簁【未集上】【竹部】 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所宜切《集韻》山宜切,音澌。下物竹器,可以除麤取細,與籭同。
又《集韻》所佳切《正韻》所皆切,音崽。義同。
又《正韻》申之切,音施。義同。
又《廣韻》《集韻》《韻會》所綺切《正韻》想里切,音屣。義同。《正韻》簁籮,古以爲玉柱,故字从玉作。今作簁。亦作篩。
簁【卷五】【竹部】
簁箄,竹器也。从竹徙聲。所綺切
(簁)簁箄、逗。竹器也。按簁箄器名。以上下文例之。是盛物之器。而非可以取麤去細之器也。可以取麤去細之器、其字作籭。不作簁。若廣韵支韵云。簁、下物竹器。紙韵曰。簁、籮也。皆韵曰。?、?籮。古以玉爲柱。故字从玉。今俗作簁。此皆用簁爲籭。古今字變。非許意也。小顏注急就篇誤。从竹。徙聲。所綺切。十六部。
◎ 粤语:sai1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sii1 sai3 [客英字典] sii1 si1 ce1 [海陆丰腔] sii1 sai3 [梅县腔] si1
◎ 潮州话:tai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