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王尔德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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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见到穆木天先生选译的《王尔德童话》,因此想就“文学的童话”略说几句。

普通的童话是“原始社会的文学”。我在答赵景深先生童话的讨论书上说,“原始社会的故事普通分作神话传说童话三种。神话是创世以及神的故事,可以说是宗教的;传说是英雄的战争与冒险的故事,可以说是历史的。童话的实质也有许多与神话传说共通,但是有一个不同点,便是童话没有时与地的明确的指定,又其重心不在人物而在事件,因此可以说是文学的。”但是这种民间童话虽然也是文学,却与所谓文学的童话很有区别:前者是民众的,传述的,天然的;后者是个人的,创作的,人为的;前者是“小说的童年”,后者是小说的化身,抒情与叙事的合体。记录民间童话的人是民俗学者,德国的格林(Grimm)兄弟是最著名的例;创作文学的童话的是文人,王尔德便是其中之一人。

英国安特路兰在《文学的童话论》里说,“童话是文学的一种形式,原始地古旧,而又有回复他的少年的无限的力。老婆子的故事,关于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以及一个凶很的继母,关于三个冒险的兄弟,关于友谊的或者被禁厌的兽,关于魔法的兵器与指环,关于巨人与吃人的种族的故事,是传奇的小说的最古的形式。开化的民族把这些小孩子气的说话修饰成重要的传奇的神话,如〔取金羊毛的〕亚尔戈船,以及赫拉克来思与阿迭修思的传说。未开化的种族如阿及贝威,爱思吉摩与萨摩亚人,保存这老婆子的故事,形式没有那样高雅,或者因此却更与原来的形式相近。欧洲的乡里人保留这故事的形式,近于野蛮民族的而与希腊相差更多;到后来文人随从民间传述中采用了这种故事,正如他们的采用寓言一般。”婆罗门教与佛教的经典,中古基督教的传道书里,早已利用了民间传说去载他们的教义,但其本意只是宗教的教训的,并没有将他当作文学看待。这种新的倾向起于十七世纪之末,法国的贝洛尔(Perrault)可以说是这派的一个开创者。他于一六九七年刊行他的《鹅母亲的故事》,在童话文学上辟了一个新纪元;但是他这几篇小杰作虽然经过他的艺术的剪裁,却仍是依据孩儿房的传统,所以他的位置还是在格林兄弟这一边,纯粹的文学的童话界的女王却不得不让给陀耳诺夫人(Madam d'Aulnoy)了。她的四十一册的《仙灵的宫廷》真可以说是仙灵故事的大成,虽然流行于后世的只有《白猫》等若干篇,她只要得到传说里的一点提示,便能造出鲜明快活的故事,充满着十八世纪的宫廷的机智。以后这派童话更加发达,确定为文学的一支,在十九世纪里出了许多佳作,如英国庚斯来的《水孩儿》,拉斯庚的《金河之王》,麦陀那耳特的《梦幻家》,加乐耳的《阿丽思》等都是。丹麦的安徒生更是不消说了,“他在想象上与原始的民间的幻想如此相似,与童年的心的秘密如此相近。”戈斯说,“安徒生的特殊的想象使他格外和儿童的心思相亲近。小儿正如野蛮人,于一切不调和的思想分子,毫不介意,容易承受下去;安徒生的技术大半就在这里,他能很巧妙的把几种毫不相干的思想,联结在一起。”因为他是诗人,又是一个“永久的孩子”,所以在文学的童话上是没有人能够及得上的,正如兰氏所说,他的《锡兵》和《丑小鸭》等才是真正的童话。王尔德的《石榴之家》与《幸福王子》两卷书却与安徒生的不同,纯粹是诗人的诗,在这一点上颇与法国孟代的《纺轮的故事》相似。王尔德和孟代一样,是颓废的唯美主义的人,但孟代在他的故事里明显的表示出快乐主义的思想,王尔德的又有点不同。这九篇都是“空想的童话,中间贯穿着敏感而美的社会的哀怜,恰如几幅锦绣镶嵌的织物,用一条深红的线坚固地缀成一帖”。(据亨特生著《人生与现代精神的解释者》)王尔德的文艺上的特色,据我想来是在于他的丰丽的辞藻和精炼的机智,他的喜剧的价值便在这里,童话也是如此;所以安徒生童话的特点倘若是在“小儿说话一样的文体”,那么王尔德的特点可以说是在“非小儿说话一样的文体”了。因此他的童话是诗人的,而非是儿童的文学;因为在近代文艺上童话只是文学的一种形式,内容尽多变化,如王尔德孟代等的作品便是这文学的童话的最远的变化的一例了。

以上关于王尔德童话的一点意见,译者在序里也已约略说及,我现在只是略加说明罢了。译者在原本九篇里选了《渔夫与他的魂》,《莺儿与玫瑰》,《幸福王子》,《利己的巨人》与《星孩儿》这五篇,对于这个选择我也完全同意。关于译文我没有什么话说,不过觉得地名的译义似乎还有可商的地方。如《利己的巨人》里的“谷墙地方的食人鬼”一句里的“谷墙”,现在虽然是称作康瓦尔(Cornwall)可以作这两个字解,但据贝林戈尔特的《康瓦尔地志》说,这个名称起于十世纪,当时读作科伦威勒思(Cornweales),意云〔不列颠的〕角上的威尔士人。这本来不过是些小事,但使我最不满意的却是纸张和印工的太坏,在看惯了粗纸错字的中国本来也不足为奇,但看到王尔德的名字,联想起他的主张和文笔,比较摊在眼前的册子,禁不住发生奇异之感。我们并不敢奢望有什么插画或图案,只求在光洁的白纸上印着清楚的黑字便满足了,因为粗纸错字是对于著者和译者——即使不是对于读者——的一种损害与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