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布尔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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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ULIWALLAH

我五岁的女儿米妮连五分钟不说话都不行。她出生一年就学会了说话,从那以后,她醒着的时间里就没有过一分钟保持沉默。她母亲经常训斥她,要她闭嘴,可我却做不到。米妮安静的时候,感觉非常不自然,让我无法接受。所以她很喜欢对我叽叽喳喳。

一天早上,我正开始写小说的第十七章,米妮过来对我说:“父亲,门房拉姆多亚拉把乌鸦叫作kauyā,不是kāk。他真是什么都不懂呀!”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这世上有多种语言,她又提起另一件事。“父亲,你猜怎么着,博拉说天上有一头大象,从鼻子里喷出水,就是下雨了。他这是胡说些什么呀!一整天的,说个没完。”

她也没等我对这件事发表意见,突然又问:“父亲,母亲跟你是什么关系呀?”

“问得好[38]。”我心里说。不过我对米妮答道:“跟博拉玩儿去吧。我还有事要做。”

可是她在我的写字桌旁坐下来,挨着我脚边,然后拍着自己的膝盖,开始全速念诵儿歌“阿格度姆、巴格度姆”。这个时候,在我的第十七章里,普拉塔普·辛格正趁夜从牢房高处的窗户往下跳进河里,怀里还抱着坎钱玛拉。

我的书房窗户正对着路边。米妮突然又撇下“阿格度姆、巴格度姆”游戏,跑到窗边大喊:“喀布尔人,喀布尔人!”

一名高大的喀布尔人,穿着脏了的传统宽松上衣与长裤,头上包了缠头,肩上背着布袋,手里拿着三四盒葡萄,正沿着路缓缓而行。他这副模样在我可爱的女儿心中到底引起了什么联想,实在很难捉摸清楚,反正她开始冲着他大喊、尖叫。我心想,他肩上那个摇摇晃晃的布袋会惹来麻烦,我的第十七章今天是写不完了。不过米妮的喊叫引起那人注意,他带笑望着我们,然后开始往我们家走过来,此时米妮倒吸一口气,往内室跑去,躲了起来。她莫名相信如果往那个布袋里看一眼,就能发现里头有三四个跟她一样活生生的小孩。

这时候,喀布尔人已经走到窗前,微笑着向我以穆斯林礼节请安。我当下决定,虽然普拉塔普·辛格与坎钱玛拉还身陷绝境,但我要是不邀请此人进来,向他买点东西,那就太失礼了。

我买了点东西,然后与他闲聊了一下。我们聊到阿布杜尔·拉赫曼汗[39]竭力对抗俄国人与英国人,确保阿富汗的完整。当他站起身来准备离开,他问道:“老爷,您的小女儿上哪儿去了?”

为了打消米妮这种毫无根据的恐惧,我叫她出来。她紧紧抱住我,怀疑地打量喀布尔人和他的布袋。他从里边拿出一些葡萄干与杏干送给她,可是她不接,反而更狐疑地紧紧抱住我的膝盖。这就是她与喀布尔人的第一次会面。

几天后的一个早上,我有事正要出门,看见我的女儿坐在门前长椅上,正在滔滔不绝地讲话,喀布尔人坐在她脚边听着,而且笑得很开心,不时以他杂乱含混的孟加拉语评说一二。米妮长到五岁,除了她父亲以外,这还是头一回有人这么耐心地听她说话。我还看到她身上的小纱丽的裙褶里,堆了许多葡萄干与坚果。我对喀布尔人说:“你怎么给了这么多?不要再给了。”然后我从口袋里拿出半卢比交给他。他爽快接了,放在自己的布袋里。

等到我回到家,才发现这半卢比已经掀起好一场风波。米妮的母亲正擎着这枚亮闪闪的硬币,暴躁地对米妮说:“你从哪儿来的这半卢比?”

“喀布尔人给我的。”米妮说。

“你为什么收下?”她母亲说。

“我没问他要,”米妮眼泪汪汪地说,“他自己给我的。”

我把米妮从她母亲的怒火之下拯救出来,带她到外边去。然后我才弄清楚,这并不是米妮与喀布尔人第二次见面,最近他几乎每天都来,给她带来一些阿月浑子坚果,满足她小小心中的渴望,赢得了她的认可。我发现他俩现在已经有一些固定的玩笑与习惯。比如每回米妮一看见他就咯咯笑,问他:“喀布尔人啊喀布尔人,你的袋子里有什么?”喀布尔人拉哈马特就会大笑,然后说“一头大象”,而且给这个词加上一种特别的鼻音。他的布袋里有一头大象,这就是无尽欢乐的泉源了。虽然这不是很巧妙的笑话,可是他们俩似乎都觉得很好笑。在这秋日的早晨,看着一个小孩与一个成年人如此开怀大笑,我也感到非常欢欣。

