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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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本乎人情

〔刘向新序〕引程子曰。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义。〔按〕此程子。当是程木子。

律设大法。礼顺人情

〔后汉书〕卓茂语。

有治人。无治法

〔荀子君道篇〕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

汉家自有制度

〔汉书〕元帝为太子。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奈何纯任徳教。用周政乎。

我自用我法

〔世说〕[广<臾]子嵩曰。我自用我法。卿自用卿法。

自我作故

〔国语〕哀姜至。公使大夫宗妇觌用币。夏父展曰。非故也。公曰。君作故。注曰。君所作则为故事。〔张衡西京赋〕自君作故。何礼之拘。〔按〕今云自我作古。乃别本宋孝宗语也。宋史礼志。孝宗欲不用易月之制。曰。自我作古何害。

奉行故事

〔虞书〕若帝之初。传云。顺舜初摄帝位故事奉行之。〔汉书魏相传〕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已。

便宜行事

〔史记萧相国世家〕即不及奏上。辄便宜施行。上来以闻。〔汉书魏相传〕汉兴以来。国家便宜行事。

因事制宜

出〔汉书韦元成传〕。又〔唐百官志〕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则罢。

因利乘便

〔史记秦始皇纪论〕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河山。

发号施令

〔书冏命〕文。又〔礼经解〕。发号出令而民悦。谓之和。〔鬻子〕发号施令为天下福者。谓之令。而审于轻重之数。〔汉书天文志〕王者即位。发号施令。亦奉天时。

三令五申

见〔史记孙武子传〕。

令不虚行

〔管子重令篇〕国不虚重。兵不虚胜。民不虚用。令不虚行。

如令

〔韩非子饰邪篇〕先令者诛。后令者斩。则古者必贵如令実。

得礼

〔礼记〕官得其礼。疏云、礼者容礼。谓说官分职。各得其尊卑之体。〔宋史岳飞传〕小心恭谨。不専进退为得体。

得法

〔战国策〕蒙谷戏典。五官得法。而百姓大治。

不如法

〔史记孙子传〕约束已明。而不如法。吏士之罪也。〔后汉书淳于恭传〕教谕孤幼。有不如法。辄反用杖。〔释名〕科、课也。课其不如法者。

奉公守法

〔史记廉蔺传〕以君之贵。奉公守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又〔说苑至公道篇〕引虞邱子曰。奉公行法。可以待荣。

公耳忘私

〔汉书贾谊传〕人臣国耳忘家。公耳忘私。

公道

〔文子上义篇〕人欲释而公道行。〔汉书萧望之传〕庶事理。公道立。〔后汉书杨震传〕论先公道而后身名。〔傅子通志篇〕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许浑诗〕公道世间唯白髪。〔李咸用诗〕圣朝公道易酬身。

明见万里

〔后汉书窦融传〕玺书既至河西。咸惊以为天子明见万里之外。

彻底澄淸

〔北史宋世良传〕为淸河太守。有老人前谢曰。府君非唯善政。淸亦彻底。

不徇颜面

〔唐书长孙无忌传〕帝曰。闻所在官司。犹自多有颜面。〔刘知几传〕史局深籍禁门。所以杜颜面。防请谒也。〔元史相威传〕世祖谕曰。朕知卿不徇颜面。

属托不行

〔说苑政理篇〕晏子曰。前臣之治东阿也。属托不行。货赂不入。〔汉书尹翁归传〕。于定国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坐后堂待见。定国典翁归语终日。不敢见其邑子。

