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雷蒙·钱德勒Ctrl+D 收藏本站

顺着山坡走到一半时,我往右一看就看到了马里奥特的脚。她晃动了一下手电筒,这样我就看到了他的全身。我刚才下来时就应该看到他的,但我那时正弯着腰用小手电筒查看地上的轮胎印迹,而那亮光也只不过一个硬币大小。

“把手电筒给我。”我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向背后。

她一声不吭地把手电筒放到我的手中。我一个膝盖跪在地上,透过衣服可以感觉到冰冷阴湿的寒气。

他仰面朝天躺在灌木丛中,那样子看起来是没救了。他的脸已不成样子,头发上沾满了血,成了黑色。美丽的金色发缕被血和灰色的黏液糊成一团,像粗糙的稀泥。

站在我身后的女子喘着粗气,但她一言不发。我用手电筒照着他的脸,他被打得狼狈不堪。一只手僵硬地伸出来,手指是弯曲的。他的风衣在身体下皱成一团,看样子他倒下时是打过几个滚的。他的两条腿交叉在一起,嘴角流出一道如肮脏汽油的液体。

“替我照着他,”我将手电筒往后递给她,“如果你不感到恶心的话。”

她接过手电筒,默默地举着它,手稳得像一个老练的杀人凶手。我又拿出我的钢笔小手电筒开始检查他的口袋,尽量不移动他。

“你不应该这样做,”她紧张地说,“警察没到之前不应该碰他。”

“不错,”我说,“巡警在刑侦警察没来之前不能碰他,刑侦警察在法医没检验过、摄影师没拍过照、指纹专家没取下指纹之前也不能碰他,你以为那得等多久?至少几个小时。”

“好吧,”她说,“我想你总是对的,你就是那种人。有人一定恨他极了才把他的头打成那样。”

“可能不是因为私人恩怨。”我大声叫道,“有人就是喜欢把别人的头打成那样。”

“好像我什么都不懂一样,我猜猜也不行吗?”她尖刻地说。

我检查了他的衣服。一个裤子口袋里有一些钞票和硬币,另一边的口袋里有一个皮钥匙套,还有一把小刀。他臀部的左边口袋里有一个钱包,里面装有钞票、保险卡、驾照,还有两张收据。外套口袋里有一盒用了不少的火柴,口袋上夹着一支金色铅笔,还有两条薄薄的洁白如雪的麻质手帕。另有一个珐琅烟盒,就是我见过的他曾从那里面拿出有金色过滤嘴的褐色香烟的那一个,那些香烟来自南美洲,是蒙得维的亚 [1] 生产的。在另一个外套里层口袋里,我又找到了一个烟盒。这个烟盒我之前没见过,是丝质绣花的,正反两面各绣有一条龙,外框是很薄的仿玳瑁。我打开烟盒,发现里面有三根超大号的俄国香烟,它们用橡皮筋捆着。我捏捏其中的一根,感觉又老又干又松,烟嘴部分几乎是空的。

“他抽的是另一盒香烟,”我朝肩后说,“这一定是为一位女性朋友准备的。他应该是有很多女性朋友的那种人。”

那女孩弯下腰,呼出来的气息吹在我的脖子上。“你不是认识他吗?”

“我今天晚上才第一次见到他。他雇我当保镖。”

“不怎么样的保镖。”

我没有对她的话作出反应。

“对不起,”她几乎是低语了,“我当然是不了解情况。这些是大麻烟吗?我可以看看吗?”

我把那个绣花烟盒递给她。

“我以前认识的一个家伙就抽这种大麻烟,”她说,“三杯酒、三根大麻烟就可以让他飘飘欲仙。”

“把手电筒拿稳点。”

从后面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然后她又开始说话了。

“对不起。”她把烟盒还给我,我把它放回他的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看来就是这些了,这只能证明他没有被掏光。

我站起来,拿出自己的钱包。那五张二十元的钞票还在。

“高级劫匪,”我说,“他们只要大钱。”

手电筒光这时正照着地面。我将钱包收起来,把我的小手电筒放回口袋,然后出其不意地去抢她手里和手电筒握在一起的那支小手枪。手电筒掉到了地上,但我抢到了枪。她迅速地往后退了一步,我弯腰捡起手电筒。我往她的脸上照了一会儿,然后关掉手电筒。

“你用不着动粗啊。”她说着将双手插入那件肩膀线条夸张的长风衣的口袋里,“我没有把你当成杀人凶手。”

我喜欢她声音里透出来的冷静沉稳,我喜欢她的大胆。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站在黑暗里,好一会儿我们两人都没说话。我可以看到灌木丛和天空中的亮光。

我用手电筒照着她的脸,她眨了眨眼睛。这是一张清秀的、干净的、充满活力的脸,骨架匀称,线条和小提琴一样优美,上面的眼睛大大的。这真是一张漂亮的脸。

“你有一头红发,”我说,“像爱尔兰人。”

“而且我姓赖尔登。那又怎样?把手电筒关掉吧。我的头发不是红色,是红褐色。”

我关掉手电筒。“名字是什么呢?”

