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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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通论卷三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柏舟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本韵。○比而赋也。

我心。匪。鉴,[评]三匪前后错综。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本韵。○赋也。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本韵。也。赋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本韵。○赋也。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澣。衣。[评]仍用匪字。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本韵。○比而赋也。

小序谓「仁而不遇」,近是。大序以卫顷公实之,未可信。既知为卫顷公,亦当知「仁人」为何人矣,奚为知君而不知臣乎!大抵此诗是贤者受赞于小人之作,故孟子因「不理于口」,引此以孔子当之。刘向列女传谓卫宣姜作。邹肇敏曰:「宣姜之不淑甚矣,向岂目淫为贞乎!」或因是疑有两宣姜;若然,何不闻有两宣公乎原向作传之意,特因燕尾垂涎,辑闺范以示讽谕,取其通俗易晓,故其书庞而无择,泛而未检,何得取以释诗!马贵与曰,「刘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而继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愠也』,此正合序意。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说可信,封事之说独不可信乎!」愚按,此说是。然即以其浅近者言,篇中无一语涉夫妇事,亦无一语像妇人语。若夫「饮酒」、「敖、游」、「威仪棣棣」,尤皆男子语。且如是,孟子引妇人诗以言孔子,亦大不伦。观其以太王诗言文王,其相伦近可证也。集传既从列女传之说,以为妇人作,又以为庄姜作;及其注孟子,仍谓卫之仁人作:其周章无定,亦可想见矣。

[一章]「柏舟」,自喻也。舟不必柏;言柏舟者,取其坚也。

[二章]「我心匪鉴」二句,欧阳氏之解是。其曰:「『我心匪石』四句,毛、郑解云『石虽坚,尚可转;席虽平,尚可卷』者,其意谓石、席可转、卷,我心匪石、席,故不可转、卷也。然则鉴可以茹,我心匪鉴,故不可茹,文理易明;而毛、郑反其义,以为『鉴不可茹而我心可茹』者,其失在于以『茹』为『度』也。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茹,纳也。盖鉴之于物,纳景在内;凡物不择妍媸,皆纳其景。诗人谓卫之仁人其心匪鉴,不能善恶皆纳,善者纳之,恶者不纳;以其不能兼容,是以见嫉于卫之群小而不遇也」。集传曰「言我心匪鉴而不能度物」,依郑氏说。故录欧阳之说,则其非自见。后仿此。

[三章]「选」字未详。解者谓「简择」,终费解。何玄子曰:「古字『选』、『算』通用。论语『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汉书『算』作『选』,故『不可选』当为『算』。」此说存之。

[五章]「日月」二句,郑氏谓「君道当常明如日,而月有盈亏。今君失道而任小人,大臣专恣,其日如月」,甚迂折。集传本之,而以言妇人。欧阳氏谓「伤卫日朘月削」,亦牵强。按十月之交诗曰:「彼月而微,此「此」原误「彼」,今校改。日而微」,言日、月之食甚明。今诗言与彼章同,谓日、月胡为更迭而微,以喻卫之君、臣皆昏而不明之意。「如匪澣衣」有二说,苏氏谓「忧不去于心,如衣垢之不澣不忘濯也」,亦迂。严氏曰:「我心之忧,如不澣濯其衣,言处乱君之朝,与小人同列,其忍垢含辱如此。」此说为是。

【柏舟五章,章六句。】

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评]妙喻。心之忧隔句。矣,曷维其已!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本韵。

绿。兮。丝。兮。[评]由绿及丝。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本韵。兮。

絺。兮。绤。兮。[评]由丝及絺绤。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通韵。

小序谓「庄姜伤己」。按左传:「卫庄姜美而无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详味自此至后数篇皆妇人语气,又皆怨而不怒,是为贤妇;则以为庄姜作,宜也。集传曰:「此诗无所考,姑从序说;下三篇同。」夫柏舟篇非妇人语而以为妇人,又以为庄姜;此篇为庄姜固无可疑,而反作疑辞何耶

