事需要打理,几乎令他濒临绝望。玛西亚的屋里荒凉散漫:一架钢琴,是一个朋友最近给她的,突兀地立在那儿,把玄关占掉了一半,因为小房间太窄,摆在大房间又很不搭调;玛西亚的床铺没整理,一大堆的脏衣服摊在地板上。窗户整天开着,报纸文件吹得一地都是。大卫关上窗子,迟疑不决地踩过地上的各种纸张,然后迅速地离开。他把字条放在钢琴键上,随手把房门锁好。

进了自己的公寓,他幸福满满地开始做晚餐。他在前一天晚上就先做好了一小锅烤肉;大部分还冰在冰箱里,他把它切成薄片,排在缀了香菜的盘子上。餐盘是橘色的,几乎和沙发罩是同一个颜色,他做了一份赏心悦目的沙拉,橘色的盘子上放了莴苣和薄片的黄瓜。他煮上咖啡,切好洋芋片,晚餐准备好了,开着窗子让炸洋芋片的香气也散了出去,他开始摆餐桌。首先,铺桌布,当然是浅绿色。再来是两条干净的绿色餐巾。橘色的餐盘、精致的杯子和托盘都摆在恰当的位置。装面包卷的大盘搁在正中央,还有盐和胡椒罐,长相特别,像两只绿色的青蛙。两只玻璃杯——虽然来自“廉价商店”,可是很细致,杯子周围有一圈绿色的镶边——最后,非常仔细、非常小心放上的,就是那套银餐具了。一点一滴,很温柔的,大卫买齐了一整套的银餐具。起初只买了够两个人使用的,现在他已经增加到四人份了,虽然还不足六人份,缺了沙拉专用的叉子和汤匙。他选择的是一种很宁静很漂亮的图案,随便哪种餐桌都能搭配,每天吃早餐时,他得意的用一把闪亮的银汤匙吃他的葡萄柚,一把细巧的奶油抹刀抹他的吐司面包,一把厚实的小刀敲开他的水煮蛋的壳,还有一支为了他的咖啡而准备的银汤匙,这支汤匙是专门用来加糖的。这套银器有防尘的盒子保护着,摆在专属的高架上,大卫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拿出两个人适用的分量。摆在餐桌上,看来真是无与伦比的华丽——舀糖的小汤匙,吃洋芋和沙拉专用的大汤匙,叉肉的叉子,还有吃派饼的小叉子。摆齐了足够两人份的餐具之后,他把盒子放回到高架上,人往后站,仔细地检视着桌上的每一样东西,他对餐桌的摆设太满意了,闪亮干净。现在他走进客厅开始看他母亲的来信,一面等待玛西亚。

玛西亚到来之前,洋芋已经做好了,这时公寓的门被砰地推开,玛西亚像阵风似的呼啸着闯了进来。她是个高大帅气的女孩,大嗓门,身上穿着一件脏兮兮的雨衣。她说:“我没忘记,大卫,我只是跟平常一样迟到。今天晚餐吃什么?你没生气吧?”

大卫站起来,赶过去接下她的外套。“我留了张字条给你。”他说。

“没看见,”玛西亚说,“还没回家呢。什么东西,好香。”

“炸洋芋片,”大卫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天哪,”玛西亚一屁股坐上椅子,两脚往前撑,手臂往下垂。“我累坏了,”她说,“外面好冷。”

“我回来的时候天变冷了。”大卫说。他把晚餐端上桌,一盘肉,沙拉,一碗炸洋芋片。他静悄悄地在小厨房和餐桌之间来回走动,小心避开玛西亚撑开的脚。“我买了这些银餐具之后相信你还没来过呢。”他说。

玛西亚旋风似地转向桌子,拿起一把汤匙。“好漂亮,”她说,手指沿着汤匙上的花纹摸着。“用这个吃饭心情超好的。”

“可以吃饭了。”大卫说。他为她拉开椅子,等候她入座。

玛西亚随时都很饿,她把肉、洋芋片和沙拉盛到盘子上,也不赞叹那些银器,就开始热情有劲地大吃起来。“每样东西都好漂亮,”中间她只说了一次,“饭菜都好棒,大卫。”

“我很高兴你喜欢。”大卫说。他喜欢银叉拿在手里的感觉,甚至连看着玛西亚把叉子送进嘴里的样子他都喜欢。

玛西亚大动作地挥着手。“我指的是所有的东西,”她说,“这些家具,你住的这个地方,晚餐,所有的一切。”

“这是我喜欢的方式。”大卫说。

“我知道,”玛西亚的口气有些无奈,“应该有人来教教我。”

“你应该把家保持得稍微整齐一点,”大卫说,“起码应该弄个窗帘,把窗子关上。”

“我从来不记得,”她说,“大卫,你真是最最棒的厨子。”她把餐盘推开,满足地叹口气。

大卫开心地红了脸。“我很高兴你喜欢,”他又说一遍,忽然笑起来。“我昨晚做了一个派。”

“一个派。”玛西亚看了他一分钟,说:“苹果的?”

大卫摇摇头。她说:“凤梨?”他再摇头,他已经等不及了,直接告诉她说:“樱桃。”

“天哪!”玛西亚站起来跟着他进了厨房,在他背后看着他从面包盒里小心仔细地取出了樱桃派。“这是你有史以来做的第一个派吗?”

