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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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略

台北府说略

基隆厅说略

淡水县说略

新竹县说略

宜兰县说略

台湾府说略

埔里社厅说略

台湾县说略

彰化县说略

苗栗县说略

云林县说略

台南府说略

澎湖厅说略

安平县说略

嘉义县说略

凤山县说略

恒春县说略

台东直隶州说略

总说略

窃维台湾四面皆海,前明始知海外有此地,为郑氏踞之。自康熙二十二年讨平收入版图。盖有清以来,即以台湾名设府。仍以名之。初领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澎湖一厅,厥后此壤渐开,雍正元年拓彰化县,并设淡水同知,共城治理。雍正九年割大甲以北归同知管辖,于竹堑地方设署。嘉庆十五年,以远望坑迤北而东,历苏澳至大小南澳中设噶吗兰通判。光绪元年奏以南路同知移驻卑南。又于极南之琅■〈王乔〉猴洞添设一县,曰恒春县。光绪四年,以中路鹿港同知移驻埔里社。续又奏请专设埔里社抚民理番通判,仍移同知于鹿港。嗣南北分治,在淡水厅辖艋舺、大稻埕,居中之地添设府治,曰台北府。附郭设淡水县。裁淡水同知,改设新竹县,以噶吗兰改设宜兰县,将通判移驻基隆。光绪十四年,闽台分省,复将前后山全局应移、应裁并、应添设者分别筹议。于前山彰化县辖桥仔图地方,建设省会,附郭设台湾府为首府,台湾县为首县,改原有之台湾府县为台南府,为安平县,仍与台湾道同城。裁鹿港同知划嘉义之东、彰化之南添设一县,曰云林县。又划新竹中港以南添设一县,曰苗栗县。又改基隆通判为基隆抚民理番同知。分淡水东北四堡之地归厅管辖。又改卑南同知为台东直隶州知州,驻水尾地方,添直隶州州同一员,驻卑南。添直隶州州判一员,驻花莲港。均隶台东直隶州管辖。按年稽考。开辟日广,田地制宜,规模大备焉。计前山自极北之基隆、宜兰交界草岭顶起,至极南之恒春县辖鹅峦鼻海口止,共计民站八百五十里。其后山南自鹅峦鼻超,至宜兰极北与基隆交界之草岭顶止,共计七百六十里。统计前后南北周围一千六百余里。

台北府说略

台北府,光绪元年奏裁淡水同知,设台北府,就艋舺、大稻埕之间建府治,附郭首县为淡水县。南自中坜,北至水返脚,隶淡水管辖。自中坜以南,至大甲溪,添设新竹县。就淡水厅旧治之竹堑地方为县城。又自远望坑迤北而东,旧为噶玛兰通判分治疆域,改设一县,曰宜兰。即就厅治为县城,并移通判于基隆海口。光绪十四年,改通判为抚民理番同知。计设一府,领三县、一厅。距府城西北有基隆、沪尾两海口,均为通商口岸,税务司、领事均在沪尾。巡抚、藩司因省会城署尚未建就,暂驻台北行台。计东南至宜兰县城民站二百零三里,南至新竹县城一百二十里,至台湾府城三百里。西北至沪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厅六十里。

基隆厅说略

基隆通判于光绪初年移设,兼理通商煤务。十四年分省,改抚民理番同知,析淡水所辖基隆、石碇、金包里、三貂四堡以隶之。距府城六十里。东北滨临大海,轮船出入,不候潮水,四时可泊,不似沪尾口有沙涌积,需雇小船引带也。有洋人与海关委员查收关税,为沪尾海关分口。现由厅南穿山至淡水之大稻埕,创兴铁路,指日商民又将聚集基隆矣。东北八斗一带为产煤之区,计东至三貂溪海边民站八十里,东南由远望坑至宜兰交界之草岭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水返脚(二十七里)、城站(二十五里)、龙潭(二十八里)、顶双溪(三十里)、至宜兰辖大里简。