[二章]说诗定不可泥。如此篇,只以上章为主,其意在「绿衣」喻妾也。绿,间色,不可为衣;黄,正色,不可为里:喻妾为正而嫡为侧之意。此章「绿衣黄裳」不必与上章分浅深,仍主绿衣上其黄裳,取协韵,而正嫡不分之意自在其中。按易曰「黄裳元吉」,则黄本可为裳。即仪礼士冠礼亦曰「玄裳、黄裳」,若必依玉藻「衣正色,裳间色」之言例之,以为上下倒置,较黄里为甚,未免义碍。且如其言,必「黄衣绿裳」而后可,然则「黄衣绿裳」出何经传耶

[三章]「绿兮丝兮」,谓此绿也,本丝也,前此素洁之时,汝之所治,何为而染成此绿也犹墨子悲丝,谓其「可以黄、可以黑」之意。此章不言「黄」而专言「绿」,予谓只重绿衣,亦可见矣。二句全是怨辞而不露意,若无端怨及于绿而追思及丝。此种情理,最为微妙,令人可思而难以言。「女」字泛指治丝之人,或谓指君子,或谓指妾,或谓庄姜自指,皆味如嚼蜡矣。集传曰「绿方为丝而女又治之,以比妾方少艾而女又嬖之」,不惟执泥牵缠,绝无文理,且亦安知此妾为少艾,又安知庄姜之亦非少艾也可笑也!

先从「绿衣」言「黄里」,又从「绿衣」言「丝」,又从「丝」言「絺绤」,似乎无头无绪,却又若断若连,最足令人寻绎。

【绿衣四章,章四句。】

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隔句。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本韵。○兴而比也。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评]变。之子于归,远于将本韵。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本韵。○兴而比也。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评]又变。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本韵。○兴而比也。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本韵。○赋也。

序谓「庄姜送归妾」。孔氏曰:「隐三年左传曰:『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四年春,州吁杀桓公,由其子见杀,故戴妫于是大归。庄姜养其子,与之相善,故作此诗。知归是戴妫者,经云『先君之思』,则庄公薨矣。桓公之时,母不当辄归,虽归非庄姜所当送归;明桓公死后,其母见子之杀故归,庄姜养其子,同伤桓公之死,故泣涕而送之也。」孔疏此事甚详,故录之。

[一章]侄炳识名解曰:「释鸟曰『燕燕,鳦』。又汉书童谣云『燕燕尾涎涎』。按鳦鸟本名『燕燕』,不名『燕』,以其双飞往来,遂以双声名之,若周周、蛩蛩、猩猩、狒狒之类,近古之书凡三见而适合,此经及尔雅、汉书是也。若夫单言『燕』者,乃乌也。释鸟曰『燕,白脰乌』,可据。孔鲋亦谓之『燕乌』。故以『燕燕』为两燕及曲为重言之说者,皆非也。『差池其羽』,专以尾言,燕尾双歧如剪,故曰『差池』,不必溺两燕之说。『远送于野』,黄实夫曰:『妇人迎送不出门,诗人所谓「送于野」者,不必以礼文求之。』此说亦通。若伪说执泥其辞,因谓庄姜为州吁所逐,亦归,故同出卫野,则杜撰可恨。」

[二章]侄炳曰:「毛传曰:『飞而上曰颉,飞而下曰颃。』按说文『颉,直项也』。颃,旧说同『亢』,释鸟曰『鸟咙也』;何玄子曰『鸟高飞直上,故见其项颈上向也』。然则此亦当以孤燕言,有引吭高飞之意,如戴妫涕泣而长往也。毛氏据下章『下上』以释此,未确。」

[三章]侄炳曰:「毛传曰,『飞而上曰下音,飞而下曰下音。』按『上下』当作『低昂』训,以音之轻重、疾徐言,犹云『高下其手』之意,毛传实泥『上下』字,必从飞论音,亦非也。或以双燕飞而上下其音,然则雄雉章亦曰『上下其音』,雄雉一也,岂亦双乎!」

【燕燕四章,章六句。】

日月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本韵。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本韵。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本韵。

此篇与下篇皆庄公在时之诗。大序谓「遭州吁之难」,前人已驳,兹不赘。

[一章]旧解「日、月」为喻君与夫人。集传谓「呼日、月而诉之」,甚迂。

[三章]「德音无良」,「音」字不必泥,犹云「其德不良」耳。集传作两平解,非。「俾也可忘」,接「有定」言,谓胡能有定乎,则使我可忘其忧矣。集传曰:「言何独使我为可忘者耶」语义晦。

