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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一群观察起来真怪呀。有些场景跟居斯塔夫·多雷②的作品很像,那结构……”

②居斯塔夫·多雷(1832—1883),法国画家。——译注

“他们比我们还幸福嘛。”

“他们也太脏了,比起比东维尔的同类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还记得吗,在卡萨布兰卡?必须承认,摩洛哥普通乞丐的衣装体面多了,欧洲的乞丐永远望尘莫及。”

“我们正好赶上他们麻木的时候。好天才能看出真面目。”

“正相反,姿态的新颖……”

观光客们穿着毛衣,浑身暖烘烘的,正观察着这一群衣不蔽体的贱民。只见他们个个蜷缩着身子,把头埋在两膝之间,竟没有一个像样的遮风避雨的地方。平心而论,对于那些掩鼻而去的有钱人,我从来就没有憎恨过或羡慕过。谨小慎微压抑着人的情感,学会了屈从,养成了奴性。有钱人遵从发财致富的法则。吕西安看见观光客们走了过来,立刻惶惶不安起来。他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来察看他的习俗、反常和怪异。忽然一阵天旋地转,他坠入了无以名状的深渊,精神的失落顿时使他上气不接下气,心都要蹦出来了。他看见那帮人戴手套的双手握着照相机,冷酷的镜头闪着寒光。虽然有几个叫花子懂得法语,但只有吕西安能够区分混合在一起的蛮横无礼和蛮横和蔼之间微妙的差别。乞丐们个个厌恶地用破被子或破衣服来防护自己,稍稍抬起了一点头。

“你们想赚点钱不……?”

吕西安和其他花子一样,按照旅客们规定的场景,或站起来,或肘拄地,或蹲下去。人家要他朝一位老花子笑一笑,他也就笑一笑,任凭游客弄乱一头脏发,让乱发贴在湿漉漉的额头上。摆姿势要花很长时间,因为天气阴暗不好调光圈。旅游者们抱怨光线太糟糕,却吹嘘自己胶卷高质量。乞丐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天真地以为是给西班牙增添了一景,若缺乏这一景,西班牙美丽的风光就要逊色多了。但吕西安却感到浑身受辱,被羞耻的脏水淹没了。他们不过是游览胜地的一种点缀。我自己在马赛有同样的感受,那年我16岁,夹杂在其他小伙子中间,期待游客先生们的挑选,谁知道我扮演的角色,竟是一个流氓团伙的成员?流氓集团由十几二十个流氓组成,远方的客人专程来这里观赏。这座城市是男色鬼的乐园,流氓成堆是一大特色,虽有争议,但构成了城市的本质。我结识几个同龄朋友,彼此见面时,他们就说:

“嚯!是的,我当然记得,你是布特利街的。”

“你是贝尔荪斯林阴道的。”

更糟糕的是,流浪汉们总是栖身在最肮脏的地方,不爱惜他们自己的身体,吕西安坐在一级湿漉漉的台阶上,双脚泡在水池里。他不再做任何努力重返贵世界,他已经绝望了。他的悲哀形象,为一位腰缠万贯的摄影爱好者的旅行纪念册增色不少。

“你,我为你拍了5张。”一个游客说。他递给吕西安10个比塞塔。吕西安用西班牙语表示感谢。

叫花子们感激不尽并暗自高兴。有几个去喝酒了,但大都恢复原来蜷曲的姿势,似乎是睡着了,实际上是体现一种真实,这种真实就是他们自己,也将挽救他们自己:赤条条一无所有。

这一幕,只是诸多场景之一,我希望吕西安的思想能通过这样的磨练得到净化,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对得起我当时为他争来的幸福。

就我所知,他这个人温柔,和善,脆弱,与其说是优点,不如说是弱点(正如人们常说铠甲也有薄弱环节)。一旦我把他置于上述场景中,他的弱点就会给他带来大灾大难,甚至自杀身亡。不过,我爱他甚于爱我自己,我本应知道他这个人很脆弱,切不可有抛弃他的念头。我的冒险活动可以帮他一把。我历尽了千难万险。我要树立吕西安的形象,就得毫不留情地让他去接受我所经历过的千难万险的考验。只是,遭受考验折磨的,还是我的肉体和精神。然后,我根据这些考验,塑造出一个吕西安的形象,他自己只需亦步亦趋模仿就是了。

我刚才的描述手法着实不怎么高明,其中包括用别人的痛苦来烘托自己。然而,除了篇章结构条理不清之外,生米已煮成了熟饭,我实在是太疲倦了,难以改弦易辙,另走高棋。

总之,不把吕西安安排在幸福环境之中,而是让他放射出幸福之光。我打算按照我心目中的吕西安形象来塑造他,这个形象在我亲身历险过程中早就有所准备,有所引导,形成了轮廓。这样,我可以慢慢让他养成习惯,听我讲述我的冒险故事,知道我是在千难万险中磨练出来的,让他自己讲出来而不觉得脸红,也不因此抱怨我或者怜悯我。因为他应当知道,我下决心要让他从我的人生冒险中受益。因此,我要求他了解并承认我的卖淫生涯。让他详细了解我做贼的最卑鄙伎俩,叫他因此感到难受并全盘接受我的衣钵。还要叫他知道我的根底,我的同性恋,我的卑劣行径,我的离奇想像力,竟然把一个脸色苍白、阴险奸诈的贼老太婆看成是我的母亲;叫他了解我行乞时低三下四的动作,故作沙哑的嗓音,不仅叫花子们约定俗成这样做,普通市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叫他了解我对付男色鬼的新招和妙招;我当男妓神经质的体态;我在英俊小伙子面前羞答答的样子;一个漂亮小伙子因碍于某个流氓的死皮赖脸或小恩小惠而拒绝我的温存体贴的场景;另一个场景是,法国领事看我进来立刻捂住鼻子,并让人把我轰出去;最后我还要让他知道,我浪迹欧洲没完没了的流浪生涯,一身破衣烂衫,经常忍饥挨饿,老看别人白眼,累得死去活来,受尽猥亵淫秽。

