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行车一扔,那个年轻人就跃上凉台,仆人没来得及接住,车子倒在了地上。他生气勃勃,大声叫道:“哈米杜拉,哈米杜拉!我来迟了吗?”
“不必道歉啦,”主人道。“你反正总是迟到的。”
“请费心回答我的问题。我来迟了吗?马哈茂德·阿里把食物都吃光了吗?如果都吃光了我就到别处去啦。马哈茂德·阿里先生,你好吗?”
“谢谢你,阿齐兹先生,我就快不行啦。”
“还没吃饭就快不行了?噢,可怜的马哈茂德·阿里!”
“此处的哈米杜拉实际上已经死去。他就在你刚骑上自行车的时候咽气的。”
“是的,确实如此,”另一位道。“想想咱们俩都在另一个更加快活的世界里跟你说话哪。”
“在你们那个更加快活的世界里碰巧也有水烟筒[1]这样的东西吗?”
“阿齐兹,别胡扯了。我们正在进行一场非常伤感的谈话呢。”
他朋友家里的水烟筒跟往常一样,总是塞得太紧,很难抽得冒泡。他耐心拾掇了一会儿,气终于畅通了。烟草的香气抽进肺里,从鼻孔喷出,将他刚才骑车经过当地人的街市时鼻子里肺里灌得满满的牛粪烟气驱赶了出来。味道美极了。他陷入一阵恍惚,歪在那里感觉很肉感却又很健康,透过这种感觉哈米杜拉和马哈茂德·阿里的谈话听起来也显得不那么伤感了——两个人正在讨论跟英国人交朋友是否有可能。马哈茂德·阿里认为绝无可能,哈米杜拉不同意他的观点,不过在都有那么多保留的情况下,两个人之间也并没有多大的争执。歪在宽敞的凉台上,一轮明月在面前冉冉升起,仆人们在身后准备晚餐,没有任何烦心的事儿,这感觉实在是美极啦。
“喔,就拿我早上的亲身经历来说吧。”
“我只是说这在英国是有可能的,”哈米杜拉回答道,他很久以前曾去过那个国家,那还是在赴英热潮之前,他在剑桥曾受到过热诚的欢迎。
“在这里就不可能。阿齐兹!那个红鼻头小子又在法庭上侮辱我。我不怪他。这是有人指使他这么干的。直到不久之前他还是个相当不错的小伙子,可是他被别人给控制住了。”
“是呀,他们在这儿就只能如此,这是我的看法。他们来到这里本来是想做个绅士的,可别人告诉他这根本就行不通。看看莱斯利,看看布莱基斯顿[2],现在又轮到你那个红鼻头小子了,下一个就该是菲尔丁啦。说起来了,我还记得特顿刚来那会儿的情形呢。那是在本省的另一个地方。说起来你们都不会相信,我当时还跟特顿一起坐过他的四轮马车哪——特顿!噢,没错,我们一度确实还相当亲密呢。他还给我看过他的集邮簿哪。”
“现在他就该提防你偷他的集邮簿了。特顿!不过红鼻头小子可比特顿坏得多啦!”
“我不这么认为。他们全都变成一路货色了——没什么好坏之分。但凡是个英国人,只要给他两年时间,肯定原形毕露,不管是特顿还是伯顿,其区别也不过就是一字之差。换了英国女人,那就只需要半年时间了。到头来全都是一模一样。你不同意我的看法吗?”
“我不同意,”马哈茂德·阿里回答道,开始进入那种痛苦的快活状态,在说出每一个字时他感到既痛苦又开心。“在我看来,我发现在咱们这些统治者之间还是存在着天壤之别的。红鼻头只会咕咕哝哝,特顿讲起话来清晰明了,特顿太太收受贿赂,红鼻头太太不收也不可能受贿,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红鼻头太太。”
“受贿?”
“你难道不知道他们被借调到印度中部去搞一个运河项目的规划,有位邦主为了能让运河从他那个邦流过,送了她一台纯金打造的缝纫机?”
“结果呢?”
