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陆小曼(192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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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爱:今天该是你我欢喜的日子了,我的亲亲的眉眉!方才已经发电给适之,爸爸也写了信给他。现在我把事情的大致讲一讲;我们的家产差不多已经算分了,我们与大伯一家一半。但为家产都系营业,管理仍须统一。所谓分者即每年进出各归各就是了,来源大都还是共同的。例如酱业、银号、以及别种行业。然后在爸爸名下再作为三份开:老辈(爸妈)自己留开一份,幼仪及欢儿一份,我们得一份,这是产业的暂时支配法。

第二是幼仪与欢儿问题。幼仪仍居干女儿名,在未出嫁前担负欢儿教养责任,如终身不嫁,欢的一份家产即归她管;如嫁则仅能划取一份奁资,欢及余产仍归徐家,尔时即与徐家完全脱离关系。嫁资成数多少,请她自定,这得等到上海时再说定。她不住我家,将来她亦自寻职业,或亦不在南方;但偶尔亦可往来,阿欢两边跑。

这几条都是消极方面,但都是重要的,我认为可以同意。只要幼仪同意即可算数。关于我们的婚事,爸爸说这时候其实太热,总得等暑后才能去京。我说但我想夏天同你避暑去,不结婚不方便。爸说,未婚妻还不一样可以同行。我说,但我们婚都没有订。爸说:“那你这回回去就订好了。”我说那好,媒人请谁呢?他说当然适之是一个,幼伟来一个也好。我说那爸爸就写个信给适之吧,爸爸说好吧。订婚手续他主张从简,我说这回适伯叔华是怎样的,他说照办好了。

第三:离婚由张公权设法公布;你们方面亦请设法于最近期内登报声明。

眉,所以你我的好事,到今天才算磨出了头,我好不快活。今天与昨天心绪大大的不同了。我恨不得立即回京向你求婚,你说多有趣。闲话少说,上面的情形你说给娘跟爸爸听。我想办法比较的很合理,他们应当可以满意。

但今年夏天的行止怎样呢?爸爸一定去庐山,我想先回京赶速订婚,随后拉了娘一同走京汉下去,也到庐山去住几时。我十分感到暑天上山的必要,与你身体也有关系,你得好好运动及早预备!多快活,什么理想都达到了!我还说北京顶好备一所房子,爸说北京危险,也许还有大遭的一天,我说那不见得吧!我就说陶太太说起的那所房子,爸似乎有兴趣,他说可以去看看。但这从缓,好在不急。我们婚后即得回南,京寓布置尽来得及也。我急想回京,但爸还想留住我。你赶快叫适之来电要我赶他动身前去津见面,那爸许放我早走。有事情,再谈吧!

你的欢畅了的摩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