我在圣费尔南多附近被史蒂利达诺抛弃时,伤心程度要严重得多,贫困感要深刻得多。(阿拉伯人谈到穷人时说“莫思亲”。我的确是莫思亲。)此后,与我朝夕相处的不再是对他的回忆,而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是我一切欲望的根据和借口,既可怕又温柔,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甚至与我融为一体。因为即使是现在,他也是我的梦中人,虽然还是那么粗暴和死硬,但却像星云那样飘忽不定,铺天盖地,与日月同辉,与明星齐名。我顶着烈日,劳累不堪,但我的双脚步步踩着史蒂利达诺,我走路扬起的尘土,正是他演化的不可捉摸的红尘。而另一方面,我的焦灼的眼睛正想方设法透彻了解他的形象中更人道的一面,最可宝贵的细节,尽管这种形象同样不可捉摸。

为了能在这里获得诗意,也就是说向读者传递一种激情,可我当时并不懂得这种激情——现在还是蒙在鼓里——我遣词造句求助于肉体的华丽,求助于人间的繁文缛节,可惜不是求助于人们希望的合理安排,即我们自己的安排,而是求助于已死的或垂死的时代之美。我原来以为,在表达这种美的时候,已经使它摆脱了物品、器官、物质、金属、体液等施加的影响,对这些东西曾长期有过崇拜(如崇拜钻石、大红颜色、血液、精液、花、中世纪法国方形王旗、眼睛、指甲、黄金、皇冠、耳环、武器、快刀、秋天、风、狮头羊身龙尾吐火怪、水手、雨水、黑纱等)。我曾以为早摆脱了他(它)们象征的世界〔不是以他(它)们命名的世界,而是由他(它)们引发出来的世界,我陷进了他(它)们的泥潭,越来越不能自拔了〕,我的任何尝试都是徒劳的。我总有求于他(它)们。他(它)们增殖繁殖很快,团团把我包围住了。由于他(它)们的阴差阳错,我得以穿越历史系谱的隧道,文艺复兴、中世纪、加洛林王朝时代、墨洛温王朝时代、拜占庭时代、罗马时代、史诗时期、瘟疫大流行时期,最终要达到一个神话时代,只有到那时候,一切创造都成为可能。

我自己问自己,成团的唾沫掩盖着的是什么东西,滑腻性的隐藏意思是什么,白痰暗指什么。那白沫分明不是病态,恰恰相反,充满动人的活力,能够发出大量的能量。(偶尔读到一些与宗教狂热有关的题材不禁激动起来,我自然要充分加以利用,想一想我的爱情历险,我的爱波澜壮阔不着边际,权且就这么个提法吧。读着读着,我仿佛坠入了无底深渊,重蹈一次原始的冒险,但被基本力量牢牢控制着。也许,为了更好地把我塑造出来,我的爱离不开这种种因素,要求使用令人心乱的语汇,以求名正言顺:什么崇拜啦,礼法啦,圣母往见瞻礼啦,连祷啦,王权啦,魔法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我被这些词汇,被由他推荐的也被我包容的未定型的世界彻底瓦解了,消灭了。)在这混混沌沌状态中,在这支离破碎的世界中,我一路行乞,从一个村庄走向另一个村庄。

沿着西班牙海岸,每隔三四公里,就有一间简陋小屋,那是海关为监视海面建立的缉私瞭望站。一天晚上,我溜进了其中的一间躺下要睡觉,忽然有人闯了进来。我落难时,冒着风雨浪迹四方,不管是沟沟坎坎,凡是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成了我的栖身之所。有时候,我根据避难所的地形特点,精心巧妙设计居住陈设:一个剧院包厢,墓地中的一个小教堂,一处盗贼巢穴,一片废弃的赛马场,一节火车货车车厢。我还知道什么?一想到家居,我简直像着了魔似的,根据建筑物的自身结构,想入非非,美化着我刚刚选定的栖身场所。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我真想摇身一变,化做富豪门面石柱上的槽饰,人像柱,阳台,奠基石,可以安享通过它们表现出来的富贵。

“我一定会喜欢它们,”我自言自语,“我一定会跟它们亲亲热热,我应当属于它们,目的是为了它们属于我,让它们所支撑的秩序成为我自己的秩序。”

遗憾的是,我至今仍与它们格格不入。一切都叫我远离那些东西,不允许我有这种爱。我对人世间的幸福缺乏兴趣。今天,我富了,但我也厌倦了,因此我请吕西安出山取代我。

为了躲避大海潮气的侵袭,我只好躬身蜷缩成一团,外面裹一件短大衣,我早已置之度外,也顾不得浑身的疲劳,为躲避风雨临时用藤蔓和芦苇搭起一间陋室,然后尽情过细地将它想象成无与伦比的宏宫广殿,再过几分钟,我将作为像模像样的人进驻其间,要让我的灵魂与周围景致——大海,天空,岩礁,旷野——协调起来,也要同我这摇摇欲坠的建筑物协调起来。一个人被我拌了一脚。他破口大骂。夜间,我一点也不害怕,胆子反而大了。原来是海关人员,大约30岁左右。他手持武器,来监视那些来往于摩洛哥和西班牙之间从事走私活动的渔民或水手。他要把我赶出去,用他的灯照着我的脸,看我很年轻,就叫我留下来。我分享了他的晚餐:面包,咸橄榄,几段鲱鱼,而且我还喝了他的酒。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他就开始抚摸我。他说他是安达卢西亚人。我已经记不得他是否漂亮。从窗口看出去就是大海,我们看不清任何船只的影子,但我们却听到船桨打水的声音和有人说话的声音。他抬身想出去查看究竟,但我使出了爱抚绝招。他欲罢不能,难以脱身,那些走私犯得以安然上岸。

