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毁灭

俞平伯Ctrl+D 收藏本站

从诗史而观,所谓变迁,所谓革命,决不仅是——也不必定是推倒从前的坛坫,打破从前的桎梏;最主要的是建竖新的旗帜,开辟新的疆土,超乎前人而与之代兴。这种成功是偶合的不是预料的,所以和作者的意识的野心无多关系。作者在态度上正和行云流水相仿佛的。古代寓言上所谓象罔求得赤水的玄珠,正是这个意思了。

自从用口语入诗以来,已有五六年的历史;现在让我们反省一下,究竟新诗的成功何在?自然,仅从数量一方面看,也不算不繁盛,不算不热闹了;但在这儿所谓“成功”的含义,决不如是的宽泛。我们所要求,所企望的是现代的作家们能在前人已成之业以外,更跨出一步,即使这些脚印是极纤微而轻浅不足道的;无论如何;决不是仅仅是一步一步踏着他们的脚跟,也决不是仅仅把前面的脚迹踹得凌乱了,冒充自己的成就的。譬如三百篇诗以后有《楚辞》:《楚辞》是独立的创作物,既非依放三百篇,也非专来和三百篇抢做诗坛上的买卖的,乐府变而为词,词变而为曲;虽说在文学史上有些渊源,但词曲都是别启疆土,以成大国的,并不是改头换面的五七言诗。

以这个立论点去返观新诗坛,恐不免多少有些惭愧罢,我们所有的,所习见的无非是些古诗的遗蜕译诗的变态;至于当得起“新诗”这个名称而没有愧色的,实在是少啊。像我这种不留余地的概括笼统的指斥,诚哉有些过火了,我也未始不自知。但这种缺憾,无论如何总是一种不可否认的事实,即使没有我所说的那么利害。

又何必说这题外话呢,我觉得这种偷窃模仿底心习,支配了数千年的文人,决不能再让它来支配我们,我们固然要大旗,但我们更需要急先锋;我们固然要呐喊,但我们更需要血战;我们固然要斩除荆棘,但我们更需要花草的栽培,这不是空口说白话所能办的,且也不是东偷一鳞,西偷一爪所能办的,我觉得在这一意义上,朱自清先生《毁灭》一诗便有称引的价值了。

如浮浅地观察,似乎《毁灭》一诗也未始不是“中文西文化,白话文言化”见冰心《遗书》。的一流作品;但仔细讽诵一下,便能觉得它所含蓄着,所流露着的,决不仅仅是奥妙的“什么化”而已,实在是创作的才智的结晶,用联绵字的繁多巧妙,结句的绵长复叠,谋篇的分明整齐,都只是此诗佳处的枝叶;虽也足以引人欢悦,但究竟不是诗中真正价值之所在,若读者仅能赏鉴那些琐碎纤巧的技术,而不能体察到作者心灵的幽深绵邈;这真是“买椟还珠”,十分可惜的事。

况且,即以技术而论,《毁灭》在新诗坛上,亦占有很高的位置,我们可以说,这诗的风格意境音调是能在中国古代传统的一切诗词曲以外,另标一帜的。在中国古代诗歌中,有与《毁灭》相类似的吗?恐怕是很少,论它风格的宛转缠绵,意境的沈郁深厚,音调的柔美凄怆,近于《离骚》。但细按之,又不相同,约举数端如下:

(1)《离骚》引类譬喻,《毁灭》系直说的。

(2)虽同是繁弦促节,但《离骚》之音哀而激壮,《毁灭》之音凄而婉曼。(一个说到“从彭咸之所居”,而一个只说“还原了一个平平常常的我”,态度不同,故声调亦异。)

