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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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立即关进夏特专区监狱。伊苏登大法官裁判所的刑事长官掌管谋害德-莫普拉小姐的案件,获准于第二天发表罪行检举命令书。他亲赴圣赛韦尔村,在案件发生的居腊树林周围的农庄里,听取三十几位证人的陈述。在我被捕后一星期,逮捕令向我发出了。如果我不是那么心烦意乱,如果有个人关心我,那么这种违反法律的事,还有审判期间发生的其他许多违反法律的事,就可以作为对我有利的有力论据加以援引,证明这次起诉是由某股仇恨势力在背后操纵的。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有只看不见的手极其无情地迅速指挥着一切。

第一次讯问只对我提出了一条罪名,就是勒布朗小姐控告的罪名。所有的猎人都宣称一无所知,没有任何理由把这次意外事故看作蓄意谋害。但勒布朗小姐为了我冒昧对她开的某些玩笑而怀恨在心,何况她已被人收买,就像我后来知道的那样;她宣称爱德梅从第一次昏迷中苏醒过来之后,既不发烧,又很有理智,在叮嘱她保守秘密的同时,诉说自己曾被我侮辱,恐吓,从马背上拖下,最后枪击。这个坏女人收集了爱德梅发烧期间泄露的材料,相当巧妙地编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并在仇恨启发下尽量加以渲染。她歪曲女主人说过的含糊不清的话和谵妄性印象,起誓证明爱德梅曾见我把卡宾枪枪口对准她说道:“我保证过,你将只死在我手里。”

圣约翰在同一天受到传讯,他宣称除了那天晚上勒布朗小姐告诉他的事以外,什么都不知道;他的陈述与勒布朗小姐的证词完全相符。圣约翰是个正派人,然而冷漠,迟钝。出于对一丝不苟的爱好,他没有省略任何无用的细节,它们可能被人歪曲后再用来对付我。他断言我一向是个古怪、糊涂、任性的人;我经常头痛,发病期间就失去理智;已经有过几次,我神经错乱时,对一个我以为看得见的人说什么流血和凶杀;归根结蒂,我的脾气如此暴躁,以致我是“有可能抓起任何东西向一个人头上扔去的,虽然就他所知,事实上我还从未做过这类出格的事”。这就是在刑事案件中往往决定生死存亡的证词。

帕希昂斯在调查的那天不知去向。神甫宣称,他对这次事件的观点十分模糊,他宁可承受对顽抗的证人的一切处罚,不愿在掌握更多的情况以前表态。他请求刑事长官给他时间,以名誉作担保,答应决不逃避司法部门的诉讼,几天之后,通过对事物的考察,他就可以获得某种信心;在这种情况下,他保证明确表态,或者为我辩护,或者对我提出指控。这个期限被批准了。

马尔卡斯仅仅说,即使是我使德-莫普拉小姐遭受枪伤——这一点他开始感到非常怀疑,至少我不是有意的。他把自己的名誉和生命押在这种说法上。

这就是第一次讯问的结果。往后又在不同的日期继续进行了多次讯问。几个假证人断言,他们曾看见我力图使德-莫普拉小姐屈从于我的欲念,未遂之后向她开枪。

旧诉讼程序中最有害的措施之一就是所谓罪行检举命令书。这是一种通过布道途径传达的通知,由主教发布,全体本堂神甫向各自堂区内的居民们宣讲,命令他们追查公布的罪行,揭发他们所知道的一切有关事实。这种措施是在其他地区更为公开盛行的宗教裁判所原则的一种温和的反映。制定罪行检举命令书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以宗教的名义使告密的精神永远流传下去,因此大部分时候,它是残酷得出奇的杰作,它经常宣布假定的罪行,以及带偏见的原告需要证明的一切假想的情节。这是一种预先就定下主题的公告,最早到来的无赖据此可为出价最高的雇主利益作一番假证以挣得一些钱……当罪行检举命令书起草不公正时,它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煽起公众对被告的仇恨情绪。尤其是笃信宗教的人,他们从教士口中接受现成的意见,狂热地折磨受害者。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情况,尤其因为外省的教士扮演了另一种秘密的角色,差点儿决定了我的命运。

案子送到布尔日初等法院的刑事法庭,过不了几天就开庭预审了。

你们可以想像当时那害得我受尽折磨的凄凉的绝望。爱德梅的健康状况越来越糟,已完全失去理智。我对审判的结局倒不发愁,我想总不至于把我没有犯过的一桩罪行强加在我身上;可是,如果爱德梅恢复不了能力,无法当面承认我清白无辜,那么名誉和生命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把她看作已经死了,在诅咒我的时候死了!因此,我已横下一条心,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宣判之后立即自杀。我强制自己要一直活到那个时候,为真理取胜做必要的事,以此作为一种责任;但我陷入完全麻木的状态,甚至没去打听需要做些什么。没有我的律师的才智和热情,没有马尔卡斯的崇高的忠诚,我的疏忽大意几乎使我沦于最悲惨的结局。

马尔卡斯天天为我奔走,尽力。晚上,他来到我的帆布床跟前,躺在一捆稻草上。他每天都去看望爱德梅和我的叔叔,先把他们的情况告诉我,然后给我讲述他活动的结果。我亲切地紧握他的手,但是通常被他刚说的关于爱德梅的消息吸引住,其他都听不进去。