抑强扶弱

〔后汉书〕耿纯为东阳太守。抑强扶弱。〔三国魏志〕司马芝为河南尹。抑强扶弱。〔北史〕陆馥为相州刺史。抑强扶弱。

矫枉过直

〔越絶书〕子之复仇。臣之讨贼。至诚感天。矫枉过正。〔盐铁论〕挠枉者过直。

坐鎭雅俗

〔旧唐书裴度传〕虽在江左。王导、谢安。坐鎭雅俗。而[言+于]谟方略。度又过之。〔任昉荐士表〕王[日+东]坐鎭雅俗。弘益已多。

权时救急

〔诗靡人不周笺〕[贝+周]给之、权救其急。〔左传子产作丘赋注〕子产权时救急。

人微权轻

见〔史记穰苴传〕。〔按〕今俗毎云人微言轻。疑其讹。然东坡文集与欧阳仲纯尺牍。已有人微言轻之语。

掣肘

〔吕氏春秋审应览〕[ウ/必]子贱治亶父。恐鲁君之厅说人。而令己不得行其术也。请吏二人于君。倶至亶父。令之书。子贱从旁时掣揺其肘。书之不善。则子贱为之怒。吏患而辞归。报于君。君曰。[ウ/必]子以此谏寡人之不肖也。

摸棱

〔唐书苏味道传〕谓人曰。决事不欲明白。[(忖-寸)+呉]则有悔。摸棱持两端可也。故世号摸棱手。

容情

〔搜神记〕载王子珍事。有主者容情。不为区断语。〔宋史选举志〕考官容情任意。许台谏风闻弹奏。

方命

〔尚书〕方命[土+己]族。〔孟子〕方命虐民。〔按〕近人友朋书简。往往轻易用此二字。思其本义。当悚然汗下也。

具文

〔汉书宣帝纪〕上计簿。具文而已。师古注。虽有其文。而贤不副也。

牵制

〔汉书元帝纪赞〕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师古注。为文义所牵制。故不断决。

钳制

〔焦氏易林〕执囚束繋。钳制于吏。

胡涂

〔宋史吕端传〕或言端为人胡涂。太宗曰。端小事胡涂。大事不胡涂。〔按〕朱子语録。以愤愤不晓事曰鹘突。其说书曰。百姓昭明。乃三纲五常皆分晓、不鹘突耳。鹘突即胡涂之音转。

风流罪过

〔北齐书郎基传〕基为颍川太守。淸愼无所営求。唯颇令写书。潘子义遗之书曰。在官写书。亦是风流罪过。

作威福

〔书洪范〕臣无有作福作威。〔荀悦汉纪〕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刘向封事〕大将军秉事用权。五侯骄奢僭盛。并作威福。撃断自恣。

助桀为虐

见〔史记留侯世家及田单传〕。又〔孟子集注〕飞廉助纣为虐。〔按〕俗唯助纣之言为着。

以身试法

〔汉书王尊传〕明愼所职。毋以身试法。〔后汉书冯勤传〕欲以身试法耶。将杀身以成仁耶。

为法自弊

〔史记商君传〕亡至关下。欲舎客舎。舎人曰。商君之法。舎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叹曰。为法之弊。一至此哉。又〔晋书〕刘毅有为法自弊之叹。

舞文弄法

〔史记汲黯传〕张汤好兴事舞文法。又〔货殖传〕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北齐书孝昭帝纪〕廷尉中丞执法。所在绳违按罪。不得舞文弄法。〔梁书武帝求[言+党]言诏〕舞文弄法。因事生奸。〔唐书郎余令传〕陈善弘曰。舞文弄法。吾不及君。

不公不法

〔司马光与侄帖〕不可恃頼我势。作不公不法。搅扰官方。

受赃枉法

〔史游急就章〕受[贝+求]枉法忿怒仇。注云。受人财者。枉曲正法。忿怒良直。反以为仇也。〔史记优孟歌〕又恐受[贝+求]枉法。为奸触大罪。〔唐书李朝隐传〕赃唯枉法当死。

贿赂公行

〔春秋胡氏传〕贿赂公行。上下离析。〔晋书刘听载记〕朝廷内外。无复纲纪。阿谀日进。货贿公行。〔南史陈张贵妃传〕阉宦之徒。内外交结。转相引进。贿赂公行。

权柄

〔左传襄二十三年〕既有利权。又执民柄。将何惧焉。〔六韬守土篇〕借人国柄。则失其权。〔庄子天运篇〕亲权者不能与人柄。〔汉书刘向传〕大臣操权柄。持国政。未有不为害者也。

