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埃尔·格拉苏》最初的构思是两个短篇:《艺术家》和《女婿》。一八三九年八月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将两篇融合在一起,篇名是《艺术家》。同年十二月,本篇在《巴别塔》文集(当时名作家的作品合集。)第二集中发表,篇名定为《皮埃尔·格拉苏》。一八四〇年苏弗兰书屋出版《比哀兰特》时,附加了《皮埃尔·格拉苏》。一八四四年九月编入菲讷版《人间喜剧》第十一卷,列为“巴黎生活场景”。本篇描写一个不入流的画家,终于以其平庸而受到宫廷和资产者的赏识,获得了勋章,成为一个富翁的女婿,有了稳定的财源和相当的社会地位。此人尽管在艺术上毫无建树,受到艺术家们的取笑,却被中产阶级视为当今最伟大的艺术家之一,而且总有一天会进入法兰西学院。相反,一些刻意创新的天才画家却往往不为人所理解,得不到应有的评价。
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的代表作。小说叙述的是自强、自信、富于幻想、但涉世不深的美国姑娘伊莎贝尔·阿切尔被虚伪、贪财、好色的猥琐小人骗取了爱情,以至醒悟为时已晚的故事。故事叙述聪慧美貌的伊莎贝尔·阿契尔在父亲去世后,由姑母杜歇太太从美国带到了英国。杜歇先生是一个从美国到英国定居了30年的老银行家,儿子拉尔夫身患肺病。伊莎贝尔拒绝了青年企业家古德伍德的求婚,也拒绝了杜歇家的好友沃伯顿勋爵的求婚。老杜歇临终前对儿子说自己这一辈子对妻子不甚满意,希望儿子能娶一个像伊莎贝尔那样的好姑娘。拉尔夫心里爱着伊莎贝尔,但他考虑到表兄妹最好不要结婚,而且他身体又有病,因此他更愿意让伊莎贝尔在他的心中永远作为一个美的象征。他劝父亲更改遗嘱,为伊莎贝尔留下一笔财产。伊莎贝尔从艺术品位极好的莫尔夫人身边结识了她的一位朋友奥斯蒙德,不久便坠入情网。他们很快结了婚,但遭到所有亲戚朋友的反对。果然,婚后的奥斯蒙德开始按他的意志来改造伊莎贝尔,他们的感情日趋恶化。拉尔夫病重,临终前欲见伊莎贝尔一面,竟被奥斯蒙德阻拦。后来,伊莎贝尔得知奥斯蒙德的女儿潘茜的母亲就是莫尔夫人。与拉尔夫诀别后,她又遇到了古德伍德。后者说拉尔夫生前曾托他关照伊莎贝尔,他自己也愿意与伊莎贝尔结婚。然而良知和对潘茜的责任使她最终还是离开了古德伍德,返回到她那个并不幸福的家。
英国作家乔伊斯的具有史诗般规模的长篇小说。这是一部意识流手法的典型作品。小说的结构模仿荷马的《奥德赛》,全书共18章,分3个部分。《尤利西斯》的故事十分简单,总共只描写了1904年6月16日早晨8点到次日凌晨2点40分将近19个小时内三个人物—斯蒂芬、布鲁姆、以及布鲁姆的妻子莫莉在都柏林的生活经历。作品以布鲁姆为中心通过他在都柏林的漫游,几乎接触到都柏林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艺术家斯蒂芬丧母后,一直沉浸在悲哀与忧伤之中,感到在精神上无所依托,渴望能够找到一位精神上的父亲。广告推销员布鲁姆是犹太裔爱尔兰人,因失子之痛在心灵上留下了难以弥合的创伤。布鲁姆的妻子莫莉是个歌唱演员,生活放荡,在家招蜂引蝶,与人私通,使得布鲁姆羞愧难当。在道德沦丧、家庭分裂和传统观念失去价值的现代世界里,布鲁姆和斯蒂芬都成了飘零无依、精神上失去寄托、心灵上布满创伤的人。这天布鲁姆在都柏林奔波忙碌,在一家妓院与喝得酩酊大醉的斯蒂芬相遇,布鲁姆对他悉心照料,在灯影中两人相视而立,终于在彼此身上找到各自精神上需要的东西:斯蒂芬找到了父亲,布鲁姆找到了儿子。深夜,布鲁姆带斯蒂芬回家,他的妻子莫莉听说斯蒂芬以后要加入他们的生活,便朦胧地感到一种母性的满足,并隐约地感到一种冲动。乔伊斯通过这三个人物潜意识活动的表现,反映出整整一个时代所面临的问题和危机。