(3)《离骚》片段重叠,《毁灭》片段分明。

至于思想上,态度上,他们当然是不同的,也不用说了。

后来还听见一种批评,说它有些像枚乘《七发》。单就结构而论,也未始没有一部分的类似。但《七发》全系平铺直叙,名为“曲终奏雅”,而实是结以老生常谈。《毁灭》则层层剥露转入深微,方归本旨,固非汉代赋家劝百讽一的故态。而且一个是块段的铺填,一个是纹理的刻画,设彩虽同,技巧则迥异。何况意想上,一个杂有俳优的色彩,一个是严肃的生之叫音呢。

再以现在诗坛中的长诗,来和《毁灭》相比较,也能立时发见它们的不同,现时的长诗的作法,以我看来,不外两种:(一)用平常的口语反复地说着,风格近于散文。(二)夹着一些文言,生硬地凑着韵,一方面是译诗,一方面是拟古。举例呢,可以不必,我想读者们对于这些作品或者已熟识了;即使不熟,要找来一证亦非难事。他们的优劣原不好说。以我的偏见,宁可做不成,不必勉强做。

第一种的长诗的作法,我承认这是正当的;不过因才力的薄弱,结果仿佛做了一篇说理叙事的散文,即使他自己是不肯承认。其实本想做诗后来做了一篇散文,也没有甚么要紧,但在一般诗人心中或以为重大。诗应当说理叙事与否是一事,现在的说理叙事的诗是否足以代表这种体裁又是一件事,有些批评者对于这点上似不清晰;有些呢,虽承认这个区别,但又固执地以抽象和具体的写法来分别诗的优劣。我觉得这种判断,未免笼统而又简单了。

从文学史上看,我们总不能排斥说理叙事的作品在诗的门外罢?无论中国与西洋,诗总不是单纯抒写情感,描写景物的,这大家也该承认罢?现在诗坛之不振,别的原因不计,我想总有两个原因:(一)大家喜欢偷巧,争做小诗。(二)“诗人非做诗不可”这个观念太强烈,不肯放开手去写。关于第一点,《毁灭》的作者已在《短诗与长诗》这篇评论中说得很饱满了。(见《诗》一卷四号)他说:

有时磅礴郁积,在心里盘旋回荡,久而后出;这种情感必极其层层叠叠,曲折顿挫之致。……这里必有繁音复节,才可尽态极妍,畅所欲发;于是长诗就可贵了。

这真把他自己作长诗的精神充分写出了。我们看了《毁灭》觉得佩弦确是“行顾其言”,不是放空大炮不敢开仗的人。《毁灭》一篇,在这意义上,也有解析称引一番的价值。

第二种的长诗是现在新近流行一种诗式,句法较为整齐,用韵较为繁多,郭沫若《女神》中有几篇诗已有这个倾向,而最近如田汉徐志摩所作,这种色彩尤为明显。至于好不好呢,在作者有他的自由,在读者有他的偏好,原是不能断定的。我却以为如做得不好,很容易发生下列三项的毛病。(我自然不说这里边不会发生好诗。)

(1)句法的不自然。

(2)韵脚的杂凑生硬。

(3)文言白话的夹杂。

这种从词曲或西洋诗蜕化成的诗形,我只认它是一种“遗形物”,偶一为之则可,不相信是我们的正当道路。我们的路须得由我们自己去走,这是我的信念。

现在离题已太远了。上列的两种长诗,互有短长,与《毁灭》都不相似。下面归到本题。

上节从各方面作比较,《毁灭》的价值也因此稍显明了。佩弦作长诗原有他自己的一种特异的作风,如《转眼》《自从》等诗都是的,不过在《毁灭》把这种风格格外表现得圆满充足,这诗遂成为现在的他的代表作。我自信对于这诗多少能了解一点——因我们心境相接近的缘故——冒昧地为解析一下。有无误解之处,当俟读者与作者的指正。

全诗共分八节。中间六节罗列各种诱惑的纠缠而一层一层的加以打破。作者的主旨在首尾的两节中,故这两节尤为重要。第一节说明自己的病根:

白云中有我,天风的飘飘;

深渊里有我,伏流的滔滔;

只在青青的,青青的土泥上,

不曾印着浅浅的,隐隐约约的我的足迹!

