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迷惘者之家

托马斯·沃尔夫Ctrl+D 收藏本站

那年秋天,我住在通往文特诺公路不远处、离镇大约一英里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被人称作“农舍”——“山顶农舍”或者“天涯农舍”,或者那一类的名称——但是,这房子根本不是什么农舍,而是一幢用该国出产的、风化的灰色岩石砌成的华丽房子,仿佛当地潮湿凝滞的空气特质中包含着时间本身柔和、浓重的灰色,永远冷峻、动人地滋润着你——同时使它触及的一切变得更加肥美——青草,枝叶,砖块,藤蔓,人们脸上清新、湿润的气色,以及饱经漫长岁月侵蚀的古老灰岩。

那所房子坐落在离公路几百码、也可能是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地方,人们可以通过一条公路到达那儿,公路两侧高树成行,拱形的树顶遮盖在道路上方;夜里,当狂风在摇曳的树枝间呼啸怒号的时候,那些大树总会使我想起故乡。公路两侧是两所公学的橄榄球场。下午,我放眼望去,可以看到球场上那片清新湿润的绿色,看到小伙子们身穿运动衣和短裤,没戴护膝的光膝盖上沾满了草屑和泥土,他们在争球圈内扭动、竞争、摇摆、争抢,然后脱身而出、一路飞奔、避闪、被人抱住后马上传球,湿润的空气中充满了嬉闹的尖叫声。他们没有我们国内学校球队那种奋不顾身、志在必得、几乎和职业球队一样的认真劲儿;他们沾满草屑和泥土的膝盖,他们的晃动、拼抢、混战,他们的急速脱身、飞奔,他们的气喘吁吁和清脆的喊叫声,这一切都显现出成年小伙子的模样。

某天下午,就在他们玩球的时候我从公路上走来,橄榄球从他们那里飞了出来,正好弹落在我面前的路面上。我追过去捡球——当我经过那帮孩子打球的球场时常会那样做。有一个球员走到球场边上,双手叉腰等着我去捡球:他喘着粗气,面容通红,金黄的头发乱糟糟的。我把球向他扔过去后,他彬彬有礼地说了一声“非常感谢!”——声音清脆而有礼貌,他把“非常”这个词的音发得跟念“美利坚”一样,这种发音我总觉得不够中听,因为它似乎带了一点轻蔑、疏远和奖掖的感觉。

好一阵子,我注视着他轻快地奔回球场,其他球员全站在那里等着,双手叉腰,喘着粗气,一副随便的样子。他把球扔到争球圈里,球员们的队形晃动了一下,开始左右摇摆,乱作一团,然后猛地散开,全都满场奔跑着玩起球来。一切都古怪、亲近、熟悉得难以置信。

我感到,这一切我全明白,而且这一切一向都属于我,就跟我儿时亲身经历的见闻一样熟悉。甚至连大地的组织看起来也很熟悉,我踩上去,感到潮湿、坚实、富有弹性。夜里,高树成行的车道上风声呼呼,听起来粗犷、凄凉、狂野,就跟我八岁那年一样,每到夜里躺在床上就会听到父亲屋后小山上那些大橡树的怒号。

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人姓库尔森。我和那位妇人谈妥以后,马上就搬来住下了。她是一位中年妇女,高高的个子,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我们站在门厅里谈话。门厅是用大理石板铺成的,直通外面的一条碎石小路。

那位妇人性格开朗、欢快,看起来处事很老练。她的风韵尚存,身穿一条裁剪合身的格子呢裙和一件真丝衬衫。由于门厅里的空气有些清冷,她讲话的时候一直合抱着胳臂,一只手的指间还夹着一支香烟。一条毛茸茸的棕色小狗走了出来,翘起鼻子看着她,她一边谈话,一边伸手摸着它的脑袋,同时轻轻地搔一搔。我告诉她次日就打算搬过来住,她轻松愉快地说:

“那就好!你搬过来后就会发现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帖帖的!”接着,她问我是否在大学里工作。我做了否定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大情愿、心情忧郁地补了一句,说我是个“作家”,专门到那儿来写作的,今年二十四岁。

“那样的话,我想你一定能在这里写出非常、非常好的作品的!”她说得愉快而果断。“过去我们这所房子里也接待过几个美国人,全都很友善!我们这儿住过的美国人都很友善,”妇人说。“你肯定会喜欢这儿的。”随后,她陪我走到门口,和我告别。就在他们站在那里的时候传来了一辆小汽车刹车的声音。没过多久,一位姑娘穿过外面的石子小路飘然而来,走进了门厅,她身材高挑,体形苗条,楚楚动人。不过她和母亲一样,眼睛里露出明亮、精明的光芒,嘴角同样挂着一丝淡淡、精明的微笑。

“伊迪丝,”妇人说,声音特别清脆且尖锐,“这位青年是个美国人——明天他就要搬到这里住了。”姑娘精明而欢快地瞥了我—眼,然后伸出一只戴着手套的小手,匆促地握了握——麻利而沉挚地向我致意。

“哦,你好!”她说,“希望你能喜欢这儿。”说完,她便穿过门厅,走进左侧的一间屋子,随手把门关上了。

她的嗓音清脆、语气果断,就和她母亲一样,不过听起来有些冷淡、青春、可爱、悦耳。后来我走在路上时,那个声音依然回荡在我的耳畔。

房子很不错,住在里面的人也很不错。后来我始终忘不了他们。我仿佛已经认识了他们一辈子,了解了他们的全部生活。他们就跟我自己的血液一样熟悉。我了解他们,那种了解深深扎根在我的思想和记忆深处。我们并不常在一起聊天,彼此也很少谈及各自的生活。很难说清——我们同住在一幢房子里的那种感受和生活方式——因为这是那些简单、深刻的生活经历之一,人们似乎早就了解了这些,但却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然而,能解释这一切的那个字眼,似乎总在我们的嘴边,就在我们记忆的闸门口等着,到我们真想说出来的一瞬间,却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空泛的措辞,遥远的声音,好像小孩子对某个富有魔力的乡村所记住的部分幻景一样,那个幻景因那种新奇感,因那种不断迫近、愉快的重新发现感而日夜萦回在他的脑际——可是到我们想要说出来时,头脑里就会有某个东西逐渐暗淡下去,犹如逐渐变暗的光芒,掌心里有某个东西在逐渐消散,就像画中的烟云,我们想要触摸一下,它却永远消失了。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能够觉察月光和神奇的洞察力——“如果有人梦见自己升入了天堂,醒来时发现自己手里有一朵鲜花,这是他到过那里的标志——哎,那又能怎样,那又能怎样!”