功令

〔史记儒林传〕余读功令。至广厉学官之路。未尝不廃书而叹也。注云。谓学者课功、着之于令也。〔按〕近人用此。毎若云公家之令。非。

令甲

〔载植鼠璞〕令甲、令乙、令丙、乃篇次也。汉宣帝诏。令甲。死者不可复生。江充传注。令乙。骑乘车马。行驰道中。没入车马。章帝诏。令丙。[竹/垂]长短有数。当时各有篇次。在甲言甲。在乙言乙。在丙言丙。今例以法律为令甲。非也。〔按〕史记年表。令甲、称其忠。张释之传。乙令、跸先至而犯者。罚金四両。亦着甲乙之别。如淳汉书注曰。令有先后。故曰令甲、令乙、令丙。若令之第一、第二、第三篇。说更较戴氏详晰。宋史杨时传云。凡元佑之政事。着在令甲。则已犯令称之讥矣。

治下

〔白虎通〕伏羲定人道以治下。治下伏而化之。故谓之伏羲也。治下始见此。〔汉书〕严延年。敏捷于事。吏尽节者。皆亲郷之。以是治下无隐情。

两造

〔书吕刑〕两造具备。孔传。两谓囚证。造。至也。〔周礼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

六曹

〔文献通考〕政和初。改各州推、判、参军、为士、戸、仪、兵、刑、工、六曹掾。〔按〕此乃今经歴照磨之属。非书皆也。其士仪二曹。更与今吏礼房称号不同。羣碎録。辄谓州县吏、戸、礼、兵、刑、工、六曹。宋徽宗设。未是也。

书手

〔辍耕録〕世称卿胥为书手。报应记。宋[彳+干+(行-彳)]应明经举。元和初。至河阴县。因疾病废业。为盐院书手。葢唐已有此名。

快手

〔宋书王鎭恶传〕西将及能细直吏、快手、有二千余人。〔又建平王景素传〕左右勇士数十人、并荆楚快手。〔黄回传〕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南史亦作快手。〔日知録〕快手之名起此。

门子

〔周礼〕正室谓之门子。注云。将代父当门者。盖适子之称。与后世官府侍僮絶异。〔韩非子亡征篇〕羣臣为学。门子好辩。可亡也。注云。门子。门下之人也。此稍与侍僮类。至〔旧唐书李徳裕传〕。吐蕃潜将妇人嫁与此门子。〔道山淸话〕都下有卖药翁。自言少时尝为尚书省门子。则竟属今所谓门子矣。

里长

〔隋书〕高祖从苏威议。以百家为里。置里长一人。又〔裴蕴传〕亲阅戸口。一人不实。则官司解职。郷正里长。皆远地流配。〔按〕墨子尚同篇。里长顺天子政而一同其里之义。里长既同其里之义。率其里之民。以尚同乎郷长。里长之名。早见于此。晋书职官志。县率百戸置里吏一人。其士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吏与长、称号小殊。而制则一。然则里长非隋高所创。或废久而时乃重置耳。

戸头

〔后汉书章帝纪〕加赐河南女子百戸牛酒。注曰。此若是戸头之妻。不得更称为戸。葢谓女戸头也。

人夫

〔北史魏献文六王传〕赵郡王谧。召近州人夫捜掩城人。楚掠备至。

公文

〔三国志赵俨传〕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北史苏绰传〕所行公文。绰皆为之条式。

文书

〔周礼小宰〕府掌官契以治藏。史掌官书以赞治。注云。治藏。藏文书及器物。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汉书刑法志〕文书盈几阁。典者不能[彳+扁]睹。〔中论谴交篇〕文书委于官曹。繋囚积于囹圄。〔世说政事门〕何鳔骑看文书。谓王刘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

〔汉书公孙弘传〕移病免归。注曰、移书言病也。〔后汉书光武纪〕致僚属作文移。注引东观汉记。文书移与属县也。〔文心雕龙〕刘[音+欠]之移太常文。移之首也。〔按〕凡官曹不相临敬者。其文书则谓之移。