【日月四章,章六句。】

终风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评]承笑字。中心是悼。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评]承来字。悠悠我思。本韵。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寤言不寐,愿言则嚏。本韵。

曀。曀。其。阴。[评]承上两曀字。虺、虺、其、雷、[评]陪句。寤言不寐,愿言则怀。本韵。

说见上。

[一章]「顾我则笑」,即起下「谑浪笑敖」,意谓其笑也不由于正,乃谑浪笑敖也。集传曰:「然亦有顾我而笑之时,但皆出于戏慢之意。」用「然」字起,又用「但」字转,绝失语气。且贞女岂望夫顾而笑者哉!「惠然肯来」亦起下「莫往莫来」,意谓其来也亦无有定,乃莫往莫来也。

【终风四章,章四句。】

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本韵。○赋也。下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本韵。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本韵。[评]懈散之况可掬。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本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本韵。

于嗟阔。兮,不我活本韵。兮!于嗟洵。兮,[评]陪。不我信音申,本韵。兮!

小序谓「怨州吁」。郑氏以隐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左传曰:「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人、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按此事与经不合者六。当时以伐郑为主,经何以不言郑而言陈、宋一也。又卫本要宋伐郑,而陈、蔡亦以睦卫而助之,何为以陈、宋并言,主、客无分二也。且何以但言陈而遗蔡三也。未有同陈、宋伐郑而谓之「平陈与宋者」。平者,因其乱而平之,即伐也。若是乃伐陈、宋矣。四也。隐四年夏,卫伐郑,左传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可谓至速矣。经何以云「不我以归」,及为此「居、处、丧马」之辞,与死生莫保之叹乎绝不相类,五也。闵二年,卫懿公为狄所灭,宋立戴公以庐于曹。漕同。其后僖十二年左传曰「诸侯城卫楚丘之郛」。定之方中诗,文公始徙楚丘,「升虚望楚」。毛、郑谓升漕墟,望楚丘。楚丘与漕不远,皆在河南。夫左传曰「庐」者,野处也,其非城明矣。州吁之时不独漕未城,即楚丘亦未城,安得有「城漕」之语乎六也。郑氏屈经以就己说,种种不合如此,而千余年以来,人亦必知其不合,直是无可奈何,只得且依他说耳。无怪乎季明德求其说而不得,又以左传为误也。

按此乃卫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旧谓诗下迄陈灵,以陈风之株林为据。考陈灵公亡于宣公之年,此正宣公时事。旄丘,黎为狄灭,亦卫穆公时。春秋宣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左传曰:「晋原谷、宋华椒、卫孔远、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又曰:「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又曰:「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杜注曰:「宋伐陈,卫求之,不讨贰也,故曰『不实』。其言宋伐陈,讨贰也。背盟之罪,惟宋可免。于是晋以卫之救陈讨卫,卫遂杀孔达以求免焉。」揆此,穆公之背盟争构,师出无名,轻犯大国致衅,兵端相寻不已,故军士怨之以作此诗。因陈、宋之争而平之,故曰「平陈与宋」。陈、宋在卫之南,故曰「我独南行」。其时卫有孙桓子良夫,良夫之子文子林父。良夫为大夫,忠于国;林父嗣为卿、穆公亡后为定公所恶,出奔。所云「孙子仲」者,不知即其父若子否也若城漕之事,他经传无见。穆公为文公孙,或因楚丘既城,此时始城漕耳。则城漕自是城楚丘后事,亦约略当在穆公时。合「土国」之事观之,而穆公之好兵役众盖可见矣。

[一章]「击鼓」,击鼛鼓以役众也,唤「土国」句。「踊跃用兵」,唤「南行」句。

【击鼓五章,章四句。】

凯风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本韵。棘心夭夭,母氏劬劳!本韵。○兴而比也。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本韵。四韵变上。○兴而比也。集传以上章为比,此章为兴,非。