“以前做过两个,”大卫老实地承认,“不过这是做得最好的一个。”

她快乐地看着他切下两大块派饼,分别放在橘色的盘子上,她端着自己的那一份回到餐桌,品尝着派饼,比了一个满意到无话可说的手势。大卫一面吃着派,一面还挑剔地说:“我觉得稍微酸了一点。糖不够了。”

“好得不得了,”玛西亚说,“我喜欢吃很酸很酸的樱桃派。这个其实还不够酸呢。”

大卫收拾好餐桌,再斟上咖啡,当他把咖啡壶搁回炉子上的时候,玛西亚说:“我家的门铃响了。”她打开公寓房门,仔细听,他们两个都听见了她的门铃在响。她按了大卫家的对讲机,开了楼下的门,远远的,他们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一步步地往楼上走。玛西亚让门开着,回来继续喝她的咖啡。“八成是房东,”她说,“我又忘记缴房租了。”脚步声到达最后一层楼梯的时候,玛西亚开口嚷:“哈啰?”她靠着椅背从门口望向走廊。她忽然说:“啊,哈瑞斯先生。”她起身走到门口,伸出手。“进来吧,”她说。

“我只是路过,”哈瑞斯先生说。他是个体型超大的男人,两只眼睛好奇地停留在餐桌上的咖啡杯和空盘子上。“我不想打扰两位用餐。”

“没关系啦,”玛西亚一把拉他进了屋里。“只是大卫而已。大卫,这是哈瑞斯先生,他是我办公室的同事。这是透纳先生。”

“你好。”大卫礼貌地说。那人谨慎地看着他说:“你好。”

“坐下,坐下,”玛西亚说着,拖了张椅子过来。“大卫,也给哈瑞斯先生来杯咖啡好不好?”

“不要麻烦了,”哈瑞斯先生赶紧说,“我只是路过。”

就在大卫拿咖啡杯和碟子,再从银器盒里取出一支银茶匙的当口,玛西亚说:“你喜欢吃自家做的派吗?”

“啊,”哈瑞斯先生羡慕不已地说:“我都已经忘了自家做的派是长什么样子的了。”

“大卫,”玛西亚雀跃地说,“也给哈瑞斯先生切一块派如何?”

二话不说地,大卫从银器盒子里拿出餐刀,再拿出一只橘色的盘子,放上一块派。他对这个晚上的规划其实也不大明确;要是外头不太冷,两个人或许就去看场电影,或者至少可以跟玛西亚聊聊她家里的情况。哈瑞斯先生稳稳当当地坐了下来,大卫默默地把派放在他面前,他在品尝之前,对着那块派看了好一会儿。

“啊,”他最后说,“这才叫做派。”他看着玛西亚,“这才是真正好吃的派啊。”他说。

“你喜欢吗?”玛西亚谦虚地说。她抬起头,隔着哈瑞斯先生的脑袋对大卫笑。“我以前总共只做过两三个派。”她说。

大卫举起手正想要抗议,哈瑞斯先生转过头问他:“你这辈子有没有吃过比这更好的派?”

“我看大卫并不怎么喜欢,”玛西亚使坏地说,“他觉得它太酸了。”

“我喜欢味道酸酸的派,”哈瑞斯先生说。他带着怀疑的眼神看着大卫,“樱桃派本来就该是酸的。”

“无论如何,我很高兴你喜欢,”玛西亚说。哈瑞斯先生吃完最后一口派,喝光了咖啡,往后一靠。“我这次路过真是来对了。”他对玛西亚说。

大卫原本想要赶走哈瑞斯先生的欲望,现在渐渐地变成了同时想要赶走他们两个人;他干净的家,他美好的银器,绝对不是什么交通工具,提供给像玛西亚和哈瑞斯先生这样的两个蠢蛋在这里互相调笑。几乎很粗鲁的,他把玛西亚准备伸手去拿的咖啡杯一把夺走,拿进小厨房,再走回来,一手搭上哈瑞斯先生的咖啡杯。

“不要麻烦了,大卫,真的,”玛西亚说。她抬起头,再露出微笑,仿佛她和大卫合谋在对付这个哈瑞斯先生。“等明天我再来处理吧,亲爱的。”她说。

“对,”哈瑞斯先生说。他站起来,“先别管它们。我们进去换个舒服的地方坐坐吧。”

玛西亚站起来,带领他走进客厅,他们俩就坐在那张坐卧两用的沙发上。“来啊,大卫。”玛西亚叫唤着。

那张漂亮的餐桌上布满了肮脏的碟子和烟灰,这景象令大卫惊呆了。他把盘子、碟子、咖啡杯、银器全部端进小厨房,堆放在水槽里,另一方面,他也无法忍受想象他们两个继续坐在那里的画面,而且黏在盘子杯子上的污垢也渐渐变得更硬了,他系上围裙开始仔细地清洗起来。在他忙着清洗、擦干、存放的这段时间里,玛西亚三不五时地叫唤他:“大卫,你在做什么呀?”或是:“大卫,别忙了,过来坐吧?”有一回她还说:“大卫,用不着把所有的盘子都拿来自己洗嘛。”而那位哈瑞斯先生说:“让他去吧,他忙得很开心。”