我任凭海关人员为所欲为,对统治者惟命是从,不可能不有求必应,因为这是警察的命令。此时此刻,我不再是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不再需要驱赶恶狗和顽童的追逐;再也不是敢于戏弄警察的胆大妄为的小偷,而成了在星夜里奉承胜利者的宠爱。当我明白,只有我可以保证走私犯们安全靠岸时,我感到不仅要为他们的安全负责,而且要为所有非法活动负责了。好像有人随时随地在监督着我,叫我不敢有任何怠慢。一身傲气在支撑着我。再说,既然我故作爱恋就能拴住警察,那么我想,我若加大爱恋的强度,就肯定可以把他治得更加服服帖帖,我除了竭尽全力爱他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把平生最美好的一夜献给了他。并非为了使他幸福,而是让我来承受他宣泄的纯属于他自己的耻辱。

叛卖、偷盗和同性恋是本书的基本题材。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虽说不总是很明朗,但至少我得承认,我对叛卖、偷盗和爱情的兴趣有一种血脉相通的关系。

我让海关人员痛痛快快得到了满足之后,他问我听到什么动静没有。神秘的夜晚,在神秘的海上,走私分子们神出鬼没,搅得我心神不定起来。

我感到特别激动,我心血来潮称之为诗的激情,在我的心灵深处留下一道躁动的但逐渐平息的航迹。星夜来人的低语声,海上无形船桨的打水声,又发生在不早不晚的特殊时刻,叫我怎么不心潮跌宕,起伏难平。我很注意抓住这些游移不定的时刻,正如一个躯体苦难的灵魂迫切需要那样,似乎应寻找一种悟性,把这些充满诗意的时刻记录下来,不断进行体验和回味。一旦找到了这悟性,欢爱的时刻也就终止了:诗人已把世界吮吸得一干二净。但倘若他提出另外一个时刻,这也许只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了。我在桑特蹲监狱时,便开始热衷于写作,但这决不是为了复活或传递我的激情,而是痴人说梦,自作聪明,说是为了建构一种未知的(首先尚未被我自己知道的)道德秩序。

“是的。”我回答说。

他问我他们可能从哪里靠岸。他的目光要把整个黑夜全搜查一遍。他手里端着枪,随时准备开火。嘿,我对走私分子准确的登陆地点成竹在胸,稍不小心,就有可能指出他们潜逃的方向,幸好我多了一个心眼,才保全了我对走私分子们的一片忠诚。我简直成了他的走狗,我们一起在岩石间巡看了几步,就又回到小屋重新爱抚起来。

我沿着海岸公路继续流浪,夜以继日,日夜如梭。我几次白日做梦,惊异地看见上帝显灵。劳累、耻辱和贫困一起压在我身上,逼得我不得不向世外寻求出路,在另外一个世界上,我虽不能对那里的每个成分下个明确的定义,但肯定令你们大失所望。傍晚时分,我听见有人在歌唱,原来是农夫们在采摘橘子。白天我走进教堂去休息。因为道德秩序归根结底起源于基督教教义,因此我想对上帝的观念表示亲近:做早弥撒时,我背负大罪领受圣餐。神甫从圣餐盒里取出一块圣体面包(好一个西班牙教士)!

“他们沾的是什么汤汁?”我暗自寻思。汤汁原来就是教士苍白的手指上沾的圣油。为了把圣体面包一片片分开,并从中取出一片,他在盒子里搅和了一下,好像摇动一个金瓶里黏稠的液体似的。哦,圣体原来是一片白色的干饼,我恍然大悟。根据神学家的解释,假如我拒绝接受一份光明圣体,上帝——或者不是他,而是一个令人恶心的神秘印象——通过罗马礼拜仪式中几道又脏又臭的手续(其实是出自一种幼稚的想象)就能马上感知到。

“我被迫就范的令人叹为观止的法律结构,原来是从这个恶心的地方诞生的呀。”我这么想。

在阴暗的教堂里,面对披着祭服的教士,我害怕了。然而,西班牙的小贵族们也跪在我的身边,并不嫌弃我的破衣烂衫,何况他们舌尖上迎接的是同样的圣体。我很清楚,圣体的威力只在我们灵魂深处发挥作用,在外界它鞭长莫及。我作为现行诈骗犯来领受圣体面包,把圣体变成我的同谋。我一边咀嚼着,心里却暗暗地骂这该死的东西。还有几次,我不是祈求上帝保佑,而是向这恶心的地方乞求保护。因为做弥撒我才来到这鬼地方,享受教堂的庇荫,教堂里童贞女和大蜡烛穿着舞装守望着,我听到亡灵在歌唱,看到了普普通通的熄烛罩。我之所以提起这奇异的印象,那是因为它无独有偶,在我的一生中也有类似的印象,只是离我落笔描状时有仿着隔世的感觉。军队、警察分局及其主顾、监狱、被盗公寓、森林之魂、河流之魂(构成了威胁——他们夜间行动不是为难他们就是与他们同谋),凡有我参与的每个事件,在我的内心日益造成同样的反感和恐惧,使我想到了,上帝的观念,是在我的辘辘饥肠里哺育起来的。

我一路步行,离开了南方又上到法国。有关塞尔维亚、特里阿那、阿利坎特、穆尔西亚、科尔多瓦的印象,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为我们免费提供夜间收容和一碗大米饭。不过,我得承认,几年后,穿着俗不可耐的妖艳服装,浑身假珠宝冒着傻气,那玩意儿心血来潮,肌肉突然生硬紧张起来,竟把它们搞爆裂了。在我的苦恼里面,我并非对痛快和狂怒麻木不仁。

(我从一本共产党的刊物上剪下一首诗,严厉抨击阿足尔军团、法西斯分子、希特勒党徒。这首诗采取欲抑故扬的手法,明明是攻击,表面上却在歌颂。我原文照抄如下:)

阿足尔军团小调

我们是天主教清教徒,

我们是高明的刽子手,

共和政体提他个球,

说起棍棒来好身手,

说得蓖麻花好风流。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冬风呼啸好嚣张,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人家让我们穿上绿军装,

我们将荣膺铁十字架勋章,

姑娘们朱唇热吻入怀抱,

卡斯蒂利亚雪花飘。

这首诗出自西班牙一个平庸而蹩脚的诗人之手,但倒也道出了西班牙的真实面貌。阿足尔军团是被派往俄国援助希特勒的一帮杀手。正应了一句谚语:鬼变脸,天变色!