“痴心妄想。这正是特顿太太的高明之处。要是咱们这些可怜的黑家伙收受了贿赂,咱们肯定会遵照行贿者的要求去做的,到头来肯定会被绳之以法、自食其果。而英国人则是贿赂照拿,什么事儿都不干。我真真佩服他们。”
“我们都佩服他们。阿齐兹,请把水烟筒递给我。”
“噢,还不到时候——我正抽得来劲儿呢。”
“你真是个自私的家伙。”他突然提高嗓门,高声询问晚饭准备好了没有。仆人们大声回说准备好了。他们的意思是想说希望已经准备好了,大家也是这么理解的,所以谁都没动窝。然后哈米杜拉继续往下说,不过态度有了改变,明显带上了感情。
“不过就拿我的例子来说吧——就是小休·班尼斯特的例子。他是我那亲爱的老朋友、已故的班尼斯特牧师和太太的公子,当初我在英国的时候,他们夫妇俩对我的好处真是难以描述,我是永志不忘。他们待我简直就如同亲生父母,我跟他们说话也就像我现在在家里说话一样。逢到假期,他们那幢教区长的住宅就成了我的家。他们把所有的孩子都信任地托付给我——我经常抱着小休到处玩耍——我还带他去瞻仰了维多利亚女王的葬礼,我把他高高举过人群的头顶,好让他看个清楚。”
“维多利亚女王可是个例外,”马哈茂德·阿里喃喃道。
“现在我听说这孩子正在坎普尔[3]做皮货生意。你可以想象我该多么渴望见到他、报答他,让他把这幢房子就当作他的家。可这根本就是徒劳。别的英印人[4]应该早就把他攥在手掌心里了。他可能会以为我是想对他有所企图呢,老朋友的儿子要是这样对待我,我真是受不了。噢,这个国家里的一切到底都怎么啦,为什么全都变了味儿,律师阁下?我问问你。”
阿齐兹插了进来。“干吗老谈论英国人?什么不列……颠!干吗非要跟他们交或者不交朋友呢?咱们还是把他们统统关在门外,好好快活快活吧。维多利亚女王跟班尼斯特太太是仅有的例外,而且她们都已经死了。”
“不,不,我不能接受这种观点,我确实碰到过其他一些例外。”
“我也一样,”马哈茂德·阿里道,出乎意料地改变了态度。“所有那些女士们的确是千差万别的。”他们的情绪也相应发生了改变,记起了那些英国淑女们很多小小不言的善行和恩惠。“她‘非常感谢你’的时候,态度是那么自然亲切。”“她看到灰尘刺激了我的喉咙,就给了我一颗润喉糖。”哈米杜拉能想起更多天使般善行[5]的重要例证,不过马哈茂德·阿里因为只了解英印的情况,不得不搜索枯肠,才能找出一鳞半爪的例证,所以他最终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也就丝毫不足为怪了:“不过这些当然都只是例外罢了。而例外是不能证明一般规律的。一般水准的英国女人也正像是特顿太太那样,而且阿齐兹,你也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阿齐兹其实并不知道,不过他说他知道。他也从自身的失望经验中得出了一概而论的看法——一个受异族统治的种族也很难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承认这些例外之外,他也认同所有的英国女人全都傲慢无礼而且贪财受贿。这道微光从话语间穿过,冷冰冰的表面于是就铺展开来并漫无止境地扩展开去。
一个仆人过来宣布开饭了。可是他们全都置之不理。两位年长的男人已经开始谈起了永恒的政治话题,阿齐兹则漫不经心地溜进了花园。园里的树木芳香四溢——那是花蕊绽放、绿意葱茏的黄兰[6],波斯诗人的名言佳句不禁涌上心头。晚宴,宴饮,饮宴……可是等他回到屋里准备享用那晚宴时,又轮到马哈茂德·阿里溜出去了,他是吩咐他的马夫去了。“那就先进来见见我的妻子吧,”哈米杜拉于是道,他们就到帷幔[7]里面去待了二十分钟。哈米杜拉夫人原是阿齐兹的一位远房姑妈,也是他在昌德拉布尔唯一的一位女性亲戚,此时她正有很多话要对他讲,抱怨他们家族里的一次割礼[8]操办得如何不够隆重、有欠体面。她那话匣子一打开就没个完,要想脱身真是难上加难,因为她得等他们用餐完毕之后才能进餐[9],所以她就故意说个没完,以免他们觉得她不够耐心,好像等不及想赶紧吃上饭似的。在严厉指责了一番那场割礼之后,她又聊起了他们同宗亲戚间的一些话题,并且问到阿齐兹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他恭恭敬敬却又面有愠色地回答道:“一次就够啦。”
“是呀,他已经尽了自己的责任啦,”哈米杜拉道。“别再这么逗他了。他家庭的担子可着实不轻,有两个男孩还有个姑娘。”
“姑妈,他们跟外祖母一起过得再舒服不过了,我妻子当时就是在娘家过世的。我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去看看他们。他们都还太小呢。”
“他把薪水全都交给老人和孩子,自己过的日子就跟低级职员一样清苦,而且这其中的缘由谁都不告诉。你还要求他怎么着呀?”