大卫把洗干净的黄色杯子碟子放回到架子上——现在,哈瑞斯先生喝过的杯子已经认不出来了。从那一排干净的杯子里,根本看不出哪一只是他用过,或者哪一只曾经沾到过玛西亚的口红印,或者哪一只是大卫在厨房里喝过咖啡的——最后,他把防尘盒取下来,把银器收好。他先把叉子放进小小的凹槽里,每个凹槽各收纳两支叉子——日后,等到整组买齐的时候,每个凹槽就可收纳四支叉子。接下来是汤匙,放进专门放汤匙的凹槽里,一支接一支整整齐齐地叠上去。餐刀按照偶数排列,面向同一边,卡在防尘盒盖上特别设计的带子里。切奶油的小刀,大汤勺和切派饼的刀子也都各就各位,最后大卫终于把这一盒子的华丽盖上,再把盒子放回到架子上。拧干抹布,挂好擦盘子的毛巾,摘下围裙,他收工了,慢慢地走进客厅。玛西亚和哈瑞斯先生亲密地坐在长沙发上,起劲地聊着。

“我爸爸的名字就叫杰姆士,”大卫走进来的时候,玛西亚说,听口气似乎刚好在讨论某个话题。见大卫进来了,她就转过头说:“大卫,你真是太好了,一个人把所有的碗盘都洗完了。”

“没关系。”大卫尴尬地说。哈瑞斯先生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

“我应该过去帮忙的。”玛西亚说。一阵沉默,玛西亚接着又说:“坐下来吧,大卫?”

大卫听得懂这个口气:这是女主人在不知道该对你说什么或者你来得不是时候、来得太早或逗留得太晚的时候,常用的一种口气。这也是他一直想用在哈瑞斯先生身上的口气。

“我跟杰姆士刚好谈到……”玛西亚说到一半忽然停下来大笑。“我们在谈什么呀?”她转过身问哈瑞斯先生。

“没谈什么。”哈瑞斯说。他仍旧盯着大卫。

“是呃。”玛西亚不置可否地拖着声音说。他转向大卫,笑容灿烂,然后又说了一声“是呃”。

哈瑞斯先生从茶几上拿起烟灰缸放到沙发上,搁在他和玛西亚中间。他从口袋掏出一根雪茄,对玛西亚说:“介意我抽雪茄吗?”玛西亚摇了摇头,他慢条斯理地打开雪茄的包装纸,咬掉蒂头。“雪茄的烟味对植物很有好处的。”他边点雪茄边说,声音浓浓糊糊的,玛西亚哈哈大笑。

大卫站起来,一时间他以为自己会开口说:“哈瑞斯先生,很谢谢你的光……”但是,最终,在玛西亚和哈瑞斯先生的注视下,他说出口的却是:“我看我得走了,玛西亚。”

哈瑞斯先生站起来由衷地说:“真是幸会,幸会。”他伸出手,大卫有气无力地握着。

“我看我该走了,”他再对玛西亚说一次,她站起来说:“你这么早就要走真可惜。”

“还有很多事要做。”大卫说,语气真诚到超乎他的预期,玛西亚再次向他微笑,仿佛他们俩是合谋的同党,她走向桌子说:“别忘了拿钥匙。”

叫人吃惊的是,大卫从她手上拿了她公寓的房门钥匙,对哈瑞斯先生道过晚安,走向门口。

“晚安,大卫亲爱的。”玛西亚大声唤着,大卫说完“感谢这一顿奇妙的晚餐,玛西亚。”之后便随手带上了门。

他走上走廊,进入玛西亚的公寓;那架钢琴还是很突兀,纸张文件还是散在地板上,脏衣服还是到处都是,床铺还是没整理。大卫坐到床上,环顾四周。很冷,很脏,他痛苦地想起自己那个温暖的家,模模糊糊的,他似乎听见走廊那头的笑声,还有一把椅子移动的刮擦声。还有,仍旧是模模糊糊的,他听见了他那台收音机的声音。疲倦又无奈地,大卫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一张纸,然后,他开始一张接一张地把它们捡起来。

决斗审判[3]

有天晚上艾蜜莉·强生回到她这间带家具的租房,发现放在梳妆台抽屉里三条最好的手帕不见了,她很确定是谁拿的,也知道该怎么做。她住进这间带家具的屋子大约有六个星期,过去的两个礼拜里,时不时地总会不见几样小东西。有几条手帕和艾蜜莉很少戴的一枚廉价的字母别针,在一元商店买的。还有一次,少了一小瓶香水,整组的瓷器小狗也少了一只。艾蜜莉其实早就知道这些东西是谁拿的,只是今晚她才下定决心该怎么做。她一直迟疑着不去向房东太太抱怨,一方面因为她的损失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另一方面她总觉得自己迟早会想出对付的办法。从一开始她就合理地认为,一个成天待在小公寓里的人最有可能是嫌犯,后来,一个星期天的早上,艾蜜莉晒完太阳,从屋顶下楼来,瞧见有个人从她房间走出来下了楼,她一眼就认出是谁。今晚,她觉得,她知道该怎么做了。她脱下外套和帽子,放下包裹,趁着把一罐墨西哥玉米卷放在电磁炉上加热的时候,她在脑子里复习了一遍准备要说的话。