又说明自己的怅惘——身世之感:

在风尘里老了,

在风尘里衰了,

仅存的一个懒恹恹身子,

几堆黑簇簇的影子!

第八节则把解决的方法全盘托出。他先说明他的“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

摆脱掉纠缠,还原了一个平平常常的我。

……

我要一步步踏在土泥上,打上深深的脚印!

随后又发挥他的“刹那主义”:

但现在的平常而渺小的我,

只看到一个个分明的脚步,

便有十分的欣悦——

那些远远远远的,是再不能,也不理想会的了。

这两节的意思可谓明白极了,似无申说的必要。他这两种主义,原只是一个主义的两个名词,初非两橛。我再扼要地把他来信节引一点。他具体地说明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是什么。

我的意思只是说,写字要一笔不错,一笔不乱,走路要一步不急,一步不徐,吃饭要一碗不多,一碗不少;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有不调整的,总竭力,立刻求其调整。……总之,平常地说,我只是在行为上主张一种日常生活的中和主义。(十一,十一,七,信)

他又再三申说他的刹那主义。

生活的各个过程都有它独立的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在持续的时间,有它相当的位置;它与过去将来,固有多少的牵连。但这些牵连是绵延无尽的,我们顾是顾不了许多,正不必徒萦萦于它们,而反让本刹那在他未看明这些牵连里一小部分之前,白白地闪过了。(同信)

我的意思只是生活的每一刹那有那一刹那的趣味,或也可不含哲学地说,对我都有一种意义和价值。我的责任便在实现这意义和价值,满足这个趣味,使我这一刹那的生活舒服。至于这刹那以前的种种,我是追不回来,可以无庸过问;这刹那以后还未到来,我也不必多费心思去筹虑。……我现在是只管一步步走,最重要的是眼前的一步。(十二,一,一三,信)

要说明他这种人生观是很长的,在这篇当然不能包举,所以即此为止了。但即使所称引的是这般简略,我想读者们已可以看见作者对于生活的意念及其对于人生问题的思索。他把一切的葛藤都斩断了,把宇宙人生之谜不了了之,他把那些殊涂同归的人生哲学都给调和了。他不求高远只爱平实,他不贵空想,只重行为;他承认无论怎样的伟大都只是在一言一语一饮一食下工夫。现代的英雄是平凡的,不是超越的;现代的哲学是可实行的,不是专去推理和空想的。他这种意想,是把颓废主义与实际主义合拢来,形成一种有积极意味的刹那主义。他观察人生和颓废者有一般的透彻;可是在行为上,意味却迥不相同了。看第六节上说:

况我也终于不能支持那迷恋人的,只觉肢体的衰颓,心神的飘忽,便在迷恋的中间,也潜滋暗长着哩!真不成人样的我,就这般轻轻地速朽了么?不!不!

他反对这种颓废的生活,共有三个理由:(一)现实不容你不理它。(二)迷恋中间仍有烦闷暗暗地生长着。(三)自己不甘心堕落在这种生活中间。这是读《毁灭》之后人人可以觉到的。他给我的信上也说:

……他不管什么法律,什么道德,只求刹那的享乐,回顾与前瞻,在他都是可笑的。这正是颓废的刹那主义。我意不然!我深感时日匆匆的可惜,自觉从前的错误与失败,全在只知远处,大处,时时只是做预备的工夫,时时不曾做正经的工夫,不免令人有不足之感!(十一,十一,七,信)

颓废的生活,我是可以了解的;他们也正是求他们的舒服,但他们的舒服实在是强颜欢笑;欢笑愈甚,愈觉不舒服,因而便愈寻欢笑以弭之;而不舒服必愈甚。因为强颜的欢笑愈甚与实有的悲怀对比起来,便愈显悲哀之为悲哀,所以如此。(十二,一三,信)