西班牙海关人员也好,各市地方警察也好,他们不抓我了。从他们眼皮底下过去的,已不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个不幸的怪物,对这样的怪物,法律无从下手。我已经远远超出了下流的界限,比如,我可以接待一个血统纯正的西班牙亲王,大贵族,与他认姑表亲,与他谈话娓娓动听,而且不引起人们的惊讶。这已不足为奇了。

“接待一个西班牙大人物。可在哪个宫殿里接待?”

为了让你们更好地了解我已经孤独到何等程度,作为孤家寡人,我拥有至高无上的王权。我之所以大言不惭地使用这种修辞方法,那是因为形势所逼,也是大功告成的迫切需要,只有满载世纪优胜的语汇才能一吐为快。言语上的亲缘关系表达了我的荣耀与贵族的荣耀之间的亲缘关系。我与王孙贵族有亲戚关系,是因为我同他们有一种秘而不宣、不为世人所知的关系。只要有了这种关系,一个牧羊人就可以对一个法国国王以“你”(而不是您)相称。我刚才所说的“宫殿”(因为找不到别的名称),那是精致建筑的总称,而且有越来越精细的倾向,是我的高傲对孤独加工所得到的孤傲的成果。朱庇特掠走了该尼墨得斯①并吻了他:我也可以放荡不拘。我拥有走投无路之人的洒脱和逍遥。我有勇气摧毁一切习惯性的生活原理,并另谋出路。这种探索正缓慢地进行着。

①希腊神话典故。该尼墨得斯是一个美丽的牧羊童子,主神朱庇特化作鹰把他掠走,作为神的侍酒童子。——译注

我在梅特勒教化院受过严密的管教——不是指教化院内部的规章——后来我从中看到了管教的效果。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年犯,我索性豁出去了。同大多数小流氓一样,我采取许多行动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心血来潮说干就干,结果成了少年犯。我也许尝到了幼稚的痛苦与欢乐,生活现实只教给我庸俗的思想,这种庸俗的思想谁都能说一大套。梅特勒教化院充分满足了我的爱欲,但总是伤害我过敏的自尊心。我有苦难言。我感到奇耻大辱,我的头被剃了个精光,穿上可耻的服装,被囚禁在这可恶的鬼地方;我饱尝到被别的少年犯蔑视的滋味,他们一个个不是比我更强大便是更凶恶。我忍辱偷生,态度愈是低三下四,便为自己设置了更加严厉的管束,可我自己却全然没有注意到。其机制大致如下(从此我如法炮制):每次对我的指责,哪怕是错的,我一概心悦诚服,回答说:“是的!”我一旦脱口说出了这句话——或者表达了同样意思的话——我内心就痛感有必要使别人的指责变成现实。我当时16岁。大家理解了我: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任何受冤枉的感情位置。人家看我是无赖,是叛徒,是盗贼,是男妓,我一概承认。谁都有可能遭到无端指控。但为了证明我有罪,那我就只好去作案,以不枉此名,于是去当叛徒,当盗贼,当无赖。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我只要有点耐心反省自己,就可以找到被戴上这些罪名的足够原因。我傻眼了,知道自己原来是一堆垃圾。我变得卑鄙下流了。久而久之,我习惯成自然。我终于平静地承认了罪名。于是人们对我的蔑视变成了仇恨:我成功了。但我为此经受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楚!①

①我欣赏一对新婚夫妻蒙受的羞辱,并当作一项特权,《法兰西星期天》公开了他们的遭遇。夏尔维尔市的居民们在年轻姑娘纳迪娜结婚那一天送给她一个可笑的法西斯十字花环。在德国占领期间,纳迪娜曾当过一个德国上尉的情妇,后来这个柏林上尉在俄国前线被打死了。“她让人为他做了一场弥撒并为之戴孝。”报纸刊登了纳迪娜和她丈夫从教堂出来的照片,刚才神父在教堂里使他们结为夫妇。她从十字花饰上跨了过去。夏尔维尔的居民们恶狠狠地瞧着她。

“挽着我的胳膊,把眼睛闭上。”她丈夫低声嘀咕道。她面对蒙黑纱的法国国旗,笑着走了过去。

我羡慕这年轻女人苦涩而高傲的幸福。我“献出”全世界再来品这滋味。——原注

两年过后,我变得坚强了。一种这样的训练——类似于修炼——帮助我把贫困视为美德。不过我大获全胜只是战胜了自己。即便是在我面对大人或小孩的蔑视时,我要战胜的仍然是我自己。因为问题很清楚,需要改变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已有强大的能力来对付自己,但我对自己内部存在施加威力时,对外部世界却变得笨手笨脚。不论是史蒂利达诺还是其他朋友都帮不了我的忙,因为在他们面前,我可能太注意自己的态度了,一心一意要做称心如意的情人。我浪迹欧洲,见多识广,本来可以圆滑一些,但我生性内向,热衷于苦思冥想,对日常生活不肯用心。在讲述下面这段故事之前,我曾经采取了几个行动,但每次行动都未曾三思,比不得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那样专注。一天晚上,一个男人把我带到安特卫普码头附近,我成功地把他反绑起来,行动的成功令我陶醉。史蒂利达诺同罗贝尔一起出去跳舞。我孤单一人,既烦恼又嫉妒。我进入一家酒吧,喝了一点白酒。我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得赶紧找这两位朋友,但这一念竟成预感,他们已经远走高飞了。他们在里面喝酒跳舞的酒吧烟雾腾腾,一派喧闹,分明是世态炎凉的写照,反映了他们的一个精神领域。他们通宵达旦躲开我和其他人,我已有觉察。我进入他房间时,史蒂利达诺正要出发。我看见他已经套上手套,他稍微抬起手,罗贝尔便满脸堆笑,只那么似触非触地轻轻一按,就把手套纽扣扣了上去。我已经不再是史蒂利达诺的右臂了。

