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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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起那个姑娘,”霍拉斯说,“她没出什么问题吧。你离开那房子的时候,你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你看见她跟他坐在他的汽车里。他只是让她搭个便车进城去。她没出什么问题吧。你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

女人坐在床沿,低头望着那孩子。他还是盖着那条洗得干干净净的褪了色的毯子,小手高举在脑袋两侧,仿佛是在处于某种尚未来得及折磨他的难以忍受的煎熬中死去的。他的眼睛半张着,眼珠朝脑壳后翻,以致只露出了眼白,颜色像淡牛奶。小脸出了汗,还是湿漉漉的,但呼吸比较平稳了。他不像霍拉斯刚进屋时那样发出微弱、短促而带哨音的喘息了。床边椅子上有只平底玻璃杯,里面是半杯略显浑浊的水和一把小勺。广场上的各种声音透过开着的窗户传进来——汽车马达声、马车的辘辘声、窗下人行道上的脚步声——霍拉斯从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法院大楼,还有那些在洋槐和黑栎树下的空地上来回向洞里扔银元[33]的人。

女人低头望着孩子,在沉思默想。“没有人要她上那儿去。李对他们说了又说,叫他们千万别带女人到那儿去,而我在天还没黑的时候就跟她说那里的人跟她不是一路货,叫她赶快离开。都怨那个把她带去的家伙。他跟他们坐在门廊里没完没了地喝酒,原来他进屋来吃晚饭时,连路都不会走了。他连脸上的血都没想到要洗掉。就是这种乳臭未干的小伙子,他们自以为既然李干的是犯法的事,他们就可以上他那儿去,把我们家当成……年纪大的人也不好,不过至少他们付钱买威士忌,就像买别的东西一样;糟就糟在他那个年纪的小青年,他们太年轻,不明白人们犯法可不光是为了寻欢作乐啊。”霍拉斯看见她攥紧的双手在膝盖上扭动起来。“上帝啊,要是我有办法的话,我就要把所有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统统绞死,一个也不放过。”

“不过为什么非得是我,是我们呢?我对她,对她那种人究竟干了些什么?我早叫她离开那儿。我叫她别待到天黑。可把她带去的那个家伙又喝醉了,他跟凡彼此数落起来。要是她不老在他们看得见她的地方来回跑就好了。她哪儿都待不住。她就是会从这扇门里冲出来,一忽儿又从另外一个方向跑进来。要是他不去搭理凡也就没事了,因为凡得在半夜里把卡车开回去,这样金鱼眼就会让他放规矩的。还因为那是个星期六晚上,他们总是不去睡觉,要喝上一夜的,这种情况我经历过不知多少次了,我就跟李说我们走吧,这样待下去对他没什么好处,而且他会跟上一晚那样发作起来,那儿可没有医生,也没有电话。我为他一向做牛做马,做牛做马,可她又偏偏跑来了。”她垂着脑袋,一动不动地坐着,两手仍然放在膝盖上,精疲力竭,纹丝不动,犹如龙卷风过后倒坍了的房屋废墟里耸立着的烟囱。

“她站在床后的角落里,穿着那件雨衣。他们把那满脸满身都是血的家伙抬进屋来,她真是吓得半死。他们把他放在床上,凡又去打他,李抓住了凡的胳臂,而她站在那儿,眼睛像是有种假面具上的两个窟窿。雨衣本来是挂在墙上的,她去穿了起来,罩在外套的外面。她的衫裙叠得好好的放在床上。他们把那血肉模糊的家伙就扔在她这衫裙上,我就说:‘天哪,你们也醉了?’但李只顾望着我,我发现他鼻子已经发白,就像他一喝醉酒鼻子就发白那样。”

“门上没有锁,不过我想他们马上得出去收拾卡车,那时我就可以有办法了。可李让我也出去,还把灯拿走了,我只好等他们回到门廊后才回进她的房间。我靠门口站着。那家伙躺在床上打呼噜,费劲地喘着气,因为他的鼻子和嘴巴又都给打烂了,我还能听见他们在门廊里讲话。后来他们到门外去绕过房子到了房后,我还听得见他们的动静。再后来他们安静下来了。”