爰、有、寒、泉,[评]喻雅。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本韵。○兴也。下同。

睍、睆、黄、鸟、[评]喻雅。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本韵。

小序谓「美孝子」;此孝子自作,岂他人作乎!大序谓「母不能安其室家」,是也。季明德疑之,以为若是岂得为「小过」,因以为子阙奉养而母愤怒;要是杜撰。按孟子曰「亲之过小」,若子阙奉养而母愤怒,乃子之过,非亲之过矣。过小云者,较小弁「亲之过大」而言。古妇人改适亦为常事,故曰过小。

[四章]「睍」,说文「出目也」;一曰,好视也。睆,亦目视貌;大车「睆彼牵牛」是也。集传以「睍睆」为声,非;且与下「好音」复。

【凯风四章,章四句。】

雄雉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贻伊阻。本韵。○兴也。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本韵。○兴也。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本韵。○赋也。下同。

百尔君子,不知德行。如字。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本韵。[评]名言。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淫乱不恤国事」。按篇中无刺讥淫乱之意。集传则谓「妇人思夫从役于外」。按此意于上三章可通,于末章「百尔君子」难通,故不敢强说此诗也。

【雄雉四章,章四句。】

匏有苦叶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本韵。深。则。厉。浅。则。揭。本韵。○比也。

有、弥、济、盈、有、鷕、雉、鸣、本韵。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本韵。○比也。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本韵。○赋也。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公与夫人并为淫乱」,其说可从。「济盈」二句明是刺乱,且刺妇人也。郑氏谓夷姜,亦是;或连夷姜、宣姜并言,非。孔氏曰:「知非宣姜者,以宣姜本适伋子,但为公所要,故有『鱼网鸿离』之刺。此责夫人,云『雉鸣求其牡』,非宣姜之所为,明是夷姜求宣公,故云『并为淫乱』。」集传但以为刺淫乱之诗,欲与序异,不知即序旨耳。

[三章]集传曰,「归妻以冰泮,而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之时」,此本郑氏谬说也。郑执周礼「仲春令会男女」,故谓冰泮正是仲春,可以为昏,而以「迨冰未泮」为请期。集传加「纳采」。按诗明云「如归妻,迨冰未泮」,而解者则谓「如归妻,迨冰泮;如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世有此解经者否改经以就己说,不可恨乎!古人行嫁娶必于秋、冬农隙之时,故云「迨冰未泮」,犹是正月中以前,不逾冬期。若冰泮则涉二月,不可昏矣。荀子大略篇云,「霜降迎女,冰泮杀内」,正解此诗语也。

四章各自立义,不为连类之辞;而三章、四章其义虽别,仍带涉水为说,如蛛丝马迹,尤妙。

【匏有苦叶四章,章四句。】

谷风

习习谷、风,[评]邶诗有终风、凯风、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本韵。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本韵。○比而赋也。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本韵。○赋而比也。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昏,不我屑以。本韵。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本韵。○比而赋也。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本韵。之。比而赋也。

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既阻我德,贾用不售。本韵。昔育恐育鞠,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本韵。○赋也。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尔、新、昏,以、我、御、穷、本韵。有洸有溃,既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来塈。本韵。○比而赋也。

[一章]「谷风」,严氏曰:「来自大谷之风,大风也,桑柔诗『大风有队』,『有空大谷』。盛怒之风也。又习习然连续不绝,所谓『终风』也。又阴又雨,无清明开霁之意,所谓『曀曀其阴』也。皆喻其夫之暴怒无休息也。旧说谷风为生长之风,以『谷』为『谷』,固已不安。又『习习』为和调;小雅谷风二章言『维风及颓』,『颓』,暴风也。非和调也。三章言草木萎死,非生长也。其说不可通矣。」愚按,首二句正唤下「怒」字,严说是。「采葑」二句,左传僖三十三年:「晋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请用之。公曰:『其父有罪,可乎』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又坊记言「君子不尽利以遗民」,引此二句。揆此,「下体」为根。葑、菲之根本可食。以「葑、菲」喻己,「下体」喻新昏者,谓采葑、菲者只可取节,不可尽利,犹之男子惟当取妻,不可更奢于色也。故言「我昔者本望尔之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也。

[二章]此章言其去也。「迟迟」二字妙,犹孔子「去父母国」之意。「谁谓」二句,「荼」亦喻新昏者,谓其夫不当以苦物而为甘;「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所以状「其甘如荠」也。如此,则上下义贯通矣。夫妇和协,有兄弟之象,关雎「琴瑟友之」是也。

