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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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皮医不了肚子饿哟,

朝朝雨雨又风风。

——《第十二夜》 [36]

凯莱布·高思提到的那笔交易,是在布尔斯特罗德先生和乔舒亚·李格·费瑟斯通先生之间进行的,它涉及的是属于斯通大院的田地,双方已为此交换过一两次信件。

书写的后果,谁也说不清楚。一份文件若是刻上石板,尽管面朝下躺在沙滩上,给人遗忘了几个世纪,或者“在兵荒马乱中给踩在地下,默默无闻地度过了许多次浩劫”,有朝一日发掘出来,说不定古代某些帝国传说纷纭的事件——这个世界显然是散布流言蜚语的好场所——如弑君篡位的内幕,宫闱艳史的秘密,便会真相大白。这种情形在我们渺小的一生中,也是屡见不鲜的,只是规模小得多罢了。正如一块石头世世代代给乡下佬踹在脚下,一旦给学者看到,却可能成为揭开某些秘密的奇妙线索,经过他的考证,终于靠它确定了入侵的日期,解开了宗教的谜底,一张写了字的纸也是这样,它一直默默无闻,只是用来包东西,塞漏洞,最后落到一双富有经验的眼睛下,却变成了一场灾难的开端。对于从太阳上观察天体演变过程的尤利尔 [37] 来说,前者与后者同样都是巧合。

作过这番崇高的比较之后,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请大家注意市井小人的活动了,他们的骚扰固然不能得到我们的欢心,有时对事物的进展却能发生重大的决定作用。当然,如果能使他们的数目减少一些,或者想方设法,不让他们轻易得到生存的机会,那就好了。从社会的角度而言,大家公认,乔舒亚·李格是多余的。但是像彼得·费瑟斯通那样的人,他们得不到合乎需要的自己的复制品,又不肯耐心等待,自然只得胡乱弄一个来滥竽充数。现在这份拷贝便是这样,在外形上他更像他的母亲,这种具有蛙形容貌的女性,加上颜色鲜艳的面颊,丰满美好的身材,在某些情人眼里,是非常富有魅力的。这结果有时便是生出一位蛙形容貌的男性,自然,这样的男子是不会得到文明人士的欢迎的。何况他的突然露脸,打破了别人的许多美梦——这正是一个社会累赘所能表现的最卑鄙的方面。

但是李格·费瑟斯通先生尽管具有一切下贱特征,他头脑清醒,滴酒不沾。一天从早到晚,他总是衣冠楚楚,打扮得漂漂亮亮,而且冷若冰霜,不愧像一只青蛙,老彼得生前想到有这么一个儿子,他几乎比自己更会盘算,还比自己冷静得多,便常常暗中格格发笑。我还得补充几句:他对自己的指甲特别关心,一丝不苟;他还希望娶一位知书识礼的闺阁千金(具体人选尚未确定),她既要容貌出众,又得出身于殷实的中产阶级家庭,具有无可非议的社会关系。总之,他的指甲和礼数,可以与最体面的绅士媲美,尽管他的教养有限,只是在一个海港的中等商行里当过职员或会计之类的职务,但他的抱负也不过如此。他认为费瑟斯通家的人都是乡巴佬,头脑简单,无知无识,而他们则认为,他只是在一个港口市镇上“教养大的”,是一个不登大雅之堂的怪物,他们的哥哥彼得竟有这么一个儿子,而且还要继承他的财产,这真是咄咄怪事。

从斯通大院镶护壁板客厅的两扇窗口向外眺望,它的花园和石子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清洁整齐,李格·费瑟斯通先生这会儿便站在客厅里,反抄着双手,俨然一副主人的架势,凝视着这片地方。不过很难确定,他面对窗外是为了想他的心事,还是不愿理睬站在屋子中央的那个人,那人两条腿叉得开开的,两只手插在裤兜里,从各方面看,他都与阔绰、冷漠的李格正好相反。他显然已快满六十岁,脸色血红,须发丛生,毛茸茸的鬓髯和浓密卷曲的头发已有不少变得灰白。他身板结实,使那套破旧衣服的接缝显得岌岌可危。这是一个装模作样、爱吹法螺的家伙,哪怕在放烟火的热闹场合,他也希望成为众人注目的中心。别人在台上演戏,他在台下看戏,可是他却认为,他的评论比演戏本身更引人入胜。

他名叫约翰·拉弗尔斯,有时为了开玩笑,他在签名后面要加上一个头衔:“W.A.G.” [38] ,一边写一边说,他有个老师,是芬伯里人,名叫列奥纳德·兰姆,总要在名字后面写上“B.A.”,因此他拉弗尔斯出了个主意,把那位著名的校长称为Bа兰姆。以上所说,就是拉弗尔斯先生的外表和精神状态,这两方面都带有当时行商客店小房间的那股霉味儿。

“那好吧,乔舒,”他用瓮声瓮气的嗓音开始道,“你不妨从这个角度想想:你可怜的母亲年纪越来越大了,现在你成了财主,该让她过几天舒服日子才对。”

“只要你还活着,我不干。你不死,她怎么也过不了舒服日子,”李格回答,口气冷漠,傲慢,“我给她的,都会落进你的腰包。”

“你恨我,乔舒,这我知道。那么好吧,男子汉大丈夫,不必转弯抹角,你给我小小一笔钱,让我可以像像样样开个店铺,我再也不来麻烦你。现在烟草生意正在兴旺时期。要是我再不好好做,我就不是人了。为了我自己,我也得像跳蚤叮在羊身上一样,抓住它不放。我要永远守住这个买卖。这样,你可怜的母亲就可以过好日子了。我不会再像以前那么荒唐——都已经五十五出头的人啦。我也希望有个好好的家,安居乐业。只要我把心思完全用在烟草生意上,我还是有不少办法和经验的,像我这样的人在别处一下子还找不到呢。我不想一次又一次来麻烦你,就这一次,咱们把什么都办个了结。乔舒,你想想吧,大丈夫一言为定,也让你母亲从此不再操心,安安稳稳过太平日子。说真的,我始终是爱我的老太婆的!”