“我靠墙站着。他打一下呼噜,噎住了,喘过气来哼了两下,有点像在呻吟,我就想到那姑娘躺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听他们的声响,而我得站在那里,等他们走掉,让我可以帮她一点忙。我叫她快走。我说:‘你还没结婚,那难道是我的过错?你不想待在这儿,我也不想让你留在这里。’我说:‘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得到过你这样的人的帮忙;你有什么权利来找我帮忙?’因为我为了他什么苦都受过。我为了他什么下贱活都干过。我舍弃了一切,只求能让我过清静的日子。”

“接着我听见门开了。我从呼吸声听出那人是李。他走到床前说:‘我要那件雨衣。你坐起来把它脱了。’我听见他从她身上脱雨衣时玉米壳窸窸窣窣的响声,然后他走了。他拿了雨衣就出去了。那雨衣是凡的。”

“我夜里在那所房子里不知走过多少回了,那里住着那些男人,靠李犯法过日子的男人,他万一出事连半点忙都不肯帮的男人,因此我可以凭他们的喘气声就知道他们是谁,而且我能凭头发上抹的那玩意儿的香味辨出那是金鱼眼。汤米正跟在他身后。他随着金鱼眼走进房门,他看看我,我看见他的眼睛,跟猫似的。接着他的眼睛看不见了,我觉得他挨着我蹲了下来,我们听见金鱼眼走到床边,走到那家伙没完没了地打呼噜的地方。”

“我只听见一点点轻轻的声响,是玉米壳发出的窸窣声,我就知道还没出什么问题,过了一会儿金鱼眼转身走回来,汤米跟着他走出房间,在他背后悄悄地挪着步,我就一直站在那儿,直到听见他们走到卡车那边去了。我这才走到床前。我碰碰她,她开始使劲挣扎。我想用手捂住她的嘴,让她不出声响,不过她倒是一声不吭。她只顾躺在那儿,又踢又打,脑袋转来转去,两手攥紧外套。”

“‘你这傻瓜!’我说,‘是我呀——那个女人。’”

“不过说起那个姑娘,”霍布斯说,“她没出什么问题。你第二天清早回那房子去拿奶瓶时看见了她,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房间外面就是广场。隔着窗户,他看见那些在法院大楼院子里扔银元的年轻人、一辆辆驶过去的马车或拴在拴马链子上的马车,他听见窗外人行道上人们的慢吞吞而不慌不忙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他们买了些好吃的东西要拿回家,在宁静的餐桌边好好享受。“你知道她没出什么问题。”

当天夜里,霍拉斯去他妹妹家,坐的是一辆雇来的汽车;他事先没有打电话。他一看珍妮小姐正在她的房间里。“啊呀,”她说,“娜西莎会——”

“我不想见她,”霍拉斯说,“她那位人品好、教养也好的年轻人。她那位弗吉尼亚绅士。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回来了。”

“谁?高温?”

“对;就是高温。老天爷啊,他还是别回来的好。上帝啊,我一想到我本来有机会——”

“怎么?他干了什么了?”

“他那天带了个傻姑娘上那儿去,喝醉了酒就跑了,把她留下了。这就是他干的好事。要是没有那个女人——一想起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只是因为有一套燕尾服,上过弗吉尼亚大学,有过惊人的经历,他就可以安然无恙地招摇过市……在任何一列火车上,任何一家旅馆里,在街上;不管在什么地方,说真的,都可以逍遥自在——”

“噢,”珍妮小姐说,“我一上来听不出你指的是谁。是啊,”她说,“你记得他最后一次来的情景吗,紧跟着你前来的那一次?那天他不肯留下来吃晚饭,就去了奥克斯福?”

“记得。一想起我完全可以——”

“他要娜西莎嫁给他。她对他说有了一个孩子已经够她受的了。”

“我说过她没心没肺。她不侮辱人心里就不舒服。”

“因此他生气了,说他要去奥克斯福,那儿有个女人,他有理由相信那女人不会觉得他很滑稽可笑——诸如此类的话。是啊。”她望着他,弯着头颈从眼镜上方端详他。“我敢说,做爹当爸是挺有趣的,可只消让一个男人插手到一个跟他无亲无故的女人的事务里去……到底是什么使男人认为他娶的女人或他生下的女儿也许会行为不轨,而所有不是他老婆女儿的女人却一定会干坏事的呢?”