淡水县说略

淡水县为附郭首邑,亦淡水厅旧治,与新竹划地分辖。县西十二里,旧有新庄县丞,早裁。邑本十四堡,自改行省,割四堡归基隆同知管辖。外有观音山、大屯山为屏障,实全台北门锁钥。迤西三十里曰沪尾,为通商口岸,设领事、税务司、海关。此与基隆交界之大磺山左近为产煤之区。西南大■〈山上姑下〉崁一带逼近内山,设局抚循,令交番童,带郡肄业,来归甚众。计东路由番社绕至宜兰交界之粗坑民站四十里,西南至新竹交界之涂牛沟六十里,西北至沪尾海三十里,东北至基隆交界之南港口二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中坜站(二十三里)、桃仔园(三十五里)、城站(出东门三十三里)、至基辖水返脚。

新竹县说略

新竹县旧为淡水厅辖地,自光绪四年析土设官,以大甲溪以北至涂牛沟以南划归管辖。城治、衙署、仓库均仍旧址,而改名焉。嗣十四年分省,又割中港溪以南至大甲溪设苗栗县,隶台湾府,而新竹南界遂以中港为止,距府治一百二十里。邑负山临海,港口大小数处,礁多水浅,不通轮舶,仅祗商船出入。迤东咸菜瓮、三角涌、五指山一带,逼近内山,设局抚循,各送番童出社肄业,成效可期。计东至五指山番界止民站七十里,南至苗栗交界之中港口三十五里,西至海滨十里,北至溪水交界之涂牛沟南止六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中港站(二十五里)、城站(出北门二十二里)、大湖口(四十里)、至淡辖中坜站。

宜兰县说略

宜兰县距府治陆程一百九十里,迤东而南,僻处山后,本噶玛兰旧地,初名蛤仔难,光绪四年改设为县。东北隅三十里,海中浮屿曰龟山,草岭迤东,山若屏障,海滨大石嶙峋,中设一关,曰北关。近于苏澳者,曰南关。两称门户。海口之著者,惟苏澳。轮船至此可泊,但防礁石。邑东北三十里曰头围,设县丞。东南二十里曰罗东,旧设巡检,已裁。自头围历大坪林以达枧尾街至艋舺为旁径,约程百里,称便捷。但山路崎岖,可人行,不通舆马。生番多聚。在西南诸山叭哩沙一带,向设隘寮以防之。今设局抚循,令交番童带局肄业,寓以子为质之意,稍敛嗜杀之风焉。计东至过岭仔海边民站二十里,南至苏澳海口五十里,西至叭哩沙番界四十里,北至基隆交界之草岭六十二里。

附载驿路(民站)

北路大里简站(三十二里)、头围(三十里)、城站。

台湾府说略

台湾府为光绪十四年分省时移设之首府,在彰化县东北二十里大墩桥仔图地方,并设首县曰台湾县。同城奏驻巡抚、藩司,因城垣衙署建造需时,抚、藩驻此待迁。划嘉义之东、彰化之南两邑地界于林圯埔地方,增设一县曰云林。又割新竹县中港溪以南三堡之地,于维祥庄地方增设一县,曰苗栗。其彰化县埔里社通判,前隶台南,现亦改隶台湾府辖。计一厅、四县,形势居中,控驭南北,海口有铁板沙横亘,轮船不能久泊,实为扼要之区。计东至台东直隶州,自云林越山前往三百数十里,中隔生番,现由台南府属凤辖之三条仑行走,民站六百八十里。南至台南府城二百三十五里,西至彰化县鹿港海口五十里,北至台北府城三百里。

埔里社厅说略

埔里社厅为彰化内山大莆地方,共计六社,曰埔里、曰眉社、曰田头、曰水社、曰审鹿、曰猫兰纪埔社者,见黄叔璥番俗六考、邓传安蠡测汇钞,而以姚莹之石甫文集为详。光绪元年,海防戒严,开山识起,始有招抚埔里六社之举。设通判于大莆城,距府治民站一百二十里。又设义塾于各社厅之西南为水社。社东有潭,名曰日月潭。周围二、三十里,潭水四时不竭,四面皆山,潭心凸起小山,曰珠子山。又名浮珠屿。周约一里,高三十余丈,山顶平坦,可容屋十余间,为外人所垂涎,现已设为义塾。山水清奇,诚厅治之名胜也。厅东北并眉社之北及西北角逾山皆北港凶番地界,厅正东及东南角逾山各番均经安抚招徕,计东至史老塌山番界,民站三十五里,南由社仔庄至云林交界之浊水溪止五十里,西至集集街与台湾县交界六十五里,北至大甲溪头与苗栗县交界三十五里。