一个胖男子向我借火并请我喝了一杯。我们出门时,他想把我带到他家去,我拒绝了。他犹豫了一会儿,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结婚戒指和钱包。我知道他不会公开呼救,但他看起来很强壮。我只有耍点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无准备。我突然想起来了,史蒂利达诺曾给我备好的细麻绳可以利用。我们来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那汉子要我跟他做爱。

“行。”

我设法让他把裤子脱到脚跟处,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绊倒。

“解开……”

我命令他干什么,他的两只手就干什么,我顿时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后。

“你干什么呀?”

“你没看见吗!哼,蠢猪!”

我刚才使用的一套用语乃至腔调跟史蒂利达诺的完全一样。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车,听到他说的就是这一套,可惜被人发现了。

史蒂利达诺和蔼可亲,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上,都显得那么轻柔,连他的独手从饭厅桌子上取油腻腻的菜单也怀着好意和善意。不论什么东西黏到他身上,他都没有任何蔑视的表示。一件古玩珠宝什么的,他只要摸一摸,就立刻知道其质量好坏,并从中得到绝妙的好处。他微微一笑就把宝贝弄到了手。

小伙子们除了撅嘴之外,就是他们的微笑使我着迷了。我有时候久久地出神地欣赏小伙子的微笑。微笑似乎成了脱离脸面独立存在的一种东西,受到一种独特灵魂的激励。微笑简直是一只珍稀动物,生活环境艰难而且非常脆弱,它是一个值得宠爱的离奇怪物。倘若我可以把微笑从它尽情嬉戏的脸上割下来,剥下来,装进我的口袋里的话,其顽皮戏滤将会激励我去完成若干人间奇迹。我甚至试图用微笑来打扮自己——这也是为了提防微笑——但未能如愿。啊,微笑,简直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偷。

“怎么,你把我绑了?你听我说,我给你……”

“住嘴!我要自己来。”

不是怕被别人发现,就是怕那人挣断绳子,我也是急中生智,把他捆绑得结结实实,万无一失。我搜他的所有口袋。我欣喜若狂,手指摸到了银行支票和私人证件。他吓得浑身哆嗦,连动都不敢动。

“给我松一松吧……”

“闭嘴!”

没有理由就此罢休。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竟然把一个被我偷盗的人给抓了起来,我要他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这地方虽然昏暗,但却不怎么保险。海关巡警转过来就可能发现我们。

“你这个老混蛋,你以为我会……”

我从他西装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带链的金怀表。

“这是一件纪念品。”他嘟嘟囔囔地说。

“没错。我喜欢纪念品。”

我劈脸给他一拳。他疼得龇牙咧嘴,但不敢叫苦。在他面前,我像史蒂利达诺一样敏捷地打开折刀,让他看看快刀的锋芒。这一时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要说得更透彻一些。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残忍不仅给了我的肉体而且给了我的灵魂一种惊人的威力。我感到我能够对受害者宽宏大度,放了他。可我也能够杀死他。他本人也该承认我的力量。尽管光线昏暗,但我知道他对我奴颜婢膝,阿谀逢迎,极力讨我的欢心。

“不许张口,否则我宰了你。”①

①勒内(下面我还要谈到他)告诉我,在尼斯,一个男妓采取同样手段对付男色鬼。他对我讲述的这则趣闻使我进一步密切了同他的关系。——原注

我向黑夜迈出了一步。

“听我说……”

“说什么?”

他哼哼卿卿,声音很温柔,也许预感到我会拒绝他而浑身战栗。

“至少让我……”

当我再见到史蒂利达诺时,我身上已有几千比利时法郎和一个金表。我本想把我的战绩向他炫耀一番,好让他和罗贝尔懊悔不迭。但后来,细细一琢磨,不禁犹豫起来,也不那么洋洋得意了。我决定独享这次冒险成果。我懂得,除了我外,任何人不应知道此事,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我极力掩盖我的战利品。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受害者的嘴脸何其丑陋!而我正是造成丑陋嘴脸的罪魁祸首。我从中感受到残酷的痛快,并因此得意忘形,喜笑颜开。我当时23岁。从此以后,我感到我有能力做到残酷无情,在非人道上越走越远。拥有了这笔钱和金表,清除了我对贫困情有独钟的爱好。(但并没有摧毁追求不幸的爱好,而是摧毁了幸灾乐祸的爱好。)不过,我从乞丐生涯的严酷磨练中获益匪浅,养成了冷酷无情的禀性,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我得寸进尺,主动出击了几次。每次都马到成功。我终于把自己从屈辱的窃贼险恶环境中解救了出来。我平生第一次向男人挑战。我公开与男人搏斗。我感到自己变得像利剑锋芒一样咄咄逼人、尖酸刻薄、阴险邪恶、冷酷无情、寒光闪闪,削铁如泥。我个人的这种变化,包括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在内,谁也没有发觉。他们称兄道弟,分享哥们义气,到处追逐女人,然后又一个个把她们抛弃。对史蒂利达诺,我的态度始终没变。我对他一如既往,恭恭敬敬,而罗贝尔对他照样冒冒失失。为了让一位英雄的盔甲防护着我,难道我要让史蒂利达诺的个性(我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在个性骨子里时刻警戒着并不断发号施令)把我笼罩起来。或者说,我应当充分模仿我的朋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乃至音容笑貌,如同人们触摸圣骨恨不得它马上显灵?是史蒂利达诺在替我作战。是他应邀同男色鬼一起喝酒,在他们面前扭屁股,把他们洗劫一空。我满脑子是他的影子,我对此很清楚,感到很痛苦,而且我还知道,一旦趾高气扬地摆脱了这根强大的精神支柱,我便会整个坍塌下来。史蒂利达诺呢,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在悄悄地利用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所谓的“老乡”,替代战士作战而又牺牲战士的民团。每次在房间里作案,我强迫嫖客把钱统统掏出来后,连忙下楼,但双脚直发抖,因为此时史蒂利达诺已匆忙离我而去。我清点战利品时,再没有献给他的念头了。我当时已经单干了。