“是啊,”霍拉斯说,“感谢上帝她不是我的亲骨肉。她偶尔会不得不遇上个坏蛋,这我想得通,不过想到她随时都可能跟一个傻瓜纠缠在一起,那才叫人受不了。”

“嗯,那你打算怎么办?开展一场什么消灭蟑螂的运动?”

“我要照她说的那样做;我要通过一项法律,命令人人有责任开枪杀死任何50岁以下的做酒、买酒、卖酒或甚至想喝威士忌的人……恶棍我倒还能容忍,但一想到她可能受到什么傻瓜……”

他回到城里。晚上的天气挺暖和,黑夜里充满了刚长成的知了的叫声。他现在只使用一张床、一把椅子和一个五斗橱,他在橱上铺了块毛巾,放上他的发刷、表、烟斗和烟丝袋,还把他继女小蓓儿的照片靠在一本书上。一道强烈的光线正好射在照片上了光的表面上。他移动照片,使她的脸变得清晰起来。他站在照片前面,凝望着那张可爱而又难以捉摸的脸庞,而那张脸呢,正从毫无生气的硬纸板上望着就在他肩膀后面的某样东西。他想起了金斯敦的葡萄棚、夏日的暮色和低声细语,他走近时,这低语声便消失了,溶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其实,他对他们、对她毫无恶意;对她更是连半点恶意都没有,老天爷可以作证;那暮色和低语声变黑消失,成为她白色衫裙的淡淡的微光,成为她那神奇瘦小的哺乳动物肉体的轻巧而又急切的细语,这肉体并不是由于他而诞生的,但里面却仿佛跟开满鲜花的葡萄树一样充满着某种纤弱而又热气腾腾的活力。

他突然动了一下。照片仿佛也自动地挪动了一下,从靠在书上的不牢靠的位置上滑下了一点儿。人像被强光弄得模糊了,就像透过被晃动的清澈的水看某样熟悉的东西那样;他怀着恐惧和绝望的心情静悄悄地望着这熟悉的面容,那张突然比他更老练更懂得罪孽的面庞,一张模糊得不再可爱甜蜜的面孔,望着那充满隐秘而不太柔和的眼睛。他伸手去拿照片,把它碰倒了平躺在五斗橱上;于是那张脸又一次在死板而滑稽的涂了口红的嘴唇后面温柔地沉思冥想,打量着他肩膀后面的某样东西。他和衣躺在床上,亮着灯,直到听见法院大楼上的钟敲了三下。接着,他揣上表和烟丝袋,离开了他的家宅。

那火车站离家有四分之三英里。候车室由单独一只昏暗的灯泡照亮着。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个穿工装裤的男人枕着折叠起来的外衣躺在长椅上打呼噜,还有一个穿着印花布裙子的女人,肩头披着一块肮脏的披肩,头上端端正正而又别别扭扭地戴着一顶饰有呆板而破败的假花的新帽子。她垂着脑袋;她也许睡着了;她双手交叉,放在腿上的一个纸包上,脚边有一只草编的衣箱。这时候霍拉斯才发现他忘了拿烟斗。

火车开来时,他正在铁轨旁煤屑铺的公用地上迈着沉重的步子来回走动。那男人和女人上了火车,男人夹着皱巴巴的外套,女人拿着纸包和衣箱。他跟在他们后面走进客车车厢,里面一片打鼾声,人们向着中央走道东歪西倒地趴着,仿佛经受过一场突如其来的十分激烈的毁灭性的打击,他们耷拉着脑袋,张大着嘴巴,脖子后仰,喉头充分暴露,仿佛在等候那致命的一刀。

他打起盹来。火车哐啷哐啷地行进,停下来,猛地晃动了一下。他醒了过来,又迷迷糊糊地睡去。有人把他摇醒,满眼是报春花色的晨曦,周围是草草洗过的胡子拉碴、略为浮肿的面孔,仿佛经历了大灾难,给抹上最后一层暗淡的色彩,他们眨巴着无神的眼睛彼此对视,各人的个性在一阵阵晦涩隐秘的眼波中重现。他下了车,吃了早饭,登上另一列火车,走进一节有个孩子在没命地哭叫的车厢,在污浊的充满尿臭的空气里,踩着吱吱作响的花生壳沿着过道一直走,直到发现一个男人边上有个空位子。隔了没一会儿,那男人俯身往两膝之间吐了口烟油。霍拉斯马上站起来,朝前走进吸烟车厢。那里也坐满了人,这节车厢和黑人车厢[34]之间的车门砰地打开了。他站在过道里朝前望去,只见越远越窄的过道两边,绿色长毛绒的座椅背上是一排排一齐摇晃着的戴着帽子的炮弹般的脑袋,而一阵阵谈笑声传过来,不断搅动着充满了辛辣的蓝色烟雾的空气,白人们就坐在其中,向着过道吐口水。