台湾县说略

台湾县为省会郭首县,本彰化治地,得中权之形势,境内土地沃美,沟洫之利最溥。邑南之南投街,向为盗薮,驻县丞。邑北之葫芦墩,人烟稠密,今以猫雾巡检移设于此。迤东一带,通埔里六社,近海有梧栖港,为商船出入之处,巨船难拢,洋船罕到。北界大甲溪尾,每遇夏涨,内山沙石奔流而下,行人裹足,称天险焉。计东至埔里交界之火焰山。民站二十里,南至云林之浊水溪交界五十五里,西南至彰化之同安岭为界二十里,北至苗栗县大甲溪尾为界七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北路牛马头站即寓鳌(十五里)至苗辖大甲站。

彰化县说略

彰化县于雍正元年就诸罗划分设县,始隶台南,光绪十四年改隶新设台湾府管辖,距府城二十里,西南面海,有鹿港,别名冲西港,又有番挖港、福安港、王功、二林等港,均沙痕盘曲,仅通商船,为洋船所不易入,亦不能久泊。鹿港向称富庶,商贾辐辏,近年港外沙积,商船渐少,昔驻同知,今裁。其对渡与福建泉州之蚶江为较近,沿海多田,皆坦夷可耕,惟地瘠民强,素称难治。又有八卦山,偪近城之东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光绪六年间,奏明捐筹经费,依山扩充,围建新城,惜未举行。计东至台湾县交界之同安岭,民站二十里,南至云、彰交界之番挖港六十五里,西至鹿港海口三十里,北至台湾县交界之大肚溪二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挖仔街(三十二里)、城站(出北门三十里)、至台辖牛马头即寓鳌。

苗栗县说略

苗栗县于光绪十四年分设,就新竹县治地,割中港溪以北至大甲溪止,于近后垄之维祥庄地方添设一县,曰苗栗县,距府城一百二十里,邑治不大,为扼内山之冲,东连大湖一带沿山新垦荒地甚多,居民多粤籍。迤西为后垄港,与吞霄、房里、大安及台湾、新竹交界之大甲、中港等溪分流于海,均祗商船出入。西南之大甲地方,驻巡检。计东至十二份社番界民站九十里,南至台湾县交界之大甲溪五十里,西至后垄港十里,北至新竹县辖中港溪为界二十五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大甲站(三十里)、春霄(三十里)、后垄(十五里,距县十里)、至新辖南路中港站。

云林县说略

云林县,光绪十四年分设,割嘉治,上自石圭溪水源起,下讫海口止,又割彰治,自浊水溪起至番挖港止,于林圯埔地方添设一县,曰云林县。距府治民站六十里,虽近内山,经理得法,后效可期。番社渐抚渐多,土地渐辟渐广,将来尚可开拓,与嘉义、彰化之一再分割沿海无可添辟者有别。西南二十五里为斗六街,向设县丞,今裁。原设都司,仍驻斗六邑。东南七十余里有极高之玉山,四时云封,偶有开散,色如白玉,或云系霜雪凝积,环山为生番所聚,人迹罕到,界外筑有寮隘,由此以达后山,历番社而至璞石阁、水尾等处,非有番头引带,不能行走。计东至八同关番界民站八十里,西南至嘉义交界之兴化店三十里,西至五条港虎尾溪口一百一十里,北上至埔里社交界之浊水溪三十里,下至彰化县之番挖一百二十里。

附载骇路(民站)

北路惠来庄(十五里)、张熙厝(十八里)、至彰辖南路挖仔街。

台南府说略

台南府即旧设之台湾府,光绪十四年分省始改名台南府,与镇道同城,辖县四、厅一。附郭首邑曰安平,即旧之台湾县,外三县曰嘉义、曰凤山、曰恒春。嘉义在郡北一百十二里,凤山在郡南八十里,恒春在郡南二百十五里,澎湖一厅孤悬海岛,枕台、厦之交。离郡十里有安平口,夏秋涌大,船不能泊,辄于澎湖寄椗焉。安平之外,另有旗后口,皆为通商口岸,税务司、领事有驻安平、旗后。计东至台东直隶州,由凤山新开之双溪口埤南路前往,民站四百零五里;南至恒春县城二百十五里,西至安平海口十里,北至台湾府城二百三十五里。