我能琢磨出的最恰当的事实是:在那幢房子里,我有时会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巨大宁静和孤独。可我始终明白,房子里还有别的人。晚上,我坐在自己的起居室里,只听见户外风吹大树发出的呜咽声,看见壁炉里煤块不时闪射出阵阵气态的火光——再就是沉寂、强烈、真实、孤独的沉寂,在夜晚时分,在那所房子里逡巡、等待——我一直清楚他们就在那儿。

我用不着听到他们进来,或者经过我的房门,我也用不着听见其他的房门启闭,也用不着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即使我从未见过他们,从未听到过他们讲话,也从未跟他们说过话,都没什么区别——我知道他们就在那儿。

我历来知道这一点,也知道自己总会碰上这样的情况,现在真的发生了,同时具有期待之事所具有的那种奇异和神秘。我知道、也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我生活在他们中间,熟悉得没有必要见面,没有必要听到他们讲话,也没有必要交谈。那所房子的记忆,以及我和房子里所有的人的默契,以某种方式混合在抑郁岁月的形象中。它是我脑海里经常闪现的一道道鲜明发光的形象之一,伤心而不变,不知何故,它显得固定、超然、持久,显得忧伤而确定,充满了我无法了解的神秘——永远蒙上了黄昏时分黯然、悲怆的微光——在这种微光中,那些喧闹、枯燥日子里的热烈、狂热和精华都已经消失,它本身就像时光一样超然物外,遥远、超脱、永恒。

隐秘岁月固定不变的形象就是如此:我孤身一人住在一座岁月悠久的老屋里,然而,我周围有许许多多人,他们从不和我讲话,我也从不和他们讲话。他们就像房中的沉寂来来去去,但是我始终知道他们就在那儿。我只要坐在窗边,就知道他们正在房子里走动,幽暗、悲哀、强烈的沉寂驻留在他们心中。我们温和的眼睛里充满了悲哀、宁静和领悟,我们的脸色阴沉,我们的舌头沉默,我们始终默默无言。我想不起他们的面容如何,可是那一张张面孔却和父亲的脸一样熟悉;我们彼此永远相知,我们同住在那座古老岁月——抑郁岁月的老屋里,内心满是静寂、悲哀、确定和宁静。我和那所房子里的人共同度过的生活,不知何故,竟然成了这种隐秘岁月形象的一部分,它时常出现在我此后的生活中。

那年,房子里除了我和莫里森、库尔森一家(父亲、母亲和他们的女儿)之外,还有三个合住一套房的男房客,他们三人都受雇于离镇两英里的一家汽车制造厂。

我之所以在日后永远无法忘记这些人,并如此至深地了解他们,是因为:他们身上全都具有某种幻灭、迷惘、破碎的意味——某种珍贵、难以复原的品质,他们已经失去这种品质,再也无法重新获得。或许这就是我如此喜欢他们每个人的缘故吧,因为在幻灭者看来,它要么是爱要么是恨,没有中间道路。我们所喜欢的那些幻灭者,都是经过绝望挣扎而死去的,他们都是因为热爱生活而丧生的,他们自身的伟大品质促使他们慷慨地舍弃最珍惜的东西。正因为生活对他们太可贵了,他们才甘愿冒险,舍生忘死,因为他们的胸中萌发着生命的种子。只有如此挚爱生活的人才会死去——这样的人才是我们喜欢的幻灭者。

我们憎恨的是那些因为憎恨生活而死去的人,他们的内心怀有死亡的种子。他们死亡的时候仍在大谈死亡,对这个广大的世界感到失望透顶,但是他们不穿上雨靴就从不走进雨中,也从不用生活的色彩为自己的尸体着色,但却想用自己患有麻风病的手指触摸别人生机勃勃的身体。这是一些年迈而邪恶的人,充满奸诈而冷酷的警惕,用勇敢的面具诱使年轻人进入死亡和绝望的陷阱,自己却不愿冒任何风险。这种幻灭之人就是我们憎恶的人,因为他们表面上死了,但其实并未死去,仍然要在生活的中心传播腐败。

房子里的幻灭者就是那些已经故去的人,因为他们太热爱这个世界了,在某种程度上被这种强烈的渴望毁灭了。正因为此,我喜欢他们,在后来的日子也无法忘记他们:似乎有某种魔力把他们全部吸引到这幢房子里来,房子本身仿佛是一个吸引迷惘者的磁性中心。

当然,那三个在汽车厂做工的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吸引到一起的。其中两个还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第三个要老得多,他年过四十,姓尼科尔,战争时期曾在陆军里服过役,获得过上尉军衔。

他身材瘦削,机警潇洒,就是在士兵中常见的那种外形。不知何故,他似乎具有一种职业军人的气质,一跨上马鞍就像天生长在马背上,或者在骑兵队里度过了一生。他的面容同样具有职业军人的气质——瘦削而饱经沧桑。他说话的时候虽然和蔼、友好,但却短促、尖锐、深刻、有力、不连贯。那张饱经风霜的瘦脸上布满了疤痕,又深又显眼,他的双颊也瘪了下去,留着一撮修剪得很短的小胡须,一笑便露出长长的门牙——一种淡然、憔悴、露齿却迷人的微笑。

他的左臂已经萎缩、发皱,几乎没什么用了。毁了他手臂的那场爆炸同时也炸掉了他的半只手和两根手指,但是使他对生活产生幻灭、迷惘、破碎感的倒不是他肉体的伤残。事实上,他很快就会忘掉自己身体的创伤;他的体形看起来如此瘦小、憔悴、健康,精力充沛,谁也不会想到他是个伤残者,也不会因他的残疾而怜悯他。不会的,人们在他身上感受到的毁灭倒不在肉体方面而在精神方面。他生活中的某种东西似乎被炸掉了——被毁掉的并不是他胳臂的神经中枢,而是他精神的神经中枢。在他内心的某个地方,存在着一片可怕、毫无知觉的空白和空虚,他悉心照顾的瘦小身材似乎只是裹着这片空虚的一层外壳。

他时常穿着裁剪合身的衣服,这些衣服在他的身上显得整洁而潇洒。他的精神总是很好,待人极其友善、爽快。他很喜欢笑——会发出特别清脆的咯咯声,来得突然,去得也快。不知怎的,他似乎因某种难解的原因,谨慎、小心地把门锁好,然后把钥匙丢在一旁——在遗失更加珍贵东西的同时,他也遗失了所有道德上的烦恼、困惑和焦虑,这一点大多数人都清楚。