我又变得不安起来。我被阳性世界统治着。当昏暗把他们混淆在一起时,每一群小伙子都给我设了一道谜,揭开这道谜,我也不能体面地委身。男人们一动不动,默默无言,却蕴藏着电子微粒的暴烈,围绕着一个高能的太阳在不断运转:爱情。

“假如我能轰击其中一颗阳性粒子,”我暗自琢磨,“该会发生怎样的裂变?谁将在轰击中突然毁灭?”但我又想,“他们应该有所觉察,各就各位才行呀。”

我刚才的努力允许我敢于同那些使我精疲力竭的人相对抗,我已经献身给邪恶的强者。我变得心明眼亮了。我回想起来有些后怕。我决定停止如此危险的勾当:夜幕刚刚降临,我正好路过,一个男人转过身来,史蒂利达诺飘然而至,潜入我的内心,他使我的肌肉发达起来,使我的行为温柔起来,使我的动作迟钝了,他用缤纷五彩几乎把我给美化了。他在我心中行动。在我的步伐里,在人行道上,我总感到他体态下坠,沉重,拿出住在巴黎郊区王公贵族的派头,把一双鳄鱼皮鞋踩得踢踏作响。我走火入魔,深知自己可以无恶不作了。我的眼睛更明亮了。我的变化非但没有把我变得狰狞可怖,反而使我具有阳刚的魅力。我觉得自己变得矫健潇洒,壮怀激烈了。一天晚上,一个男色鬼对我极其傲慢,我怒不可遏,出拳就像击鼓进军一般猛烈。

“臭娘们,”我从牙缝里低声骂道,可是在我心里,我又为伤害了和臭骂了男色鬼而懊悔不迭。要知道“男色鬼”是我对我最亲爱的宝贝使用的最下流的常用语。

我不明自己的出生,对某一种社会秩序也丧失了兴趣,我无法分辨其中的复杂性。我倒十分欣赏全社会拒绝我的完全一致性。面对一座高楼大厦,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座庞然大物张牙舞爪无处不跟我作对。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习以为常:将军肩章上的星星,交易所的行情,采摘橄榄果,法律文书格式,谷物市场,落英缤纷……司空见惯,一切如常。这种秩序令人害怕,也的确受到害怕,其细枝末节全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我的流放。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在暗地里偷偷地与现存的秩序对抗。今天,我敢于堂而皇之地触及这个秩序,辱骂构成这个秩序的人们,表明我鞭短可及。与此同时,我已经意识到我有权这样做。我重新在那里找到了我的位置。咖啡馆的服务员管我叫“先生”了,我听了感到很自然。

这个带有一点耐心和幸运的突破口,我本可以得寸进尺,扩大战果。但我仍然反统治现存世界的道德而行之,开始裹足不前了。我毕竟低三下四生活惯了,时间也太长了。我担心最终会失去与你们的道德背道而驰、历尽磨难、苦心经营的宝贵财富。

史蒂利达诺对女人的态度一向粗鲁,而我对他的粗鲁态度则一贯羡慕,奇怪的是,他竟然容忍罗贝尔对他嗲里嗲气的嘲弄。于是他笑了,笑得很动人,露出雪白的牙齿。虽然他也朝我笑笑,笑容也差不多,但由于我没有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从他对我的微笑中看不出有同样的新鲜感和默契感。在史蒂利达诺脚下,只有几只小鹿在欢跳。罗贝尔给史蒂利达诺周身挂满了花环。他们两个人,断手英雄是支柱,另一个则是缠柱的藤蔓。他们相爱到如此程度,但从来不做爱,真叫我迷惑不解。我越来越觉得史蒂利达诺不可捉摸。我后来才发现(但我忘了是通过什么方式发现的),史蒂利达诺不曾偷过警察的黑色摩托车。他根本就不用偷。他同那位警察早已串通好了,警察刚把车子撂下,史蒂利达诺骑上就跑,并把它卖掉。然后他们平分赃款。这一重大发现本应使我更疏远他,但实际上反而使我觉得他更可亲了。我爱恋的原来是一个与一位警察勾结的假流氓,他们也算物以类聚,一个是叛徒,一个是骗子。史蒂利达诺虽是泥水之身,但我一直把他奉若神明,而且我仍然心甘情愿为他牺牲自己。从一语双关的意义上讲,我已经走火入魔了。

谈到史蒂利达诺,我好不容易从他东鳞西爪的片言只语中,了解到他在外国军团的一些经历。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从我们分手到重逢这段日子里他的历程。我想,他大约度过了四五年工夫贩卖花边,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跑遍了整个法国。他谈笑风生,讲述了下面的一段故事。一位朋友为他制作了一份经销代理证,只允许他一个人推销。这种花边是由坎波疗养院的年轻结核病患者编织的。

