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迪克Ctrl+D 收藏本站

杰森·塔夫纳此时不想回头找凯西,也绝不愿再给希瑟·哈特打电话。他摸了摸上口袋,还有钱,而且还多了张警用通行证。现在,他可以去任何地方。有了这张通行证,整颗星球上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至少,在他们发布全面通缉之前,他可以随便去哪儿,包括南太平洋上那些未开化但仍能让人接受的奇特小岛。在那种丛林密布、蚊虫肆虐之地,他们就算真要搜捕他,也得费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更何况,他手里的钱还足以让他再挪到另一个这样的开阔地儿。

他很清楚自己手里有三张牌:钞票、外表和个性。还有第四张牌:作为六型活了四十二年的人生经验。

一个落脚点。

不过,他心想,要是租套公寓,按照法律要求,管理人员会采集我的指纹,这些指纹会立即传到警察数据中心……如此一来,一旦警察们发现我的ID卡都是伪造的,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找到我。这样不成。

他意识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找个人,且对方已经有一套公寓挂 在名下,有合法的指纹数据 。

这就意味着得再找个女孩。

到哪儿去找这样的女孩呢?他心中自问,答案也同时浮现出来:去最高级的鸡尾酒酒吧。女人就爱往这种地方扎堆。她们打扮得光鲜亮丽,欣赏三人组合演奏不入流的爵士乐,乐手最好都是黑人。

我穿得够气派吗?在巨大的AAMCO [3] 广告牌下,透过红白相间的稳定光源,他审视着身上的衣着。算不上是他最好的衣服,但也不错了,除了有点皱。不过,在鸡尾酒酒吧那种昏暗的环境中,谁会注意到呢?

他招手打了辆车。现在,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飞过城市上流区。这才是他熟悉的世界,至少是最近几年他飞黄腾达,爬到事业巅峰后所归属的世界。

他心想,我得找家去过的、人头很熟的俱乐部。我得认识他们的领班、存衣小妹、卖花小妹……除非他们和我一样,也发生了奇怪的变化。

不过,到目前为止,所有迹象都表明,除了他自己以外,一切都很正常。这是他的境遇。不是大家的。

里诺 [4] 郡悦大酒店蓝狐狸酒吧。他在那儿演过好几场,对酒吧布局了如指掌,那些服务人员更是和他熟得不得了。

他对出租车说:“里诺。”

出租车立即向下俯冲,朝右急转弯,在空中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他整个身体都在享受这个过程。出租车开始提速,进入一条空闲的飞行走廊,速度上限估计达到了每小时一千二百英里。

“我想打个电话。”杰森说。

左手边的车门上自动打开一个暗格,一部可视电话升了起来,话机和话绳都是很华丽的巴洛克风格。

他还记得蓝狐狸酒吧的电话,拨通后,先是听到咔嗒声,然后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声音:“蓝狐狸酒吧,弗雷迪·脑积水今晚有两场表演,分别在八点和十二点。三十美元包含全部费用。观看表演时,有女郎提供服务。为您效劳?”

“你是老好人激皮·迈克吗?”杰森说,“是老好人激皮·迈克本人在说话?”

“是的,我当然是。”一本正经的语调放松了不少,“请问,您老是哪位?”传来一阵热情的笑声。

杰森深深吸了口气,说道:“我是杰森·塔夫纳。”

“我很抱歉,塔夫纳先生。”激皮·迈克听上去充满困惑,“此时此刻,我不能——”

“毕竟很久没去了。”杰森打断他,“你能给我订张桌子吗?对着酒吧前头——”

“蓝狐狸酒吧客满了,塔夫纳先生。”激皮·迈克的声音变得低沉而厚重,“我非常抱歉。”

“一张桌子也没了?”杰森问,“什么价位的都没了?”

“抱歉,塔夫纳先生,一张也没了。”他的声音渐渐消失在极远的地方,“两周后再打给我们吧。”老好人激皮·迈克挂了电话。

沉默。

去他妈的耶稣基督,杰森心说。“老天,”他大声喊道,“该杀的老天。”他不由得咬紧牙关,牙龈的三叉神经传出一波波痛感。

“老大,有何新指示?”出租车发出单调的询问声。

“拉斯韦加斯。”杰森愤愤地说。我得试试德雷克武装酒店的内利耶·梅尔巴酒吧。有阵子希瑟·哈特在瑞典,跟人谈情说爱正欢,那段时间他在这家酒吧可交了不少桃花运。这地方有不少上流社会的妞儿出没,她们好赌,乐饮,爱看艺人表演,钓他们上手。既然蓝狐狸酒吧——以及其他类似的地方——都对他关上大门,为何不试试这地方呢?退一万步说,他又有什么可损失的呢?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靠在德雷克武装酒店楼顶的停机坪上。晚间寒风瑟瑟,杰森冻得发抖。很快,他走上皇室地毯,穿过大厅,走进内利耶·梅尔巴酒吧,里面暖光摇曳。