现在,他似乎只有一个真正的生活目标。那就是让自己开心,经常使自己开心一些,榨取生活可能提供的最后一丝欢乐。在这个过程中,和他同住的那两个青年也全心全意、尽心竭力地共赴这个目标。他们的活力和劲头表明,受雇于汽车厂只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灾难,必须耐着性子忍受才行,因为那份工作给他们提供了开展更重大事业的手段。他们生命中唯一感兴趣的事业就是——追求享乐。

在他们追求享乐的方式中,能看出他们的精心安排,专注和认真,以及对目标的专心和投入,这些令人震惊、古怪可笑、难以置信,会给见过他的人留下不安、可怕的记忆,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几乎包含了近乎疯狂的绝望挣扎,处心积虑、不惜任何代价在灵魂的可怕空虚中寻求遗忘的意图。

尼科尔上尉和他的两个年轻伙伴合买了一辆小汽车。车子很小,所以正当它在大路上疾驶的时候,会猛地在大门口的石子路上停下来,就像上足了发条的玩具一样突兀。三个大男人竟然能把身子挤进这辆侏儒似的汽车里,虽然他们只能侧着身子钻进去,但却能充分利用它的空间,这一点颇令人惊讶。早上,他们会“跑步”去上班,收了工又会急驶而来,每个星期六还会驶到伦敦去,仿佛他们下定决心要从这辆小小的车子身上榨出最后一点乐趣来。

后来,尼科尔上尉和他的两个伙伴组建了一个乐队,每天晚上一回家就开始演奏。那个高个子青年——一头有着匀整波纹的金发披在脑后——负责弹奏钢琴,另外那个——细长个儿,一头黑发,肤色微黑——负责吹萨克斯管,尼科尔上尉本人一会儿发疯似的弹拨班卓琴,一会儿用手拍一拍整齐排列的大鼓、架子鼓,然后再敲一敲身边的铙钹。

他们只演奏美国爵士乐或者如泣如诉地低声哼唱流行歌手的狂想曲和黑人的怨曲。他们的演奏令人惊讶,尽管本意只是为了自娱自乐,他们却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像夜总会或舞厅里雇来为顾客提供舞蹈音乐的职业乐师一样卖力。那个吹萨克斯管的黑皮肤矮子,手里拿着模样古怪的乐器,身体前俯后仰、左右摇摆,像在祷告似的,乐器吹奏出圆润、得意的音符。随着音乐的节奏,他时而摇头晃脑转半个圈,时而站起身来,又蹦又跳,舞厅乐队里的萨克斯管乐师有时候就是这副模样。

与此同时,那个弹钢琴的金发高个子青年,身体在键盘上方前来回摇晃,不时扫视四周,颔首微笑,仿佛在给一个四十件乐器的大乐队打气鼓劲,也仿佛在向挤满舞客的舞池眉开眼笑。

就在这一切进行之际,尼科尔上尉疯狂地弹奏着班卓琴的琴弦。他设法把乐器夹在他那只萎缩了的胳臂下面,用两个健康的手指弹按琴弦,用健康的右手奏出曲调,同时用脚合着拍子。随后,他猛地放下班卓琴,一把抓起架子鼓的鼓槌,嘭嘭嘭地伴奏起来,同时还用脚敲击着低音鼓,不时探过身子敲一敲铙钹、排钟和连环。他演奏得如癫如狂,嘴巴始终摆出一副露齿而笑的怪相,明亮的眼睛射出锐利、粗野、疯狂的光芒。

他们一边演奏一边唱歌,突然间唱起某首流行歌曲的叠句来,就像职业乐队一样,故意装成一副发自内心、非常热情的样子,还明显得意扬扬地吐出黑人怨歌和爵士乐曲的歌词,咬字十分清晰,不过带着一点滑稽的外国腔,这使大家原本熟悉的美国歌词在他们嘴里变得陌生起来,就像一支技巧娴熟、富有耐心的日本乐队在唱似的。

他们唱道:

真的!那是我的宝贝

真的!不要认为是或许

真的!现在那是我的宝贝!

或者:

哦,不会再下雨,再也不会了

再也不会下雨了

或者:

我有那么多的怨歌……

弹钢琴的年轻小伙子在唱到“怨歌”这个词的时候,骨碌碌转动着眼球,模样十分滑稽;随着管乐器吹出圆润、得意的曲调,那个黑皮肤的小伙向前躬着身子。尼科尔上尉在椅子上左摇右摆,弹拨着琴弦,同时还即兴编了一段忧伤的伴唱,歌词大致如下:“我有那么多怨歌!真的!哦,我有那么多怨歌!真的!我肯定有——那么多怨歌——怨——歌——怨——歌!”他摇晃着身子,又弹又唱,歌词从他的嘴里吐出来,听起来怪怪的;他的嘴角一直挂着露齿的微笑,始终没有消失,他的眼睛始终明亮、疯狂地瞪视着。

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场面,一场难以置信的演奏。不知何故,它透出一种强烈的、无可名状的怜悯和无限的伤感和悔恨,它浸入了他的精神深处。

他们知道自己失去了某种既宝贵又无法找回的东西,只得强作欢颜,设法装出欢快的样子,仿佛高兴得到了发疯可怕的地步,并以此排遣他们内心的空虚。狂风在他们周围阴森森的树木间怒号。我觉得自己早就了解他们,但却对他们无话可说——也没有与之相通的入口。

库尔森一家四口:父亲已近半百,母亲四十五岁上下,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伊迪丝是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和父母亲同住在那幢房子里。我从未见到过那个儿子,两年前他在牛津大学完成了学业,后来去了伦敦,并在那儿上班。我住在他们家的那段日子里,他从未回过家。

他们是一个毁灭的家庭。毁灭是如何落到他们头上的、又是如何毁了他们的,我始终都不清楚,也从未听别人说过。可是他们的耻辱感、可耻而不能抵偿的羞辱感却相当巨大,对此,无法宽恕也无法补救。令人惊讶的是,我很快就察觉到这一点了,可是他们究竟做过什么,我却不清楚,也没有听人说过他们的坏话。