“是坎波,我告诉你,因为在坎波根本就没有什么疗养院。这样也好,没有人会指控我犯了伪造证件罪了。于是,我每到一个村镇,先去找神甫。我向他出示了我的证件,让他看看我的断手和花边。我对他说,在他的教堂里,用少年病人编织的祭坛布,是积善积德的大好事呀。神甫,他才不剪呢,但他让我找小财主的阔太太去。因为我是神甫介绍来的,她们不敢把我拒之门外。她们也不敢不买。我从米拉街只用100苏(即5法郎)买来的机织小幅花边布,一转手卖出100法郎。”

史蒂利达诺就这样娓娓道来,不加任何修饰,声音不高不低。他对我说他赚了不少钱,但我不相信,因为他并不是经商的料。只不过欺诈舞弊一类把戏对他有诱惑力罢了。

有一天他不在家,我在他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堆军功章、十字勋章、尼萨姆勋章、摩洛哥驻军勋章、白象勋章等。他自己承认,他曾经身着法国军装,胸前佩戴着这些勋章,露出断了手的胳膊,在地铁到处募捐。

“我每天只挣10法郎,”他对我说,“我对巴黎人傲慢的嘴脸实在不敢恭维。”

他还给我讲了其他一些细节,我来不及在这里赘述。我一直爱着他。他的品质(犹如扎瓦的品质)令人联想到某些毒品、某些气味。虽然不敢说是美味好闻,但却容易上瘾,很难摆脱。

我已经不等阿尔芒了,可他却回来了。我进门发现他躺在床上,正抽着烟。

“你好呀,小伙子。”他首先向我打招呼。

他第一次主动伸手握我的手。

“怎么样,过得不错吧?没出什么乱子吧?”

我曾经谈起过他的嗓音。我现在似乎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和蓝色的眼睛一样冷若冰霜。他不论是看人或看东西,目光都专注,他说话也一样,好像是用假嗓子,漫不经心地同人交谈。有些眼神,可以说光芒四射(如吕西安的,史蒂利达诺的,扎瓦的),阿尔芒则没有这样的光芒。他的嗓音也没有多少光彩。在他心灵深处,真正为他播音的是一小撮小人,他一直为他们保守着秘密。这声音守口如瓶,滴水不漏。不过,人们从他的声音里,多少辨认出一点阿尔萨斯的口音:他心目中的人物原来是德国佬。

“对,过得不错,”我回答说,“我看管着你的东西,你看。”

直到今天,有时我还希望警察把我叫住对我说:“我看没错,先生,偷东西的不是您,真正的罪犯已经逮起来了。”但愿我一生清白无辜。刚才我回答阿尔芒的话时,真巴不得让他知道,若是换了一个人——这个人当然还是我——早把他的行李偷走了。我浑身战栗着为我的忠诚庆功。

“哦,这个嘛,我相信。”

“那你呢,好吗?”

“哦吗,是的,还行。”

我壮着胆子坐到床沿上,把手放在毯子上。今晚,灯光从高处照下,更显出他的青春活力和健美的肌肉。我突然发现有摆脱尴尬和烦躁的可能性,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的暧昧关系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阿尔苦不一定爱我,但只要他允许我爱他就行,阿尔芒很可能是我的救星,他不论从年龄上还是从精力上都占上风。他来得正是时候。我对他爱慕不已,侧着脸,准备贴在他那毛茸茸的胸膛上温存一番。我的手向前摸去。他笑了。他第一次对我微笑,这就足够了,我爱他。

“我可没有干过坏事。”他说。

他侧过身去。一阵轻微的紧张提醒了我,我巴不辱得到他可怕的大手,眼看那只手就压下来要抚摩我的头。这个武断的手势明明告诉我,他让我俯身为他行乐。今天我恋爱了,也许有点勉强,目的就是要他大动肝火,希望他更加喜欢我。

“我想喝一杯。我马上就起来。”

他下了床,穿好了衣服。我们一下到街上,他就称赞我与男色鬼周旋次次都干得非常漂亮。我大吃一惊。

“是谁告诉你的?”

“你别管他是谁。”

他甚至知道我捆绑过一个色鬼:

“真是出手不凡。想不到你还有这下子。”

于是他告诉我,码头上的人都知道了我的伎俩。每个受害者都提醒别人或前来过夜的码头工人,要他们提防我(他们经常同男色鬼走在一起)。我现在已经成了同性恋者无人不知和谈虎色变的人物。阿尔芒来得很及时,使我知道了我已名声在外,这对我显然是一种危险。他一回来就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即使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现在还蒙在鼓里,但很快就有人给他们通风报信。

“你干得很好,小家伙。我很高兴。”

“哦,这不难。他们是窝囊废。”

“干得很好,我说的。我真没想到。喝酒去。”

回到房间后,他对我一无所求,我们很快就睡着了。那以后,我们经常见到史蒂利达诺。阿尔芒认识了罗贝尔,并对他一见钟情,但罗贝尔这小子略施小计就把阿尔芒给甩开了。一天,阿尔芒笑着对他说:

“你有了让诺,难道还不够?”

“他嘛,不是一回事。”

自从阿尔芒知道我夜间胆大妄为之事之后,他事实上已经把我当哥们看待了。他同我说话,给我出主意提建议。他对我的蔑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母爱般的温情和关怀。他甚至管起我穿衣戴帽的事。晚上,我们抽完烟,他祝我晚安后,倒头就睡着了。我深感遗憾,睡在我的所爱身边,却不能花样翻新,巧施妙计,使出爱抚的绝招来向他证明我的爱。他对待我的友好方式,迫使我严肃认真,不敢越雷池一步。尽管我也承认,在我的胡作非为中有诈骗,在我的胆大妄为中有恐惧,但我仍然百倍努力,争取当一个不负阿尔芒重望的男子汉。我想,常规举动与英雄壮举格格不入,不应该相提并论。就那么简单,阿尔芒无论如何不会答应我供他鱼水之欢。出于对我的尊重,他不再像以往那样利用我的肉体。殊不知,他越利用我的肉体,我浑身就越充满力量和勇气。

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靠西尔维娅挣的钱生活。罗贝尔似乎已经把我们同男色鬼鬼混的卑劣伎俩忘得一干二净了,对我干的那一套装出根本瞧不起的样子。

“你把那玩意儿也叫差使?还当美差呢。”一天,他对我说,“你攻击那些支着硬领、拄着拐杖才能站立的糟老头子,算什么能耐!”

