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娟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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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华贾人镰仓某,为屈指豪富。有一女,殊丽绝世,名阿绢,自婴孩,乳母抱之,日游近邻。邻有鬻烟草家,其儿亦美貌,年相若也,名国藏,共为嬉戏,殆如双玉。年渐长,以贫富不同,自为关隔,相见甚少矣。

阿绢及笄年,贵族某氏之息见而悦之,乃求冰人委禽[1],父母许之。一日,阿绢观演戏,凤钗锦带,华妆骇眼。众不观戏,反见绢。国亦在下场,隔仅一寻,不图见绢。绢亦见国,双眸盱瞜,秋水生波。国欲近接语,以众婢围绕,不能言也。因以为幼时共游,携手而戏,分糕而噉,今则为霄壤之差,我若同阀阅,结同衾之契不为难,恨贫富异等,不及兹而已,遂悒闷为病。绢亦见国,忆起旧交,心中慕之,同为郁病。深窗之中,自咏长歌,合弦低声唱之。又书,使乳母窃贻于国。国得而大喜,重病稍得痊焉,而绢病益重,父母忧之,百方求治,未见其验。国虽生育贫家,好读书史,暇乐吟咏,偶见乳母过,赋一诗窃赠阿绢。绢开而见之曰:

咫尺如千里,云梯不可攀。一夜孤床梦,为蝶入帘间。

绢和之曰:

不厌仙山远,与君挈手攀。富贵非我愿,相共避尘间。

国见而益喜,屡以乳母为赠答,绢由是病少愈,而嫁期已逼矣。父母亦恐违约,欲卜日为礼,以为:“不嫁则叛父命,嫁则不得达志,心中案一策,莫若称病异房,彼若怒追之,则幸也;若强逼之,唯有一死耳。”谋已定,使乳母告情于国,截发一握与之,决然乘舆到婿家。

先是婿某有爱妾,闻执柯既成,妒心不能禁,发狂投井殁,婿不复为意也。既而彩舆入门,忽一阵腥风自庭外起,华灯尽灭,不可辨咫尺。妾某朦胧立舆傍,舆中有声,舆夫亦惊而倒。婿大怒,拔刀斫妾,渺失其形。乃照灯开舆,绢已死矣。众佥愕然,招医诊之,脉既绝,肤如冰。不得已,又与骸而还。经两日,葬于香花院。

国闻之悲叹,以为:“我亦不永存于世,生不能相见,空埋黄土,然死后未久,欲掘而见其容貌。”其夜,窃携锄至葬处,发掘开盖,绢一叫抬首。国乃起之,以花缾之水含口,少选得苏焉。因语颠末,潜伴国之叔母某家,与共商量。叔母本新街之妓,惯事者,私与数金,俾到赞[2]之丸龟,盖以国之伯父业客舍也。二人乘船到丸龟,伯父亦有侠气,能养二人。乃使绢教儿女弦歌,国助伯父之业,掌帐簿计算。

绢之诗意于是乎征[3]矣。居三年,镰仓氏夫妻诣金毗罗[4]祠,宿其家,见屏风有绢歌笺,意怪之。问婢。婢曰:“家主之侄自浪华来,其细君所书也。”夫妻益怪,呼舍主问之。主审语之,乃召二人,夫妻见绢,喜极而泣。于是谢舍主厚意,且感叔母良计,尽报其恩,开镰仓氏支店于丸龟,使阿娟妇主之云。

宠仙子曰:“死人再苏,自古有之。赤绳所结,未必不果。有缘则不远千里,况贫富乎;无缘虽隔一墙,则不能相见。造物所作亦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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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委禽:纳采。古代结婚六礼中,有五礼需要男方向女方送上雁或鹅作为贽礼,所以称纳采为委禽。

[2] 赞:指日本南海道赞岐国,俗称赞州。

[3] 征:证明,证验。

[4] 金毗罗:又作禁毗罗、宫毗罗,药师十二神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