“你讲完没有?”李格先生无动于衷地问,眼睛仍望着窗外。

“是的,我讲完了。”拉弗尔斯说,从前面桌上抓起帽子,跟演说家似的,把它一挥。

“那好,你听我说。你讲得越多,我越不相信。你越是要我做一件事,我越是有理由绝不做这件事。我小的时候,你踢我,有好吃的东西,你一人独吞,不让我和母亲尝一口,你以为,这一切我都忘记了吗?你跑回家来,总是把什么都变卖一空,拿了钱一走了事,把我们丢下不管,你以为我也忘记了吗?我恨不得看到你给绑在大车后面,挨一顿鞭子。我的母亲在你眼中是个傻瓜,她没有权利给我找一个继父,因此她受到了惩罚。她会拿到她每周的津贴,其他我什么也不给,而且如果你敢再跨进这栋房子,再到这一带乡下找我,我就取消那笔津贴。下一次我再看见你踏进这儿的大门,我就用狗和赶车的鞭子把你轰走。”

李格讲到最后一句,蓦地旋转身子,睁大那对结了一层冰的眼睛,瞪着拉弗尔斯。两人怒目相向,就跟十八年前一样,那时李格只是一个最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可以任意拳打脚踢,拉弗尔斯则是身强力壮的阿多尼斯 [39] ,酒吧间和大饭店的座上客。但是现在位置变了,李格占了上风,要是有人听到这一席话,也许以为,拉弗尔斯只得像一只丧家狗,溜之大吉了。其实不然,他扮了个鬼脸,这是他赌钱输了以后照例有的表情,然后堆起笑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白兰地瓶子。

“得啦,乔舒,”他说,装出甜言蜜语的口气,“给我一点白兰地,再给我一枚金币,让我作回家的路费,我这就走。一言为定!你放心,我会走得比子弹还快!”

“听着,”李格说,掏出一串银匙,“要是我再看到你,我绝不再理睬你。我跟你就像跟一只乌鸦那样,毫无瓜葛。你要是再来纠缠,你什么也捞不到,只能双手空空回去,你这个讨厌的、无耻的、蛮横的流氓。”

“那太遗憾了,”拉弗尔斯说,装模作样地搔搔脑瓜,皱起眉尖,露出懊丧的神气,“我还是爱你的,说实话,爱你的。我总是喜欢作弄你,跟你闹着玩,你太像你的母亲了,我不应该那么做。但是白兰地和金币就这么决定了。”

他把酒瓶拉出套子,李格拿着钥匙,向一只精致的老栎木柜子走去。拉弗尔斯拉出瓶子时发现,皮套子有些松了,酒瓶随时有滑出套子的危险,他无意之间瞥见一张折拢的纸,丢在壁炉的围栏里面,他把它捡起,塞在套子里,免得酒瓶掉出套子。

这时,李格拿了一瓶白兰地走来,把拉弗尔斯的小酒瓶灌满,又给了他一枚金币,既不瞧他,也不跟他搭讪。锁上柜子以后,李格走到窗口,望着外面,又像开始时一样,保持着冷若冰霜的表情。拉弗尔斯拿起酒瓶,喝了一口,拧紧盖子,把它揣进旁边的口袋,动作故意慢条斯理的,还在他的继子背后扮了个鬼脸。

“再见,乔舒!不过说不定不会再见了!”拉弗尔斯说,一边开门,一边又回头瞅了一眼。

李格看他走出花园,进了村道。灰暗的天终于下起濛濛细雨来了,树篱和小路两旁的草地给雨水洗刷得绿油油的,雇工们背着最后几捆小麦走进了屋子。拉弗尔斯这个生长在城市里的浪荡子,现在不得不迈着艰难的步子,在偏僻的小路上踽踽独行,在这潮湿、宁静、勤劳的乡村中,他显得多么不协调,好像是一只刚从动物园中逃走的狒狒。但是没有人看他,只有几只早已断奶的小牛向他瞪起了眼睛,也没人向他皱眉头,只有几只小河鼠发现他走近,赶紧窸窸窣窣逃走了。

他运气不坏,到了大路上,正好遇到一辆驿车,马上搭车到了布拉辛,从那里又坐上了新修通的火车。他对同车的旅客说,自从赫斯吉森 [40] 遭殃以后,如今火车万无一失了。在大多数场合,拉弗尔斯先生都喜欢摆出一副受过高等教育的面孔,似乎只要他愿意,他到处都会受到尊敬。确实,他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在他眼里,他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可以拿他们任意取笑和挖苦,而且他相信,其他人听到他这些话,都会觉得妙不可言,十分有趣。

现在他也眉飞色舞,扮演着这个角色,好像这次旅行收获不小,还不时把嘴巴凑在瓶子上,喝一口酒。那张他用来塞紧套子的纸,是一封信,信上的署名是:尼古拉斯·布尔斯特罗德。但拉弗尔斯似乎还不想动它,使它离开目前那个有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