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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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嫉妒,各各排挤,也是吾国商人的恶习和小器。从前线袜还未盛行时代,广东路(即宝善街)上为出卖竹布袜的集中地。那时有两家同招牌的宏茂昌,为了一块招牌彼此兴讼,大打其无聊官司,更大家请准官厅给示谕禁,不许他人仿冒。不过两家都有官厅的煌煌告示,又都说一百多年的老店,店门口还挂着半块破招牌,表示他老店的铁证。但是究竟那一家是老店,那一家是假冒,吾们局外人实在莫名其妙,只好说一声“天晓得”。

其实只要货色好、定价廉、招呼周到,久而久之,主客自会上门,生意自然兴隆,何必一定要在“宏茂昌”三个字上奋斗。如果你们货色好,定价廉,招牌改为“宏茂昌”、“锦茂昌”、“宏茂大”,都不要紧。然而它们概不计及,情愿将雪白大洋钿往官厅里送,真是何苦!

后来等到线袜盛行后,布袜渐渐落伍,这两家宏茂昌的煌煌告示和挂在门口的半块破招牌方才撤去。

既属同业,宜大家互相维护才是正理,即使有竞争,须着重在货色与招待两方面注意。倘不此之图,专斤斤那一块死招牌上用功夫,适足表暴自己的弱点和无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