七点半刚到,他瞥了眼节目单,第一场秀马上开始。弗雷迪·脑积水也会来这儿表演,不过演出时间很短,价格也没那么贵。他没准还记得我,杰森心想,也可能不认得了。既然连希瑟·哈特都认不出我,这世界上恐怕也不会再有人能叫出我的名字了。所以,还是趁早死了这份心吧。

吧台前只有一把椅子还空着,他坐了上去。过了老半天,男招待才注意到他。他点了苏格兰威士忌兑蜂蜜。一小块黄油浮在酒中。

“一共是三美金。”招待说。

“记在我——”杰森马上意识到说错了,他掏了五块钱。

随后,他注意到了她。

和他隔着好几把椅子。他们曾经有过一段故事,他有些年头没见到她了。虽然年纪大了很多,但她的身材还是保养得很好。露丝·雷。有缘千里来相会。

露丝·雷有个特点:她很聪明,从不会让自己的皮肤晒太多阳光。没有什么比阳光更能加速女人皮肤的衰老,这道理可没几个女人明白。在露丝·雷这样的年纪——杰森估计她现在三十八九岁,阳光会让她的皮肤像起皱的皮革一样粗糙。

另一方面,她穿得很得体。衣着很好地衬托了她那完美的身材。真希望岁月能放过她的脸庞……好在她的长发依然乌黑秀丽,清爽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眼帘上的人工睫毛扑闪,脸颊上的紫色条纹发出辉光,仿佛曾在幻境中被老虎的厉爪摸过。

在他记忆里,露丝从未难看过。此时她未戴眼镜,身穿一袭莎丽,色彩炫目,赤着脚,跟过去一样,她把高跟鞋不知踢哪儿去了。露丝·雷,他咀嚼这个名字。自己缝制衣服。有外人的场合,从不戴双光眼镜……我不算外人。她如今还在读“每月一书”吗?她仍对那些无聊小说乐此不疲吗?她喜欢那些以普通而又怪异的中西部小城镇为背景的小说,主题是性罪恶,怎么看也看不够。

这是关于露丝·雷的另一个事实:她从未停止过对性爱的渴求。他记得有一年,不包括他在内,她和六十个男人上过床。在这个纪录还没到达顶峰时,他就趁早抽身了。

此外,她一直以来都很欣赏他的音乐。露丝·雷偏好性感歌唱家、流行民谣,以及甜得发腻的弦乐。有阵子她在纽约的寓所里装了巨大的音响系统,时不时就去闭关,以方便三明治和毫无营养的冒牌冷冻黏滑饮料为生。她能连续四十八小时不停顿地听紫人弦乐的大碟,一张接一张。他向来憎恶这个乐队。

她的这些口味实在是把他给惊到了。因此,对于自己居然是她最爱的歌唱家之一这个事实,他一直感到耿耿。她这种畸形而混搭的音乐品味,他多年来都无法理解。

还记得她哪些事情呢?每天早上几汤勺黄油状维生素E。奇怪的是,这东西竟然对她产生了作用:每一汤勺都让她的性欲有所增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欲望。

他还记得她讨厌动物。这令他联想起凯西和她的猫多梅尼科。露丝和凯西绝对合不来,他心说,不过这又有何干呢?她们永远都不可能见面。

他从椅子上滑下来,端着酒杯,沿着吧台漫步到露丝·雷身边。他并不指望此刻她能认出自己来,虽然她曾一度觉得他魅力难挡……有些事是永远不会变的,在判断和抓住性爱机会这方面,无人能与露丝匹敌。

“嗨。”他打招呼。

露丝·雷抬起头端详他,眼神迷惑,多半是因为没戴眼镜。“嗨,”她用粗哑的波旁威士忌嗓音问道,“你是谁?”

杰森说:“我们几年前在纽约见过。我在《幽灵宝勒》里跑过龙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当时负责剧组的服装。”

“《幽灵宝勒》啊,”露丝·雷继续哑着嗓子说,“另一个时代里一帮同性恋海盗搞起来的剧。”她笑了起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她的乳房被胸罩的钢圈托起来,暴露在外面,微微晃动。

“杰森·塔夫纳。”他回答。

“你记得我的名字吗?”