《米德尔马契》是英国作家乔治·艾略特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872年。该书中有两条贯串其中的主线:一为少女多萝西娅的婚姻悲剧与理想的破灭,一为青年医生利德盖特爱情与事业的双重挫折与失败。在这两大主线之中,作者运用了对比、平行以及重复等多种描写手法,从而将两条主线交织在一起,把书中的众多人物,如费瑟斯通、布尔斯特罗德、高思一家等男女主人公悲欢离合的人生写进小说,突出了“社会挫败人”这一大主题。作品围绕这两个想造福于社会的青年在事业、婚姻上的悲剧,全面勾勒了一幅英国地方生活的画卷,表现了“社会挫败人”和理想遭破灭的主题。作者善于运用对比、对称、平行、重复等手法以及大段的议论,刻画人物的复杂性格,而且心理分析细腻,环境烘托典型,对后世心理小说的发展颇有影响。
在狄更斯浩繁丰厚的传世文字中,《荒凉山庄》可谓其晚期最高成就之一。以贾迪斯家族后代争夺遗产案件为情节主线,同时穿插了戴德洛克夫人及其私生女埃丝特的经历遭遇。贾迪斯家族遗产的官司已经打了好几代,仍然悬而未决。无依无靠的表兄妹理查德·卡斯顿和婀达·克莱尔作为这个案件涉及人,被他们的监护人约翰·贾迪斯接到他的“荒凉山庄”来住,陪伴着这两个年轻人的还有埃丝特。理查德与婀达相爱,遭到约翰反对,忿然离开山庄,并且秘密结了婚。而理查德指望继承大笔遗产,无意独立谋生。这桩案件拖了几十年,终由于发现一份遗嘱而得到解决。然而积年的诉讼费早已把遗产耗费净尽,所以理查德虽然成了遗产继承人,却分文未曾到手。在这个打击下,他一病不起,终于死去。约翰·贾迪斯发现埃丝特和年轻医生阿伦·伍德科特相爱,就成全了他们。他赠送给新婚夫妇一所房子,也取名“荒凉山庄”;同时他把新寡的婀达接来和自己同住。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菲尔丁的长篇小说。乡绅奥尔华绥有一天发现家里有一个弃婴,便好心地收留了他,把他和自己的外甥布立非一起抚养成人。这个弃儿就是汤姆。他诚实善良,也很冒失。布立非自私自利,多次在家人面前诬告汤姆,使人误以为汤姆行为不端,奥尔华绥于是将布立非立为继承人。汤姆与索菲亚相爱,但受到索菲亚父亲威士特恩反对。布立非为了钱财也去追求索菲亚,并又一次诬告汤姆,奥尔华绥一气之下将汤姆赶出家门。索菲亚也从家里逃出来,两人途中相遇,一路上两人历尽艰险。汤姆遭到伯莱斯顿夫人纠缠,又在布立非诬陷下被捕入狱。索菲亚也因别人离间而离开汤姆。奥尔华绥赶到伦敦,以前被他赶走的女仆詹妮也来了,她曾被认为是汤姆的生母。詹妮告诉奥尔华绥,汤姆是奥尔华绥妹妹布丽奇特的私生子,她曾给詹妮一笔钱让她掩藏真相。汤姆和布立非都是奥尔华绥的外甥。奥尔华绥终于知道了汤姆的为人,也认清了布立非的卑劣,决定立汤姆为继承人。威士特恩也同意了汤姆和索菲亚的婚事。作品是菲尔丁的代表作,通过主人公的活动、经历,广泛地反映了英国18世纪中叶的城乡生活,描绘了各阶层的人物。作者还善于用对比法来写人物,如汤姆和布立非就是两个截然相反的人,作者肯定了汤姆。小说结构巧妙,富于训戒意义。
