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饬铳器

戚继光Ctrl+D 收藏本站

练兵实纪-第十一.饬铳器

第十一.饬铳器
  火器收放不如法,临时致药湿线湿,放铳不响者,俱以军法斩首。把总以下,知而不举,及姑息不治者,连坐。因而误事者,一体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