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屋子里的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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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雨季没有来。

这是一种很可怕的体验。熬过这场大旱的农夫绝对一辈子忘不了这一年。即使是离开非洲很多年,住在一个气候温和湿润的北方国家里,当夜里听到大雨倾盆的声音,他也会突然惊醒,然后大喊:“终于下雨了,终于下雨了。”

一般情况下,在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长雨季就开始了。雨季会持续到六月中旬。雨季来临前夕,天气一天比一天热,一天比一天干旱,就像欧洲的暴风雨来临前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一群马赛人住在我农场的河对岸。为了雨季过后平原上能长出嫩草供牛羊享用,马赛人会在雨季来临前在干燥的平原上放火。大火很快就会熊熊燃烧,平原上空的空气随之翩翩起舞;边缘镶嵌着层叠彩虹的烟雾沿着河岸滚滚向前蔓延;燃烧产生的热气和味道像是要从熔炉里逃窜一样,慢慢地飘进农田。

雨季来临前,会有大朵大朵白云不断在灰色的草场上空聚集,然后再消散;远处倾盆而下的大雨给地平线镶嵌上一条蓝色的斜纹。此时此刻,整个世界似乎都只在想一件事情。

在日落之前的傍晚,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在向你靠近。被清澈的靛蓝和深绿色包围的群山慢慢地向你走来,它们生机勃勃而又充满禅意。再过上几个小时,如果从屋子里走出去,你就会发现,群星已然落幕,晚风轻柔而深沉,孕育着无尽的恩惠德泽。

当急促的奔跑声在你的头顶响起,而且声音越来越大,那是风在森林里的大树顶上奔跑,不是雨来了;当这个声音开始贴着地面奔跑,那是风正在灌木丛和长草中穿行,也不是雨来了;当这个声音变成了地上的沙沙声或嘎嘎声,那是风跑进了玉米田里。这种声音听起来特别像雨,以至于你不断上当受骗,甚至好像感受到了雨滴的存在,好像你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你期待许久的戏剧马上要在舞台上上演了。但同样地,雨依然没有来。

终于,大地开始嘶吼,声音深沉浑厚,就好像从共鸣板上弹回一样;周围的整个世界也开始歌唱,歌声环绕在上空,盘旋在大地上。这才是雨来了!这种感觉就好像你与大海分离已久,终于又回到了她的怀抱,回到了爱人的怀抱一样。

有一年,雨季始终没有到来,好像是宇宙都把你抛弃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凉爽,有些日子甚至会感到一丝寒冷,但空气并不湿润。万物一天比一天干燥,一天比一天硬实,就好像所有的自然力量和优美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样的天气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但确实是对季节更替的否定,就好像这种更替被无限期延长了。萧瑟的冷风像是气流般盘旋在你的头顶,周围所有一切都失去了色彩,变得黯淡无光;田里和森林里再也没有燃烧的味道;你会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大自然的各种强大的力量并不喜欢我们。在南边,被焚烧过的平原上有白色和灰色的灰烬,呈现出灰白相间的条纹,但整体是黑色的。它躺在大地上,变成了荒野。

每天,我们都在等待雨季的到来,但每天都在失望。对农场的期望和期待也逐渐地淡化、消失。最后几个月的犁地、播种和剪枝完全就是傻子所做的无用功。农场上的工作进度逐渐慢了下来,最后终于停止。平原和山谷里的泉眼干涸了,有很多陌生的野鸭和野鹅跑到农场上的池塘里。这座池塘位于农场的边缘。有时,会有两三百头斑马排着长长的队伍,在清晨到这儿散步,在日落时到这儿饮水。小马驹们也会跟着妈妈来到这儿,当我骑着马走到它们中间,它们竟然丝毫都不害怕。我们每次都要把这些动物赶走,因为池塘里的水越来越少,要留给农场上的牲畜喝。不管怎样,来到这里总是让人心情很愉快。池塘的泥里长着灯芯草,棕褐色的大地上就多出了一个绿色的小斑块。

我总觉得土著人要比我了解更多雨季来临的预兆,但当我向他们询问时,他们总是一语不发。在这样的大旱天气里,虽然他们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但他们却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们应该很清楚,在大旱年间,有九成牲畜都会死去,他们的祖先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们的香巴田干巴巴的,剩下了不多的红薯和玉米,还都蔫头耷脑的,马上要枯萎了。后来,我也学会了他们的这种态度,不再令人厌烦地到处谈论这艰难的季节,也不再抱怨。但我毕竟是从欧洲来的,在这片土地上还没有生活多长时间,不像在非洲生活了几十年的欧洲人,已经学会了土著人的这种彻底的被动。况且,我那时还很年轻,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觉得自己必须铆足劲头去做些事情,否则很可能就会和农场小路上的尘土或是平原上的烟雾一样,被大风卷走。我开始在晚上写故事、童话和浪漫的爱情故事。这样的写作把我的思绪带到很远的地方,带到其他国家,以及其他时代。