这些话尤其痛快,更无解释之必要了。所以他所持的这种“刹那观”,虽然根柢上不免有些颓废气息,而在行为上却始终是积极的,肯定的,呐喊着的,挣扎着的。他决不甘心无条件屈服于悲哀的侵袭之下,约言之,他要拿这种刹那观做他自己的防御线,不是拿来饮鸩止渴的。他看人生原只是一种没来由的盲动,但却积极地肯定它,顺它猝发的要求,求个段落的满足。这便是他惟一的道路。其余的逃避方法,如火热的爱恋,五色云里的幻想,玄冥像伏流一样的沈思,迷迷恋恋的颓废生活,小姑娘的引诱大力士的压迫的死,……都只是诱惑的纠缠,都只是迷眩人的烟尘而已。他虽不根本反对这些麻醉剂,但他却明白证明它们的无效。无效这两个字,已足毁灭那些诱惑而有余了。所以我说佩弦的刹那主义是中性的,是肯定人生的,(他说,“对我有一种趣味”)是能见之行事的。这三个特色正是近代科学的特色。别人对于这个有何批评,我不知道;我自己呢,得益已多,故不能默然而息。回忆在去年春我即有这种感想,常和佩弦说:“我们要求生活刹那间的充实。我们的生活要如灯火集中于一点,瀑流倾注于一刹那。”但何谓充实?怎样方能充实呢?我当时可说不出来,但他却已代我明白地喊出了。在今年一月十三日的信里,他还有几句很痛快的话:

我只是随顺我生活里每段落的情意的猝发的要求,求个每段落的满足,因为我既是活着,不愿死也不必死,死了也无意义;便总要活得舒服些。为什么要舒服是无庸问的,问了也没人能答的,直到永远?只是要舒服吧了。至于怎样叫做舒服,那可听各人自由决定。我意就是“段落的满足。”……

人生问题在我们心中只是这么一个样子。(我冒昧地代他说话。)

“你为什么活着呢?”

“我已经活着了,我且愿意活着。”

“你怎样活着呢?”

“我愿意怎样活着便怎样活着。”

这原来简陋得可笑,且不值得哲学家一笑的。可是我们决不能硬把明白单纯的化为艰深繁复,这真是没奈何的事情。渺小的我们,一生中的大事,只是认定“什么是我们的愿意!”这真是容易极了。在我们却也不见得很容易呢。

总之,《毁灭》这诗所给我们的至少有两个极重要的策略,在人生的斗争方面:第一个是“撇”字,第二个是“执”字,撇是撇开,执是执住,凡现在没有人能答的,答了等于没答的问题,无论大的小的,新的老的,我们总把它们一起撇开,且撇得远远远远的,越远越好。因为这些问题,我们既不能答,答了也无用;这简直是本来未成问题。即勉强要列入,也总归是个愚问,何如不答为佳。远远的将来时代我们原不能逆料,但我们留些问题给他们,也未必即是偷懒,也未必即是无用。宇宙间一切的问题,我们想包办不成?

至于执字,却更为重要。我们既有所去,即不能无所取。取什么呢?能答的问题,愿答的问题,必要答的问题,这三项,我们不但要解决它们,且要迅速地充足地解决它们。再说清楚一点,我们要努力把捉这现在。刹那主义的所谓刹那,即是现在这一刹那。这一层意思,他也说得极为圆满:

我觉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往往只怅惘着过去,忧虑着将来,将工夫都费去了,将眼前应该做的事都丢下了,又添了以后怅惘的资料。这真是自寻烦恼。……譬如我现在写信,我一心只在写信上,更不去顾虑别的,耽误了我的笔,我要做完了一件才去想别件;我做一件,要做得无遗漏,不留那不必留的到以后去做;因为以后总还有以后的事。(十二,一,一三,信)