他又换了一次火车。候车的人一半是穿着大学生服装、衬衣或背心上别着带点神秘色彩的小徽章的年轻人,还有两个小脸上浓妆艳抹、衫裙单薄而艳丽的女孩子,她们像两朵一模一样的假花,各自被一群欢快而焦躁不安的蜜蜂包围着。火车进站时,他们一面说笑一面高高兴兴地向前挤,快乐而粗鲁地用肩膀推开比他们年纪大的人,乒乒乓乓地转动坐椅,围成一圈坐了下来[35],当三个中年妇女沿着过道走过来、迟迟疑疑地左右张望寻找空座时,他们在大笑声中昂起头来,冷漠的面孔上依旧满是笑意。

那两个女孩坐在一起,脱下一顶浅黄褐色和一顶蓝色的帽子,抬起纤手,用并不太难看的手指梳理剪得很短的头发,霍拉斯从两个趴在她们座椅背上的年轻人撑开的胳臂肘和前倾的脑袋之间看见这两个女孩的头,周围是一圈高高低低的有彩色帽带的帽子,帽子的主人或是坐在椅子扶手上或是站在过道里;没过多久,他看见那车掌的鸭舌帽,他正从人群中挤过来,像小鸟似的烦躁而苦恼地喊叫着。

“查票。查票,请把票拿出来。”他吟唱般地说。一瞬间,他被那些人挡住了,除了鸭舌帽之外什么都看不见了。接着有两个年轻人敏捷地溜回来,坐进霍拉斯背后的座椅里。他听得见他们的喘气声。前面,车掌的轧票剪响了两下。他朝后面走过来。“查票,”他吟唱般地说,“查票。”他查完霍拉斯的票,在两个年轻人的座位边站住了。

“我的票你已经拿走了,”其中一人说,“在前面那个地方。”

“你的票根呢?”车掌说。

“你根本没给我们啊。可是你拿走了我们的车票。我的号码是——”他用坦率欢快的音调不假思索地背了个数字,“夏克,你记得你的车票号码吗?”

第二个人也用欢快坦率的音调报了个数字。“你肯定拿走了我们的车票。找找看吧。”他开始从牙齿之间吹起口哨,断断续续地吹一支舞曲,但毫无乐感。

“你在戈登楼[36]吃饭吗?”另一个人说。

“不。我天生有口臭的毛病。”车掌朝前走了。口哨声越吹越响,由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拍击着作伴奏,发出得——得——得的声音。随后他只是尖声叫喊,毫无意义,令人眩晕;霍拉斯觉得自己仿佛正坐在一系列剧烈地翻动着的书页前,只看得见东一段西一段的文字,在脑子里只留下一系列既无头又无尾的神秘莫测的印象。

“她坐火车坐了一千英里没买过一张票。”

“玛琪也是这样。”

“还有佩丝。”

“得——得——得。”

“还有玛琪。”

“星期五晚上我要给我那一位打个洞。”

“咿唷。”

“你喜欢吃肝吗?”

“我的手伸不到那么远。”

“咿咿唷。”

他们吹起口哨,脚后跟在地上使劲跺着,越跺越响,口中念念有词:得——得——得。第一个年轻人把座椅使劲往后一推,撞上霍拉斯的脑袋。这人站起身。“来吧,”他说,“他已经走掉了。”座椅又撞了一下霍拉斯的头,他望着他们回到那些挡住过道的人群中,看见其中一人把一只粗糙的手大胆地平按在一张仰起头来看着他们的欢快而温柔的面孔上。在人群另一头,有个抱着娃娃的乡下女人靠着座椅使劲站稳了身子。她不时望望被这群人挡住的过道另一端的那些空座位。