如果有朋友来农场拜访,我就会把这些故事讲给他们听。

夜晚,当我起身走到门外,就能感觉到凛冽刺骨的风呼呼地吹。天空清澈明朗,点缀着成千上万颗明亮的星星。所有的一切都是干燥的。

刚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晚上写作,后来在早上也会写。其实在早上我是习惯去农场干活的,但在大旱季节里,我总是没有办法决定,是先爬到高处的玉米地里再次翻地和播种,还是到咖啡园里把已经干了的咖啡豆从树上摘下来,只把咖啡树保留下来。我就这样犹豫着,每天都无法做决定,于是就一日一日地往后推迟。

那时,我常常坐在餐厅里写作,稿纸会铺满整个餐桌,因为我在写故事的间歇里,还要算账,要为农场做预算,要回复农场经理饱含凄凉的便条。仆人们问我在做什么,我告诉他们我在写书。他们就把这项工作当成了拯救农场的最后一次尝试,所以对我的写作抱着极大的兴趣。后来,他们会问我的写作进展,还会走进我的房间,长时间地站着,监督我的写作。房间的墙壁镶嵌有黑色的护墙板,他们的头发颜色和护墙板的颜色很像。到了晚上,靠墙站着的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件件白袍子陪伴着我。

我的餐厅面西而坐,开着三扇窗户,外面是石铺的阳台、草坪和森林,有一个斜坡直通到小河边。河水是农庄和马赛族人领地的边界线。站在餐厅里虽然看不到小河,但能看到它蜿蜒的河道——河边有暗绿色的阿拉伯大橡胶树沿着河道向前延伸。站在餐厅里,可以看见它们。河水的对岸是一片树林,地势要高出河岸许多。树林上方就是绿色的大平原,它一直延伸到恩贡山脚下。

“倘若我的信念能够移动大山,我希望能把这座山移到我的身边。”

风一般从东边吹来,餐厅的门面向西面,而且总是开着,所以农场上的土著人都喜欢在房子的西侧活动。他们在周围转悠着,时刻注意着餐厅里我的动向。土著牧童们也不例外,他们把山羊赶到附近,让它们在这里吃草。

这些牧童整日赶着父辈的羊群在农场上游逛,为羊群寻找草源。他们把房子里的文明生活与“野蛮人”的生活连接在了一起。我的仆人们并不信任他们,所以不喜欢让他们进屋,但他们偏偏极其热爱屋子里的文明世界,而且并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即便是有危险,他们也可以随时离开。餐厅里挂着一座古老的德国布谷鸟钟,对于他们而言,它就是我们这个文明世界的核心。在非洲高原上,钟表完全就是一件奢侈品。在这儿,一年四季都可以通过太阳的位置判断时间。这儿没有铁路,所以根本不用按照火车的时间安排生活,想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全凭你自己的意愿。所以,有没有钟表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只是这座钟表确实很有意思。钟表里有一只布谷鸟,它站在一簇粉红色的玫瑰花中,每到整点,它就撞开前面的小门,把自己扔出来,再用清晰、傲慢的声音为我们报时。每次这个古怪的小东西出现时,都能给农场上这些小男孩们带来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愉悦。这些男孩可以根据太阳的位置准确判断时间。每到中午十二点十五分左右,我就能看到他们跟在羊群的后面,从房子周围慢慢走过来,他们是不敢把羊群扔下不管的。他们和羊群在灌木丛和森林的长草里移动着,露在外面的脑袋颇似池塘里青蛙的头。

然后,他们会把羊群留在外面的草场上,光着脚无声无息地走进来。他们中最大的十岁,最小的才两岁,但都非常礼貌,保持着一种他们自认为得体的礼节:可以在屋子里自由活动,但不能触摸任何东西,也不能坐下,不能说话,除非我和他们讲话。当钟表里的布谷鸟跳出来向他们冲去,他们脸上立刻露出狂喜的神情,然后就低声地笑了起来。有时候会有年纪特别小,对羊群不怎么上心的男孩在大清早一个人跑过来,一言不发地在钟表前站很久,然后用基库尤语对着钟表唱赞歌,表达自己对它的爱,之后再庄重严肃地离开。仆人们总是笑话这些孩子,他们对我说,这些孩子真是无知,居然相信那只布谷鸟是活的。

但当我开始用打字机之后,这帮仆人们就像这些牧童一样,蜂拥来到我的房间里观看打字机怎么工作。有时,卡曼特会在晚上来到房间,靠着墙站在那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他的眼睛在睫毛下像黑色水滴一样,绕着打字机前后左右滴溜溜地转着,仿佛要把它彻底弄个明白,好把它拆成碎片,再重新组装起来。

有一天晚上,我抬头看到了他满是专注和意味深长的眼神。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姆萨布,你相信自己能写书?”

