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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司警署给三原警部补回了信。

三原警部补将那些神事照片的复印版寄给了门司警署,希望他们能查一查那究竟是不是昭和三十×年二月七日凌晨拍摄的。

门司警署经过调查后发现,那就是案发当晚的照片,千真万确。下此判断的理由如下:

照片拍到了三位挽起衣角下海的神官,一人手持镰刀,一人抱着木桶,一人举着火把。而举着火把的那位神官,是今年新上任的。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另一张照片拍到了挤在神社周围的栅栏附近看热闹的人群。其中有一位游客是门司警署的刑警,他身着便装,协助完成警戒工作。而这位刑警,也是今年第一次去往神事的现场。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证据证明那的确是昭和三十×年二月七日凌晨的照片。比如,神官的位置、姿势、神社装修过的地方等等。

照片的拍摄于当天凌晨的两点四十分到三点之间。因为当天神官是从两点三十五分开始下海割海带的,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分钟。

三原纪一将门司警署的回信摊在桌上,吸了口烟。

峰冈周一的证词看来天衣无缝。

当天晚上,他似乎的确身在门司的和布刈神社。不在场证明成立了。

然而,三原纪一不是个会轻易言弃的人,他不会因为一份证明书而放弃这条线索。

他的脑中又冒出了新的想法:那些照片真是峰冈周一自己拍的吗?没人能证明这一点。

峰冈周一信誓旦旦地说那是他拍的照片,但他完全可以拿别人拍的照片伪装成自己的。

这时三原纪一忽然想起,峰冈周一到了大吉旅馆之后,给那里的女佣拍了几张照片。

要是他用拍摄和布刈神事的胶卷拍了女佣,那么胶卷中神事的照片和女佣的照片必须是连在一起的。

他也有可能在拍摄和布刈神事的时候用完了一卷胶卷,再用另一卷胶卷拍摄女佣。

三原纪一还有另一番考虑。

和布刈神事是夜间进行的。峰冈周一也说过,他拍照的时候使用了闪光灯。既然用了十分耗费电源的闪光灯,就不可能拍太多张。

之前他还向峰冈询问过照相器材方面的问题。峰冈说自己用的是日本产的莱卡胶卷,一卷三十六张。

他不可能把这三十六张胶卷全用在和布刈神事上。他应该会用以前剩下的胶卷,或是把拍完神事剩下的胶卷用来拍大吉旅馆的女佣。即便中途换过胶卷,神事的照片前理应有他以前拍摄的照片。

想到这儿,三原纪一赶忙提笔写了封信:

感谢您的通力合作。

前些日子我将您的照片发给当地警方作了调查,正如您所说,那就是今年和布刈神事的照片。听到这个消息我们也深感欣慰。

然而猜疑是警察的秉性。为确保万无一失,能否请您提供照片的原版,也就是胶卷呢?您要是感到不快那也可以理解。我们并没有怀疑您的意思,只是近来事件的调查工作迟迟没有进展,搜查本部的警官们都有些神经过敏,请您见谅,将胶卷暂借我们几日吧。

多有失礼,请多多包涵。感谢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原纪一

三原警部补叫来一位刑警,让他带着这封信去找峰冈周一。

“他应该会把胶卷给你的。”他对刑警说道,“一定要好好道谢,而且必须谨慎小心,别给他留下不愉快的印象,明白了吗?”

“好,我知道了。那个峰冈周一是本案的知情人吗?”

“是,可我们也不能强迫他交出胶卷,所以求他帮忙的时候态度一定要诚恳……还有,要是对方说他已经把胶卷扔了或是弄丢了,你也不要深究,直接回来就是。”

“我知道了。”

“总之一定要小心,千万别惹他不高兴啊!”

三原纪一左叮咛右嘱咐,生怕惹怒了峰冈周一。一个不小心,调查就会陷入瓶颈。

其实,并没有证据证明峰冈周一是犯罪嫌疑人。

只是三原想彻底查清楚,峰冈周一究竟有没有去和布刈神社罢了。

刑警回来时,脸上居然带着笑容。

“主任,他把胶卷给我了。”他将一个信封递给三原。

“情况如何?对方没有不高兴吧?”

“我觉得没有吧。他看了主任的信,就说‘好,我知道了’,立刻拉开抽屉,拿出胶卷递给了我。”

“什么?胶卷就在他身边?”

“是啊,他的书桌有一列抽屉,胶卷就放在其中一个抽屉里。对了,峰冈先生还写了一封回信呢。”

“准备得可真周到啊……”三原纪一心想。

峰冈没有把胶卷放在家里,而是放在了办公室里,就好像等着警方上门一样。不,可能只是自己多心了吧。说不定公司附近就有冲印店,他冲完照片之后,懒得把胶卷拿回家,就直接放在了办公桌的抽屉里。所以,刑警向他索要胶卷的时候,他能立刻拿出来,也并不反常。

三原纪一拆开信封:

您的信我已收到。作为侦办案件的当局,在意这些细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警方要求我提供和布刈神事照片的胶卷,我也会全力配合。您调查完毕之后,再归还于我即可。