他在奥克斯福下了车,汇入火车站里的大学生的人流中,那些女的没戴帽子,穿着鲜艳的衫裙,有些人手里抱着书本,但周围依然有一群穿花衬衣的年轻人。她们像堵墙似的不可逾越,跟男伴们手拉着手,被人像小狗一样随便地抚摸着,扭着小屁股,慢悠悠地上山向着学院走去,霍拉斯走下人行道要超过她们时,她们以毫无表情的冷漠眼光朝他望上一眼。

山顶上宽阔的树林里延伸出三条小道,树丛后面,一排排朝纵深方向远去的绿色的行道树之间,红砖或灰色石头的楼房闪闪发亮,那里开始响起一阵清脆高亢的铃声。行进的人群分成三股人流,迅速分散消失,只有那些成双作对地慢吞吞闲逛的人照样手拉着手,毫无目的地东走西荡,像小狗般尖叫着互相碰撞,像儿童似的随意行走,毫无目标。

通向邮局的小路比较宽一些。他走进邮局,等到窗口没有人才走过去。

“我想找一位年轻的小姐,谭波儿·德雷克小姐。她也许刚来过,我正好错过了,对吗?”

“她现在不在这儿了,”邮局职员说,“她在大约两星期前退学了。”他很年轻:戴了副角质架的眼镜,面孔光滑但毫无生气,头发梳得纹丝不乱。过了一会儿,霍拉斯轻轻地问:

“你不知道她上哪儿去了?”

职员看着他,俯下身子,压低嗓门:“你是新来的侦探?”

“对,”霍拉斯说,“对。没关系。算了。”他平静地走下台阶,又走进阳光下。他站住了,她们川流不息地从他两旁走过,都穿着短小的花衫裙,光着胳膊,光亮的头发剪得很短,眼睛里带着他很熟悉的那种同样的冷静、天真而无所顾忌的神情,下面的嘴唇都涂成同样的野性十足的嘴型[37];她们像回荡起伏的音乐,像在阳光里倾泻而出的蜂蜜,未经开化、转瞬即逝又安静祥和,在阳光下,她们使人依稀回想起所有那些失去的日子和已被时光淘汰的欢乐。太阳亮光光的,热浪滚滚,照射在林间的空地上,可以瞥见像海市蜃楼中那样的石砌或砖砌的建筑:没有顶端的柱子、顶着西南风在绿色的云彩上空显然飘浮着的正在慢慢崩解的塔楼,阴森可怕,难以捉摸,无动于衷;他站在那儿,倾听教堂里传来的优美的钟声,思量着现在该怎么办?现在该怎么办?接着回答自己:唉;什么都不必干了。什么都不必干了。这事结束了。

他在火车进站前一小时回到火车站,手里拿着一只装好了烟丝但未点着的玉米棒芯烟斗。在厕所肮脏的污迹斑斑的墙上,他看见用铅笔涂写的她的名字。谭波儿·德雷克。他默默地读了一下这个名字,垂下了头,用手指慢慢地抚摸没有点火的烟斗。

火车开来前半小时,她们开始前来。从山上漫步走下,聚集到月台上,欢快地尖声咯咯笑着,金黄色的大腿同样的单调,身体带着年轻人别扭而又肉感的漫无目的的神情在单薄的衣衫里不停地扭动着。

这列回程的火车带有一节普尔曼式卧铺车厢。他穿过客车车厢走进去。里面只有一位乘客:一个男人坐在车厢中部,靠着窗户,没戴帽子,身子后倾,一只胳膊肘搁在窗台上,戴着戒指的手里拿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当火车开出,掠过她们那些油光发亮的脑袋,越来越快地把她们甩在后方时,那位旅客起身向前面的客车车厢走去。他手臂上搭着一件大衣,手里拿着一顶脏兮兮的浅色呢帽。霍拉斯用眼角余光看见他伸手摸索胸前的口袋,并注意到那人宽大柔软的白色头颈上修剪得怪齐整的头发。就像上过断头台给铡了一刀似的,霍拉斯想,看着那人从站在过道里的茶房身边侧身挤过去然后消失,那人正是在抬手戴帽子时从他的视线和脑子里消失的。火车飞速前进,驶上弯道时来回晃动着,偶尔掠过一座房子,穿过林中开出来的道路,越过山谷,那里一排排没长成的棉树呈扇形慢慢地展开进入视线。