我说我也不知道。

和人聊天时,卡曼特习惯在每说一个词组之前,都留下一个长长的、意味深远的停顿,好像是为了对对方负责似的。因此和他聊天时,每说一个词,我在心里就要想象出有这样一个停顿。所有土著人都是停顿大师,他们习惯了在说话前停顿一会儿,然后再对某个谈话发表自己的看法。

果然,听到我的话后,卡曼特停顿了很久才说:“我不相信。”

说实话,我和别人还没有讨论过自己的书。听他这么说,我就把稿纸推到一边,问他为什么这么想。这时我才发现,他其实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了,而且这次还是有备而来的。

他把一本书从背后拿出来,是《奥德赛》(The Odyssey),然后把它放在我的桌子上,说:“姆萨布,你看,这才是一本好书。每页纸和其他页都牢牢地粘着,你使劲摇,也不会散开,变成一页一页的。写这本书的人一定很聪明。但你看你,”他说着,语气里开始有了嘲笑,并且还带有朋友般的怜悯,“你写的书都是这儿一页那儿一页的,如果忘了关门,它们肯定被风吹得到处都是,还会被吹到地上,你那时候肯定会很生气。所以,你写的肯定不会是好书。”

我跟他说,在欧洲会有人把这些稿纸钉在一起。

“那你的书会像这本书这么厚吗?”他用手掂了掂《奥德赛》,又问。看到我有点犹豫后,他就把这本书递给我,让我自己判断。

我说:“不会,我写的书没这么厚。不过你也知道的,图书馆里很多书都很轻,而且也没这么厚。”

“那你的书会像这本一样这么硬么?”他又问。

我回答说,要是把书做得这么硬,书会很贵的。

他不说话了,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表达了他对这本书的期待。之后,或许是因为对自己的质疑感到后悔,他把散落在地上的稿纸一张一张捡起来放在桌子上。做完这一切后,他还是没走,而是站在桌子旁,等了一会儿,才郑重其事地问我:“姆萨布,这些书里都写了什么?”

我从《奥德赛》中挑出英雄奥德修斯和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故事给他讲解。我告诉他,奥德修斯说自己叫“没有人”,他把波吕斐摩斯的独眼戳瞎,然后躲在公羊的肚子下面逃走了。

卡曼特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一边表达着他的看法。他认为那只公羊和他在内罗毕家畜展览会上见到的埃尔门泰塔的朗先生的羊是一个品种。然后他又把话题转移到波吕斐摩斯身上。他问我,这个巨人是不是像基库尤人那么黑。我说“不是”之后,他又想知道奥德修斯是不是来自我的宗族或家族。

然后又问我:“他是怎么说‘没有人’这个词的?是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吗?你说一下我听听。”

“他说的是‘乌提斯’”,我告诉他,“他把自己叫‘乌提斯’,在他的语言里,意思就是‘没有人’的意思。”

“你也要写这些吗?”他接着问我。

“不是,”我说,“你可以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任何东西都可以。我可能会写你。”

卡曼特本来是很自由自在地在说话,听到我这么一说,突然就变得扭捏起来。他低下头小声问我,我会写关于他的什么事情。

“我可能会写你以前生病时出去放羊的事情,”我说,“你那时候在想些什么?”

他抬起头,双眼在屋子里上上下下地看了一会儿,然后很含糊地说:“塞朱利。”意思是“我不知道”。

“你那时候害怕吗?”我问他。

他没有立即回答,停顿一会儿才肯定地说:“是的,大平原上的孩子都会有感觉害怕的时候。”

“那你害怕什么?”我问。

他静静地站在那儿,表情慢慢变得镇定深沉,双眼凝视着前方。

然后,他说:“乌提斯,这儿的男孩们都害怕乌提斯。”

几天后,我看到他在跟其他仆人们聊天。他告诉仆人们,我写的书到了欧洲会被粘在一起,而且也可以做得像《奥德赛》那么厚,不过要花费一大笔可怕的费用。说完,他还把那本《奥德赛》拿给小伙伴们看。他表示他不相信这本书会卖得好。