“安。请别叫我安妮。”

“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晚上有时会开车出来转转,我在家里待不住。我一个人住,是孤儿,对这一带很熟悉。我刚才正好经过附近,注意到这洼地上有亮光。我觉得这不太像恋人在谈情说爱,因为天气太凉了,而且谈恋爱根本不需要亮光,不是吗?”

“我从来都不需要。你挺敢冒险的,赖尔登小姐。”

“我刚才也这么说过你。我有枪,我不怕,又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能到这里来。”

“嗯,但有法律规定说要保护好自己。喏,今天晚上不适合耍嘴皮子。你猜你的枪是有许可证的。”我把她的枪递给她,将枪柄朝着她。

她把枪接过去塞进口袋。“有的人就是很好奇,这很奇怪吗?我也写点东西,是专栏文章。”

“有稿费吗?”

“少得可怜。你在找什么——在他的口袋里?”

“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就是喜欢到处乱翻。我们原来有八千元是要付一位女士珠宝的赎金的,不过我们被抢劫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死他。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有很强抵抗能力的人,我刚才也没听到打斗声。他被攻击的时候,我正在下面的洼地上,他在上面的车里。本来我们是要开车去那洼地的,不过栅栏那儿好像过不去,否则车子会被刮着。所以我下车走了下去。我在下面的时候,他们一定突袭他了。然后有一个人钻进车里等着我,当然,我那时还以为他在车里呢。”

“这说明你也不笨哪。”她说。

“这工作一开始就不对劲,我感觉得到,但我需要钱。现在我得去警察那儿受罪了。你能送我去蒙特马·维斯塔区吗?我的车还在那儿,他住在那儿。”

“当然可以。但是不是应该有个人留在这儿?你可以开我的车——或者我去叫警察。”

我看了看手表,那微微发光的指针显示出现在已经快接近午夜了。

“不用。”

“为什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只是直觉。我一个人来应付这件事。”

她没说话。我们返回下面的洼地,上了她的那辆小车。她发动引擎后并没有打开车灯。车子绕出来往上开,经过了那道白栅栏。直到行驶了一个街区,她才打开车灯。

我的头很疼,我们俩都没有说话。直到在铺了水泥的路上遇到第一栋房子,她才开口。

“你需要喝一杯。不如先回我家喝一杯?你可以从我家里打电话报警。他们反正得从西洛杉矶赶来,这里除了一个消防站什么都没有。”

“一直往海边开。这是一部我一个人演的独角戏。”

“但这是为什么呢?我不怕他们,我说的话可以帮助你。”

“我不需要帮助。我得想一想,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我——好吧。”她说。

她一边咕哝,一边将车转到大道上。我们在海边高速公路上的那个加油站旁朝北转,往蒙特马·维斯塔区开去,来到了那个街头咖啡屋前面。咖啡屋里灯火通明,像一艘豪华游轮。那女孩将车停在路旁,我下了车,手还抓着车门。

我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将来你也许会需要人帮忙,”我说,“到时候可以找我,不过如果是脑力工作就算了。”

她拿着名片轻轻敲着方向盘,然后慢慢地说:“你可以在湾城电话簿中找到我的名字,二十五街八一九号。哪天你可以过来坐坐,奖励奖励我没有多管闲事。我想,你头上挨的那一棍可能到现在还让你头昏脑涨。”

她在公路上将车子轻快地掉了个头。我看着那两个车尾灯逐渐消失在黑暗中。

我走过那座步行天桥,从街头咖啡屋旁走过去,来到停车场,上了我的车。我的面前就有一个酒吧,我的手脚有点不听使唤,不过这一刻较聪明的做法是去西洛杉矶警察局。二十分钟后,我冷得像青蛙、惨绿得像钞票一般走进了警察局。

注释

[1] 蒙得维的亚(Montevideo),乌拉圭的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