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通论文字或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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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天生宜于发出音节分明的声音——上帝既然意在使人成为一个社会的动物,因此,他不仅把人造得具有某种倾向,在必然条件之下来同他的同胞为伍,而且他还供给了人以语言,以为组织社会的最大工具,公共纽带。因此,人的器官组织,天然造得易于发出音节分明的声音,这种声音就是我们所谓字眼wordso不过只有声音并不能产生语言,因为鹦鹉和别的鸟类亦可以借着学习,发出十分清晰的声音来,可是它们并无所谓语言。

2 声音必须成为观念的标志——因此,人不仅要有音节分明的声音,而且他还必须能把这些声音作为内在观念的标记,还必须使它们代表他心中的观念。只有这样,他的观念才能表示于人,人心中的思想才可以互相传达。

3 声音还必须是概括的标记才行——不过只有这一层,还不能使字眼尽其功用。欲使字眼尽其功用,我们不能只使声音来表示各种观念,还必须使各种观念各个能包括一些特殊的事物才行。因为每一个特殊的事物如果都需要一个特殊的名称来标记它,则字眼繁杂伙多,将失其功用。为了避免此种不利起见,语言中恰好又有进一层的好处。就是,我们可以应用概括的字眼,使每一个字来标记无数特殊的存在。声音所以有这种巨大的功用,只是因为它们所表示的那些观念是有差异的。因为各种字眼所表示的各种观念如果是概括的,则那些字眼亦就成了概括的,它们所表示的观念如果是特殊的,则它们仍是特殊的。

4 除了表示各种观念的这些名称而外,人们还用别的一些文字,来表示简单的或复杂的观念的不存在,或表示一切观念的不存在。类如拉丁文中的空无Nihil,英文中的无知ignorance,“不毛”barrenness。这些消极名词或缺性名词都不能说是属于观念的,或表示观念的,因为它们如果表示任何观念,则它们会成了全无意义的声音,因此,它们只是关系于积极的观念,而表示它们的缺如的。

5 各种字眼最后都是由表示可感观念的那些字眼来的——我们如果注意字眼是在多大程度内依靠于普通的可感的观念的,那我们就会稍进一步认识到我们意念的起源,和知识的起源,我们还应当知道,许多文字普通虽然表示远离感官的那些行动和意念,可是它们也都是由那个根源来的,也都是由明显的观念转移到较抽象的意义,并因而表示那些不为感官所认识的各种观念的。就如想象 imagine,体会 apprehend,了解 comprehend,固执 adhere,存想 conceive,注入 instil,厌恶 disgust,纷扰 disturbance,平静 tranguility等等字,都是由可感事物的作用转借而来,应用在一些思想形式上的。精神 的原意为呼吸,天使 的原意为使者。而且我敢说,在各种语言中,许多名称所表示的事物虽然不是被感官所知觉到的,可是我们如果一追溯它们的起源,就会看到,它们亦是由明显而可感的观念出发的。由此我们可以猜想,初创语言的那些人心中所有的意念都是什么样的,都是由那里来的。我们由此并且可以看到,即在事物的命名方面,自然亦于无意中给人指示出他们一切知识的起源和原则来。因为我们看到,人们在用各种名称来表示他们心中的任何作用,或不为感官所察知的任何观念时,他们爱借用普通熟知的各种感觉观念,来使别人较容易地存想他们心中所经验的,而外面却无表现的那些内心动作。他们如果得到众所共知的一些名称,来表示他们心中的各种动作,则他们便因此有充分的材料,来以各种文字,表示他们的一切别的观念,因为他们的观念,不外是外面的明显知觉,或内心对这些知觉所起的各种动作。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一切观念不是由外面的可感物来的,就是由我们自己意识到的内心的元气运动来的。

6 分配——不过要想理解清楚,语言在教育和知识方面的功用和力量,则我们还应该来考察:

第一点,在普通用语中,什么是各种名称直接所表示的。

第二点,一切名称(除了固有名称)既然都是概括性的,而且它们所表示的不是特殊的此一事物或彼一事物,而是一类一列的事物,因此,我们其次就应该考察,它们所表示的这些种 和类 究竟是什么东西,并且它们是怎样形成的。这一层如果彻底清楚(这是应当做到的),则我们便比较容易发现出字眼的正当功用,语言的自然利益和缺点,以及免除字眼意义含糊和游移的矫正方法。如果做不到这一层,则我们讨论起知识来,便不能井井有条。因为知识既成立于命题,而且通常成立于最普遍的命题,因此,知识和文字的关系或者要比人们所想象的较大一些。

下边我们就要考察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