然而,一提到他家的姓,别人都开始不说话了。这种沉默里带有一种冷酷无情、不容置辩的意昧——一种乡村特有的情绪,比任何公然的轻蔑、嘲笑或者怨恨可怕得多,比无数刻薄话、窃窃私语或者辱骂更加野蛮粗俗,因为沉默不容别人辩白,不可更改,损害不了,仿佛那扇重要的生活之门从此永远关闭了。

在镇上,无论我走到哪里,碰见的人都知道他们,我一提起他们的姓,原本无话不说的人也顿时闭口不谈了。我处处都碰到这种无法解释、神秘兮兮的、无情的沉默——烟草店、酒店、裁缝铺、书店、食品店、服饰店,不管在哪里买了东西,给店员留下送货地址时,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种无法解释的沉默,然后郑重其事地把这家的姓写下来,有时会简单地说声:“哦,库尔森家!”更多的时候,他们都一言不发。

不论他们说了什么话或者一言不发地只记下姓名,他们的举动总能使人立刻感到这种冷酷、轻蔑、无法解释的沉默,仿佛一扇大门已经关闭——从此再也打不开了。不知何故,我宁愿听他们讲坏活,也不喜欢他们这样沉默不语:因为这种沉默里包含了某种邪恶、会心、得意的成分,这远比叽叽喳喳密谈、恶语诋毁或任何公然辱骂更加阴险。沉默的根子似乎来自人世的一切罪恶和无数琐小的愚蠢行为,来自成千上万无名小卒微小的仇恨——每个小人物自身虽然微不足道,无所作为,极其平庸,但却令人生畏,因为每个人都将自己微小的力量添加到数百万同类的力量中,最终形成了巨大的威力。

真是不可思议,这些严肃、平静的店员沉默寡言、不露声色,但是当我把他的住址告诉他们后,他们立刻因某种神秘、卑劣、不可告人的秘密活跃起来,本来关闭得比门户还严实,然而却猛地从浅水源头涌出赤裸裸邪恶无耻的污物来,我无法表达这种脏东西,也叫不出名堂来,甚至看不到它存在的明确迹象,比我伸手触摸一缕逸去的青烟更加虚无缥缈,可是它一出现,我总知道得清清楚楚,而且一看到它,我就会对揭露真相的人心生恨意、失去热情,而对库尔森一家却温情脉脉、感情至深。

在这些店员的严肃面孔中,有一张脸我终生难忘。那张脸表面温和,而暗中却包藏着世上所有的邪恶和令人反感的方面,我既叫不出名堂,又找不到任何把柄,也没有我熟悉的地方或可以下手之处。每当我伸出手,这张脸就像幻影一样圆滑地溜走了,就像一缕轻烟。此后很多年,它一直萦绕在我满是恨意、怒气、绝望的梦里——我无险可守,抵御不了,又找不到反击对方辱骂的字眼,我的仇恨也无法挤进门缝——那是个幽灵、鬼影、耳语的邪恶世界,和死亡一样真实,跟人的背叛一样永远存在。可是,我一旦想去迎战它,诅咒或者扼杀它,它就像一缕轻烟从我的身边溜走了。

这张脸是裁缝店里一位男子的——是一个试样工的脸。我真该把这张下流肮脏的嘴脸捣成肉酱,紧握他那肥胖臃肿的脖子,把他丑恶一生的污垢从中挤榨出来,然后过滤净化一下——只要我能找到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和适当的刺激。可是,我只见过他两次,而且每次时间都很短。他的谈吐温和、圆滑、谨慎,一般不会得罪人。

是伊迪丝·库尔森让我到那家裁缝店去的:我需要一身套装,问她哪里去定做好,她告诉我去那儿,因为她哥哥曾在那里做过衣服,而且很满意。试样工是一个年近四十岁、步履蹒跚的胖子;他的头发开始发秃,却朝后梳得很平整;他有一双发黄的水泡眼,粗糙、满是横肉的脸,松弛的五官看起来微酡而好色;肉嘟嘟的尖下巴,嘴巴一直半张着,露出黄中泛黑的大龅牙,让人很不舒服。实际上是他的嘴使他显出淫逸、狡黠的丑陋模样,因为粗糙的嘴角经常挂着下流放荡的笑意,虽然刻意、狡猾地加以掩饰,但仿佛随时都会迸发成毫无顾忌、恶毒、下流、淫荡的大笑。他的嘴角总带着一丝淫逸、堕落、不怀好意的欢快,然而他从不大笑,也不微笑。

此人的谈吐有着同样的特点,显得既文雅又有礼,可是即使在他的温文尔雅中也带着某种暧昧、狡猾、嘲弄的意味,总叫人捉摸不透、难以理解——一种不讲信义、诡诈、缺德的品质。我最后一次去试穿衣服的时候,明显发现他的活儿简直糟透了。那件衣服被偷工减料地胡乱拼凑起来,原本足够的衣料并没有用上,现在衣服已经做好,想对不足之处进行补救也来不及了。

可是,试样工却煞有介事地把马甲往下拉了拉,勉强接上了裤腰,又把上装硬拽了几下,好不容易使两片布搭在一起,可是我刚一喘气,或者刚一动弹,马上又分开了。领子向外撑着,不贴肩,上衣和马甲尺寸不足,缩在裤子上面,衬衣和腹部露出了一大截,根本无法补救。

这时,他神情严肃地又把衣服拉在一起,然后彬彬有礼、但却圆滑狡黠,闪烁其词地说:

“嗯,看起来很合身嘛。”

我气得够呛,知道自己上了当,因为我傻乎乎地预付了一半工钱,现在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要么损失预付款而一无所获,要么买下这套衣服,把余款结清。我上了当,可是,甚至就在我一声不吭,使劲猛拽上衣和马甲,扯住衬衣,当着他的面把撑开的领子往里推的时候,他仍然文雅地说:

“嗯!没错!那个领子。我看它会服服帖帖的。还得稍稍改一改。”他在我的衣服上做了几个粉笔记号。“等裁缝改好后,我想你会发觉这套衣服非常合身的。”

“什么时候做好?”

“嗯。我想下个星期二应该就好了。没错,我想星期二就好了。”

这种花言巧语像油一样从我身边滑了过去:没有一句靠得住、抓得牢的话。那双泛黄的眼睛漫不经心地看着别处,再也不瞧我了。那张色迷迷的脸上显出正经、文雅的样子,发黄的大龅牙透过粗俗、半张的嘴巴折射出猥亵的光。他下流、放荡的微笑明显暗示他随时都会转过沉重、发颤的肩膀,遏制住涌到嘴边的邪恶、嘲弄的大笑。但是他一直保持着文雅、严肃、暧昧的态度。最后,当我问他要不要再来试穿一次时,他连看也没看我一眼,便用那种圆滑的语调说:

“嗯,我看没这个必要了吧。衣服一改好就会有人送到你住的地方去。你的住址是?”