卡曼特有一种独特的才能,这在我的房间里对他特别有用。那就是,他只要想哭,就立刻能哭出来。

每次我认真地批评他的时候,他就会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双眼直直地看着我的脸,脸上一副伤痛欲绝的表情,里面还夹杂着一丝警惕和警醒,这种表情土著人随时都能做出来。随后,他的双眼会慢慢蓄满泪水,然后大颗大颗地流出来,顺着脸颊滚落。我心里很清楚,这绝对是鳄鱼的眼泪,如果是别人,绝对一点儿都影响不到我。但看到卡曼特这样,我就会受不了。因为此时此刻,他那木刻般毫无表情的扁平脸庞,会重新陷入黑暗和无止境的孤独世界中,而他已经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了很多年了。在他幼年被羊群环绕时,脸上很可能就挂满了这种无声的、沉重的泪滴。看着它们,我感到很不安,就会试着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他的错误。而一旦我这么做,他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会降低很多,于是我也就懒得再追究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眼泪很容易让我放松警惕,让我丧失斗志。但不管怎样,我坚信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真正的默契。他一定很清楚,我完全能看出他泪水中的悔恨,除此之外,我不会再想别的。而他其实也并不是想拿这些眼泪来欺骗我,他应该是把它们看作是面对更高权威时的一种仪式。

他总说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我不知道他为这个称呼赋予了什么含义,所以就总是去问他。但问了好多次,他就只是说,我信仰什么,他就也信仰什么。当然,我自己很清楚我在信仰什么,所以也就没必要再去问他了。后来我发现,他这么说完全不是借口,而是他自己乐观向上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一种信仰声明。他把自己交给了白人们的上帝,并随时准备执行上帝的命令,但他不会主动去寻找某套工作制度背后的原因,因为这些工作制度很可能会和白人自己的一些制度一样,既不合理又不可理喻。

有时,我的某些行为会与苏格兰教会的教诲冲突。卡曼特是属于苏格兰教会的,所以碰到这种情况,他就会问我谁的才是对的。

土著人很少会有偏见,这一点很令人吃惊,因为人们总觉得原始部落里会有许多严格的禁忌。我想这大概有两条原因。一是他们与许多不同的种族和部落已经非常熟悉,二是因为非洲东部的人际交往活动比较活跃。这种交往活动的大门,首先是由旧时代的象牙商和奴隶贩子打开的。到了现代,欧洲的移民和大型野兽狩猎者再次打开了这道门。从高原上的牧童到成年人,几乎每个土著人都面对面地见过许多自己种族外的人。他们见过英国人、犹太人、波尔人、阿拉伯人、索马里印度人、斯瓦希里人、马赛人、卡维朗多人。这些人对于他们,就相当于西西里岛人对于爱斯基摩人。我们甚至可以说,土著人是世界居民,而不是通常人所认为的土气的乡下人、粗野的居民或传教者,后者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一个统一的群体内,脑袋里有一套固定的观念。白人和土著人之间之所以会有很多误解或误会,就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一点。

如果土著人把你当作是基督的代表,那你做事就要小心谨慎了。

农场上有个从基库尤保留区过来的土著小孩,名字叫基塔乌。他喜欢思考,喜欢观察,做事情也很专注。我很喜欢他。刚来农场三个月,他就跑过来问我要推荐信,说想要跟着我的老朋友阿里·比·萨利姆工作。阿里·比·萨利姆是一位酋长,同时也是蒙巴萨沿海地区的一名官员。他来我家做客的时候,基塔乌见过他。但那时,他还刚到农庄不久,对这儿的一切才刚刚熟悉,所以我不太想让他离开。我说可以给他涨薪水。但他拒绝了,说自己想离开并不是想要高薪水,而是在这儿待不下去了。他告诉我,在保留区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好了,以后一定要成为一名基督徒或者伊斯兰教徒,但具体是哪种教徒,他还不确定。他从保留区来到我这儿,就是因为我是一名基督徒。他在农场生活了三个月,已经见识到了基督徒的“特斯特德”,即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现在他想通过我,再到蒙巴萨的阿里酋长那儿生活三个月,去看看伊斯兰教徒的特斯特德,然后再决定自己到底要皈依哪个宗教。“我的上帝啊,基塔乌,你刚来这儿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大呼。我相信,即使是一位大主教,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他也会这么说,或者至少心里会这么想。