[三章]泾浊渭清,泾喻新昏者,渭喻己,谓泾诬以渭为浊,渭何尝浊哉!其沚固已湜湜然清见底矣,奈何因新昏而不以我为洁乎!应取喻渭清意。「不我屑以」,倒字句也。既去而思在室之梁与笱,系我平日所取鱼者,欲人毋逝、毋发。既又思之,我躬且不阅矣,遑暇忧恤我已去之后哉!「阅」,说文「取数于门中」;不阅,谓不在门中也。旧以「毋逝」二句为比,非。

[四章]「深」、「浅」喻「有、亡」;「方舟」、「泳」、「游」喻「勉求」。旧以深浅、有亡一例平说,非。

[五章]「育」字「生」字皆言生子;古妇人有子则不出。

[六章]「洸溃」,旧谓怒意,是应首章「怒」字。「不念昔者」二句,承上直下,谓「岂不念昔者我始来止息之时耶」

【谷风六章,章八句。】

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本韵。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本韵。○赋也。下同。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本韵。

小序谓「黎侯寄于卫,其臣劝以归」。集传增「失国」二字。既失国矣,将安归乎

「微君」「微」字,或谓与上「微」字同训,谓卫微之。若训「非」,则主忧臣辱,分所当然,非臣子所宜言,亦似有理。然据下句「胡为」语气,则上句「微」字又应训「非」。更详之。

【式微二章,章四句。】

旄丘

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本韵。兮叔兮伯兮,何多日本韵。也兴也。

何。其。处。也。必。有。与。本韵。也。何。其。久。也。必。有。以。本韵。也。赋也。[评]自问自答,望人情景如画。

狐裘蒙茸,匪车不东。叔兮伯兮,靡所与同。本韵。○赋也。

琐兮尾兮,流离之子。叔兮伯兮,褎、如、充、耳、本韵。○比而赋也。[评]末句直刺。

[一章]侄炳曰:「毛传训『诞』为『阔』,无义。『诞』与『覃』通,犹葛覃之覃也。书之『诞敷』亦作『覃敷』,可证。覃,延也。『诞』从『延』,有延长意。诗盖曰:彼旄丘之上有葛,其节何蔓延而长虽前高后下之丘,犹远相及。我之伯、叔同处一地,乃多日而不相恤,何也」此说存之。

[二章]「与」,与我伐狄也。能左右之,曰「以」。

[三章]晋士蒍曰「狐裘蒙茸,一国三公」,此断章取义,不必执彼解此。黎在卫西,故言非我君之车不东来于卫。如此解,自直捷。或谓黎寓卫东,言非卫大夫之车不东来云云,甚迂,不可用。

[四章]「琐尾」,细微意。「流离」,毛传谓鸟。若以「流离」为漂散意,则「之子」二字似鲜着落;而释鸟但有鹠鷅,无流离,未详。「褎」,当从毛传,谓盛服貌。汉武帝制策原误作「曹氏汉策」,今改。曰「今子「子」字原脱,今补。大夫褎然为举首」,师古注曰「褎然,盛服貌」。郑氏谓「笑貌」,谬。

【旄丘四章,章四句。】

简兮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本韵。○赋也。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本韵。○赋也。

左手执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本韵。○赋也。

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本韵。兮。!兴也。[评]重将上四句倒作二句,神味无穷。

小序谓「刺不用贤」,似可从。盖以当时贤者为饯官,故赞美其人,叹其为卑贱之职,而终思西周盛王如此之贤,自必见用也。集传谓此诗贤者自言,皆不似。一章「简」字以为「简易不恭」;二章谓「自誉其才之无所不备」;三章谓「亦玩世不恭之意」。若然,如此之矜夸不恭,亦何足为贤而乃谓之贤者乎以诗中「硕人」为自称,尤说不去。

[一章]「简」,说文「分别之」也。谓方将万舞,故先分别舞人,如「诸侯用六」是也。「万舞」,商颂曰「万舞有奕」,则其名已久。毛传谓「干、羽」,按干为武舞,羽为文舞,兼文、武言。郑氏谓「干舞」,则单指武舞。按左传庄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足证万舞为武舞矣。「日之方中」,孔氏引月令「仲春之月,命乐正习舞入学」,谓「二月日夜中」也,亦通。