“他自有道理。最好是选好对象嘛。”

我没有想到,阿尔芒的这句反驳会接连带来一场精神上最大胆的革命。罗贝尔还来不及回敬,他语重心长地来了个长篇大论:

“比如我吧,你认为我该怎样下手?”然后又转向史蒂利达诺说道:“你认为如何是好?我嘛,只要有效果,你听着,我下手的对象可能不是老头,而是老太婆。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我选择最软弱无力的人。我要什么东西,是钱。成功就是美差。你什么时候明白了,光靠骑士精神干活是不行的,你就算肚子里有货色了。他(阿尔芒从不叫我名字或昵称,而是用手指我),他已经超过了你们,他是对的。”

阿尔芒的声音没有颤抖,可我激动得无法自持,担心他会把惊天动地的秘密结抖了出来。他最后一句话掷地有声,总算让我放了心。他不开口了,我心里却百感交集(无边愧海开浪花),声声责备我屈服于外表的虚荣。此后,阿尔芒再也不提这个话题(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也都不敢论战),但这道命题却在我思想中植下了胚芽。从此,在我看来,地痞流氓特有的荣誉法规是多么滑稽可笑。在我的精神领域里,阿尔芒逐渐成了法力无边、至高无上的主宰了。我不再把他看成一个整体,而是把他想象成一笔经过千辛万苦磨练出来的经验积累。然而,他的肉体仍然那么厚实,我喜欢他能保护我。我在一个从不露惧色的男人身上——我相信如此——找到了这样的权威,顿时感到思路新奇,兴高采烈。毫无疑问,不久我就决计深入开发和丰富这种种暧昧的感情,愉悦中夹杂着羞辱,发现自己原来是相反相成的集大成和大本营,但我已经预感到,该由我们申明哪些东西可以当作原则来使用。我的意愿被阿尔芒的思考和态度剥去了道德面纱,后来,我如愿以偿,非常重视与警察打交道的方式方法。

我是在马赛遇见贝尔纳蒂尼的。彼此渐渐熟悉了,我就叫他贝尔纳。在我眼里,只有法国警察才称得上神通广大。我当时22岁,而贝尔纳已经30岁了。我想精确地还原他的本来面貌,但我的记忆鞭长莫及,只保留了他给我留下的肉体和精神力量的最初印象。当时,我们都在杜巴诺街的一家酒吧里。一个年轻的阿拉伯人指着他向我推荐。

“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叉杆掮客,”他说,“他身边总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

当时陪他的那个姑娘看起来很漂亮。要不是有人告诉我他是一个警察,即使与他擦肩而过我也会视而不见。欧洲各国的警察真叫我害怕,所有小偷对此感同身受,而法国警察尤其令我胆战心惊。究其根源,与其说是灾难性错误造成我身临绝境,倒不如说是我天生的、无法改变的犯罪感在作怪。同流氓世界一样,警察世界我从来不敢问津,我头脑清醒(有悟性),岂敢跟警方厮混在一起。要知道,警察世界是一群行踪不定、东奔西跑、腾云驾雾的队伍,处于不断组建过程中,司空见惯却神出鬼没。其中穿警服的摩托队我们都认为是警察的代表,力量的标志。别国的警察且不说,反正我认为法国警察是这样。也许是因为言语相通的缘故,我发现了许多深不可测的黑洞。(它已不再是一支社会的组织,而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力,它直接震撼着我的心灵,搅得我心神不定。只有希特勒时代的德国警察能够真正做到警匪一家。这一威力无比、相反相成的综合体,这千真万确的庞然大物,实在令人望而生畏、胆战心惊。它的强大磁场,长期把我们吸引得神魂颠倒,搅得惊恐万状。)

贝尔纳蒂尼也生活在人世间,看得见摸得着,很可能是一个恶魔组织的昙花一现。这个组织像葬礼葬品一样令人恶心,然而却名扬天下,可与帝王的荣耀相媲美。我看了看他,浑身颤栗起来,发现在这普通的皮囊里有一片我一直求之不得的风水宝地。他有点像过去的鲁道夫·瓦伦迪诺,一头黑发紧贴着头皮,油光可鉴,往左分留出一道又直又白的头路。他很强壮。他的脸面粗糙,有点像花岗岩,我需要他既粗暴又残酷的灵魂。

渐渐地,我体会出他的美。我甚至认为,是我创造了他的美,从警察的概念出发,裁定他美就美在这张脸上。在这个肉体上,警察本来就应是这个样子。对整个警察组织,民间有一种说法更增加了我内心的混乱:

“秘密警察局。他是秘密警察。”

此后我每天设法巧妙地跟踪他,远距离跟他照面。我像春蚕一样吐一根细丝缠着他。他不知不觉被我拉进了我的生活天地。后来我到底离开了马赛。我暗地里却保存着对他一片痛苦又温柔的回忆。两年后,我在圣夏尔车站被捕。警察们对我非常粗暴,指望我能招供点什么。警察局的门打开了,我感到大吃一惊,进来的是贝尔纳蒂尼。我害怕他变本加厉对我进行严刑拷打,可他却让他们停止用刑。我恋恋不舍跟踪他时,他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他可能跟我打过两三次照面,两年过去了,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之所以让我免受皮肉之苦,决不是出于同情和好心。他跟别的警察一样,凶狠得很。我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保护我。两天后,我被释放了,我设法见到了他。我对他表示感谢。

“您,不管怎么说,您干得很漂亮。”

“哦,很正常。何必折腾你们这些小伙子呢。”

“跟我喝一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