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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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在日耳曼,是那场尚未结束的战争 [1] 把我招引到了那里。我参观皇帝 [2] 加冕后回到部队的时候,冬天已经到了,只好留在驻地 [3] 。那里既找不到人聊天解闷,幸好也没有什么牵挂,没有什么情绪使我分心,我成天独自关在一间暖房里,有充分的闲暇跟自己的思想打交道。在那些思想当中,第-个是我注意到:拼凑而成、出于众手的作品,往往没有一手制成的那么完美。我们可以看到,由一位建筑师一手建成的房屋,总是要比七手八脚利用原来作为别用的旧墙设法修补而成的房屋来得整齐漂亮。那些原来只是村落、经过长期发展逐渐变成都会的古城,通常总是很不匀称,不如一位工程师按照自己的设想在一片平地上设计出来的整齐城镇;虽然从单个建筑物看,古城里常常可以找出一些同新城里的一样精美,或者更加精美之处,可是从整个布局看,古城里的房屋横七竖八、大大小小,把街道挤得弯弯曲曲、宽窄不齐,与其说这个局面是由运用理性的人的意志造成的,还不如说是听天由命。如果考虑到这一点,那就很容易明白,单靠加工别人的作品是很难做出十分完美的东西的。我也同样想到,有些民族原来处于半野蛮状态,只是逐步进入文明,感到犯罪和争吵造成麻烦,迫不得已才制定了法律,它们的治理程度就比不上那些一结成社会就遵奉某个贤明立法者的法度的民族。由神一手制定清规的真宗教 [4] ,就确实精严无比,胜过其他一切宗教。拿人的事情来说,我认为,斯巴达之所以曾经十分强盛,并不是因为它的每一条法律都好,其中就有许多条非常古怪,甚至违反善良的风俗 [5] ;其所以如此,原因在于它的全部法律是由一个人制定的, [6] 是为着同一个目的的。我又想到,书本上的学问,至少那些只说出点貌似真实的道理、却提不出任何证据的学问,既然是多数人的分歧意见逐渐拼凑堆砌而成的,那就不能像一个有良知的人对当前事物自然而然地作出的简单推理那样接近真理。我还想到,既然我们每个人在成年以前都当过儿童,都不能不长期受欲望和教师的支配,教师们的意见又常常是互相抵触的,而且谁的教导都未必总是正确,那么,我们的判断要想一尘不染,十分可靠,就像一生下来就完全运用理性、只受理性指导一样,那是简直不可能的。

我们虽然没有见过谁把全城的房屋统统拆光,只是打算换过样式重建,把街道弄漂亮;可是常常看到许多人把自己的房子拆掉,打算重盖,也有时候是因为房子要塌,或者房基不固,不得不拆。以此为例,我相信:个人打算用彻底改变、推翻重建的办法改造国家,确实是妄想;改造各门学问的主体,或者改造学校里讲授各门学问的成规,也是同样办不到的;可是说到我自己一向相信的那些意见,我却没有别的好办法,只有把它们一扫而空,然后才能换上好的,或者把原有的用理性校正后再收回来。我深信,用这种办法做人,得到的成就一定可观,大大超过死守旧有的基础、一味依赖年轻时并未查明是否真实就贸然听信的那些原则。因为我虽然看到这样做有种种困难,那些困难却不是无法克服的,并不像涉及公众的事情那样,哪怕鸡毛蒜皮,改革起来都困难无比。那些大体制推倒了就极难扶起,甚至动摇了就极难摆稳,而且垮下来是十分可怕的。至于它们的毛病,那是有的,单凭它们的分歧就足以肯定它们有毛病,可是习惯确实已经使毛病大大减轻,甚至在不知不觉中使大量毛病得以免除,或者得到改正,我们凭思虑是做不到那么好的。而且,沿用旧体制几乎总是比改换成新体制还要好受一些;旧体制好比盘旋山间的老路,走来走去就渐渐平坦好走了,还是照着它走好,不必翻大山过深沟抄直走。