澎湖厅说略

按澎湖即大山屿,在今台南府治西北,居各小屿之中,地名初见宋史,相传隋开皇中虎贲陈棱曾略其地,则又先见于隋。岛名可纪者五十有五,水程里数具载左方,元末设巡司,明初旋废弃为逋盗薮者,又数百年,郑氏窃据,设安抚司。国朝康熙二十二年始入版图,隶台湾县,即今安平,设巡检一。雍正五年改通判兼海防事。四面滨海,民渔而食,土咸风大,多种番薯,不产五谷,粮食恃台地接济,海外一瘠土也。康熙二十三年,初设澎湖水师副将,迄光绪十四年台湾分省,奏改总兵,始建城池。镇署将旧协署改厅驻之。厅南六十里八罩屿地方,于光绪十年设驻巡检。西南内外堑地方,岛屿林立,为福州、厦门大洋轮船必经之处。有建西法塔灯,夏秋台南风涛汹涌,船不能泊,辄于此寄椗焉。外有西屿为屏蔽,内有新城、龟山、蛇山相犄角。计四出水程,东至台南安平口一百七十五里,至旗后口二百四十里,北至台北淡水沪尾口五百七十里,至基隆口六百六十里,西至厦门口三百三十里,西北至福州口六百七十三里,南至广东汕头六百四十里。计开:

厅南十三屿:虎井屿(距厅水程四十里)、桶盘屿(三十里)、金鸡屿(六十里)、船路屿(五十里)、沙狗屿(六十里)、将军屿(八十里)、马鞍屿(五十里)、船蓬屿(六十六里)、南铁砧屿(九十里)、头巾屿(九十里)、钟仔屿(九十里)、南屿(一百四十里即大屿)、八罩屿(六十里)。

厅东南五屿:东屿坪(距厅水程七十里)、西屿坪(七十里)、斧头增(九十九里)、西吉屿(一百二十里)、东吉屿(一百二十里)。

厅东六屿:阴屿(距厅水程三十里)、阳屿(三十五里)、香炉屿(二十八里)、鸡膳屿(三十五里)、鼓架屿(二十六里)、椗钩屿(三十五里)。

厅东北七屿:牛母屿(距厅水程五十里)、牛仔屿(四十余里)、员贝屿(二十余里)、篮笨屿(三十五里)、屈爪屿(四十里)、鸟屿(四十里)、白沙屿(四十五里)。

厅北八屿:大仓屿(距厅水程十八里)、凉伞屿(十八里)、金屿(三十五里)、险礁(四十里))、土地公屿(四十里)、吉贝屿(六十里)、北山屿(距厅陆程二十九里)、中墩屿(十里)。

厅西北六屿:大烈屿、小烈屿(距厅水程并三十一里)、空壳屿(三十六里)、北铁砧屿(四十里)、姑婆屿(五十里)、目屿(六十余里)。

厅西四屿:师公屿(距厅水程二十二里)、西屿(二十五里)、内外堑(二十三里)、小门屿(三十五里)。

厅西南六屿:四角仔屿(距厅水程十里)、鸡笼屿(十五里)、范屿(六十里)、草屿(七十里)、大猫屿(八十里)、小猫屿(八十里)。

安平县说略

安平县即原设之台湾县;附于府郭,光绪十四年分省改名邑治,土地松浮,局务隘窄,东南北三面沙多土少,西南临海。南行大头桥,历大林庄、营盘口而至二层行溪,与凤山分界。东北行紫头港、漯仔底,历看西木栅,而至曾文溪,与嘉义分界。县东有罗汉外门,本设巡检,今裁。东北与嘉义交界之大武垄,设巡检,西滨海,有市镇曰安平,为旗后海关分口,在鹿耳门北,鹿耳门昔容巨舟,今已沙积,船只改泊四草湖。安平巨浪滔天,夏秋尤剧,俗名曰涌,不风而波,排击鼓荡,声闻数十里,诚郡城之天险也。计东至内公馆山番界民站一百三十里,南至凤山交界之二层行溪十二里,西至安平鲲身口十里,北至嘉义交界之曾文溪三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城站(出北门二十里)、看西(三十二里),至嘉辖茅港尾。