“‘天涯农庄’——就在文特诺公路上。”

“哦!库尔森家!”他面不改色,但是他令人厌恶的微笑中隐含的某种暗示显而易见,此刻快要暴露出来了。不过,他只说道:

“嗯,好的。我看星期二就能送到你那儿。请你稍等一下,我去问问裁缝师傅。”

他严肃、文雅地脱下我身上的外套,搭在手臂上,朝后面裁缝间走去。没过多长时间,他听见两个奸诈的嗓音在低声嘀咕着什么,还发出狡猾的笑声,接着听见裁缝说:

“他住在哪儿?”

“库尔森家!”试样工声音沙哑地说。这当儿,憋了好久的笑声终于传来了——尖锐、不舒服、黏糊糊的。笑声发自那张粗俗的嘴巴,时而喘不过气,时而低沉,听不清字眼,然后又喘不过气来,随后和裁缝鬼鬼祟祟、沙哑的低语混成一片,接着隐隐传来喘息声,最后归于沉寂。等他再次走出来的时候,那张粗鄙的脸因为刚才的窃笑而涨得通红,厚实的肩膀微微地颤动着,他掏出手帕抹了抹他那半张、松弛的嘴巴,这个动作把他嘴上大笑时溅出的黏液抹掉了。然后,他朝我走过来,文雅、严肃、彬彬有礼、心怀鬼胎却若无其事。他平静地说:

“我看下星期二能给你送去,先生。”

“裁缝能改得合身吗?”

“嗯,我想你到时候会发现样样都合身的。星期二下午一定给你送去。”

他并没有看我,泛黄的水泡眼睁得大大的,目光冷漠,躲躲闪闪,接着又转到了别处。他的话再次像油一般溜走了。他真的捉摸不透,难以接近,不好对付:抓不他的任何把柄,他具有烟雾和水银珠般难以对付的特点。

我一走出店门,裁缝便开始和店里的另一个人讲话了。我听到他们在窃窃私语,嗓音压得很低,接着,听见有人喘了口气说:“库尔森家!”此外还有黏糊糊、嘶哑、抑制着的笑声,我随手关上了店门。此后再没有见过那个人。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张脸的。

那是一所挺好的房子:住在里面的都是一些背井离乡、失落而幻灭的人,可是我却很喜欢他们。后来,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和他们如此亲切,也不明白为何一想起他们心里就会充满温暖和强烈的情感。

我并不经常见到库尔森家的人,也很少和他们谈话。可是我觉得他们每个人都那么亲切、那么友好,仿佛我早就认识了他们似的。那所房子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幢,在这种古怪、难言、心领神会、温暖、亲切、熟悉的氛围里,我们共同生活在一起,可是在各自的屋子里,每个人都觉得隐秘、幽静、安全,仿佛一个人独占了整幢房子。

我见到库尔森本人的次数最少。有时候,我们进门出门的时候,或者在门厅里,彼此擦肩而过,他会简短、生硬地咕噜一声“早”或“你好”便走了过去,然而他总会给我一种莫名其妙的热情和友好的感觉。他是一个矮壮结实的人,一头铁灰色的头发,浓密的眉毛,久经风霜的红脸,脸上透着乡下户外生活的气色,同时还洋溢着长期酗酒造成的令人不快的暗淡微酡。

我从未见他喝醉过,然而他却从未清醒过。他属于那类喝酒喝得不再指望沉醉的酒鬼,骨头已经浸透了酒精,已经饱和、发黑、遭到了侵蚀,所以再也没法把酒精从血液里蒸馏出来了。然而,即使在如此可怕的过度放纵中,仍有某种不屈的克制——一个人摆脱不了他克制的东西的奴役,才会有这样的克制,就像吃了鸦片的人戒不掉鸦片只得经过冷静的计算,找到自已烟瘾的极限后,每天决不超量一样。

但是,正是这种自控的意识,以及他的谈吐、举止和衣着都表现出乡下绅士特有的直率和红润健康的风度,是他生活遭受毁灭的原因——在他内心像文火那样闷烧着的纵饮无度——越来越赤裸裸地明显了。这种情形就好像:虽然他失去了一切,但仍然坚守着固有的标准形式,一种毁灭的状态,而内在的本质已经被破坏了。

他们一家人都是这样:包括库尔森夫人和那位姑娘。他们爽快、简赅的友好言语从不会出格并发展成亲密无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也从不会有任何私密、坦白的暗示。那个女人说话的时候,在她饱经风霜的脸上,总和尼科尔上尉一样,回旋着一种隐约、固定的微笑。她的眼睛也和他的一样,明亮、冷峻,带着一丝怒意,难以猜透。那个姑娘虽然年轻、漂亮,但有时候,在跟人打招呼或者停下来攀谈的时候却具有同样的目光。那种目光里并没有任何凶暴、怨恨和轻蔑的神色,只不过是三个沉沦者共有的目光而已——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怨恨、憎恶,只有共同遭受屈辱的一种古怪情谊,丝毫见不到爱的踪影。但是这种情谊比爱更加隐秘、含蓄,而且漠然地屈从于这种不幸的一致。

他们明亮、冷峻的目光昭告世人:“我们无求于你们,对你们主动提供的一切我们也不要。我们的东西才是我们的,我们就是我们。你们不得闯入,也不能靠近我们,不能超过我们允许你们靠近的范围!”

库尔森可能是一个被女人们蒙羞、毁掉的人。他对一切都无动于衷,默默无言,从早到晚不停地喝酒。除了喝酒、沉默和认命以外,别无其他办法。然而我从未确知事实就是如此,不过看起来这一切似乎难以避免了,这一切不仅可以从他饱经风霜、粗糙面孔上闷燃的郁火反映出来,从两个女人闪亮铠甲般的目光里反映出来,还可以从他们讲话时固定在嘴边的微笑——那也是一种铠甲——中反映出来。莫里森咯咯笑着说库尔森是个真正的“一天喝一瓶的人”,还平静、漫不经心地用他简洁、含糊、利索、有所暗示的语言补充道:

“我想那个老女人年轻的时候肯定有些风骚……当然不能肯定,不过她有那种眼神,不是吗?”很快他又平静地说,“你跟她女儿谈过话没有?”