峰冈周一

三原又拿起放着胶卷的纸袋。

冲印店冲完胶卷之后,会把胶卷切成几段,每段六张底片,用蜡纸包起来。

他数了数,的确是三十六张没错。

他对着窗口的阳光看了看底片。

前十张照片拍摄的是司机和巴士乘务员等人物,都是以巴士、包车和出租车为背景的。他们有的勾肩搭背,有的蹲在地上,还有的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总之都是很常见的人物照片。这些估计都是峰冈所在公司的员工吧。

和布刈神事的照片从第十五张开始,总共有八张。这些底片能和之前峰冈提供的照片一一对应起来。

三原把底片对着阳光看了看,没有问题。

按底片的排列顺序,神事的照片之后是一位女性的照片。她时而站立,时而蹲下,以小巧的假山为背景摆出各种姿势。看来她就是那位大吉旅馆的女佣吧。胶卷的最后还留有九张没有拍过的底片。

由此来看,这卷胶片大致由以下内容构成:

三张拍坏了的,十一张公司员工,八张和布刈神事,五张旅馆女佣,九张没曝光的,总共三十六张。

这样看来,拍摄和布刈神事的人确为峰冈周一本人。应该能排除由别人拍摄或拿别人拍摄的底片翻印的可能。

三原纪一一边将底片塞回蜡纸袋,一边思考着。

二月七日凌晨两点半至三点,峰冈周一的确身处门司的和布刈神社。也就是说,他不可能出现在相模湖的杀人现场。

然而,三原依然执著于他的搜查方向。

他倒不是特别怀疑峰冈这个人,只是想试着做个假设:如果他是峰冈,他会使用什么方法犯案呢?

倘若相模湖杀人案真是发生在六日晚上九点至十点,那峰冈无论如何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这时一位刑警拿着大阪府警署本部的信走了进来。

两三天前委托他们调查的事情,总算有了结果。

二月六日十五点,从羽田机场出发的日航311航班,于十六点五十五分准时到达大阪伊丹机场,并于十七点十分离开大阪,十九点十分准时到达福冈板付机场。

日航伊丹机场称,飞机从东京出发的时候,机上六十四个座位全部坐满,其中有三十八位客人在大阪下飞机,二十六人继续坐到福冈。从伊丹上飞机前往福冈的也有三十八人,所以到达板付机场的时候,机上也座无虚席。

以上是机场方面的回复。

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细节上的事实会变得难以判别。而即便是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警方也希望能取得佐证。所以三原纪一才会请求大阪府警局的协助。

据此,三原纪一又构筑起一系列假说。

峰冈乘坐十五点的飞机离开东京,前往福冈。但这架飞机十六点五十五分要在大阪着陆一次,十七点十分再次出发。

如果峰冈是真凶,他就必须在伊丹下飞机,折回东京。他可以选择十八点零五分从大阪出发、十九点三十五分到达东京的132次航班。

如果能在十九点三十五分准时到达羽田机场,那么坐车花上一个小时就能到新宿,再从新宿驱车约两个小时前往相模湖,总共三小时。也就是说,会在二十二点三十五分左右到达目的地。

这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土肥武夫的死亡时间是晚上九点至十点,这与推测的时间并不相符。但也不能轻易否认犯人乘坐132次航班折回东京的可能性。

峰冈周一肯定是预订了前往福冈的机票。要是他在大阪下机并折回东京,那从大阪到福冈的航班上就会空出一个座位来。

所以飞机从大阪出发时机上是否有空位就成了问题的关键。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能证明峰冈周一从大阪折回了东京。

可大阪府警署的回答却全盘否定了三原的假设——调查结果显示,311次航班上没有一个空位。

现在放弃还为时过早。

311次航班起飞后,还有两班前往福冈的飞机,分别在十八点十分和十九点起飞。次日凌晨还有两班红眼航班,一班零点三十分出发,到达板付的时间为四点四十分;另一班一点三十分出发,五点十分到达板付。

要是犯人坐了红眼航班呢?

这样一来,他即使乘坐二月六日十八点零五分的132次航班从大阪返回东京,也能在七日凌晨五点左右到达福冈。

但这种情况下,他就赶不上和布刈神事了,只能在八点左右直接去小仓的大吉旅馆。

日航的航班时刻表如下:

乘坐311次航班前往大阪,在大阪下机,接着坐十八点零五分的132次航班回东京,于十九点三十五分到达。这条路线三原早就考虑到了。只是到达东京之后,如果他是坐汽车去的相模湖,就只有可能在十点三十五分之后到达现场,与案发时间不符。

航空公司当然不止日航一家,还有全日空可供选择。但三原查看了峰冈离开公司之后可能乘坐的所有全日空班机,发现一共只有两班(详见下表)。而且那两班都只到大阪,不去福冈。也就是说全日空压根儿就没有从大阪到福冈的航班。

