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亨利·詹姆斯Ctrl+D 收藏本站

当时,我并没有不等下文便离去,我整个人惊呆了,好像被施了定身法,挪不动步子。难道说布莱庄园有个“秘密”——“奥多芙的神秘”[1]式的秘密,或者有个关在无人知道的地方的不可告人的疯子亲戚[2]?我说不出究竟将这件事翻来覆去考虑了多久,或者说,不知道在惊奇、恐惧和惊慌中我站在原地待了多久。只记得,当我再次走进府邸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在这期间,我一定被激动不安的情绪主宰、驱使着,所以我一直在原地打转,足足走了三英里路。然而,恐怖才刚刚开始,今后我将面对的更为恐怖之事必将汹涌而来,相形之下,这不过是人世的几分心寒之感而已。事实上,那天最特别的地方——如同此后发生的情形一样特别——是在大厅里,我见到格罗斯太太时猛然意识到的事情。先前的景象又一幕幕浮现在我的眼前,进屋后我看到,大厅那镶着白色嵌板的宽敞空间,在灯光映照下分外明亮,墙上挂着一幅幅肖像画,地上铺着红色地毯,看到我的伙伴大惊失色的样子,我立刻明白,她在盼着我回来。我跟她交谈起来,她完全是诚心诚意,我的出现使她的焦急一扫而空,从她的表情来看,她对于我即将要讲的这次意外事件一无所知。我事先完全没有想到,她宽慰的笑容会使我欲言又止,我又思量了一下所见之事的严重性,发现自己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提及此事。在这个过程中,最稀奇的是,尽管我已经开始感到真正的恐惧,但是出于爱护朋友的本能,我不想让她也担惊受怕。于是,在那里,在那个令人愉快的大厅里,在她的注视下,我出于某种一时无法说清的原因,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并没有把事情告诉她,而是为自己的迟归找了个含糊的借口,谎称夜色优美,露水沉重,弄湿了双脚,所以耽搁了些,之后我便尽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样一来,事情就完全不同了。许多天过去了,这事更是成了未解之谜。我每天抽出几个小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仔细思考,有时甚至在工作的时候也忍不住去想。虽然我还没紧张到无法忍受的地步,却很担心将来会发展到那一步。对于那个我不知为何格外关切的不速之客,我反复琢磨,但仍然想不通。不久我便发现,这个家里的任何复杂问题,我无须调查盘问,都能搞清楚。我所受到的惊吓肯定使我的全部感官变得更加敏锐了。经过三天严密的观察,我确信自己既没有被仆人们欺骗,也没有成为他们耍弄的对象。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周围的人并不知情。只有一个猜想合情合理:有人放肆得近乎出了格。我每次躲进房间,锁上门,总是反复这样告诉自己。我们大家已经受到了一次侵扰,某个无耻的游客,出于对古老府邸的好奇,趁没人发现的时候偷溜了进来,从最好的角度饱览了这里的景色,又像他来时那样溜了出去。他当时肆无忌惮地盯着我,也不过是他行为放肆、不检点罢了。所幸的是,我们总算不会再见到他了。

我承认,在我心中,最好的事情便是我那迷人的工作,没有比这更有意义的事了。我心爱的工作就是能和迈尔斯、弗罗拉朝夕相处,而最让我热爱它的原因是,即使在烦恼的时候,我也能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将一切麻烦抛之脑后。我的两个小学生天真可爱,常常给我带来无比的快乐,回想起当初自己那种毫无根据的担心,我真是颇感诧异。一开始我以为当家庭教师可能会单调乏味,心中难免会有反感。现在看来,这份工作既不单调,也不枯燥,每天的生活都是那么美好,让人怎能不对工作着迷呢?这里既有育儿室里的浪漫气氛,又有教室里的诗情画意。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只学习小说和诗歌,我的意思是,我无法用别的字眼表达出那两个学生激发出的乐趣。我只能这么说,同他们在一起,我并没有觉得日子渐渐平淡,而是常常有崭新的发现。这对一位女教师来说可真是个奇迹:当过教师的姐妹们可以给我做证!但是,毫无疑问,有一个方面我却没有任何新发现,即迈尔斯在学校的行为如何,我心中仍是茫然。我发觉,没过多久,面对这个谜团,我已经没有一丝痛苦。也许这样说更接近事实——他自己什么也没说——却让问题得到了澄清和解决,他让整个指控显得荒谬至极。端详着他天真无邪粉红色的小脸,我得出了结论:他不过是太善良、太正派了,与那狭小可恶、肮脏龌龊的学校格格不入罢了,他已为此付出了代价。我敏锐地认识到,一个卓尔不群、品学兼优的学生,难免会引起大多数人的嫉妒,让人怀恨在心,甚至那些头脑糊涂、心术不正的老师和校长也难辞其咎。