伊斯兰教徒是不吃动物肉的,除非这只动物是某个伊斯兰教徒以正统的宗教礼俗划破喉咙死掉的。但这在游猎过程中就很难实现了,因为大家几乎不带任何补给,都只能吃被枪杀的猎物。想象一下,当你端起猎枪打死了一只狷羚,你的伊斯兰教随从们立刻像长了翅膀一样奔向它,要在它死去之前用刀划开它的喉咙,而你只能两眼冒火地站在一旁等着结果。如果你看到他们站在狷羚身边,双臂和头无精打采地耷拉下去,那就说明在他们跑到之前,狷羚已经死去了。那你就得继续赶路,去猎杀另外一只狷羚,否则,为你扛枪的这些伊斯兰随从们就要饿肚子了。战争刚开始的时候,我有一次准备赶牛车出去打猎。出发前的那天晚上,我在偶然间碰到了一位从基贾贝来的穆罕默德后裔,我请求他豁免我的伊斯兰教徒,允许他们在狩猎开始和结束的过程中做平时不能做的事情。

这位年轻的穆罕默德后裔非常聪慧。他和法拉以及伊斯梅尔聊了聊,然后就宣布:“这位女士是耶稣基督的信徒。每次开枪,她都会说,或者至少会在心里默念‘以上帝的名义’这样的话,她的子弹与信仰正统的伊斯兰教徒的刀就是一样的了。在你们的游猎途中,你们可以吃被她的猎枪打死的动物。”

在非洲,各基督教会之间缺乏容忍和宽容,这一点降低了他们在非洲的威信。

每当圣诞节来临,我就会开车到法国布道会去听子夜弥撒。每年的这个时候,天气一般都很炎热。开车穿过篱笆围起的种植园时,就能听到教会的钟声划破清新、温暖的空气,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到达之后,你会看到一群开心、活泼的人围在教堂周围。从内罗毕来的法国和意大利老板们携家眷来了,女修道院的修女们来了,穿戴着各色艳丽服装的土著人也来了。漂亮精致的大教堂被几百支蜡烛点亮,玻璃窗上有着各种图案,都是神父们自己画上去的。

那是卡曼特来到农场后的第一年,圣诞节来临前,我告诉他我要带他去做弥撒,因为他也是基督徒。我像神父一样,给他描绘了他将要看到的那些美丽的东西。很认真地听完之后,卡曼特心动了,他换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但车子刚开到门口,他就突然激动起来,说他不能跟我一起去。但他却不告诉我原因,我问他的时候,他躲躲闪闪不肯回答。到了最后,他终于回答了。他不可能去,因为他刚刚知道,我要带他去的是法国布道会。他在苏格兰教会医院的时候,曾经被严厉地警告过,要坚决抵制法国教会。我给他解释说,这一切都是误会,他必须跟我去。听到我这样说,他在我面前立刻就变得像石头一样。他“死了”——眼睛往上直翻,只剩下眼白,脸上也开始出汗。

“不行,不行,姆萨布,”他有气无力地说,“我不跟你去,那座教堂里面,我知道,我知道得很清楚,里面有一个很‘姆巴亚萨纳’——特别坏的姆萨布。”

听到他这么说,我心里很难受,但我觉得还是要带他去,好让圣母玛利亚亲自开导开导他。神父们在教堂里摆了一个蓝白相间的圣母玛利亚纸板像,有一人那么高。虽然土著人很难理解这个纸板像的含义,但它确实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告诉卡曼特,我会保护他的,而且会一直让他跟在我身边。但是,当他亦步亦趋地跟着我走进教堂后,就完全忘记了之前的担忧和害怕。刚好,那一年是法国布道会主持过的最漂亮、最盛大的圣诞弥撒。教堂里布置了一个非常大的“耶稣诞生地”:一个刚从巴黎运来的洞穴,里面是圣人一家[1],头顶是蓝色的天空,天空中镶嵌着许多闪闪发光的星星。在星星的照耀下,洞穴异常明亮。洞穴的周围堆着一百个动物玩具,有木头做的牛,有棉花做成的雪白的小羊,比人都小不了多少,基库尤人卡曼特对这些动物非常着迷。

自从卡曼特成为基督徒后,他就敢摸尸体了。

他以前是不敢的。曾经有个人被担架抬到我房前的平台上后,就死在了那儿。卡曼特和其他人一样,伸手帮大家抬了一下担架。但他不像别人一样退到草地上,而是呆呆地站在旁边的路上,像一尊黑色的小纪念碑似的。白人们害怕死亡,但却能够从容地处理尸体;基库尤人丝毫不畏惧死亡,却非常害怕尸体,从来不去触摸。作为前者中的一员,我很难理解基库尤人。在这件事上,你会再次感到他们与我们的不同。尽管如此,所有的农场主都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在死亡这个领域,你永远不要想去控制基库尤人,如果你放弃这个想法,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因为基库尤人宁愿去死,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做事方式。