“哦,当然。”他说,“露丝·雷。”

“现在是露丝·戈门。”她哑声说,“坐吧。”她环顾四周,发现没有空椅子了。“去那边的桌子吧。”她非常小心地从椅子上下来,往空桌子那边走去。杰森拉着她的胳膊,领着她往前走。过了一会儿,经过一小段艰难的导航,杰森总算和她安顿到了桌边,紧挨着坐在一起。

“你从头到脚都那么美——”他开始拍她马屁,但她粗暴地打断了他。

“我老了,”她哑声说,“我已经三十九了。”

“一点也不老,”杰森说,“我都四十二了。”

“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她眼神迷离地盯着手中的半杯马提尼,“你知道鲍勃是干什么的吗?鲍勃·戈门?他是个养狗的,专门养那种高大威猛、吠声震天、毛发很长、耀武扬威的品种。最后都成了冻肉,摞在冰箱里。”她忧郁地抿了口马提尼。忽然,她的脸上泛起一片潮红,转向他说道:“你看上去没有四十二,你看上去正当年!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你应该去拍电视,或者拍电影。”

杰森回答得谨慎:“我上过电视。一点点。”

“噢,对,《幽灵宝勒》之流。”她点点头,“唉,往事如烟,你我都算是失意之人。”

“说得好,我先喝一口。”真讽刺,他心想,自己竟真的有点陶醉了。他呷了口威士忌兑蜂蜜,那块黄油已经溶了。

“我肯定记得你。”露丝·雷说,“你是不是给我看过一张蓝图,太平洋某小岛上的一栋别墅,离澳大利亚有千里之遥,那人是你吗?”

“当然是我。”他撒谎。

“你好像还开着一辆劳斯飞船。”

“一点没错。”这倒是实话。

露丝·雷笑了。“你知道我在这儿做什么吗?你有没有一丁点线索?我在这儿是为了看见,为了遇上弗雷迪·脑积水。我爱上他了。”她低沉的笑声,让他想起过去的时光。“我一直在给他寄便条,上面写着‘我爱你’,他也用便条打发我,上面是打印的话:‘我不想和你纠缠,我自己的事已经够麻烦了。’”她又笑了,干了杯中的酒。

“再来一杯?”杰森举杯。

“不了。”露丝·雷摇头,“我已经不那样喝酒了。有阵子——”她打住话头,脸上现出痛苦的表情——“我猜你大概从未经历过这种事情。我真的不这么认为,瞧你的外表。”

“有阵子怎么了?”

露丝·雷摩挲手里的杯子。“我酗酒无度,从早上九点开始喝。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是让我变得更老。我看上去有五十岁。醉生梦死。你怕什么,什么就来找你。你一酗酒它就找上门来了。在我看来,酗酒是人生最大的敌人。你同意吗?”

“我不是很肯定。”杰森说,“我觉得人生中有比酗酒恶劣得多的敌人。”

“我猜是吧。比如强制劳动营。你知道吗,去年他们还打算把我送进去。我有阵子的确过得很衰,囊中羞涩——那时候还不认识鲍勃·戈门——我在一家储蓄贷款公司上班。有天我收到一笔存款,三四张五十美元的票子。”她沉默了一会,像在反省,“最后,我吞了这些钱,把存款单和信封都塞进了碎纸机。但末了他们还是抓住了我。这是诱捕,是一个圈套。”

“喔。”他说。

“不过——你看,我和老板的关系还不赖。条子想逮捕我,把我送进强制劳动营,乔治亚州那个。要是去了那儿,我铁定要被乡下人轮奸致死。还好他保护了我。我至今都不明白他具体是怎么运作这件事的,反正最后我逃过了这一劫。我欠这个人很多,可之后再没见到过他。总是这样,你永远无法再见到那些真正爱你、帮助你的人,反倒总和陌生人纠缠不清。”

“你把我当陌生人吗?”杰森问道。他心里其实在想,我还记得一件事,露丝·雷,你总是住叫人咋舌的豪华公寓。不管你和谁结婚,你都绝不会亏待自己。

露丝·雷看他的眼神带着责问。“没有。我把你当朋友。”

“谢谢。”他伸出手掌,将她干燥的手握在掌心,握了一秒钟,然后马上在最恰当的时刻放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