不过这并非哈米杜拉夫人的本意,所以在周到客气地换个几个话题之后,她又把话拉回来,申明自己的用意。她说:“要是男人都拒不结婚的话,我们这个阶层的那些女孩儿们该怎么办呢?她们就不得不下嫁,或者——”于是她又讲起了那个她经常挂在嘴边的故事,说一个有皇族血统的淑女如何在适合婚配的那个小圈子里找不到如意郎君,就这么一直孤身一人,现如今都三十了,看来只能就这么独身终老,因为现在谁都不会要她了。这故事讲着讲着,这两个男人也就心悦诚服了,这个悲剧似乎成了他们这整个阶层的污点;宁可一夫多妻,也强似让一个女人在没有享受到真主赐与她的幸福之前就死去。为人妻、为人母,在家庭中的权力——生为女人,除此之外,夫复何求啊?而身为男人,如果拒绝给予她们这些应得的权利,那在最后审判日里他又将如何去面对那创造了她和他本人的真主呢?阿齐兹一边嘟囔着,“也许……不过以后再说……”一边起身告辞——每当面对这样的劝说时,他总是这样敷衍搪塞过去。
“只要你认为是对的就要马上去践行,万万不可拖延苟且,”哈米杜拉道。“这也正是印度的境况如此悲惨的原因所在,因为我们总是在拖延苟且。”不过看到他这位年轻亲戚面露忧色,便又说了几句宽慰的话,这样也就把他妻子那番话可能造成的影响全盘抹去了。
在他们不在场的情况下,马哈茂德·阿里已经乘坐他的马车离开了,留下话说他五分钟之内就回来,不过请他们千万不要再等他。他们于是坐下来跟家里的一个远房表亲一起用膳,此人叫穆罕默德·拉蒂夫,仰仗哈米杜拉的慷慨乐施为生,占据了一个既非仆佣又非平起平坐的位置。除非有人跟他说话,否则他不会先开口,因为没有人主动开口,他就保持着并不恼人的沉默。他时不时地打个饱嗝儿,以此来恭维饭菜的丰盛。一个温和、快活、不诚实的老头儿;他这辈子就从没干过一丁点活儿。只要他的亲戚中有一户人家有幢房子,他就不会流离失所,而他这个家族又是如此庞大,不可能家族中所有的人全都破了产。他妻子也在几百英里以外过着跟他类似的生活——他从来没去看过她,因为火车票的价格太过昂贵。不一会儿,阿齐兹就开始拿他还有用人们打趣,然后便开始吟诵诗篇:有波斯语的、乌尔都语[10]的,还有少量阿拉伯语的。他记忆超群,虽说还很年轻,却已博览群书;他喜欢吟诵的主题主要集中在伊斯兰的衰微与情爱的短暂。大家都饶有兴趣地倾听,因为他们对于诗歌采取的是公众的观点,而不像英国那样流行私人的趣味。他们对于名篇佳句是百听不厌;他们将这些诗篇和着清凉的晚风吸入肺腑,从不停下来做任何分析;哈菲兹、哈利和伊克巴尔[11],这些诗人的大名就是充分的保证。印度——支离破碎成上百份的印度——在冷漠的月光下私语切切;但此时此刻,面对此情此景,印度却又似乎浑然一体[12],重新成为他们自己的印度;而且通过倾听那逝者如斯的哀伤挽歌,他们又重新获得那已然逝去的伟大荣光,他们感觉又恢复了青春,因为诗人提醒他们霁月难逢、青春易逝。可是正在此时,一个一身猩红号衣的用人打断了他的吟诵;他是政府医官的专用信差,给阿齐兹送来一张便条。
“老卡伦德要我到他家里去见他,”他道,并没有起身。“他至少应该懂点礼貌告诉我为什么吧。”
“是有什么病人吧,我猜。”
“我猜不是,我猜根本屁事儿都没有。他已经知道了我们晚餐的时间,就这么回事儿,他是故意选在这样的时候来打断我们,就为了显示他的权势。”
“他的确喜欢来这一手,不过也可能真有危重病人在等着,这个谁也说不准,”哈米杜拉道,很体谅地为阿齐兹铺好了服从命令的台阶。“你已经嚼了槟榔[13],是不是最好清洁一下牙齿?”