现在,卡曼特对尸体的恐惧感慢慢地消失了,还去嘲笑自己的亲戚,整个人看起来有点炫耀和卖弄,好像要借此鼓吹一下上帝的力量似的。在我和卡曼特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我有好几次机会考验卡曼特的信仰。我们有三次需要抬死人。第一次是一个基库尤小女孩,她在我房子外被牛车从身上碾压过去。第二次是一个基库尤年轻男人,他在森林里砍树的时候被压死了。第三次是一个白人老头,他来到农场生活之后,就成了农场的一部分,最后死在了这里。

这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老人,叫克努森,来自丹麦,是我的同乡。有一天,我在内罗毕,他摸索着走到我的车前,向我介绍了他自己,然后说他在这个世界上实在没有落脚之地了,请求我在自己的领地上给他一间房子住。那时候,我的农场正在削减白人工人,刚好空出了一间小屋,于是就把那间小屋给了他。他来到了农场,在那间房子里住了六个月。

在我们的这座高原农场上,他显得特立独行,就好像我们养了一个断了翅膀的老信天翁。他被艰难的生活、疾病和酒毁掉了,整个人佝偻弯曲,一头红发也在慢慢变白,头上的颜色看起来很奇怪,好像他自己在头上撒了一把白灰似的,又好像是为了显露自己的独一无二,他把头发泡在盐里腌制了。但在他的体内,还有一簇遏制不住的火苗一直在燃烧,永远不会被任何灰烬覆盖。他来自一个丹麦的渔民家庭,曾经做过水手,也是最早登上非洲大陆的先驱者之一,真不知道是什么风把他给吹到这儿的。

老克努森一生尝试过很多事业,他尤其钟爱那些关于大海、鱼或鸟的事业,但他从来没有成功过。他告诉我,他曾经在维多利亚湖畔经营过一家渔业公司,公司里有在湖里面绵延好几英里的世上最好的渔网,还有一艘摩托艇。战争开始之后,这一切都化为了乌有。他在讲述这段悲惨的往事时,总会提到生命中的某个黑暗时刻,比如一次致命的误解,再比如被朋友背叛等。至于具体是什么经历,我就不清楚了,因为他已经把这段故事讲了无数遍,每一遍都不太一样。而且,每当这段“独奏会”开始后,他的精神状态总是不太好。但他的故事中也有真实的部分,因为在他来到农场之后,政府为了补偿他的损失,给了他每天一先令的抚恤金。

这些故事都是他到我屋里来找我的时候告诉我的。他在那间小屋里住得不太舒服,所以总是来找我。我曾派几个土著男孩给他做仆人,但他总是笨手笨脚地拎着拐棍,伸着头冲向他们,所以他们一个个地都被吓跑了。精神好的时候,他会坐在我的走廊里,和我一起喝咖啡,给我唱丹麦的爱国歌曲。和他一起说丹麦话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因此我们总是在一起谈论一些农场上发生的小事情,享受一起聊天的感觉。但我也不是每次都能耐心地对待他,因为他每次来都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离开。你可以想象,在我们的日常交往中,他的表现很像古代的水手,或者是海洋上的老人。

他是一位编织渔网的巧手,总说自己编的渔网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到了农庄,他就只能在那间小屋里编织“基博科斯”了,这是一种土著人用的鞭子,是用河马皮做成的。他一般从奈瓦沙湖周围的农民和土著那儿购买河马皮,如果一切顺利,他可以用一张河马皮编出五十条鞭子。我现在还保存着他送给我的一条马鞭,这确实是一条很不错的鞭子。因为做这件工作,他的小屋周围常年散发着一股恶臭,就像一只死在巢里很久的老鸟散发出的腐尸味。后来,我在农场上挖了一口池塘,我们就常常发现他在池塘边沉思,水面上垂直倒映着他沉思的模样,让他看起来很像一只被关在动物园里的海鸟。

老克努森虽然胸膛凹陷、身体孱弱,但内心却像一个非常喜欢打架的小男孩,性格简单、暴躁易怒,有着一颗狂野的小心脏。他是一个罗曼蒂克式的霸王,一个多情的战士,也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优秀的“仇恨家”。面对他遇到的任何人或事,他动辄大发雷霆。他大喊着,上帝呀,请降下大火,请泼下硫磺雨,毁灭这些人吧。他会像我们丹麦人所说的,“把魔鬼画在墙上”,而且还颇具米开朗琪罗壁画的宏伟和壮观。任何时候,只要他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成功,他都会非常高兴。他就像一个小男孩一样,总是想让两只狗打架,或让狗去欺负一只猫。他经历了那么长时间的艰难生活,最后终于被生活的洪流冲入了一条安静的小溪,可以放松下来,不再继续航行。在这种情况下,他那颗心竟然还像小男孩一样,如此渴望敌人,渴望灾难,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和敬畏。我尊敬他的这颗心,感觉它就像是巴萨卡[2]的心一样。