晚餐后,她锁上房门下楼。她轻轻敲了敲在她正下方那间公寓的门,听见有人说:“进来。”她问一声:“艾伦太太?”便小心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间房,艾蜜莉一进去就发现,几乎跟她的房间一模一样——同样狭窄的床,同样深褐色的床罩,同样浅褐色的枫木梳妆台和扶手椅;衣橱位在房间的斜对面。艾伦太太坐在扶手椅上,大约六十岁。至少比我大上两倍的年纪,艾蜜莉站在门口想着,仍旧是一位优雅的淑女。在开口之前,她犹豫了几秒钟,看着艾伦太太干净清爽的白发,整洁的深蓝色家居服。“艾伦太太,”她说,“我是艾蜜莉·强生。”

艾伦太太放下手边的《妇女居家良伴》,慢慢地站起来。“很高兴见到你,”她很有风度地说,“我见过你,当然,好几次了,我觉得你长得真好看。现在人与人见面的机会太少了,真的。”——艾伦太太迟疑着——“真的太好了,”她接着往下说,“在这样的地方。”

“我也一直都想来看你。”艾蜜莉说。

艾伦太太指指她刚才坐着的那张椅子,“你坐吧?”

“谢谢,”艾蜜莉说,“你坐。我坐床上。”她微微笑着,“我觉得这些家具好熟悉,跟我家里完全相同。”

“真是不好,”艾伦太太说着再坐回原来的椅子上,“我跟房东太太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你把每个房间里的家具全弄成一个样子,人家怎么会觉得自在呢。可是她坚持说这种枫木家具看起来干净而且便宜。”

“已经很不错了,”艾蜜莉说,“你把家具保养得比我的好太多了。”

“我在这里已经三年了,”艾伦太太说,“你才来一个多月吧?”

“六个星期。”艾蜜莉说。

“房东太太跟我谈起过你。你先生在服役。”

“对。我在纽约有一份工作。”

“我先生是军人,”艾伦太太说。她朝梳妆台上的一堆照片指了指,“很久很久以前了,当然。他去世快五年了。”艾蜜莉站起来走向那些照片。其中一张是一个穿着军装,相貌堂堂的高个子男士。另外几张是小孩子的照片。

“他的样子好神气,”艾蜜莉说,“这些是你们的孩子?”

“我没有小孩,挺遗憾的,”老太太说,“这些是我先生的侄子和外甥。”

艾蜜莉站到梳妆台前面,四处看了看。“你也有种花,”她说。她走向窗台,看着那一排盆栽。“我爱花,”她说,“今晚我给自己买了一大束紫菀点缀一下我的屋子。可惜很快就会谢了。”

“就是因为这个我喜欢盆栽,”艾伦太太说,“你怎么不在水里放一片阿司匹林呢?那可以让花保持得更久一些。”

“我对花实在不太懂,”艾蜜莉说,“比方说,我就不知道在水里放阿司匹林这回事。”

“凡是切花,我都是这么做的,”艾伦太太说,“我觉得花可以让房间显得比较亲切。”

艾蜜莉在窗口站了一会儿,望着艾伦太太每天望出去的风景:对面的防火梯,楼下一小段的街道。她做了一次深呼吸,转过身子。“呃,艾伦太太,”她说,“我今天来是有原因的。”

“不只是为了认识我吗?”艾伦太太笑笑说。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艾蜜莉说,“我不想去跟房东太太多说什么。”

“房东太太确实帮不了什么大事。”艾伦太太说。

艾蜜莉转身坐回床上,诚恳地望着艾伦太太,她看到的是一位亲切和气的老太太。“很小的小事,”她说,“有人常常进出我的房间。”

艾伦太太抬起头。

“我掉了一些东西,”艾蜜莉继续,“像是手帕、不值钱的小首饰。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只是有人常常不请自来地进我的房间带走一些东西。”

“怎么会这样?”艾伦太太说。

“你知道,我不想惹是生非,”艾蜜莉说,“只是有人随便进来我的房间。我也没有不见什么太值钱的东西。”

“我明白。”艾伦太太说。

“只是几天前我发现了。上个星期天,就在我从屋顶下来的时候,我看见有个人从我房间里出来。”

“你知道是谁了吗?”艾伦太太问。

“我想我知道。”艾蜜莉说。

艾伦太太静默了好一会儿,“我看你并不想去跟房东太太说这件事。”她终于开口。

“当然不要,”艾蜜莉说,“我只是想制止这件事。”

“我不怪你。”艾伦太太说。

“你知道,这事表示有人有我门上的钥匙。”艾蜜莉语带恳求地说。

“这栋屋子里的钥匙不管谁的房门都能打开,”艾伦太太说,“这里全都是老式的门锁。”

“这件事一定要停止,”艾蜜莉说,“如果不能,我就必须做一些处置了。”

“可想而知,”艾伦太太说,“这整件事太不好了。”她站起来,“我得说声抱歉了,”她接着说,“我现在很容易疲倦,我必须早睡。很高兴你下来看我。”

“我也很高兴终于能见到你,”艾蜜莉说。她走向门口。“希望以后我不会再来打扰了,”她说,“晚安。”

“晚安。”艾伦太太说。

第二天晚上,艾蜜莉下班回来,一对廉价的耳环不见了,外加梳妆台抽屉里的两包香烟。这晚她一个人在屋子里坐了好久好久,思考着。之后她写了封信给她先生,就上床睡了。隔天早上她起床,装扮好了,走到转角的药妆店,她在公用电话亭拨了通电话到办公室,说她病了,要请一天假。她回到家里,在房里坐了将近一个小时,让房门虚掩着,不久她听见艾伦太太的门开了,艾伦太太走出来,慢慢地往楼下走。等到艾伦太太慢吞吞地走到了大街上,艾蜜莉锁上房门,手里握着自己的钥匙,下到艾伦太太的房间。