他俩还有另外几个笑话。拉哈马特会对米妮说:“小姑娘,你可别跑到你公公家[40]去哦。”大多数孟加拉女孩在成长过程中经常听见人们提起她们的公公家,可是我妻子和我是很开明的,从不对我们的小女儿提起未来婚姻的事。因此她不知道拉哈马特这话指的是什么,可是要她沉默不回应又完全违反她的个性,所以她把这句话转过来,问道:“那么你要去你公公家了吗?”于是拉哈马特朝着虚构的公公挥起老大的拳头,说:“我会摆平他的!”米妮想象着这个叫作“公公”的未知生物即将面临的命运,就开心大笑。

那是完美的秋日天气。在古代,国王都在秋季出发征伐。我到现在从未离开过加尔各答,也正是因为如此,我的心漫游整个世界。我似乎注定一辈子要待在这栋房子里,可是我总是向往外面的世界。每当我听见异国的地名,马上心驰神往;每回我看见异乡人,脑海中马上描绘出远方河岸或者山边林间的一座小屋,想象自己在那里的生活会是多么自由愉快。与此同时,我又像是生了根一样,每当我必须离开熟悉的地点,就几乎崩溃。所以对我而言,在我的小书房里,坐在自己的书桌前,与喀布尔人闲聊一早上,就已经是一场游历了。一条狭窄的荒漠小径两旁,是高耸枯焦、颜色如血的险峻山脉;负重的骆驼走过;缠头的商人与行路人有些骑着骆驼,有些步行,有人手持长矛,有人背着老式的燧石枪:我的朋友拉哈马特以他洪亮破碎的孟加拉语讲起他的故乡,而我的眼前浮现出一幅想象的图画。

米妮的母亲很容易不安。街上最轻微的一点噪声都能让她以为全世界的醉鬼正朝着我们家冲锋。她也无法驱散心里的忧惧,她担心这世上满是小偷、强盗、醉汉、蛇、老虎、疟疾、毛虫、蟑螂、白皮肤的掠夺者——虽然她从生活经验知道并非如此(尽管她的生活经验并不多)。对于喀布尔人拉哈马特,她并不太高兴。她总是告诉我,要多留意此人。我试着以玩笑打消她的疑虑,她就连珠炮一般丢出一串问题:所以小孩是从来不会失踪的了?阿富汗没有奴隶制吗?这么大个子的阿富汗人绑架个把小孩是完全不可能的了?我得承认最后这件事并非不可能,但是我很难相信它会发生。人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容易受到影响,所以我妻子始终很紧张。可是我依然认为让拉哈马特进屋子里来并没有什么问题。

每年大约到了磨袪月[41]中,拉哈马特就会回家去。在出发前他总是特别忙,到处收账。他得挨家挨户去收,但还是能找出时间来见米妮。要是谁看到他俩在一起,会以为这两人在密谋策划什么。如果他早上不能来,就在傍晚来。他瘦高的身体坐在昏暗的屋角,身上垂挂着松松垮垮的上衣与长裤,乍看之下的确有点吓人。米妮跑向他,笑着喊“喀布尔人啊喀布尔人”,两个忘年之交开始日常的天真玩笑,这样的景象总是让我的心轻快起来。

一天早上,我坐在小书房里订正校样。那个冬末十分寒冷,令人瑟瑟发抖。早晨的太阳照过窗户,落在书桌下我的脚上,这点温暖的触感十分喜人。当时肯定是八点左右,一早出门散步的人们个个裹着围巾,此刻已结束了黎明时的漫步,回到家中。就是在这个时候,街上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我往外望,看见我们的拉哈马特上着手铐,两名警察押着他往前走,后面跟了一群好奇的男童。拉哈马特的衣服上有血迹,其中一名警察还拿着沾满血的刀子。我出去拦住那名警察,问这是怎么回事。警察和拉哈马特各说了一部分事情经过。起因是这附近有个人欠了他一条兰普尔披肩的账,而此人企图蒙骗躲债,于是在争执之中,拉哈马特捅了对方一刀。

拉哈马特口中喃喃咒骂着那个说谎赖账的人,这时候米妮从屋里跑出来,喊着“喀布尔人啊喀布尔人”。有那么一会儿,拉哈马特的脸亮了起来。今天他肩上不再有布袋,所以他俩无法像平时那样讨论布袋的事。米妮冲口而出:“你要去你公公家了吗?”

“是呀,我现在就要去了。”拉哈马特微笑着说。可是他发现自己的回答并没有让米妮笑起来,便挥舞着上了铐的双拳说:“我本来可以宰了我公公的,可是我戴着这个,完全没有办法啊。”

拉哈马特被定了罪,被判监禁数年。他从我们的脑海中逐渐淡去。我们在家里生活,日复一日履行我们的日常职责,我们没有想过一名生性自由的山民要如何在铁窗里度过这些年月。至于善变的米妮,连身为她父亲的我也得承认她的行为不怎么值得赞扬。她很快就忘了自己的老朋友。先是小马倌纳比取代了拉哈马特的地位,赢得她的喜爱;后来她长大了,喜欢的同伴不再是小男孩,而是女孩。她甚至不再到她父亲的书房来了。我在某种意义上,与她断了联结。