“如果要我清洁牙齿的话,我就干脆不去了。我是个印度人,嚼槟榔是印度人的习惯。政府的医官也得容忍这样的习俗。穆罕默德·拉蒂夫,请把我的自行车推过来。”
那穷亲戚站起身来。他其实只是做个样子,把手放在自行车的车座上,车子实际上是由一个用人推过来的。车子推过来的时候车胎扎上了一枚镀锡的铁钉。阿齐兹把手往广口的水罐里伸了伸,擦干,把绿色的毡帽戴好,然后以出人意料的力气骑着自行车飞驰出哈米杜拉家的院子。
“阿齐兹,阿齐兹,这鲁莽的孩子……”但这时他已经驶进印度人街市的腹地,骑得飞快。他的自行车既没有车灯、车铃,也没有车闸,不过在这种地方这样的附件又有什么用呢?骑车的人但求能从稠密的人群中闯出一条道来,眼看就要撞到人的时候,对方眨眼间就能躲闪开来。何况在这个钟点,路上本来就没多少行人。等车胎里的气漏光以后,他只得跳下车来,大声喊着想招呼一辆双轮小马车。
他一时叫不到马车,也只得把自行车寄放到一位朋友家里。他又因为清洁牙齿耽误了更多时间。不过最终他还是坐着马车吱吱嘎嘎地朝官署驻地飞驰而去,他生动地感觉到飞驰的速度之快。当他进入他们那沉闷而又整洁的驻地后,突然之间倍感沮丧。那些街道都是以征服印度的诸位将军的名字命名的,横平竖直、垂直交叉,活脱脱象征着大不列颠罩在印度大地上的网罗。他感觉自己已经陷入这张罗网当中,动弹不得。当马车拐进卡伦德少校家的院落时,他竭尽全力才克制住从马车上跳下来、步行走近那幢带凉台平房的冲动,这并非因为他奴性十足,而是生怕受到粗野的怠慢和冷遇,他的情感在这方面极为敏感。去年就有过一桩“案例”——有位印度士绅驱车前往一位官员的官邸拜访,结果直接被用人们挡了驾,而且正告他要懂得觐见的规矩——尽管在对几百位官员的几千次拜访中可能就出过这么一个例子,可是它的影响却无远弗届。这个年轻人唯恐这类屈辱在他身上重演。他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屋里的灯光洒过凉台形成一圈灯影,他叫车夫在这片灯影的外围停下了马车。
医务长官竟然不在家。
“可是大人也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口信?”
仆人的回答是个冷漠的“没有”。阿齐兹绝望了。这是个他一时疏忽,忘了打点的仆人,而他现在又不能塞钱给他,因为眼下门厅里正有人。他确信肯定是给他留了口信,而这个人是出于报复故意不告诉他。正当他软磨硬泡的时候,门厅里的人走了出来。都是两位夫人。阿齐兹脱帽致敬。前面一位身着晚礼服,瞟了一眼这个印度人,然后本能地把脸转开了。
“莱斯利太太,这儿有辆马车,”她叫道。
“是咱们的吗?”另一位问,也看到了阿齐兹,其反应就跟前面的那位一模一样。
“管它呢,神灵的恩赐尽管收下就是,”她尖声喊道,两位夫人全都跳上了马车。“喂,赶车的,去俱乐部,俱乐部[14]。这傻瓜为什么不走啊?”
“走吧,我明天付钱给你,”阿齐兹对车夫道,马车起动之后他还彬彬有礼地叫道,“竭诚为您效劳,女士们。”两人没有理睬他,心里只想着自己的事情。
果然如此,也该习以为常了——正如马哈茂德·阿里所说。那无可避免的冷遇——他的鞠躬问候人家置之不理,他雇的马车却被人家半路劫走了。事情可能会更加不堪的,因为不管怎么说,看到卡伦德和莱斯利太太都是两个肥婆,把马车后部都给压下去好大一块儿,他毕竟多少还觉得有些宽慰;如果换了是两个漂亮女人的话,他就更不好受了。他转向那个用人,给了他几个卢比,再度问他是否有口信留给他。这次那人变得非常客气了,不过回答还是跟先前一样。卡伦德少校是半小时前驾车离开的。
“什么话都没说?”