她想着,我就假装把它当成是自己的屋子吧,万一有人过来,我可以说我走错门了。她开了门之后,有那么一会儿,她仿佛真的是在自己的屋里。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窗帘垂着。艾蜜莉不锁门,她走过去把窗帘拉上去。现在房间明亮了,她环顾四周。她忽然对艾伦太太兴起一种无可言喻的亲密感,她想着,她在我的屋子里一定也是这种感觉。每样东西都朴实整齐。她先看衣橱,衣橱里空荡荡的,只有艾伦太太的蓝色家居服和一两件朴素的洋装。艾蜜莉走向梳妆台。她对着艾伦太太先生的照片看了一会儿,再拉开最上层的抽屉看了看。她的手帕就在那里,整齐地叠着,手帕边上是香烟和耳环。在一个角落里,瓷器小狗稳稳地坐着。每样东西都在这里,艾蜜莉想着,全部放得好好的,排列得一丝不苟。她关上这只抽屉,拉开另外两只抽屉。两只都是空的。她再拉开最上层的抽屉。除了她的东西之外,抽屉里还有一双黑色的棉布手套,在她那一小叠手帕底下是一副白色的手套。有一盒舒洁面纸,一小罐阿司匹林。给她的盆栽植物用的,艾蜜莉想着。

艾蜜莉正在数着她的手帕,忽然一些动静引得她转过身来。艾伦太太站在门口安静地看着她。艾蜜莉握着的手帕掉了下来,她往后退,觉得自己满脸通红,两手发抖。现在,她想,现在她应该把话说清楚了。“你听着,艾伦太太。”她才开始说了一句,停住了。

“是?”艾伦太太温和地说。

艾蜜莉发现自己猛盯着艾伦太太先生的照片在看,长相这样稳重的一个男人,她想着。他们俩必定有过一段幸福的生活,现在她跟我住同样的房间,抽屉里只有我的几条手帕。

“是?”艾伦太太再说。

她要我说什么呢,艾蜜莉想着。面对着这一个气质优雅的人,她能怎么样呢?“我下楼来,”艾蜜莉犹豫着。我的口气也很优雅吧,她想着。“我头痛得厉害,我下楼来想向你借两片阿司匹林,”她说得很快,“我的头实在太痛了,发现你不在家,我想你一定不会介意我进来借拿两片阿司匹林。”

“真叫人难过,”艾伦太太说,“不过我很高兴你觉得已经跟我很熟了。”

“我连做梦也没想过会这样进来,”艾蜜莉说,“只是这头实在太痛了。”

“当然,”艾伦太太说,“我们别再说这些了。”她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艾蜜莉,就站在她旁边,看着她的手经过那几条手帕,拿起那罐阿司匹林。“你只要吃两颗,上床睡一个小时就行了。”艾伦太太说。

“谢谢你。”艾蜜莉朝着门口走去,“你太好了。”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告诉我。”

“谢谢你。”艾蜜莉又再说一次,开了门。她稍停了一会儿,随即转身上楼回自己的房间。

“今天晚一点我会上来,”艾伦太太说,“来看看你好些没。”

村民

克莱伦斯小姐停在第六街和第八街的路口,看着手表。两点十五分,比她想象的来得早。她走进“惠而廉”,在柜台边坐下,把一本《村民》放在柜台上她的皮夹和《巴马修道院》[4]上面。这书她一鼓作气地看了五十页,现在带进带出的只是为了装门面而已。她点了一杯巧克力冰沙,趁店员在准备的时候,她走到吸烟区,买了包凉烟,再坐回饮料柜台,她拆开烟包,点上一支烟。

克莱伦斯小姐大约三十五岁,已经在格林尼治村住了十二年。二十三岁的时候她从北部一个小镇来到纽约,因为她想成为一个舞者,因为每一个想要学舞、学雕塑、学书籍装帧的人都会来格林尼治村,通常都是取得了家人的允许,先到梅西百货公司或是某家书店打工,赚够了钱之后再开始追求他们的艺术之路。克莱伦斯小姐,很幸运的,因为修过速记和打字的课程,在一家焦煤公司担任速记员。现在,经过十二年之后,她在这家公司升职成了私人秘书,赚的钱不但够她住进公园附近一栋相当不错的公寓,还可以给自己买一些漂亮的衣服。她偶尔仍会跟公司里的一个女孩一起去参加舞蹈表演,有时候她给家乡的老朋友写信时喜欢自诩为“打不死的村民”。每当克莱伦斯小姐回想起这一切,她十分庆幸自己在职场上明智的选择,而且在生活上也比在家乡的时候好太多。