[二章]「硕人」当依旧解,指贤者;或谓指公,非。下「公言锡爵」,别称公矣。

[三章]郑氏曰「又能钥舞,言文、武道备」,则此是言文舞。上章言「公庭万舞」,而以「有力如虎」二句承之,正状其武与

[四章]「山榛」、「隰苓」,亦当依旧解,谓物生各得其所,以讽贤者处非其位;不必凿解。「西方」,西周;「美人」,西周王者。郑氏以上「美人」为周室之贤,下「美人」谓硕人,非也。美人者,美德之人,犹圣人、彦士之称;后世以妇人色美,亦称美人。集传曰:「『西方美人』,托言以指西周之盛王,如离骚亦以美人目其君也。」徇后世之说,反谓以妇人指君,可谓循流而忘源矣。静女篇「美人之贻」,谓美其人之贻也。

【简兮四章:三章,章四句;一章,六句。】从集传。

泉水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有怀于卫,靡日不思。娈彼诸姬,聊与之谋。本韵。○兴而比也。

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问、我、诸、姑,遂、及、伯姊。本韵。○赋也。下同。[评]左传谓有礼。

出宿于干,饮饯于言。本韵。载脂载舝,还车言迈。遄臻于卫,不瑕有害。本韵。

我思肥泉,兹之永叹。本韵。思须与漕,我心悠悠。驾、言、出、游,以、写、我、忧、本韵。

此卫女媵于诸侯,思归宁而不得之诗。于何知之于诗中「诸姑」、「伯姊」而知之也。诸侯娶妻,嫡长有以侄、娣从者;此称「姑」,则为侄也;称「姊」,则为娣也。其时宫中有为之姑者,有为之姊者,故欲归宁不得,与之谋而问之也。

何玄子以此篇及竹竿一例与载驰为许穆夫人不能救卫,思控他国之作。其言似凿凿可信,故录而辨之。载驰篇曰「归唁卫侯」,曰「言至于漕」,曰「许人尤之」,曰「控于大邦」,凡数处,皆明点事实,加以左传曰「许穆夫人赋载驰」,皆确证也。此篇则无一语可证据。何氏所取证者,首章之「娈彼诸姬」,次章之「诸姑、伯姊」也。其曰:「诸姬,周同姓之国也,左氏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是已。然于「娈」字引说文训「慕」,按说文训「顺」,又训「慕」,未可据。然即云「慕彼诸姬」,亦牵强。况「娈」字正义实为美好貌;即以诗言之,本风「静女其娈」,曹风「婉兮娈兮,季女斯饥」,小雅「思娈季女逝兮」,皆属女言,可证也。又曰:「此『诸姑』、『伯姊』指齐桓公宫中之诸姬,言穆姬望救于齐。桓公夫人曰王姬,内嬖如夫人者六人,自长、少二卫姬外,尚有郑姬、密姬,皆卫同姓,不能定其辈次,故但以尊行称之曰『诸姑』也。『伯姊』则穆姬之长姊齐子,即长卫姬是也。」此说于「诸姑、伯姊」皆属模糊臆测,未能了然。且齐桓宫中之人,在许宫中相隔辽远之甚,何云「聊与之谋」,云「问我」,云「遂及」乎必不可通。大抵载驰篇为许穆夫人作无疑,左传亦惟言此,不及他篇也。此篇与竹竿既无实证,不如且还他空说。必求其事以实之,在作者非不自快,岂能必后人之信从乎!说诗者宜知此。

凡夫人嫁必有媵。即如何氏以卫侯失国之事言之,安知此诗非许穆夫人之媵所赋乎许穆夫人赋载驰,其媵赋泉水,奚不可者嫡长有人,侄、娣中岂无人乎然终以诗无实证,不敢附会,又以来后人之指摘耳。