事实上他说了句“该死的阿齐兹”——这话那用人是听得懂的,不过碍于情面不好重复罢了。用来打点的小费有可能给得太多,有可能又给得太少,可是不论给多给少,那能够买到事实真相的钱币迄今还没铸造出来呢。
“那我给他写封信吧。”
仆人请他进屋去写,可他过于自尊不肯进去。于是纸笔墨水被拿到凉台上来。他开始写道:“亲爱的先生,接到您的紧急命令,我身为您的下属就火速赶来——”写到这里他就停了下来。“告诉他我来过了,这就行了,”他道,把表示抗议的信件撕掉了。“这是我的名片。给我叫辆马车来。”
“大人,马车都赶到俱乐部去啦。”
“那就打电话叫一辆车去火车站候着。”看到那用人连忙去打电话,他说,“算了,算了,我还是步行算啦。”他又要了根火柴点了颗烟。这些殷勤虽说是他花钱买了来的,对他仍不失一种安慰。只要他兜里还有卢比,这些殷勤就会源源不绝,金钱真是无所不能。可是他多希望能把粘在脚上的这套英印的灰尘全部掸掉!多希望能逃离这张网罗,回到他熟悉的风俗习惯和行为举止当中!他开始步行,这在他实在是一种不太习惯的体育运动。
他身材不高,举止敏捷,体格匀称而且非常健壮。不过步行还是让他疲累不堪——在印度,除了新来乍到的,步行每每使人筋疲力尽。这里的泥土中似乎隐藏着敌意[15]。它要么就过于松软,脚一踩上去就深陷进去,要么就异乎寻常地坚硬和锐利,那些小石子和石英块把脚硌得生疼。这种连续的坑洼和意外很容易使人精疲力竭;阿齐兹穿的是双橡胶底的浅口帆布鞋,在任何地方都不适合步行。走到官署驻地的边缘时,他拐进了一座清真寺想休息一下。
他一直都很喜欢这座清真寺。这座寺院优美雅致,寺内的布局赏心悦目。穿过一道倾颓的大门就进入寺内的庭院,院内有个蓄满清洁淡水的洗礼池,池水是源头活水,终年流动,本是市内供水系统的一部分。院落是用碎石板铺就的。寺内的建筑部分比一般清真寺的进深要更深;给人的印象像是一幢拆除了一面墙的英国教区教堂[16]。他在寺内坐下,望着那三个连拱廊,拱廊内的黑暗被悬挂的一盏小灯和月光所照亮。正立面完全沐浴在月光下,呈现出大理石的外观,中楣上雕刻着的那九十九个真主的尊名黑黢黢地显露出来,因为整个中楣衬着夜幕一片晶光明亮。中楣上的黑白映衬和寺内的明暗交织令阿齐兹备感愉悦,而且他还竭力将这种整体效果化作对于信仰或者爱情的形象化象征。他对这座清真寺的赞赏令他浮想联翩。其他宗教,比如印度教、基督教或是希腊人的寺庙、教堂或是神殿都会令他感到厌烦,都无法唤起他的美感。而这儿就是伊斯兰,是他自己的祖国,它不仅仅是种宗教信仰,不仅仅是一种战斗的呐喊,不仅仅、远不仅仅是……伊斯兰,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美妙而又永恒,是他的肉身和思想栖息的家园。
他坐在庭院左侧的那段矮矮的围墙上。脚下的地面朝着城区倾斜而去,化作一片模糊不清的树林,在静寂中他听到众多细小的声音。右手边,在上面的俱乐部里,英国人的业余管弦乐队正在演奏。另一处,有些印度教徒正在击鼓——他知道他们是印度教徒,因为鼓点的节奏在他听来志趣不投——另有一些人正对着一具尸首痛哭失声——他知道死者是谁,因为他下午给死者出具过死亡证明。还有猫头鹰的鸮叫,旁遮普的邮车……火车站站长的花园里的花香沁人心脾。可是唯有这座清真寺——才意义非凡,他的思绪从夜晚那错杂的魅力中重新又转回到它身上,并赋予其种种就连它的建造者都从没想到的意义。总有一天他也要建造一座清真寺,比眼前这座小,但却拥有完美的品位,要让所有从它身边走过的人都能体验到他现在所感受到的幸福。在它旁边,在一个矮矮的穹顶覆盖下,将是他的坟墓,墓碑上镌刻这样的波斯文墓志铭:
呜呼,我离开人世已历千载,
玫瑰依然盛开春天仍旧美丽,
而那些深知我内心的人们啊,
仍旧会来拜谒我埋骨的墓地。[17]
他曾在德干[18]一位国王的陵墓中看到过这四行诗,认为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他一向将感伤视作深刻。深知我心!他眼含热泪重复着这个警句,而正在此时,清真寺的一根柱子似乎颤抖起来。它在幽暗中摇摆着分离出来。阿齐兹生来就相信鬼神之说,不过他仍旧一动不动地坐着。又一根柱子动起来,接着是第三根,然后有个英国女人步出寺庙,走进了月光里。他猛然间不禁勃然大怒,大声喊道:“夫人!夫人!夫人!”
“噢!噢!”那女人喘吁吁地应道,吓了一跳。
“夫人,这是座清真寺,您根本就无权到这儿来;您应该先把鞋子脱掉;对于穆斯林来说这是个神圣的地方。”
“我已经脱掉了。”
“您已经脱掉了?”
“我把鞋子留在大门口了。”
“那么请您原谅。”
那女人仍旧惊魂未定,向外走去,此时两人之间隔着那个洗礼池。他在后面喊道:“我真是非常抱歉,我刚才的话很是失礼。”
“是的,我没做错,是不是?如果我脱了鞋是可以进来的,对吗?”