穿着一身灰色花呢的套装,领子上别着在村里一家珠宝店买的黄铜饰品,整个人显得既好看又自信,克莱伦斯小姐喝完了冰沙,再看一次手表。她付完账走出来,走到第六街,步履轻快地朝着住宅区走去。她估计得非常正确,要找的房子就在第六街的西边,她得意地站在房子前面,拿这栋建筑跟她现在住的公寓相互比较着。克莱伦斯小姐现在住的是一栋现代化的花砖灰泥洋房;这栋房子是木头的,很老旧,大门看起来非常新,这是唬人的,只要往上看,就看得出这是一栋二十世纪初的老建筑了。克莱伦斯小姐再看一次《村民》杂志上的广告,对照上面的地址,推开大门,走进昏暗的门厅。她找到了劳勃兹的名字和门牌号码,四楼B。克莱伦斯小姐吁口气,开始上楼。

她在三楼楼梯间停下来歇了一会儿,再点一支烟,准备铆足精神进入公寓。上到四楼找到4B的门牌,门上钉着一张打着字的字条。克莱伦斯小姐从大头钉上扯下字条,把它拿到有亮光的地方。“克莱伦斯小姐——”她读着,“临时有事出去一下,三点半回来。请进来参观,不必等我——所有的家具都标了价钱。非常抱歉。南西·劳勃兹。”

克莱伦斯小姐试了试门,没上锁。她手里握着字条,走了进去,带上房门。房间里乱七八糟:装到半满的书籍和文件盒子摊得一地,窗帘垂着,家具上堆满了收拾到一半的手提箱和衣物。克莱伦斯小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窗口,位于四楼,她想,应该看得见景观。但她看到的只有肮脏的屋顶,左边很远的地方,有一栋加盖了屋顶花园的高楼。将来有一天我会住在那里,她边想边转身面对这间房。

她走进厨房,只是一小块壁凹,搁着一台有两个炉心的炉子,炉子底下是一个冰箱,一边是小水槽。大概很少烹饪吧,克莱伦斯小姐想,炉子好像从来没清洗过。冰箱里有一瓶牛奶,三瓶可口可乐,还有一罐吃剩一半的花生酱。都是外食族,克莱伦斯小姐想。她打开碗柜:一只玻璃杯,一个开瓶器。另外一只玻璃杯一定在浴室里,克莱伦斯小姐想。没有咖啡杯:她连早上都不泡咖啡啊。碗柜的门上还有一只蟑螂,克莱伦斯小姐赶紧把柜门关上,走回大房间。她开了浴室的门往里探:一座有脚架的老式浴缸,没有莲蓬头。浴室很脏,克莱伦斯小姐相信浴室里肯定也有蟑螂。

最后克莱伦斯转到那个堆满东西的房间。她把椅子上一只手提箱和打字机移开,摘下帽子和外套,坐下来,再点起一支烟。她已经做了决定,这里的家具她一样也用不上——两张椅子和坐卧两用的床铺是枫红色,克莱伦斯小姐觉得还有一些格林尼治村式的现代感。兼作书柜的小茶几很不错,可惜桌面上有好长一道刮痕,还有好几个玻璃杯的水印子。标价十元,克莱伦斯小姐私下认为,要是这个价钱,她大可以买上一打的新品。或许因为对焦煤公司有那么一点点的厌恶,克莱伦斯小姐自己的公寓全部以米白和浅灰色系为主,一想到屋子里冒出这种发亮的枫红色实在很令她惊吓。她脑子里出现一个画面:一票年轻的村民,逛书店的常客,闲散地靠在枫红色的家具上,喝着兰姆可乐,玻璃杯随处乱放。

克莱伦斯小姐想了想,不如就买几本书吧,可是堆在盒子里的书大多是美术画册之类的。有些书的内页还写了“阿瑟·劳勃兹”的名字;阿瑟和南西·劳勃兹,克莱伦斯小姐想着,一对年轻夫妻。阿瑟是画家,南西……克莱伦斯小姐挪开几本书,看到一本有着现代舞照片的书——南西,她心仪地想着,会不会是个舞者?

电话响了,待在房间另一头的克莱伦斯小姐迟疑了一会儿才走过去接听。她喂了一声,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南西?”

“不是,抱歉,她不在家。”克莱伦斯小姐说。

“你哪位?”男声问。

“我在等劳勃兹太太。”克莱伦斯小姐说。

“喔,”男声说,“我是阿瑟·劳勃兹,是她先生。等她回来的时候请她回话好吗?”

“劳勃兹先生,”克莱伦斯小姐说,“或许你能帮我一个忙。我正在看你们的家具。”

“你是谁?”

“我姓克莱伦斯,希妲·克莱伦斯。我有兴趣买几样家具。”

“喔,希妲,”阿瑟·劳勃兹说,“你觉得如何?东西都保持得很不错。”

“我拿不定主意。”克莱伦斯小姐说。

“坐卧两用的沙发床跟新的一样,”阿瑟·劳勃兹继续,“我刚好有个机会要去巴黎。所以我们才会卖掉这些东西。”

“太好了。”克莱伦斯小姐说。

“南西要回她芝加哥的老家。我们不得不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得把所有的东西出清整理。”

“我明白,”克莱伦斯小姐说,“真的很麻烦。”

“喔,希妲,”阿瑟·劳勃兹说,“南西回来的时候,你跟她谈谈,她会很乐意把详情告诉你的。你绝对不会吃亏上当。我保证这里真的很舒服。”

“我相信。”克莱伦斯小姐说。

“请你转告她回我电话,好吗?”