“谈过一两次,时间都不长。”

“前几天在莫德林[1]碰到一个认识她的人,”他漫不经心地说,“他过去常来这儿找她。”他鬼鬼祟祟地迅速扫了我一眼,然后笑了起来,脸也笑红了。“打得火热,我猜想。”他平静地说,微笑着往旁边看了看。那个晚上,壁炉里的火烧得很旺,火红的煤块不时喷出带烟的火焰。房子四周一片寂静。户外,我们可以听见狂风吹过路边大树的声音。莫里森把香烟朝火里轻轻弹了弹,倒了一杯威士忌,一边说道:“嗨,老朋友,我上床前喝这么一点儿,你不介意吧?”他往玻璃杯里加了点矿泉水,然后才喝了起来。我坐在那儿一言未发,脸色阴沉地凝望着炉火,暗中涌起一阵厌恶、痛苦和恐惧——是由那个家伙有所暗示的话中流露出的邪恶所引起的,同时固执地设法否认我一直在想着那个姑娘。

一天晚上,我沿着那条经过球场、两侧都是大树的黑暗大道往回走——暴风在树梢间发出各种神秘、疯狂的声音——我碰见她站在大树的阴影里。那年秋天经常出现如此壮丽、狂野的夜晚。空气中充满了细腻、沁人肺腑的湿气,还算不上雨丝。在狂摇乱摆的树枝上方,我看到狂野、破碎的天空密布着疾飞的流云,月亮时而掩映其中,时而破云而出,显得凄凉而寂寞。在忽明忽暗、荒凉、破碎的光线中,我可以看见姑娘娇小、白皙的瓜子脸——就因为我看不太清,反而显得更加妩媚动人。我也能看见她靠在那棵大树粗糙不平、闪闪发亮的树皮上。

我走到跟前,看见她一只手插在大衣口袋里,随即划亮了一根火柴。在这一刹那,我清楚地认出了伊迪丝,就在她低头点烟的时候,我看见她那张如花的小脸映在摇曳的火光里。

火柴熄灭了,我仍然看见她模糊的脸蛋映在香烟的微光里,我没有说话,低着头疾步从她身边走过,心中满是他们一家人激起的古怪和惊奇感。

随后,我喃喃自语地顺着大路走去。我到达的时候,房子笼罩在黑暗之中。我一走进起居室,就感到室内温暖而舒适,壁炉里红红的煤块映照得满堂生辉。我随手关上房门,打开了灯,往火堆里扔了几块煤。一眨眼工夫,炉火便熊熊燃烧起来,噼啪作响,给人一种舒适、满足、欢快的感觉。我脱掉上衣,朝餐具柜走过去,顺手拿起一只瓶子,倒了一杯烈性的苏格兰威士忌酒,返回炉边,一下子倒在椅子里,开始闷闷不乐地凝望着跃动的火焰。

我憋着一腔无名的怒火,心情郁闷地呆坐在那儿,也不知道坐了多久。最后,碎石道上传来一阵轻盈、急促的脚步声,我猛地惊醒过来,突然看见一个人站在起居室的落地长窗前,窗户前面就是平整如茵的草坪。见此情景,我不禁大吃一惊。透过玻璃窗,我惊讶地凝神注视了片刻,才认出伊迪丝·库尔森的脸来。我马上推开长窗,她飞快地走了进来。当她看到我手里笨拙地举着玻璃杯,显出一副不知所措的惊愕神色时,她笑了起来。

我张口结舌、吃惊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这才意识到她含笑的目光和冷静、甜美、自信的声音。

“嗨!”她欢快地说,“真巧,你还没睡!我出去时没带钥匙——怕把整幢房子里的人都吵醒——看见你屋子里的灯还亮着——”她轻快地说,“运气真好!希望你不在意。”

“啊——不——不,”我结结巴巴、傻乎乎地说,仍然默默地凝视着她。“不,不——一点儿也不。”我脱口而出。随后又突然清醒过来,像通了电流一样精神焕发。我关上长窗,把椅子推到炉边,然后说:

“何不坐下来喝一杯再走?”

“谢谢了!”她爽快地说,“好的——我喝。你的火生得真旺啊。”她一边说话,一边快速脱下外套和帽子,然后搭在一张椅子上。她的模样有些腼腆,沾满小雨珠的脸上泛起了一层红晕,就像玫瑰花一样。她站在镜子前面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

姑娘身材苗条而修长,楚楚动人,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美——水灵、纯洁、娇嫩,看来上天也只赋予少数姑娘这种美,以补偿其余姑娘干瘪、沧桑的丑陋。她的嗓音甜润、动人,像音乐一样悦耳,一讲话,声音里便充满了柔情爱意。但她和她母亲一样,眼睛里闪烁着严厉、难以捉摸的目光,嘴边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我们站在那儿说话,她靠我很近,我能闻见她头发的幽香,同时感到一股难禁的欲望,想把手搭在她的手上,几乎肯定她不会抽回去。可是她的眼睛里仍然透着严厉、难以捉摸的目光,嘴边带着一丝淡然的微笑,我什么也没做。

“你要喝什么?”我问,“威士忌,好吗?”

“好的,谢谢你,”她说,仍然带着她一贯的甜美、爽朗、自信,“再加点儿汽水。”我划了一根火柴,让她点燃了手里的香烟。过了一会儿,我拿了酒回到她身边。她坐了下来,架起腿,若有心事地抽着烟,眼睛直直地盯着炉火。房子附近的大路上狂风吹过大树发出呼呼的声音,突然一阵旋风夹着雨点打在窗户上。姑娘在椅子里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体,然后哆嗦了一下:

“你听!”她说,“多么可怕的夜晚!我们这儿的天气真可怕,不是吗?”

“我说不上。我不太喜欢雾和雨。可是像这样——今天晚上这样——”我对着窗子点了点头——“我喜欢这样的天气。”

她盯着我看了—会儿。

“哦,”她不置可否地说,“你喜欢这样的天气。”随后,她慢慢地品味着威士忌,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屋子。最后,她沉思的目光停在了桌上,那儿有一大堆我写作用的大账本。

“嗨,”她再次大声说,“那些大账本子是做什么用的?”

“是用来写作的。”

“真的吗?”她吃惊地问,“我看,带着这些大账本旅行肯定很麻烦吧?”