“当然可以,不过极少有女士会不厌其烦,尤其是她们认为根本就没人看见。”
“这没什么两样。上帝在看着呢。”
“夫人!”
“请让我走吧。”
“噢,我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不论是现在还是任何时候?”
“没有,谢谢你,真的没有——晚安。”
“可以赐告您的大名吗?”
这时她正站在门口的阴影里,所以他看不清她的脸,不过她能看清他,于是她换了种语气道:“莫尔太太。”
“莫尔——”他走上前去才发现她已经上了年纪。就像发现一幢比这座清真寺更加宏伟的建筑倒塌了一样,他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遗憾。她比哈米杜拉夫人年纪还大,她面色发红,一头白发。是她的声音欺骗了他。
“莫尔太太,恐怕我让您受惊了。我要把您的事告诉我们的人——我的朋友们。上帝在看着呢——非常好,真的好极啦。我想您是初到印度吧。”
“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从您跟我说话的态度上看出来的。不谈这个了,我给您叫辆马车好吗?”
“我不过是从俱乐部里溜出来的。他们正在演一出戏,我在伦敦已经看过了,而且里面太热了。”
“在演什么戏?”
“《凯特表妹》[19]。”
“我看您不该在夜间独自在外面走动,莫尔太太。这附近有坏人出没,豹子也有可能从马拉巴尔山上下来。还有蛇。”
她惊叫一声;她忘了可能会有蛇。
“比方说,还有一种六星甲虫[20],”他继续道。“你用手去碰它,它就会咬你一口,足以致人死命。”
“可你就是一个人到处走动呀。”
“噢,我已经习惯了。”
“对蛇也习惯了?”
两人都笑了。“我是个医生,”他说。“蛇不敢咬我的。”两人肩并肩在门口坐下,把脚伸进晚装鞋子里。“我能冒昧问您一个问题吗?您为什么在一年当中的这个时候,在凉季[21]马上就要过去的时候来到印度呢?”
“我也想早点来的,但有要事给耽搁了。”
“这里的气候很快就会变得对您的健康有害了!归根结底您又为什么要到昌德拉布尔来呢?”
“我来看我儿子。他是这里的地方法官。”
“噢不,请原谅,这不可能呀。我们的地方法官是希思洛普先生。我对他很熟悉呀。”
“这并不妨碍他是我儿子,”她道,微微一笑。
“可是,莫尔太太,这怎么可能呢?”
“我结过两次婚。”
“喔,我明白了,您第一任丈夫去世了。”
“确实,我的第二任丈夫也去世了。”
“那我们可以说是遭际相同啦,”他神秘兮兮地道。“那么法官先生是您唯一的孩子吗?”
“不是,还有两个小的——拉尔夫和斯黛拉都在英国呢。”
“那么在这儿的这位绅士,是拉尔夫和斯黛拉的异父兄长喽?”
“一点没错。”
“莫尔太太,说起来这真是太奇怪了,因为我跟您一样,也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岂不是太巧了吗?”
“他们都叫什么名字?肯定不是也叫罗尼、拉尔夫和斯黛拉吧?”
这一暗示让他大为高兴。“对,确实不是。那听着该有多滑稽!他们的名字大为不同,在您听来是会感到吃惊的。请您听好喽。我这就告诉您我那几个孩子的名字。第一个叫艾哈迈德,第二个叫卡利姆,第三个——是女孩,而且是老大——叫贾米拉。三个孩子已经足够了。您说是吗?”
“确实。”
两人都沉吟片晌,想着各自的家庭。她叹了口气,起身要走了。
“哪天早上您高兴过来看看明托医院[22]吗?”他问道。“在昌德拉布尔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向您推荐的了。”
“谢谢,我已经参观过了,否则我倒是很高兴跟你一起去看看。”
“我想是医务官带您去的吧。”
“对,还有卡伦德太太。”
他的声音变了。“啊!一位非常迷人的女士。”
“可能吧,等你更加了解她以后或许会这么觉得吧。”
“什么?您说什么?您不喜欢她?”
“她倒确实是想显得和善些的,不过我并不觉得她真有什么迷人的地方。”
他突然爆发出来:“她刚刚未经我的允许就抢走了我的马车——你能把这叫作迷人吗?——而卡伦德少校几乎每晚都单挑我跟朋友们一起用餐的时候打断我,而我立马就得去见他,他把我们最为惬意的娱乐整个儿给搅黄了,而等我去见他的时候他却又不在了而且连个口信都不留。这也叫作迷人吗,请问?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一点办法都没有,完全无可奈何,他也知道这一点。我只是个下属,我的时间是毫无价值的,对于一个印度人来说凉台已经够好的啦,让他站在那儿就是了,而且卡伦德太太还把我的马车给抢走了并且假装根本没看到我……”
她留神听着。
他之所以这么激动,部分是因为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更主要的则是因为知道有人会对他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表示同情。正是为此才导致他颠来倒去、言过其实而且自相矛盾。她已经通过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女同胞向他证明了自己的同情,而其实在此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了。于是连美都无法激起的火焰在他心中熊熊燃起,虽然他的话里面充满牢骚,其实他的心却开始暗暗发光发热了。这种情感即刻就转化成了语言。
“您理解我,您懂得我的感受。噢,要是别人都像您这样该有多好!”