嘉义县说略

嘉义在府治东北一百一十二里,为台南北之要冲旧治,曰诸罗。乾隆末年林爽文之乱,台湾厅县相继沦陷,诸罗坚守年余,特诏改为嘉义县。迤西沿海有急水、盐水、布袋嘴等港,及界安平之曾文、云林之笨港两溪中,惟布袋嘴之水较深,外有浮沙,均祗商船出入。惟由安平口之四草湖绕至布袋嘴,小轮船可到。其笨港驻县丞,盐水港内佳里兴地方驻巡检。邑东南三十里有火山,光腾昼夜,磺气所凝聚,故下潴温泉焉。计东至柑仔宅与云林所管番社交界,南至安平交界之曾文溪六十九里,西至布袋嘴海边六十里,北至云林交界之兴化店三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茅港尾(二十里)、急水溪(二十里)、下茄冬(二十里)、城站(出北门二十里)、大埔林(十八里),至云辖惠来庄。

凤山县说略

凤山县旧城建在兴隆里,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之乱,庄大田应之,蹂躏县城,事平徙于埤头街,环植刺竹为围。咸丰三年于竹围内加筑护墙,立五门,外建炮台五座,即今之镇城。在府治之南,距郡八十里,邑治之西南,名打鼓港即旗后口,浪平可泊轮船,惟口门狭窄,船身稍大者虽潮涨亦难驶入,为通商口岸,华洋杂处,设领事、海关。再迤南洋面有小琉球屿,周围十二里,距东港水程二十里,又与恒春交界之枋藔地方设巡检。邑东二十里为下淡水,设县丞,该处通埤南有二路。一由三条仑历巴塱卫至埤南,计程二百二十二里,一由赤山历昆仑坳至埤南,计程一百九十五里。皆光绪元年新辟之路。近年多由三条仑行走。计东至芋匏山番界止民站九十里,南至恒春交界之率芒溪六十里,西至旗后海口十五里,北至安平交界之二层行庄六十八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枋藔(三十里)、东港(三十里)、城站(出北门三十里)、桥仔头(三十里)、大湖(二十里),至安城。

恒春县说略

恒春县为光绪元年新设,建城于琅■〈王乔〉之猴洞山,距郡城二百十五里。东西南三面皆滨海。县之南名曰鹅峦鼻,下有暗礁,最称天险,今仿西洋灯照海之法,设瞭望,以便行船。县城之东,通埤南有二路,一由万里得沿海历牡丹湾,达阿郎台,至埤南,是为康熙年间行军旧道。一由枫港翻山,历双溪口,达阿郎壹至埤南,是为光绪元年新辟之路。近年此路少人行走,多由凤辖之东港三条仑一带往束。其猪朥束大港口外八十余里,有一岛名红头屿,周围约八九十里,内有生番七社,丁口不满千人。该番性良懦,见人辄避,无利器。车城居民时贸易其地,计东至台东交界之八瑶湾民站四十里,南至鹅峦鼻海边四十里,西至射藔溪海边二十里,北至凤山交界之率芒溪九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城站(出城北行四十五里)、枫港(三十里),至凤辖枋藔。

台东直隶州说略

台东州系后山新辟,光绪初年移台防同知于卑南,逮十四年分省,裁同知,改为台东直隶州,奏驻水尾地方,居卑南、花莲港之中。并于卑南港设州同,花莲港添设州判,因水尾州城未建,知州暂驻卑南,州同、州判尚无专员。由中权以达前山,则自璞石阁抵台湾府属之云林县,计程二百六十余里。中隔生番,鲜人行走。凡往台东者,悉皆取道凤山。又距卑南大溪六十里之外洋,有火烧屿,孤立海中,横直二十余里,南向有湾可泊小船,能避北风,有居民五百余丁,种地为生。计州城东至沿海之狮球山港,民站二十五里。南至恒春县城三百七十里。西至秀姑峦生番地界五十余里。北至宜兰县交界之苏澳三百一十里。

该处向无驿站,公文来往,均派营兵由三条仑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