“是的。不过我发觉这是最佳的办法,可以把所写的东西都收集在一起。”

“哦,”她边说边和以前一样继续好奇地盯着我看,她的脸显得楚楚动人、生机勃勃,眼睛里流露出机警、明亮、难以捉摸的目光。“原来如此……不过你为什么到这样的地方来写作呢?”过了一会儿她说,“你喜欢这儿吗?”

“我喜欢。跟我到过的任何地方一样喜欢。”

“哦!……我还以为作家喜欢的是另一类地方。”

“哪一类?”

“哦——我也说不清楚——巴黎——伦敦——诸如此类富有生机的地方——到处都是人——热闹而有意思——我还以为你在那种地方写作会更好呢。”

“我在这儿写作更好。”

“整天坐在这儿,在那些巨大的账本上写呀写的,难道你不觉得厌烦吗?”

“是的,我很厌烦。”

“我以为你会……我以为有时候你会逃离这种方式呢。”

“是的,我想过……每天都在想……差不多时刻在想。”

“那你为什么不逃走呢?”她爽快地问,“你为什么不在周末的时候出去狂欢一下?我想,那样会使你精力无限充沛的。”

“我想的确如此——一点没错。不过我该去哪儿呢?”

“哦,该去巴黎,我认为……或者伦敦!伦敦!”她大声喊起来,“要是你了解它的话,伦敦很有意思。”

“恐怕我并不了解。”

“可是你去过伦敦。”她问,口气里有些诧异。

“那么你熟悉伦敦了,”她不耐烦地说,“你当然熟悉。”

“恐怕我并不太熟悉。我在那儿认识的人不多——毕竟,这才是最要紧的,不是吗?”

她好奇地盯住我看了片刻,美丽动人的嘴边升起一丝淡然、难以捉摸的微笑。

“——我看,总会有办法的,”她说,透露出一丝平静、谜一般的情绪。接着,她更加直截了当地补了一句,“一点也不难办。也许我就能给你介绍几个。”

“那太好了。那儿的人你认识得多吗?”

“不太多,”她说,“我常去伦敦——只要有机会就去。”她站了起来,动作迅速、果断,把酒杯往壁炉架上一放,再把香烟头扔进火里。随后她看着我,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好奇的大胆,一种几乎挑衅的率直。她就这样紧盯着我看了好一阵才开口说话:

“事实上,”她过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一面还望着我,“事实上——我这个星期就要去那儿——去会一个朋友。”

“哦,”我傻乎乎地望着她说,“哪一天?”

她的目光很坚定。

“星期六,”她说,“我约好了星期六要去那儿见一个人——晚安,”她爽朗地说,“你刚才让我进来,非常感谢——而且还要感谢你给我酒喝。”

“晚安。”我说。我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她已经走了。她走后我随手把门关上了,接着听见她轻盈、敏捷的脚步穿过了门厅,上了楼梯。接下来,屋子里只剩下一片沉睡、静寂,还有我周围的风暴和黑暗。好久好久,我坐在那儿凝望着火焰,直至炉火化为逐渐暗淡的微光。

我在那儿居住的日子里,库尔森夫人只到我房间里来过一两次。一天早上,她走了进来,爽朗、欢快地谈了几句话就走到窗边,望着外面如茵的草坪、灰蒙蒙的天空。尽管室内炉火熊熊,充满暖意,但是她凭窗眺望的时候,还是抱紧了胳臂,微微地哆嗦着。

“天气真糟,呃?”她的声音很清脆。当她用明亮、难以捉摸的目光凝视着窗外的时候,她饱经风霜、憔悴的脸和牙齿外突的嘴上露出一丝淡而固定的微笑。“你不觉得天气太阴沉可怕了吗?大部分美国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她说,话里明显带着一种烦躁不安的语气。

“确实如此。我也有这种感觉,只是一点点。我们那儿并不常有这种天气。即使你们这儿,一年里也只有这个时候才会有,对不对?我想,你们早就习惯了吧?”

“习惯?”她声音清脆地问,明亮、难以捉摸的眼睛凝视着他。“根本不习惯。我这辈子算是受够了,不过我永远也习惯不了。这种天气太糟糕了!”

“尽管如此,你到了别的地方也不会自在的,对吧?你并不想搬到国外去吧?”

“不想?”她问,眼睛凝视着我,牙齿外突的嘴角上挂着一丝淡然、固定的微笑。“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因为你的家在这儿。”

“我的家?我的家应该在阳光明媚、晴朗美好的地方。”

“我倒不喜欢那种地方。一直阳光明媚,我会厌烦的。我倒喜欢阴天,喜欢雾,喜欢雪。”

“对,我想你会的。那是因为你一辈子过惯了晴朗美好的日子,对不对?而我们,情况就不同了。我已经烦透雨雾了,没有雨雾我倒能过得舒服些。如果我从此再也看不到雨雾,那我还得感谢你呢……我想你无法理解阳光对我们有多重要。”她慢悠悠地说。她转过身,明亮、难以捉摸的眼睛凝视着窗外,嘴角挂着一丝淡然、固定的微笑。“永远是阳光——温暖——晴朗的日子!到处暖洋洋的——大地、天空、周围人们的生活——只想要温暖、阳光、晴朗的日子!”

“你到哪儿去寻找这样的天气?有这样的天气吗?”

“哦,当然有了!”她再次转过身看着我,声音清脆而和善地说,“只有一个可以生活的地方——只有一个国家我想去生活。”

“什么地方?”

“意大利,”她说,“那才是我真正的家园……如果有可能,我会在那里度过余生的。”她又朝窗外看了一会儿,然后猛地转过身说:

“你为什么不在周末去一趟巴黎呢?毕竟,从伦敦去巴黎只需七小时。如果早晨启程,你可以赶上吃中饭。换个地方调节一下,对你有好处。我认为,来一次简短的旅行会大大振奋你的精神的。”

她的话给了我一种自信和希望的美妙感觉:她过去经常外出旅行,一谈起旅行她的口吻就显得漫不经心却充满了自信,似乎外出非常容易,而且使人增添了一种欢乐、冒险的感觉。我想要独自去巴黎,可是巴黎似乎遥远得难以接近:伦敦介于巴黎和他本人之间;我一想到伦敦上空雾蒙蒙的巨网,想起那片灰色的天空,以及隐藏在无法穿透的迷雾下方的生活重压时,我的心中便充满了阴郁和悲凉,精神也十分疲倦。在那种灰蒙蒙、软绵绵的空气中,似乎每吸一口气都要费好大的劲似的,我每走一英里路都要作一番可怕的挣扎,想要摆脱某种黏性的物质,弄得我步履沉重、心情忧郁。

