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曰:“爱民而已。”
文王曰:“爱民奈何?”
太公曰:“利而勿害,成而勿败,生而勿杀,与而勿夺,乐而勿苦,喜而勿怒。”
文王曰:“敢请释其故。”
太公曰:“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则与之;俭宫室台榭,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官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己物。此爱民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