当然,犯人可以坐全日空的班机从东京到大阪,再乘坐日航班机从大阪去福冈。但这样做毫无意义。

如果从大阪折回东京,符合条件的班机就只有十八点十分、十九点十分的两班。然而这两班飞机和日航班机的出发时间只差五分钟,没必要换航空公司。而且全日空也没有红眼班机。

综合以上分析,完全可以排除峰冈乘坐全日空班机的可能。

至于他乘坐日航红眼班机的可能性也基本可以排除。而他要是乘坐早上五点到达福冈的班机,就不可能赶上门司的和布刈神事。从福冈到门司,即便是快车也需要一个小时。况且从板付机场到博多站、从门司港站到和布刈海岬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就算他乘坐331次航班,也要四点四十分才能到达福冈,同样赶不上和布刈神事。

而峰冈周一的照片拍到了凌晨两点四十分举行的和布刈神事,这又该如何解释呢?从底片就能看出,他没有借用别人拍摄的照片。

三原愁得直挠头。

三原纪一走进了他常去的一家位于日比谷的咖啡厅。

他特别喜欢喝咖啡,一天不喝上三杯就浑身难受。尤其是调查陷入瓶颈,脑中一片混乱的时候,就更需要咖啡来提神醒脑。一杯咖啡下肚,说不定还会冒出新点子来。

去小城市出差的时候,往往喝不到美味的咖啡。所以他每次回到东京,最先去的并不是自己家里,而是这家咖啡厅。

“欢迎光临!”一位女服务生迎了过来。她在这儿干了四年多,和三原是老相识了。

“您是累着了吧?”她望着三原的脸说道。

“是啊,最近的确有些累。”

店里没有多少客人。

“这么冷的天,还麻烦您大老远的过来,真是不好意思。”

“其实警局食堂里就有三十日元一杯的咖啡,可我喝这边的咖啡上瘾了。你赶紧给我来一杯吧。”

“好,好,马上就来。”

三原在椅子上坐定,立刻掏出一张地图摊开在身前。能否不通过东京市区,从羽田机场直接前往相模湖呢?

可以!只要坐车从川崎沿着南武线往府中走。从府中穿过甲州街道,开到立川,再去八王子,最后只要翻过一座山就到了。

不对!如果他乘出租车或包车走那么长一段路,很有可能被司机记住。缜密如峰冈,不会冒这种险。莫非他是坐汽车去的川崎,然后在那儿换乘了前往立川的南武线列车吗?

这时女服务生正好端了咖啡过来。三原向她借了张时刻表。

南武线从川崎出发,途径武藏中原、登户、府中本町,最终到达立川。全程约一小时,每十二分钟一班。从羽田坐汽车去川崎不消三十分钟。之后再坐一小时的电车,到达终点站立川之后,换乘中央线。三原翻开时刻表——中央线从立川出发前往甲府的下行列车是二十一点零五分发车,乘坐这班车,就能在二十一点四十八分到达相模湖。

三原放下时刻表,嘬了一口咖啡,香味扑鼻。他只喝摩卡。

是的,这样峰冈就能在十点之前到达相模湖畔了。

虽然并没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但三原并不想轻易放弃峰冈周一这条线索。事件发生之后,警方也在到处寻找嫌疑人,目标并不只有峰冈周一一个,其他嫌疑人也有各自的可疑之处。

其实,峰冈周一反而是最不引人注目的。他看上去既没有杀害土肥武夫的动机,也不缺不在场证明。

硬要说他身上有什么疑点,那就是他在案发后几小时参观了九州的古老神事。这个不在场证明太过完美,反而会令人起疑,所以三原才迟迟不肯放弃对峰冈的调查。

三原绞尽脑汁,还是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不过,他忽然想起身在福冈的鸟饲老刑警曾说过的一段话来:“人的先入之见常在无意中发挥作用,使人容易对约定俗成之事熟视无睹,这是很可怕的。司空见惯的常识会产生盲点,是常有之事。即便该常识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在查案时也要从零开始加以检讨。”[摘自松本清张《点与线》,译者为林青华。]

那盲点究竟在哪儿呢?

和布刈神事与被害者的死亡时间成了两座相对而立的山丘,赫然伫立在三原面前。

既然已经证明了峰冈可能在那时出现在相模湖,那就继续解决其他问题吧。

首先,如果峰冈周一真的乘坐了日航的311次航班前往福冈,那当天的日航办公室里应该会登记有他的名字。

而他如果在大阪下了飞机,伊丹到板付之间的旅客名单里就不会有他的名字。

好,先把这些查清楚吧。

接着就是红眼班机。二月七日凌晨一点三十分从羽田机场出发的333次航班不经过大阪,直接到达福冈。假设峰冈就是犯人,那他应该会乘坐这班飞机,而不是凌晨零点三十分出发的331次航班。然而,旅客名单里不可能出现峰冈周一的名字——他肯定会使用假名。

那就只能找到乘坐那班飞机的所有乘客,并对他们进行仔细排查,确认峰冈到底在没在那架飞机上。

当天的红眼航班上有数十名乘客,只能让刑警们根据日航的旅客名单一一确认了。如果那些名字都是真名,且能与每位在飞机上的旅客相对应,那就反过来证明了峰冈没有乘坐那架飞机。

二月六日十八点零五分的132次航班也是如此。要是上面的乘客都没有使用假名,就说明峰冈周一并没有折回东京。

“很好。姑且就先这么调查下去吧。”三原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