〔文心雕龙〕关者。闭也。出入由门。关闭当审。庶务在政。通塞宜详。韩非云。孙亶回圣相也。而关于州郡。葢谓此也。〔宋书礼志〕戴文移格式云。某曹关某事云云。被令。仪宜如是。请为笺如左。谨关。〔按〕被令。犹今云奉此、据此。仪宜如是。犹今云合行。

邸报

〔宋史宋辅传〕政和后。帝多微行。始民间犹未及知。及蔡京谢表。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语。自是邸报闻四方。〔按〕邸报字见史始此。而孙樵集有读开元杂报一篇。又唐诗话。韩翊家居。一日有人叩门贺曰。邸报制诰阙人。中书进君名。已除贺部郎中。知制诰矣。则唐时已有邸报。

告示

〔荀子荣辱传〕仁者好告示人。〔后汉书隗嚣传〕腾书陇蜀。告示祸福。

辞讼

〔汉书薛宣传〕辞讼、例不满万钱。不为移书。〔魏志杜畿传〕民尝辞讼。有相告者。畿亲见为陈大义。令归谛思之。自是少有辞讼。

健讼

〔容斋四笔〕易讼卦。险而健。讼。以健字为句絶。乃及于讼。蒙师点句。辄混讼字于上。遂以健讼相连。此二字尚为有说。例以他卦。若止蒙动豫之类。将如之何。凡顽民好讼者。但曰[(噐-エ)<臣]讼、终讼、可也。

打官司

〔元人抱妆盒曲〕有此三字。

罪过

〔史记秦二世纪〕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三郎官。无得立者。〔后汉书班超传〕塞外吏士。木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徒补边屯。〔按〕罪过字以大小别。不以公私别。后人例以公犯为罪。私居违碍。则兼称罪过。其言自六朝然矣。北史长孙晟传。晟见牙中艹秽。责令染干除之。染干曰。是奴罪过。又由吾道荣传。晋阳人谓道荣曰。我本恒岳仙人。有少罪过。为天官所谪。

[言+圭]误

〔史记陈[豕+希]传〕赵代吏人、为[豕+希]所[言+圭]误、劫略者。皆赦之。〔后汉书寇恂传〕陛下远踰险阻。故狂狡乘间相[言+圭]误耳。〔易林履之革〕讹言妄语。转为[言+圭]误。

发觉

〔汉书高帝纪〕八年秋八月。吏有罪未发觉者。赦之。〔淮南子泛谕训〕县有贼。大捜侠者之庐。事果发觉。夜惊而走。〔后汉书梁松传〕数为私书请托郡县。发觉免官。〔论衡幸偶篇〕或奸盗大辟而不知。或罚赎小罪而发觉。

〔周必大二老老杂志〕勅牒准字。去十为准。或谓本朝因寇准为相而改之。又云曾公亮、蔡京父、皆名准而避。其实不然。予见唐诰巳作准。又收五代堂判亦然。顷在枢密院令吏辈用准字。既而作相。又令三省如此写。至今遂定。〔按〕所云、则宋孝宗时已复用原文矣。而今仍纷纷作准、葢趋便之习、一成难变。即一字之细有然。

审问

〔书吕刑〕其审克之。〔诗鲁颂〕淑问如皐陶。为此二字之源。

处分

〔古焦仲卿妻诗〕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専。〔南史沈僧昭传〕国家有边事。须还处分。〔北史宋钦道传〕梦见前妻言。被处分为高崇妻。〔唐[巛/邑]传〕[巛/邑]手作文书。口且处分。耳又听受。〔按〕分当音问。今读平声者误。白居易诗。处分贫家残活计。刘禹锡诗。停杯处分不须吹。可证。