因此,有些人飞扬浮躁,门第不高,家赀不厚,混进了官场,却老想改革政治,我是绝不能赞成他们的。我要是想到这本书里有一点点东西可以令人怀疑我有那么愚蠢,我就会十分懊悔让它出版了。我的打算只不过是力求改造我自己的思想,在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基地上从事建筑。尽管我对自己的工作相当满意,在这里向大家提出一个样品,这并不表明我有意劝别人学我。那些得天独厚的人也许会有比我高明的打算,可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我很担心我这个打算已经太大胆了。单拿下决心把自己过去听信的意见统统抛弃这一点说,就不是人人都应当效法的榜样。世界上的人大致说来只分为两类,都不宜学这个榜样。一类人自以为高明,其实并不那么高明,既不能防止自己下仓促的判断,又没有足够的耐性对每一件事全都有条有理地思想,因此,一旦可以自由地怀疑自己过去接受的原则,脱离大家所走的道路,就永远不能找到他所要走的捷径,一辈子迷惑到底。另一类人则相当讲理,也就是说相当谦虚,因而认定自己分辨真假的能力不如某些别人,可以向那些人学习,既然如此,那就应该满足于听从那些人的意见,不必自己去找更好的了。

至于我自己,如果我一直只有一位老师,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古以来学者们的意见就是分歧的,那我就毫无疑问属于后一类。可是,我在学生时期就已经知道,我们能够想象得出来的任何一种意见,不管多么离奇古怪,多么难以置信,全都有某个哲学家说过。我在游历期间就已经认识到,与我们的意见针锋相对的人并不因此就全都是蛮子和野人,正好相反,有许多人运用理性的程度与我们相等,或者更高。我还考虑到,同一个人,具有着同样的心灵,自幼生长在法兰西人或日耳曼人当中,就变得大不相同;连衣服的样式也是这样,一种款式十年前时兴过,也许十年后还会时兴,我们现在看起来就觉得古里古怪,非常可笑。由此可见,我们所听信的大都是成规惯例,并不是什么确切的知识;有多数人赞成并不能证明就是什么深奥的真理,因为那种真理多半是一个人发现的,不是众人发现的。所以我挑不出那么一个人我认为他的意见比别人更可取,我感到莫奈何,只好自己来指导自己。

不过,我好像一个在黑暗中独自摸索前进的人似的,下决心慢慢地走,每一样东西都仔细摸它一摸,这样虽然进步不大,至少保得住不摔倒。我甚至于宁愿先付出充分的时间为自己所要从事的工作拟出草案,为认识自己力所能及的一切事物寻找可靠的方法,而不一开始就大刀阔斧把过去未经理性指引潜入我心的一切意见完全抛弃。

我早年在哲学方面学过一点逻辑,在数学方面学过一点几何学分析和代数。这三门学问似乎应当对我的计划有所帮助。可是仔细一看,我发现在逻辑方面,三段论式和大部分其他法则只能用来向别人说明已知的东西,就连鲁洛 [7] 的《学艺》之类也只能不加判断地谈论大家不知道的东西,并不能求知未知的东西。这门学问虽然确实包含着很多非常正确、非常出色的法则,其中却也混杂着不少有害或者多余的东西,要把这两类东西区别开来,困难的程度不亚于从一块未经雕琢的大理石里取出一尊狄雅娜像或雅典娜像。至于古代人的分析 [8] 和近代人的代数,都是只研究非常抽象、看来毫无用处的题材的,此外,前者始终局限于考察图形,因而只有把想象力累得疲于奔命才能运用理解力;后者一味拿规则和数字来摆布人,弄得我们只觉得纷乱晦涩、头昏脑涨,得不到什么培养心灵的学问。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才想到要去寻找另外一种方法,包含这三门学问的长处,而没有它们的短处。我知道,法令多如牛毛,每每执行不力;一个国家立法不多而雷厉风行,倒是道不拾遗。所以我相信,用不着制定大量规条构成一部逻辑,单是下列四条,只要我有坚定持久的信心,无论何时何地决不违犯,也就够了。

第一条是: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绝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也就是说,要小心避免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之见,除了清楚分明地呈现在我心里、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以外,不要多放一点别的东西到我的判断里。