她对此感到相当惊讶,答道:“我并不认为我很擅于理解别人。我只知道我是喜欢还是讨厌他们。”
“那么您就是个东方人啦。”
她接受他的好意,让他一路护送回俱乐部,在俱乐部门口她说她真希望自己是俱乐部的会员,那样她就可以邀请他进去了。
“印度人即便是作为客人也不允许进入昌德拉布尔俱乐部,”他只淡淡地说了这么一句。此刻他的心情相当舒畅,所以并没有细述他遭受的不公平对待。当他在美丽的月光下漫步走下山坡,再一次看到那座美丽的清真寺时,他感觉他就像任何人一样,真正拥有了脚下的这片土地。就算是少数几个软弱的印度教徒先于他来到这里,然后又继之以几个冷漠的英国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 * *
[1] 水烟筒与其后吟诵诗篇的描写均与福斯特和三位印度人于奥兰加巴德[位于印度西部、孟买东北偏东一城镇,始建于一六一○年,位于印度莫卧儿帝国皇帝奥朗则布为纪念他的皇后而建的陵墓遗址附近。]度过的一个“快乐的夜晚”有关,时值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在当晚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上,福斯特曾如是描述:“印度式晚宴,其后是水烟筒——而且相互间以各种语言背诵吟咏诗篇——阿拉伯波斯乌尔都还有希腊语;此外还讨论……英国人的各种过错。”
[2] 看看莱斯利(Lesley),看看布莱基斯顿:福斯特的印度日记于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提到一位“布莱基斯顿在贝拿勒斯的街道上肆意辱骂印度朝圣者,并踢打一位穆斯林的托钵僧,就是为了侮辱他”,而福斯特在《雪山神女之山》中写到的“威尔逊上校”实际上是一位莱斯利(Leslie)上校。不过后者看来纯属巧合,因为在福斯特的手稿中最初虽然没有这一句,但在本章稍后提到的莱斯利太太却远早于一九二一年作者与莱斯利上校之间发生的书信上的冲突,而这部分手稿是一九一三—一九一四年写成的。在手稿的稍早部分这个名字事实上就是拼作“Leslie”的,后来在拼写上稍作改动或许是出于温和的谨慎考虑,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 坎普尔(Cawnpore,或Kanpur),印度北部城市,濒恒河,位于德里东南部。
[4] 英印人(Anglo-Indian):关于“英印人”,《牛津英语词典》引用《纯正英语学会会刊》第四十一期(1934)的释义:“专用名词‘英印人’用于指在英国出生而久居印度之人。印度政府于一九一一年决定以‘英印人’取代‘欧亚混血儿’(Eurasian)作为那些英国和印度混血后代的正式称谓。”
[5] 天使般善行(angelic ministration):典出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史诗《马米恩》(Marmion):“当痛苦和苦恼蹙紧了眉尖,你就是救死扶伤的天使(A ministering angel thou)!”——追根溯源又是典出《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四章第十一节:“有天使来伺候他(angels came and ministered unto him)。”
[6] 黄兰(champak),原产于印度的一种常绿木材乔木,芳香的橙黄色花朵可产生用于制造香水的油脂。
[7] 此处的帷幔(purdah)并非一般的家居陈设,是特指印度等地的穆斯林和某些印度教徒为使妇女不被男人或陌生人看见而专设的帘幕,并由此词引申出使妇女处于隔离状态的印度或穆斯林的“深闺制度”。
[8] 割礼(circumcision),切除全部或部分阴jing包皮的仪式。某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常在结婚前,而其他民族则在达到宗教教育年龄或出生后举行;犹太男婴出生后第八天受割礼,代表与神订立亚伯拉罕盟约仪式的一部分;不论在犹太人、穆斯林、部分基督徒中,还是世界各传统社会,此种仪式均被认为深具宗教意义。
[9] 她得等他们用餐完毕之后才能进餐:一种必须遵守的传统家庭礼仪,跟用以隔绝妇女的“帷幔”、“深闺制度”密切相关。