坐罪

〔说苑奉使篇〕荆王与晏子语。有缚一人过王而行。王曰。何坐。曰坐盗。〔按〕此即秦汉所云坐罪之坐。

抵罪

〔史记赵世家〕齐之事王宜为上俊。而今乃抵罪。〔韩非内储说〕君杀老儒。是将以济阳君抵罪于齐矣。

开释

〔书多方〕开释无辜。亦克用劝。

申寃

〔易林〕此戸为患。无所申寃。〔旧唐书徐有功传〕三司受理。理[匚<轨]申寃。

招摇

〔史记孔子世家〕卫灵公与夫人同车。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而过之。

诱人犯法

〔刑律〕诈伪科目。有诈教诱人犯法。

武断郷曲

〔史记平准书〕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郷曲。

不服烧埋

见〔元人争报恩、两世姻绿曲〕。

停囚长智

〔佛经〕引谚。又见〔传灯録〕[シ+为]山灵佑语。

〔左传定二年〕[朱+(都-者)]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门<昏]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杜注、敲[门<昏]头也。〔按〕俚语。以打为敲。本此。

〔唐韵〕拶。姉末切。逼也。〔按〕今作去声读。诸字书无其音。左传定八年、渉佗[(払-ム)+(俊-イ)]卫侯之手。音义曰。[(払-ム)+(俊-イ)]挤也。按也。祖寸切。或云、拶之读去。葢属[(払-ム)+(俊-イ)]音之转。

[(直-十)/巛]首

〔说文〕[(花-化)/俎]、断首倒县也。音读若浇。〔广韵〕汉令。先黥、[鼻+リ]、斩左右趾、[(直-十)/巛]首、[(花-化)/俎]其骨。谓之具五刑。〔按〕枭首之枭。依此当作[(直-十)/巛]。然汉书刑法志已用枭字。

坐地牢

〔北史魏献文六王传〕韶幽于京畿地牢。絶食而死。〔祖[王+延]传〕地牢者。乃为深坑、置诸内。

先刑后奏

〔后汉书酷吏传序〕临民之职。専事威断。族灭奸轨。先行后闻。注曰。先行刑、后闻奏也。又〔五代史朱珍传〕军中有犯令。请先斩而后白。

先打后商量

〔元曲选〕武汉臣老生儿。李涛卿伍员吹籍。王实甫丽春堂。并用此语。

蒲鞭示辱

〔后汉书刘寛传〕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南史崔祖思传〕叔景眞。位平昌太守。县一蒲鞭。而未尝用。

以一警百

〔汉书尹翁归传〕其收取人心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又〔盐铁论〕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愼万。〔文中子〕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傅子〕撃一警百。刺史之职也。〔北史孙绰传〕杀一利百。以淸王化。〔韩愈诗〕罚一劝百之经。不从而诛未晩耳。

取保

〔周礼大司寇〕州里任之。则宥而舎之。疏云。仍恐习前为非。故使州长里宰保任乃舎之。〔按〕此即后世取保之制。〔蜀志姜维传〕魏繁维母于保官以延之。〔北史宋[(谣-言)+系]传〕局内降人左泽等。为京畿送省。令取保放出。

保辜

〔史游急就章〕[(病-丙)<只][(病-丙)<有]保辜[言+(褫-衣)]。颜注曰。保辜者。各随其状轻重。令[区+攴]者以日数保之。限内致死。则坐重辜也。〔按〕辜亦作[女+辜]。说文、解[女+辜]为保任。若是。则保辜虽二文而一义。

甘结

〔续通鉴〕宋宁宗时。禁伪学。诏监司帅守荐举改官。并于奏牍前具甘结。中说并非伪学之人。甘结二字见此。

服辩

〔元典章吏制〕凡府司官对众审讫。取服辩文省状。〔按〕今律仍有狱囚取服辩条。注云。服者心服。辩者分辩。理当则服。不当则辩。或服或辩。故曰服辩。近易其名谓之遵依。则有服而无辩矣。