你如把今天的事推到明天,可是明天有明天的事呢?我们既肯定生活,——即使懒懒地活着,——就不能没有“执着”。希望一方面营生活,而又要屏去一切的执着,这完全是绮语,不但我们决不信,且这即使是可能,我们也觉得毫无所取。生活原是一种执着,我们既然已经活着,就不得不执着。我们所喜悦的只是老实而平常的话语。伟大的声音,在弱小的弦上不起共鸣;因此弱小忘了它的弱小,而伟大也无从见它的伟大。我们很相信,如自己肯承认是痴子,即使不是聪明人,也总可以少痴一点。

“撇开”是专为成就这个“执着”的。因为如不撇开那些纠缠,则有所牵萦,便不能把捉这生命的一刹那,便不能使现在的生活充实而愉快。老子说得最好:“无之以为用。”这就是《毁灭》的根本观念。必摆脱掉纠缠,然后才能还原了一个平平常常的我。《毁灭》便是生长。《毁灭》正是一首充满了积极意味的诗。我谨以此语贡献于读者诸君,不知是否有当于作者的原意,有当于读者们之心否?

我们要充分了解一件作品,除研诵本文以外,不能不略考作者的身世——成就作品的境遇。《毁灭》的中心思想既有如上所述;但这种思想意念决非突然而来,且非单纯地构成的。无论何等高远的思想,其成因必在日常生活上面很微细的事情。所以玄言哲理从表面上看,极崇高而虚浮;从骨子里看,极平常而切实,哲学只是从生活事情反映出来的(从文字谈说两方面传钞来的,只是门面话,不得谓为真的哲学。)一种倾向,一种态度;所以人人应当有的,人人必然有的,不算什么希罕事,若过于把它看得高大,则离真相便愈远了,故我希望读《毁灭》的人也只作如是观。

波特来尔说得好:“生命是一座医院。”所以哲学,如老实讲起来,只是治病的药方。(药方的好坏当然看治病的能力而定,不能看它药名的多少,签字医生的名气。)凡好的,真的哲学必是能治病的——能治一人一时的病——换过来说,就是哲人都是病人。我们对于一切的慧观,实在只是呻吟罢了!文化是一个回波,当人生感到不幸的时光,斗然奔沸着的。

除思想上的影响不计外,《毁灭》作者的病源,我所知及他自己说过的,至少有两个:家庭的穷困冲突与社会的压迫。这是凡读到《毁灭》第七节都可以知道的。我们读《笑的历史》,(《小说月报》第十四卷第六号)至少能领会一些。这使他感受无限的隐痛,养成他的一种几乎过敏的感受性,和凄怆眷恋的气息,往往从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周君志伊的《读毁灭》有句话说得很恰当:“……不是狂吼,不是低吟,只轻轻地带着伤痕似的曼声哀叹……”我意亦正是如此。

佩弦为人柔而不弱。我们只听他被家庭社会两重的压迫以后所发出的声音,可见他的本性绝非荏弱易折的。他现在所持的态度,正是他自己的一服对症的药。以他家庭状况的不安,自己成就的渺茫;所以要一步步的走,不去理会那些远远远远的。以人生担荷的过重,迷悟的纠纷;所以要摆脱掉纠缠,完成平常的自我。他承认解脱即在挣扎的本身上,并非两件事;所以明知道挣扎是徒劳的,还是挣扎着。他的人生观念——在《毁灭》及其他诸作中所表示的,是呻吟,也就是口令,是怯者的,也是勇者的呼声;总之,决不是一面空大鼓敲着来吓虎人,或者给人顽儿的。这对于他自己,对于同病相怜的我们,极容易,极切实,极其有用,不敢说即是真理;但这总是我们的一服药。

五色的花在灰色的泥土上烂缦着,银雪的涛在利的暗礁间涌沸着;读《毁灭》的是赞颂还是咒诅呢?象垂巨齿,鹿挺巨角,孔雀曳巨尾,作《毁灭》的自喜还是自怨呢?

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