火车减速了;然后猛地震动了一下,直传到后方,并且响起四声哨音。戴脏帽子的男人走进车厢,从前胸口袋里掏出一支雪茄。他疾步沿过道走来,看了一眼霍拉斯。他放慢脚步,手里捏着那支雪茄。火车突然又晃动了一下。那人刷地伸出一手,抓住面对霍拉斯的椅子背。

“这不是班鲍法官吗?”他说。霍拉斯抬起头,看见一张看不出是什么年龄也看不出在思量着什么的胖乎乎的大脸——一个小圆鼻子两旁各有一大片肥肉,犹如在眺望一座平顶山,然而这张脸还是有一种难以描绘的、似乎自相矛盾的微妙之处,仿佛造物主为了减少巨额开支,拿了原来打算创造松鼠或耗子之类的弱小而贪婪的动物的油灰来创造他,这样开了一个大玩笑。“我是在跟班鲍法官讲话吧?”他说,主动伸过手来,“我是斯诺普斯参议员[38],克拉伦斯·斯诺普斯。”

“噢,”霍拉斯说,“对。多谢你称我为法官,”他说,“不过我看你有点儿超前了。不如说是希望如此吧。”

对方晃了下雪茄表示不同意,另一只手手心向上,无名指上戴着只硕大无比的戒指,戒指下端的皮肤颜色有些发白,他把这只手伸在霍拉斯的面前。霍拉斯握了一下便松开了。“你在奥克斯福上车时我就觉得认出了你,”斯诺普斯说,“不过我——我可以坐这儿吗?”他说,可他的腿已经在推开霍拉斯的膝盖了。他把大衣——一件质量低劣的蓝色大衣,丝绒的领子油光锃亮——扔在座位上,坐了下来,正好这时火车停下了。“是啊,先生,我见到你这样的人总是很高兴的,随便什么时候……”他把身子探过霍拉斯,向窗外窥视,只见外面是个肮脏的小车站,布告牌上写满了令人困惑的文字,有一辆装有一只铁丝鸡笼的特快敞篷货车,笼子里只有孤零零的两只鸡,还有三四个穿着工装裤的男人悠然自得地嚼着烟草,靠在墙上。“当然你现在不再住在我这个县了,不过我常说,一旦交上了朋友,就一辈子都是朋友了,不管他投谁的票。因为朋友嘛,总是朋友,不管他能不能帮你的忙……”他倒身靠在椅背上,手里夹着没点上的雪茄,“这么说,你不是从那个大城市一路上这儿来的。”

“不是的。”霍拉斯说。

“你什么时候去杰克逊,我都会很高兴地接待你,就当你还住在我这个县一样。我常说,没有人会忙得没时间招待老朋友的。让我想想看,你现在住在金斯敦,对吧?我认识你那儿的那两位参议员。都是好人,两位都是,可我就是想不起他们的名字来了。”

“我也真的说不上来。”霍拉斯说。火车启动了。斯诺普斯向过道探过身子,往后张望。他的浅灰色西服熨烫过但没有干洗过。“好吧。”他说。他起身拿过大衣。“你要是进城[39]来,随便什么时候……我想你是去杰弗生吧?”

“对。”霍拉斯说。

“那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干吗不就坐在这儿?”霍拉斯说,“你会发现这儿更舒服一点。”

“我要上那边去抽口烟,”斯诺普斯挥挥雪茄说,“等会儿见。”

“你可以在这儿抽嘛。又没有什么小姐夫人在座。”

“当然,”斯诺普斯说,“冬青泉那一站再见。”他叼着雪茄,向客车车厢走去,不久便消失了。霍拉斯记得他十年前的模样:一个呆板笨拙的大个子青年,一家饭馆老板的儿子,一个过去二十年来不断从法国人湾那一带逐步迁入杰弗生的家族的成员;这家族衍生的影响很大,足以使他不必通过公开选举就当上了议员[40]。