比簿

〔周礼小司徒〕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注云。今时八月案比。是也。要、谓其簿。

门单

〔朱子语録〕禹贡是当时治水事毕却。总作此一书。如今人方量毕。总作一门单身。

掲帖

〔通雅〕宋元丰中。诏中书写例一本纳执政。分令诸房掲帖。谓掲而帖之。古贴帖通用。世说以如意帖之、是也。今人囚有掲帖之名。

鱼鳞图

〔宋史食货志〕魏豹文代赵师嵒为[(鹜-鸟)/女]州守。整行经界益力。凡结甲册、戸产簿、鱼鳞图、类姓簿。皆创蔵匮藏之。〔沈文初政记〕洪武十三年。戸部核实天下土田。惟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产诡托亲邻佃仆。奸弊百出。上遣各处査定细底。编类为册。其法甚备。谓之鱼类图册。

串子

〔文字指归〕支取货契曰[贝+串]。今仓库收帖曰串子。[贝+串]字之省也。

征比

〔周礼小司徒〕颁比法以行征令。疏云、为较比之法以征索于民。又〔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注。征、征召也。比、案比。疏云。征发校比之等也。〔按〕比校二字。见国语。

加耗

〔五代史王章传〕周太祖用兵西方。章供馈军旅。征剥下民。往时民租。一硕输二升。为鼠雀耗。章乃増一硕输二斗为省耗。〔按〕硕输二升之制。停骖録云。起于后唐明宗。

税契

〔续演繁露〕晋自过江。至于梁陈。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名为散估。即今田宅报券输钱之数。所谓税契也。

(券の字は[券の刀の代わりに力]になっているが、意味の上から券と思われる)  

昼卯

〔李存义役谣〕五更饭罢走昼卯。水潦载道归来[日+甫]。

吊卷

〔靑藤山人史〕钓、调字。今倶作吊。如吊生员考试。吊文卷査勘。倶误。吊生员应作调。吊文卷应作钓也。〔寓圃杂记〕移文中字。有日用不知所自。而未能正者。如査字。音义并与槎同。水中浮木也。今云査理、査勘。有稽考之义。吊。本伤也。愍也。今云吊卷、吊册。有索取之义。票、与慓同。本训急疾。今以为票帖。绰、本训寛缓。今以为巡绰。其亦始方言欤。

申解

〔云麓漫钞〕官府多用申解二字。申之训曰重。今以状达上官曰申闻。施于简箚曰申呈。皆无重义。解、古隘切。训曰除。而词人上于其长曰解。士人获郷荐。亦曰得解。皆无除出之义。举世用之。与欧阳子言打字正同。

巡[(迚-中)<卓]

〔丹铅録〕今之场屋有巡绰官。说文。绰、缓也。诗寛兮绰兮。相如赋便[女+(环-王)]绰约。皆是寛缓之义。则巡绰字非。当作巡[(迚-中)<卓]乐府状知道五更转。一更[匀-一-ノ]斗鸣。较尉[(迚-中)<卓]连城。正是巡警之义。此一大证也。

佥押

〔南史〕故事。府州部谕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具日下、又云。某官签。〔按〕签即佥。古今字变耳。

印[穴/果]

〔旧唐书徳宗纪〕赐南诏异牟寻等金印银[穴/果]。〔黄滔诗〕六[穴/果]佩诸侯印。〔梅尧臣诗〕丹砂挈印[穴/果]。〔按〕今计印之数曰几[穴/果]。观此可明其义。

骑缝印

〔北史卢同传〕请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对句奏案。于黄素楷书大字。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明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与奏案对掌。以防揩洗之伪。更请征职白身。具列本州岛郡县三长之所。并其实官正职。仰本军印记其上。然后印缝。各上所司。骑缝印制见此。〔南华经注〕督。中也。中两闲而立。俗所谓骑缝也。骑缝二字又见此。