提到自己时,他总是用第三人称“老克努森”,而且常常是牛皮吹上天,大话说到头。他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老克努森完成不了的,没有哪位冠军勇士是老克努森打不倒的。只要提到别人,他就是一名腹黑的悲观主义者,不管他们做什么事,他都会预言悲惨的结果马上就要来,而且这种结果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但一旦提到他自己,他就变成了一个热烈的乐观主义者。在他去世之前不久,他给我透露了自己的一项伟大计划,但前提是我要保密,不说出去。他说这项计划会让老克努森成为百万富翁,让老克努森的仇人们自惭形愧。他告诉我,老克努森要把奈瓦沙湖底的上千吨鸟粪捞出来,要知道,这些鸟粪可是从创世纪那天就开始被那些游禽丢在这儿的。他还用尽了平生最大的力气,从农场走到奈瓦沙湖,试图去构思这份伟大事业的具体细节,但他最终倒在了它的光环中。这份事业拥有了老克努森心中期望的所有元素:深水、鸟、深藏的财富,甚至有一种不应该告诉女人的意味。想象这样一幅画面:老克努森站在湖水上空,手持三叉戟,用心灵之眼,控制着湖水的波浪。但至于他怎么把湖水底部的鸟粪捞出来,他倒是没有跟我提起过。

老克努森滔滔不绝地跟我说着他的伟大功绩、成就和他在所有事情上的成功,可再看他本人,孱弱、无力,且已垂垂老矣,与他提到的那些功绩真的不太相符。听到最后,你会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两个独立的、完全不同的人。那位永远打不倒、永远成功、永远是冒险活动主角的强大老克努森站在隐秘的幕后,而我所面对的、所熟知的则是一位弯腰躬身、衰老不堪的老仆人,他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述着关于他的故事。这个谦卑、瘦小的老男人似乎把鼓励和赞美“老克努森”这个名字当作了他生命中的主要任务,甚至到死都没有改变过。因为除了上帝,只有他见到过真正的克努森,在他死后,所有人都不会记得这里曾经还住过如此乖僻的一个人。

直到他去世前的几个月,我才第一次听到他用第一人称称呼自己。他本来就有很严重的心脏病,他也是因为这个病去世的。当时,我已经有一个星期没看到他了,所以就去了他的小屋,想去看看他怎么回事。小屋里空空荡荡,又脏又乱,散发着河马皮的臭味。他躺在床上,脸成了土灰色,眼睛深陷在眼窝里,双眼暗淡无光。我跟他说话,我问他问题,他都一声不吭。过了很久,在我准备起身离开时,他突然开口说话了,声音微弱且沙哑:“我病得太厉害了。”在那一刻,他没提“老克努森”,这可是一位从来都不会生病或被打倒的人。只是在这一刻,这位老仆人才允许自己表达个人的不幸和痛苦。

他在农场上总是觉得很无聊,所以就会时不时地锁上门,离开农场,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一段时间。我感觉,他应该是听到了某位老朋友来到内罗毕的消息后才会离开农场的,这些朋友都是过去光辉岁月里的拓荒者。他每次大概会离开一周到两周,然后等到我们快要忘记他的时候才回来。回到农场的他总是疲惫不堪,病重得厉害,几乎是把自己一路拖回来,勉强打开了小屋的门。之后,他就会自己在屋里待上几天。我觉得,这时候他可能有点害怕我,因为他心里一定觉得我不同意他这种突然离开,如果这时看到我,我就刚好能从他病弱的境况中渔利,然后彻底制服他。老克努森偶尔会赞美那些热爱大海的水手的新娘,但他在心底对女人是不信任的。他本能地觉得女人是男人的敌人,会遵守某些原则而阻止他享受生活的乐趣。

他去世的那一天,已经离开了农场两周。谁也不知道他已经回来了。他那次应该是想破例一次,到我家找我,因为他就倒在了从他家去我家的路上。那条路穿过咖啡园,他跌倒之后,就死去了。那时已经是四月的天气了,长雨季马上就要开始,平原上刚刚长出新草。傍晚,我和卡曼特出门想到新长出的草里找点蘑菇,却发现了老克努森躺在那条小路上。

还好,发现他的土著人是卡曼特,因为在农场上的所有土著人里,只有卡曼特对他还有点怜惜之情。卡曼特平时很关心他,这完全是一个异类对另外一个异类的关心。偶尔,他会给老人送去一些鸡蛋,也会留意着照顾老人的小托托,不让他们溜走。