[10] 乌尔都语(Urdu),印度主要使用的地方语言之一,穆斯林使用较多,用波斯式阿拉伯字母书写;印巴分治后为巴基斯坦官方语言之一。
[11] 哈菲兹、哈利和伊克巴尔:哈菲兹(Hafiz,1320—1389)被公认为最伟大的六位诗人之一;哈利(Hali,1837—1941)用乌尔都语写作;穆罕默德·伊克巴尔(Mohammed Iqbal,1875—1938)用乌尔都、波斯和旁遮普语写作,是福斯特一篇著名散文《为民主两度欢呼》的主题人物[伊克巴尔爵士是著名印度诗人、哲学家,被公认为巴基斯坦之父,作为一九三○年穆斯林联盟的主席,他倡导在印度西北部创建一个独立的伊斯兰国家。]。
[12] 印度——支离破碎成上百份的印度……印度却又似乎浑然一体:福斯特在评论“尼贝蒂塔修女”(Sister Nivedita)所著《印度历史的脚步》时(《印度教的使命》,首刊于《每日新闻与社论》一九一五年四月三十日;见阿宾格版“福斯特作品集”,第十六卷)曾写道:“而且面对‘印度是什么?难道不是有上百个印度吗’这样的异议时,她的回答是:印度曾经是,在实际意义上仍旧是,并且在将来显然必定是,一个……”
[13] 亚洲某些地区的人用蒌叶、槟榔和酸橙等混合制成的咀嚼提神物,用于敬奉客人。福斯特在《阿宾格收获集》(《印度漫游》一篇)中曾详细描述过印度的这一习俗。
[14] 去俱乐部,俱乐部:卡伦德和莱斯利夫人正要前往昌德拉布尔俱乐部。“在印度的每一个市镇,”乔治·奥威尔在其小说《缅甸岁月》(1935)中写道,“欧洲人的俱乐部就是其精神上的大本营,英国权力的真正所在地,当地官员和百万富翁们徒然渴慕的极乐天堂。”
[15] 这里的泥土中似乎隐藏着敌意:“噢,这充满敌意的土地,”福斯特曾于一九一二年的圣诞节在其印度日记中惊呼。“那些石块还有黑地里突然出现的坑坑洼洼。”
[16] 一幢拆除了一面墙的英国教区教堂:这一描述与福斯特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日记中对海得拉巴[印度中南部城市,位于孟买东南偏东;这里是莫卧儿帝国一个邦的中心,始建于1589年。]一座清真寺的描述暗合:“一幢拆除了一面墙的大教堂。”那九十九个“最优美的名字”(“尊名”)表现的是真主的属性,乃是从《古兰经》的经文中精选出来,是虔诚的穆斯林经常默诵和冥想的主题。
[17] 呜呼……墓地:这四行诗出自十六世纪比德尔地方阿里·巴里德王的陵墓。包含诗句的这一段在手稿中原无(此章写于一九一三—一九一四年),可能福斯特在他第二次访印时(一九二一年)才见到这一陵墓,可能是跟赛伊德·罗斯·马苏德一起游历时所见,此铭文应该也是马苏德为其翻译的。
[18] 德干(Deccan),印度中部偏南一高原地区,位于东高止山脉和西高止山脉之间。
[19] 《凯特表妹》:H·H·戴维斯(1876—1917)创作的一部喜剧,一九○三年六月上演于伦敦秣市剧院,一九一一年于戏院剧场重新上演。
[20] 一种六星甲虫:有人曾极端厌恶地向我说起过一种六星甲虫,不过我已经被告知这种甲虫并不是一种昆虫。当时的场合是福斯特游览加雅附近的巴拉巴尔山时(一九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他的印度日记提到一种“六星甲虫在我们的帐篷附近致人死命——比毒蛇还要致命”。如果如福斯特所言“并不是一种昆虫”,那就“纯属杜撰”了,他的信息来源是错的:事实上确实有几种六星甲虫,最有可能的是一种无翅的Anthia sexguttala(拉丁学名),H·马克斯韦尔-勒夫罗伊和F·M·豪利特合著的《印度的昆虫生物》(加尔各答,西姆拉与伦敦,1909)第265页有一幅放大的图样。其特征是有一对巨大而又吓人的上颚,受到惊扰后会分泌出一种有毒的体液。不过基本无害:它虽然能狠狠地叮咬人畜,却并无毒性。而且一月份应该是它藏在洞里过冬的季节。
[21] 印度大部属热带季风性气候,一年分热季(三至五月)、雨季(六至九月)和凉季(十月至次年二月),凉季气候适宜,是相对最为舒适的季节。
[22] 明托医院:这所医院无疑要么得名于明托伯爵一世(1751—1814),他曾于一八○七至一九一三年出任印度总督;要么(更有可能)得名于他的重孙明托伯爵四世(1845—1914),他于一九○五至一九○八年出任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