几年过去。又是一年秋天了。米妮的婚事已经定好,婚礼就安排在那一季的供神节日。我们的骄傲与喜悦,就像难近母迁居夫君的吉罗娑山[42]一般,很快就要嫁进她的夫家去了,我们的家也将随之黯然。

那是个最美的早晨。阳光已被雨季的雨水冲刷一新,仿佛熔金一般的纯净,闪闪发亮。加尔各答的巷弄里本是肮脏破败、鳞次栉比的栖身之所,如今太阳的光辉也给它铺上一层非凡风致。夜晚刚走,我们家里就响起了唢呐。它高亢凄怆的震响仿佛来自我的胸膛深处。哀伤的畏怖母拉格[43]曲声,与秋日的阳光一起向全世界宣告这迫在眉睫的离别给我带来的悲痛。今天我的米妮就要出嫁了。

家中从破晓就沸腾起来,人们来来往往。庭院里以竹竿捆扎,搭起了天棚,房间与长廊挂着的水晶吊灯琤作响,不断有高声喧哗。

我正坐在书房里记账,拉哈马特突然出现了,向我行礼问好。一开始我没认出他来。他没有布袋,也没有了头发,他从前的活力也不见了。可是他一微笑,我就认出了他。

“拉哈马特,你好吗?”我说,“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是昨天傍晚被放出来的。”他回答。

他这句话才惊醒了我。在这之前,我从来没遇见过杀人未遂的罪犯;我看到他就退缩了一下。我开始觉得,在这么一个吉庆的早晨,最好让此人离开。“今天我们家里有事。”我说,“我很忙。请你走吧。”

他转头就走,可是正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我不能看看您的小女儿吗?”

他似乎以为米妮还跟从前他认识的时候一样:她会像从前那样跑过来,喊着“喀布尔人啊喀布尔人”,而他俩能够重拾旧日的欢乐玩笑。他甚至(记着他俩从前的友谊)带了一盒葡萄,还有纸包着的一些坚果与葡萄干——肯定是他设法从阿富汗同乡那里拿来的,因为毕竟现在他已经没有自己的布袋了。

“今天这家里有事,”我说,“你谁都不能见。”

他看起来非常沮丧,默默站了一会儿,肃穆地看了我一眼,说:“老爷,祝您平安。”然后就往大门走去。我心中骤然感到一阵痛楚。我正想叫他回来,却看到他又转了过来。

“我给小姑娘带了这盒葡萄,还有这些坚果和葡萄干。”他说,“请您把这些交给她。”我接了过来,正要付给他钱,他突然紧握住我的胳臂,说:“求求您,请不要付我钱——老爷,我永远感激您。和您一样,我也有一个女儿,在老家。我心里想着她,给您的女儿送来这点葡萄干;我不是来与您做买卖的。”

然后他伸手探进身上那件宽大的上衣里,从靠近心脏的位置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片。他小心打开,铺在我的桌上。那张纸上不是照片,不是图画,而是一个小手印——是在那只小手上抹了烟灰,然后按在纸上的。每年拉哈马特来加尔各答,在街上卖葡萄干的时候,他就在胸前口袋里带着女儿的这件纪念品,仿佛这只柔软的孩子气的小手,能给他宽大的思乡的胸膛带来抚慰。我看着小手印,泪水在眼里打转。在那个时候,我忘了他是个阿富汗葡萄干小贩,我是个孟加拉老爷。在那个时候,我明白了他与我是一样的身份,他身为人父,我也身为人父。他那住在山上的小小雪山神女留下的手印,让我想到自己的米妮。

我立刻唤人把她从内宅带出来。传来回话是反对的意见,可是我不听她们的。于是新娘妆扮的米妮,穿着红色丝绸纱丽,额上涂着檀香粉,怯怯走进书房,站在我身边。

喀布尔人刚看到她的时候,感到很困惑;从前那句招呼无法脱口而出。不过最后他微笑起来,说:“小姑娘,你要去你公公家了吗?”

现在米妮已经知道这个词的意思了。她没法像从前那样回答,听了拉哈马特的问话,她羞红了脸,别开了眼睛。我想起米妮与喀布尔人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天。我的心发疼。

米妮离开了书房,而拉哈马特深深叹着气,在地板上坐下。他突然明白过来,从上次见到自己的女儿到现在,她也已经长大了,自己也得跟她重新熟悉起来。等到再见面的时候,她一定已经跟从前不同了。谁能知道这八年来她怎么样了呢?在秋日早晨的清凉阳光中,唢呐还在奏乐,拉哈马特坐在加尔各答的一条小巷里,心中描绘着阿富汗的荒凉高山。

我拿出一张钞票交给他。“拉哈马特,”我说,“回到你的故乡和女儿身边吧。你们的团聚会是蒙福的,米妮也会因此蒙福。”

因为给了他这笔钱,我必须取消婚礼的部分安排。我付不起原来计划的电灯装饰,也没有鼓号乐队。家中女眷为此十分不悦,但是在我眼中,照亮这场婚礼的是更加慈悲、深具恩典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