老人仰面躺在地上,眼睛还没有完全闭上,帽子应该在他跌倒的时候滚在了一旁。死去的老人看起来特别镇定。“老克努森,”我想着,“你的生命终于走到了尽头。”

我想把他抬回屋里,但心里也很清楚,任何在周围走动或在附近香巴地里劳动的基库尤人都不可能帮我,他们一旦看到尸体,肯定会立刻跑开。所以,我命令卡曼特跑回家,去叫法拉来帮我。但卡曼特没有动。

“你为什么要我跑回去?”他问道。

“你看见了呀,”我说,“我自己搬不动这位老先生,你们基库尤人都是些傻瓜,竟然不敢抬死人。”

卡曼特低低地笑出声,语气里满是嘲笑。他说:“姆萨布,你又忘了,我是基督徒。”

于是,他抬起老人的脚,我托着老人的头,把他向他的小屋抬去。我们时不时地要停下来,放下他歇一歇。每当这时,卡曼特就会站得笔直,双眼紧盯着老克努森的脚。我想,这应该是苏格兰教会对待死人的仪式。

我们把老人放在他的床上,卡曼特在屋里转了几圈,然后又走到厨房里,想去找块毛巾把老人的脸盖上,但他最终只找到了一张旧报纸。“在医院的时候,基督徒们都是这么做的。”他给我解释。

老人去世很久之后,卡曼特还会因为我当时在小路上的“无知”而洋洋得意。他和我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会偷偷地乐上半天,然后突然大笑着说:“姆萨布,你还记得吗?你那时候居然会忘记我是个基督徒,还觉得我会害怕和你一起把‘米松古姆塞’抬回家。”米松古姆塞是白人老头的意思。

成为基督徒之后,卡曼特就不怕蛇了。我曾经听到他对其他男孩说,在任何时候,基督徒都能脚踏巨蛇蛇头,把它踩得粉碎。我倒是没见到过他这么做,但有一次,一条鼓腹毒蛇出现在厨师的小屋屋顶上,我看见他站在不远的地方,面对着毒蛇站得笔直,脸部僵硬,双手背在后面。孩子们围着小屋站成一圈,哇哇哇地大哭着,身子颤抖得像风中的筛糠。法拉走到屋里拿出我的猎枪,把毒蛇打死了。

一切结束,农场重新变得风平浪静。马夫尼奥雷的儿子问他:“卡曼特,你为什么不踩着那条坏蛇的头,把它踩碎呢?”

“因为它在房顶上啊。”卡曼特回答道。

有一段时间,我尝试用弓箭打猎。我是很有力气的,但还是无法把万德罗博弓拉开,这是法拉给我找的。不过,练习了很久之后,我最终成了一名技术很好的弓箭手。

卡曼特那时还小,我在草坪上练习的时候,他会站在旁边看着,脸上挂着一副不相信我的表情。有一天,他问我:“用弓箭射动物的时候,你还是基督徒吗?基督徒不是应该用来福枪吗?”

我给他看了一本绘画版的《圣经》,里面有“夏甲的儿子”这个故事的插图:“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

看了这幅画,他说:“好吧,他跟你一样。”

卡曼特不仅善于治疗土著人,也对治疗动物非常在行。他曾经从一条狗的爪子里取出过很多碎片,还治好了一条被毒蛇咬过的狗。

有一段时间,我在屋里养了一只断了翅膀的公鹳。这是一只性格坚定果断的鹳。它常在我的屋子里走动,每当走进我的卧室,它就进入了决斗状态,一会儿跟我的长剑厮打,一会儿又神气活现地拍打着双翅,与镜子里的自己厮杀。它常常尾随着卡曼特,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看着它走路的神态,你没有办法不相信它是在故意模仿卡曼特僵硬、有规律的步伐,更何况他们的腿还是一样的细。土著小孩们天生就有一双欣赏滑稽漫画的眼睛,每次看到卡曼特和鹳同时出现,他们就在一边哈哈大笑,还大喊大叫。卡曼特明白他们在笑什么,但他从来不关心别人对他的看法。他只是吩咐小男孩们去沼泽地里捉些青蛙给鹳吃。

露露也是卡曼特照顾的。

[1]即圣婴耶稣、圣母玛利亚和圣约瑟。——原注

[2]Berserk,字面意思为“披着熊皮的人”,是北欧神话中的狂战士。他受到主神奥丁保护,在战争中会极度兴奋,用肉体去打击敌人,且没有疼痛和恐惧感,严重者会陷入癫狂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