第二条是:把我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

第三条是:按次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

最后一条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

我看到,几何学家通常总是运用一长串十分简易的推理完成最艰难的证明。这些推理使我想象到,人所能认识到的东西也都是像这样一个连着一个的,只要我们不把假的当成真的接受,并且一贯遵守由此推彼的必然次序,就绝不会有什么东西遥远到根本无法达到,隐蔽到根本发现不了。要从哪些东西开始,我觉得并不很难决定,因为我已经知道,要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东西开始。我考虑到古今一切寻求科学真理的学者当中只有数学家能够找到一些证明,也就是一些确切明了的推理,于是毫不迟疑地决定就从他们所研讨的这些东西开始,虽然我并不希望由此得到什么别的好处,只希望我的心灵得到熏陶,养成热爱真理、厌恶虚妄的习惯。但是我并不打算全面研究一切号称数学的特殊学问。我看出这些学问虽然对象不同,却有一致之处,就是全都仅仅研究对象之间的各种关系或比例。所以我还是只从一般的角度研究这些关系为好,不要把它们假定到某种对象上面,除非那种对象能使我们更容易认识它们,更不要把它们限制到某种对象上面,这样,才能把它们同样恰当地应用于其他一切对象。我又注意到,为了认识这些关系,我有时候需要对它们一一分别研究,有时候只要把它们记住,或者放在一起理解。所以我想:为了便于分别研究它们,就该把它们假定为线的关系,因为我发现这是最简单的,最能清楚地呈现在我们的想象和感官面前;另一方面,为了把它们记住或者放在一起研究,就该用一些尽可能短的数字来说明它们;用这个办法 [9] ,我就可以从几何学分析和代数里取来全部优点,而把它们的全部缺点互相纠正了。

实际上,我可以大胆地说,由于严格遵守我所选择的那不多几条规则,我轻而易举地弄清了这两门学问所包括的一切问题,因此在从事研究的两三个月里,我从最简单、最一般的问题开始,所发现的每一个真理都是一条规则,可以用来进一步发现其他真理。这样,我不但解决了许多过去认为十分困难的问题,而且对尚未解决的问题也觉得颇有把握,能够断定可以用什么办法解决,以及可能解决到什么程度。这一点,也许大家不会觉得我太夸口,因为大家会考虑到,一样东西的真理只有一个,谁发现了这个真理,谁就在这一点上知道了我们能够知道的一切。比方说,一个学了算术的小孩按照算术规则做完一道加法题之后,就可以确信自己在这道题的和数上发现了人心所能发现的一切。因为说到底,这种方法教人遵照研究对象的本来次序确切地列举它的全部情况,就包含着算术规则之所以可靠的全部条件。

不过这种方法最令我满意的地方还在于我确实感到,我按照这种方法在各方面运用我的理性,虽不敢说做到尽善尽美,至少可以说把我的能力发挥到了最大限度。此外我还感到,由于运用这种方法,我的心灵逐渐养成了过细的习惯,把对象了解得更清楚、更分明了。我没有把这种方法固定到某种对象上,很希望运用它顺利地解决其他各门学问的难题,跟过去解决代数上的难题一样。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大胆一开头就去研究所有的一切学问,因为那样做本身就违反这种方法所规定的次序。我考虑到一切学问的本原都应当从哲学里取得,而我在哲学里还没有发现任何确实可靠的本原,所以我想首先应当努力在哲学上把这种本原建立起来;可是这件工作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又最怕轻率的判断和先入之见,我当时才二十三岁,不够成熟,一定要多等几年,事先多花些时间准备,一面把过去接受的错误意见统统从心里连根拔掉,一面搜集若干经验作为以后推论的材料,并且不断练习我所规划的那种方法,以便逐渐熟练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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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1618年至1648年新教徒与旧教徒的战争。笛卡尔于1618年到荷兰作为志愿军参加了新教徒Maurice de Nassau的军队,后来又转入旧教徒巴伐利亚的Maximilian公爵的部队,1619年离开阿姆斯特丹到过丹麦、波兰、匈牙利等国。

[2] 指Ferdinand,波希米亚国王(1617年)兼匈牙利国王(1618年),被推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619年于法兰克福加冕。

[3] 指莱茵河畔乌尔姆城郊的一个村子。

[4] 指基督教。

[5] 例如斯巴达的宪法规定必须把发育不良的婴儿从山上抛下摔死、赞扬偷窃食物不被逮住的儿童、鼓励狡诈和密探、少女在体育场上裸体活动、公妻。

[6] 传说斯巴达的法律是公元前九世纪由Lycurgue制定的。

[7] Lulle (拉丁文作Ramon Lullus),1235—1315,加泰罗尼亚(今西班牙境内)的经院哲学家,著有《大学艺》(Ars magna)。

[8] 指几何学。

[9] 指作者所建立的解析几何。在这以前,数学的两个分支几何和代数是各行其是,互不沟通的:几何以连续的量为对象,代数以不连续的量为对象。笛卡尔利用他的坐标打通了这两个数学部门,把图形和数目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