他一动不动地坐着,手里拿着冷烟斗。他起身朝前走。穿过这客车车厢,进入吸烟车厢。斯诺普斯正站在过道里,一条大腿搁在坐着四个男人的座椅的扶手上,拿那支没点上的雪茄在打手势。霍拉斯捕捉住他的目光,从两节火车间的通廊上向他招招手。过了一会儿,斯诺普斯便胳臂上搭着大衣走到他跟前。

“州府的情况怎么样?”霍拉斯说。

斯诺普斯用刺耳的嗓音和过分自信的口气讲起话来。这番话里渐渐地涌现出一幅为了无聊而渺小的目的使出无聊的诡计和小规模的贿赂行为的画面,这些勾当主要是在旅馆房间里进行的,跑腿的小郎们飞也似的进房,他们鼓鼓囊囊的上衣飘了起来,正好挡住了谨慎地飞速消失在壁橱门后的女人们的裙子。“你随便什么时候进城来,”他说,“我总是乐意带你这样的人四处走走的。你可以向城里任何人去打听;他们都会告诉你只要有这样的情况,克拉伦斯·斯诺普斯就知道这种旅馆在哪儿。我听说你家乡那边有桩很难办的案子。”

“现在还很难说。”霍拉斯说。他又说:“我今天到奥克斯福去转了一下,到大学去跟我继女的朋友们聊了聊。她的一个最要好的同学不上学了。是个从杰克逊来的年轻小姐,叫谭波儿·德雷克。”

斯诺普斯正用多肉的、浑浊的小眼睛紧盯着他。“噢,是啊;德雷克法官家的姑娘,”他说,“逃跑的那一个。”

“逃跑?”霍拉斯说,“逃回家了,对吗?出什么问题了?功课不及格?”

“不知道。报上登出了消息,大家认为她跟什么人私奔了。那是种未婚的同居关系。”

“不过依我看,等她回到了家,她家的人就明白不是这么回事。得,得,蓓儿会大吃一惊的。那她现在在干什么?我看在杰克逊到处乱逛吧?”

“她不在那儿。”

“不在那儿?”霍拉斯说。他觉得对方在十分注意地看着他。“那她在哪儿?”

“她爸把她送到北方的什么地方,跟一个姑妈住在一起。密歇根州吧。过了几天以后,报纸上登出过。”

“噢。”霍拉斯说。他还是捏着那只冷烟斗,发现自己的手在口袋里摸索着找火柴。他深深地吸了口气。“那张杰克逊出的报纸挺不错。人们认为是州里最可靠的报纸,对吗?”

“当然,”斯诺普斯说,“你去奥克斯福就是为了找她吗?”

“不,不。我只是碰巧遇见我女儿的一个朋友,她告诉我她退学了。好吧,我们在冬青泉再见。”

“错不了。”斯诺普斯说。霍拉斯回到卧铺车厢,坐定以后点上烟斗。

火车放慢速度要在冬青泉进站时,他走到车厢接头处的通廊,但又马上退回车厢。茶房打开车门、拿着小凳急急下台阶时,斯诺普斯从客车车厢走了出来。斯诺普斯走下火车。他从前胸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茶房。“给,乔治,”他说,“送你一支雪茄。”

霍拉斯走下车。斯诺普斯扬长而去,那顶脏兮兮的帽子比别人的帽子高出半个头。霍拉斯看看茶房。

“他送给你了,对吗?”

茶房用手掌掂了掂那支雪茄。他把它放进口袋。

“你打算拿它怎么办?”霍拉斯说。

“我不会把它送给我不认识的人的。”茶房说。

“他常常这样做吗?”

“一年中有那么三四次吧。好像我总是碰到他的……谢谢,先生。”

霍拉斯看见斯诺普斯走进候车室;那肮脏的帽子,那粗大的头颈又一次从他脑海里消失了。他再次在烟斗里装满烟丝。

他隔着一条街便听见去孟菲斯的火车进站了。等他走到车站时,火车已经停靠在月台旁。斯诺普斯站在打开的通廊门边,跟两个戴着新草帽的年轻人讲话,宽厚的肩膀和手势依稀带着些导师的神气。火车的汽笛响了。两个年轻人上了车。霍拉斯退后几步,绕过车站的拐角。

他要乘的火车到了,他看见斯诺普斯在他前面上了车,走进吸烟车厢。霍拉斯磕去烟斗里的烟灰,走进客车车厢,在后部找了个朝反方向的座位坐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