知会

〔通雅〕唐武后甲申。转帖百官令拜表。百官但赴拜。不知何事。此盖若今之都吏。送知会部堂堂帖。使司官知之。

公会

〔隋书虞世基传〕徐陵闻其名。因公会。一见而奇之。

议公事

〔曲礼〕公事不私议。〔盐铁论〕前议公事。文学引称往古。颇乖世务。

奉宪

〔史记三王世家〕百官奉宪。各遵其职。〔汉书景帝纪〕酷吏奉宪失中。〔按〕穆天子传。受勅宪。注云。宪、教令也。

通行

〔周礼小行人疏〕吉礼、军礼、宾礼、天子颁之。非所以通行之事。故不言也。〔按〕后世云通行晓谕同此。又汉书高帝纪。足下通行无所累。此通行。犹言行得开。张敞传。王姫昆弟及王同族宗室通行。为之嚢[(蠹-虫-虫)/木]。此通行犹言通同。意各殊别。

施行

〔能改斋漫録〕今朝廷行移下州县。必云主者施行。本后汉黄琼传也。〔按〕史记箫相国世家。便宜施行。汉书京房传。房考功事得施行矣。王莽传。诬罔天下。不可施行。倶先言之。蔡[巛/邑]独断。巡狩还。公卿以下。陈洛阳都亭前下拜。天子下车。古语曰。在车则下。唯此时施行。亦后汉言也。

〔左传襄二十六年〕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魏了翁读书杂钞〕后世官制上知字。如知府、知县、始此。〔按〕知政是总国内之政。与后世知府县犹若不同。国语、归惠公而质子圉。秦始知河东之政。注云。秦取河东之地。而置官司。故地河东之政。此知字。但属一方官司。尤与知府、知县之知[月+(勿/口)]合。〔云麓漫钞〕唐制。县令阙。佐官摄令。曰知县事。李[皋+羽]任上部志文云。摄富平尉、知县事。是也。

〔孔平仲谈苑〕今公家文移。以上临下。皆用仰字。北齐书孝昭纪。诏定二王、三恪、是非。礼仪体式。亦仰议之。用仰字始此。〔按〕卢同请集勋簿表言。仰本军印记。在齐孝昭之前。

须至

〔朱子文集〕公移[片+旁]帖末。多用须至字。如云须至晓示者。须至晓谕约束者。看定文案申状。亦云须至供申者。〔按〕今公文中习为定式。问其议。则无能言之。据欧阳公集、相度铜利牒云。无至[(忖-寸)+呉]事者。五保牒云。无至张皇卤莽者。亦倶用之篇末。大抵戒之曰无至。劝之曰须至。其辞仅反正不同耳。

照得

〔又〕公移卷中。毎用照对二字。如照对礼经。凡为人子。不蓄私财云云。照对本军。去年交纳人戸云云。多不胜举。间用照得者。唯约束侵占[片+旁]、及别集委官收籴、革米船隐瞒、三条而已。所云照对。葢即契勘之义。照得则照对得之省文也。今公移皆云照得。无复用对字矣。

火速

〔武则天诗〕火速报春知。〔李俊民诗〕火速移床待考先。今官府征逮[片+旁]帖亦习用。〔按〕北史齐武成帝纪。特爱非时之物。取求火急。须朝征夕辨。火急与火速义同。柳宗元诗。劝君火急添功用。苏轼诗。火急□书千古事。徐积诗。田事正火急。而急有褊窘之义。今因嫌之不用。

文字不鲜明  

无故擅入

〔周礼士师〕掌国五禁之法。书而悬于门闾。注云。古之禁书亡矣。今官门有符籍。官府有无故擅入。其[牛+角]可言矣。

留中不下

见〔史记三王世家〕。

交代

〔汉书[(花-化)/仑]寛饶传〕歳尽交代。自请愿复留。〔后汉书傅燮传〕范津为汉阳。与燮交代。合符而去。又交印。见〔白氏长庆集〕和刘梦得诗。交印君相次。[(塞-土)/衣]帷我在前。

去思

〔汉书循吏传序〕王成、黄覇等。所居民富。所去见思。〔按〕去思立碑。唐时已有。集古録、虞城李令去思颂。李白撰文。王[(辺-刀)<(橘-木)]篆。

徳政碑

〔水经济水注〕昌邑、有成人班孟坚碑。建和十年。从事秦[门<(堙-土)]等刊石。颂徳政碑也。

攀辕卧辙

〔白孔六帖〕汉侯覇为临淮太守被征。百姓攀辕卧辙。顾留期年。〔按〕后汉书但云。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无四字成文。