“没问题。”克莱伦斯小姐说。

她说完再见就挂断了。

她回到座椅上,看看手表。三点十分。我等到三点半就要走人,克莱伦斯小姐想着。她拿起一本有舞蹈照片的书,随意地翻着,一张照片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再翻回到这一页。我已经好多年没看到了,克莱伦斯小姐想着——玛莎·葛兰姆[5]。立刻,一幅二十岁的自己正在练舞的画面出现在克莱伦斯小姐眼前,当时她还没来到纽约。克莱伦斯小姐把书放回到地板上,站起来,抬起手臂。不像从前那么容易了,她想着,肩膀好紧。她横过肩膀低头看那本书,试着调整自己的肩膀,房门有人轻轻敲了一下就打开了。一个年轻的男人——大约就是阿瑟的年纪,克莱伦斯小姐想着——只见他走进来,站在门里,一脸的抱歉。

“门半开着,”他说,“所以我就进来了。”

“是?”克莱伦斯小姐垂下手臂说。

“你是劳勃兹太太?”年轻男子问。

克莱伦斯小姐尽量表现出很自然的样子走到椅子那边,一时并没有答话。

“我是来买家具的,”年轻男子说,“我想看看这些椅子。”

“当然可以,”克莱伦斯小姐说,“每件东西上面都标了价钱。”

“我叫哈瑞斯。我刚刚搬到这里,想要添一些家具。”

“这年头要找合适的东西真不容易。”

“这已经是我看过的第十个地方了。我想要一个档案柜和一张大的皮椅。”

“这恐怕……”克莱伦斯小姐朝着室内比了个手势。

“我知道,”哈瑞斯说,“这年头,谁要是有这种东西,任何人都不肯放手的。我写作。”他加了一句。

“真的?”

“呃,应该说,我很想写作,”哈瑞斯说。他有一张讨喜的圆脸,说话的时候笑得很开朗。“准备找份工作,晚上写写东西。”他说。

“我相信你不会有问题的。”克莱伦斯小姐说。

“这里有人是画家吗?”

“劳勃兹先生。”克莱伦斯小姐说。

“幸运儿,”哈瑞斯说。他走到窗口,“画画多半比写作来得方便。这地方比我那里好多了,”他看着窗口,话锋一转,“我那里墙上只有个小孔。”

克莱伦斯小姐想不出什么话来说,他回转身好奇地看着她。“你也是画家?”

“不是,”克莱伦斯小姐说。她吸一口气,“是舞者。”她说。

他又露出讨喜的笑容,“我早就该想到了,”他说,“在我进来的时候。”

克莱伦斯小姐谦虚地笑一笑。

“太美妙了。”他说。

“很不容易。”克莱伦斯小姐说。

“那是当然。到目前都很顺利吗?”

“不见得。”克莱伦斯小姐说。

“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他说。他四处转了转,打开浴室的门;他往里探的时候,克莱伦斯小姐退缩了一下。他关上门没有说话,再推开厨房的门。

克莱伦斯小姐站起来走到他身边,跟他一起看着厨房。“我不大煮东西。”她说。

“不怪你,有那么多餐馆。”他再关上门,克莱伦斯小姐回到座椅上。“不过早餐我不会在外面吃,没有这个习惯。”他说。

“你自己做早餐吗?”

“我尽量,”他说,“我是史上最差的厨子,不过总好过外食。我最需要的是一个老婆。”他又笑了,开始往门口走。“对这些家具我感到抱歉了。”他说。

“我本来希望找到一两样合适的。”

“没关系。”

“你们都不爱做家务?”

“我们要把所有的东西全部出清,”克莱伦斯小姐说。她迟疑着,“阿瑟要去巴黎了。”她最后说。

“但愿我也能。”他叹息,“好吧,祝两位好运。”

“你也一样。”克莱伦斯小姐说着,慢慢地关上了门。她听着他下楼的脚步声,再看了看手表。三点二十五分。

急匆匆地,她找出南西·劳勃兹留给她的字条,从一只盒子里拿了支铅笔,在字条背后写着:“亲爱的劳勃兹太太——我一直等到三点半。我觉得这里的家具对我都不大合适。希妲·克莱伦斯。”握着笔,她想了一会儿,又加上一句:“你先生来电话,请你回话。”

她收拾起包包,以及《巴马的修道院》和《村民》,关上了房门。门上的图钉还在,她把它撬起来,再把她写的字条钉上去。她转身下楼,走回自己原来的公寓。她的肩膀好痛。

我与R.H.梅西[6]

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孤立我。他们把我在这里唯一讲过两句话的人隔离开来,那是我走到大厅时,主动跟我说话的一个女孩:“你是不是跟我一样很害怕?”我说:“是的。”她说:“我在女用内衣部,你在哪个部门?”我想了一会儿说:“玻璃纤维。”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她说:“喔。好,待会儿这里见。”她走开了,被隔开了,我从此再没见过她。

之后他们不断叫我的名字,我不断朝着他们叫我的地点赶过去,到了那里他们就说(“他们”这次全部换成了穿着套装、剪了短发的年轻美女):“来,跟库柏小姐一起走吧,她会告诉你该怎么做。”那天所有我遇到的女人都叫作库柏小姐。库柏小姐就对我说:“你在哪个部门?”这时我已经知道应该说:“书籍。”她就说:“喔,好,那你是属于这里的库柏小姐。”接着她就叫:“库柏小姐!”于是另外一个年轻美女过来了,前一个美女就说:“13—3138跟你一起。”这个库柏小姐就说:“她在哪个部门?”那个库柏小姐就说:“书籍。”我就离开,再度被隔开。