长篇小说。美国福克纳著。以19世纪中期为背景,叙述一庄园主的罪恶现实。故事开始于1833年。托马斯·塞德潘带20个黑奴到杰弗逊开垦荒地,兴建大宅。后与洛莎的姐姐艾伦结婚,生下一子一女后,艾伦死去。儿子亨利的朋友查尔斯与女儿裘迪丝相爱并订婚。后来发现查尔斯是自己同一个黑白混血女人同居时所生,便以高贵门第不容黑人血液掺入为由,唆使亨利将查尔斯打死。事后亨利逃亡,使他失去了后裔;他向洛莎求婚,又遭拒绝,便与穷白人窝许·琼斯的外孙女朱莉同居。后朱莉生下一女,他破口大骂。窝许在盛怒之下将他杀死。至1909年,昆丁在自杀前九个月听洛莎讲述了托马斯家的情况,后来又由他父亲康普生作了补充。他与洛莎曾一同去托马斯庄园,发现年已70岁的亨利已经潜回家中。但不久大宅起火,一家人被烧死,仅剩下查尔斯的黑白混血儿:一个白痴。而托马斯要杀死查尔斯的真相,却是此后昆丁在上大学时与他的同学们一起推断出来的。小说通过托马斯庄园的盛衰,揭示了庄园制社会灭亡的必然性。艺术上由两个人物用各自的语言叙述故事,又由昆丁引导读者探讨其中的空白。既刻划了故事中的人物形象,也表现了叙述者的精神面貌,还让读者参与了创作过程,从而形成了多视角的叙述层次和扑朔迷离的神秘气氛。
英国作家斯特恩的长篇小说。共9卷,全名《特利斯川·项狄的生平和见解》。但特利斯川是个孩子,在小说中不占有地位,在最末一卷里才仅仅5岁。全书描绘的重点是整个项狄一家。特利斯川的父亲瓦尔特从前是商人,现在是庄园主,喜欢发表抽象的哲学议论,但思想迂腐,性情古怪。他的妻子温顺忍让, 从不敢跟丈夫争辩,这使他不胜惋惜。托比叔叔是个退伍军人,“缺少理性”,天真无知,但善良仁慈。他一个人在花园里玩打仗游戏,自得其乐。小说没有连贯统一的情节。叙述打破了时间顺序,颠倒混乱,结构纷杂,全书的引言出现在第一卷中间,散乱的情节和冗长的对话互相穿插,叙述经常中断,有几处竟然留下空白页,让读者自己去补充。贯穿全书的人物郁利克牧师代表作者与读者交谈,以荒诞不经和幼稚可笑的形式,揭示了丑恶的资产阶级现实与崇高理想的背道而驰,维护人的个性价值。
爱尔兰小说家詹姆士·乔伊斯的自传体小说。描写一个出身于中产阶级的爱尔兰青年从童年到20年后离开爱尔兰的生活片断。斯蒂芬·迪德勒斯在都柏林天主教和民族主义的环境中渡过童年,长大以后,逐渐认清了民族主义的狭隘和欺骗性,他曾一度迷恋天主教丰富的传统精神,但爱尔兰天主教同样渺少、庸俗。在海边的一瞬间经历使他感悟到艺术追求的博大,只有它才能使他的精神和肉体和谐,才能使他超脱于周围环境的平庸,他最终选择了远走他乡,追求艺术。主人公生活片断由一个总结构原则联系在一起: 作者只选人那些与他最后走上创作道路有关的因素。小说分为五章,每章都以主人公的胜利而告结束 (受鞭罚后斯蒂芬证明自己无辜; 在妓女怀抱中得到慰藉; 在圣洁,典雅的宗教气氛中的兴奋; 感悟到自己创作才能时的狂喜; 准备动身去法国时的决心)。但每章都是在平常、压抑气氛中开始。第三人称叙述的间接性使一种讽刺和移情作用成为可能。斯蒂芬是小说的绝对中心,其它所有人物都是因在他成长过程中与他相关而存在。在一定意义上,《肖像》又是一部心理小说,它表现了主人公心理、精神的发育成长。乔伊斯在小说现实主义基础上,适当地采用了自由联想,内心独白等意识流创作技巧,充分展示了主人公的内心活动,乔伊斯又是一位摹仿大师,摹仿在小说中构成了与主题相适应的风格变幻基础,从开始时婴孩的呢喃儿语,到小学生幼稚客观的语言记录,牧师大段布道摹仿纽曼,找到艺术灵感时又采用了培特风格,大学中和朋友们关于美学问题的长篇讨论又摹仿19世纪末自然主义小说的风格。
美国作家斯·克莱恩的长篇小说。情节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主人公亨利·弗莱明一心向往惊心动魄的战斗生活,渴望为国建立功勋,毅然参加了蓝军。可是第一次参加战斗他又很害怕,在惊慌之中当了逃兵。后来他在逃跑途中偶然被别的部队一名士兵打伤了头部。弗莱明回到自己的连队以后,谎称自己在火线作战时受了伤。伙伴见他那“红色英勇勋章”——头上的伤口,都称赞他是个英雄。弗莱明不敢说出真情, 内心里感到羞愧。从此以后,他在战场上表现出近于疯狂的英勇精神,受到上级的赞赏。小说侧重描写主人公在战场的心理反应,忽视揭示战争的性质,因此表现出和平主义的反战倾向。