立生祠

〔史记万石君传〕庆为齐相。大治。为立石相祠。〔汉书于定国传〕其父于公为郡决曹。决狱平。郡中为之生立祠。曰于公祠。〔按〕此立生祠之始。至唐则此风渐盛。其见诗者。朱庆余送林使君云。想得化行风上变。州人应为立生祠。卢廷让送友赴阙云。却笑郡人留不得。感恩惟拟立生祠。

尔俸尔縁。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王+宛][王+炎]録〕干徳三年。立郡国戒石碑。上勒尔俸尔縁云云十六字。采孟昶之辞也。〔玉海〕绍兴二年六月。诏有司墓勒黄庭坚所书太宗戒石铭。[彳+扁]赐守令。重刻之廷石。〔容斋续笔〕载孟昶全辞云。朕念赤子。[日+干]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蝗为理。留犊为规。寛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踰时。尔俸尔縁。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凡二十四句。但语皆不工。惟经表出者。词简理尽。〔集古録〕戒碑起唐明皇。特不见其辞耳。明皇择令一百六十三人。赐以丁宁之戒。其后天下为县者。皆以新戒刻石。〔七修类稿〕至元癸巳。吾浙戒石铭别有四句云。天有昭鉴。国有明法。尔畏尔谨。以中刑罚。

兼听则明。偏听则闇

〔管子君臣篇〕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乃此语所本。

旁观者审。当局者迷

〔盐铁论〕从旁议者易是。其当局则乱。〔唐书元行冲传〕当局称迷。旁观必审。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史记齐悼惠世家〕引道家之言云云。〔春申君传赞〕引语云云。〔后汉书杨伦传〕当断不断。黄石所戒。注、引黄石公三略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晋书慕容垂载记〕弟徳进言亦引语云。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又〔羊[示+古]传〕当断不断。天与不取。天与不取。岂非更事者恨于后时哉。〔南史齐宗室传〕子良、失在儒雅。当断不断。

上不正。下参差

〔杨泉物理论〕引语云云。

谩上不谩下

〔宣政杂録〕靖康初。民间以竹径二寸、长五尺许。冒皮于首鼓之。因其制作之法。谓曰谩上不谩下。通衢用以为戏云。

上明知下暗

见〔张国宾薛仁贵剧〕。

人心似铁官法如[缶+卢]

见〔王仲文救孝子曲〕。

急急如律令

〔李济翁资暇録〕符咒之类。末句云。急急如律令。人以为饮酒之律。令不得停滞。非也。令、宜平声。律令。乃雷边捷鬼。此鬼善走。与雷相疾速。故云如此鬼之疾走也。〔演繁露〕风俗通、谕汉法九章。因言曰。夫吏者治也。常先自正。然后正人。故文书下如律令。言当承宪履绳。动不失律令也。今符咒家。凡行移悉仿官府制度。则其云如律令者。亦仿官府文书为之。不必凿言雷鬼也。〔云麓漫钞〕五字。本汉公移当语。张天师汉人。故承用之。道流至今祖述。〔按〕文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末云。如律令。注、如程氏引风俗通之说。又琳檄呉将校部曲。末亦如诏律令。史记三王世家。亦云当用如律令。援以证之。愈见资暇之说。之凿。

一期权在手。看取令行时

〔朱湾奉使设宴戏掷笼筹诗〕。

官无悔笔。罪不道科

〔古今谭概〕戴袁节推酒令引俗语云云。

一字入公门。九牛曳不出

〔普灯録〕黄龙慧南禅师。尝举扬此语。

公门好修行

见〔元曲选〕岳百川铁拐李、扬显之酷寒亭二剧。

事官千日。失在一朝

〔传灯録〕王廷彬问朗上座。捧炉神为甚翻却茶。朗答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