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妖(三则附一戏话)

石川鸿斋Ctrl+D 收藏本站

其一:

豆州韮山下,有神官某,娶妻甚美,宠遇优渥,琴瑟克谐,常在深窗,虽亲戚相见甚罕。一日,溽暑难堪,妻迎凉午睡。庭园接山,树木繁茂,有一巨蛇长八九尺,缠妻腰下,半身入于裈中。某视而怒,欲拔刀斩之,惭为虫类秽刀,乃叱曰:“何物妖蛇,妄犯我妇,不速去,绝汝性命。”蛇如惭如畏,吐舌熟视妇颜,徐徐出室去。妇亦遽然觉,某曰:“午睡中梦何等事?”妇赧然曰:“有狡童青衣彩袴,伴妾入山中,逼戏妾。妾欲逃,五体如缚。已欲见辱,偶君携兵来,童惧遁走,妾亦觉矣。”翌朝,有小蛇数头,欲连连入室。某以棍棒击之,蛇不去。忽有数百头,皆举首对抗某。最后有巨蛇,长丈余,腹如罇,开口瞋眼,直欲啮某。某素有胆力,徐对蛇曰:“汝畴昔犯我妇,罪当大辟[1],以匪人类,我许之,厌污刀也。今又募党,欲夺我妇耶?抑亦仇视我耶?我不负尔,尔负我何甚也!凡天地之间,以人为贵,蛇固贱矣。蛇与人不同类,以匪类欲求耦[2],何其误也。”蛇低首收舌,如有所思。某又曰:“速去!速去!若踌躇不去,或有抗于我,我亦集同族,赭山[3]平巢,尽驱丑类,无有孑遗矣。”蛇逡巡而退,终不再来。

呜呼!蛇亦经数年,则解人语,又能辨邪正。今人而不能解圣贤之语,且不能辨理与非者,皆劣于蛇蝎者,毋乃不耻于匪类乎?

宠仙子曰:“人不喜匪类,匪类之不喜人固明矣。独怪蛇蝎在山林,与人不交,何以解人语?若不幸不解人语,恐不免害欤!昔韩退之作文驱鳄鱼[4],鳄鱼幸识字;若鳄鱼而不学,退之之文百篇书之,亦画饼耳。”

其二:

天保[5]年间,法华僧日教,客寓越后[6]某寺。主僧新任,喜客,厚遇焉。一日,与日教弈棋,时溽暑酷热,启窗纳凉,庭园数亩,多骈匾石为径,灌水除尘,颇添风趣。忽有蓝蛇,仅尺余,旋转一石数回,遂蟠石上,见主僧吐舌,如石下有物而呵护之。主僧讶之,直掷棋奁之盖,中其颈,蛇惊去矣。

适一徒弟,午睡厨间,俄然大叫而起。主僧怪之,唤问其故?曰:

“弟子梦游于好山,徜徉多时,酷爱其风景,有一磐石,坐眺望四方,忽有一僧,从空中来,以木板大如车轮者抛我,不堪其痛,不觉发声。”言讫,两腋汗沥,气喘未止。主僧厉声曰:“汝事前主多年,前主死后,必有所赃蓄,宜速忏悔,以谢其罪。不然,不俟死而堕畜生道。”徒弟曰:“无毫所私蓄。”“若然,庭中匾石下所藏何物?”徒弟愕然叩头曰:“弟事先师七年于兹,檀越为弟所布施,未敢费一钱,欲他年以充衣服之资,惧人之掠夺,窃埋于匾石之下。尊师天眼,争得韬晦。”乃把锄拨掘,果有二十余金。主僧曰:“汝精魂已作蓝蛇,日护其金,汝形为人,而神则蛇矣。虽欲得佛果,不可得也。宜以其金遍历诸国,读经拜佛,灭却罪恶。余亦助其费。”乃又赠数金。日教在坐,与金若干。即日理行李,告别而去。

僧日观为余言。

其三:

东海道吉田驿,以翻绞缬长袖招客有名,今尚多娼妓。有木公楼者,其妻本南势歌妓,性酷獟悍;有妹又为娼,性颇懒惰,以故姊妹不甚和,动辄以鞭挞呵责。一夕侍宴,被酒舞踊,乱发裸身,颇露丑态。姊怒,攫发伴一室,坚拳连批。妹忿恨,走投井。众皆惊,佣人救之,气息已绝矣。既而葬之,祀木主[7]于家,有小蛇蟠于牌前,抬首欲啮人。姊怒,捕弃于空壕,固锁其龛。明朝,启扉供饷,蛇又蟠于牌前。如此数日,去之又来,杀之又生,遂不能除焉。越七日,姊展其墓,墓上又有蟠蛇,欲开口啮姊。姊畏而归,亡几病热,昼夜号叫,曰:“蛇缠颈,请去之。”“蛇啮胸,请除之。”谛视,身边无一物,医药无效。病期年,以妹投井之日殁,蛇从是不来。

附:

古有优婆塞安珍者,尝过纪州,为日高氏之女清姬者所慕,以其碍戒行,逃入道成寺下巨钟匿躲。姬追踪至日高川,呼舟,舟子不肯而去。姬恨,遂跃入水中,变为蛇,直抵道成寺,环旋巨钟,钟镕化与共死,今犹演以传焉。

高野有雏僧,标致优美,将到都,逆旅[8]少女见,喜之,将缱绻不离。僧厌之,逃过日高川,赁舟登前岸。少女果追来,欲渡无舟,趑趄逡巡,遂跃入水中,变为小蛇,溯流泅来。僧骇,走入道成寺,欲请寺僧下钟,钟大不可下。寺僧曰:“君躯干甚小,宜倒水瓮,匿于其中。”僧如教。忽有小蛇,登钟楼索之,无其人。佛殿深房、廊庑浴室,无所不至,最后见厨下倒瓮,始知有其人。环旋二三次,畏缩不动,少顷,鳞脱肉烂,腐败而毙。众怪觎之,数个蛞蝓,黏着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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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大辟:砍头。隋后泛指死刑。

[2] 耦:同“偶”。

[3] 赭山:伐尽山上的树木。

[4] 韩退之:韩愈,字退之,被贬为潮州刺史后,曾写下有名的《祭鳄鱼文》,消除当地的鳄鱼之患。

[5] 天保:日本仁孝天皇年号,时在1830年至1844年。

[6] 越后:指北陆道越后国,亦称越州。

[7] 木主:牌位。

[8] 逆旅:客舍、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