可是,听库尔森夫人这么一说,突然间,一切似乎都奇迹般地变得轻松、美好起来。英国小得出奇,英吉利海峡一步便能跨过去,巴黎所有的刺激、欢乐和神秘——我一旦下定决心,就能立即实现。

我盯着她憔悴、饱经风霜的面容,看着那一双像铠甲一样明亮、不可捉摸的眼睛,内心不禁纳闷,在那种阴霾密布、麻木、使人疲倦、忧伤的灰色物体下面,在这种柔和、潮湿、令我的思想和身心麻木的天空下面,为何会有那么多开朗、敏捷、爽快、敏锐的东西成形并成长起来。

在我动身前一两天的某个下午,伊迪丝端着一只盘子,上面放着茶叶、果酱和黄油面包走进我的屋来。我正坐在壁炉前的一张椅子里,外套也没有穿。她一进来,我便慌忙站起身,伸手去拿外套,打算穿上。她娇嫩清脆的声音告诉我不必穿,然后便把盘子放在桌上,说女仆下午已经休假去了。

随后,她站在那里,脸上露出朦胧、谜一般的笑容。

“你这就要走了?”过了一会儿她问。

“是的,明天就走。”

“离开这儿以后去哪儿?”她问。

“去德国,我想。只去很短的一段时间——两三个星期吧。”

“接下来呢?”

“回家。”

“家?”

“回美国。”

“哦,”她缓缓地说,“我明白了。”很快她又补充说,“我们会想念你的。”

我急切地想跟她谈话,这种迫切的心情我以前从未有过。我本想把所有想说的话都讲出来,可是说出来的只是一些结结巴巴、词不达意的话:

“我也会想念你们的。”

“真的吗?”她的声音很轻,我差点儿没有听清。“不知道会想多久?”她问。

“永远。”我说。一听到自己的话,我不禁脸红起来,露出一副可怜相,然而却不知说什么好。

她再次开口的时候,嘴角上那丝淡然、难以捉摸的微笑又加深了。

“永远?你还很年轻,那可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呀。”她说。

“我说的是心里话。只要我活着,永远不会忘记你们。”

“我们会想起你的,”她平静地说。“我也希望你有时候能想起我们——想起这几个远在英国,隐藏并消失在雨雾和毁灭之中的人。你是一个朝气蓬勃国度里的年轻人,这一点多么美好——在那里你过去做过的任何事情都无关痛痒。要是过去的所有失败都不会使你消沉,那该多棒啊——你永远都会有明天——有一个新的开始。我真想知道,你们美国人是否知道自己有多么幸运。”姑娘说。

“然而,你却离不开这一切,”我说,心存一丝无望之望,“你已经在这个古老的国家里生活了很久,熟悉了一切。像你这样的姑娘,永远不会离开这种地方,然后到我们美国去生活。”

“不会?”她问,语气中带着平静、坚定的情感和信念,“再没有比这更使我向往的了。”

我茫然地凝视着她,好长时间没有开口。突然,我想说却没有说出口的一切,都借一双手的动作表白出来了。我一把抓住她的肩膀,把她拉向自己,开始恳求她:

“那你为何不走呢?我会带你走的!——听着——”我知道自己的话有些离谱,可是此刻,我是完全当真的——“你听我说!我并没有多少钱——可是在美国,只要你想赚钱,就一定能赚到!我马上就要回去啦,你也一起走吧——我带你一起去!”

她并没有挣脱身体的意思,只是无奈地站在那儿,没有任何反抗,任凭我在她耳边倾注狂热的请求,后来她乖顺却坚决地闪脱了,青春水灵的眼睛里露出铠甲般闪亮的光芒。她站在那里默默地望着我,嘴角露出淡然、难以捉摸的微笑。然后她缓缓地摇了摇头,几乎觉察不出地微微移动了一下。“哦,你会把我们全都忘掉的,”她平静地说,“你会忘了我们这儿的生活——隐蔽在浓雾中——雨中——失意中——一败涂地。”

“不会永远失意,不会永远受挫。”

“有时候会的。”她的话从容而坚定,这使我的心也凉了。

“你不会的——他们也不会!”我说,再次握住她的手,拼命地恳求她。“你听我说——”我语无伦次地说下去,内心仍然怀着先前那种莫名的羞愧和恐惧。“你不必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想知道——但是,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紧——你都能战胜的。”

她一言未发,只是用她那铠甲般明亮的目光瞧着我,她的微笑中透着一种固执和坚决。过了好一阵她才开口:“我不清楚,”她的语速很慢,“你是否意识到,你到我们这儿来后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什么帮助?”

“你打开了一扇我原本以为永远关闭的门,”她说,“让我看到了原以为再也看不到的世界——这扇门通向一个崭新明亮的世界,通向一种新的生活,通向一个新的开端——为我们全家人打开了。我原以为这种情况再也不会发生在我们一家人身上了。”

“对你会的,”我说,同时极其热切地再次握住了她的手。“只要你希望这种情况发生,它就会随时发生。我向你发誓,只要你肯讲出来,就一定会实现。”

她看着我,脑袋微微动了一下,几乎察觉不出来。

“你听我说,我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她再次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她说,“你还年轻,而且还是个美国人。有些事情你年龄再大也无法理解。我们有些人没有回头路可走。——回家去吧,”她说,“回到你熟悉的生活中去吧——你理解的那种生活——那里总有一个崭新的开端——一种崭新的生活。”

“那你呢?”我麻木、痛苦地问。

“再见了,亲爱的,”她柔声细语地说,我几乎没有听清。“你有时候会想起我的,对吗?我不会忘记你的。”我还没来得及再开口,她便吻了我一下,走开了,轻盈而敏捷,直到她在身后关上房门,我才发觉。我站在那儿,失魂落魄地望着窗外,看着英国灰蒙蒙的雨天。

次日,我便离开了,此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一家人,但我却无法忘记他们。尽管我从未读懂他们坚固、铠甲般明亮的目光,也从未攻破过他们爽快、友好、冷漠言语的壁垒,也没有发现任何和他们有关的秘密,但是一想到他们,我的心里总会充满暖意和深厚的情感,仿佛我一直和他们熟识,仿佛只要我说一句话,转一下门把手,就可以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使他们的生活成为我自己的生活——我始终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句话,那扇门也从未找到过。

[1]莫德林:即莫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创立于1458年,坐落在查威尔河畔。另外,牛津大学有一条街也叫莫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