他们要我上课。最后把我隔在一间教室里,就我一个人在教室里坐着(我被隔离到这种程度),过了好一会又进来了几个女孩,全部穿着套装(我穿的是红色丝绒小礼服),大家坐下来,他们开始授课。他们给我们每人一本梅西在上面题了字的大书,里面都是便笺形式,上面写着(从左到右)“本公司、供参考用、客资编号或客户编号、销售账目编号、发票编号、承办人编号、部门、日期M”。并在M后面画了一道长长的线,供填写先生或太太和姓名,然后再开始“编号、项目、类别、价格、总计”,最底下写着“正本”,然后又再开始“公司、供参考用”,以及“在此贴黄色礼品标签”。我非常仔细地全部看完。不久一位库柏小姐来了,她先跟我们说了一些在梅西工作的好处,再谈到销售账册,那有点像复制的街道地图一类的东西。我用心听了一会,库柏小姐要大家写在小纸片上,我全部是抄邻座那个女孩的。这是工作训练。

最后有人说我们要去一楼,大家就从十六楼下到一楼。我们六人一组,亦步亦趋地跟着库柏小姐,每个人身上都戴了写着“书籍资料”的小牌子。我始终不明白那代表什么意思。库柏小姐说我负责的是特别折价柜台,她给我看一本小书,书名叫作《爱表演的海豹》,似乎是要我销售这本书。我把书看到快一半的时候她回来找我,她说我必须待在我所属的单位。

我对打卡钟非常感兴趣,耗了半小时站在那里打着不同的卡片,很开心,有人进来说我戴着帽子不可以打卡[7]。所以我必须离开,我诚惶诚恐地对打卡钟和它的发言人鞠了个躬,就去查我的置物柜号码,是1773,我的卡钟号码是712,我的保险箱号码是1336,我的现金支付号码是253,我的收款机代号是k,我的收款机钥匙号码是872,还有我的部门号码是13。我把所有的号码都记下来。这是我的第一天。

我的第二天情况比较好。我正式待在一楼。我站在柜台的一个角落,一手扒着《爱表演的海豹》,等候着顾客。柜台领班叫作13—2246,她对我非常好。她放我出去吃了三次午餐,因为她把我的13—6454和13—3141搞混了。午餐后有个顾客上门,她走过来拿起其中一本《爱表演的海豹》,说:“这本多少钱?”我张开嘴,顾客说:“我有折价券,我要把这本书送给我在俄亥俄州的姑妈。折价券的一部分拿来抵这本书的折扣,三毛二,其余的当然算在我的账户。就是这个定价吗?”她一大堆话里只有这一句我记得最清楚。我带着自信的微笑,说:“当然。请你稍候一会儿好吗?”我从柜台底下的抽屉里找出一小张纸:纸上印着大大的字体“一式三份”。我记录下顾客的姓名和住址,她姑妈的姓名和住址,很小心地在印着一式三份的位置写下“一本《爱表演的海豹》”。我再露出笑容,谨慎地说:“一共七毛五分。”她说:“我有折价券啊。”我告诉她在圣诞假期所有的折价券暂时停用,她给我七毛五分,我收下。我在收款机上按了“停售”,把那张一式三份撕掉,因为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

过不久又一位顾客上门说:“有一本安妮·罗瑟福·葛威恩的《他如迅雷般地来》,在哪里?”我说:“在医药类,就在对面,”可是13—2246过来说:“那应该是哲学,是不是?”顾客说是,13—2246又说:“就在这条走道,辞典类。”顾客走开了,我对13—2246说她跟我一样,猜得很不错,她瞪着我说,哲学、社会科学和罗素都归在辞典类。

到目前为止我去了两天,第三天就没去了,因为那晚我下班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下来,袜子被勾破了,门房说我只要去找我那个部门的领班,梅西公司就会给我一双新的袜子。我回公司,找了库柏小姐,她说:“上七楼理赔部,把这个交给他。”她递给我一小张粉色的便条纸,纸头最下方印着“本公司、供参考用、顾客资料、编号或顾客编号、承办人、编号、日期M。”在M后面,她没写名字,而是13—3138。我接过这张粉色的便条纸,随手就扔了。然后我找到四楼,花六毛五给自己买了一双袜子,接着下楼,从顾客出入的门口走出去。

我给梅西公司写了一封很长的信,我把我所有的号码加在一起,再除以11,700,这个数字是梅西公司所有员工的数目。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想念我。

注解:

[1] 拉丁文,这是《高卢战记》中的恺撒说的一句话,英译:The whole of Gaul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2] The Daemon Lover,又称James Harris或The House Carpenter,苏格兰童谣。描述突然消失的男子(即魔鬼)在很久以后回来引诱前女友抛夫弃子随他而去的故事。

[3] Trial by combat或称trial by battle,judicial duel.日耳曼律法规定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以比武决斗的方式解决纷争。

[4] 法国经典小说,作家司汤达1839年的作品。

[5] Martha Graham,1894—1991,美国著名舞蹈家。

[6] Rowland Hussey Macy,1822—1877,美国梅西百货公司的创始人。

[7] 戴着帽子代表还在上班,因此她才被告知不可以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