这座夏特监狱从前是外省领主埃勒万-德-隆博家族的堡垒,这时大多毁坏,只剩下一座可怕的方形塔,年深月久变得黑——的,矗立在一条沟壑背面的岩石上。安德尔省在沟壑处形成一条狭窄、曲折的小山谷,长满最美丽的植物。天气极好。我的囚室处在塔的顶部,接受着旭日的光芒。阳光投下三排白杨树细长。巨大的影子,并把它们一直伸展到远方的地平线。在一个囚徒的眼前从未呈现过更加秀丽、鲜艳、田园式的景色;可是我哪有心思从中找到乐趣呢?墙上的裂缝长出香紫罗兰花,只要微风吹过就像对我发出要命的辱骂。每个具有农村特色的声音,每支风笛吹出的曲子传到我耳中,似乎都包含着一种凌辱,或者意味着对我的痛苦深深的蔑视。没有什么东西,甚至羊群的咩咩叫声,在我看来不是遗忘或漠不关心的表现。

一段时间以来,马尔卡斯有个执著的想法,认为爱德梅是被若望-德-莫普拉谋害的。这有可能;但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这种假设,我一听他说起就禁止他声张。我不喜欢牺牲别人来证明自己无罪。虽然若望-德-莫普拉什么都干得出来,犯这种罪行的念头却很可能从未产生过。我已有六个多星期没听人提起他,在我看来控告他是可耻的。我坚持相信有个参加驱兽出林的猎人不慎朝爱德梅开了枪,恐惧和羞耻的感情妨碍他承认自己的过失。马尔卡斯鼓起勇气去看所有参加过这次围猎的人,以上帝赋予他的全部口才求他们别怕误杀的惩罚,别让一个无辜者代他们承担罪责。所有这些奔走活动都毫无结果。没有一个猎人的答复能让我可怜的朋友获得希望,揭开笼罩着我们的谜。

我被递解到布尔日,投入一座古堡,它曾属于历代贝里公爵所有,从此充当我的监狱。同我忠实的中士分开对我来说真是莫大的痛苦。他本来可获准追随我;但他生怕不久在我的仇人们的授意下被捕(他坚信我是一个阴谋的牺牲品),那就无法营救我了。因此,只要他们“没有逮住他本人”,他就要不失时机地继续追查作案的人。

在我被关到布尔日之后两大,马尔卡斯提出一份文件,是由夏特的两位律师根据他的要求起草的。这份文件包含十位证人的证词,他们一致确认,枪击案发生之前,有个托钵僧天天在瓦雷纳转来转去,出现在一些相距很近的地方;尤其是出事前夜曾在普利尼圣母院借宿。马尔卡斯认定这个僧侣就是若望-德-莫普拉。有两位妇女表示,她们相信认出了托钵僧,要么是若望,要么是戈歇-德-莫普拉,他跟若望非常相像。但这个戈歇在城堡主塔被攻克的第二天已淹死在一口池塘内,而爱德梅遭到枪击那天,夏特全城居民都看见苦修会会士从早到晚跟加尔默罗会隐修院院长在一起,为沃德旺的朝圣行列主持各项仪式,因此这些证词非但对我无利,反而产生很坏的效果,给我的辩护抹了黑。苦修会会士顺利地让人证明他不在现场;隐修院院长替他帮腔说我是个无耻的坏蛋。对若望-德-莫普拉来说,这是他得胜的时刻。他大声宣称,他是来向他原来的法官们自首的,为他过去的错误接受惩罚;但没有人愿意赞成对这样一位圣徒进行追究。他在我们这个极其虔诚的省份激起了狂热的崇拜,没有任何法官敢于冒犯公众舆论对他严加惩处。马尔卡斯在自己的证词中,讲到苦修会会士在莫普拉岩神秘而不可解释的出现,他为了接近于贝尔先生及其女儿所采取的行动,蛮横无礼地一直闯进他们的休憩室去恐吓他们,还有加尔默罗会隐修院院长为了从我这儿替这个人勒索巨额钱财所做的努力。所有这些证词都被当作无稽之谈;因为马尔卡斯承认不是苦修会会士任何一次出现的目击者,无论骑士或他女儿也都无法证明。不错,我对各种问题的答复证实了这些陈述;但由于我完全真诚地声明,两个月以来苦修会会士不曾给我任何不安或不满的理由,又由于我拒绝把这次谋杀归罪于他,看来不出几天时间,苦修会会士就该在舆论中永远恢复声誉。可是,我对他不怀敌意并未减弱法官们对我的敌意。他们利用往日地方法官,尤其是外省偏僻地区的法官拥有的专断权力,草营人命,使我的律师没法开展工作。我不愿指出姓名的几个穿袍人物甚至公开对我恣意辱骂,在法庭上否定人的尊严和道德。他们对我施诡计诱供,只要我至少承认不小心误伤了德-莫普拉小姐,就几乎答应作有利于我的裁决。我对他们的提议所抱的轻蔑态度最终引起他们的敌意。我不会要任何阴谋诡计,在一个不耍阴谋诡计正义和真理就无法取胜的时代,我成为两类可怕的敌人——教士和法官的牺牲品;我在加尔默罗会隐修院院长身上得罪了前者,而我受到后者的憎恨是由于爱德梅拒绝过一些求婚者,其中最记仇的人同初等法院中的头面人物有亲戚关系。

然而有几个我几乎不认识的正直人物,看不惯别人极力要把我搞臭而关心我的命运。他们中间有个埃先生不乏影响,他是省总督的兄弟,与所有的代表相识,为使这个令人困惑的案件真相大白提了一些极好的意见,从而帮了我的忙。

由于深信我有罪,帕希昂斯本来会无心地支持我的敌人,但他不愿这样做。他又在林中过起流浪生活,虽不躲藏,却也无法抓到。马尔卡斯对帕希昂斯的意图深感不安,无法理解他的行为。骑警队眼看一个老头在不出几法里范围内不把他们放在眼里,都气坏了。我想,凭着这位老人的经验和体质,他可以在瓦雷纳生活多年而不落入他们手中,甚至不会感到必须投降,而厌倦和对孤独的恐惧却往往在一些大罪犯身上引起降服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