[一章]「诸姬」,即下章之「诸姑、伯姊」也。卫女,姬姓,故曰诸姬。

[二章]上章「诸姬」,即此「诸姑、伯姊」。集传于上章曰「诸姬,谓侄、娣也」,于此章曰「诸姑、伯姊,即所谓诸姬也」,绝不可晓。

[三章]「不瑕有害」,谓我之归不为瑕过而有害也。郑氏以「害」训「何」,集传又谓「瑕」即「何」,皆难信。

[四章]写泻通输泄之意。

【泉水四章,章六句。】

北门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本韵。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哉」、「之」,本韵。○赋也。下同。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谪本韵。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摧本韵。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一章]何玄子曰:「窭,说文『无礼居也』。徐锴云『阶、阼升降,所以行礼。贫无礼,故先见于屋室』。」

[三章]「敦」,敦迫也。「摧」,说文「挤也」,犹云「排挤」。

【北门三章,章七句。】

北风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携手同行。如字。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北风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携手同归。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乌。[评]变得崚峭,听其不可解,亦妙。惠而好我,携手同车。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此篇自是贤者见几之作,不必说及百姓。

[三章]「莫赤」二句,在作者自有意;后人无径路可寻,遂难窥测。多方求解,终不得一当;不如但赏其词之妙可耳。集传云:「『同行』、『同归』,犹贱者也;『同车』,则贵者亦去矣。」按「同车」字本取协韵,安得据以遂分贵、贱!此说诗之固。且云「同归」,安知非车乎或云:北方贱者亦乘车也。

【北风三章,章六句。】

静女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本韵。○赋也。下同。[评]善摹。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本韵。彤管有炜。说。怿。女。汝美。本韵。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汝之。为。美。[评]变上句。美。人。之。贻。本韵。

小序谓「刺时」,是,此刺淫之诗也。毛、郑必反之,牵强为说,不知何意。

[二章]「彤管」,即内则「右佩箴管」之管;其色赤,故曰「彤管」。毛、 郑以为笔管,未然。「女」指彤管,谓悦怿此彤管之美也。

[三章]「荑」即「手如柔荑」之荑,细茅也。「女」指荑,又云非此荑之为美,乃美其人之所贻耳。两章自为翻驳之辞。集传以上「女」字为如字,下「女」字音汝,大非。予侄炳诗识名解曰:「荑,茅也。古茅所以藉物。易曰『藉用白茅』,此荑其藉彤管者与」此说甚佳。或谓荑为男赠女,于下二句难通。或谓女又以荑赠男,亦不似。

【静女三章,章四句。】

新台

新台有泚,河水弥弥。燕婉之求,籧篨不鲜!通韵。○兴而比也。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本韵。○兴而比也。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本韵。○比而赋也。

「籧篨」、「戚施」,借以丑诋宣公。国语谓「籧篨不能俯,戚施不能仰」,是也。解者当知其为借意,不可实泥宣公身上求解。郑氏执尔雅「口柔、面柔」之文说宣公,固非;欧阳氏谓「国人不能俯、仰新台」,尤凿。季明德谓宣公始尊大如籧篨,后见齐女,俯而求之,如戚施,更鄙亵不堪。

【新台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本韵。○赋也。下同。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本韵。

小序谓「思伋、寿」,此有可疑。按左传桓十六年曰:「卫宣公烝于夷姜,生伋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是为宣姜;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伋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伋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夫杀二子于莘,当乘车往,不当乘舟。且寿先行,伋后至,二子亦未尝并行也。又卫未渡河,莘为卫地,渡河则齐地矣。皆不相合。毛传则谓「待于隘而杀之」,亦与「乘舟」不合。其解则以「乘舟」为比,谓「如乘舟而无所薄,泛泛然迅疾而不碍也」,甚牵强,不可从。集传则直载其事,而于「乘舟」,以为赋,漫不加考,尤疏。

刘向新序曰:「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沈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其后又载杀伋、寿之事,与左传同。何玄子引之,以为此诗之证。按向之前说,明是因与左传不合,故造前一事以合于诗,附会显然;谓傅母作此诗,尤牵强迂折,岂可为据!故此诗当用阙疑。大抵小序说诗非真有所传授,不过影响猜度,故往往有合有不合。如邶、墉及卫皆摭卫事以合于诗,绿衣、新台以言庄姜、卫宣,此合者也;二子乘舟以言伋、寿,此不合者也。正当分别求之;岂可漫无权衡,一例依从者哉!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