两个孩子都很温顺文雅(这是他们唯一的瑕疵,但迈尔斯绝没有因此而显得娘娘腔),这使他们——我该怎么说呢——对一切淡然处之,不悲不喜,让人也没有理由去惩罚他们。两个孩子就像传说中挥着翅膀的小天使,在道德上简直纯洁无瑕!我记得,与迈尔斯相处时,我觉得他根本没有任何前科。我们总是以为孩子在各方面都是弱者,然而在这个俊美的小男孩身上,有些异常敏感的东西,可他又异常快乐,比我以往见过的同龄孩子都要突出,仿佛每一天对他而言都是新的开始。他似乎从未受过半点痛苦的折磨,我认为这恰好证实了他从未受过处罚。如果他之前做过坏事,必然会受到惩罚,而我就能从他的反应中窥见端倪——从他的创伤和羞耻中发现蛛丝马迹。然而,我根本什么也没有发现,所以他就是天使。他从来不说他的学校,也只字未提任何一位同学或老师;而我,由于对他们有太多反感,于是也缄口不言。当然,我的确是被迷住了,可最诡异的是,尽管我当时就清楚自己着了魔,可还是心甘情愿地上钩。对于任何痛苦,这都是一剂解药,而我的痛苦非止一桩。那些日子,我接连收到家里寄来的让人心烦的书信,家里的日子很不好过。但是有这两个天使般的孩子跟我做伴,世上还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我常常在工作之余,独自休息的时候,反复追问自己。他们的天真可爱着实让我心醉神迷。

言归正传,某个礼拜天,下起了暴雨,一下就是好几个小时,看样子不能去教堂做礼拜了。因此,天快黑的时候,我和格罗斯太太商量好,要是傍晚天气好转,就一起去参加晚祈祷。幸亏雨停了,于是我便收拾打扮,准备出门。我们要穿过公园,沿着那条好走的路走到村里,总共大约要二十分钟。我走下楼梯,到大厅里和格罗斯太太会合,却忽然想起了我的手套。那副手套需要再缝上三针,先前趁孩子们吃茶点的工夫,我已经缝好了。因为是礼拜天,所以破例让他们在大人用餐的房间里吃了茶点。那间餐厅寒冷又整洁,像是一座用红木和黄铜打造的庙宇。我的手套就落在那儿了,于是我转身进去找。天色已渐渐灰暗,不过下午的光线还盘桓未尽,刚到餐厅门口,在一把靠近紧关着的大窗户的椅子上,我认出了要找的东西。然而,就在这时,我突然意识到窗外有个人正直勾勾地往屋里看。当时我再走一步就能进入房间,只是瞬间一瞥,屋里的情况便尽收眼底。那个直直向房中窥视的人,就是塔楼上的那个人。他这样再次出现,虽不能说他的形象更为清晰,因为那是不可能的,然而,却更接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比上次近了一大步,因此见到他时,我不由得屏住呼吸,周身发凉。他就是那个人——就是那个人,而且这回和上次一样,只能看见他腰部以上。餐厅在府邸的一楼,但窗户却并未落地,所以我看不到他站的露台。他的脸贴近玻璃,奇怪的是,虽然这次我看得更清楚,可上次的印象却在脑海中更加清晰了。他只逗留了数秒——时间很短,却足以让我确信他也看见并认出了我。我仿佛盯着他看了好几年,并且一直都认识他。然而,这次发生了一件上次没发生的事情。他的目光盯着我的脸,穿过玻璃,穿过整个房间,像上次一样深邃执着,但却有片刻离开了我。我跟随那目光在别处一一停留。刹那间,我恍然大悟,他到这儿来并不是为了我。他来是为了别的什么人!于是加倍的震惊袭上我的心头!

这闪电般的醒悟——因为是在恐惧中的醒悟,使我心潮澎湃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我站在那儿,心中突然涌起、激荡着一股责任感和勇气。我说勇气,是因为我已经把所有的疑惧都抛得远远的。我跃出房间,奔到大门口,接着走上那条甬道,沿着露台全力冲过去,转过墙角,视野顿时开阔了。但此时却空空如也——我的那位不速之客消失了。我停下脚步,松了口气,差点瘫在地上,我打量着四周——想给他点时间等他再次出现。我说给他时间,可究竟是多久呢?如今,我已无法确切地说出这个过程持续了多久,我当时大概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但肯定不像我感觉的那么长。露台及整个周围,草坪和草坪后面的花园,猎场中我目之所及之处,四下无人,都空空荡荡的。那里有很多灌木丛和大树,可我清楚地记得,我认为他绝不会藏在那里。如果他在那儿,则必然躲不过我的目光。认定了这一点,我并没有进屋,而是凭着直觉朝那扇窗户走去。恍惚中,我觉得自己应该在他站过的地方体会一下。我确实这么做了,把脸贴在玻璃上,像他那样朝屋里看。就像是为了让我弄清楚当时他看到了什么,在这时,格罗斯太太出现了,她同我刚才一样,从大厅走进了房间。于是,先前那一幕便在我眼前重演。格罗斯太太看见了我,正像我看见那个偷窥者;她像我一样突然刹住脚步,我也让她吃了一惊。她的脸吓得煞白,我不禁自问当时自己是否也面如死灰。她睁大眼睛,愣了一会儿,之后沿着我走的路退了回去。我知道这时她已经平静下来,正绕路出来找我,马上就能见到她。我留在原地没动,一边等一边琢磨着几件事。不过,在此我只想提一件事:我在纳闷她为什么会吓成那样。

[1]指英国女作家安·拉德克利夫(Ann Radcliffe, 1764—1823)于1794年创作的哥特小说《奥多芙的神秘》(The Mystery of Udolpho),讲述了女主角被囚禁在一座阴森神秘、鬼影幢幢的城堡中,期间发生了许多恐怖怪异的故事。

[2]指的是《简·爱》中男主角罗切斯特的精神失常的妻子,被囚禁在阁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